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好多地主之类的好几个姨太太,建国后怎么样了

发布时间: 2023-06-14 01:01:0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6

建国之后都是一夫一妻,那些姨太太结局如何了?有的和丈夫散伙了,有的姨太太还是姨太太,但是姨太太的数量不会再新增了。说起姨太太呢是...

民国时期好多地主之类的好几个姨太太,建国后怎么样了

建国之后都是一夫一妻,那些姨太太结局如何了?

有的和丈夫散伙了,有的姨太太还是姨太太,但是姨太太的数量不会再新增了。说起姨太太呢是历史遗留的问题,这是不公平的社会对女性压迫的象征,但是时代的悲剧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解决的,甚至一个新的社会都没有完美的办法,所以只能任由时间去冲淡它。

一、姨太太的去留

建国后的新法律规定了一夫一妻,所以姨太太这种东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存在的,再加上女性独立的新思想已经在大地上传播了许久,这次终于给了女性展示的舞台,很多人都认为姨太太会彻底的从历史上消失,但是大部分姨太太还是姨太太,他们宁愿没名没份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也要跟着以前的丈夫,也许存在少量的真爱,但是大多数都是习惯了依赖。

二、被圈养好的动物

当时的姨太太可以用猫来形容,看起来高贵、冷傲,甚至许多人都围着她一个人转,虽然丈夫不会像铲屎官一样百依百顺,但是怎么着也能给她舒适的生活环境,也是自己坚实的后盾。但是和猫一样,离开了人的圈养、离开了人的追捧她们什么都不是,而她们比猫高明在她们十分的清楚这一点,所以竭尽全力不让自己被抛弃。

三、习惯了依赖着

结果新的法律却规定了她们要主动放弃这一切,她们怎么会愿意呢?哪怕外面把自由夸得天花乱坠,但是她们依赖惯了知道离开了丈夫就是流浪,可是就算流浪猫还能靠着与生俱来的狩猎本来能活下去,而她们又能去哪?所以在别人看来她们死乞白赖的也要倒贴上去,可是她们真的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而且已经这样几十年了让她们突然改变恐怕只有说起来才是最轻巧的。

那个时候大部分姨太太都选择离婚,因为那个时候婚姻法刚颁布下来,只要女性要离婚,男方就必须点头同意,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了离婚,但是也没有强制离婚,所以也不一部分姨太太还是继续的生活着。
首先,愿意跟原先家庭一起生活的就尊重其意愿,其次,如果不愿意跟原本的家庭一起生活的国家会安排去处,最后,在养老院终老。
那些姨太太,一般都按照国家的要求,自行成立家庭了,很多人都觉得不错。
愿意离开的可以自由地离开,不愿意离开的也可以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夫妻的名分。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么民国的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处理呢?

民国时期男子三妻四妾很正常,但新中国成立后,他们的姨太太都去哪里了?

古代到民国都是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是小妾的地位完全比不上妻子,在新中国推行一夫一妻制的时候,由于法律上规定只能是一夫一妻,其他的姨太太也只能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男方仍然有条件,依然可以选择继续和姨太太保持共同生活的状态,因为毕竟多年感情,也许还有孩子。孩子的收入也可以共同来赡养老人。

但有些因为政治局势的变化,没有地位和经济去照顾姨太太们,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可以用些钱去打发姨太太们,很多没有孩子年轻貌美的姨太太选择改嫁,毕竟新中国在推行一夫一妻之后,离婚也不再是像古代对女性的唾弃,而且有些穷人是找不到老婆的,这对于他们也是一种求之不得的机会。而如果姨太太有自己的孩子,加上自己多年的私房财产,足以在乡下和儿女相依为命,又或是眷恋丈夫的,自然就会选择找一个安稳的小城镇度过此生。

在政治形态过度的这段时间,政府依然没有多余的经济和精力去顾及这些姨太太,所以面对那些没有婚姻存续但依然生活在一起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这个制度的实行将会使原本的大家族开始分解,而法律的约束可以更好的管理下一代的婚姻家庭状况,从而使的我国的家庭状态发生重组。但这里要说的是,现在是一夫一妻制,但伴随的也是离婚率的升高,在古代的一夫多妻制,仍然有人做到一世一双人。所以,姨太太们的存留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男人对自己的感情,如果真的喜欢,也不排除会有和妻子离婚与姨太太建立婚姻关系的状况

