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艺术》读后感(《读书的艺术》读后感 作者是:林语堂)

发布时间: 2023-12-10 14:25:1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3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通用,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当我们反思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丝心...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读书的艺术》读后感 作者是:林语堂)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通用

  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当我们反思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丝心得体会时,不妨去写下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新获得的感悟和想法吧。那么怎样写出不太形式化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我精心为你整理的“读书的艺术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1】

  寒假里有幸拜读了张文质先生的《教育是慢的艺术》,描述了教育要回到根本,回归本真,细细品味,能引起我作为一个教育者的深深思考。

  教育是慢的艺术。一个字一个词,字是慢,词为艺术。在教学上,教师要慢慢地去感悟,就像为人父母,育人的经验也是慢慢感悟出来的。我们的教学研究,也是慢的艺术,有所发现,有所用心,慢慢地去做。这个慢,就是让学生感受、体验过程,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个慢,就是要有足够的期待,足够的耐心。慢又是一种什么样子的课堂,什么样的教育呢?作者眼里慢是像W老师那样的”教师身体动作是慢的,说话的语速是慢的,等待学生回答问题的过程是慢的”。又如作者所说的,日本的佐藤学认为”教育往往要在缓慢的过程中才能沉淀一些有用的东西“。教育,作为一种慢的艺术,需要留足等待的空间和时间,需要有舒缓的节奏。高频率、快节奏、大梯度,不利于学生的有序成长和发展。教育是一项需要耐心、爱心的事业,慢就是体现爱心和耐心的一把尺子。学生的成长,需要时间,面对孩子们,我们要有慢的教育艺术,我们需要的是耐心与等待,放手是必要的,尝试是必要的,等待更是必要的。

  孩子之间的思维能力的发展速度有差异,一个孩子的各种思维能力的发展也有差异。他在低年级的时候掌握不了这个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他们是会慢慢领悟的。而我们老师却那么着急。强迫着小孩一定要弄懂,甚至家长老师不惜用灌输的办法也要他记住。我们都掉进分眼里去啦!人家可能是大器晚成的孩子!我们把眼光放得远了,才能对今天的教育行为有所思考。教育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确实不是知识,而是对知识的热情、对自我成长的信心、对生命的珍视,以及更乐观的生活态度。我们应该有一种悠闲的心态,一份闲心。

  “我常常发现,更可怕的是人失去耐心,缺乏最基本的修养;更可怕的是不自知,自我陶醉,自甘粗鲁、卑俗,有时候这一切才是教育更为具体、尖锐的问题,但是它往往被各种任务、指标、困难遮蔽了。因此研究教育,最需要的是倾听、观察、记录和描述,研究教育就是回家,回到教育,回到细致、持久的省悟之中”。读了这一段文字,我不禁问自己,工作这么多年来,有没有认真想过“教育”这两个字的含义。在对待一些特殊的学生时常常没耐心,采取的方法也比较简单,觉得这样的学生教育不好不是我的责任,似乎我已经尽力了,我每天要忙这忙那,还要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总是对自己的行为找一些理由。这一切都使我日常的教育工作变了味,使教育沾染了太多的社会习气,脱离了教育应有的本真。读了这段话,让我重新进行思考,重新审视我自己,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调整,让教育回归自然。

  ”教育终究是基于生命和贯穿生命的,因而,它最终能够以更美好的生命的方式,缓慢而坚定地证明人性的胜利,证明我们内心对自由、光明、幸福不可扼制的渴求。谁专心致志于自己的事业,谁就能够把这样的信念坚持更久。“这是张文质老师在《教育是慢的艺术》中所写的自序中的一段文字。我挺喜欢这样的文字。真正理解教育、热爱教育、尊重教育的人,他的文字里就总能流露出对生命的理解和尊重。要”专心致志于自己的事业“,才能把教育的信念坚持更久。也只有专心致志于自己的事业,才能得到更多的幸福和自由。用生命润泽生命,教育是基于生命且贯穿生命的。所以,我们的生命得时时在场。不能含糊,不能应付。

