想找到以前看过的一篇新概念作文获奖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7-11 02:00:5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作文 点击: 83

寻新概念作文比赛中韩寒、张悦然的获奖文章。如题,请发上来,并注明几等奖。谢谢。韩寒,获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奖赛一等奖,获奖作品,《...

想找到以前看过的一篇新概念作文获奖短篇小说

寻新概念作文比赛中韩寒、张悦然的获奖文章。

如题,请发上来,并注明几等奖。谢谢。
韩寒 获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奖赛一等奖 获奖作品 《杯中窥人》
张悦然 获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奖赛一等奖 获奖作品 《陶之陨》
陶之陨全文
题记:一件陶就是一个生命。当你在窑前等待你亲手制的陶出炉时,就像在等待一个属于你的婴儿出世。它是崭新的。
是梵小高对我讲了上面的话。他是我心中的忍者、超人。天底下只有我一个人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个艺术家。我在陶吧玩泥巴时认识了他。他在那里以教客人做陶为工作,样子酷得无法无天。
他做陶时总是冷着脸,而且从来不低头,昂着他那颗一看就高贵的头颅,用纤细的手指和泥巴有节奏的纠缠。他做得毫无激情,三两分钟就可以完成一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陶制罐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缓缓地走向他,因为他那件纯色的衬衫上有六枚奇特的纽扣。纽扣是陶制的,泥土的原色,上面刻着不同的图案:寂寥的月亮抑或忧伤的眸子,每一颗都有一种辽远和空旷的美丽。当我获知那是他自己的杰作时,我就赖定他做朋友了。
我们是很好的玩伴。我们一样喜欢这家不休止地放黑人音乐、有咖啡机和制陶的拉胚机共同旋转的陶吧,我们一样喜欢蓝山咖啡和绿薄荷甜酒,我们一样喜欢黑夜和猫咪,我们一样喜欢地铁和霓虹灯,我们一样喜欢王家卫的电影村上春树的小说。我们一样喜欢泥土和陶。
可是不久之后我必须跟这位少年艺术家告别了。他的骄傲和欲望不停地蔓延,终于烧烫了他原本平和的心。于是他,十九岁却早从纯情校园里抽身离开的他,要去那个有地铁,有夜的内容,有名为“巴黎春天”的百货公司的城市寻梦了。而我,必须留在这个不太先进的城市继续着伟大不朽的功课。

这是一个温度偏低的冬日午后。陶吧。我坐在高速飞转的拉胚机前,正视着可爱的朋友梵小高。用米兰?昆德拉的话,“一场为了告别的聚会”。我想他选择我为他饯行的原因是我一直像个信徒一样崇拜他。他或者只是想在告别这座城市时要一点煽情的依恋。他在不停地安慰伤心的我。他说会在“巴黎春天”买那只昂贵的据说鼻子是真皮的小熊给我,他说会接我去玩……我麻木不仁地摇头,有点矫情地说:最后一次,再为我做一只陶罢。我感到我的内心很荒唐地触动了两个凹凸不平的烙字:爱情。一瞬间我愕然。就像一只猫在快乐地吃着鱼,是的,我们相处得很好,像猫享用鱼一样快乐。但是这只乐极生悲的猫一不小心哽到了那枚名叫“爱情”的刺。
很严肃的问题是这枚纯属意外的爱情之刺把这只幼年的猫弄痛了。
我看了一下窗外,提醒自己这是个适宜别离的干巴巴的冬季。我一遍遍强调给自己,梵小高不过是我身旁一颗飞逝的流星,但我还是无法否认这颗流星剧烈的光亮已经灼伤了我。
整个下午,我们合作完成了一只非常个性的陶。它纯圆,胖得发喘,只有一个指甲大的心形瓶口。我要求它有单薄的罐壁,因为那样在敲击时可能会有令人悸动的声音。我就是在让那机器那陶转得疯狂的时刻,悄然落了一滴泪。它滴在罐子中,逝去无声。梵小高拉起发愣的我,停下机器,他无比温柔地说:傻姑娘,陶壁再薄,烧的时候就要爆了。
我定定地看着那只罐子,怯怯地问:给我一枚你的陶制扣子好吗?于是我得到了那枚梦寐以求的刻有一段沧桑的鱼骨的扣子。我擎它在掌心,这就是弄痛了那只小猫的鱼刺吗?我喃喃地问自己。
扣子被我小心地嵌在罐子上,那只罐子立刻像戴上了高贵的勋章,站立得趾高气扬。这是我们合作的陶,它将拥有我们共同造就的生命。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用它来凭吊过往,我可以聆听敲击它的天籁之音,触摸它泥土的身躯,让这个我爱的偶像可以及时从往事里跳出来,一如从前地对我看眉眼。这只陶里盛着我们的爱情,那无色透明的芳香气体。知道我为什么尽力将瓶口做得那么小吗?我怕这些气体飘摇着就逃逸出去了。
这就是所有,我可以为我十七岁的情感所做的。
从陶做好到可以烧制,大约有二十天的时间。这期间一个淡玫瑰色的黄昏,梵小高离开了。我安静地坐在窗前,在蓝山咖啡氤氲的香气中,在幻听的火车鸣笛声中,一遍遍默默同这个蹩脚的少年艺术家说着再见。
我在我们的陶宝贝烧制的时间,安静地等在窑旁。梵小高已安排好,这一炉只烧我们那一只陶,让它有一
个隆重的诞生。我在漫长的等待中想象着这个圣洁的宝贝,它古铜色的皮肤,它滚圆的肚子,它身上沾染的他的气息。
然而一切在一声巨响中终止。爆炸声——来自孕育我们的宝贝的炉中。这一生是我们的宝贝在这世间唯一的一声声响。它爆了,它碎了,它破裂了,她夭折了。
这场单薄的爱情注定如此脆弱。
我无法抑制地号啕大哭。因为我们的爱情爆炸了,支离破碎了。我奔向炉边,在那对残骸中寻找,摸索。
那枚扣子。
残缺。
我再次凝望上面短短、断裂的鱼骨。我惊讶地发现,它竟像极了一道心口的伤疤。
韩寒题目是,杯中窥人.
一等奖吧.
韩寒的文章是《头发》

找一篇新概念获奖作文

很麻烦,我不记得是第几届的也记不得作者了。rn只记得是写太平公主的。。以前看过的,现在有原因急找。谁有《新概念获奖作文选》的帮我找找呀。。谢谢了。
夕阳落下的模样
作者:张晓

给菲菲,曾经的三年里给了我最多温暖的朋友。

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总会有一种结局比死亡更为悲惨。站在数年之后的今天我终于发现,那种结局就是离别。
昨天听了一位同学的主题演讲,提到了初中时坐在他身旁的一位女生。然后我就想起了你,陪我听了三年朴树的女孩子。我的朋友,或许你并不知道,在那段旧时光的彼岸,你曾经是我单薄青春里全部的温暖。
前尘隔海,但我仍旧不会忘记六年前我们相识的那个夏日午后,不会忘记法国梧桐下那一片片破碎的阳光。时间将过去的整整六年拉成一条波澜不息的河,站在新的岸边,我发现那些过往的影像一如崭新,清晰得毫发毕现。
菲菲,不知道这些年你是否安好。站在深圳那样一座城市的霓虹下,你再笑起来的时候,是否还像当年一样,会露出一脸的落寞。
今天我逃掉了整整一上午的课,只是因为想为曾经的你写一些东西。不要责怪我的不驯,你知道,有许多东西,为了留住它们,我会甘愿付出一切,即使到最后只落下一席记忆,只落下一片残破的剪影。

高中的前两年,我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拉开抽屉,就能看到兵马俑般的整整五排。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愿意再去听了,那些花花绿绿的塑料盒子摆在那里,落了满满的一层浮尘。没有你在我身边,扑面而来的商业化已经让我迷失了方向。当年我们一起分享一对耳机的时候,一首《生如夏花》就可以听上整整一个星期,可是现在,我到哪里去寻找那种坚持。
有时候到学校外面的米线馆去吃晚餐,会路过街角那家逼仄的音像点,听到音箱里朴树的歌声时,我就会感觉身边那些擦肩而过的女生中就有你的影子。我揉揉眼,却找不见。
现在,“太合麦田”又推出了新的“红白蓝”系列,筠子朴树叶蓓那一连串的色彩成了昨日黄花。三个新的年轻人在很卖力地唱歌,可是我不愿意尝试去听这些新的曲目。年轻的歌手匆匆地涌出来,可是那些已经成长起来的歌手,他们也曾经年轻过啊。
现在我开始尝试着听维塔斯,开始听平克弗洛伊德,甚至会听《夜上浓妆》这样的地下音乐,因为我觉得摇滚乐中那些厚重的撞击声能够起到一种镇痛的作用,像王家卫电影中那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一样。

