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骑士能在10世纪的欧洲成就点什么吗

发布时间: 2023-03-11 20:01:1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7

求欧洲著名骑士资料神话也行,传说也行,必须要单人,详细的资料.rn亚瑟王和他的手下兰斯洛特的传说,寻求另外的圣骑士资料.rn最好...

2000骑士能在10世纪的欧洲成就点什么吗

求欧洲著名骑士资料

神话也行,传说也行,必须要单人,详细的资料.rn亚瑟王和他的手下兰斯洛特的传说,寻求另外的圣骑士资料.rn最好是中世纪或者中世纪之前的.rn如果好,加分.
给你说四位伟大的骑士吧,他们是扑克牌上的四张J。肯定真实存在,只不过英勇事迹有些偏神话……

黑桃J,霍格尔
霍格尔是丹麦第一位基督教国王杰奥夫雷的儿子。当公元8世纪,查理曼向北方进军的时候杰奥夫雷被查理曼打败,作为屈服的条件霍格尔作为人质。霍格尔被送到了查理曼的宫殿里,也因此开始了他的传奇人生。即使身在异国他也从来不缺乏作为王子的勇气和风度。在阿拉伯帝国倭玛亚王朝的大军入侵时,霍格尔奋勇作战,立下战功,为查理曼所褒奖。后来,霍格尔不慎杀死了查理曼的儿子,逃回了丹麦。而后,查理曼进军丹麦,霍格尔在他的城堡率领将士抵抗了7年。当穆斯林军队再次入侵时,他深明大义,与查理曼和解,共同抵抗敌人,维护十字架的荣耀。
传说中,霍格尔曾被六仙女祝福,当他和萨拉森人战斗时甚至赢得了对手的尊敬。在被传诵的《罗兰之歌》里,霍格尔是查理曼的十二骑士之一,立下赫赫战功,但最后在比利牛斯山脉的战役中不幸身亡。
在丹麦的卡隆堡宫里,地下室的通道入口处就耸立着这位抚剑而睡的勇士。浪漫的丹麦人更相信另一种传说。经过多年的征战,霍格尔厌倦了。回到了他的城堡后,他太累了,进入了漫长的沉睡。在深深的地窖内,他长须垂下,长剑冰冷,但依然在梦中关注丹麦的一切。每年的平安夜,都会有一位天使来告诉他,他梦中看到的丹麦依然安宁如故,他可以继续睡下去。但是,当丹麦需要他的时候一旦到来,霍格尔会毫不犹豫地从睡眠中挣脱出来,再次挥舞他的长剑保卫他的国家。

红桃J,拉海尔——与圣女相伴
将士们拼死杀敌,战死沙场,历史漫漫黄沙将他们掩盖,流传百世的并不多。拉海尔的名字因与圣女贞德相伴而不朽。
14世纪到15世纪,欧洲的土地狼烟四起,战火连绵,人民生活颠沛流离,痛苦不堪。这场战争足足燃烧了116年,是世界上最长的战争——英法百年战争。英国的金雀花王朝君主理论上是法国的臣民,但亨利二世拒绝承担法国贵族义务。两国因利益冲突和王位继承问题不断交恶,触发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分四个阶段。在第四阶段(1429年 - 1453年) 法国人民因为不堪英军的压迫,纷纷组织游击战,这给予法军很大的帮助。游击队经常设置埋伏,捉拿英国的征税者,消灭英军的部队,达到了牵制英国之效。虽然于1428年10月,英军与勃艮地派进逼至奥尔良,并包围了此城,使得法军形势大为不利,但此时法国出现了一位千古传颂的救星——圣女贞德,在她的指挥下法军于1429年5月解除了英国对奥尔良的包围,赢得了重大胜利,从而扭转了整个战争的形势。虽然贞德于不久后便英军所捉拿,并以女巫罪处死,但这反而激起法国的民族义愤,使法军作出大反攻。在1437年法军光复首都巴黎,于1441年收复香槟,又于1450年解放曼恩和诺曼底,随后又于1453年夺回吉耶讷。最后于1453年10月9日,波尔多的英军投降,法国收复了除加莱外的全部领土,百年战争至此完全结束。
拉海尔是追随圣女贞德的一名所向披靡的将领,他是查理七世的侍从。“你想要为拉海尔为你做什么,你就得为他做什么;如果你是拉海尔的话,你就是上帝。”在法国,至今还流传这拉海尔的这句名言,他张扬的个性一览无遗。拉海尔这个名字也来源于他的性格,在法语里就是易怒的意思。拉海尔曾用他军人耿直语气对纸醉金迷的查理说:“没有一位像您这样荣耀的君主,会开心地把自己的国家和王位献给他的敌人。”
当然,人们记住的不仅是他敢言敢语的性格,更多的是他出色的军事才能。他作为将领,在解放奥尔良之役留下赫赫的功绩,接受人民的欢呼。后来他还作为首席指挥官赢得了帕提之战的胜利,这是百年战争中法军的一场决定性胜利。之后他多方面开展游击战,为法国赢得最后的胜利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梅花J,圆桌骑士的第一位兰斯洛特。
圆桌骑士是中世纪传说中亚瑟王的朝廷中最高等的那些骑士,因他们聚会的桌子是个圆桌而得名。亚瑟的皇后吉娜薇的父亲有大的圆桌子,供他麾下的骑士聚会使用,在结婚时亚瑟从岳父那里得到桌子与武士。那时候圆桌骑士就成为了亚瑟王下的骑士英豪的群体。他们来自不同国家,甚至会有不同信仰。每年,亚瑟将骑士们聚集到的卡米洛城堡。圆桌的含意是平等和世界。所有圆桌的骑士彼此平等,并且互为伙伴。
与兰斯洛特一起耳熟闻详的是亚瑟王与他的十二圆桌骑士。亚瑟王传说,是西元十二世纪,由遍历欧洲的吟游诗人开始传颂的。 公认的集大成作品为15世纪左右的《亚瑟王之死》。曾经统治英国的凯尔特民族在西元一世纪的时候被罗马帝国所统治,历经六世纪以后,日耳曼民族相继入侵,其势力渐趋衰微,终于被迫让出英国王位。传说中,亚瑟就是在日耳曼民族入侵的这段时期里面,以凯尔特人的英雄身份登场。他率领各部落在名为巴顿山之役的交战中一举击溃属于日耳曼民族一支的萨克森人,被视为中世纪英国著名的传奇人物。 但是,亚瑟的形象却随著传说故事旳演进而不断地变化,最后演变成为统治不列颠之王,成为将兰斯洛特、崔斯坦等传说中的骑士收于麾下的“圆桌骑士团”的首领,拥有至高荣誉的英雄。
兰斯洛特是圆桌骑士里的第一勇士,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他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传说兰斯洛特还是婴儿时由于父亲过世而被弃置湖边,被湖中的一群仙女养大,因而也被称为“湖上骑士”。他行侠仗义、个性温柔体贴、善於与女性相处,不仅在亚瑟王的圆桌上很受支持,在整个王国内都有很好的口碑。所以他也被称为亚瑟王的第一骑士。亚瑟王对兰斯洛特信赖有加,任命他为王后桂妮维亚的守护骑士。传说中,亚瑟称王后,招募骑士。魔法师梅林告诉他天下第一的骑士还没来。这时,兰斯洛特走入殿中毛遂自荐,于是亚瑟认为他就是要等的那位骑士。当他被亚瑟王待为上宾时,其余的圆桌骑士表示出了他们的不满。于是兰斯洛特和他们定下了一年零一天的期限,用这段时间去证明他的勇气和仁慈,接着他出发去除掉了邪恶的加隆爵士和凶狠的巨龙、打败了50个盗贼、杀死了2个巨人,坚守承诺,最终在一年零一天的时候返回了城堡。他的诚实令他成为了亚瑟王最伟大的圆桌骑士。
兰斯洛特是常常成为许多诗歌,电影,戏剧所赞颂的主题。但最早的骑士以出身而言,来自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他们替大封建主打仗,从后者获得土地和其他报酬。骑士有了土地,住在堡垒里,剥削农奴,成为小封建主,思想上是支持封建等级制的。后来骑士土地成为世袭,于是形成了固定的骑士阶层。十一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十字军东侵提高了骑士的社会地位,使他们接触到东方生活和文化。他们并不反对基督教;正相反,他们有时也为宗教去冒险,因为基督教对他们是有利的。但他们往往不顾基督教的出世思想和禁欲主义而要求享受生活,要求文化,从东方回来的骑士把东方文化带到了当时还处于野蛮状态的西欧国家。骑士精神逐渐形成了,即为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精神品质。

