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国丧期间父母过世,还能丁忧吗 又或者,还能叫丁忧吗

发布时间: 2023-03-17 21:01:5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5

古代官员父母去世,为什么要丁忧(丁忧)?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

在古代,国丧期间父母过世,还能丁忧吗 又或者,还能叫丁忧吗

古代官员父母去世,为什么要丁忧(丁忧)?

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2 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夺情则另有规定。后世大体相同。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汉书.薛宣传》:“宣有两弟明、修,后母常从修居官......后母病死,修去官持服。”《宋史.礼志二八》:“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既受代而丧制未毕者,许其终制。”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二》:“丁忧事例。《会典》:内外官员例合地制者,在内(在朝)由该部具题关给执照,在外(在地方)由该抚照例题咨,回籍守制。京官取具同乡官印结,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结......开明呈报,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而是给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
法律规定,丁忧人不能租赁私人房屋居住。

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呢?

在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制中,有一种制度称为“丁忧守制”,这种礼制最早源于汉代,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遇父母去世,则无论这个人任何官何职,不管是当朝宰相还是七品县令,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我国从汉代以后,各朝皆出台了法律,用于管束丁忧期间出现的不孝行为,朝中的文武百官更有严格的丁忧离任守孝制度。父母去世一周年(十二个月)后,在第十三月举行小祥之祭;去世两周年(二十四个月)后,在第二十五月举行大祥之祭;然后间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月举行禫dàn祭,也就是除服。在将近三年的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丁忧的道理是什么呢?就是要报父母的恩,想想看,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儒家讲:“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当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丁忧守制”一般由家中的儿子承担,如果儿子已故,由孙子承担,儿孙皆故,由重孙承担,依次下去,但一般不出三代。在服制上分为五等,等级的轻重表现在丧服的质地和服丧(穿丧服)时间的长短。从重到轻依次为:

一等丧服:斩衰(音崔)。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布边儿,3年丧(穿3年丧服)。

二等丧服:齐衰(音资崔)。用稍微粗一点儿的麻布做成,缝齐布边儿,根据亲属关系远近不等分别服3个月、5个月,一年和三年丧。

三等丧服:大功。用熟粗布做成,服9个月丧。

四等丧服:小功。用稍微粗一些的粗熟布做成,服5个月丧。

五等丧服:缌麻。用稍微细一些的熟布做成,服3个月丧。总体而言,与自己的亲属关系越是亲近,丧服的等级就越高,丧服的质地越粗陋,服丧的时间就越长,丧仪也越重,所以不论是在民间还是朝堂,古代对孝礼都是非常看重的。

因为从字面意思看,“丁”字在古代有碰到和遭遇的意思,而“忧”字就表示父母居丧的意思,所以丁忧则代表为父母守孝。

古代人为父母守孝有很多说辞和注意事项,很多时候在为父母守孝时候,不但守孝人不能继续从政为官,而且还能不歌舞、娱乐和嫁娶。守孝人除了食用一日三餐时候可以活动下身体外,其他时候都需呆在父母坟旁。

毕竟我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重孝道的国家,就算在当今社会中某些地方,在守孝期间还有不能洗澡和剃头等说法,以表示对去世父母的尊重和伤心情感的表达。

