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为什么无宰相 清政府如何做到“空前”中央集权的

发布时间: 2022-01-14 16:02:1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5

清朝时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清初,设内阁、置六部,但仍保留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皇权受到限制。康熙时,...

明清为什么无宰相 清政府如何做到“空前”中央集权的

清朝时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

清初,设内阁、置六部,但仍保留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皇权受到限制。康熙时,在宫内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力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相互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手中。 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一人裁决,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内阁形同虚设,标志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2)清朝前期中央集权制发展到顶峰,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清朝统治,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中央集权制的空前加强,说明其已经走向反动,人民受到空前压制,进一步证明了封建制度的腐朽和没落,严重阻碍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就几个关键词~~议政王大臣会议 南书房 军机处 还有八旗制度
同意楼上的说法,八旗制度集中了军权,军机处把政权牢牢地抓在国家事务的处理牢牢抓在自己手里,清朝不设宰相就是明例。再有,在封建王朝里,政治联姻也是强化中央集权的一种手段。还有一个财政大权,全部收交中央财政。
这是我从《康熙王朝》电视剧中得到启示。总之一条,卧榻之侧,岂容他人觊觎?只要威胁到中央政权,能剪除则剪除之,不能剪除则笼络之。不知可否?
主要是军机处,其他都是前人就设置的有的
建立了省、市等制度

明清加强专制的措施为什么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渐趋衰落?

第一,明朝一点都不专制,真正了解明史的人都很清楚,明朝政_治甚至比今天都还要开明,比如舆论自_由。 第二,清统治中国以后由于屠杀和文化毁灭政策带来的巨大反抗,所以清政_府不得不采取更专制的措施。 第三,所谓的集权反映封建社会的衰落,无非是为了给近代的革_命找一个哲学的借口,让人觉得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给执_政_党的统治找到理论基础。这事各个朝代都一样,比如汉朝说自己是土性王朝,克水性王朝秦朝,所以名正言顺的取代。 第四,明清并不是封建社会,封建指的是分封建国,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商末期到战国。秦以后应该叫君主制集权社会。把这种社会说成封建那是强行把中国历史套西方文明发展路线的结果,是很可笑的。
皇权的加强,个人独大,同时中央集权进一步扩大,地方空前的衰弱,地方的弱导制了国家整体的衰弱。人民文化生活水平下降,军事的下降等。反映了这个体制的腐朽与衰败。
专制虽然在加强,但是文官集团的势力日益不可忽视,越是这样,皇帝就越想加强中央集权,而文官们的反抗也越激烈,明朝中后期的皇帝已经无法为所欲为了,佛了清朝,本来就是外来民族当政,加强中央集权是必然的,满人或有济世之才,却难治汉人之国,而满清政府中大部分人又排挤汉官。种种现象都违背了中国一直传承的儒家思想,它讲究的是和,人君与人臣的和,大臣之间的和,没有了这些,社会就失去了稳固的根基,所以封建社会式微是必然的,只是中国是个大国,即使失衡了,其惯性还是足够支撑几百年的(要是没有西方入侵的话),是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数极必反,物穷则变。盛极必衰。专制都发展到顶峰了,必然到来不负面影响,
汉唐时宰相可以对皇帝说不。皇帝和宰相在大事的决定之间,类似于现在俄罗斯中普京和梅德韦杰夫两兄弟的关系。到宋朝时宰相地位稍微下降,但还可以。到明清不设宰相,而且明清的政治体制,将大臣们视为奴隶,随意责罚、杀戮。