以前你曾经拉我去听朱哲琴,我因为不习惯她那种有些神经质的演唱方式一直避而远之,你从来没有勉强过我,因为你说过你不想别人因为你而不开心。
你总是这样,不肯把一丝一毫的忧郁情绪带给别人,可是,你不知道,当你强颜欢笑的时候,我也会不快乐。我最贴心的朋友,关于你的一切我至今忘不掉,因为纪伯伦曾经说过,和你一起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和你一起哭过的人,你永远忘不掉。
你曾经把威尔科克斯的话写在我的笔记本上:微笑可以共享,哭泣却只能属于一个人。
我很明白能够遇到一个愿意与自己共同哭泣的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你不忍心让我难过,所以我只对你微笑。六年之后的秋天依旧和当年一样后凉意初升,我终于像你一样爱上了朱哲琴,爱上了那一曲曲属于雪域高原属于央紧玛的天籁,可是我很清楚地知道,你,我最无法取代的朋友,已经习惯了远方的生活,不在我身边了。
在那些曾经的音乐声里,青春雅然绽放,犹如最华丽的盛装舞步,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两个在大街上琴弦上寂寞成长的孩子了。暮色侵空,黑夜落下来,在这个夜凉如水的路口,我忽然感觉自己是被周围疾驰而过的车辆困在了一个孤岛上。耳机中破裂嘶哑的声音传出来,开打所有的音量,再开大,这是我最后的勇气。
听着陌生的音乐,我一个人走在密不透光的水泥森林里,一步一步穿过城市中鳞次栉比的建筑。吊角路灯斑驳的阴影下,街道依旧宽整,霓虹依旧绚烂,可是我总感觉四周一片冰冷,因为已经再没有人唱,往日的歌。

现在,世界在以维也纳圆舞曲般的节奏向前滚动,一切的运行速度都快得要命,惊心动魄之后,就只剩下了疲惫。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浮躁,我已经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花上四年等陈绮贞出一张专辑。就在这种快节奏的间隙里,我有时候会拿自己写下的文字给别人看。会有人不屑,会有人轻轻地赞许,说我有才华。可是,我最最清楚,我那些投机取巧的“才华”,怎么及得上你活跃飘逸的灵气。
相识很久以后你才肯拿出自己的文字给我看,一直以来我都知道,你对人是有戒备的,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你如此畏惧伤害。那篇乐评发在一家并不怎么出名的杂志上,并不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可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能在一家杂志上拥有一个乐评专栏,已经足够证明你飞扬的才思。有时候你会让我有一种感觉,我的朋友高高在上,像女神一样难以触及。
后来,当我也终于拥有了一个专栏的时候,我的十四岁已经流逝了大半。年华像抓握不住的流质,在静谧中便洞穿了我的身体。我付出了很多努力与你站在一起后,才发现,你永远是那么出色,难以企及。有时候你一句凝练的话,便让我通篇冗长的文字变得苍白,失去了意义。
我记得自己曾经给《熊的故事》写过一篇三千字的影评,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法国文艺片。我花了一整夜,洋洋洒洒写满了两张A4打印纸,可是看到的人都摆出一副不知所云的表情,那些麻木的面容让我心痛。后来我拿给你看,那一天我发现你的眼睛格外的明亮,你写了更长篇幅的评论和那两张纸一起送还给我,在你的言语中,我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从此以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会有那一句“士为知己者死”,为什么你曾经告诉我把自己的文字拿给不在同一世界的人看,没有意义。在与你告别之后,我终于学会了这种低调的孤傲,我不再张扬,不再把自己的习作本往最显眼的地方摆。在我已经走过的生命历程里,总有一些文字只是为了写给你,我开始相信这一点,我远方的朋友。

那一年里我开始动笔写我的第一部长篇,你说要为我的小说写一篇最出色最深情的序言,我一直在等。时光像燃不尽的烟火,一路烧到了今天。那部小说的写到了八万字,被我搁置起来,再也没有了勇气重新拾起。
菲菲,如今你站在远方那座繁华城市的流岚里,还会记得当年那个轻轻的约定么?

七年,一篇小说的名字。或许你从没有在意过,我们相识的前一天,我刚刚过完了自己的十一岁生日。我的下一个生日,我们相识整整七年,十八岁是青春里很凌厉的一个弯,我会淡然度过。
时光交错的路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这是当年你写给我的话,我曾经把它转赠给许多人。菲菲,你已经先行一步,请你告诉我,十八岁,那场破茧似的成人仪式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美丽与哀愁。七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两千多次日升月落,可是记忆经久不灭。我忘不掉每一段被剪碎的旧时光,忘不掉我们一起逃出学校在山顶的石灰岩上写作的每一个下午,忘不掉我们喝掉的可以注满一个游泳池的可口可乐,忘不掉那些被我们肆意挥洒的青春。
《追忆似水流年》中说,生命是一场幻觉。是你,我最最无法忘却的朋友,在这种种虚幻之中,在这狂乱欲碎的世界里,给了我唯一真实的触感,令我永世难忘。

夜晚,当我站在商业街上,面对整条路的灯火通明时,就会感觉自己很无助。可是当我想起你的时候,心里便会凭空生出许多散不开的温暖。许多一直留在身边的朋友在我青春的最后一段行程里开始变得形同陌路,时光荏苒仿佛一列开往末世的地铁,我的青春被车轮碾过,一路散落,一路流离。远方的你,成了我唯一笃定的守候。我的朋友。
假期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慢慢走完那条我们曾经携手走过的商业街,然后绕过街口的角楼,一直走到你曾经住过的小区。在你家楼下经过的时候我会抬起头来看你曾经养过珍珠鱼的阳台,你喜欢的那一席天蓝色的窗帘被取了下来,里面的墙面凸显出一大片突兀的白色。一直没有新的住户搬过来,所以我一直愿意相信有一天早晨你会回来,重新挂上那一层天蓝色的布幔。
记不起你第一次带我来这里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我曾经惊叹于这套房子里精致的室内装修。空空的一百五十平方米里只住了你一个人,因为你固执地不肯随父母去他们工作的城市。你总是说,一个已经熟悉到能够闭上眼睛画出来的地方,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离开。从你倔强隐忍的眼神里,我能看出你对这座伴随自己生长了十年的小城的不舍。现在,你终于消失在了深圳来往熙攘的人群里,那个地方的街道,你一定也会慢慢熟悉起来。
你曾经告诉过我,你在四岁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样子,他们粗心得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下便去了那座一夜间崛起的城市寻找自己的事业,你是在一位阿姨家里长大的,这套房子是十岁生日他们送你的礼物。当拉开你的冰箱看到里面满满的两层冰淇淋的时候,我曾经对你说,你看你多幸福啊。你笑得很甜美,其实我知道,你并没有找到四叶草上代表幸福的第四片叶子,你不快乐。你每天和自己的猫一起吃东西,晚上一个人睡那张冰凉的粉红色大床,周末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看到你孤寂的背影,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平淡的生活中蕴藏着怎样的幸福。虽然我的父母操劳了十几年才买下了一套足够宽敞的房子,虽然我两年的零花钱也比不上你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是,至少在一家三口的餐桌上,我体验不到你那种孤凉的心境。你让我学会了珍惜,在过去的十七年里,这是我最重要的收获。
深秋的江北,梧桐的叶子一片一片落得很猖獗,秋风划过的时候,回首过往,我看到那些记忆破碎的剪影如旧胶片般从我的面前匆匆掠过,然后被埋入了霓虹灯下落寞的角落里。而你的影子,依旧清晰如帛卷上的墨迹。
现在你呆在父母身边,孤单了这么多年之后,你一定会喜欢上那种有父母疼溺的生活。他们在外漂泊多年,或许就是为了能够让你拥有现在的这种生活。希望他们迟来的温存,能够抚慰你遍布全身的寂寞。