国内的不知道,但是香港,按照旧时候的标准,姨太太依然也算是老婆。不过香港回归之后就不能用大英律法了。所以,姨太太们翻身做主人啦!可以当正经的老婆啦!
姨太太应该都是比较傲骄的人,习惯了享受荣华富贵,这种人的话,一般是不能吃苦的,当时应该是在暗地里继续做姨太太,只是不为人知罢了,继续享受他们的好日子。
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是这些民国的姨太太一般都有自己的体己钱,所以都比较富裕,新中国成立后,她们可以选择再嫁或者自己一个人生活。
实行一夫一妻制,然后那些姨太太们就是没有身份了,然后男的只能选一个为结发夫妻并领取结婚证,然后其他的都是没有身份的,不受法律保护了。

建国后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们是如何安置的?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主张废除三妻四妾,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制,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姨太太如何处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主要是尊重这些姨太太的意愿,她们可以选择恢复自由身离开,自己生活,也可以改嫁,也可以留下。

一、恢复自由身份离开

在建国之前,很多地主富人都会娶很多姨太太,多者能够有四十多房姨太太,有些姨太太受丈夫宠爱,生活得还不错,但是还有不少姨太太因为妾室的身份,总是低人一等,免不了受欺负,丈夫也不宠爱,生活还是比较悲惨的。其实她们中不少人读过书,受过教育,还会女工,还是有一定才能的,只不过在当时那个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不得已做了妾室。所以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也给很多姨太太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她们终于可以摆脱小妾的身份,离开深宅大院,开启新的生活。很多姨太太离开丈夫后,自食其力,凭自己的能力工作,生活得也不错。

二、改嫁

很多姨太太其实与丈夫并没有深厚的感情,也没有孩子,生活是比较孤单的。一夫一妻制的推行也给她们带去了新的希望,她们不用再守在深宅大院,不用继续过与人共侍一夫的生活了。很多姨太太离开丈夫后选择了改嫁,开启了新的家庭生活,成为了真正的唯一的妻子。也许没有之前生活条件好,但是是幸福的,舒心的。

三、继续留下来和丈夫生活

还有不少姨太太年龄较大,或者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什么能力,她们深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根本不想离开丈夫,或者即使离开了丈夫也没办法独立生存,那她们可以选择继续留在丈夫身边,继续以前的生活。但是丈夫和正室妻子必须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她,毕竟是新社会了。

可以说,建国后的一夫一妻制解放了很多姨太太,很多女人都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建国初期,刚颁布此法令时,一些人会提前将姨太太们遣散回家,只留下正房太太一人。但有些情况不同,便不能这样做。
例如有些姨太太是因为家境贫寒才给人做了小妾;而有些姨太太享受惯了奢侈舒坦生活,并不愿离去;还有些姨太太了是因为相处久了有了感情,有了孩子,并不想离开。而这些人没有谋生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强行遣散她们,让她们在这个社会上该如何立足呢。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经过多方面考虑,给了很大自由和空间,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如果当事人以及家里人对这种情况都满意,愿意按照这样方式生活,政府并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姨太太都是这样想,有些姨太太因为受到新时代解放思想,渴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也有些姨太太并不是自愿当小妾,因此这个法令一经颁发,便迫不及待想要离开。对于这部分人,政府也有相应处理办法。
对于想要离婚姨太太,可不用告知男方征得他们同意,便可结束这段关系。而想要离婚的男方,考虑到姨太太们谋生能力,法令规定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协商,达成协议才可视作正式和离,由此可见政府所颁布法令还是极大维护了女性的利益的。
而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越来越少见,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慢慢的消失了
建国后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们是如何安置的?在正式实施这一夫一妻制之前所迎娶的那些姨太太可以自己选择以后的生活,有人选择了回到了原来的家庭,有人选择了重新再嫁,还有一部分人在寺庙安度了自己的一生。
仍旧保留。因为她们是之前就存在的,法律对颁发以后的行为进行制止,对于之前的可以继续保持。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对于那些有许多姨太太的,都会问那些人是否愿意继续跟着他,如果愿意的话是可以在一起的,不愿意的话就离开。

建国后开始一夫一妻,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办了?