秦朝到清朝时期中央专制集权是怎么一步步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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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从战国时期产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地主阶级的一层建筑,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制度。自产生以来,历朝都实行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到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开始产生,国家也随之出现。在奴隶社会,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王同各级奴隶主依靠国家行政机构、军队、刑罚、监狱等对广大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周武王灭商以后,我国历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分土封侯制。周王是最高统治者,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又是诸侯的共主。周王以下实行分封制,形成一种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的统治,并且世卿世禄。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坐大,出现了春秋五霸迭兴。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领主制经济解体,封建地主制经济萌芽,战国时期各国先后进行了变法,在不同程度上削弱或基本上取消了世卿世禄和分土封侯制,逐步建立起了以职官制度为特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国君起初称侯,战国中期以后,相继称王。车君之下,由相和将分掌政治和军事。相之下,有御史、执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职,分掌兵刑钱谷等。地方则逐步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长)均由国君任免。县下有乡、里等基层组织。这是一套正在形成中的以地主豪绅为基础的新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封建地主制社会的开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皇帝制。确定最高统治者的名号为皇帝,嬴政自称始皇帝,总揽国家大权。

(2)三公九卿制。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称为“三公”,分别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监察百官和管理军事。“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各部门的政务。

(3)郡县制。郡设守、尉、监御史,郡下设县,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治安机构叫“亭”。郡县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发展,在当时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对保卫、巩固统一,对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对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袭了这套制度。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慨然写道: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何谓秦政?就是君主专制统治。这种政治,是由君主个人全权占有和控制整个国家机器,其统辖范围内的任何人物对君主都是绝对隶属和臣服的关系。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五,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五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时,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枢体制。A.建立中朝。为削减丞相权力,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中朝”,形成一个宫内决策机构,也称为“内朝”。依靠内朝,削弱相权。B.设置刺史与司隶校尉。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把全国划为13个州,各州设刺史一人,定期巡视所部郡国,监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强的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的贯彻。在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纠察京师百官。C.《推恩令》与《附益法》。将诸侯国越分越小,不许诸侯王招结宾客,削减诸侯国的力量。D.加强法制。增补《汉律》,重用“酷吏”。

汉武帝刘彻(前156年-前87年)

(2)建立侍从军和禁卫军。西汉前期实行征兵制,中央没有长期驻守的军队。汉开帝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侍从军主要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禁卫军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

(3)改革财政。汉武帝对财政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以增加财政收入。改革有四个方面的措施:A.改革币制。禁止私人铸钱,由国家统一铸造五铢钱。B.盐铁专卖。收盐、铁、酒归官营。C.均输、平准。均输法就是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贷物,以谋取利益的政策。平准法就是由国家平抑物价的政策。D.算缗、告缗。算缗就是征收财产税。还下令“告缗”,鼓励告发隐瞒财产不报者。

(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统治。还在长安兴办太学,培养人才,以选拔官吏。

这样,西汉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巩固。

刘秀建立东汉后,以“中兴”汉家相标榜,恢复和发展了西汉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刘秀加强中央集权是西汉武加强中央集权的继续和发展。

(1)退功臣,进文吏。刘秀给跟随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却解除了他们的实权。选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国家的人为官吏。

(2)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

(3)加强监察制度。恢复和加强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三套监察机构。

(4)集军权于中央。削弱地方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中央的军队有四支,在首都有两支,就是南军和北军;在地方上有两支,即黎阳营和雍营。

汉光武帝刘秀(前6年-57年)

由于士族门阀势力的膨胀,出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中央集权制的失败。但在各割据区内,统治者也都实行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完善

隋的统一,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统一。隋文帝即位后着手改革,维新朝政。

(1)三省六部制。在中央机构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六部长官都叫尚书,归尚书省管辖。

(2)州县制。地方的行政机构,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还加强对地方官的考核,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由中央任免。

(3)改革府兵制。将军户编为民户,户籍改属州县管理,和一般民户一样按均田令分得土地,从事生产。从此,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起来,由原来的兵民分离制度成为兵农全一,寓兵于农的制度。

(4)创立了科举制。隋文帝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地方州、县学每年推选优秀生到朝廷进行考试,根据成绩录用。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影响:防止豪强地主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政开辟了途径,扩大了地主阶级政权的政治基础。