方片J,赫克托耳
赫克托耳是普里阿摩斯的儿子,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的哥哥。他是特洛伊第一勇士,被称为“特洛伊的城墙”。最后和阿喀琉斯决斗,死在对方手里。
要想认识了解赫克托耳,我们必须了解特洛伊战争。特洛伊战争是所有希腊长诗中最为浓重的一笔色彩。美丽无双的海伦,英俊的帕里斯,勇猛的阿喀琉斯是大多数人对这场战争的印象。这场战争还得由三位女神之争说起。雅典娜,赫拉,和爱神阿芙罗狄忒三人争夺天下最美的女神的金苹果。宙斯决定让特洛伊王子帕拉斯决裁。三个女神都以奖品诱惑她,赫拉答应给他当全亚洲的王,雅典娜给他最高的军功,而阿芙罗狄忒则给他世上最漂亮的女子海伦作妻,帕里斯把金苹果交了给阿芙罗狄忒,他成了阿芙罗狄忒的宠儿,而赫拉及雅典娜决心毁灭特洛伊人。过后,帕拉斯引诱海伦与其私奔。海伦的丈夫墨涅拉奥斯气愤妻子的不忠,找到自己的哥哥阿伽门农。阿伽门农召集各路英雄对特洛伊进行讨伐,至此特洛伊战争拉开序幕。 两方旗鼓相当,都有神明相助,希腊联军围城足足九年也没有攻下特洛伊。第十次攻打特洛伊时希腊联军用了木马计,致使特洛伊战败。在特洛伊战争中赫克托尔作为特洛伊的长王子,肩负着保卫国家的重任。在勇猛的与希腊众多将领交手之后,赫克托耳不幸的牺牲在阿喀琉斯的剑下。
热爱希腊神话的人都有自己所崇敬的英雄,每个人都能从英雄身上找到自己珍视的品质。如果说奥德修斯代表了智慧,阿喀琉斯代表了力量和无敌,那么赫克托耳则代表了责任——担负一场由他弟弟引起的席卷了整个特洛伊的战争。他不仅是哥哥,他还是特洛伊的王子;他不仅是儿子,还是所有特洛伊的勇士;他不仅是丈夫,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赫克托耳身上最为闪亮的一点就是他的责任感。在影片《特洛伊》中赫克托耳得知弟弟私自把海伦带上船后,就严厉的斥责帕里斯“你有没有想过你把海伦带上船,就是等于狠狠地刺父亲一刀,毁了他一生所努力的和平,把特洛伊陷于危险之中。”赫克托耳明白作为王子,他必须为民族负责,他不能为了弟弟的爱情牺牲整个国家。这是一场赫克托耳不想要的战争,他知道特洛伊会输,但是他没有办法扭转全局,虽然它将被投入死亡的深渊,但是他却不能不接受,因为他必须面对自己的命运。不由得让人想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中的燕国刺客荆轲。他们在面对恶战的时候,都是那样的义无返顾,从容坦然。这样的胆识确实非一般勇士或是只懂得杀戮的人所能够拥有的。当赫克托耳披上盔甲独自走出城门,准备与阿喀琉斯对战时,他的妻子安德罗玛抱着儿子在赫克托耳面前请求他不要出征。她不能失去她的丈夫,她的儿子需要爸爸。但是赫克托耳回答道“我也在考虑这些事情,夫人。但是,如果我像个懦夫似的躲避战斗,我将在特洛伊的父老兄弟面前,在长裙飘摆的特洛伊妇女面前,无地自容。我的心灵亦不会同意我这么做。我知道壮士的行为,勇敢的顽强,永远和前排的特洛伊壮勇一起战斗,替自己,也为我的父亲,争得伟大的荣光。……”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阿喀琉斯是为荣誉而战,帕里斯是为女人而战,阿伽门农是为利益而战,只有赫克托尔是为他的国家、人民而战。在电影《特洛伊》中王子赫克托耳对着自己的勇士们说出自己一生所恪守的信则:
“Honor the gods, love your women, and fight your country!
敬奉自己的神明,热爱自己的女人,保卫自己的祖国!”
任情驰骋的阿喀琉斯也许可以成为一种关于力量的浪漫梦想,背负着责任的赫克托耳却是真正拥有力量的肩膀和脊梁。赫克托耳选择用有限的生命去对抗无限的磨难,迸发出勇气和智慧的火花。有所热爱,因而有所守护;有所敬畏,因而有所约束;有所保卫,因而无所畏惧!归根结底,这是强烈的责任感的驱使。一直相信,责任在肩,才让人力量无限。所谓“一定要守护到底”的东西,才让人拼却了生命也在所不惜。生活也好,信仰也好,祖国也好,正是这些我们生命中最重要也是最必须要守护住的部分,才激发起我们心底里最深沉的力量。
奥林匹亚的众神永远都是那么任情恣意,故意要用一颗小小的绊脚石来成就希腊人的光荣。赫克托耳轰然倒下,特洛伊城终究在木马的诡计中陷落崩溃。然而即使在千年之后,仍有这样一种纪念,在《荷马史诗》里,在《伊利亚特》的诗文里,在好莱坞的《特洛伊》里,一个英雄的伟大的男子,曾拼却了全力,承担着自己必须的承担,守护着自己必须的守护,成就了一个关于力英雄的传奇,告诉世人:终将有死的凡人,是怎样对抗众神和命运。

他们是谁?又是如何谱写了辉煌的人生?
站在高山之颠,可见大河之一脉,光华闪现。是信仰,是才智,是勇气……是十二段永恒!

