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执法时,如果遇到武功高强的罪犯,如何处理(看补充)

发布时间: 2023-01-16 18:01:2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1

关于执法问题,能不能当着具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的亲人(子女)当面进行抓捕。子女未成年时候如何安抚!,我国法律法规目前没有这方面...

古代执法时,如果遇到武功高强的罪犯,如何处理(看补充)

关于执法问题,能不能当着具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的亲人(子女)当面进行抓捕。子女未成年时候如何安抚!

  我国法律法规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实际办案当中,由于对方涉嫌严重暴力犯罪,侦查员对嫌疑人实施抓捕时需要将主要精力放在以下“五个确保”:
  1、确保自身安全。这类嫌疑人多数随身携带匕首等凶器,少数携带枪支、手雷等杀伤性武器。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公安民警在抓捕中因公殉职,究其原因还是对目标可能存在的暴力威胁估计不够,因此如何确保自身安全是成功抓捕的首要命题。
  2、确保嫌疑人安全。由于这类嫌疑人非常惧怕抓捕,在抓捕中往往可能选择自杀、自残,或者不冷静的危险逃生动作。假如嫌疑人因此丧生,不但要追究抓捕人员的相关责任,也使嫌疑人客观上缺席了审判,有失公允。
  3、确保周围人员安全。嫌疑人如果“狗急跳墙”,可能会威胁到周围人员的安全,甚至有将自己的亲生儿女劫为人质的先例。因此,抓捕时尽量选择嫌疑人与周围人员分开的区间。如果没得选择,那么显然人身安全远远优先于“心理影响”。
  4、确保抓捕到位。抓捕行动对整个犯罪团伙而言属于“打草惊蛇”的摊牌举措,必须保证抓捕到位。一旦逃脱抓捕,且不论案件成败,对社会造成的次生危害便不可估量。
  5、确保程序规范。哪怕是抓捕杀人犯,在保证上述重要内容的前提下,也要做到程序规范合理。告知身份、依法使用警械具、录音录像等工作一样不能落。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后续起诉环节遇到麻烦。

  由此可见,相对于心理安抚,侦查人员有许多重要得多的内容需要考虑。在当前执法环境下强调此类意见显得本末倒置、不合时宜。
  但是,并不是所有案件当中一概不考虑。比如明确知道其亲属有怀孕、严重心脏病等可能因受刺激造成不良后果的,会在抓捕计划中予以评估。另外,如果根据现场环境明确可以认为嫌疑人不会抗拒抓捕的,也可以劝说嫌疑人为避免家人受到刺激而应当配合工作等等。但这些都要依据现场实际环境,而且均属于较为理想化的局面,实际当中不能盲目强求,以防因小失大。
在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公安民警为防止对方反抗,会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果犯罪分子配合抓捕,民警也会人性化执法的。
当然该抓

秉公执法的人有哪些?