  教师从事的是育人的事业,作为教师,首先是要自己像个人一样地活着,他才能对别人产生影响,一种使其成人的影响。自己活得像人,并不是说像圣人,而是说你很真实、很努力、有信仰,你在为这个信仰践行。做教师的人,内心深处必须得坚守住那份教育理想,必须永葆对教育的那份热情,因为,对于小学生来讲,教师的人格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最灿烂的阳光。

  民族复兴的基础在于教育,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教师。教育魅力是一种感染力、影响力。古往今来,从孔圣人到蔡元培、陶行知,再到当代难以计数的优秀教师,无不具有独特的教育魅力---------大爱无言,人格高尚,治学严谨,学识渊博,亲切善诱,富于创新,深受学生喜爱、给学生巨大的感染力,让学生印象深刻,受益终身。曾经作为一个学生,我对于教师有着很多的想法,希望自己也可以做一个好的老师。而现在看来,作为一个好的老师,我还是需要继续努力的。我相信我可以做到更好。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2】

  原来一直以为,爱这种东西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它只是一种奇妙的情感,只能以实践的形式存在于心间体会。但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爱的艺术》一书,发现我原来对爱的理解过于片面。

  首先,情爱只是爱的一个分支,但在现在社会,我们总会粗浅的把恋人之间的爱当做爱的全部,其实,爱还分血缘之爱(比如父母兄弟之间),自爱,性爱,友爱…其次,爱也有它的理论性,就如书中还所说,“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所以学会怎么爱人,拥有爱人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不是说只要你投入全部的身心,你的爱就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下面讲两点我在阅读此书后的感悟。

   一、爱的本质与层次

  书中说到,真爱的基本要素,首先是"给"而不是"得"。这点我十分赞同,比起索取,爱更是一种付出。这种付出是纯粹无私的,你想要了解关心保护某个人的时候,你的想法是十分单纯的,并不是因为你要获得等价的回报,有时甚至也不会注重别人是否也这么对你,重要的是,你在爱别人的同时就像在爱你自己,这就牵涉到“给”的定义的问题。

  那些有创造性的人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

  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这是精神层面的满足,身心愉悦。由此看来,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是错误的。打个最基本的比方——母爱。

  从小我们就知道,母爱的是最伟大的。母亲告诉我们: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它以血缘为纽带牵系着不同的个体,可能小时候我们都会惹妈妈生气,说一些不好的话,但最后母亲一般都会原谅我们,而且这并不影响她对我们继续的付出。

  如果把这个放到恋人之间,没几句或许就决绝分手了,爱荡然无存、支离破碎。我个人把这个归结为爱的层次不同,爱有四个层次: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每种爱的境界都有所不同,每个人对爱的修炼地步也各有差异,这没有标准,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墨子一样追求“博爱”,只是对爱的理念我们都应该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去爱人。不是有一句俗话么——“爱到极致就是恨”。的确有些偏激,所以我们才更需要回归理性,不要让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反而成为伤人伤己的利器。

   二、关于爱情

  弗洛姆对爱的诠释不同于一般人,他认为的爱并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的感情,而是可以通过训练自己的行为规范、专心的投入和养成耐性而学到的一门艺术。把爱当成一种艺术,这个想法令我钦佩,这样便形象全面的描绘出了爱的优雅理智。

  这本书并不囿于男女两性的爱情方法学,也不是介绍相关的技巧秘诀,而是强调爱是人格整体的展现,要想在爱上获得成功,就要从磨砺自己的人格开始。

  我开始反思我的爱情观。呵呵,说起这个话题不免有些羞涩,因为从小对于爱情的想法总会在父母的反复叮嘱中扼杀于摇篮,然而不可否认每个人都会设想自己的另一半,对爱情有所期待与幻想。我并不期待多么浪漫,只希望能找到“革命伴侣”式的一份感情——找到一个与自己志同道合并且条件适合的人才考虑相处。

  基于这样的爱情观,我向来对与自己同级的男生不抱幻想,因为在我看来他们比我还要不成熟,不是能与我相知相扶共同进步的人。

  此外,我是极力主张保持自我风格的。人人都是平等的,谁也不是谁的附庸,即使要在一起度过一生一世也不应该改变自己而去迎合。这样看来,我希望另一半是可以令我崇拜的人,能让我依靠。

