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历史上,是做自己人的奴隶过的好 还是做异族的奴隶过的好

发布时间: 2022-07-14 16:00:2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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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历史上,是做自己人的奴隶过的好 还是做异族的奴隶过的好

古代奴隶社会东西方比较

如题。可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民族进行比较rnrn请帮忙凑2000字的文章 在线等高人 rnrn送分 送祝福
东方奴隶制国家的典型是古西周王朝,西方是古西罗马帝国。多数学者认为两者分别为各自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代,因此用这两者作比较对象。

时代不同。古周代大约为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古罗马大约为公元前一百年。古罗马的时代大约相当于中国的西汉。在西汉武帝时代还有甘罗出使罗马的史实。

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周朝实行中央天子拥有实际军事权力的分封制,地方政权以天子的血缘亲属贵族为主,拥有主要生产资料和军队,对中央负责。西罗马则是各地城邦政权独立的联邦制,城帮对各自经济负责,中央城邦拥有荣誉和享受贡奉权,并拥有绝对强势的武装。(待续。兼抛砖引玉)
我强烈推荐你看《封建考论》 虽然说的是封建 但是你可以了解 奴隶制度 绝对不是三代的主要制度
《论我国奴隶社会的特点——种族奴隶制》一文,从理论和史实上批驳了自30年代以来史学界有人认为中国奴隶社会是“早期的”、“不成热的”、“不发达的”,甚至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历史上曾经经历过奴隶社会的种种模糊认识,认为只有以古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奴隶社会才是典型的、惟一的奴隶制社会的错误观点。这篇文章发表后,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贵民在他的《一九八三年先秦史研究概况》一文中,评介说:该文“继郭沫若之后,再次提出‘种族奴隶制’说,并做了新的较为集中的论证。”对候绍庄的文章做了肯定,并认为“中国的种族奴隶制,是与古典奴隶制(希腊、罗马)相对,它是古代奴隶制社会中并行发展的两大类型之一”。
没的比
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证实,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的历史都是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中间并未经历所谓的“奴隶社会”阶段;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封建社会瓦解后,各国进入了不同形式的商品经济社会,包括古希腊与罗马的工商业奴隶制、中国秦以后的郡县制专制国家、西欧近代资本主义等。
过去我们误以为古希腊、古罗马是直接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的,其实仔细考察历史就会发现,古希腊、古罗马的原始社会与奴隶社会之间是有一个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的。希腊的斯巴达在全盛时代尚无奴隶,罗马在王政时代也几乎没有奴隶,这段时期这两个民族处在村社封建制或领主封建制阶段。恩格斯说:“(希腊)斯巴达至少在其全盛时代,还不知有家庭奴隶,而处于农奴地位的赫罗泰则另外居住在庄园里。”恩格斯又说:“在最初的农民城市罗马,情形也是如此(按:没有奴隶);当罗马变成‘世界城市’,意大利的产地日益集中于人数不多的非常富有的所有者阶级手里的时候,农民人口才被奴隶人口所排挤。”

可见,古典社会(古希腊、古罗马)的奴隶制是比封建制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而不是相反。进一步讲,奴隶制生产方式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它产生的条件式村社自然经济的瓦解。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的不同,有的只是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但在现代世界,它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后,还有许多学者认为,奴隶制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只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种特殊的、局部的现象。甚至在古典社会后期,奴隶劳动占据一切生产领域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了。那么,如何解释古典社会之后的欧洲又进入封建社会了呢?这必须考虑民族征服的因素。处于原始社会的日耳曼人摧毁了古罗马奴隶制,也摧毁了商品经济和辉煌的古典文化,罗马退回到自然经济时代,同时日耳曼蛮族也继承了一些罗马的文明成果,于是发展到封建社会的阶段,开始了欧洲1000年黑暗的中世纪历史。直到文艺复兴时代,古典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才开始复苏。换句话说,欧洲由奴隶社会返回封建社会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是特例,而不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

苏联学者提出的社会发展“五阶段”理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曾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金科玉律,但它却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原则的。马克思本人坚决反对把欧洲历史的模式套用到世界所有民族头上。“五阶段”理论得到了斯大林的肯定,成了苏联学界的正统。直到60年代以来,才有苏联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在1960年斯德哥尔摩国际史学大会上,原苏联科学院院士茹科夫明确指出,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不在把奴隶制视为一个普遍的阶段。例如,俄国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发现过奴隶制曾经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在日耳曼民族那里也未发现过。

