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不是一个不适用于皇权时代的错误

发布时间: 2021-07-01 14:57:2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3

历史嫡长子继承制的几个疑惑点西周时期某诸侯国国君有四个儿子,依年龄从大到小分别是甲、乙、丙、丁,其中甲、丁是庶子,乙、丙是嫡子,...

纵观我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不是一个不适用于皇权时代的错误

历史嫡长子继承制的几个疑惑点

  1. 西周时期某诸侯国国君有四个儿子,依年龄从大到小分别是甲、乙、丙、丁,其中甲、丁是庶子,乙、丙是嫡子,那么集成诸侯国国君之位的应该是____

2. 通过宗法制的实行,西周形成一个胖啊的的宗族网,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按宗法制规定,下列在相关范围内一定能成为大宗的是( )

①.周王室——周王正室所生之子      ②周王室——周王嫡长子、嫡长孙    

③诸侯国——诸侯嫡长子、嫡长孙    ④卿大夫封底——卿大夫嫡长子、嫡长孙

 

A.  ①  ②  ③ ④

B. ①  ②  ③

C.  ②  ③ ④

D. ②  ③

 

这里有点不懂,不是说正室所生的儿子叫嫡长子么?    求解!         可能要追问  求网友们帮帮忙!

1.乙是嫡长子。正室所生的年龄最大的那个才叫嫡长子。甲是庶长子。
2.选C,①有可能是嫡次子,不失嫡长子。只有嫡长子才能成为大宗
乙。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嫡出的长子继承。首先是嫡出,再在嫡出的儿子里找最大的。
第二个,是嫡子,但不一定是嫡长子。
非嫡长子不一定能成为大宗。

乙     2.C

正室所生的儿子叫嫡子,并非所有的都是长子。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后来演变为立嫡立长,先嫡后长,无嫡立长。即先考虑嫡子后先考虑长子,但一般情况下嫡子长子同为一人;不同时先嫡后长,无嫡立长。

 

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顺序是乙、丙、甲、丁
A
我也奇怪,正室所生为嫡子,侧室所生为庶子,那么①和②的区别是什么?

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怎么回事?

就是说王位继承给大老婆的大儿子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大部分的朝代都是实行的嫡长子继承制,爸爸一般都会把皇位传给长子,但也有很多特殊的情况出现,但基本都是尊崇这个规则。但是在有些朝代却用的是皇太弟制还有皇太孙制,像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首领一般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弟弟,因为他们需要一位有战斗力的领袖。嫡长子继承制是继承血脉,当然没什么说的,就是怕继承的皇帝年纪太小,如果这时候朝中出现一些不怀好意的大臣,那这个皇帝或者整个朝代都会受到威胁。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即是皇帝制度,在漫长的君主专制的时代里,皇权的稳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明君英主”更是那个时代普通民众所希冀的结果,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中国古代才把皇帝视为“天子”,通过这一神圣性的塑造来加强与巩固皇权的稳固,皇权的至高无上与唯一性也决定了其政治特点必然是君主及专制,但皇帝也是人,他也有生老病死,“死亡”作为生命必然经历的过程,不是人力所可以抵抗的,因此在皇权的掌握者——皇帝即将驾崩之前就需要考虑继承人的问题,“皇太子”即是一个国家的未来领导人,作为一国储君,自然受到皇帝与国家的重视,政权的平稳过渡也成为当下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的热点之一,最早设立“皇太子”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但秦始皇迷信长生不老,加之去世又十分仓促,实际上就没有具体操作,不过这一制度却逐渐延续下来,并得到强化与发展,与皇帝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在西晋时期出现了皇太弟与皇太孙制度。

西晋继承制度——埋下祸根的起点

西晋王朝是我国历史上大一统的王朝,不过它的一统却十分短暂,如果从平定孙吴算起到东晋建立,前后只有三十七年的时间。在这三十余年的时间里,西晋王朝却经历了各种血雨腥风,宫廷政变、地方叛乱、农民揭竿而起、少数民族屡屡进犯首都……,如同一台“大戏”一般吸引着后世人们的眼球,我们都知道西晋王朝的建立者是晋武帝司马炎,他韬光养晦,审时度势,最终将几代人渴望统一全国的理想最终完成。但晋武帝却在一定程度上又毁了自己建立的帝国,而一切源由的起点则是晋武帝所选择的继承人及其皇后——贾南风。最终引发“八王之乱”,天下民心未稳,又遇到如此大的政治震动,更是让新生王朝雪上加霜。

