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天启皇帝文化不是很高,那他怎么应付科举制度的殿试,怎么考那些考生

发布时间: 2023-02-11 12:59:4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0

古代科举考试过程,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古代科举考试,由童生到状元要经过哪五个阶段?,1、童生试,其实这是一个入学考试,只有通过...

明朝天启皇帝文化不是很高,那他怎么应付科举制度的殿试,怎么考那些考生

古代科举考试过程,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

古代科举考试,由童生到状元要经过哪五个阶段?

1、童生试

其实这是一个入学考试,只有通过了这个考试,才能够取得生员的资格,而童生试包括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县试、府试和院试,只有全部通过了,才能够参加真正的科举考试,而且,在古代的时候,无论你的年龄多大,都需要经过童生试,有人一辈子都过不了,可以说是非常的悲剧。

2、乡试

这个考试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秋闱,相信看过电视的人,都应该听说过,这个考试是地方上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在八月举行,所以才会成为秋闱,只有通过了童生试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这个考试,如果考中了,那么就可以称为举人了,或者说称为孝廉,而这个考试的第一名叫做解元,历史上的唐伯虎就是,所以很多人称他为唐解元,过了这个考试的人,才有资格参加会试。

3、会试

这个考试是全国的考试,举办的地点在京城,时间也是三年举办一次,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举人还有国子监的人都可以参加,因为是在春天举办的,所以称为春闱,录取其中三百名,考中了就是贡生。

4、殿试

这个考试时由皇帝主持的,参加考试的人称为贡士,是在所有的考试里面级别最高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没有落榜的说法,不过会出现三甲,第一名的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扩展资料:

“科举”是一个含义丰富复杂、具有动态特征的词语。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始于隋朝。

科举制的诸多特征是经历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形成的,但要定下一个起始年代,必有标志性的创制,而真正具有标志性意义且与历史上“科举”一词相符合的,只有隋炀帝创立进士科这一历史事件,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

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状元 (殿试第一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考试中流程和名次的对应关系是怎样的?

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

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

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

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

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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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中地三元

1、解元

亦称“解首”。指科举制度中乡试第一名,唐制,举进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后世相沿,乃有此名。

2、会元

会元是指会试(科举考试)的第一名。会试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

3、状元

通过殿试的叫进士,进士里的第一名状元。

4、连中三元

一个人身兼解元、会元、状元。具体是乡试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我国古代科举考试是在什么时候?

不同朝代时间不一样。

1、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2、明、清两朝,乡试时间在阴历八月份,会试在阴历二月份,殿试在三月份。乡、会两试的时间定在当月的初九、十二、十五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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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考试时长及内容:

古代的考试时间,一般也分为三天,但不是像现在这样连着考,而是中间空出两天。

江南乡试多在秋季举行,所以又叫“秋闱”。每闱三场,每场三昼夜。由于中间要两次换场,因此实际是九天七夜。

第一场考的是八股文,是从四书五经里边选择材料来出题的。

第二场考的则是官场应用文,分上下往来的公文和根据提供案例来撰写司法判文两种。

第三场考策问,涉及的是具体的国计民生问题,要求考生给出对策和办法。

科考在当时是考生也是朝廷的大事,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开考后号舍就会上锁,其间无论发生什么事,即便是发生火灾,烧死考生也不能开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古代科举分文、武科 考试时间为三天考题量大且杂

古代科举的考试过程?如乡试、殿试什么的怎么排列。考中了怎么称谓?如状元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 *** 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 *** 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 *** 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古代科举考试都考些什么科目?

科举考试的项目和内容,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侧重。进士科重在考杂文诗赋和策论,明清时特重经义。明经科,以五经为主。明法科,以律令为主。明书科,以书法为主。在考试方法和考试组织方面,科举考试可谓集古代考试之大成,其中的经验教训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科举的考试方法,主要有口试,帖经,墨义,策论和诗赋。帖经,就是主考官任择经书中一页,遮盖全文,仅留一行,再裁纸为帖,盖上三、五字,令考生念出或写出这三、五字。帖经是唐代科举的主要考法之一,各科考试,均须帖经。墨义。就是从经书中编出若干个问题,要求考生用经书原文回答、策论,就是按策问临场撰文回答问题。这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考法。最后一种考试方法诗赋,即令考生临场按文题和规定的格律创作诗赋。唐自开耀元年后,规定进士科必须试杂文二篇(一诗一赋),然后试策。科举考试中的帖经、墨义、诗赋,是考试方法的重大发展,是现在的填空、简答、论述、作文等考法的源流。外语开始学是在洋务运动期间