中国郭沫若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为了迎合这种错误理论,不惜歪曲史实,把夏商周三代说成是奴隶社会,把井田制下的村社社员和自由民说成是奴隶。中国的中学历史与政治课本上至今充斥着这些谬论,使得中国的年轻一代难以正确认识中国历史的真相。这些教条主义的流毒必须予以肃清。下面,我们结合中国古代生产方式对奴隶制现象作进一步的考察。

原始社会末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公社逐渐转变为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简称村社)。村社是社会生产的基层单位,土地归村社成员集体所有,并定期轮换,而庐舍、生产工具归社员私有。我国三代(夏商周)的井田制就是这样一种村社土地公有制。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是土地名义上的“王有”,其实最终所有权还是在农村公社。千余年的土地公有制有效抑制了奴隶制的发展。试想,一个拥有生产资料并有权耕种村社土地的社员是很难被降低为奴隶的。只有土地私有化了,赤贫的农民才有可能为奴。

再说一下三代的剥削方式。《孟子· 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借)也。……《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文中“贡”、“助”、“彻”是夏、殷、周三代的赋税制度。“贡”是最早的剥削方式,它本来是用于祭祀等村社公共开支的,后来被村社贵族据为己有。“助”是商朝以来井田制下的劳役地租剥削方式,社员在公田上无偿劳动称为“助”。公田收入归国王和村社贵族,私田收入归社员自己,于是社员才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感慨。“彻”是周朝后期发展起来的实物地租剥削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村社集体劳动逐渐被小农劳动取代,公田的耕种逐渐无人卖力。于是,各国纷纷变法,取消公田、私田的划分(废井田),由国家向农民授田,统一按比例征税,这便是“彻”。鲁国“初税亩”,秦国“初租禾”、“商鞅变法”就是这样的改革。

战国时代废井田的改革是在土地公有制的范围内进行的,但由于土地不再定期轮换,改革最终导致了土地私有制,也导致了封建领主制度的废除。这与我们历史课本上所说的“初税亩”、“商鞅变法”标志着封建制度的确立是完全相反的。

“封建”一词自古皆有,《左传》曰:“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意为封土建国、封邦建蕃,而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一切落后保守的东西的代名词。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最初意义下的封建制度,这种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非常相似,于是日本学者把“feudal”翻译为“封建”,我国也便把欧洲中世纪称为“封建社会”。马克思理解的封建制有以下特征:一、农奴对领主有世袭的人身依附关系;二、土地不得买卖和转让,领主对村社公有土地只是名以上的占有;三、政治权力分散于各诸侯或领主手中。我国秦汉至明清,农业生产者的主体是具有人身自由的农民而非农奴;战国以来土地私有化发展,土地可以买卖、转让;秦汉以来通常有强大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少数情况下才是封建割据。这与马克思所说的“封建”是完全相反的,与三代的“封建”也是完全相反的。中国学者看到西欧和日本封建社会瓦解后直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就贸然断定中国近两千年来也是封建社会,而且无视史书上对古代发达商品经济的描述,教条地照搬马克思理论,说中国近两千年是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理论混乱。尤其是近代以来把“封建”和“专制”相提并论,殊不知这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封建”则必不“专制”,“专制”则必不“封建”。“五四”运动的“反帝反封建”,实质上是“反帝反专制”。中国近代沦为“半专制半殖民地”社会,而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从经济形态上看,我国秦汉至明清与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古典奴隶制社会都是商品经济社会,都比封建社会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不应该再称作封建社会。

有人把殷周称作“封建领主社会”,而把秦汉至明清称作“封建地主社会”,这样虽然没有表达障碍,但仍有可能产生误解。最好的办法就是干脆不要用“封建”来称呼秦汉至明清。根据说话的侧重点不同,秦汉以来这两千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称之为郡县制社会、帝国社会、宗法地主专制社会、农业商品经济社会等等。

确定了夏商周三代的社会性质(封建领主社会)后,我们再结合史料对这个社会的细节作一些考察。

周朝青铜器铭文中记载有数千奴隶,这被郭沫若视为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证据。但是,有奴隶并不等于有奴隶社会。西汉“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汉书·禹贡传》);唐武宗灭佛,得寺家奴婢十五万人。汉朝唐朝奴隶比周朝奴隶多得多,莫非也能叫做奴隶社会?显然不能,因为奴隶并不是汉唐社会生产者的主体。汉朝奴隶增多也应证了马克思的说法:奴隶制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