Accaolon, Sir 艾克伦 亚瑟的骑士之一,也是亚瑟的好友,曾被摩根所骗,用埃克斯卡利伯和亚瑟决斗
Bedevere, Sir 拜帝夫 亚瑟的骑士之一,将摩德瑞的叛变报告给亚瑟,最后和路坎一起帮助亚瑟将埃克斯卡利伯还给湖中仙女并安葬了亚瑟
Bors,Sir 波尔斯(勃斯) 亚瑟的骑士之一,圣杯三骑士之一,属于兰斯洛特家族
Gaheris, Sir 格西雷斯 亚瑟的骑士之一,高文和加雷斯的兄弟,莉奈特的丈夫
Galahad, Sir 加拉哈德 亚瑟的骑士之一,兰斯洛特和艾莲的儿子,圣杯三骑士之一,最圣洁的骑士,危险之席的骑士
Gareth,Sir/ Pretty Hands 加雷斯 亚瑟的骑士之一,洛特之子,高文和格西雷斯的兄弟,击败红骑士,解救了莉昂并于之结婚
Gawain,Sir 高文 亚瑟的骑士之一,洛特之子,格西雷斯和加雷斯的兄弟,以德行著称,除兰斯洛特外亚瑟最喜欢的骑士,兰斯洛特出逃后曾与他交战
Lancelot, Sir/ Lancelot of the Lake 兰斯洛特 亚瑟的骑士之一,布列塔尼王之子,传说其幼年因为俊俏被湖上仙女偷去并抚养长大,亚瑟最喜欢的骑士,格尼维尔王后的情人,加拉哈德的父亲
Lucan, Sir 路坎 亚瑟的骑士之一,最后和拜帝夫一起帮助亚瑟将埃克斯卡利伯还给湖上仙女并安葬了亚瑟
Merlin 梅林 尤瑟的好友,亚瑟的导师和好友,最厉害的魔法师
Miles, Sir 迈尔斯 被黑骑士击败的骑士之一
Modred, Sir 摩德瑞(莫卓得) 亚瑟的骑士之一,亚瑟的外甥,嫉妒阴险,陷害格尼维尔和兰斯洛特,导致圆桌骑士的分裂
Ontzlake, Sir 翁兹里克 一个好骑士,达马斯的兄弟,艾克伦曾代他和亚瑟决斗
Pellinore, King/ Black Knight 帕里诺 黑骑士,亚瑟的敌人,后归顺于亚瑟
Percival, Sir 帕尔齐法尔(帕西法尔) 亚瑟的骑士之一,圣杯三骑士之一,在最早的传说中,是他而并非加拉哈寻到圣杯
Pinel, Sir 皮内尔 亚瑟的骑士之一,摩德瑞的同党,在陷害格尼维尔的阴谋中被摩德瑞毒死
Red Knight 红骑士 一个坏骑士,企图强迫莉恩和他结婚,被加雷斯击败
Seat of Danger 危险之席 圆桌中与亚瑟之座相对的座位,最后一个被占有的座位
Tor, Sir 托尔 亚瑟的骑士之一,帕里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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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兰斯洛特(Lancelot,Sir 第一骑士,好莱坞有部电影《the first knight》讲得就是他的故事)
Gawain,Sir 也不错

他们都是英格兰传说中的国王亚瑟手下的骑士。《亚瑟王》的故事非常有名。
著名的圆桌骑士有12个,他们分别是

King Arthur 亚瑟王

英国传奇英雄,中世纪传说中的不列颠国王,圆桌骑士团的首领。Uther(尤瑟王)的儿子,因为当时国王的仇敌想要杀死他,因此被大魔法师Merlin带到了Ector爵士的城堡里,并由Ector爵士抚养长大。后来因为拔出了石中剑(Sword of Stone)而被认为是上天注定的不列颠王。他是圆桌骑士精神的创始者,有着许许多多的传奇故事。石中剑在亚瑟王与Pellinore王对决的时候折断了,因此Merlin带着Arthur取得了湖中剑(Excalibur). Arthur最后在跟夙敌Mordred战斗的时候受了重伤,乘着船消失在了Avalon岛。有说他死了的,也有说没有死的,不过他在离开前对Bedivere爵士说过:“我将前往魔幻之境。在那儿,我可以得到医治,只要还来的及的话。如果英国需要我,我自然会再回来。”

Sir Lancelot Du Lac (Launcelot) 兰斯洛特

亚瑟王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他与王后格温娜维尔的恋情导致了他与亚瑟王之间的战争。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他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在王后开始进行火焰的试练时,Lancelot为了将她从火中救出而发动了一次不必要的战斗,这就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在这场战斗后,Lancelot为了忏悔他的罪过而当了僧侣,直到他死去也没有新的故事。

Sir Gawaine 高文

圆桌骑士之一,亚瑟王的侄子。奥克尼郡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他是在Arthur的婚礼上被授与的爵位。他曾拒绝让 Guenevere进行火焰的试练,但最后试练还是被允许了。在这次试练中,Gawaine 的弟弟在Lancelot救王后的时候误杀了。Gawaine非常悲痛,也曾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而向Lancelot寻仇。但在他临死之前,还是原谅了Lancelot,并为自己的恨意作了忏悔,最后他被葬在了多佛城堡。

Sir Geraint 杰兰特

亚瑟王传奇里的一个圆桌骑士,伊妮德的丈夫。 Devon骑士Erbin的儿子,他恢复了Yniol爵士的领土范围并且爱上了Yniol爵士漂亮的女儿Enid,最后跟她结了婚。在婚后Enid抱怨他太懒了,Geraint对此深深的感到了羞愧,然而后来他却错误的认为Enid对他不忠。因此他带着她进行了一次旅行,中途进行了很多次的试验,最后Geraint终于相信Enid没有对他不忠,于是两个人返回城堡,并快快乐乐的度过了剩下的时光。

Sir Gareth 加雷思

奥克尼郡国王最年轻的儿子,Arthur的侄子。在刚进入Arthur的宫殿的时候隐藏了他的名字和身份,Kay爵士把他安排在厨房里打杂。Gareth后来接受了Linnet 的任务,打败了黑武士,绿武士,蓝武士,棕武士,最后打败了红武士,将Linn et的姐姐Lionesse救了出来,并爱上了她。他们的爱受到了妹妹Linnet的阻挠,不过最后Arthur亲自出面,才有情人终成眷属。Gareth最后在拯救王后事件中被 Lancelot杀死。

Sir Galahad 格拉海德

在亚瑟王传说中,他是圆桌骑士中最纯洁的一位,也是唯一能拿起圣杯的人(骑士中最后寻到圣杯下落的是三骑士:最世俗的Bors(鲍斯),最单纯的Persivale(珀西瓦尔)和最纯洁的Galahad(格拉海德))。是Lancelot和Elaine(Pelles王的女儿)的儿子。他在刚来到Arthur的宫殿的时候,就坐在了一个危险的座位上,因为这个位置的骑士将负责寻找圣杯(Holy Grail)。但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骑士,最终他还是把圣杯找到了。找到圣杯之后,Galahad因为厌倦世俗,便随上帝离开了人世.