皇太弟、皇太孙制——皇位继承的重要补充

精明能干、一统分裂的晋武帝一生最大的败笔或许就是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其继承人晋惠帝是历史上有名的昏君,看他的“昏”不在于他个人的执政能力,而在于他天生智力有问题,其行为怪诞、语出惊人也使后人多次诟病,例如“何不食肉糜”,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她的皇后倚仗自己皇后身份,缕缕干预朝政,并且谋害储君——司马遹。其实这里就存在一个十分诡异的历史逻辑在里面。首先晋武帝选择晋惠帝司马衷为储君时已经考虑到他的才智不足以担负起一国重任,但晋武帝司马炎有十分疼爱司马衷的儿子司马遹,希冀他将来能有一天继承大统。于是司马炎在确定皇太子为司马衷的同时其实也帮其儿子选好了儿子的皇太子,那无疑即是司马遹,晋武帝选择司马衷为太子是由于他是嫡长子,在中国这个尊卑有序的国家里,嫡长子的地位自然十分显赫,也十分重要,如果不出意外就应是嫡长子继承皇位,晋武帝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让无能的晋惠帝继承皇位,但司马遹并非晋惠帝的嫡长子,却依然被认为是晋惠帝的皇帝接班人,这里就明显不符合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所以这也为“八王之乱”以后皇太弟、皇太孙制度的建立埋下了伏笔。

后人称晋武帝的皇后贾南风是“丑而短黑”的悍后,短短几个字,不仅概括出贾南风的外在特点,也讽刺其悍妇的作风,早在晋武帝在位时候就曾考虑过废黜贾南风太子妃的封号,但最终由于朝臣的反对而最终作罢。晋惠帝即位后,贾南风更是按奈不住一个悍妇的“内心躁动”,先是大杀朝中重臣,又饿死太后杨氏,紧接着就谋害储君,最终导致“八王之乱”。

由于“八王之乱”使得每一个身体中流淌着司马氏血液的皇族,都想过一过皇帝瘾,但又奈何自己的力量不足与平衡各方的力量,所以实际上皇太弟与皇太孙制一方面是对“嫡长子继承制”的完善与补充;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各个方政治势力妥协的结果。例如第一个被议为皇太弟的就是成都王颖,而后来皇太孙的册立也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皇太弟与皇太孙是对我国传统意义上“嫡长子继承制”的一大突破,但它的产生也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一方面是强大的皇亲宗室势力,另一方面皇帝实际继承人又存在着重要问题,在政治动乱的年代,自然为了各自利益瓜分最高权力,成为手握重兵的宗室所最求的目标与最大化利益。
古代的时候,周朝就已经是具备完整的行政体系了。在这时候,周公提出了嫡长子继承制。人们对这个制度肯定是不陌生的。在封建王朝中,嫡长子继承制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一个王朝是否能够安定。在历史上,因为皇位,产生的争夺,数不胜数。

在西周时期,嫡长子继承制就出现了,它由周公提出来。从此开始,嫡长子继承制就被历朝历代所重视。说到嫡长子继承制,就必须说到宗法制。宗法制是由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也就是说国家贵族根据血缘关系来分配权力。

这就是宗法制,这对之后的嫡长子继承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宗法制起源于夏朝,到了周朝的时候,就已经是非常完善的了。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嫡长子继承制还是宗法制,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是怎样的一回事?请予以详细的解释