现在,在我执笔写字的这个时刻,远处渐渐明亮起来的霓虹灯已经开始招摇地展示这座江北城市尚不够浓重的繁华,不断闪现出来的华丽色彩泛了上来好似一层绚丽的幕布。这篇写给你的文字终于还是没能在阳光下完成,晚自习课上我伏在桌子上一个字一个字一刻不停地往下写,遗忘了身边所有的喧嚣。
我走出回忆,却再也看不见你,夜色中斑驳的树影映在巨大的玻璃窗上,我感到黑色的潮水正从我的脚下漫上来,一种格外嘹亮的忧伤渐次没过我的头顶。为什么从每一道微不足道的划痕里,我都总能看到你的影子?
在一本旅行杂志上我再次看到了普罗旺斯的照片,连亘的薰衣草涌起来如风吹过的紫色麦田。我忽而又想起了你曾经的理想,那个时候我们都是爱做梦的孩子。鲁迅说过,做梦的人是幸福的。
你说过想要去西藏,想要去丽江,想要去巴黎,想要去普罗旺斯,想要去卡尔加里。这些梦境中的桃源同样是我的心之所系,于是我们曾经在一个雨夜约定同往。在你远走之后,我在某一个清晨醒来,却突然开始对这些曾经梦境中的圣地感到恐惧,同样是因为鲁迅的一句话: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在我们分开之后的这些时日里,青藏铁路一直修到了高原的幡旗下,丽江开始因为游人纷至而拥堵不堪,卡尔加里被李安搬到了银幕上作为一个同性恋故事的背景,巴黎和普罗旺斯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挂在嘴边。我们曾经的理想混入了大众化的做作,我开始尝试把它们埋在心底,作为那段绚烂青春的墓碑。
你曾经说过要我在你生日时送一幅凡高油画的复制品给你,说喜欢那种涂抹到奢靡的色彩,我满口的答应,后来却忘记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次我送你的两张卡百利的CD作生日礼物时你的表情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失望。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忘记一件事情是那样的轻而易举。我们在那个路口分别,然后一个人走新的路,唱新的歌,某一天再抬头看向天空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曾经熟稔到以为永远不会遗忘的人和事,就在蹙眉的一瞬间,便已经隔了苍山泱水,再也触摸不到。

菲菲,现在我经常会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天空中那些匆匆而过的流云,因为你曾经告诉我说天空是有秘密的。我猜想,撕开那一层淡淡的掩饰,或许就可以看到一大片刺目的兀艳潮水般地涌出来,或许就可以看到你明媚如春光的笑靥。
看到有飞机穿过云层的时候我总是会很难过,因为在你离开这座小城的时候我没能陪在你身边。这么许多年,这种歉疚已经成为了我心中无法磨灭的遗憾,成了我久久不愈的伤口。
那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和一群朋友看一部很无聊的商业片,你说你要离开这里,说得那样从容,以致于让我以为你只是在讲一个冷冷的笑话。这么长的时间以来你总是习惯隐藏自己的悲伤,可是那一天,我为什么忘记了你会那样做呢?

三年前那片夕阳的余晖里,我最最无法取代的朋友,你的离开,让我头顶绚丽的天光黯然失色。你抽走你的手,也带走了我一半的快乐。那一天,那两个会在周末的下午到街上游荡的影子,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整整三年,我一个人匍匐在刀锋般凌厉的时光之流里,独自安慰自己的落寞。
现在,在时光淙淙流过的罅隙里,我再一次意犹未尽地想起了你寂寞胜似烟花的笑靥,想起了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

当风筝飞过城市/你举着那枝花在等谁/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你始终没对我说/当你离开这城市/正是电影散场天黑了/你离开了这个海洋/只留给我蓝色回声/你挥一挥手/正是黎明之前的寂静/我终于没能看清/你那一瞬间的表情/你挥一挥手/正好太阳刺进我眼睛/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
参考资料:http://90manyan.cn/bbs/viewthread.php?tid=7442&page=1#pid167043
故事是这样的 的东西 每当十五的时候 学校门口的鲁迅像的眼睛就会动 所有教学楼都会停电 楼梯会从原来的13阶变成14阶 实验室的水龙头放出来的水会变成红色 还有1楼尽头的那个厕所只要有人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于是 一群不信邪的孩子们约好15那天去探险 晚上12点 他们准时来到了那所的门口 鲁迅像的眼睛望着左边 他们记下了 生怕出来的时候记不得有没有动过 他们来到了教室 打开开关 咦 不是亮着的么? “骗人。”一个男孩发出抱怨 “再看看吧。” 来到了楼梯口 “1 2 3...13没错阿 是13阶阿?” 孩子们有点怀疑传说的真实性了 于是他们又来到了实验室 水龙头打开了 白花花的水流了出来 “真没劲阿 我们白来了!” 刚开始的刺激感都消去了一半。 最后 他们来到了那个厕所 女孩子虽然口上说不相信 可是还是不敢进去 于是让刚刚很拽地说不怕的小C进去 看了表 1点整 2分钟后 男生出来了 “切 都是骗人的” 孩子们不欢而散。 出门时 一个看门人发现了他们 喝斥他们怎么可以那么晚还在学校逗留。孩子们撒腿就跑 小B特地注意了一下门口的石像 没错 眼睛还是朝左看得 “骗人的”他嘀咕了一声 “喂 小B么?小C昨天晚上和你们一起出去玩 怎么还没回来?”第二天早上 小C的妈妈打电话过来询问。 小C也没有去学校上课 孩子们隐约感到不对了 于是 他们将晚上的探险之事告诉了老师和家长 大家在大人的陪同下回到了那个学校。 “什么? 我们的鲁迅像的眼睛一直是朝右看的阿。”校长听了孩子们的叙述 不可思议的说。 “可是我们昨天来的时候是朝左看的阿” 出门一看 果然 是朝右看得... “可是昨天的确有电阿” “昨天我们这里全区停电...你们怎么开得灯?” “还有楼梯!”孩子们迅速跑到楼梯口 “1 2 3...12?” “我们的楼梯一直是12阶的。” “不可能!!!” “还有实验室”一个孩子提醒道 “对 实验室” 一行人来到实验室 就在昨天他们开过的那个水龙头下 有一摊暗红色的痕迹。 “是血迹。” “那...小C昨天还去过那个厕所...”大家都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恐惧 “走 我们去看看”校长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 推开门... 小C的尸体赫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因为惊恐而睁大的双眼 被割断的喉管血淋淋的 内脏散落在已经干掉的水池里... “阿...”小C的妈妈当场昏了过去 几个老师马上冲出去呕吐... 小B也被吓得目瞪口呆 在他晕过去的前一秒钟 他瞥见小C的手表 指针停在了1点... 就是小C进去的那个时候... 顺便说一下 他们去探险的那天晚上 并没有门卫... 将此贴转向5个以上的论坛不会魔鬼缠身且能实现一个愿望 。 不回帖者晚上凌晨过后往往.....不好意思,我也处于无奈
生命中我们常常忽略窗棂边的栀子花,而去徒然想象邻家花园中的花一定更为馥郁芬芳,就如同我们明明就住在一个星星上,却总以为夜空中的星辰如同宝石般晶莹透亮。漫漫人生中,我们不也总认为自己的生命总是坎坷荆棘不断,而别人的生命总充满花儿般的芬芳?!然而,没有谁可以拒绝痛苦,没有哪个生命不烙刻苦痛的伤痕。别人的微笑中也可能隐藏深深的痛楚,只是在寂静的暗夜,你未曾听过他的呜咽的哭泣。

你是否羡慕过东坡的人生?是啊,他乐游赤壁,醉饮山林,写下光照千秋的激昂文字。然而,你是否看到他内心的累累伤痕?作为一个人,他肩负着出将入相,封妻荫子的期许,却接连惨遭贬谪。他的不平,他的郁闷,他的痛苦,他的无奈,你看到了吗?

是啊,你把苏轼生命中的伤痛忽略了,只看到了他的光环,看到了世人对他的敬重与赞扬,于是羡慕他的生命,于是恨自己生命的苍白乏味。你何时才懂得去欣赏自己,去嗅一下窗棂旁栀子花的芬芳?

你是否羡慕过陶渊明的人生?是啊,他归隐田园,品乡间淡酒,观风中寒菊,活得多么潇洒自在!然而,你是否感受到他内心的无奈?他也有济事的抱负,却无从施展,在那个黑暗的时代容不下这一铮铮的魏晋风骨,于是他在无尽的无奈中选择出世。他的无奈,他的焦灼,他的伤痛,你懂吗?

是啊,你未曾看到,你只顾嗅五柳先生舍前寒菊的芬芳,你只顾陶醉于南山的山水,于是你羡慕他们的生命,同时埋怨自己生命的焦灼与劳累。你何时才懂得正视自己生命的欢乐,嗅一下窗棂边栀子花的芬芳?