商朝有大量的“人牲”、“人殉”现象,于是有人认为用于祭祀和殉葬的人是奴隶。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用于祭祀的通常是战俘,这些人并未被转化为奴隶而是直接杀掉。殉葬者通常是死者亲近的人,可能是家庭奴隶,但一般不会是生产奴隶。大批屠杀战俘一方面也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无法容纳大规模奴隶劳动。

商周时期,史书记载的“众”、“众人”、“民”、“畜民”也不是奴隶。“众”指各级官员,“众人”指与王或国君同族的平民。“畜民”是“好民”的意思,而不是像牲畜一样的奴隶。《尚书·盘庚》中商王说:“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 “畜民”的祖先是商王祖先的有功之人,因而得到商王称赞。显然,“畜民”不会是奴隶。《左传》所谓“纣有亿兆夷人”曾被理解为纣王有大量奴隶,其实“夷人”是周人是对东方的商族人的称呼,意为商族人数甚多。此外,商周手工业劳动者通常也不是奴隶。周公旦十分重视从商朝接管过来的“百工”,犯酒禁的商族百工可免死罪。可见“百工”是有专长的自由民或半自由民,不会是奴隶,奴隶是没有条件嗜酒的。

郭沫若先生说的奴隶平日生产、战时当兵也是不符合史实的。商周军队由平民组成,而非奴隶,异族在军中也只能做杂役。奴隶制的罗马帝国一般也不让奴隶当兵。特殊情况下需要奴隶当兵时,必须先使奴隶获得自由。同样,随贵族狩猎的人也不是奴隶。试想,平日里戴着锁链劳动的奴隶在骑上战马、拿起武器之后,还会听从奴隶主摆布吗?

综上所述,奴隶制只是人类社会的局部、特殊现象,世界上大多数民族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阶段。奴隶制是封建社会解体后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同一个民族不会先发展奴隶制后发展封建制。原始社会之后的第一个文明社会是封建社会。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大文明古国的早期文明是封建社会或专制主义的农业商品经济社会。奴隶制和土地私有制下的地主-佃农制是以榨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的变异形态,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以上是本人这半年思考的总结,欢迎方家批评指正。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广志、李学功《三代社会形态——中国无奴隶社会发展阶段研究》,青海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2】朱晞《为马克思辩——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发展是一种伪马克思学说》,学林出版社1999年。
【3】黄伟城《试论奴隶社会并非阶级社会首先必经的历史阶段兼论商朝不是奴隶社会》,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2、3期。
【4】黄现璠《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2、3期。
【5】莫金山《“中国奴隶社会说”常用史料商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6】吕丹《人类社会是否普遍经历过“奴隶社会”》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2期。
【7】冯天瑜《重新认识马克思封建社会原论》,贵州社会科学2006年3月(第2期)。

做自己人的奴隶好还是做外国人的奴隶好

奴隶是限制人生自由的!(无论哪个任何国家)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自由,得到尊重的!没有人身自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做奴隶都不好,做自由人更好

如何理解鲁讯的“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

鲁迅把中国历史概括为这两方面.能否与台湾问题联系起来呢?
所谓‘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是说战乱混乱时期,连奴隶也做不得。

‘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是说,在封建的稳定和平时期。因为历史就只有稳

定和战乱时期。还有就是,鲁迅先生认为,中国人在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能做的

的了人的时代。

这是说中国人的劣根性.说中国人一直在受压迫而并没认识到这点.
想做奴隶而不得就是说想好好的过日子(好好的生活,有口饭吃,哪怕是受苦),却因为社会动荡而过不好.
暂时做稳了奴隶就是指一些太平盛世,表面上看起来老百姓日子不错,实际上还是受着统治者的压迫,只不过没有动荡了.

鲁迅说句话时,大概也考虑过台湾问题,当时台湾应该在日本手里吧,当时台湾人民正在受日本奴役,真是生不如死,比奴隶还不如,这应该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朝代吧。不过,如今封建制度几乎在世界上消失,不过,资本主义制度又兴起,普通的百姓还是要受资本家剥削压迫,好一点的是,台湾目前还算和平,由他们选举出来的政府来压迫他们,还是一样,也就是说这是暂时坐稳奴隶的时代。台湾人民正被资本家奴役着,却还安然地认为过着好日子,这正是所谓的人类劣根性,嘿嘿,其实中国人也不见的过得比他们好!!!

