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遇交通事故用物理运算自证无责,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 2022-09-28 11:01:1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4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无责方车辆报废如何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

老教授遇交通事故用物理运算自证无责,你怎么看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无责方车辆报废如何赔偿

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本案案情简单,处理不复杂。 前车仅负责交强险无责赔偿部分。交强险无责交强险有分全责方和无责方,对方为无责,因此对方的交强险只能赔你交强险
全责方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主要是看全责方投保的险种而定
1、全责方无任何保险,由全责方驾驶员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
2、全责方只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不够的由全责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3、全责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再由投保的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比如投保了50万,最高就能赔付50万,不够的由全责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另外车辆报废损失计算是先估算报废车事故前的价值,比如10万,报废后剩余价值5千元,那么需赔付9万5千元。
第三者无责任方的车被撞报废了,责任方保险公司最高赔付价格定价依据是什么,是保单上的全车损失额度吗,如果车主不同意报废,要求修车,但修车费会高过或等于全车险保额,车主怎么维权要求修车?

交通事故我全责,我现在向对方索要无责赔偿,对方不到保险公司报案,我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6.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你购买了保险,应该是你向保险公司报告,要求出险。

【行动建议】
1.及时申报保险理赔。
2.保留好各种诊疗和维修费用单据。
3.和对方协商沟通,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4.先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再持证据诉讼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你自己把应当赔给对方的钱中间扣除对方赔偿就行了,对方不答应的话让对方起诉。
1、对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法律规定了无责任赔偿的范围和适用情况。对方虽然无事故责任,但以各种理由不按法律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仍不赔偿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没有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首先要划分事故是谁的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完全责任,无责任.
  事故赔偿根据责任来划分,比如:两方共损失一万元,同等责任就是一个五千,无责就一分不承担,全责就全部承担.主责是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责任,如果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就要承担六千,70%就是八千.同样,次责占20%就要承担二千.
  其次,有没有驾驶证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并不是主要原因,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根据是谁不按规定驾驶引发的事故,没有驾证的人驾车如果是正常的行驶的情况下,去撞他,也是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也就是保了十万的险,的责任造成二十万的损失,保险公司出十万,自己出十万.无过错,就由对方赔给.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但是自己逃离现场。责任怎么划分?

在有监控证据的情况下能判定事故原因是对方造成的,自己没有过错,假如没有逃离现场可以肯定是对方全责。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却逃离现场,那么应该怎么划分责任?是自己因为逃逸全责,还是对方承担事故全责自己逃逸行为另做处罚?还是逃逸承担主责对方承担次责?又或者是逃逸方次责对方主责?希望真正懂得的指点一下,胡乱复制粘贴的就不要回答了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故,根据以上规定,我认为你的情形不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自己逃离了,这种现象是要不得的,责任的划分,根据事故的大小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所决定的,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取证调查,确定事故的性质,下达事故认定书将双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一家派出所
必须要明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警或在等待交通警察到来的阶段,如果有事故任意一方离开现场,则属于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个责任不以前置条件灭失,也就是说不管事故责任在哪一方,只要一方逃逸,那么事故的责任就自然划归逃逸一方。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中我车负全责对方车无责而对方不配合与我方保险公司赔偿,我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我车与对方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我车负全责对方无责,在现场双方签定了《快速处理协议书》各留一份,因我车在人保上了全险及交强险,按规定双方车辆修理费用只要相关资料及文件符合保险公司要求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n但是事后对方极其不配合: n一。定损当天未按保险公司要求带上该车行驶证和驾驶证,虽然定损对方也口头同保险公司定损员说过二天将这两证交给保险定损员拍照补办手续,但是直到现在还未去保险公司办理。 n二。现在我车已修理完,对方车也应修理完,可以带着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我方资料及文件齐全,而对方迟迟不提供给我(保险公司规定)以下手续:对方车修车发票、清单、《快速处理协议书》原件,以及车主身份证、交强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n请问上述情况: n1。我用什么途径可以认定对方在不配合下视同他自行放弃赔偿? n2.这种情况下我车可否先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我。 n3。如果在我找保险公司赔偿后对方提出赔偿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给他办理? n4。从法律上讲从发生交通事故到赔偿有一方不配合应该办? n谢谢

不过回法院判决肯定是答你们输,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具体损失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保险公司定损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扩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楼主您好!我是重庆平安保险的代理人
1:如果对方在一定的时间不配合下可以视同放弃赔偿,具体时间记不太清了;

2:只要你的手续齐全,保险公司就会赔下来;手续不齐就只有拖了;

3:在没有超过视同放弃赔偿时间时,保险公司可以给他办理,但前提是手续必须齐
首先

4:从法律程序上可以强制无责方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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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历史学是不是特别深奥为什么黑奴没有被卖到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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