(5)编制《开皇律》。

唐朝沿用隋制而有所改进,使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完善。

(1)中央与地方官制。在中央,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仍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唐玄宗时分为十五个道 。

(2)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单位叫折冲府(又称军府),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隶属于太子。军府所领的府兵叫卫士。卫士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操练,不纳租调,不服徭役,但要轮流到京城宿卫,或到边境戍守。遇到战争要自备衣粮器械,应召出征。领兵将领都是临时委派,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作用:有利于防止将帅专兵跋扈,40%的折冲府集中在关中一带,使朝廷拥有雄厚的军事力量,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唐太宗李世民(599年-649年)

(3)科举制。创始于隋的科举制,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方法。唐朝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等。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和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过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儒家经义,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为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释褐试)合格,方能授官。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法律。唐代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唐律疏义》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安史之乱后,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发展,出现了五代十国的纷争局面。到后周时开始出现走向统一的趋势。周世宗柴荣进行了改革和南征北伐,为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

北宋的统一与秦汉、隋唐的统一不同,因为当时还有辽、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为了阻止其它政权的侵扰,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北宋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在中央,由宰相掌管政事,正职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副职叫“参加政事”。另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三司掌管财政,这样相权缩小了,标志皇权进一步提高。 在地方,推行用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县官原由地方任命,改由朝廷委派;州官之下,另设通判,名为副职,实为互相牵制。

(2)军事制度: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解除了禁军将领石守信等人的兵权。把地方精兵编入禁军,地方只留些战斗力低弱的厢军。禁军由中央直接控制,屯驻京师,轮流戍守边地。又创禁军“更戍法”,使兵将互不熟悉,将不专兵,便于朝廷控制。

宋太祖赵匡胤(927年-976年)

(3)财政与法律:北宋把地方的财政权划规朝廷设置的转运使管辖。在各路设提点刑狱掌司法,凡死刑必须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权收归中央。

影响:加强了皇权,消除了分裂割据的隐患。但对武将防范过严,官僚不断增多和军队缺乏训练,又酿成了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

北宋中期,王安石以“富国强兵”为宗旨进行了变法,主要内容有“理财”和“整军”两大类。但新法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变法运动最后归于失败。

元朝结束了五代以来的政权分立局面,实现了全国大统一。但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维护其大一统局面,也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中央制度。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兵权、御史台掌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长官后来都由皇太子兼领。另外还设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务,设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式匠等。

(2)行省制度。元朝地方政府,主要设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但例不常设)、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处理一省的政务,举凡民政、军政无不统领。

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了下来。

(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极端化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使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获得高度发展。

(1)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明成祖时,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

(2)军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影响: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

(3)监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为了监视官吏和镇压人民反抗,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设立“东厂”,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明朝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影响: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4)学校和科举,明代学校用以培育人才,秒举用以登进人才。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名国学、太学。在地方上的为府、州、县学。在科举考试方面,考试分为两级,低一级的是乡试,高一级的是会试和殿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影响:八股取士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

(5)《大明律》和《大诰》。修订法律,严刑峻法。

清朝沿袭明朝政治制度又有所改革,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1)中央制度。清初仍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央机构,但权力愈来愈小。内阁之外又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军国大事。康熙时设南书房分内阁之权。雍正时推行奏折制度,内阁之权更为削弱。雍正七年成立军机处,此后,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办理,成为执政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军机处无定员,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的制度上的规定,只是奉旨办事,更有利于皇帝集权。中央机构有六部分管政事,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全称“三法司”,审理重大案件。另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设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以大臣统领,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扰。

清圣祖玄烨(1662-1722在位)

(2)地方制度。在地方上分省、道、府、县四级。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大致两三省设一总督,每省设一巡抚。督抚以下各省设承宣布政使管民政、财政,设提刑按察使管司法刑狱。省下为道,道下为府,府下为县。

(3)边疆制度。在东北地区,盛京为陪都,设户、礼、兵、刑、工五部,另设奉天府,掌盛京地方之事。在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掌军政。在外蒙古地区,实行扎萨克制,即盟旗制度。在青海、新疆、西藏,设办事大臣。