中国古代,官员的父母去世后,官员辞官回家守孝的制度称为什么

中国辞官回家守孝在古代称为丁忧。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丁忧,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如果朝廷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也有夺情起负直说。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而是给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扩展资料:
官员在丁忧期间唯一的任务就是为父母守孝报恩。在丁忧期间夫妻要分开,吃、住、睡都在父母的坟前旁边,停止一切的娱乐和应酬,守孝三年期间不得进行婚嫁庆典等喜事。丁忧就是要报父母的恩,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所以对父母晚年要尽心尽力,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万历五年,张居正19年未相见的父亲去世了,这时正值张居正掌握权力不久,各项改革事业刚刚铺开,他当然不愿意此时离职。恰逢小皇帝这时也对他崇拜得不得了,两边一拍即合,夺情。但是明代的舆论力量非常强大,无数官员上书谴责张首辅的不孝行为,结果小皇帝生气了,当众痛打反对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残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丁忧
称为丁忧。
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扩展资料: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亦称“丁艰”,早在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丁忧丧俗。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倡导重丧,《孟子·离娄下》中记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汉代以后,“丁忧”服丧被纳入法律,匿丧不举、“丁忧”期间作乐、丧期未满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别籍分家、嫁娶、应试等都被视为“不孝”犯罪,将会受严厉的刑律惩罚,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或遭到流放。
对于仕宦官员,除了应遵守普遍性的行为之外,还有些特殊性的要求,即三年“丁忧”必须解官去职,脱离职权岗位,唐朝时就将此项规定付诸立法条文。有些官员因为丁忧期间贪恋权位而丢官丧命。
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而大诗人白居易,其母由于看花坠井而死,在丁忧期间,白居易作了《赏花》及《新井》的诗,被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一贬再贬,从京师到江州刺史,后又被贬为司马。
相反,在丁忧期间,若“丁忧”守丧孝行卓著,则可以越级提拔,受到朝廷的嘉奖。如《明史·孝义传》记载:明代,徐州人权谨“迁光禄署丞
母年九十终,庐墓三年,致泉涌兔驯之异。有司以闻,仁宗命驰驿赴阙,出其事状,令侍臣朗诵大廷,以示百僚,即拜文华殿大学士”。
由此看来,丁忧已经由一种习俗、一种伦理而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资源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丁忧
丁忧制: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注: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而是给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
丁忧。
  起源:丁忧源于汉代,至宋代则由太常主其事。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朝廷根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而是给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
  官员在丁忧期间唯一的任务就是为父母守孝报恩。在丁忧期间夫妻要分开,吃、住、睡都在父母的坟前旁边,停止一切的娱乐和应酬,守孝三年期间不得进行婚嫁庆典等喜事。丁忧就是要报父母的恩,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所以对父母晚年要尽心尽力,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家中亲人去世,要回家奔丧,为什么古代叫丁忧呢?

《尔雅·释诂》:“丁,当也。”意为遭逢、遇到,《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丁忧”指的是就是遭遇居丧的意思,而居丧的意思就是在家守丧,不办理外事。

至于古代为何对那些回家奔丧的要叫“丁忧”,其实无需多说,因为古人所赋予“丁忧”的意思就是如此。

中国向来是一个重孝道,百善孝为先的国家。所以,古时父母或祖父母去世时,人们需要“丁忧”三年,这期间不管是吃,还是住、亦或是睡都要守候在至亲的坟前,不能离开半步,且不能喝酒、不能洗澡、不能剃头、不能更衣,不能同房,还有要粗茶淡饭,并需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当然也并不是说守丧期间,以上的事情一定不能去做,古时候的礼法还是挺人性化的。《礼记·曲礼》载:“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 疚止复初”,就是说在居丧期间,如果生病了还是可以暂时离开的,如果需要补营养也是可以吃肉的,再等病彻底好了之后再去守丧。


此外,如果国家发生战事,需要征召他去报效国家的时候,丁忧是要服从国事的,也就是说此时不用服丧,等战事打完后再服丧。

西汉武帝始,朝廷首开“丁忧守制”。因古礼向来有“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的说法,所以此时若官员遇到至亲去世时,朝廷允许他去官持服,在守丧三年后,再重回朝堂官复原职。如《汉书.薛宣传》载:“宣有两弟明、修,后母常从修居官……后母病死,修去官持服”,此时薛宣的母亲去世,他就去官,然后回去丁忧了。

当然汉时,朝廷只是允许官员“去官丁忧”,如果官员要服丁忧,朝廷会允许。但这个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你不去也可以,并不是明文规定一定要在父母双亡时丁忧三年。


直到唐时,“去官丁忧”才成为官员在父母双亡后必须要做的事情。《唐律疏议.卷二十五》载:“父母之丧,解官居服,而有心贪荣任,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也就是说自唐朝开始,如果官员隐瞒自己父母丧事的,而不“去官丁忧”的,被发现是要丢官免职的,然后还要被判刑2年零6个月。

自唐后,“解官居服”的规矩就被历朝历代的王朝所采纳,自此开始“去官丁忧”开始成为官员在遇父母丧事,所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对于隐瞒父母丧事的官员,历代也几乎都会采用“匿丧不报者,革职”的做法。