虽然建国后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也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人情伦理,所以如果是在解放前的一夫多妻,可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所以其中有很多姨太太都是跟着丈夫很多年,年纪也比较大了,在家里还有孩子,这样的情况一般还是保持原状。对于这点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其实也是考虑比较全面的。

然而一些姨太太是自己选择离开的。她们选择了离婚,有的再嫁,有的直接先去找了工作。这些女子通常是有文化的姨太太,这一类还是相对于好找工作养活自己的,她们这一类人一般都是在银行上班或者是在百货大楼里面做销售等体面的工作。在落魄的时候让她们可以有自己的生存能力,可以继续做金融方面的工作,有了薪水就能使自己的生活过得还可以,虽然没有以前看起来光鲜亮丽。

再有一类就是被迫离开的姨太太。一般是农民出身长得美丽的女子,这一类人就没有什么技能,很难在社会上生活。通常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从事相对苦力的工作。毕竟当时中国全国解放是需要全面建设的国家,长得好看那也就只能看,不能当饭吃。或者就是沦落风尘或者沦为沿街乞讨的女子,这类姨太太在高宅大院生活久了,哪里知道贫苦人的生活呢,她们不愿意付出劳动,自己堕落或者没有任何劳动能力。但是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就只能做一个乞丐或者沦落风尘来填饱自己的肚子。说白了,就是被扫地出门了,然后在外面自生自灭。

可以选择继续和男方生活在一起,只是拿不到结婚证,不过就算离开男方,她们也很难独自谋生。
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不是自愿跟对方结婚的,他们可以自己和男方提出离婚,过上属于自己的新时代女性生活。但是如果她们愿意继续这样生活下去的话,国家也不会强迫他们离婚。
应该还是和原来的丈夫一起生活的,毕竟是在建国之前的婚姻,也算合法的。或者另寻郎君,再婚。
若那些姨太太们还喜欢在自己的男人身边待着,就不会离婚,也不会分开。当然也有很多姨太太自己另找别人成家,或是投靠自己的亲戚朋友去了。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哪了呢?

在古代正妻以外的女子称为妾,到了民国才称为姨太太,对于姨太太,我们中的大多数并不陌生,尽管并没有真的见过,但是在影视剧中也能有所了解,像电视剧《情深深雨蒙蒙》中的雪姨,相貌美丽,为人泼辣,颇有心计,也代表了一部分姨太太的形象,虽然姨太太并不全是雪姨这般,但是她们的命运大多相似。

姨太太们有的是出于良家,因为父母早亡,或者家徒四壁,没办法生存,被卖给别人当丫头,然后侍女转正,还有的直接是被军阀们抢掠,还有的是失足妇女赎身所得,因为出身不高,一辈子依附于丈夫,对于姨太太,很多人有个疑问,建国后规定一夫一妻,那之前已经娶了的那些姨太太们去了哪里呢?

建国前,姨太太确实存在的,比如袁世凯有一个原配,九个姨太太,张作霖有妻妾六人,军阀杨森光是公开的姨太太就有十二位,川军将领范绍增的姨太太多达40多位,其他军阀中姨太太成群者实在是不在少数。

建国后,一夫一妻制度开始确立下来,不过也考虑到了现实的历史遗留问题,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虽说是规定了必须得遵从一夫一妻,但是也做出了其他的规定,那就是在解放之前已经是一夫多妻的那种状态,姨太太们在这个《婚姻法》颁布后并没有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还能把这段婚姻走下去。

也就是说禁止再娶姨太太,而对于那些已经娶了姨太太的人,并不会用法律手段强制让她离开,一般会让姨太太自己选择去还是留,不论想离开还是不想离开都不会逼迫。

有些姨太太是决定离开的,因为本身年轻貌美,而且读过几年书,有着新思想,不愿意继续给达官贵人做妾,如果女方想离开,男方是不能阻拦的,这些姨太太出去以后,大多依靠自己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有的是在百货大楼上班,或者在报社工作,虽然没能大富大贵,但是能自食其力,找到如意郎君,然后也寻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幸福。

有些姨太太是没办法离开的,一方面是自己不愿意,还因为条件不允许,因为一些姨太太已经人老珠黄,给男方家已经生儿育女,如果选择离开,意味着孩子们会失去母亲,她们舍不得孩子,不愿意离开。

而且对她们来说,没有谋生的本领,没有年龄优势,她们没办法出去讨生活,还不如继续留在男方家继续过日子,这种情况下,政府不会强制切断,姨太太依然可以留在男方家,继续过着无名无分的生活,直到终老。

其实当时对姨太太的处理方式是非常合理和人性化的,虽然当时已经是一夫一妻,但是姨太太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能顺应女性的意愿,同时为了防止男性娶姨太太,又严格禁止没有结婚的公民再娶重婚,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下,“姨太太”这一身份也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都按国家制度离婚了,有的离开家,有的还是住家里,尤其是生有儿女的,离婚不离家。
那些姨太太们都各自回各自的家,并且过各自的生活去了,因为那些姨太太是不能够再待在原来的家庭的。
绝大多数都离开原来的家庭另行出嫁了,但也有少部分依然留在原来的家庭,只不过没有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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