独到计策——赵广汉
宽大教化——黄 霸
断案如神——狄仁杰
专职法官——徐有功
刚毅清正——寇 准
法医鼻祖——宋 慈
为民伸冤——况 钟
刚直不阿——海 瑞
正直敢言——袁可立
廉吏第一——于成龙
Top1 独到计策——赵广汉
【人物简介】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涿郡蠡吾县(今河北博野县)人,一代名臣.执法不避权贵,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汉昭帝后期及汉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后)。《汉书》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慧于孝职。”他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权贵,嫉恶如仇,以强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处置豪门权贵,深受百姓爱戴,同时,善于思考,非常讲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办案和惩恶计策独到而有效,深得百姓赞颂。赵广汉身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强,由此得罪了皇亲贵戚。后来,赵广汉又因办案得罪了当朝丞相和司直,他们罗织罪名,诬陷赵广汉,最终使得赵广汉惨遭腰斩。临刑时,长安的无数百姓和官员,自发聚集在皇家宫殿前,齐齐跪下,他们有的神情肃穆,有的低泣,有的则大哭,前来送别广汉,出现了万人集结为之送行的动人场面。其最终遭朝廷腰斩处死的结局,更为其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赵广汉年轻时做过郡吏、州从事,以廉洁和礼贤下士出名,先被推举为秀才,担任管理物价的平准令,后又被察廉为阳翟县令,因政绩突出,迁为京辅都尉,不久擢升为守京兆尹(代理京兆尹),之后调任为颍川都的郡守,约两年后调回长安任守京兆尹、京兆尹,直至被朝廷腰斩。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赵广汉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资治通鉴》所记“京兆政清,吏民称不容口”,是对赵广汉最好的评价。
【断案经历】
宣帝登基的第一年(公元前73年),赵广汉被调往颍川郡担任太守。颍水郡治所大致在今河南省范围,因境内有颍水而得名,阳翟为郡治所,赵广汉曾做过阳翟的县令,对那里的情况较熟悉。颍川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需要一位政绩优良、作风凌厉的官员前去治理整顿,赵广汉无疑是一位合适的人选。
诛杀首恶,峻邢立威。初到颍川任上,便着手调查研究,发现不少豪强贵族势力交结庞大,官员与地方富豪结为朋党,社会乌烟瘴气。恶名昭著的原氏、褚氏两大家族,更是结为姻亲,胡作非为。赵广汉经过明察暗访,搞清了本郡豪门大族的基本情况,果断采取“擒贼先擒王”的方法,把原氏、褚氏两大家族中作恶的头领抓了起来,在公布了他们行盗全贼、为害一方的罪状后,立即斩首。赵广汉诛杀首恶,一时威震全郡。赵广汉手下的官员杜建,资格老,根基深,为人一向霸道。他参加昭帝陵墓的预建工作,指使门客从中非法牟取暴利。赵广汉根据举报掌握了这些事实,他先是警告杜建悬崖勒马,但杜建当面唯唯诺诺,背后不思悔。赵广汉见规劝无效,便将杜建逮捕归案。这下为杜建说情的人便纷至沓来,其中有宫廷太监,有豪绅官员。赵广汉知道处置杜建会有很大的阻力,但为了维护国家法纪,他毫不留情。赵广汉通过内线掌握了杜家人劫狱的密谋,先派出手下官吏去警告主谋者:“如果你们真的想这样干,将依法把你们灭门!”然后,赵广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果断将杜建斩首弃市。此招震慑力不言而喻,百姓交口称赞。
发明了中国最早的举报箱。据《后汉书》记载:“又教吏为缿筒,及得投书……吏民相告讦,汉得以为耳目。”。为了有效地抑强惩恶,为民除害,赵广汉受“存钱罐”的启发,他令手下人制成瓦质的“缿筒”,奖赏告密。“缿”筒,类似古代储钱或接受告密信件的器具,形状如瓶,有小孔,口很小,投放简牍,可入而不可出,谓之“受吏民投书”,这种“缿筒”,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举报箱。有了这种举报箱,官吏、民众相互揭发,赵广汉扩大了视听,社会上各种消息都能很快地传到他的耳朵里,根据得到的线索,组织力量及时查处,极大地稳定了社会治安。
巧用“离间”法,瓦解强豪。颍川的豪强既与官府勾结,又互相连姻,结成帮派。赵广汉巧用离间之法,分化瓦解豪强权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后汉书》中所说:“厉使其中可用者受记,出有案问,既得罪名,行法罚之,广汉故漏泄其语,令相怨咎。”赵广汉奖励一些可利用之人,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指令举告不法,在收到告发信以后,一经核实,便依法治罪。赵广汉还故意泄漏一些揭发材料,同时故意隐去揭发者的姓名,一旦有人投书揭发,就削去揭发者的名字,而假装成某一豪强大族子弟所写,让大族间互相猜疑埋怨,相互告发,以引发他们的内讧。自此后,豪强内部果然出现了分裂,这样,一个个地击破,从而使奸党散落,风俗大改。由于赵广汉实施了各种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再不敢顶风作案,因为一旦作案,赵广汉也很快就能把他们抓获。