抓住要害,拴羊吃草是什么样的意义形态?

李宗吾认为,天下一切明争暗斗的焦点,无非就是“利益”二字。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的“同舟”,总有各奔东西的一天。只有抓住对手的要害,你才能无往不胜、所向披靡。

心口不一,内外有别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说话直来直去,把自己心思全都表露给别人看,结果好事不能从中得益,坏事又往往授人以柄,很容易成为利益斗争场上的牺牲品。因此,李宗吾说,即使你不想害人,心里想什么,嘴里也不要说出来。“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你要实施某项于对手不利的计划时,表面上一定要装得若无其事,让对手放松警惕,进而安下心来,不去做任何准备,而己方则在暗地里加紧图谋。

日本某公司在与美国某公司进行技术协作谈判时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谈判伊始,美国首席代表便拿着各种技术数据、谈判项目、开销费用等一大堆材料,滔滔不绝地发表本公司的意见。而日本公司代表则一言不发,仔细倾听并埋头做着记录。当美方结束长达数小时的长篇大论、征询日本公司代表的意见时,日本公司代表故意显得很迷惘、无所适从,反反复复地说:“我们不明白”,“我们还没做好准备”,“请给我们一些时间回去准备一下”,“我们事先也未搞清楚技术数据”。第一次谈判就这样在莫名其妙的氛围中结束了。

几个月后,双方开始了第二轮谈判,日本公司以上次谈判团不称职为由,撤换了上次的谈判代表团,重新派出代表到美国谈判。这些代表全然不知上次谈判的内容和结果,一切都得重新再来,日本人在这次谈判中显得准备不足,最终该公司还是以重新研究为借口结束了第二次谈判。

几个月之后,在第三次谈判中日本公司又如法炮制。这样的结果令美方公司老板大为恼火,他认为日本人在这个项目上轻视本公司的技术和基础,缺乏必要的诚意,于是就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半年后双方的谈判工作仍然没有进展,两国公司的协定就将被迫取消。

随后,美国公司便解散了谈判团,封闭了所有的技术资料,以逸待劳,等待最后一次谈判的到来。

没料想,几天后,日本便派出由前几批谈判团的首要人物组成的庞大谈判团飞抵美国,美国公司在惊愕之中匆忙将原来的谈判团成员重新召集起来。这次谈判,日本人一反常态,他们带来了大量可靠的数据,同时对合作分配、技术、物品、人员等一切有关事项都做了相当细致的策划,并将协议书的拟稿交给美方代表签字。

这样的局面使美国人迷惘了,美方最后勉强签了字,当然其中所规定的某些条款要明显倾向于日方。显然,日本人是在了解美方的意图后,一鼓作气制订了详细的方案,趁美国人放松警惕的时候突然出击,从而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在谈判桌上使用,当你的对手完全被你的计策磨得志气消沉、心神疲惫,根本没有什么准备的时候也可使用。此时无论他拥有多么强大的实力,都等于是纸糊的灯笼。如果你能把握住时机,迅速出手,肯定会让对方手忙脚乱,这也是你战胜对手、取得成功的最佳时机。

李宗吾认为,这种方式并不是为人是否忠诚、待人是否诚实的问题,因为人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生存的,如果你不使用这样的厚黑方法,你将注定成为一个失败者。

被李宗吾称为“黑学祖师”的曹操,是被后人认为生性狡诈的典型人物,然而曹操的聪明在于他懂得把握说假话和说真话的尺寸和时机。对外,为了自己的利益,难免敷衍了事,语焉不详;而对内,和自己的谋士在一起时,曹操则是实话实说,绝无虚言。因为曹操很清楚,当时的形势是“上下相疑之秋”,人与人之间是缺乏信任的,但是如果对自己的谋士也不信任,则很有可能被他们看穿自己的伎俩,导致两败俱伤。曹操正是把握住了内外有别的原则,才能够得到当时众多才智之士的倾心归附。

总之,你想要在处世中取得胜利,就不仅要懂得麻痹敌人,而且还要知道内外有别。“黑”的关键在于把握一个度。

虚张声势,引导舆论

如果你想获得成功,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和方法,那么利用一种新的想法或理念来制造舆论可以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做法。打着为公的旗号行利己之事,吸引人才帮助自己建功立业,一旦成功则会荣耀无限,即使不幸失败,也能够青史留名。但是,为了给自己谋得良好的社会舆论,从而获得大众的支持,就需要提出一种口号或建议,借以大肆宣扬、大造声势。