古代科举考试如何排名

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为古代科举考试不同等级的称呼,至于状元、榜眼、探花是进士中的前三名。殿试取中者为进士,进士榜,又分为三甲。

一甲只取三名,又称三鼎甲。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状元、榜眼、探花作为三鼎甲的三个专称,合成于南宋。这三名赐进士及第;

二甲第一名称为传胪,二甲若干人占录取者三分之一,赐进士出身;

三甲第一名也称传胪,三甲若干人占录取者三分之二,赐同进士出身;

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从低向高一次排列。

不同朝代,条件也不同,以明清为例。读书人要先考取童生资格,有了这个资格之后才能继续考试,考中者才是秀才,有功名在身,可享受见官不拜,免除徭役等特权。

生员俗称秀才专指府学、县学的生员,要取得这种资格,必须在学道或称童子试获得取录。但秀才只是一种身份。

举人是参加乡试(全省考试)及格后所取得的资格,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其在秋季故又叫秋闱。参加乡试的考生必须是秀才,地点在各省的贡院。考中举人才有当官的资格。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贡士是参加会试(全国考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三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举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进士,殿试及第者称为进士。宋代以前,进士只需要通过在尚书省举行的"省试"。自宋以后,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一关覆核和决定名次。

扩展资料: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明朝时期为了保证科举考试的公平,都有什么样的做法?

自古以来在人才选拔上,始终就面临着一个地域差距的问题。相比较于注重门第、血统等因素的周代“世卿世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等选拔体制,隋朝确立,并为后来的唐宋明清历代沿袭、完善的科举制度,相对来说算是较为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制度了。但即便这样,由于不同地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异的日益彰显,导致了科举考试中地域录取数量的差异日益明显,地域矛盾不断凸显。


考科举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时任知谏院(谏官,职掌议论施政得失)的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司马光提出“逐路取人”的建议。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吉州永丰县(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欧阳修,对此持异议。他主张“惟能是选”。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科举史上有关南北举额分配的首次重要争论”。不过,这次争论既没有旷日持久,也没有掀起什么惊涛骇浪,更没有酿成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的惨案,而长期被世人漠视。不过,这一切,被推迟到了333年后的明初。

一、明初血流成河的“南北榜”案


朱元璋剧照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明朝循例举行每三年一次的科举会试。来自全国各地的举人们,荟聚京师南京,摩拳擦掌,准备大展身手,折取桂枝。朱元璋圈定了当时已85岁高龄,人品、才学俱佳,因“为人慷慨,胸中无城府”,而自号“坦坦翁”的当世大儒、翰林学士、湖南茶陵县人刘三吾为主考官,白信蹈等为考官。

经过考试、阅卷后,刘三吾等录取了51名考生。三月,这51名考生又经过殿试,最终确定陈䢿、尹昌隆、刘仕谔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并张榜公示。因此榜在春季公布,所录51名进士都是南方人,故后人称此榜为“春榜”、“南榜”。


江南贡院(现中国科举博物馆)

此次科举会试,录取的51名进士竟全都是南方人!北方参加考试的举子们,皆名落孙山。这一奇异现象,以往历次科举考试,皆未曾出现。落榜的举子们,尤其是来自北方地区的举子们,自然心有不甘,暗地里频繁串联、密谋。

6天后,会试落第的北方举子们聚集到礼部,鸣冤告状,控告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偏袒南方人。还有数十名落第考生在南京大街小巷,沿路喊冤;甚者拦住途经的官员们的轿子,上访告状。一时舆论大哗,主考官贪污受贿、地域歧视等流言蜚语,充斥朝野。10多名监察御史也纷纷上奏朱元璋,要求彻查此案。


落榜学子抗议

三月初十日,深感震怒的朱元璋下诏,令也对此次会试结果深感怀疑的侍读张信领衔,率同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等9名官员,及殿试前三甲陈䢿、尹昌隆、刘仕谔12人,重阅落第试卷,增录北方士子。

经过几天紧张、审慎地复核,四月底,“调查组”最终做出了调查结论:此前“春榜”录取的51人,都是凭真才实学被录取的;行贿、受贿、地域歧视等,都是捏造不实的流言。“调查组”还奉诏,将复阅后录取的试卷进呈御览。令朱元璋愤怒、深疑的是,此次进呈的补录考生的卷子,有的语句、文理不通,有的竟有犯禁不敬之辞。