  某天在网上,我偶然看到一句话:“要像没有恋爱一样恋爱”,感到有些疑惑。直到看了弗洛姆的书,里面讲到“真正的爱情是让两个不同的生命结合在了一起,却并没有让彼此失去自己本来的个性与面目。”“爱情说到底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

  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种爱就称不上真正的爱。”这是弗洛姆的原话。当我看到这里时,感到很开心,我终于找到一句这么经典的话来概括自己的想法了。大师和常人的区别往往只在于大师能够将常人感觉得到却无法明确表达的东西用简单明了的话语表达出来,说的应该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吧。

  像没有谈恋爱一样谈恋爱,即双方依然保持独立的自我人格,不会被束缚,不会为了对方委曲求全。在这个世人都关注我们飞得高不高的环境中,能有个关心我飞得累不累的人是幸福的,而且这个人不是我们的父母也不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当这样一个对我们的生命和成长付出了积极的关心的人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与我们相遇相识相知相伴,真正的爱情就降临了。因为“爱并不只是用于感动某个被爱的人的一种情愫,而是一种能自觉地为被爱者的发展和幸福而付出一切努力的代称”。

  以上两点是我看了书以后小小的感悟。关于爱的这门艺术,恐怕谁都无法真正参透与学得,只是我们在一生的经历中总或多或少有所体会。我想弗洛姆的这本书我以后闲暇也还是会阅读,让他教我更好地去爱人。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3】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开启一个自己从未涉猎的崭新领域?

  读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启发。本书作者佩格.斯特里普和心理治疗师艾伦?伯恩斯坦通过这本《放弃的艺术》向我们表明:一味地坚持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或取得成功。

  或者我们一直对自己存在着一种错觉,似乎我们总是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实际呢,有人坚持了一辈子,也没有达到成功的彼岸,这是因为很多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往往一点好的兆头或起色,就会让我们奋不顾身的继续投入,就像一个赌徒,赢了一点就会加大赌注,希望一次搏回前面全部投入,还能赚个盆满钵满,如果这时候身边有人赢了,就会错误认为自己也可以做到,让别人的成功投射到自己身上,而产生误判。27年来,曾经有过属于自己的瞬间辉煌,但是大多数时间里就这样用过去某一刻的成功来麻痹自己,在一个已经不属于自己的行业里不断的刷存在感,如同这个赌红了眼的家伙,虽然知道输赢的概率早就被人为设定,一直赌下去注定会倾家荡产,但是仍然在错觉的支配下不肯收手。

  理性让我们更多关注过去的经历,而忽略未来的机会,曾经的投入很多会变成沉默成本,即便一直亏损也让我们舍不得失去,甚至还会给自己设定更高的目标看似在激励自己,实际是不懂得止损,没有放弃的勇气。

  其实把放弃的勇气称为放弃的艺术似乎更恰当。冲动有时也会给人勇气,而冲动式的放弃和艺术的放弃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本书的作者是心理学家,他给了我们几个实用而有效的方法。让放弃的过程更理性,把放弃变成人生成长的一次蜕变,一次选择,一个新世界的起点。

  艺术的放弃被称之为“目标脱离”,一切逃避式的放弃、对决式的放弃、假装的放弃、爆发式的放弃以及貌合神离的放弃都不算是艺术的放弃,这些非理性的放弃方式有时甚至会给我们带来持久的伤害,让我们一直无法选择和聚焦下一个目标,无法真正进入行动状态,即使行动也是让我们一直带伤前行。而些消极的放弃,还有可能伤及无辜,让更多人承担你冲动引发的“后遗症”。

  “目标脱离”是本书作者总结的一个不错的方法,这个方法首先要训练我们分清接近型目标和回避型目标的差异,接近型目标是实现他会给我们带来成长的快乐,而回避型目标是为了让我们规避风险生存下去。

  这和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是吻合的,我们追求的自我实现就是接近型目标的真正意义。有了明确目标,是实现“目标脱离”的基础,然后从认知脱离开始放弃过去,接纳和理解当前自己的心情,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进而认真思过考脱离的动机,脱离的理由,排除外部的干扰,跟随内心的方向;最后确定实现新目标行动计划,寻找时机开始行动,实现彻底的一次目标脱离。

  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也有太多的诱惑,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而盲目坚持,也不应过分自信,高估自己能力而去选择遥不可及的目标,正确认知自己内心的方向,跟随自己的内心,不降服于外物,选择好合适的时机,果断放弃,开启一段新的人生历程。

  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被问起:

  “你对自己的当时选择放弃而后悔了吗?”