李宗吾认为,对于一个君主而言,不懂得树立威信、大造声势是不行的。打算以厚黑之道识人用人的人,更要懂得制造声势。因为你有了声势,有了影响,才能在民众之中达成一种共识,才会有人愿意来协助你完成大业。

秦末暴政,百姓不堪疾苦。陈胜、吴广等一千奴隶被派去戍守边境,结果途中遭遇了大雨,道路泥泞,不能及时赶到目的地。陈胜和吴广商量,误期是死,造反不成功也是死,反正是死,不如举兵起义。然而,他们当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支持,如果贸然行动,无疑是死路一条。因此,陈胜、吴广二人耗费了不少心思,琢磨怎样才能让同行的人和他们同心协力、共同抗敌。

陈胜、吴广经过仔细琢磨,想出一个虚张声势的计策。他们让人在夜里埋伏在营地的周围,学着狐狸的声音大声叫喊:“大楚兴,陈胜王。”如此反复几次,弄得人心惶惶,陈胜由此颇为引人注目,就连押送他们的军官也开始密切关注他的行踪了。

接着,他们又将一小条书简塞进鱼肚,上面写着陈胜理应顺天意而为王的字样。然后由人自集市上把鱼买回来,剖开鱼腹准备烹杀,这样自然就发现了里面的书简。众人大惊,将其与以前夜半狐鸣之事一联系,惊呼陈胜为天人,陈胜的号召力在戍卒中陡增。后来,陈胜和吴广借故杀掉了两个看送他们的军官,并揭竿而起,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众人也跟着响应,由此揭开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大风暴。

制造声势之法,关键在于以势取人,也就是兵圣孙武所说的“求之于势,不择于人”。只要声势造得好,就会取得群众的拥护,增长自己的实力,同时削弱对手的力量。

“虚张声势、引导舆论”还有一种运用手法,就是本来自己力量不够,但是为了迷惑自己的对手或敌人,故意表现得实力强大,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扩充自己的实力和影响力。

在李宗吾看来,“虚张声势”主要用于自身力量不足,却又遇到紧急任务,必须进行的时候来自充门面。

隋朝时候,李世民的一次“救驾”行动无疑是“虚张声势”的典范。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此时杨广取得帝位刚刚一年,他打算去山西的雁门关巡查。这时,突厥王始毕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起了歹心,发动全国之兵3万多人,提前赶到了山西雁门关,将隋炀帝杨广的銮驾仪仗及少量护卫兵团团围困,企图将其一举歼灭。

突厥向来骁勇善战,隋朝的护卫节节败退,眼看隋炀帝即将死于非命。这时有大臣提议,请隋炀帝写一份求救的诏书,钉在木板上,使其顺着汾河流出去。

无巧不成书,隋炀帝的求救诏书被李世民发现了,他一眼看出这是自己建功立业、为今后夺取政权奠定基础的大好机会,便极力劝说屯卫将军云定兴领兵去救。然而云定兴却为难地说:“我的兵力还不及突厥兵力的五分之一,怎么可以冒险去救驾呢?弄不好,连我们自己都会全军覆没。”

李世民说:“兵不厌诈。力量不够,可以虚张声势,只要不正面对敌,我们就能胜券在握;如果不去救驾,将来就难逃死罪了。”

云定兴听他说得有道理,就请他详细说明具体办法。

李世民说:“把我们几千人的队伍分散到几十里的区域,再多张旗帜,多鸣战鼓,只在暗道荫蔽处大造声势,几千人也能造出十万大军的威势来,那么何愁突厥三万围兵不退呢?”