当然,唐朝后虽对匿丧不报者,大多“统一口径”采用“革职查办”的处罚。但是在对待“丁忧”的实施制度上,却有些许的不一样的。


如宋时,《宋史.礼志二八》载:“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既受代而丧制未毕者,许其终制。寻令川峡官,除州军长吏奏裁,余并许解官。”,即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及三馆、秘阁官和集贤殿等任职的,丁忧期间需“解官居服”,而对于川陕、广南、福建路等地方官,如遇到父母去世时,朝廷允许他不用丁忧。

同时在不久,真宗又下令川陕四路的官员,除了州、军地方长官需要在父母去世时由朝廷来决定他是否需要丁忧,其余的官员只需上奏朝廷后,即可“去官丁忧”。可以说宋时能否丁忧很大程度取决于他所在的位置,如中央官员一般就必须要丁忧,而地方官员中的最高长官的丁忧却需要朝廷来决定,且如是与敌国相邻太近的各州县则一般朝廷不会允许其去官丁忧,而是直接免去了他的丁忧。毕竟不管在什么时候,国事往往要高于私事。


再如清朝,《清会典》载:“内外官员例合地制者,在内(在朝)由该部具题关给执照,在外(在地方)由该抚照例题咨,回籍守制。京官取具同乡官印结,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结……开明呈报,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此时清朝规定丁忧必须要回到原籍去守制。同时地方总督、巡抚的丁忧必须要由朝廷决定,如果不许,朝廷则会下诏让他免于“丁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历朝历代的“去官丁忧”大多只是针对文官。对于武官大多不会要求他们“丁忧”。因为古代向来就有“金革之事不避”的说法,作为统兵将领,时常都会率领着军队前往各地作战,所以肯定不能“丁忧”,这个时候朝廷一般会下令让他们不用“丁忧”,只需戴孝即可。

同时,即使在没有发生战争的时候,一个军队也不能离开主官太久,久则生变。所以朝廷虽一般会允许他“去官丁忧”,但“丁忧”的时间不会是三年,而是往往采取“给予100天的假期,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的做法。

“丁忧”一词是什么意思?究竟什么是“丁”?什么又是“忧”呢?

       有一些官员会主动弃官丁忧,那这儿说的“丁忧”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丁忧是一种封建社会阶段的道德礼仪制度,是依据儒家学说得来。但凡在朝官员,假如家中的父母去世,就务必弃官返乡,随后替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就称为丁忧。在历史上有许多名家曾履行丁忧,比如范仲淹。

        故时遭父母之丧,叫丁忧,其儿女要在家里守丧三年。守丧期间,不可以做官,应考,终止喜庆娱乐。《晋书.袁悦之传》:“(袁)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丁忧期内,各代官员基本上停发俸禄。但是,朝廷会依据丁忧者的详细情况,依照相对应等级赐予治丧费用及来回车费。清代时,高级官员能够依制向朝中奏请赐祭。

        词语分解:

       丁忧的解释: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详尽解释.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去世后,儿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

       丁的词典解释:天干的第四位,用以作次序第四的代称:丁是丁,卯是卯。成年男子。人口。从业某类工作的人:园丁。丁〔丁丁〕象声词,描述伐木,下棋,弹琴的响声。姓名笔画:;部首:一。忧的词典解释:忧(忧)发愁:忧愤。忧惧。忧烦。忧惶。忧急。忧煎。优思(a.忧念;b.忧虑的心绪)。忧戚。自相矛盾。可焦虑的事:忧虑。内忧外患。乐以忘忧。无忧无虑。

       全部官员务必丁忧,但假如这人丁忧期内造成朝廷错乱,或外族忽然侵入等特殊情况出现时,朝廷会对丁忧者采用“夺情”对策。

      “夺情”亦称“夺服”,字面上解释便是夺走丁忧者孝顺父母的爱意或夺走其穿着丧服的权利。因为我国深陷离开丁忧者地球就不转或转得很慢的窘境,朝廷会强召丁忧者做官,是为“夺情”。

这个词语的意思就是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丁代表的就是人口的意思,忧代表的是家里有人去世了,要有人尽孝。
在古时候,丁忧指的是父母的丧事。丁的意思就是指自己的父母,忧的意思多半是指丧事。
这个词语的意思主要是指古代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丁的意思就是指父母,忧的意思就是指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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