公元前72年,宣帝重新任命赵广汉为守京兆尹,一年后,转为正式京兆尹。赵广汉声名在外,这次复任京兆尹,京城百姓很是高兴。赵广汉精力充沛,办事认真,接见百姓废寝忘食。赵广汉治理京兆六年,执法如山,连皇亲国戚对他也有所畏惧,不敢造次,因而辖区内豪强敛迹,治安状况良好,政清民和,百姓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官员及百姓皆称他“发奸摘伏如神”“以为自汉兴,治京兆者莫能及”。
运用“钩距”法推问破案。他善于运用“钩距法”寻找线索、灵通信息。据《汉书·赵广汉传》记载》:“﹝广汉﹞尤善为钩距,以得事情。钩距者,设欲知马贾,则先问狗,已问羊,又问牛,然后及马,参伍其贾,以类相准,则知马之贵贱不失实矣。”,所谓“钩距”就是旁敲侧击,辗转推问,被问的人都稀里糊涂的了,赵广汉却脑子转得飞快,马上就判断出打听出来的结果是不是合理准确。运用这种方法,使赵广汉对不轨之人的来历、根基、巢穴都清楚了解,对官吏收取、贪污的不义之财的来历和数量,都细致掌握。别人都想学他这一招,但没有一个人能学得像他那样精通。
赵广汉最让人吃惊的是他的信息非比寻常地灵敏。经常能把藏匿的坏人坏事揭露出来,就连一些隐藏得很深的情况也能了解得非常清楚,上上下下对此都非常佩服。
【断案故事】
运用“钩距”法推问,蛛丝马迹破绑架案
有一次京城发生了一起绑架案:有两个劫贼了解到宫中侍卫苏回很有钱,便在半路将他劫持,接着向他的家人敲诈勒索。
  接到报案,赵广汉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线索,最后找到了劫贼的住处,马上带着官兵赶去。他想到硬冲进去抓人可能使人质受伤,为了稳住罪犯,赵广汉自己在庭院站下,叫长安丞龚奢敲门通告。龚奢敲门后对里面的劫贼说:“里面的人听着,京兆尹赵君要我传话,劝你们千万不要杀害人质。他是皇帝的侍卫,杀了他,你们也完了。如果你们现在自首,将得到良好的待遇,万一有幸碰到大赦的机会,说不定还可以获得宽大!”两个劫贼素闻赵广汉威名,想想也没其他出路,知道无法逃脱,被迫放了人质,开门叩头请罪。赵广汉也有礼貌地说:“幸好你们让人质活了下来。”他们被关进监狱后,赵广汉实现诺言,叫看守好好对待他们,并送酒肉给他们吃。
  按当时法律,犯这种大罪的人要被处死,行刑时间在冬天。赵广汉就为他们预先安排好了棺材以及安葬用品,并派人告诉他们安心服刑。两个劫贼被赵广汉的举动所感动,叹服:“死无所恨!”表示死后决不怨恨。
Top2 宽大教化——黄霸
【人物简介】
黄霸(公元前51年~公元前130年)西汉宣帝时大臣。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于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时代。因为通晓文法、明察秋毫、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温良懂得谦让,为政外宽内明,力劝耕桑,推行教化,治为当时第一。少学律令,醉心仕宦,武帝末补侍郎谒者,任河南太守丞。宣帝时,任扬州刺史、颖川太守。后为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
  黄霸为人精明聪敏,熟悉文法,性温良有智谋,善于领导,议处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严酷为能,而黄霸独以宽和知名。宣帝时任扬州刺史、颖川太守,在任期间,“使邮亭乡宦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於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米盐靡密,初若烦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见《汉书·本传》)。后为太子太傅,迁御史大夫。宣帝五凤三年(前55)代丙吉为丞相,封建成侯。黄霸长於治民而不善为朝政,任丞相时多不称意。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卒,谥曰定侯。
  后世将他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称为“龚黄”。“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
【断案经历】
汉武帝后期,为加强中央集权而制定了极其严酷的法令,同时建立了察举制度,并任酷吏,以严刑法。昭帝继位后,朝中严格遵循武帝时期的法律制度,以严刑峻法来控制各级官员。于是一些世俗官吏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执法上能尽量采用严刑酷法作为一种有才能的表现,以能吹毛求疵作为衡量能力的标准。