不要总认为自己的生命苦难重重,而别人的生命充满阳光,生命中的苦难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而在不顺的生命里你也会有欢乐的踪影。

正视自己的生命,欣赏自己的命运,纵然命途多舛也要淡然,坦然。历史的河流中,没有不受伤的船。多希望明早醒来,你可以面带微笑,去嗅一嗅窗棂上的栀子花,人面与栀子花交相辉映,或许会构成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从仓颉造字开始,中国字一直是表意的象形文字。老祖宗造字,不仅融会了字的灵动美观,更糅合进了字的喜怒哀乐。一个字是一幅图画,那么一个词便是视感极强的世界了。比如“距离”,透过这复杂的横横竖竖,我似乎看到一股幽怨之气的氤氲上行,伴随着古典的美感渐行渐远,若即若离,忽明忽暗。

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古典美正是构建在距离上的亭台池榭。我们大可想象,这距离是“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的相远相思,或者是比地理距离更加遥远的门第观念与等级尊卑,或又是“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生死相隔,或又是忠臣与“不己知”的君王一段扼腕叹息。

有人说“诗是痛苦的结晶”,而文学则爆发于强烈的情感,而距离则是横亘在现实与美之间的通途。而当今这信息高速发达的社会却大大缩短了本应天水相隔的距离。手机,网络随时将信息迅速传递,火车飞机将相爱的人立刻送到对方身边,网络上各种体验让爱情、阅读这本应严肃而投入的内容“快餐化”、“泡面化”,并黯淡化,让本应结集于心,奔突于胸的块垒并非用酒或诗浇灌,而是自行崩溃,永远不再。

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强烈的情感,没有了尖锐的锋芒,所有人都是鹅卵石,在互相促进更为圆滑中失去了古典美丽,只留下现代的忧伤。

没有了征人送行,又怎会有为良人缝寒衣的怨妇在七月流火中的叹息?没有了君臣相隔,怎会有“文死谏,武死战”的激昂正气和《出师表》的赤子忠心?没有了父亲去无所侍的小儿女“清辉之臂”的月下守望,没有了朋友远离塞外风寒的痛苦,又怎会有一出出《阳关三叠》,一枝枝折柳赠别,一涟涟十里长亭的泪,一句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相安互慰?

秋雨先生说“由山脉相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由水道相通的遥远是一种忧伤”,现代剥离了“山脉”,“水道”,黯淡了“遥远”,“忧伤”,在文学与美的领域,我们只能淡淡绝望点点悲哀,愿距离还在,人情还在,美,还在。

在夜的怀抱中,我仰望星空,把星星的晶莹写进心扉,然后,静静地感受那份美。……

好像,我收藏的是一种远观的美。海风拂过我的面颊,我听见耳畔的低吟:遥望晶莹,近观纤瑕。

晶莹的心,晶莹的泪,晶莹的江水……

我把屈子说成是晶莹的,远观他朝搴之木兰,远观他夕揽州之宿莽。何为晶莹?远远望去,他的赤子之心,那颗“来吾道夫先路也”的剔透之心。那,他的纤瑕呢?我宁愿把他的纤瑕比作与常人一样的复杂而饱受折磨的灵魂近观,看他的纤瑕,上官大人的争宠,楚王的昏庸使其心灵苦痛,然而,几人能看到他的纤瑕?

晶莹,是一种赤子之心,纤瑕是一种苦难之果,可是,晶莹的同样是一种信仰,纤瑕的又是一种信仰之后的艰辛。

似乎,我还能听到那汽笛的鸣响,一个追梦者的倒伏,我似乎同样看到他那颗为着自己信仰而随车轮远去的晶莹之心。他——海子,一个追求者,信仰着的诗者,一颗远望晶莹的星。

可是,他的纤瑕呢?是否是他那执著至死的艰辛?静静地,走进海子,我能看到他满是寂寞与苦涩的灵魂,其实他情感的纤瑕与你我一样。

此刻,我想站在向日葵下,我想静静地凝望着《星空》,我不恐怖那声枪响,因为,我知道那是梵·高晶莹的心,晶莹的灵魂。

他的画,他的信仰在当时无人问津。于是,他晶莹地离开了;他的情,他的追求在星空下如星般熠熠生辉,那是他晶莹的描绘……然而,他的纤瑕正浮上水面,像一条渴求空气的鱼,但,终究是一种艰辛,他那份独有的纤瑕。

我是一个仰望星空的人,我知道星星的晶莹,遥望,远远地思索;晶莹的是心,是灵魂,是追求,同样是信仰与成就。

我未飞上过星星,但我心曾知,那儿同样有纤瑕,近观之中有灰尘,有石渣。于是,我闭目沉思:纤瑕是近观时那份孤寂,那份抑郁,如屈子一般;纤瑕是近观时的那份落寞,那份伤感,那份执著的艰辛……

遥望星空,真的,真的很美;近观星空,的确,的确很是复杂。……一颗心,思索人生;一份情,回报生活。遥望会是晶莹,而近观同样有纤瑕。海风拂人,我想起遥望时星星的晶莹。我在遥望与近观中慢慢长大……
月是古人的家乡,是知己的思念。那种遥远到无可触及的神圣光晕,幻化成诗人笔下的魂灵,口中的吟咏。东坡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阿姆斯特朗带走了人们的月。那个印在沙丘灰尘上的脚印,让李太白的月下独酌成为历史,或许人类已经摆脱了几何时的愚昧,距离已经不是往日那般遥远,然而那枚挂在苍穹灼灼发光的玉盘已经褪色,是古人的距离,生出那枚曾经的月亮弯弯。

我是那样讨厌近距离,近在咫尺的梦想,我不要。当在酷暑里挥汗如雨时,梦幻中的象牙塔是我惟一的支点。我想象它的宏伟宛若天堂。尽管每个人都会有现实的一面,然而我坚信遥远生距离,距离生美。无可企及构出理想的神圣。张开五指,刺眼的光折射出天堂的模样,我独自守望。理想是宝石一般的晶莹透亮。遥远观望,它是我的天堂。我喜欢失真的美,就像古人的月亮。

无意中想起了海子,那个传说中始终愤世嫉俗的诗人。当他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为希腊神话一般的虚幻时,海子无言了。在他的眼睛里,整个世界,远看是伊甸

园盛开的美丽花朵,近看才知这个世界给他的失望。大海留不住他,春天也留不住他,诗歌的翅膀折断了,只剩下山海关的铁轮隆隆而过,海子的灵魂伴随伸向远方的铁轨通向了天堂。有人问,到底是什么伤了他,伤了这个时代的诗人,人们也许不明白,因为自己置身这个世界,未曾远观它的美好。文人与世俗的距离永远太大,反差太大。在海子焚烧诗集的熊熊火焰里,盛开了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世界。这距离是悲剧,是文学女神的眼神。远望与近观的世界让海子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完成了本质上的蜕变。我想,仍然坚持远观世俗的海子永远幸福。

这就是距离的美感。永远置身在纷乱的世界,这让人类开始麻木,甚至开始淡忘远观时那种令人窒息的美感。当努力构建所谓的“美丽人生”时,人类是否忘记了那份遥远的守望,忘记了儿时曾经的天堂,忘记了古诗中月亮的眼泪,忘记了希腊神话里挥着翅膀的安琪儿?科学的发展放松了人类最后的一根敏锐的神经,一切诗意消失殆尽,只剩下世俗世界的繁华汩汩流淌。

看看天边的月,看看风流千古的“秦时明月汉时关”,守望那份曾经有着“蛮荒文明”年代属于人文精神的真实,看遥远带给我们的令人窒息的美,诗歌、散文、楚辞会滋润这个时代的麻木,遥远的美好让我们重新点燃希望的神话,精神之船重新起航。

守望遥远,守望天边只属于我们的永恒……
古往今来,人类生生世世在编织着梦想与希冀。遥望苍穹,星空闪烁着诉说着先人祈福的呢喃和虔诚的祷告;那梦想是如此真实,又如此遥远,因为那是心中不灭的追求,是浮于现实的繁华与幻想。

学鸠的现实是“决起而飞,枪榆枋而止”;溪流的现实是在石缝间浅吟低唱着“靡靡之音”;老马的现实是“眼前飘过一阵鞭影,我只低头瞧着脚下”。它们早已身陷于现实的泥潭而不能自拔,麻木的心灵早已放弃了拥有梦想遥望天边的权利。于是梦想的翅膀飘然远去,现实的枷锁架在脖项。