  我当时的回答也许是

  “是的,后悔!”

  不过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我一定会觉得,一生之中如果没有过一次这样的放弃才是最大的遗憾!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4】

  每次在读一本书之前,我都会首先大概了解一下作者。

  艾里希·弗洛姆,美籍德国犹太人。人本主义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学家。毕生致力修改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以切合西方人在两次世界大战后的精神处境。

  以前曾经尝试读过另一位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但是读了不到20页就因为其中的专业术语太多所以读不下去了,读这本书时也感觉其中有很多晦涩绕口的语句,需要一点一点慢慢得读才能勉强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感觉是受知识和阅历的限制,书中作者所说的很多内容我还并不能完全的理解,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依然从这本书中有所收获。

  翻开作者前言:"这本书要告诉读者,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性倾向,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人们普遍认为爱是一种情绪,一种感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美好事物,只要遇到爱的对象,别的东西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爱并没有这么简单,弗洛姆把这种对爱的态度,同想画一张画的人作比较:"这个人虽然想画画,但他不是去学绘画这门艺术,而是强调他首先要找到他愿意画的合适的对象。如果他找到了这么一样东西,他也就能画了。"这个举例通俗易懂,而且和当今社会很多人的问题如出一辙。比如,很多人当他们遇到了爱的对象之后,有的人却不能正常地与爱人相处,有的人痴迷癫狂,有的人迷失自我。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爱不是简单地遇到和接受,而是需要努力去学习、领悟和实践才能获得的。

  这本书让我收获最大的一个观点就是:爱要做的是给予,而不是得到。但是这种给予不同于放弃、被剥夺或做出牺牲,有的人为了"得到"所以去"给予",他们不会做出没有收获而付出的事情,这是带有很强的功利目的。

  还有一些人把"给予"当做一种美德,他们认为给予是做出牺牲,然而这种牺牲所带来的痛苦远比去从对方那里得到更有意义,可以说是更令自己感到快乐。这两种都不是爱的给予,弗洛姆在书中说:"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因为,正是通过给,人才能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富裕和活力。"读到这部分的时候,我对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因为帮助别人,也是给予的一种,俗话说能者多劳,帮助了别人,说明我们有多余的能量去做这件事情,这本身就体现了我们很优秀、很强大,这会让我们感到很快乐,这种快乐的感觉远比所获得的酬劳和回报重要得多。

  《爱的艺术》告诉我们,想要掌握这门艺术,就要学会给予、关怀和尊重,他就像一位老者,在给我们以教导,而这些教导会让我们在今后的人生中少走许多弯路。

  年轻的我们还不能完全理解作者在书中所讲的关于爱的真谛,但如果我们按照书中的方法,去给予去关怀去尊重,不能说我们一定会掌握爱这门艺术,但至少我们不会在爱中迷茫,知道如何去爱。

  最后分享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爱一个人就是要献出自己,而不期待得到回报,但相信自己的爱一定会唤起对方的爱。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5】

  大凡读文章,欣赏也好,分析也罢,也许会说出个“一、二、三”的道道来,什么主题思想阿段落大意阿最后结论啊,或者横竖比较啊等等。这样的赏析,说是八股,不象,不象八股吧,其实,比八股还糟糕,让人听了、读了实在枯燥。《读书的艺术》目的明确,按照林语堂的说法,无论你说的再好听,即便谈一下“读书方法”或大讲什么“理想”等等。初听好象是议论文的写作方法,怎样运用感性化的散文、精辟的袖珍小说来反映现实中如此理性化的东西,或说得文明一点,怎样表现如此理性化的话题呢?不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相信你就能体会到这篇文章的精到、美妙正在于其中。