  反观黄霸断案却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受人称颂,并处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屡屡上升,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黄霸为治理天下,多次颁发刑律均告之于民,达到家喻户晓,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时他还制定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弃恶从善,勤事农桑,节约资财,就连平民的家常琐事,他也考虑得周到得体。他常派官员微服私访,并亲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间,了解官吏情况,关心百姓疾苦。
在颍川仼职八年期间,政治较为清明,故一时间,颍川出现了“太平盛世”。朝廷下诏赞扬:“黄霸能上达圣意,下顺民心,加强教化,孝子,悌弟,贞妇,顺孙增多,耕者让垄,家庭和睦,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赡养孤寡,赞助贫困,八年内无重大案犯。”朝廷下诏称黄霸可作“国家栋梁之材”,然后给他加俸禄,御史大夫。
【断案故事】
智断争儿案
前汉时期,颖川郡有一家富户,兄弟俩在一起生活,他们的媳妇都怀孕了。兄长的媳妇生了个死胎,但是一直隐瞒着不告诉别人。弟弟的媳妇生了个男孩,兄长媳妇便生了恶念,将孩子强夺过来并声称是自己所生。双方各执一词,一直论争了3年都未能断决。
  颖川太守黄霸听闻此事后,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间,命令她们妯娌俩上去争夺,表示谁能把孩子抢过去,便将孩子判给谁。兄长媳妇争夺时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反观弟弟媳妇,既想把孩子争回来,又恐怕会伤着孩子而不敢使劲儿用力,表情极为悲伤。看到这里,黄霸顿时明白了其中缘由,斥责兄长媳妇说:“你只想得到儿子,怎么会顾虑到用力争夺会使孩子受到伤害呢?孩子是谁所生,这件事已经非常明白了。”随即把孩子归还给了弟弟媳妇,兄长媳妇只得认罪。
Top3 断案如神——狄仁杰
【人物简介】
狄仁杰(630-700年),字怀英,号德英,唐代并州太原府阳曲县(今山西太原阳曲县)人。为唐朝武周时的著名宰相,刚正廉明,执法不阿,以身护法。死后葬于神都---国都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中,立有一碑,上书“狄公仁杰之墓”。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
狄仁杰为官,正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案、错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是我国历史上以廉洁勤政著称的清官。先后举荐了张柬之、桓彦范、敬晖、窦怀贞及姚崇等数十位干练的官员,皆为唐朝中兴之臣,朝中政风为之一变。狄仁杰曾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续立唐嗣,李唐得以维系。狄仁杰的一生,可以说是宦海浮沉,狄仁杰每任一职,都心系民生,政绩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可谓推动唐朝走向繁荣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为国贡献卓著。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病故,朝野凄恸,武则天闻讯泣言之:“朝堂空也!”赠文昌右相,谥曰文惠;唐中宗继位,追赠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后又封之为梁国公(所以后世称其为:狄梁公)。狄仁杰墓地在今孟津老城西二公里的邙山脚下,梁周村。
【断案经历】
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调到中央,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拘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刚到大理寺上任的时候,积压的案件已经非常多。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夜以继日,笔不停批,整整奋战了一年,就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员达17000人之多,事后竟然一个喊冤的都没有。数量之多,质量之好,在当时传为佳话,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神奇。他明察善断,循律准确,拆诉冤狱,颇得时人称赞,一时名声鹊起。狄仁杰的这段传奇经历,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更是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经后世文人的艺术创作,成就了狄公的“神探”之名。