收回遐想的思绪,我才发现梦想就是天边的星辰,永不熄灭地照亮匆匆的人生;现实就是脚下的土地,踏实而厚重地记录行路的足迹。人,既不能活于华而不实的梦想里,也不要沉湎于现实的喧嚣中。在人生的道路中,应是左边种植梦想,右边种植真实,随时采撷,收获希望。

推荐几篇新概念历届的获奖文章

最好提供正文……
这个,第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韩寒的初赛文章是可以找到的. 就在作文选B卷第一篇,叫做<头发>. 复赛因为是二等奖,所以未登. 1999年在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中,作为高一学生以《杯中窥人》获一等奖。 韩寒《杯中窥人》 我这辈子说的最让人无从反对的话就是被子不用叠——本来就是要叠开来睡的——然而这是第一个被人反驳掉的。懂么,这是规矩。我们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规矩…………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的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谈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疾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以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的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惜后来不见唯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傲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拜的人,他就照照镜子,但中国又能出几十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乘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我要找一篇文章《长街回溯》 是第八届新概念作文的一等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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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回溯

盛夏·芦苇

夏天的气味在长街上可以轻易嗅到,提着行李再次踏上长街时,青色路面反射的阳光令我睁不开眼。位于长街的楼房我已经有三年未曾来过,尽管钥匙一直装在行李包里。提着行李向四楼走去,脚步声一直在楼内回荡,猛然抬起头,看到我家以前的女邻居,我向她点头问好,她用一种陌生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我,然后对我莞尔一笑。

我在市中心的一家快餐厅找到了一份钟点工的工作,每天乘公车来往于市中心和长街,像是不断转动的电影胶片,繁华奢靡在瞬间蜕变成宁静如水。

住在北方城市的妈妈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我倚在窗边不耐烦地接听,有时我将电话放在一边,任由妈妈喋喋不休地说,而我独自望着远处灰蒙蒙的楼房。

无法忘记那些充斥着争吵声和瓷器破碎声音的岁月。那时我的妈妈和爸爸经常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而发生争吵,矛盾像游鱼一样在生活中游荡,无孔不入。这种争吵被切断在我的十六岁,从此楼道中再也没有了苍白的争吵声。妈妈去了一个北方城市,爸爸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去了新疆,两个截然不同的地域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而我分别沾染着两种生活中的寒冷和干燥。

打完电话,我开始摆弄窗台上的一盆芦苇,用手拨动一下,芦苇摇摇晃晃,激起空气中悬浮的大片安静。

观望·回忆

我住在长街公寓的三楼。今天在下楼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张沉在时光中的熟悉的脸,记忆上打的死结瞬间被解开。

很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经常穿着粉红色的长裙倚在长街的墙上,等待约我出来的男友。几乎每一次我都能遇到那个邻家的男孩子,他在见到我时会对我安静地微笑,但在离开我的视野后嘴角的弧线却迅速绷直。

我一直无法理解隔壁为何总是无休无止地吵架,瓷器破碎的声音回荡在楼里,令人心痛。不安的气氛在楼内涌动,每户人家都将门窗紧紧关上。这令我一度惧怕结婚这个词汇,于是我一再敷衍想和我结婚的男友。

记忆在楼前的那个大花坛中生长。晚上的时候,从楼上透过窗口,总是会看到一个孩子独自坐在花坛上,不时抬起头仰望三楼。邻家的那个男孩子就这样安静地坐在花坛上,等待三楼的声音在某一时刻凝结成冰。有时我会跑下楼,把男孩子拉倒自己的房间里,最初我以为这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但后来我发现,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羞涩一旦退去,童真就会荡漾在他的脸上。他笑起来的样子像是平静的云朵。

每个人的童年都相同,只是有时会被流沙掩盖一些美好。

一晃十多年,我已经成为了一个颜容逐渐衰老的三十二岁的女人。每次关门下楼时,我都会产生恍若隔世的感觉,仿佛刚才关闭的是自己的昨天。

用钥匙认真将门锁好,抬起头,我看到一张陌生的脸,面容干净,头发随性,像是平铺了一地的阳光。他提着行李的右手的手背正在流血,黄昏时楼道内暗淡的光线令殷红的血液无比刺眼。

他开口向我问好,我对他莞尔一笑。

伤口·长街

下列车的时候,手不小心被行李箱的商标划伤,伤口立刻被浓浓的夏天的气息包围。行走在长街上,曾经的声音画面感觉纷纷潜入我的身体,一颗心被过去的灰色情绪紧紧攫住。黄昏时分,摇曳的树影勾勒出一幅画面,像是碎了一地的瓷片。

长街是一个宁静的地方,即使有风吹过,尘土也不会漫天飞扬。下雨的时候,雨水顺着青色的地面哗哗流淌。行走在长街上,空旷感和苍凉感会始终伴随行路的人。但,我童年的家庭生活却没有如此平静。

十六岁时,父母离异,妈妈去了一个北方的城市,爸爸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被调派到新疆的一个小镇。上了的大学后的我夹在这两座城市之间不断游移。这一年暑假,我忽然想起了位于长街的楼房,把手放到行李包中摸一下,钥匙仍然在。于是我漫无目的地来到了长街,妈妈在电话里一遍又一遍地抱怨我为什么不去她那里。

一年前我在妈妈家里遇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那个男人彬彬有礼,妈妈开始向我介绍他,苇,快叫叔叔。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打算和那个男人结婚。对于妈妈的再婚我没有任何看法,只是觉得和一个陌生人呆在一起会很不舒服。于是我第二天乘火车去了新疆的那个小镇,发现前来接车的爸爸苍老了许多。

或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对妈妈冷漠起来,所有关于妈妈的记忆不知在什么时候就忽然干涸了。

来到长街的第二天,我乘公车去了郊外,去寻找那片不知还是否存在的芦苇。午后的慵懒在芦苇丛中流淌,我伫立在发出干燥气味的芦苇中,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从脚底直冲到头顶。临走时,我用手挖出了一棵芦苇,右手手背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回到家后,我把芦苇移栽到花盆里,挺拔的芦苇高高伫立犹如一个孤独的人。薄薄的阳光洒在窗台上,远远可以看到芦苇周围荡漾着一圈圈光环。

每天下午下班回家时,我都会给芦苇浇水,同时观察手上的伤口。伤口中深藏着夏天的躁动,不时发痒。

曾经的伤痛总会痊愈,如同我手上的伤口结的痂。

楼上·甘菊

我叫萱,今年十六岁,住在长街公寓的四楼。我每天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上学,有时会在路口等我喜欢的男孩子到来。有人说我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他们向我一一列举,平静的家庭,和蔼的父母,优异的成绩,一颗记不住哀伤往事的心,一段隐约暧昧的感情。很多时候,我也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偶尔的伤心难过会让生活动荡一下,但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游戏。

最近,我的楼下搬进了一个陌生人。他是一个安静的人,住在楼下没有太大的动静,唯有在晚上七点钟时会传出一段轻音乐,从他的窗口攀爬进我的窗口。妈妈告诉我,这个人叫苇,芦苇的苇,在我们搬到长街之前他就住在这里,只是有好几年没有回来过。

下楼的时候,我遇到了楼下的那位三十多岁的阿姨,她正望着半开的门发呆,周围轻柔的音乐如溪流般潆回。听到我的脚步声她仿佛吓了一跳,冲我浅浅地笑了一下。她告诉我,那个叫苇的人有一段不幸的童年,父母的争吵声曾填满他的生活。

我的阳台上放着一盆甘菊,每天下午我都会给它浇水。有一次,我将喷水器擎得高高的,然后喷下,却发现楼下有人将头探出,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我吐了一下舌头,问,喷到你了吗?

那个叫苇的男人将头仰起,对我微笑了一下。

我看到的是一张干净的脸,一张属于二十岁男人的棱角分明的脸。我听到他问,你种的是什么?