Sir Gaheris 加荷里斯

圆桌骑士之一。 Gaheris也是奥克尼郡国王的儿子,他是Gawain爵士的弟弟,在成为骑士之前他是他哥哥的侍从。他和他哥哥一起在火焰的试练中将Guenevere王后救出,虽然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但Lancelot却不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从此Gawain爵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当的恨Lancelot。

Sir Bors de Ganis 鲍斯

鲍斯亚瑟王传奇的圆桌骑士之一,兰斯洛特爵士之侄。 Bors国王的儿子,Lancelot爵士的堂兄,是最勇敢的骑士,三个最优秀的圆桌骑士之一。他见证了Galahad爵士取得圣杯的功绩,在Galahad死后他回到了Arthur 身边,将这件事情详细的报告给了国王。他是一个相当忠诚的骑士,最后死于一次维护骑士精神的战斗中。

Sir Bedivere 贝德维尔

亚瑟王传奇中圆桌骑士之一,忠贞不贰, 负垂死亚瑟王登舟去Avalon岛。他是在跟Mordred战斗中活下来的最后一个骑士,在A rthur认为自己已经受了致命伤的时候,他委托Bedivere把他的剑扔到湖里,但前两次Bedivere舍不得扔,直到第三次才将剑扔掉。然后他将Arthur扶到湖边,让Arthur坐着船前去Avalon。在这件事情后他就隐居到了一个偏僻的寺院,一直在那里待着,直到他死去。

Sir Kay 凯

亚瑟王传奇中,亚瑟王的义兄弟和理事。 Ector爵士的儿子,和Arthur是兄弟(Ector是Arthur的养父)。当Ector第一次参加比武竞技的时候,将剑忘在了旅店没有带出来。Arthur跑回去拿的时候旅店已经关门了,没办法就随手把一把插在石头上的剑拔了出来。从此Arthur就成了英国的国王。在Arthur当上国王后,他让Kay作了宫廷的管家。Kay爵士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但绝对是个可信的骑士。

Sir Lamorak 兰马洛克

圆桌骑士之一。 Lamorak爵士是Pellinore国王的儿子,是三个最有力量的骑士之一,曾一次打败过30个骑士,他的枪术在当时是被认为不可超越的。Lamorak爵士是Margawse王后(高文的母亲)的骑士。他最后被Mordred(Arthur和Margawse私生子,名义上是高文的兄弟。Arthur的王朝也是因此人毁灭的)杀死,在Lamorak正在对抗3个骑士的时候Mordred悄悄走到背后,杀死了他。

Sir Percivale 珀西瓦尔

圆桌骑士之一。 Pellinore王的儿子,除了lahad爵士外他是最出类拔萃的骑士了。他在陪同Ga lahad找寻圣杯的途中碰到了lanchefleur女士,Percivale最后跟她结了婚,跟他们的儿子一起住在一起,后来成为了当地的国王。

Sir Tristan (Tristram) 特里斯坦

亚瑟王时代的传奇中的人物,是一个骑士,爱上了与他的叔叔康沃尔国王马克订了婚的爱尔兰公主伊休尔特。Meloidas国王的儿子,平生喜欢音乐和唱歌,被称之为“多愁善感的骑士”。他作了Mark国王的战士,尽管这个国王相当卑鄙,而且除了仇恨没有教给他任何东西。他爱上了Yseult,但Yseult已经是注定是Mark的新娘了。Mark发现这点后相当愤怒,并把杀死了他们,但后来他又后悔了,于是把他们葬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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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特爵士Sir Lancelot(Lancelot du Lac,或者Lancelot of the Lake;也作Launcelot)
Sir Lancelot Du Lac (Launcelot) 兰斯洛特:亚瑟王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他与王后格温娜维尔的恋情导致了他与亚瑟王之间的战争。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他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在王后开始进行火焰的试练时,Lancelot为了将她从火中救出而发动了一次不必要的战斗,这就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在这场战斗后,Lancelot为了忏悔他的罪过而当了僧侣,直到他死去也没有新的故事。
兰斯洛特:
英文名字:Launcelot
圆桌骑士里的第一勇士,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他曾出发去寻
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
传说兰斯洛特还是婴儿时由于父亲过世而被弃置湖边,被湖中的一群仙女养大,因而也被称为“湖上骑士”。他行侠仗义、个性温柔体贴、善於与女性相处,不仅在亚瑟王的圆桌上很受支持,在整个王国内都有很好的口碑。所以他也被称为亚瑟王的第一骑士。亚瑟王对兰斯洛特信赖有加,任命他为王后桂妮维亚的守护骑士。
所以得知兰斯洛特与桂妮维亚有私情后亚瑟王非常愤怒。然而兰斯洛特与桂妮维亚是私情而非通奸,也就是单纯的两人互相吸引互相钦慕的“柏拉图式”精神恋爱,并不涉及肉体欲望。根据当时的基督教道德标准,男性不得对爱人的“精神外遇”怀有嫉妒之心。因此亚瑟王没有办法公开杀死兰斯洛特,否则就会受到舆论谴责。
于是当这两人在森林里幽会的时候亚瑟王派出十二名骑士前去暗杀,却被兰斯洛特尽数杀死。兰斯洛特逃脱,桂妮维亚则被亚瑟王处以火刑。然而对王后一往情深的兰斯洛特与战友强袭处刑场,硬生生劫走桂妮维亚,两人渡海逃往法兰西。
虽然其后经过教皇的调解,迫于骑士的荣誉,兰斯洛特交还了桂妮维亚,但故事并未到此结束。另一位圆桌骑士高汶——同时也是亚瑟王的表兄——他的兄弟在阻止兰斯洛特劫走桂妮维亚时被兰斯洛特所杀。亚瑟王本来就对王后被拐的耻辱耿耿于怀,加之高汶怂恿,终于决定亲征法兰西。就是这次征讨兰斯洛特给了莫德雷德篡位的良机。
亚瑟王与莫德雷德在卡姆兰两败俱伤,王国土崩瓦解。痴心的兰斯洛特返回英格兰继续追求桂妮维亚,然而王后已经做了修女。兰斯洛特最后也出家做了修道士,两人至死再未见面。
补充:以上是流传最广的传说,有很多版本都不太一样。
他的武器是:无毁之湖光,传说中只有世上最强的骑士才能使用的剑。
兰斯洛特爵士Sir Lancelot(Lancelot du Lac,或者Lancelot of the Lake;也作Launcelot)是在亚瑟王传说中圆桌骑士团的成员。在很多法国小说和文学作品中,他被描述为亚瑟最伟大最受信任的骑士,并为亚瑟诸多胜利作出了贡献-但是亚瑟王最终的失利也是部分由于兰斯洛特,因为他和亚瑟之妻葛妮薇儿(Guinevere, 一译桂妮薇)破坏了亚瑟朝廷的团结。
兰斯洛特是很受欢迎的角色,并且作为亚瑟传奇的著名形象而成为很多诗歌、故事、戏剧、和电影的主题。对于多数英国读者来讲,亚瑟王骑士团如此耳熟能详,兰斯洛特亦是如此。提到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立刻令现代人联想到兰斯洛特,他是众弟兄的最勇敢的一员,也是王后的秘密情人。但是兰斯洛特并非传奇中原有的成员,他的传说的产生现在依然在学者中颇多争议。
根据传奇,兰斯洛特的父亲是Benoic的国王Ban,而他母亲名为Elaine;他有个私生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是Hector de Maris。国王Bors是他的叔父,而Bors爵士和Lionel爵士是他的表兄弟。他和渔人国王的女儿Elaine生下了Galahad。
亚瑟王传奇中的兰斯洛特
有意思的是在最早的现存亚瑟王传说版本中,没有兰斯洛特出现。(参看Geoffrey of Monmouth,这就是没有提到兰斯洛特的一例,而Chretien de Troyes是提到兰斯洛特的一例。) Lancelot的英文名字不是明显的凯尔特语,虽然有人试图找到可能变换成为Lancelot的凯尔特语源(例如"Lance ap Lot,"也就是说,兰斯,洛特的儿子)。但是,那个时候并未出现"兰斯"这样的名字。Roger Sherman Loomis推断说亚瑟王的一个爱尔兰战士Llenlleawg,出现于威尔士传说中,可能是法国兰斯洛特爵士的基础来源(参看下面的讨论)。