  这篇文章的特点很鲜明,林语堂十分善于运用谈心和说理叙事的方法,一层一层采取推进地表现“读书的艺术”。我想先从文章的开头看,林语堂是以一名老师与学生谈心的口吻起句,就个人所认为理想的方法,与诸位学生通常的读书方法比较研究一下”。口气轻松亲切,直接提出想要说的话题。“教师”以自己的备课、教学和读书经验,指出大半学生“已经走入错误”。因为,林语堂非常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指出他们现在的读书方法,“失去了读书的本意”。反之,这个问题解决了,有人还会提出新的'问题,比如说,时间阿地点啊等等。林语堂说的很好,他接着又说,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不难发现,林语堂在说理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他抨击了当时特别严重的、传统的死读书的学习方法,大力提倡主动的、自觉的科学的新型读书观。逻辑性既强,加以入情入理的叙述与分析方法,便表现的侃侃而论,娓娓道来,的确有一种亲切感人的渗透力。

  尽管如此,林语堂还是不满足前面的一些说理,他深知单纯的说理与谈心是很难打动人心的。因此,林语堂在细致说理的过程中,融入了一些富有艺术情趣的“元素”,来增强读者或学生阅读的信趣和效果。例如,林语堂在讲述读书的本意与读书之乐趣时,引用一些名人名言: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 作者是:林语堂

  今天,我读了林语堂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叫《读书的艺术》。这篇文章是一篇散文,写了作者对读书的理解与认识,表达了作者对读书的喜爱之情。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读书本身是快乐的,我们应该抛弃心中一切杂念,去感受读书的快乐。因为我们的生活需要快乐,所以读书应该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这篇文章也使我想到现在教育情况。很多人读书只是为了考试,取得好成绩,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读书渐渐丧失原来的乐趣,变得枯燥无味。有些学生承受巨大压力,一看到书本,就想到考不好该如何,就想到父母的鞭子,不由得全身哆嗦,干脆不读了。读书已失去本质,不快乐了。我认为,我们不应为了功名而读书,而应真真切切喜欢读书,从中能获得快乐,读书应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书本面前不可拘束,应该平静地、快乐地面对书本。空闲时,随时翻阅几下,不是为了任何目的,就是感兴趣,就是想读,就像鱼要游泳、鸟要飞翔一样。因为爱读,所以读。 
 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当你翻开一页页纸时,各种灵巧、美妙的句子出现在眼前,跟随作者一起走、一起看、一起听、一起思考,感受美,感受一种意境。这不是很快乐吗? 
 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吧!读书在生活中,生活在读书中。   
 家长感言 
  今晚,我与儿子苏雨山一起读了林语堂先生的散文名篇《读书的艺术》。这篇文章是我从《现代散文鉴赏辞典》中挑出来的,我们父子俩一起坐在床上,一会儿大声朗读,一会儿发表感想。读完后,苏雨山同学就去写他的文章了,结果就交出了上面的读后感。 
 看了他的读后感,觉得孩子将读书与生活紧密相连来议论,还是很好的;但他的读后感还是少了一些丰富的想象和深刻的议论,这可能与他涉世未深的阅历有关吧。 
 我一直自以为是一个读书人,喜爱阅读,兴趣很广。随着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家里藏书逐渐增多,文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等多类煌煌巨作和雅致小品均有收录,十多个书柜已然不够存放。回顾自己在初中时代,遍阅四大中国古典名著及三言二拍之类,也半生不熟地读高尔基、巴尔扎克等外国小说,没有学习的压力,只有追求故事的冲动,在这种冲动中,我们有了阅读的乐趣,知道了更宽广的世界,理解了一些粗浅的人生道理,语文水平自然也就有所提高,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初中语文教育。 
 感觉现在的孩子压力很大,中国教育(包括大学教育)有点变形、扭曲,逐渐远离本真的生活与快乐。我们大人对此有些无能为力。其实,现在不仅孩子压力大,所有的人压力都很大。很大的压力往往会带来日常闲暇的支离破碎,日常阅读的难以为继。我们大人大多如此,更何况孩子?!老师布置的这个作业很好,让学生去读点书,去亲身体验一段阅读的乐趣,去努力培养一种阅读的趣味和偏好,这对孩子的一生很有好处。 
 读书乐趣的取得,关键是要有人陪孩子一起读书,一起陶醉,一起争辩,一起感动,在“读书共同体”的氛围中,孩子的读书趣味才能逐渐养成。在我们家长心目中,语文老师——杨老师是最合适与孩子一起读书的人,我们家长也要向杨老师学习,也要努力成为孩子的读书伙伴。   