云定兴权衡利弊后,决定听从李世民的建议,于是就前去山西雁门关通过虚张声势的方式救驾。按照李世民的计策,云定兴的几千人部队分散到了各地,突厥人顿时大惊,不知道隋军的救驾部队究竟有多少。

突厥可汗始毕自忖三万大军远不是隋军十万救驾部队的对手,于是只好撤兵,杨广终于被救了出来。云定兴、李世民自然因为立下大功而得到了重赏。

兵法有云:实则虚之,虚则实之。虚张声势的用意,就在于利用诡道给对手设计一个谜局,再辅以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其不战自退,从而致使己方用最小的损失赢取最大的胜利。

借助神秘,故弄玄虚

人性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往往对自己没有经历过却又不断听别人说过的神秘力量深信不疑,他们相信世上存在许多人类未知或是已知但无法控制的力量。厚黑识人学认为,可以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大做文章。

在我国古代,君主被称为“天子”,即皇帝是上天派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是“天意所授,天命所归”。这自然是毫无道理的。但这种“人神结合”的性质,不仅可以使君主得到更多的拥戴,也可以使国家政权得到巩固。更重要的是,它迎合了当时人们对于未知自然力量既深信又畏惧的心理。

将人用神的概念进行异化,这就使得君主处在了某种介于人神之间的特殊位置。在中国古代的史传中,几乎每一个君主都有一段关于自己血统来源的神异记载。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交龙于上,已而有身”。前赵君主刘聪之母“梦日人怀”乃生刘聪。北齐后主高纬之母“梦于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南朝梁武帝萧衍,“母尝梦抱日,已而有娠”……

既然君主不是“凡胎”,出生之时就免不了会产生各种神奇的异兆,相传隋文帝杨坚出生时“紫气充庭”;宋太祖赵匡胤出生时,满屋子都是红光;五代后周太祖郭威呱呱坠地时,更是热闹非凡:“载诞之夕,赤光照室,有声如炉炭之裂,星火四进”。元朝末年,又有一番奇异景象:一个婴儿降生时“红光满室”,其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规奔救,至则无有”,这个降生的婴儿便是后来的明太祖朱元璋。

历史上,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和加强自己的权威,往往喜欢紧紧抓住天命这根救命稻草,千方百计地进行舆论宣传,制造一种太平盛世、“王道乐土”、天堂之国的假象,制造幸福、祥和、团结的气氛,敷衍民怨,混淆视听,从而达到稳定统治的目的。李宗吾认为,厚黑处世者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做法。

装神弄鬼、故弄玄虚可以成为搞阴谋政治的手段,当然也可以作为推翻某一封建王朝统治的方法。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斩白蛇起义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典型。

刘邦本来是沛县的一个亭长,有一次,上面派下任务,要他押送一批奴隶赶赴骊山,为秦始皇修造宫殿。结果没走到半路,奴隶们纷纷逃跑了。刘邦心想,这些被迫服役的百姓肯定都有逃走的打算,而自己由于势单力薄无法制止,这样下去,耽误了工程可是死罪难免。刘邦权衡再三认为,与其勉为其难,押着他们赶路,最后落得个杀头的结局,还不如现在当机立断、起义反秦。

到了晚上,刘邦就召集全体奴隶,请大家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邦突然举起酒杯说:“诸位,我知道你们谁都不愿意去服苦役,这是人之常情,我也不便勉强。秦王不仁,视百姓为刍狗,我现在决心起兵抗秦,愿意追随我的,请留下来,不愿意的,各自回家。”奴隶们一听,欢声大作,一部分如鸟兽四散而逃,另一部分围住刘邦,表示愿意跟随他一起做事。

于是,刘邦带着这些愿意追随他的人一同逃亡。数天后,一名探路的奴隶慌慌张张地赶回来报告:“沛公,不好了,前面有一条巨蛇盘踞在小路中,把路都堵住了,很难过得去,我们还是回头找其他出路吧!”

刘邦正在喝酒,听完之后醉醺醺地说:“壮士出行,还怕什么猛兽!”接着又猛喝了几口酒,便拔出佩剑,奋勇向前。大蛇遭到奇袭,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刘邦借着酒劲又劈又砍,终将大蛇劈为烂泥。

这时,刘邦卧倒在路旁,醉得不省人事。跟随在后头的人迟迟不见刘邦的动静,就上前去寻找。他们发现就在刘邦斩蛇的地方有位老妇人在抽泣,大家感到奇怪,便上前询问缘由。老妇说,她的儿子是白帝之子,有神仙说他将死于赤帝之子手上。今天化为蛇形,横在此路上,想不到果然被赤帝之子给杀了,所以才在这里痛哭。说话间,老妇人却突然不见了。大家感到非常惊讶,于是找到刘邦,并告诉他这件奇遇。从此之后,听说这件事的人,都认为刘邦是真命天子,纷纷加入起义军,跟随刘邦打天下。