Sir Kay Sir Kay
圆桌骑士之一,Ector爵士的儿子,和Arthur是兄弟(Ector是Arthur的养父)。当Ector第一次参加比武竞技的时候,将剑忘在了旅店没有带出来,Arthur跑回去拿的时候旅店已经关门了,没办法就跑去把一把插在石头上的(据说在教堂内)剑拔了出来。从此Arthur就成了英国的国王。在Arthur当上国王后,他让Kay作了宫廷的管家。Kay爵士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但绝对是个可信的骑士。

Sir Galahad Sir Galahad:
最纯洁完美的骑士,是Lancelot和Elaine(Pelles王的女儿)的儿子。他在刚来
到Arthur的宫殿的时候,就坐在了一个危险的座位上,因为这个位置的骑士将负
责寻找圣杯(Holy Grail)。但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骑士,最终他还是把圣杯找
到了。

圆桌骑士是中世纪传说中亚瑟王(阿瑟王)的朝廷中最高等的那些骑士。亚瑟王迎娶Guinivere(桂尼维亚皇后)时其父赠予亚瑟王一张可容150人(一说50)的圆桌(一说Merlin所制造……)。每年,亚瑟将骑士们聚集到Pentecost的卡米洛特城堡。不同的故事有不同数量的骑士,从12到150不等。其中有一个“Siege Perilous”(危险席),只有注定获得圣杯的(一说品行完全没有污点的)骑士才可以安坐该席而不丧命。后来坐上此席的是Sir Galahad(加拉哈,为Sir Lancelot与圣杯伊莲的儿子)。有名的圆桌骑士还有第一骑士Sir Lancelot(郎士洛/兰斯洛特,为圆桌第一骑士,爱上桂妮维亚皇后),他的好友(一段时间也是敌人),实力可与Lancelot匹敌的Sir Gawain(高文),将亚瑟王圣剑还入湖中的Sir Bedivere,与亚瑟王为兄弟的Sir Kay(凯)及其父Sir Ector,Meloidas国王的儿子Sir Tristram(衰生),双剑骑士Sir Balin及其弟Balan(似乎没有受封爵士),后创建圣杯骑士团的Sir Parcivale等。顺便带上Sir Agrivaine和Sir Mordred两个叛徒人物。
堂吉诃德,自己去看书吧

中世纪文学的成就分别在什么方面相关的代表文学作品有多少-趣历史网

 成就

  主要包括宗教文学、英雄史诗、骑士文学和城市文学等四个方面。


  宗教文学

  一部手抄的拉丁文《圣经》中世纪欧洲宗教文学作品数量庞大且种类繁多。《圣经》高居神授人录的宝座,自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中世纪通行的《圣经》是诸多神学家反复编纂和修订而成的,以拉丁语(天主教会)和希腊语(东正教会)写就。《圣经》由《旧约》和《新约》两部分组成,在整个中世纪统摄着一切文化活动。《圣经》的版本非常多,著名的包括“七十贤士译本”和“拿西山抄本”等。这些不同版本的圣经内容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9世纪初时罗马教会编纂的“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成为天主教的法定本《圣经》。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圣经》被大量译成各种其他语言。

  中世纪大部分宗教文学都是在圣经故事和使徒行传的基础上扩充的,价值不大。相反,一些基督教的神学家的宗教著述丰富了宗教文学的内涵。圣奥古斯丁(354年-430年)被认为是基督教的先哲之一,他的著述在中世纪广泛流传,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传性质的《忏悔录》与宗教著作《上帝之城》。尽管其中大量充斥着对上帝的虔敬溢美之词,但这两部作品在西方文学上都起到了开风气的重要作用。另一位著名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1258年-1260年)的《神学大全》和《反异教大全》虽然是神学范畴,却有很多哲学上的深刻见地,在文学理论上也有一定贡献。西班牙神学家贡萨洛·德·贝尔塞奥(1195年-1247年)是学士诗的鼻祖,一生创作了许多圣母赞歌。他的文风简练,很少使用拉丁语中冗繁的修辞。代表作品《圣母显圣记》。

  中世纪宗教文学中最为盛行的题材是宗教剧,这也是教会普及宗教知识、煽动宗教情绪最有效的方式,内容也往往乏善可陈。法国、英国、德国等地宗教节日上都有宗教剧演出。出于宣传的需要,这些宗教剧大多摒弃拉丁文,而采用各国的地方性语言,演出的地点也逐渐移至教堂之外的世俗社会,宗教剧是欧洲近代戏剧的雏形。

  英雄史诗

  中世纪欧洲是英雄史诗极度繁荣的时期,许多国家、民族最早的史诗都在这一时期出现。

  这一时期的英雄史诗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反映蛮族各部落处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生活,这些民族尚未被封建化,也未受基督教影响,代表作包括日耳曼人的《希尔德布兰特之歌》、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贝奥武甫》(一译《贝奥武夫》)以及冰岛的《埃达》和《萨迦》。这类史诗和荷马史诗同是氏族社会末期的产物,都歌颂部落英雄,以神话传说或历史人物事件为依据,神干涉人的命运,人对诸神逐渐失去敬仰。日耳曼民族的英雄史诗数量极多,但由于都是基于口头流传的方式,作者往往已经不可考稽。《贝奥武甫》是迄今所知的最古老的英国叙事诗,全诗共3182行,保留得相对完整,作者已经无法考证。《希尔德布兰特之歌》则是古代高地德语文学中最古老、最具价值的杰作,只存流下来残稿两页,共68行。

  冰岛的英雄史诗《萨迦》和《埃达》是中世纪斯堪的纳维亚文学的代表之作,记录了北欧地区的神话故事和英雄传奇故事。北欧的神话和传说自成体系,和希腊神话一样富有魅力。在维京时期(193年-1050年)被南侵的丹麦和挪威人带到西欧和南欧,并与罗曼人和盎格鲁-萨克逊人的神话传说融合。英格兰的《贝奥武甫》就取材于北欧神话。

  由于这一类史诗具有异教精神,所以受到天主教会的严重摧残,许多史诗都被焚毁。

  另一类史诗虽然也以歌颂英雄为主,但表现的却是欧洲各民族高度封建化以后的产物,原始神祇逐渐消失,封建君臣、主仆关系和骑士制度的痕迹则得以体现,在基督教的影响下,英雄们的壮举往往表现为反对异教徒的斗争。这类史诗的代表作包括法国的《罗兰之歌》、西班牙的《熙德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和古罗斯的《伊戈尔远征记》等,其中《罗兰之歌》是此类史诗中最重要的作品。史诗问世于12世纪的法国,却直到19世纪才被发现。史诗以盎格鲁-诺曼底方言写成,以十字军东征为背景,是一个典型的表现爱国忠君主题的故事。《罗兰之歌》在中世纪地位极高,已经成了西欧封建社会理想英雄形象的象征。