跟林语堂学《读书的艺术》

昨晚,读林语堂的文章,《读书的艺术》。无比的愉悦,感受到了一种久没有过的、快乐的阅读体验。直至深夜,意犹未尽,反复品味,不舍睡去。
我觉得,人这一生,最应该培养起来的良好习惯,或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最喜欢黄庭坚说的一句话: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这个“面目可憎”,我理解是多了几分尘世的俗气。读书,可以使我们跳脱红尘的俗气、束缚、与羁绊,获得一种心灵的超脱与自由。哪怕是暂时的。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提供思索的素材,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开阔创造的可能性。

读书,可以提升修养,使人高雅,让人更有内涵。

读书,可以提升智慧,让人更加豁达,深刻,旷远,开阔。

读书,是请到了很多的老师、高人与智者,聆听他们的智慧与经验,是最有效提升自己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最有效消除孤独寂寞的良方。除了自己,唯有书是可以随时、永远长伴左右的。

书,是最安静的教导者、呵护者、陪伴者、抚慰者。

书,是最好的安神品、滋补品、美容品、化妆品。

且,读书的成本是最低的。书,可买,可从图书馆借;可看纸质版,可看便宜的电子版,非常的经济、方便。

读书的时间和空间是非常灵活的。可以在业余时读,闲暇时读,等车、等人时读,乘车乘飞机时读,泡脚时读。可以晨起读,午后读,雨夜读。睡前,当作最好的催眠方式读,入睡会特别快,睡得特别香……

读书不是受苦,不需要头悬梁,锥刺股。如果要用这些法子强迫自己读书,这并不是刻苦,也不是励志,而是对读书,或所读之书根本没发生兴趣。

总之,读书是一个人所能享受的最美好的乐趣。

林语堂先生说,没有什么必读书目,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读书,你在某个时期最想读的书,就是它了,拿来读就可以了。

你会发现,一个时期与另一个时期,你感兴趣的书可能会不同。

同一本书,你在不同时期、不同年龄、不同经历后再读,会有不一样的理解、感悟与收获。所以,有些经典是需要多读的。

林语堂先生建议,对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生你必得找到一个或几个你最爱好的作家,你特别喜欢他的书,与他有心灵的共鸣。

然后,你把他的大部分作品,或非常重要的作品都读了,领悟了,也就达到了与他差不多的高度与深度。

苏东坡非常喜爱陶渊明及他的诗,除了狂热地研读陶的作品,还把陶的诗,全部和了他的韵,做了全部的诗。

据有人说,苏东坡是陶渊明的灵魂转世的,因为,苏在陶的诗里感到了极大的熟悉感,还有灵魂上的共鸣。他们的性格中,也都有洒脱、豁达、飘逸、乐观的特点,同样,他们也都是大文子、诗人、才子,人生经历中也很多相似的感受。

如果相信心灵相通,或灵魂感应的话,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这样一位、跟自己灵魂相通的作家。他会像一座灯塔,在前方指引着你,给你无穷的兴趣与力量,让你达到他的峰值。直到你对他的思想、深度、作品全部了然于心,活出了他的精神精髓。

然后,过几年,你可能又发现了另一个极爱好的作家,又非常认真地研读他的作品与内涵,从而再达到他的深度与高度。

林语堂先生说,我跟你保证,这么几轮下来,你一定也会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

林语堂先生《读书的艺术》这篇文章,大约20多年前,我曾经看过。昨夜重读,又有了新的领悟与收获。这篇文章,是那么地洗炼,闪光,让人爱极,喜极。

读书的艺术 林语堂写作背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
“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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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读书的艺术》读后感(《读书的艺术》读后感 作者是: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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