(4)兵制。清朝的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是清入关前原有的部队,定都北京兵,把八旗兵分成京营和驻防两大部分,各有十余万人。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驻防坐镇地方。绿营兵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配合八旗兵驻扎北京和各省,约有六十万人。二者交叉分布,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既便于防御和镇压人民的反抗,又便于八旗兵监督和控制绿营兵。

(5)思想统治。清朝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加强思想统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自建立之始,就在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中不断地发展变化。一方面,地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要不断地强化国家机器,改变它的统治手法,历代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首先在于此。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促使其强化国家机器。

从全国来说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历代都是加强中央的权力,削弱地方的权力。体现在:(1)财政上,“利出一孔”,归于中央。即财源由中央垄断。为达到对全国财权的控制,历代封建王朝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将农民固着在土地上,以保证农业税收的来源。如西汉编户制度:东汉及一些朝代核实全国田亩,隋唐在中央设户部,管理财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强对盐、铁、铜、钱币等重要资财的管理。如汉武帝时的盐铁专卖。(2)剥夺地方事权,官吏自帝出。(3)司法上,法由帝颁,律由国掌。(4)军事上,“强干弱枝”,中央宏观调配全国军队,皇帝总揽兵权(5)意识形态领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

从中央来说是皇帝与大臣的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他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最终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是辛亥革命。
孔玲的中央集权制的历史考察:有错别字,耐心看