唐高宗仪凤元年(676年),狄仁杰当上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员,属于监察系统。狄仁杰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侍御史,也是负责审讯案件的,只不过对象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说,御史就是官员中的“宪兵”,御史的别称就叫“宪衔”。在任职期间,狄仁杰很不客气地弹劾了高宗的两个宠臣、权臣。一是司农卿韦弘机,此人为高宗修了很多宫殿,都特别宽敞壮丽。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韦因此被免职。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为受宠,恃恩用事,也被狄仁杰毫不留情地揭露弹劾,而且狄仁杰对皇帝的说情也一点不买账,最终将他拉下了马,“一时朝廷肃然”。从六品的狄仁杰,硬是为朝廷整了一回风。当然,这也仰赖高宗对他的支持和宽容。
这时期的狄仁杰,给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强,判案如神又铁面无私,很像后来人们心目中的包公形象。这大概就是狄仁杰会被认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杰当做“神探”,这有一定的民意基础。据史料载,他长期在政府司法部门工作,主持过很多案件的审理。此外,狄仁杰确实爱民如子,也得到老百姓极大的爱戴,是人们心中的青天大老爷。最后就是他性格刚强,不畏权贵,在“危机”面前既有智慧,又善于灵活应变。以上种种,都是“神探”的潜质。
狄仁杰具备的破案的天赋。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严谨科学的思考力、精巧缜密的推断力、超乎寻常的想象力、负责认真的态度。
【断案故事】
断指案
  据载,狄仁杰任官期间,屡破奇案,惩凶雪冤,在民间广为传颂。
  传说,狄仁杰早年在洛阳任洛州刺史,一次他带着马、乔二人外出微服私访。途中经过一个松滕交织、群猴嬉闹的山坡,他发现一只猴子在摆弄一只戒指。出于职业敏感,狄仁杰留心察看,在不远处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男尸。验尸结果发现:男尸左手四指均被切断,其中一指上留有戴过戒指的痕迹。狄仁杰断定:那只猴子弄的戒指,必与这具男尸有关。
  为查明案情,狄仁杰一行三人沿山路继续前行。不久他们到了洛阳城外,狄仁杰猛然看到路边一家药材店正在加工药材。他看到一名药工正在用锋利的切刀切药,心里一动就走过去,想试用一下切刀,老板董掌柜立刻说:“别动它!一不小心,就会把手指切断的!”狄仁杰一惊,直觉告诉他,这切刀可能刚刚切断过指头,很可能与男尸的断指有关。
  于是狄仁杰就在药店附近展开调查,逐渐使案情大白:原来,一位在东都卖艺的女艺人,被从长安来的后生贾公子爱上了。她要求贾公子断去小指一截,以表真情。正在两人谈情之时,恰恰药店老板董掌柜的公子经过这里。董公子也看上了这位女艺人,便上去调戏纠缠,贾公子见状,怒打董公子一顿,两人从此成了死对头。
  几天以后,贾某来到药店,请董掌柜为他断去一截小指,以表达对女艺人的忠心。这时恰巧被董公子撞见,出于报复。他抓起药杵从背后猛击贾公子头部。不想,一下子竟把贾公子打死了。黄掌柜在惊慌之中,一刀下去切断了贾公子的四个手指。他们父子为了掩盖罪行,连夜抛尸山洞中,抛尸中,贾公子所戴的戒指掉到地上,被玩耍的猴子拾到。
  最后,黄公子在人证物证面前认罪伏法,被斩首示众。
  漆屏案
  传说,狄仁杰在御史任上,曾审理过一个发生在江夏的奇案。故事是这样的。巡按御史狄仁杰到江夏时,正好碰到衙门血案交接审理。案情是:江夏县令滕侃,酒后人室内休息时,忽觉头晕目眩,昏倒在地,醒来后发现,夫人的胸口插着自己的雕花匕首,惨死在床;而外间的丫环对此情此景却全然不知。滕县令见狄御史后,就请他代理自己审理夫人被杀一案。
  狄仁杰接案以后,就到滕夫人墓地祭奠。在墓地,狄仁杰觉得案情复杂,就决定先和县令谈谈关于夫人的情况。在县令的书房内,滕侃向狄仁杰讲述了自己书房内四扇漆屏的故事。第一扇是一位书生梦见四位仙女,他想娶其中最美丽的一位为妻;第二扇是书生赴京赶考;第三扇是书生考中进士,衣锦荣归,路过一座阁楼,楼上小姐与他梦中的美丽仙女一模一样,后来后俩成了亲;第四扇是洞房花烛。这四漆屏就是县令生活的写照。后来,第四扇漆屏被修改了。书生手中的笔换成了一把匕首,直插夫人的前胸。县令解释说,他患有一种癫狂症,第四扇是他病发时亲手修改的,他极害怕这一切成为现实,但最终还是在他病发时出现了“衙内血案”。
  狄仁杰发现案情中有很多疑点,就开始围绕疑点开展调查。他首先查清,县令所说全是谎言,是在为自己开脱,因为他知道,根据唐代法律,精神病者杀人不偿命。接着,他慢慢查清了真凶,真凶孔三猫见案情即将败露,就前来行刺,被乔泰擒获。
  大堂上,孔三猫招供了犯罪经过,原来孔三猫一天夜里去县衙行窃,先吹迷魂药迷倒夫人和丫环,在偷窃时又想强奸夫人,夫人反抗,孔三猫就抓起床头匕首刺死夫人后逃后。此时,县令酒后回房,闻到迷魂药而晕倒。醒后见夫人被杀,就误以为是自己酒后所为,便向狄仁杰编造了“四漆屏”的故事。
刚正不阿的海瑞,为国为民的包拯,秉公执法的诸葛亮
秉公执法的人,有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
从历史上来讲秉公执法的人都有很多
包拯,海瑞,这是最有名的两个人
秉公执法的人很多,例如包拯,宋慈,任长霞等!