这件事情听起来过于玄乎,自然是无稽之谈。然而,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君权神授”的思想已经深入到每个百姓的骨髓之中。刘邦借用这样的故事,使得更多人依附和归顺于己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这个故事才得以一传再传。

在李宗吾看来,这种斩白蛇起义的传说,显然是刘邦在打下天下之后,为突显他是真命天子而制造出来的“神话”。因为刘邦出身的确太低,为稳定汉王朝政权,负责的官员不得不煞费苦心地装神弄鬼,做一番“形象包装”,以证明刘邦的确是真命天子。

李宗吾认为,“流言”同样是社会舆论的一种。人们往往对所谓的真实消息心存疑问,而对小道消息却深信不疑,所以很多帝王将相都曾用“流言”来制造有利于自己的社会舆论,这种做法也是厚黑学中的一种手段。

大话欺人,引起注意对于厚黑处世者来说,“吹牛”同样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吹牛”的手法多种多样,目的各不相同,形式千奇百怪,效果也不尽相同。李宗吾认为,要想以厚黑之道处世,“吹牛”是必不可少的法门,即不仅要能“吹牛”,还要会“吹牛”,要达到“嘘枯吹生”的境界,这样的人才能够在厚黑之道中生存。

哭出一片江山的蜀汉君主刘备,在这个方面同样有着很深的功底。刘备自称是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因为家道中落,成了编草鞋的落魄贵族。这是一块很好的招牌,因此刘备起兵之后,每每见人第一件事、第一句话,就是表明自己的皇族身份。凭借着这样一个高贵身份,刘备不仅唬住了一帮忠于汉室的人才,更是被汉献帝称为“皇叔”,得到了“刘皇叔”的雅号。

然而,李宗吾认为,刘备这个身份很是可疑,而《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为了证明刘备的皇族身份,不惜把汉王室的家谱都转到了文章之中,大有欲盖弥彰之嫌。第一,整件事情除了刘备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为之作证,可以说是“死无对证”,刘备的大话也就没有人能够戳穿了;第二,汉献帝认他做皇叔的动机,本身就值得推敲。汉献帝身边有个“黑心”的曹操,自己已经是出入都受拘束,能够认这样一个叔叔,对汉献帝只有好处,没什么损失,他可以借助刘备的力量对曹操进行反控制。这对一直寄人篱下的汉献帝来说,是个翻身的好机会。因此,半推半就之下,刘备也就成了皇叔,到哪都是“汉左将军宜城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一通言语,让人肃然起敬。

“大话欺人”这一处世技巧,说到底,就是一种“自我推销术”。厚黑之士可以通过这种自我推销的方法,使自己在社会上得到更高的地位。李宗吾认为,以厚黑学处世的人,都希望别人能够承认、尊重、赏识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为了达到此目的,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在他人面前表现或推销自己。当然,大话欺人,除了靠吹牛往自己脸上贴金之外,还可以采取藏而不露的手段故意欺骗他人,以引起他人的注意,靠着这种反差,使他人更加尊重、赏识自己。

战国时期,齐国有个叫冯谖的人,是一个足智多谋的饱学之士,然而因为生活窘困,温饱都不能得到满足。于是,他向仁慈而好客、门下食客三千的孟尝君自荐,想要寄居在孟尝君门下讨一口饭吃。

孟尝君问他:“客人有什么爱好?”

冯谖为了考察孟尝君的为人与肚量,就对孟尝君说:“我没什么爱好。”

“客人有什么才能?”

“我没什么才能。”

孟尝君不以为意,但同意接收他,让他做了一个下等门客。左右的人以为孟尝君很轻视冯谖,就把粗劣的饭菜送给他吃。

过了几天,冯谖靠在柱子上,敲着自己的宝剑,唱道:“宝剑啊宝剑,咱们回去吧!吃饭没鱼。”

左右的人把这事告诉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和中等门客同等对待。”

过了几天,冯谖又敲着他的剑唱道:“宝剑啊宝剑,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马。”左右的人都耻笑他贪得无厌,但还是把这事告诉了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备车,和门下有车的客人一样对待。”

又过了几天,冯谖再次敲着宝剑唱道:“长长的宝剑,咱们回去吧!家中老母无人奉养。”于是孟尝君派人供给冯谖的母亲衣食费用,不让她缺少什么。

从此之后,冯谖对孟尝君十分感激,而孟尝君也对冯谖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孟尝君贴出一张告示,问门下客人:“谁熟悉算账,能为我到薛地收债呢?”