  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是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物,也是中世纪欧洲特有的一种文学现象。欧洲的封建制度等级森严,小的封建主受封于大封建主而成为“封臣”,而封建主阶级最下层的一个等级就被称为“骑士”。在中世纪早期,骑士的地位是非常低微的。但是这种情况在11世纪开始历时200年之久的8次十字军东征中大大改观,骑士阶层一跃称为欧洲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中世纪的骑士制度恪守“忠君、护教、行侠”的信条,骑士们在学习武艺的同时也要学习礼仪、诗歌、音乐等。骑士要把荣誉看得高过一切,要在为封建主和“心仪的贵妇人”的冒险和效劳中获得功名。这些特征精确的体现于骑士文学中。

  中世纪骑士文学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在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盛行时期,很多诗人作家都从中汲取养分。尽管骑士文学中包含了种种宗教和封建礼法的因素,但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神话般的浪漫情愫仍使得这些文学作品本身对后世的西方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骑士抒情诗

  骑士抒情诗最早产生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普罗旺斯的诗歌是在宫廷中发展起来的,其形式多半借助民歌而演化。普罗旺斯的诗人是西方文学中最早出现的“行吟诗人”,流传下来的有姓名的诗人有数百之多,但存留的作品很少。这些诗歌多半表现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比如著名的“破晓歌”就是描述骑士与贵妇人幽会之后在破晓时分依依惜别的情景。13世纪初很多普罗旺斯诗人流亡国外,把抒情诗传统带到意大利,推动了文艺复兴时期诗歌的发展。

  除法国普罗旺斯外,德国和西班牙也出现了一些骑士阶层的诗人。比较著名的包括德国的瓦尔特·封·德·福格威德(1170年-1230年)、西班牙的伊尼科·洛佩斯·德·门多萨(1398年-1458年)、胡安·德·梅纳(1411年-1456年)等

  骑士传奇

  骑士传奇是中世纪骑士文学的一个重要部分,英、法、德三国都有传奇名篇传世。骑士传奇的主题大都是骑士为了爱情、荣誉或宗教信仰,表现出冒险游侠的精神。

  骑士传奇按照题材可以分为不同的系统。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主要包括三个系统。

  城市文学

  杰弗里·乔叟西欧各国从10世纪开始,由于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商业的发展,产生了城市,并形成了从事工商业的市民阶层。12世纪,市民阶层力量逐渐强大,打破了教会对教育的垄断,开始开办非教会学校。尽管市民阶层不否定宗教信仰,但却对封建领主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权威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西欧许多国家的教会将市民阶层开办的非教会学校视为异端,并设立宗教裁判所,对世俗文化进行戕害和镇压。

  中世纪城市文学的发展同城市斗争及“异端”思想有很密切关系,同时也适应了市民对文化娱乐的要求。城市文学多数是民间创作,有强烈的现实性和乐观精神,歌颂市民或农民个人机智和聪敏,反映了萌芽中的资产阶级的精神特征。其表现手法是讽刺,语言朴素生动,有时流于粗俗。


  法国是西欧城市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城市文学最发达。“韵文故事”是法国最流行的一种城市文学类型,其特点是故事性和讽刺性都很强。作品中无情的嘲讽骑士和僧侣的丑态,但同时也暴露市民阶层的贪婪自私。法国城市文学中成就最高的包括两部作品:《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前者以动物世界隐喻人类社会,对法国文学的影响力巨大而持久,以至于在现代法语中“列那”一词已经成为一般名词,代替了“狐狸”这个单词。18世纪德国作家歌德对之十分推崇,并改写成德语叙事诗《列那狐》。而后者则采用寓意手法,没有曲折的情节,描写梦境、典雅的爱情等主题。这是西方文学中第一部描写梦境的作品,甚至影响到了20世纪的现代文学。

  法国城市文学在抒情诗方面成就也很高。吕特勃夫(?-1280)是中世纪第一个优秀的市民抒情诗人,出身于社会下层。他的诗歌多半描写自己的贫苦生活,讽刺僧侣和贵族。弗朗索瓦·维庸(1431年-1480年)是这一时期成就最高的抒情诗人,他的传世之作《歌集》和《遗言集》风格亦庄亦谐。维庸一生生活在痛苦与悲愤之中,但他的作品仍然能够超越自我和现实,以带着嘲弄的冷眼审视社会。

  这一时期农民运动在文学上也有所反映。英国下级僧侣威廉·兰格伦(1332年-1400年)的长诗《农夫皮尔斯》是英国农民运动的直接产物,在当时流行颇广。此外,英国流行的瑶曲《罗宾汉瑶曲》描写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的生活,表现了市民阶层反抗封建等级的精神面貌。罗宾汉的传说在14、15世纪流传很广。除英国外,在北欧的挪威出现了类似的艾尔吉尔传说,在瑞士出现了威廉·退尔传说,都反映农民抗暴斗争。

  杰弗里·乔叟(1343年-1400年)是英国中世纪诗人,也是英国文学史中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乔叟开始写作时,意大利文艺复兴已经出现端倪,因此乔叟的创作受到但丁、彼特拉克和薄伽丘的影响。他早期的诗作包括《公爵夫人书》、《声誉之宫》和《百鸟议会》,受到法国市民文学影响较大。但乔叟最著名的作品则是《坎特伯雷故事集》。这部故事集是英国中世纪文学成就最高的市民文学,对后世西方文学产生的巨大的影响。薄伽丘的《十日谈》就大量采用了《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写作方法。

  中世纪的市民戏剧也非常繁荣,主要类型包括独白剧、道德剧、傻子剧和笑剧四种体裁。这些不同的体裁在表现手法和内容题材上具很大的相似性,一般都以讽刺的笔法来表现市民阶层的精神面貌。法国的市民戏剧十分发达,甚至产生了两个具有全欧影响力的剧团“法院书记剧团”和“傻子剧团”。著名的剧作包括比埃尔·格兰高尔(1475年-1538年)的《傻王的把戏》和笑剧《巴特兰律师的笑剧》等。

  15世纪后半期,西班牙戏剧达到了比欧洲其他国家都要成熟发达的水平,代表人物包括胡安·德尔·恩西纳(1469年-1529年)和费尔南多·德尔·罗哈斯(1476年-1541年)等。前者的成就主要体现于在将中世纪简陋的宗教剧转变成具有文艺复兴特点的情节复杂的戏剧,而后者的代表作《塞莱斯蒂娜》是西班牙文学史上的名著,在文艺复兴时期被译成各种文字,广泛流传。


  代表文学作品

  《贝奥武甫》

  前英雄史诗中保存最完整的一部,用古英语写成。

  《贝奥武甫》写高特王贝奥武甫率领武士杀死巨怪和火龙、最后自己也英勇牺牲的故事。塑造了一位英雄无比的氏族英雄形象。

  《罗兰之歌》

  后期英雄史诗中最杰出作品

  《罗兰之歌》分三部分。写查理大帝远征西班牙、民族英雄罗兰因奸细的出卖而最终英勇战亡、查理大帝彻底消灭敌人和奸细的故事。爱国主义是这部史诗的基本主题。爱国思想和忠君思想在罗兰的形象上得到集中体现。他把保卫“可爱的法兰西“当作自己的天职。