衙门的捕快是专门负责抓犯人的么,如何才能成为捕快?

电视上经常会播放一些古代的巡捕,捕快之类的电视电影,里面的捕快各个武艺高强,英俊潇洒,而且都是正义的化身,好多人就会好奇,古代的历史中捕快是这样的吗?

古代的捕快就跟现在的公安民警一样,有犯人要抓捕了,也要出示自己的证件,他们是一种腰牌,执行公务中可以拿这个来证实自己的身份,如果一件案子需要发布通缉令或者需要搜查的时候,他们也是需要向上级请示,得到纸质的文书以后才能行动。

古代的捕快也是有编制的,一个县衙可能会有四十几位的捕快编制,但是去具体办案的时候,一名捕快会带一两名副手,而副手又会叫上几个帮手,这叫人多力量大,有些罪犯比较凶狠,人少了压制不住,而这些帮手,就是临时工的身份了。

古代的捕快其实身份和地位是比较卑贱的,清朝的捕快,如果想要扬眉吐气,那就要等三代以后才能考科举。所以,古代当捕快,门槛很低,只要手脚麻利,脑子好使,都可以,包括目不识丁的农民,累累前科的混混,都可以成为捕快,这种职业算不上公务员,只能说是为公家做事的人。

而且古代的捕快薪水不高,挣得很少,而这帮人也都不是正经出身的人,在平时执行公务的时候,也是他们搞创收的时候,吃拿卡要那是惯例,甚至有时候为了更大的利益,私下官商勾结,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从而获取一笔好处费。

宋神宗时期,为了纠正吏员贪污腐败的现象,决定给他们发月薪,虽然也少,但是也算是稳定的收入了,而地方上的捕快也同样有一些固定的薪水可以领了,加上“创收”的钱,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了,所以宋代的为公家办事的人一下子人满为患了。

衙门的捕快是专门负责抓犯人,但是他们就跟现在的公安是一样的,需要文书才能抓犯人。想要成为捕快很容易,只要身手不错就可以。
衙门的捕快不只是负责抓捕犯人,平时还需要负责县太爷的安保工作,衙门的捕快职位通常每年都会在县里招人,只要是身强力壮的都可以成为捕快。
古代的捕快就像现在都公安民警一样,在古代也是要有编制的,也要抓捕犯人,然后出示证件。古代当捕快门槛很低,只要手脚麻利,头脑灵活都可以当,但是捕快地位很低,不是公务员,只能说是给国家做事的人。
需要有良好的武功,很好的体力,并且有踏雪无痕的轻功,灵敏的危险嗅觉,才能称为优秀的捕快。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打伤犯人该如何定罪?