我举起花盆说,是,甘,菊。

纯真·流逝

在我仰起头看那些莫名落下的水滴时,我看到了一张写满纯真的脸,像是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我问她种的是什么。

她一字一顿地说是甘菊。这令我想起了我喜欢的一张唱片,藤田惠美的《挪威甘菊》。然后她问我种的是什么。

我大声告诉她是一株芦苇。

她深吸一口气,说,什么,你竟然种一株草 ……

回到房间后,我关掉音乐,静静倚着墙壁听着挂钟的嘀嗒声,一种哀伤在心里袅袅升起。我的青春是如此的破损不全,每天晚上都坐在花坛上等待争吵的结束。而楼上那个小姑娘的青春却像那盆甘菊一样,芬芳纯洁。我的记忆开始沦陷进无边无际的灰色中。

八年光阴匆匆流过,我又回到长街,用一把旧钥匙打开以前的门。曾经穿着粉色长裙在路口等待男友的少女,如今已经结婚,成为一个成就的女人。曾经独自住在楼上的那个老人已经去世,现在住在楼上的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夜以继日地流淌,向着不同的方向。

观望·安静

八年前,我经常在下楼的时候遇到那个叫苇的孩子,那时我还涉世不深,整天期盼着浪漫和美好。他上学总是很早,通常是在天还没亮的时候。睡意还没有退去的他喜欢低着头慢慢地走。骑着自行车穿过长街两旁昏黄的路灯时,灯光温柔地打在他身上,像是细雨中的一座雕塑。

他是一个外表安静的人,其实他的内心深处蛰伏着大片大片的动荡不安。我一直想,这样一个安静的孩子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那天我终于看到了他那张成熟的脸,上面刻满坚毅和平和。我想,时间终于洗刷掉了他少年时所遭受的伤痛,他现在的生活终于变得平静如水。

在他们家搬走的那一年,另一户人家搬到了他们楼上,于是我认识了那个叫萱的女孩子。她是一个拥有了所有幸福的女孩子,和曾经的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是一个外表躁动,内心却如平静湖水一样的人。

她每天都会睡懒觉,在发现自己快迟到时就叼一个面包急冲冲地去上学。骑着自行车的她的身上沾满清晨所特有的清凉气息,像是桑叶上的一颗晶莹露珠。

她的阳台上放着一盆甘菊,每天下午她都会为它浇水。我经常用手托着脸看她为甘菊浇水,她在发现我看她后总是向我吐吐舌头。

他和她都住在长街公寓里,然而幸福和不幸却像长了眼睛的云朵,降临到他们头上,从此笼罩了他们的生活。

曾经那个穿着粉色长裙在路口等人的我已经迷失在千沟万壑的时光里,现在的我是一个结了婚的三十二岁的女人,需要靠精致的装束来维持住昔的容颜。

对于他,我只不过是一个时光的记号,八年前看着他孤独地坐在花坛上,八年后看到他的归来。我像是一个坐标点,成功标记了他离开长街后留下的一段空白。而对于她,我是一个倾听她诉说幸福为她储存幸福记忆的玻璃瓶,即使多少年后她忘记了她曾经的幸福,我的记忆中也会始终荡漾着她幸福的话语。

我是他和她的守望者,守望着她和他在长街留下的点点滴滴。

黄昏·脚步

黄昏像是一块半凝固态的琥珀,我带着录音机走在琥珀里,身影被日光无限拉长,从长街的这头延伸到长街的那头。溢出的歌声凋零如繁花,长街就在这种略带绚丽的宁静中得以安眠。

走到三楼的时候,我听到一阵连续的脚步声。啪,啪,啪。我停下来,静静地看着那个叫萱的女孩子低着头在台阶上一级一级地跳,额前不断颤动的头发像是碳笔,在空气中描出一道道弧线,投在墙上的影子是红色的,边缘模糊如同飞鸟的羽毛。白色的运动鞋同地面撞击出清脆的声响。

跳到三楼时,她猛然抬起头,看到这个注视了她许久的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问她,你的家里没有人吗?

钥匙被我落在了学校,只好等我妈妈回家了。 她的声音像被水冲洗过一样光滑。

那天,我把她叫到我家里坐了一会儿。她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子,没有一刻在沉默中度过。她向我描述她们的班主任是多么凶,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又对她说了些什么话。我大多数时候都是微笑着听她眉飞色舞地述说。

这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子,她拥有我以前未曾得到的幸福。有些伤口早已痊愈,受伤的人早已忘记了伤口的所在,但有些人却清楚地记着那份悸痛。长街有着各种生活,每个人都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我或许就是别人记忆中的一个灰色符号,代表阴霾的童年。而这个叫萱的女孩子,却会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一束阳光。

她走之前,听了一下我的CD,她说她喜欢这些轻柔的音乐。于是我将这块CD送给了她。

她缓慢地读出CD上的文字,挪,威,甘,菊。

琥珀·甘菊

啪,啪,啪,啪,啪……

我在心里数着我跳跃的次数。在我跳下最后一级台阶时,我看到了那个叫苇的男人站在那里,他安静得如同雾气,以至于我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他的眼睛在昏黄光线的映射下像是琥珀,封存着夏天的黄昏。

他把我叫到他家里。他大多数时候不说话,只是双手交叉倾听着我的讲述。我问他为什么要种一棵芦苇在花盆里,他说他不知道,这只是一种感觉。当我口无遮拦地问到他的童年是不是真如别人所说的那样昏暗时,我开始后悔起来。但他并没有颦蹙起眉头,或者脸上出现阴雨天。他说话依然很平静,他说,其实离开父母以后,有些伤痛早已被时光磨平了,只是另一些人还念念不忘而已。

他的CD上蒙着一层单薄的晚霞,我拿起来听了一下,歌声柔软平和。我说我一直都在听那些流行的情歌,没想到这种轻柔的音乐也是这样好听。

他把那张叫做挪威甘菊的CD送给了我。在他送我出门的时候,我听到他对我说,你真幸福。

离开·长街

八月最终还是绝决地走到了尽头,夏天开始从遥不可及的高度下沉,而我也该离开长街了。

我将那盆孤独的芦苇送给了萱。她用手拨弄了一下芦苇的叶子说,我把它和我的甘菊栽到一起好不好?

我用手将盆里的泥土掏出,把芦苇移栽到了那盆甘菊的旁边。挖出芦苇的一刹那,我感觉芦苇的根系是透明的,像极了人脆弱的神经。这棵芦苇有了甘菊的陪伴将不会再感到孤单,那些断掉在根须在接触到新的土壤后,会再次繁衍出新的根须。

在楼梯口我遇到了我家的女邻居。她问我是要离开长街吗。我说是。

她又拿起我的右手看了一下,冲我笑了笑。我望着那道平滑的伤疤说,有些伤口总会痊愈的。

长街是小提琴的琴弦,每挪动一步都会发出一个音符。走到长街的尽头,我回头看了一下,看到一个穿着粉色长裙的女人穿过长街,夏天的风吹得她裙裾飞扬,不时用手轻拢一下耳边的头发。一如那个存在于过去的女邻居。

长街的一切都有完美的延续。

我说大哥,你咋非得让俺一块贴出来呢,俺是怕超了字数限制,才给了你个地址,可你又不看,非得让俺全贴出来啊,哎。。。。

莱州一中 吴炳见
他的博客是http://blog.sina.com.cn/u/49e6e666010003rb

求一篇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获奖作品!!开头是“某年某月某时某分某秒”,讲得是一个叫阿许的故事

  阿许诞生!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一个叫阿许的女孩在上海某医院的产房里呱呱坠地(直至11年后的今天,文化素质颇低的阿许才突然发现原来是gu gu zhui di而不是她认为的gua gua zhui di).
  阿许在妈妈的教育下,三岁开始学认字然后学背诗,只是11年后的今天尚有几千几万个字不知道该怎么读,读得出来的当中还有很多是读错了几年的,耳熟能详的唐诗宋词基本上也只有“鹅,鹅,鹅,曲项天歌。”只类而已。
  提到“鹅,鹅,鹅,曲项天歌。”,阿许忍不住感叹一下智商和天赋的重要性,想那骆宾王7岁的时候写的东西竟然可以流传至今,而且是以流芳百世而不是遗臭万年的方式。阿许呢?可怜她每次抓乱了头发还是写不出来可以得高分的文章,这种惨状,不相干的人看了也会心痛的吧……