调查结论公布后,各种传言不仅没有消弭,反而再次引起舆论哗然。北方举子们坚信刘三吾等有作弊不法的行为,继续鸣冤控告;有人向朱元璋举报:刘三吾、白信蹈等暗中收买以张信为首的“调查组”人员,并指使张信等,故意将一些文理不通的差卷进呈,以便让朱元璋确信北方落第举子确实水平低劣。



五月,朱元璋下诏,严厉斥责刘三吾、白蹈信等为“蓝玉余党”。加之10多年前,刘三吾曾上奏,为被朱元璋定“谋反”罪而处决的丞相胡惟庸鸣冤。朱元璋由此坚信,刘三吾也是“反贼”。朱元璋或念其年纪老迈,且为当世名儒,故特免死,发配西北戍边。张信、白信蹈等二十余人,被凌迟处死。陈䢿、刘仕谔等,也被定罪,流配边疆。“调查组”中,唯戴彝、尹昌隆二人,因遵朱元璋录取北方士子的诏命,免遭惩处。


朱元璋震怒

六月,朱元璋亲自在奉天殿主持殿试。钦点山东武城人韩克忠为状元,山东长清人王恕为榜眼,山西乐平人焦胜为探花。因此次张榜公布是在夏季,录取的61名进士又都是北方人,故后人又称其为“夏榜”、“北榜”。至此,喧嚣一时,并使数十人死于非命,数十人被发配流放的“南北榜案”,始宣告结束。

二、南北分卷科举考试制度的确立

其实,前述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并非自明朝开国后,科举考试中南方优于北方的首次体现。《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有关统计表明,洪武年间(包括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各科科举会试,录取进士867人。其中,南方籍进士620人, 占总数的71%。所以,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之所以酿发讧乱,进而以血案结束,并不是因为此次科举会试中暴露出来的文化、学术南优北劣的现象,因为这一现象已长久存在。对朱元璋来说,或许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而对广大的北方落第举子们来说,愤怒、不甘的火种,正在内心慢慢滋蔓。这种情感,或许正象深藏地壳深处的火山熔浆,正在积聚力量,寻找发泄的孔道。.


洪武年间科举统计

此次会试之所以闹到如此不堪的地步,关键原因,或许就在于此次会试,全部录取的竟然都是南方举子,北方参考举子皆名落孙山。这一“怪异”现象,引发了人们,尤其是北方落第举子们无尽的“遐想”,最终毫无实据的将其与行贿受贿的科场舞弊生拉硬拽的牵扯到一起。朱元璋之所以用血腥暴力的方式,解决此案,一则他认为,皇帝的权威,受到了少数“贪污腐败”官吏的挑衅;尤其对在古代中国历史上,以残暴铁腕治理贪腐而闻名的朱元璋来说,刘三吾等公然在他眼皮子底下“贪腐”,实在是“叔可忍婶不可忍”!二则,朱元璋表面上通过近似小孩子“赌气”发泄的“夏榜”,全部录取北方士子的方式,实则是暂时满足北方举子的诉求,达到打击和限制江南利益集团势力、平息舆论风波、收揽北方举子人心、消弭南北歧视、对峙等目的。

不过,自唐宋以来,由于北方战乱频繁,南方经济迅速发展,而导致的古代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及因此引发的南方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远远超越北方的客观现实,可不是朱元璋凭借几纸诏书,或简单地使用血腥暴力手段,就能解决、消弭的。


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过程

有学者统计,从建文元年(1399年)至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间,举行了9次会试,录取进士I938名。其中,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等南方省籍进士有1621名,占总数的83.6%;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西南省份的进士有91名,占4.7%;北直隶、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北方省籍进士有225名,仅占11.6%。上述统计表明,南、北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导致南、北士人参加科举考试时,要实现100%的公平公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会试取士的南北地域差异问题,依然无法得到真正公平、公正的解决。

明仁宗(1424年9月—1425年5月在位)即位后,大学士杨士奇上奏,认为北方士子“长才大器”,南方士子虽有才华,却多轻浮。他建议,今后会试结束后,“试卷例缄其姓名,请今后于外书南、北二字,如一科取百人,南取六十,北取四十,则南北人才皆人用矣。”明仁宗认为杨士奇的建议合理,因此颁诏,令大臣们讨论“自今科场取士,南取六分,北取四分”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只是讨论尚未有结果,明仁宗即于1425年五月去世。这一提议,也被暂时搁置。