  按实际情况,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打伤犯人的如果定罪,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警察打伤犯人存在主观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经医疗鉴定),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警察存在过失致犯人重伤的,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是否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以及客观上是否造成伤害,造成何种伤害。
如果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经医疗鉴定),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过失,只有在造成重伤以上才构成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意外事件等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犯罪。

还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
看是否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以及客观上是否造成伤害,造成何种伤害。
根据伤害程度的大小而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意外事件等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犯罪。
如果在抓捕罪犯的,罪犯反抗被打,那就是活该,谁叫你不当好人,要去犯罪
你们可以要求获得国家赔偿.

古代犯人为何宁愿选择被流放也不逃跑?他们究竟有何顾虑?

古代犯人宁愿选择被流放也不逃跑,他们确实有所顾虑,而且这种顾虑还并不是一方面,一、流放之时并不是双手空空,而是有着枷锁在身的,因此,即便是有跑的心,也没有跑的实力,虽然也不乏一些武功高强之人,他们能够逃跑出来,不过那也是极少数之人,比如:武松。二、跑之后,有着极大的危险性,假如逃跑不成功,一旦再次被抓回来,那就不再是流放这样简单了,而很有可能是斩立决,为此,诸多犯人都不敢去尝试。

三、自己逃跑很有可能会危及到自己的家眷,在古代,流放往往并不是流放犯人本人,他的家眷们往往也会跟随至他的流放之地,在这种情况之下,假如还选择逃跑而且自己还成功了,那自己的家眷又当如何呢?不可能弃之不顾,显然,家眷充当了无形的枷锁。四、虽然流放是对犯人的处罚,不过很有可能遇到赦免,既然有着赦免的可能,为何要冒险逃跑呢,再说,逃跑也并非那么简单,就如同现在的犯人想要从监狱中逃出来一样。

五、自宋代以后,流放之人都会被刺上金印,因此,即便是逃跑了,那这个标记也是极其难以除掉的,即便能够除掉,不过它留下的痕迹也会相当明显,如此明显的标记很容易被朝廷发现被抓住,因此,逃跑之后被再次抓回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六、假如流放之人逃跑之后,一般来说,朝廷对其的追捕时间很长,在某些朝代,追随期高达70岁,因此,流放尽管是一项处罚,不过也不至于危及生命,但若是逃跑成功,如何能够在剩下的时间里逃避追捕也是一个大问题。

总的而言,并不是流放犯人不想跑,而是不敢跑。

一般被流放都是一家人一起被流放,在途中如果有一人逃跑了,他的家人就会受到牵连,必死无疑。所以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家人,一般都不会逃跑的。
再有,被流放的犯人都带着重重的枷锁,走起来都十分不便,更别说跑了。就算跑了,不久后就会被抓回去,那就变成畏罪潜逃直接处死了。而且在古代就有了不成形的户籍制度,每家每户都已经登记了人口。被流放的人逃了出去,无论在哪里没有户口都是行不通的,最后还是会被抓起来。
古代有连坐法,如果逃跑的话家人或者同村的人会受到牵连,并且选择流放在遇到皇帝大赦天下的时候,有可能可以免罪恢复自由之身,如果逃跑的话就一直都是罪犯的身份,走到哪里都担惊受怕的。
流放的话还有一线生机,如果逃跑就一定是死罪,而且会株连九族,到时候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族的灭门,况且普通人逃跑了野生存不下来。
如果被流放途中逃跑了,就算你自己跑了,你家人还在呢,并且流放只是被发配边疆,只是条件不好而已,但是如果逃跑之后,容易被官府通缉,性命堪忧。
本文标题: 古代执法时,如果遇到武功高强的罪犯,如何处理(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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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的特务机关很多吗怎么超越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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