  阿许与必胜客 .
  小的时候,因为阿许的父母没有认真地教育她用筷子,直到现在,于是阿许见异思迁,与朋友聚餐的时候喜欢刀叉颇多的地方——必胜客.
  说起必胜客,阿许真是张无忌对赵敏,又爱又恨,因为此地阿许曾花重金请别人吃饭,也让别人忍着流血的疼痛回请她.
  阿许最痛心的一次经历就是请她刚刚军训回来的朋友去吃饭.在必胜客幽暗的餐厅里,有以下对话:
  "孩子,你瘦了!"
  "恩!"
  "你黑了!"
  "恩!"
  "我今天要好好请你吃一顿!为你补偿!"
  "啊......."
  于是阿许的朋友迫不及待地从服务员的手中抢过菜单.然后,她就开始念,得意洋洋地.再然后阿许就开始后悔了,欲哭无泪的.人阿,有良心的时候就遭欺负,没良心的时候就被唾骂.阿许从来没有想到她会没良心的在阿许良心尚存的时候吃了她300多元,阿许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口气喝了5碗汤,一碗20,5碗100!用手抓着pizza就开始咬,然后眼也没抬就对着那些蛋糕,薯条,串烧,墨鱼球之类地表达她的迷恋之情.知道阿许付完帐回来,她还在那里狼吞虎咽.阿许诧异,郁闷!结果是:阿许从此的3个月里,都没有勇气再走进必胜客的大门,伤心透顶!
  阿许有一个朋友是左撇子,对于左刀右叉不大了解,而且他还嫌必胜客里的刀太钝,经常用刀叉摩擦发出一些刺耳的声音.这种行为终于在一次集体聚餐的时候被一位服务员善意而微笑地对他说:"小朋友,是不是刀具不好呀?我给你换一副吧,还有,是左刀右叉......"阿许的朋友却不把这种行为当做是善意的提醒,而是一种鄙夷,当那位很年轻很漂亮的服务员过来给她换一副餐具的时候,阿许的朋友对她说:"阿姨,麻烦给我来一杯热水.(她故意将阿姨这两个字拉得很长)"片刻,一杯热水送到.她又说:"阿姨,给我来一杯冰水,加片柠檬片.(他依然把阿姨两个字拖得很长.)"顷刻,一杯冰水来到.她又对服务员说:"阿姨给我来一杯水,上面是热的,下面是冰的,中间用柠檬片隔开."那位服务员快吐血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对她餐前磨刀一事进行管制.
  一日,阿许约了几个爱咖啡的朋友去闲聊,相约在"必胜客".到了那里才知道那里最高级的咖啡就是"拿铁"了.阿许和朋友们在没有蓝山,没有摩卡,也没有爱尔兰的情况下要了一扎冰水,混着柠檬片喝得起劲.他们说:"喝多了上等的咖啡,偶尔喝喝白水也是种享受."阿许大笑,说着扎她请.于是大家用吸管把各自杯子里最后一滴水吸干后才离开.其实阿许一直忘了跟他们说,冰水其实是免费供应的.
  阿许说,她和许多朋友的经历,邂逅抑或分别,都是在这个比萨店里度过的.对那里有说不出的感情:几许思念,几许温馨,几许依赖.她想她是很爱它的,很爱这个地方.觉得亲切,觉得温暖,觉得在必胜客的大厅里总会有很要好的朋友在某个角落等着她........
  阿许小时候生得蛮乖巧,至少看上去乖乖的样子,也因为这样,别人总是对她掉以轻心,然后恍然大悟,然后继续掉以轻心。
  由于人们总是对小时候的事情没有印象加上阿许的智商比大多数人来得低,所以阿许的记忆是从幼儿园开始的,以前对于她来讲并不可怕得空白。
  阿许在幼儿园的时候跟幼儿园的老师关系不错。不太聪明的人很容易犯持宠而骄的毛病,很显然,阿许就是这当中的佼佼者(或许她也只有在这方面可以过一过佼佼者的瘾)。啊许常常在午睡的时候瞪着天花板虚度童年,有时候会懂得珍惜机会欺负一下睡在旁边的小朋友,抓抓别人的痒处,一个人很得意地缩在毛巾或者被子里,咯咯咯咯笑成一团。老师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她发展笑神经。有一次,教音乐的老师还拿了她结婚时的照片给阿许看,这样一来,阿许就更加睡不着了。
  本来有那么一段辰光,为了把已经很漂亮的幼儿园变得更加漂亮,幼儿园请来了几位和蔼的老伯伯来装修屋子。阿许某日因为去完厕所后看到一些撒在墙角很小很漂亮的东西,因为阿许的见识短浅,晃晃忽忽得拿了一块扔了下楼,然后听到了一声呻吟。几分钟后,阿许被抓拿归案,原来阿许用马赛克砸中了她敬爱的烧饭啊婆。老师叫她买一只老母鸡老给阿婆补补身子,这桩恶性事件才这样收场。(可是那只鸡在11年后的今天还没兑现)
  本来这么塌台的事情是不应该说出来的,但这包含了笨笨的阿许人生中的许多第一次,比如:第一次见到马赛克,第一次打伤人并见到真的人血,第一次知道吃老母鸡可以补身体。
  阿许6岁的时候,家里买了台32寸的彩色电视,从此,阿许开始疯狂迷恋电视。
  有一次,阿许看了个很吓人的电视,讲的是警察破案的事情。里面有个法医,很灵很灵胆子很大很大,阿许对他崇拜得一塌糊涂,为了这生命中的第一个偶像,那个时候的阿许学自然常识,她学得很认真,上课的时候不做其他事情很专心地听老师讲,因为她想自然常识和未来解剖总是有一点关系的吧……

  阿许诞生Ⅱ .
  阿许在上了小学以后,很皮很皮,老师看到她都头疼,不让她当班干部.所以阿许就一直没有杠杠,一直不是小干部.
  上学的日子很空闲,阿许就和她的同学想着法子找乐子,她们想来想去把脑筋转到了阿许漂亮好玩的幼儿园.意识没有晚托班的时候,一帮人像摸像样地拿了扫帚和抹布到幼儿园里为小朋友服务,其实就是去玩那些很久没玩又很好玩的东西.阿许有个长得胖胖的很可爱的同学,那天玩跳床的时候,力道猛了点,强劲了点,把看上去很牢固的跳床弄出个难看的洞洞.阿许和她的同学都很害怕,连抹布都忘记拿就灰溜溜地在几秒钟内跑出了幼儿园,以后再也没敢去过.
  6年级的时候阿许要读好一点的中学要考好毕业考还有后面的选拔考.老师常常帮他们补习.
  补习的时候阿许很不安分,常常偷偷地把后面同学的橡皮铅笔甚至课本转移到旁边同学的抽屉里,然后装摸做样地问那个"受害者"借橡皮借铅笔,他突然发现东西都没了好象人间蒸发一样,阿许再好心地帮他找,然后在某个地方找到他丢失的物品最后面无愧色地接受别人的感激.
  填志愿的时候,阿许发现原来身边一直有这么多跟自己要好的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同学,他们一点也不介意阿许平常老是干坏事,都因为阿许写了这个学校的名字也在志愿上写了同样的名字.当时阿许并不懂得感动只是很开心到陌生的地方去考试仍有许多熟悉的人陪着.
  她填的这所学校很有名的样子,很多人都想进去,或许就因为这样,它并不容易考,跟她一起去考试的人很多都没考进,她有些伤心,她分数不高但运气够好,于是她到了着所学校.爸爸说走了旧朋友还会有新朋友,阿许想是吖,还会有新的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好同学的.
  在读初中的3年里面,阿许养成了每天吃一个苹果的习惯(老师说吃多苹果皮肤会白,可阿许就是不白).阿许的视力从两个1.5狂跌到350度,阿许挺可爱的鼻子上多了副眼镜,朋友们都说她带眼镜比不带眼镜好看.阿许为次得意不已.阿许的外型有了很大的改变,从150CM长到162CM,从30几公斤长到.......(阿许说这样讲出来太塌台了,就不谈了.)
  入学军训,在太阳下晒了10分钟,看上去很strong的阿许就昏过去了(说出来还真是没人信,老早就有同学说她是为了少军训假昏的.爸爸批评她说她缺少锻炼.)
  开学了,对于笨笨的阿许老说功课都很难.阿许的数学老师常常在走廊里叫住她讲你一定要努力了.但是,阿许的数学还是没什么进展,阿许着急了,不禁埋怨数学这么难学有什么用?你总不见得在买小菜的时候跟农民伯伯讨论三角函数讲三垂线定理吧,你总不见得在乘飞机的时候拿了计算器去和空中小姐一起演算飞机在高空的动作能势还有加速向心力吧.阿许的妈妈常常地了解阿许的想法,从报纸上剪了篇文章给阿许看.文章的题目叫<穿着棉袄洗澡>,说的是现在的学生了解很多东西但又不精似乎没有必要,就好象是穿着棉袄洗澡.阿许看了大声叫好,并且决定在语文课的演讲里介绍这篇文章顺便批判一下现在考试制度讲一讲全面发展其实是全面平庸.(我们祝她成功.)
  阿许就是初中的时候开始变的很财迷.学校规定不带校徽是不可以进校门的,一定要在门口买一个才能进去.有一天阿许很不幸忘记带了,她为了不用那一块钱,在门口吹了一刻钟的风,等到有认识的同学才勾着别人的肩遮遮掩掩地混进去.
  初一的时候,阿许的爸爸给她买了台还算可以的电脑,阿许有了自己的Email和nickname.阿许在取nickname的时候电视里正在播放曼联和啊森那的比赛,阿许一眼瞄到了DavidBeckbam,他是阿许喜欢的运动员,阿许想都没想就做了决定,从此,网络上多了个叫BD的傻忽忽的女生.阿许的脑筋转得不是很快,过了很久才发现原来BD是某种街头拐角的东西的缩写(街头拐角就是厕所,因位于他们学校教学楼拐角处而得名).阿许很懒,不高兴把E-mail和nickname改掉,还是用那个有点恶心的名字,见笑于大方之家.
  初一升初二是个不平凡的暑假.
  阿许突然喜欢上了唱歌并且把自己是个五音不全的家伙忘得一干二净好象从来就没这回事.阿许常常戴着耳机,旁若无人地大声唱歌,高音的地方吊不上去,不高的地方要走音,该有停顿的她没有,她还常常忘了歌词或干脆把别人辛辛苦苦写好的东西改的乱七八糟面目全非.开学到了学校,她还不知道收敛一下,继续放声大唱,大放噪音,可怜她的同桌本来就已经很瘦了,加上不断受到她的精神折磨便日渐憔悴似乎更瘦了.