请予以详细的解释
我正好刚学完这一课!!!!!!
嫡长子继承制:西周规定天子、诸侯、卿大夫等职位,只有正妻所声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作用:它保证了王室、贵族统治权利的顺利继承,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不但巩固了对原来商朝地区的统治,而且扩大了统治范围,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你是初一的吗,在七年级上册历史书(岳麓书社出版社)的27页最上面一段话就是的。我就是抄上面的啊!!!!
嫡长子继承制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嫡长子是正房所生第一个儿子(一定是正房)地位很高,嫡长子是一个家庭爵位财产土地的主要继承人,尤其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如周朝,天子的嫡长子继承皇位,而其他儿子则封为下一极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诸侯的爵位,其他儿子则封为士,依此类推,很严格的等级制度,直至平民。到了汉代,武帝推恩裂土,即将爵位财产土地平分给了所有诸侯的儿子(汉代是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以此分化诸侯国,削弱诸侯国力量。由此可见嫡长子的重要地位。有时嫡长子的优秀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因为他们将是一个家族的决策者。
楼上太复杂了;
第一:儿子多 怕争位 导致国家灭亡
第二:明间也是这样 有效仿的效果
第三:宗法制的普遍存在
第四:就是年龄问题了 大家想一下 继承王位的人 要有一定的稳重 年龄是关键问题了
第五:嫡长子的母亲 一般的都是皇后 容易得到外戚的支持
第六:这是每个人的心理 皇帝对自己的第一个儿子都特别爱护
古代宗法伦理中一种很重要的继承法则,既在继承权上拥有首位继承权的是必须是有嫡出(大老婆生的第一个儿子)的长子,既是嫡长子!在没有其他的以外情况下(比如嫡长子死亡或者是忤逆不孝)嫡长子完全具有优先继承其父母一切的身份、地位、财产的权力!
简单一点说,就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也就是先嫡后长)。
嫡长子继承制就是依据血缘关系,正妻的大儿子继承王位,有利于维护王权

为什么王位继承采用了,嫡长子继承制,有什么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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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长子继承制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元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该制度起于商末,定于周初。具体规定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在奴隶制(礼制)时代,主要适用于宗祧继承中--此时家国一体,宗祧继承可涵盖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进入封建时代,法律严格区别嫡庶,在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和宗祧继承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财产继承中诸子均有继承权,嫡长子仍处于优势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财产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里;但在当时多妻(妾)制条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继承中的矛盾冲突。
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所谓的嫡长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王位的继承人首先应该是国君的嫡亲儿子,在国君的众位儿子中间,以年龄的长幼来定由谁来继承。“立子以贵不以长”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嫡亲的儿子,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并且可能王后的儿子不是长子,这时就有“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条来确定继承人: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如果哥哥的母亲为妾(妃嫔),但弟弟的母亲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嫔)的儿子为太子。如妻(王后)没有儿子,就只能立妾的儿子(在这中间仍然以妾中较为贵的一人的儿子为太子),不管其年龄如何。历史上的商纣王就依据此规定,当上国君的。商纣王有两个同母的哥哥,长兄叫微子启。纣王的父母都想让微子启为太子,但有大臣据法力争,说:生微子启时商纣王的母亲为妾,生纣王时其母为妻,有妻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为太子,虽然母亲是一个。
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里;但在当时多妻(妾)制条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继承中的矛盾冲突。
长子嫡孙世袭制是明朝达到鼎盛的,秉承这一制度,要世袭的长子嫡孙从出生接受的教育就与庶出的子嗣不同。在当时还是有一定好出的,可以避免家族之中的权位争斗。
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说吧,在他的太子没死之前,各处藩王还算安分,可太子懿文一死,就给了大家希望。而嫡孙继承,就起了一定压制作用,所以高皇帝立了皇太孙。
一定有人要说,最后燕王朱棣还不是篡位成功了,建文帝还不是失踪了。所以”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可是大家要注意一点,朱允文并不是皇长孙,他前面还有一位早夭的哥哥,他和朱棣同样不符合“立长不立贤”。所以,即使是造反还是有很多人支持朱棣。
这是在皇家,要是在富贵人家,这个制度就很有必要了。因为一个家族的经营肯定都是从嫡出开始的,要是由庶出的人继承,主业就会受侵害,家产也会分散,像清末的胡雪岩家败落其实也有一定这方面的因素
这样相对避免了皇子之间的权利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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