明仁宗

明宣宗即位后,于宣德二年 (1427年)下诏:“礼部科举岁取百人,南士六十,北四十,著为令。”

明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礼部上奏,会试不分南北,择优录取。虽有大臣对此提出异议,但礼部的建议,仍然被采纳、施行。不过,经过一次会试后,礼部的建议被撤销。南、北分卷的制度,再次被恢复实行。


明代宗剧照

景泰五年,明朝进一步对南、北、中卷的区域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南卷,包括应天(今江苏南京)、苏、松诸府,及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等省;北卷,包括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省;中卷,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三、会试定额取士制度的确立

每次科举会试应录取多少人?明初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录取数额多寡不定。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辛未科,只录取31名进士;洪武十八年(1385年)乙丑科、永乐二年(1404年)甲申科,竟录取472名进士。录取数额,主要取决于应试者的考试水准。若成绩优异者多,多录;反之,少录。然后由皇帝临时定夺。

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会试,录取300进士。这是明朝科举会试录取名额的正式开始。当然,明宪宗虽规定录取300名,但他也指出,若有特殊缘由,可扩招50—100名。此后,明朝科举会试录取名额,基本稳定在300名。有几次会试,分别录取了320名、350名等,略有变动。


明宪宗剧照

明朝中后期,权臣、阉宦乃至普通士子,都曾出于私利,对科举会试的定额录取、分地域录取等相关制度,进行过变更、欺诈手段。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当时深受明宪宗宠信的万安(今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万冲村人)、礼部尚书周洪漠(今四川长宁县人),采纳四川布政司潘稹的请托,将南、北二区进士录取名额各减二名,将这四个名额,拨给四川。这次破坏祖制,有违公平的变动,在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即被废除。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给事中赵铎为逢迎当权的宦官刘瑾(陕西兴平人)、内阁大学士焦芳(今河南驻马店地区泌阳县城南草店人),增加了四川10名录取名额后,将其由中卷区划入南卷区;南、北会试录取名额,均增至150名。这实际上是大大提高了北卷区的录取名额。

不同于权贵们随心所欲公然变改考试规则,一些普通的读书人,为增加录取的机会,采取了假托亲属改附籍贯,占用竞争较小地区的名额等投机取巧的办法。(现代谓之“高考移民”)。明朝政府对待“高考移民”,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妄报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参退。”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文史君说

随着科举考试成为古代中国后期人才选拔主要,甚至有时是唯一方式地位的确立,围绕科举考试,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冲突,随着明朝时南北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异的日益巨大,而轰然爆发。

现有史实表明,明初“南北榜案”不是科场舞弊案。它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因无法妥善解决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之间矛盾,而引爆的一个极端事件。朱元璋以残杀无辜考官、补录北方举子等方式,达到压制南方势力、笼络北方士子,进而巩固明朝统治基础的目的。不过,这些解决手段,只是权宜之策,不可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建文帝、永乐帝年间,南、北举子在科举会试录取进士中所占比例的高低,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明仁宗倡议,明宣宗正式实施的南、北分卷制度,明代宗时实施的南、北、中三区分卷考试,明宪宗时正式实施的科举会试定额录取等,都是明朝统治者为消弭南北经济、文化差异,解决考试公平、地域公平,而采取的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案。上述方案陆续实施后,举子们只需在各自区域内竞争即可。就北方士子而言,竞争范围无疑大为缩小。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必再与经济、文化高度发达,远超北方的江南举子竞争,无疑极大提高了考中、入仕的机会。上述举措,极大促进了北方地区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也增强了北方地区对朝廷的向心力、凝聚力。

由于上述措施比较有效兼顾了考试公平、地域公平,因而,除少数时期,由于权臣、阉宦干扰,而暂时遭到破坏,且不久就恢复原制外,大体运行平稳,显示出上述制度的优越性。不过,明朝官僚重“乡党”,拉帮结派,进而酿成明朝后期“齐党”、“楚党”、“浙党”地域党争,恐与科举会试南北分录制度,有一定的关系。

当时他们对科学考试的考生非常的严格,而且监考的考官有很多,并且还要经过很多次考试,程序复杂,过程严格。
当时他们对违法乱纪的官员都是杀一儆百,并且检查是非常的严格,不允许有任何的作弊现象。
早在古代就有科举制度了,那时候考场已经开始防止作弊了。进考场之前,考生都是要被搜身的,考试过程中,也有人来来回回的巡场,查看是否有人作弊,考生也有自己的单独考号。

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是什么样的?有哪些制度?