集权制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也是周天子与诸候王的分权制向君主的集权制的过渡时期。西周实行的是宗法分封制,分封制实际上就是分权制。周天子按宗法原则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把全国的土地和人口层层分封给他的亲属和臣僚,形成了天子、诸侯、大夫和士的等级差。这些诸侯、大夫虽然对天子负有进贡、朝拜等义务,但他们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特权,周天子虽名义上是全国最高行政首脑和最大的宗族长,拥有至高无尚的权力,但因宗法所限,他无权任意收回封建和免去受封建者的爵位。这种分封制实际上是树立了一个个独立王国,形成了周天子与诸侯王分权的政治格局。春秋时,周天子衰微出现了诸侯、卿大夫执国命的局面,在诸候、卿大夫掌权之地,开始了集权活动。在霸权战争中取得的地盘,不再搞分封,而设县郡。战国以后,集权的形势迅速向前发展,这种发展是与激烈的兼并相伴行。各国君主为了加强集权,普遍推行春秋时期已出现的郡县制。战国时期以官僚和行政体制为基础的区域性集权体制已初具规模,为秦建立全国性和中央集权制奠定了基础。
秦中央集权制,其具体表现为:朝廷置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府,地方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二级行政体制。秦将全国分为86郡,每郡下辖若干县,县下有乡、亭、里等基层组织,郡县守令等主要官吏均由中央任免和调动,彻底废除世卿制,官吏多是靠军功而得爵位和官职。秦设军功爵20级,无封土,只食租税。官吏的傣禄以石计,依职务的不同育高低之差。并对地方官实行年终“上计”考核。总之是一切制度要统一,一切权力要集中,实现了“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原则。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政府。
汉初基本承袭秦制,唯与秦制不同的是地方出现了郡国并行制,郡一方面沿袭了秦代的郡县制,同时又恢复了秦朝已废除的分封制。这一体制的出现,是因刘邦为笼络臣僚、争取力量,以便在楚汉战争中取胜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当时,刘邦以功封王的主要是一些拥有实力的非刘姓将领。西汉建立后,刘邦试图以这批力量保卫中央,加强中央集权,然而却适得其反这些异姓诸王各‘拥吸‘重,{六持着势力的强大与中央对抗,对中央集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挤邦又以各仁借口二步翁除了异姓诸王,在消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大封同姓子弟为王, “以为藩辅”,企图依靠血缘关系稳定政权,加强集权专制。殊不知,同姓王不汉不能起到藩辅哥用,反成了日’;一(几十年‘,央集权制的严重隐患。到文帝时巳发展成“跨州兼郡,连城数十”(《汉书•诸侯王表二》卷14)的一个个大国,成为地方割据势力。文帝、景帝不得不采取削藩措施。到武帝终于解决。武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又分为13个监察区,由中央派遣官丈分钊到各区任刺史,代替皇帝在地方监察地方郡县官吏T,地方家强。对地方官史的监京,是中央有效控制地方的一个重要措施。这样,延续了近百年的汉初中央与地方诸候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才完全解决,中央与地方上下相制,内外相维,真正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官效控制,
中央集权制历经两晋北朝、隋唐的发展,到北宋进入了高度发展时期。这时,地方目主
权丧失殆尽,地方各州县人事方面,一命之官、任免必由吏部,官员任用性叙,也由吏部主持。财政方面,地方虽设主营y;员,但所育财赋、钱物,悉送京师,不得占留。司法方面,凡涉及死刑案件,一律报中央,由刑部审核。军事上,把全国最精锐的武装部队—禁军,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半数驻守京师,让文臣持军权,武官只领兵马。在行政体制上,实行改区划小,权限分割的总原则,把地方最高行政区“路,,的权限一分为四,互不统属,均直接对朝庭负责。地方行政长官均以京官临民,悉命文官充任,三年一易,不得据地臼守。这样“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全由中央直接控制。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对明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后来明初朱元璋虽再行分封,但这一现象存在不久,明成祖上台后就立即灰复了集权。此后,集权制在宋基础上得到了极其充分的发展,达到了最高阶段。
明清,中央对地方控制迸一步加强。地方上实行督抚制,加强对地方的军事管理。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汉”,中央对边睡之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军事、司法管辖更加深入。产生于春秋战口、形成于奈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成为后来历代王朝政治制度的主体。
[编辑本段]发展演变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②汉武帝颁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强化(明朝):明朝皇帝大权独揽,废丞相,后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削弱地方势力, 明朝权力大都由内阁和宦官控制,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的只有洪武永乐和崇祯三代 8、顶峰(清朝):清朝设六部,后增设军机处,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同时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实行原因
1、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社会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4、地理原因 由于中国属于大河文明,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束缚了过多的劳动力,无法更多的发展商业与手工业。而且领土面积较大,需要统一的管理
主要是:相权不断削弱,直至明朝被废除,皇权不断加强,到清雍正帝时达到顶峰;地方权力不断削减,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明清两朝为什么都要空前加强君主专制制度

明朝建立以后,为加强君主专制,在中央废中书省,罢丞相,权分六部;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互相牵制。清朝时,雍正帝为加强皇权,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巩固,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民族融合,并有利于抗击外来侵略。君主专制的加强是封建政治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但也是其走向衰落的表现。理解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和原因应结合前面所学,这一制度从建立开始就是朝着这一方面发展的,到了明清时期,整个国家完全处于皇帝的一元化领导之下。如费正清所言:在这样一个专制社会里,皇帝把教会和国家的职能集为一身,他是军事也是精神的领袖,是行为的楷模和正义的主宰。他的全能总括了国家的一切主要职能,包括国家对于全人类的尊祟。他是“天下第一人”,是社会政治殿堂前的帅旗。可以想象,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完全放在一个人手中是多么危险! 但是,其消极作用也越来越大,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是中国长期滞留于封建社会的政治原因,从这些消极作用可以看出:封建专制社会已走向衰落了。明清时期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的时代特征。因为它表明封建制度仅靠正常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压迫,因而只得靠强权,靠皇权的绝对化、特务统治,靠制造冤狱来加强对人民的镇压和思想控制。

因为:

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中国的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进入晚期阶段,地主阶级的腐朽性以及封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统治很不稳固,必须加强专制。


本文标题: 明清为什么无宰相 清政府如何做到“空前”中央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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