  阿许与旭 .
  旭是阿许最好的异性朋友。
  旭的个子很高,像个运动员。蓬松的短发,刚毅有菱角的脸。其实,旭并不是那种特别帅的男生,不过他拥有的气质却不容忽视。阿许也就是被这种气质吸引。她喜欢上了旭。
  旭似乎也是喜欢阿许的,总称她为小丫头。他会在阿许上完体育课汗流浃背,精疲力尽的时候递过一包纸巾,一罐饮料,再把垃圾拿去扔掉,十分体贴入微。而且,旭总爱用一种含笑而温柔的眼光望着阿许。每当这个时候,阿许总会假装怒斥道:“看什么看?小心你的眼睛!”旭却嬉皮笑脸地两手一摊,摇摇头,无可奈何地感叹一声:“哎!秀色可餐哪。”阿许抡起拳头向他的背捶去,他是往边上一山,迅速伸出两个指头在阿许前面摇晃。她知道这两个指头的意思——温柔。这是旭常说的一句话。旭说阿许像朵带刺的玫瑰,谁想要碰一下,不但会破坏了花的美丽,还会因为花上的刺伤了自己。阿许巧妙地应道:“你是例外!”旭笑而不语。
  转眼,阿许的生日到了。在朋友们的祝福声中她走进了18岁。过生日那天,旭没来。阿许的眼睛总是游离地飘向门外,她知道她内心在期盼什么......
  闹够了,朋友们一个个散去。阿许蜷缩在沙发上,望着满屋的杯盘狼籍,却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待在电话旁。时钟的滴答声在时时敲着她的心。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起,铃声如一只欢快的小鹿。阿许一把抓过电话,:“喂,请问找谁?”“找你呀,小丫头。刚才有点事没能来,现在你能出来一下么?”“能啊,你在哪里?”“就在你楼下。”阿许飞快地穿好鞋,向楼下狂奔去。刚出楼梯口,一大束香水百合向她脸上压来。“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小丫头。”“为什么不送玫瑰?”阿许边嚷边挪开花。“玫瑰是送情人的!”送花的人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可我喜欢。”阿许嘀咕道。这时,阿许才看清楚送花的人竟穿着球服。“你要去打篮球吗?”“是呀,小丫头,要不要去看?”“要去,当然要去!”于是,18岁的黄昏,阿许穿着长长的裙子,怀里抱着一大束香水百合坐在体育场的台阶上,在落日的余晖中看着旭在球场上奔驰的身影。余晖撒在旭的身上,很美,她很满足......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阿许认识了一个很美的叫谨儿的女孩儿:青发如丝,面若桃花,十分雅致可人,就像一个误入凡尘的天使.阿许和她成为了好朋友.终于有一天,阿许把她介绍给旭认识,并骄傲得对旭说:“天天有这么个美女伴随左右,吃饭都要吃多顿。”旭伸出手指,指指阿许的脸,大笑道:“难怪你又胖了。”阿许和旭笑闹着,谨儿也在一边笑。旭转过头去,望了谨儿一眼,阿许看见旭的眸子徒然一亮.......

  从这以后,阿许,旭,谨儿,三个人就经常在一起玩儿。从前,是旭和阿许结伴去叫谨儿出去玩。现在,却常是旭和谨儿一同叫阿许去玩。以前,阿许和旭的话很多。现在,旭和谨儿的话多了起来,阿许有时连插嘴都插不上。阿许完完全全被遗弃在他们的世界中,成了一个隐形人。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发现旭的目光开始迷离。阿许感到懊恼与无助:旭正在渐渐地离她远去。
  五月的一天,谨儿的生日。阿许兴高采烈地抱着一大盒上好的巧克力去谨儿家,准备给她一个惊喜。阿许站在街对面,看见了谨儿家楼下的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旭!他怀中还抱着一大把缀着玫瑰的情人草!阿许耳边突然响起旭说过的一句话:“玫瑰是送给情人的。”兴奋的情绪迅速冷却。随后,阿许的心猛地一缩——她看到一个身穿白裙的女骇儿飘然而至,从旭的手里接过花,是谨儿!顿时,阿许的喉咙像被扼住一般感到窒息,想挣脱又无从挣脱,只是楞楞地站在那里。旭和谨儿说笑着。阿许看着想哭,可眼角却异常干涩,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中的巧克力,然而,却看到了自己的一袭黑衣。阿许哑然失笑。谨儿像个公主,而自己却是那个满目狰狞的老巫婆,正站在街的对面嫉妒着她和王子的幸福。阿许抬起头,看见旭正挥舞着双手朝她这边喊。阿许心里一沉,难道他们看见自己了?阿许迅速转过身,假装对着电话亭旁边的男生说话。她知道自己嘴巴在动,脑中却一片空白。男生很诧异地看着她,如见鬼怪。阿许的嘴巴不停在动,眼睛却有意无意地向对面瞟。他们已经走了!巧克力没什么用了。阿许将它塞给正瞪着她的男生,说了一句“送你”后,转身离去,留下目瞪口呆的他。
  走在街上,想着旭说过的:“玫瑰是送给情人的”这句话。阿许心理闷得慌,鼻子一发酸,想对着街上所有人大吼。她冲回家,扑在床上大哭起来。一切事情都随着眼泪如万物复苏般铺天盖地而来,和旭在一起的快乐,旭和谨儿的交往.......快乐与痛苦交替旋转着,绞着她的心。这种割心切肺的感受把她支离成千万片。碎掉了,这很好,不用再伤心。可碎片却一片片回来了,每回来一片,就在阿许心上划上一条血口子,伤口向外涌着鲜血.........
  一段日子就这么伤心地度过了.冷落了瑾儿,逃避了旭.
  一个短暂的假期后,又开学了,和旭的关系依然不冷不热的.旭有几次拦住阿许,欲言又止,却被阿许无情地打断.她想,她无法原谅他,至少现在!
  一个周末的黄昏,阿许抱着书从体育场经过,看见旭正在打篮球.阿许也有半年没有看过旭打篮球了.旭仍同以前一样在左拼右搏.阿许坐在台阶上,双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往事纷至沓来,她想起了半年前的那场球赛......旭一个纵身,灌篮得分.落日的余辉如一层薄纱盖在旭的身上,和罐篮凝聚成一瞬间的完美定格.
  阿许看着,突然觉得心里一颤,有什么东西正在土崩瓦解,在消失,直至湮灭......她猛然间释放了.旭,这个曾经在阿许心房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男孩,已经在时光流逝中不经意地走出了被她视为圣地的那片玫瑰园.从此,阿许和旭会变得很坦然,旭会成为阿许的异性朋友.
  于是,她起身,用力挥动着手中的书,大声叫到:"旭,加油,加油!"
本文标题: 想找到以前看过的一篇新概念作文获奖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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