  《神曲》

  作者但丁:1265-1321。出生于佛罗伦萨。最崇拜维吉尔。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分为《地狱》、《炼狱》、《天堂》)

  1、梦幻与写实的交融。《神曲》虽然以梦幻文学的形式描写了但丁的灵魂在理性和爱的指引下幻游三界达到至善境界的经历,具有浓厚的宗教幻想色彩,但作品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尖锐复杂的党派之争以及教皇和统治者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梦幻与现实的交融,反映了作者对基督教文化和世俗文化的积极态度,体现了新文化的发展趋势。

  2、工整与谐调的结构。《神曲》分为3部,每部33歌,加“序曲”,共100歌。各部篇章基本相等。长诗采用连锁押韵式衔接,每部诗的末尾均以“群星”一词作结。作品在整体上工整而谐调。

  3、象征、寓意、梦幻的手法。《神曲》从头至尾充满象征和寓意。森林、狮、豹、狼被称为《神曲》的四大象征,分别代表混乱的政治环境、野心、淫欲和贪婪。维吉尔代表知识和理性,贝亚特丽齐是爱和信仰的化身,他们象征着人的生活要有知识和爱的指引;三界之行是“人类精神”由罪恶到净化直至幸福的必然过程,地域象征黑暗社会,天堂为理想境界,炼狱是人类由黑暗走向光明必经的痛苦历程。作品的结构也是象征的, “3”的含义(3部、33篇、3韵句)就意味着神学上的“三位一体”。

  4、神曲以意大利民族语言写成,并采用意大利民歌形式。但丁的神学世界观与人文主义世界观的矛盾在作品中得到反映,说明但丁还没有完全脱离宗教的桎梏。

  《列那狐的故事》

  以动物讽喻现实,通过动物间的斗争来反映城市内部各阶层间的矛盾冲突。列那狐是市民的化身,在它身上体现出市民阶级的双重性:一方面与象征豪门权贵的狮子、狼等大动物斗争,表现了市民阶级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反抗思想;另一方面又欺凌和残害象征贫苦下层人民的麻雀、乌鸦等小动物,表现了市民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矛盾。

  《玫瑰传奇》

  长篇故事诗,中世纪市民文学中一部风格独特作品

  整部作品用象征、梦幻的手法,写“情人”经过种种努力,排除各种阻挠,最终获得玫瑰(恋人)的梦幻故事。上部基本宣扬骑士典雅的爱情的贵族文学作品,下部则突破狭隘的爱情主题,成为后来人文主义文学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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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的历史影响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如先后参加十字军东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 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长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欧洲的骑士能变成伯爵,子爵,侯爵等有地位的贵族么,有点不明白

我知道骑士本身就是贵族,有从高级的贵族到骑士的,我不清楚有没有骑士到高级贵族的,类似伯爵侯爵,子爵什么的,如果有给我看看两个例子什么的,谢谢了,纯粹好奇 ^ ^
骑士(Knight、Cavalier) 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骑士属于贵族的最底层。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需要自备武器、马匹。
1. Sir Lancelot Du Lac (Launcelot) 兰斯洛特:亚瑟王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他与王后格温娜维尔的恋情导致了他与亚瑟王之间的战争。
2. King Arthur 亚瑟王:英国传奇英雄,中世纪传说中的不列颠国王,圆桌骑士团的首领。
3. Sir Gawaine 高文:圆桌骑士之一,亚瑟王的侄子。
4. Sir Geraint 杰兰特:亚瑟王传奇里的一个圆桌骑士,伊妮德的丈夫。
5. Sir Gareth 加雷思:圆桌骑士之一,亚瑟王的侄子。
6. Sir Galahad 格拉海德:在亚瑟王传说中,他是圆桌骑士中最纯洁的一位且独自一人找到了圣杯。
7. Sir Gaheris 加荷里斯:圆桌骑士之一。
8. Sir Bors de Ganis 鲍斯:亚瑟王传奇的圆桌骑士之一,兰斯洛特爵士之侄。
9. Sir Bedivere 贝德维尔:亚瑟王传奇中圆桌骑士之一,忠贞不贰, 负垂死亚瑟王登舟去Avalon岛。
10. Sir Kay 凯:亚瑟王传奇中,亚瑟王的义兄弟和理事。
11. Sir Lamorak 兰马洛克:圆桌骑士之一。
12. Sir Percivale 珀西瓦尔:圆桌骑士之一。
13. Sir Tristan (Tristram) 特里斯坦:亚瑟王时代的传奇中的人物,是一个骑士,爱上了与他的叔叔康沃尔国王马克订了婚的爱尔兰公主伊休尔特
这些都是跟随亚瑟王的著名骑士
顺便说一下我最喜欢的是Sir Galahad 格拉海德 因为他是被公认的最纯洁的圆桌骑士,是唯一一位找到圣杯骑士。
可以,如果一个骑士得到分封,可以成为变成伯爵,子爵,侯爵等有地位的贵族的。