科举考试,始于隋朝选拔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它扩大了封建王朝任用官员的社会层面,大量出身于社会中下层的普通百姓通过科举进入统治阶级。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包含四个级别的考试,主要考“八股文”,一起来了解一下。

起源于隋朝的科举考试

中国自建立封建王朝以来,官吏的任用基本与普通百姓无关,周朝采用“乡举里选”的方式,即由族长选拔本乡的贤士,经过地方长官的层层举荐直达中央。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这是乡贡的最初形态。

但在封建社会,只有统治集团家族即贵族的成员才有可能接受教育,因此,国家机构中大都是统治集团的内部成员,从周朝“世卿世禄”制度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都体现了这一点。这里说一下门阀制度,说白了就是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是封建地主阶级特权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一种表现形式。门阀制度大体萌芽于东汉后期,初步形成于曹魏、西晋,确立、鼎盛于东晋及南北朝前期,而衰落于南北朝后期。

门阀制度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密切的关系。在门阀制度下,士族免徭役,婚姻论门第,谢道韫和王凝之就是门阀制度下的联姻。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建立了科举制度,唐朝武则天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殿试和武举,殿试的产生排除了一些通过钱财来考入进士的人,是完善科举制的一项重大措施。

在唐宋时期,科举考试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朝以后,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明清时期,科举考试逐渐僵化,被称为八股取士。后于科举考试于20世纪清末废除。

明朝科举有四个级别的考试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一级叫院试,由府、州、县的长官监考,考试通过后为秀才;然后是乡试,这是省一级的考试,考中的就成了举人;再高一级的是会试,由礼部主持,考取的叫贡士,如果能考过这一关,就有资格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也就是殿试。殿试又叫廷试,由皇上亲自主持,殿试前三名分别是状元、探花和榜眼,其余的均为进士。

明朝实行“科举必由学校”之制,参加乡试的人,必须是官办学校的学员,地方学校的优秀学员,可以报送到京师国子监读书,而国子监生则可直接选授官职。

国子监和各级官学的教科书除了四书五经,还有朱元璋的著作《御制大诰》,此书宣扬绝对君权,要求臣民服从的封建主义。此外,朱元璋还剥夺了《孟子》的地位,下令从孔庙中逐出孟子牌位,国子监和科举考试禁用《孟子》。

明朝科举主要考八股文

“唐诗宋词明八股”,唐、宋时期的科举考试以诗赋、策论为主,注重个人才气。明朝的科举考试以《五经大全》的儒学经义为主,于是催生了八股文,八股文的写作对考生的要求更高,不但对于题目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写作能力上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水平。

通俗点讲,八股文就是现在的论文,根据题目先提出论点,对论点做出初步解释,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对自己观点展开论述,在论述过程中要有四段对仗的文字,最后总结收尾。科举考试文体从律赋到八股文的转变,可以看出,朝廷在选拔人才时,不再注重话说得漂亮有韵感,更加在意的是把话说得清晰且有条理。朝廷以八股文作为科举体裁,筛掉了大部分只知道风花雪月,咬文嚼字、计较平仄韵脚的末流文人。

当然,八股文也有很大的负面作用,很多读书人穷尽一生钻研八股文的写法,对政治,社会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于是出现了“百无一用读书人”这种现象。一旦这些读书人考上科举为官,由于缺乏对社会、民生、人情世事的了解,没有足够的知识来应对各类大小事情,只能委任幕僚、师爷及下级官吏决策事宜,使得吏治日渐败坏。

明朝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考试主要是分为四级,而且考试是有名额限制的,层层把关,还是很严苛的。
明朝考试分为四级,第一级是院试或童试,考试者统称为童生,这个“童”字是初级、而非幼儿的意思,所以七八十岁的童生也是有的。 考到一、二等的才有资格去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叫“录科”。 下一级的考试叫乡试,这个所谓乡试不是指乡里的考试,而是更高一级,即省一级的统考。
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4级,也是从低到高的排列,他的制度是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这几个级别的。
本文标题: 明朝天启皇帝文化不是很高,那他怎么应付科举制度的殿试,怎么考那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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