骑士制度的发展的三个阶段

骑士制度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它起源于法国的南部,然后到了北部,通过佛兰德,勃艮第,传到了德意志帝国的西部。”。
它的发展历经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大致为从查理马特军事改革到11世纪末期。这一时期的骑士制度还处于初期阶段。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骑士是职业军人,早期的骑士被认为是最忠诚,最勇敢的人,他肩负保护人民的使命,主要职责是征战,每年为领主服兵役的天数在40到60天左右。军事性非常明显。
11世纪以前的骑士是一个开放的阶层,任何有能力置办的起武器和战马的人行过臣服礼之后都可以受封为骑士。“811年米诺恩斯敕令就规定凡是准备参军的人必须自行准备三个月的粮食和半年的衣服,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全副武装的骑马作战为某人效劳,那么他就可以被称为骑士”。
农民出身的自由人,如果在战斗中表现英勇也可以被封为一名骑士,并且所有的骑士都有将平民封为骑士的权利。
中世纪骑士的装备费用是很昂贵的,“以8世纪的法兰克为例,一名骑士的装备大体价格是战马12索里达,铠甲12索里达,头盔6索里达,剑,剑鞘,长矛,盾牌和护腿的总价格大约为15索里达。而当时一头健壮的公牛价格在2索里达左右,也就是说,一名骑士的装备超过了22头公牛的价格”。
武器装备的精良和对武器的使用技术以及武力决定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骑士,他是中世纪的武装精兵。另外,竞技也是骑士在该时期的重要特点,奥厄的哈特曼曾经写到“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像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他要是能打倒我,就会提高他的声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作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
其次,骑士还是封建主。不管多还是少,作为一名骑士,都须从他的上一级封主手中领有封地,作为服兵役的条件。日尔曼的法典曾写道“采邑就是骑士的报酬”,作为这片采邑的领主,骑士享有该采邑领地上的全部收入,用于装备自己。
在英王亨利二世的军队条例中的第一条规定:“凡占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应置备一副链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每个骑士置备多少链甲,头盔,盾牌和长矛应以自己在骑士领地内占有多少采邑为准。” 此外还赋予骑士在该采邑上的行政权,如一般的民事诉讼,部分抢劫,杀人的处理权,任命陪审团成员,案件调查等等。
再次,骑士经历着基督教化的过程。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几乎都是残酷野蛮无法无天的武夫,他们欺负弱者抢劫农民,强奸妇女,滥杀无辜。而这些暴行并不违背当时的骑士行为规范。而这些行为都是与基督教教义有很大背离的恶习。随着基督教在中世纪西欧地位的不断提高,教会对骑士也开始有所制约。
10世纪时,教会提出了和平运动(the peace of God)宣布对滥施暴力的,特别是向教会和教职人员施暴的人实行精神制裁。“如果有骑士抢劫或违背教会,攻击手无寸铁的牧师,或劫掠农民商人和穷人,那么教会将开除其教籍”;而休战运动(the Truce of God)则禁止骑士们在星期天或者神圣的节日进行战争,禁止在教堂或者教堂附近进行暴力活动。否则将会被开除教籍。
1027年始,法兰西教会就宣告“神命休战”,期限这种休战还限收获季节和假日以及每个星期的某几天,最后发展到只允许每年中有80天时间可以用于战争。并且基督教在《圣经》中替骑士们找到了楷模,在宣读《圣经》中的保罗书信的时候,所有的骑士都站着向保罗表示敬意,因为他也是一名骑士。通过基督教对骑士的限制,缓解了骑士相互征战的破坏性,同时也纠正了早期骑士为征战而征战的错误观念。
第二阶段大约从12世纪初期到13世纪初期。这一阶段基本是以十字军东征(1095—1291)为主,是骑士制度的繁荣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骑士制度宗教原则与军事原则结合达到顶点,事实上在十字军东征以前欧洲的好几次冒险战争都与宗教有密切关系。如威廉在远征时曾经得到了副教皇希尔地布南德,即后来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和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支持,教皇为诺曼人祝福并且赐威廉一面“神旗”。至大规模的十字军东征时,骑士的好战冒险精神与宗教的狂热最终融合到一起,达到顶峰。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克勒芒宗教大会上鼓吹十字军远征时曾说:“督促一切等级的人,骑士、步兵、富人、穷人、都必须迅速起来,及时地给予基督信徒以援救,……凡动身前往的人,假如在途中,路上或者海上,或者在反异教徒的战争中丧失了性命,他们的罪孽即将在那一瞬间获得赦免。……让那些从前经常凶狠的和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争的人,现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战斗吧,那些从前做强盗的人,现在去做基督的战士吧。那些从前与自己的兄弟和亲朋斗争不休的人,现在去向蛮族进行正义的战争吧。” 在教皇的鼓吹下,十字军东征变成了正义的战争,骑士之间的仇杀也转化为对异教徒的仇恨, 在宗教的外衣下,骑士们好战嗜血的本性变成了合法的宗教的狂热,他们变卖自己的家产,查理王甚至抵押了整个属地和国家。伴随着十字军东征,出现了基督教骑士之花——骑士团。条顿骑士团与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并称为三大骑士团。他们主要由僧侣组成,隶属于教皇。主要分为四部分:骑士(Knights)、士官(Sergeants)、农人(Farmers)和牧师(Chaplains)。骑士团的团规往往也与基督教修道院的院规相似,团员必须严格信守安贫,守贞和听命三大戒律。以上帝的名义为口号对异教徒进行战争。把骑士用剑从事的服役与修道士的生活相结合,体现出浓厚的宗教与军事相结合的性质。
其次,骑士特权的世袭以及农民与骑士的分离。十二世纪后,成为一个骑士的权利已经转变成为了一种世袭的特权。以圣殿骑士团为例,它由两类战斗人员组成,彼此以服饰,武装和等级加以区分。地位比较高的是骑士,是重装骑兵,也是圣殿骑士团的核心力量,只有他们才有权穿象征着圣殿骑士团的绣着红十字的白色长袍。另外地位较低的一类是军士,穿褐色斗篷。这说明应募者不同的身份来源。是骑士初步的级别之分。到1250年时,《骑士团规则》明文规定,如果要获得穿白色长袍的资格,受封者必须在进入骑士团以前就是一名骑士,同时他必须要是骑士的儿子或者他的父辈中有人是骑士。如果有人隐瞒自己的骑士身份而加入到军士中,一旦真相大白他将遭到监禁。并且在该时期一个骑士已经无权将骑士称号授予其他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只有国王有资格运用特权授予平民骑士称号,比如美男子腓力就是在蒙斯—恩佩文利战役后,向一名屠夫授予了骑士称号。不过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因为授予一个平民骑士称号实际上等于造就了一个新的骑士家族。另一方面,农民与骑士的界限越来越大。“1152年,红胡子腓特列颁布了一道和平法令,一方面严禁农民携带长矛和佩剑,一方面承认只有那些祖先为骑士的人才是合法骑士。1187年颁布的另一法令明确禁止农民的儿子获得骑士称号。” 至此中世纪的农民和骑士被明确的区分,社会等级固定下来。
第三阶段从13世纪后期直到宗教改革时期。这一时期的骑士制度开始衰落并在历史的发展中最终消失。表现在:
一是骑士向一般贵族的转化,从12世纪后期开始,由于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货币地租取代了实物地租成为地租的主要形式,同时由于世袭采邑本身的缺陷(比如,有可能某位骑士年老不能服役而他的儿子却尚在幼年),加之由于民族和国家意识的兴起,战争的需要,必须有一支方便调动的常备军来护卫国家安全,而过去的骑士那种不确定的兵役时间和不集中的训练已经不能满足这些需求。因此英国法国和德国从12世纪后期开始先后出现了盾牌钱制度,英王《军队敕令》中规定:允许一部分附庸缴纳“盾牌钱”,以免除每年向国王提供的40天骑士服役,国王利用这些钱雇佣其他骑士服军役。法国则实行募兵制,开始组建常备军,逐渐取代骑士服军役的制度。盾牌钱的出现将骑士与其最基本的军事原则分离开来,不需要服兵役的骑士开始向一般的世俗贵族转化。拥有大量地产的骑士们利用手中的土地收取地租,成为地产主,而中小骑士则开始投身于商业,成为后来新兴资产阶级的前身。
二是骑士成为一种荣誉称号。14世纪以后,一方面骑士的受封仪式变得越来越随便,特别是在英法战争中国王们为了鼓舞士气经常册封骑士,在詹姆斯一世时期,骑士的提名权甚至被下放到官员之中,允许用股票,现金购买骑士爵位,还出现了专门从事投机爵位的中介人。另一方面,根据理查德·巴伯的研究,尤其在13至14世纪时,大部分贵族,尤其是普通的骑士逐渐贫困了。战马、甲胄、华丽服装、侍从,此外还须加上骑士授爵仪式的费用和祝宴的费用,以至于很多贫穷的骑士后代无力支付越来越昂贵的骑士装备而无法受封。总而言之,这时候的骑士早已失去中世纪早期时期骑士的内涵,成为了一个荣誉的称号。

本文标题: 2000骑士能在10世纪的欧洲成就点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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