冯谖毫不犹豫地说:“我能。”

当左右告诉孟尝君,冯谖就是那个弹着宝剑唱歌的人时,孟尝君这才认识到冯谖不是一般的门客,于是就将事情全权托付给了他,并让他看相国府缺什么就买些什么回来。

冯谖到了薛地,把所有的契约都烧掉了,并对薛地的人民说:“孟尝君知道大家的生活都很辛苦,决定对这些债务不再追究。”于是薛地的人民都对孟尝君万分感激。

冯谖回来后,孟尝君问他债收齐了没有,买了些什么回来。冯谖回答说,他见相国什么也不缺,就缺一个“义”字,因此以相国的名义将契债全烧了,把“义”买了回来。孟尝君听了虽然不大高兴,但也无可奈何。

过了一年,新王即位,对孟尝君的势力和能力十分忌惮,于是就以“寡人不敢把先王的大臣当臣子”为由,把孟尝君放回到自己的封地薛地去。孟尝君在离薛百里时,百姓已扶老携幼,在路上迎候孟尝君了。孟尝君回头对仍然追随他并为他赶车的冯谖说:“先生为我所买的仁义,竟在今日看到了。”

冯谖对他说:“狡猾的兔子有三个洞穴,如今您只有一个洞穴,还不能安枕无忧。请允许我再为您凿两个洞穴。”于是,冯谖便带着黄金到魏国去游说。冯谖在魏王面前为孟尝君说了很多好话,魏王马上派使臣携带许多财物和车马去齐国,聘请孟尝君来魏国当相国。

冯谖又赶在使臣之前回到薛地,告诫孟尝君不要接受聘请。魏国使臣如此往返三次,孟尝君都拒绝接受聘请。齐王得知这个消息后,担心盂尝君到魏国任职,于是赶紧请回了孟尝君,并向他谢罪。

之后,冯谖又建议孟尝君向齐王请求赐给先王祭器,在薛地建造宗庙供奉。这样一来,齐王就会派兵来保护,使薛地不受到侵袭。等到宗庙建成,冯谖对孟尝君说:“三窟已成,现在您可以高枕无忧了。”

从此,孟尝君把冯谖作为心腹看待。

所以,在厚黑之士看来,要想求人成功,从众多求人者中脱颖而出,必须要让别人注意自己,要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别人,这种言行既可以是制造出来的借以影响他人的假舆论,也可以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故意隐藏自己才能的假话。

狼披羊皮,里黑表义

厚黑处世中经常有这样的人:他们心狠,却经常表现出仁爱之心;心胸狭隘,却经常表现出为人大度。李宗吾认为,厚黑处世中极为重要的就是手腕,自古成就大事的人,无不是深谙此道的人。

历代明君和开国皇帝最擅长的,就是让下属对他们感恩戴德、赴汤蹈火、死而无憾,他们的天下也就是这样得来的。

三国时,诸葛亮被刘备三顾茅庐的礼贤下士所感动,因此追随刘备,为其效命。后来,刘备在兴兵伐吴的斗争中失败,并在弥留之际,将自己的儿子刘禅托孤给了诸葛亮,并留下了“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的话。诸葛亮为此感激涕零,此后一心为蜀国大业殚精竭虑,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因此赞扬刘备是千占明君,认为他能够在临死之前说出“如果小子不才,请你代替他”的话是相当不易的。然而李宗吾先生却认为,刘备的“黑”恰恰表现在托孤这件事上。

自古以来,没有哪个皇帝愿意把自己辛苦打下的江山送给别人,即使是自己最为亲信的大臣。刘备表面上对诸葛亮表示出了极高的信任,提出如果刘禅没有才能,你可以替代他的话,但实际上,却把诸葛亮逼上了一条尽忠为国的道路。可以说,刘备所表现出来的大度中,充满了“黑”的圆滑。

在李宗吾看来,通过“作秀”来获得“仁义”的名声,进而感化对手为己所用,对于正在创建事业或者事业正处于上升阶段的领导者而言尤为重要。

李世是唐朝的开国功臣,同样是李世民晚年嘱以托孤重任的人。对这样的重臣,李世民自然十分重视,并且在感情上对其极力拉拢。

有一次,李世得了急病,医生在处方上开有“胡须灰”的药,李世民看了以后,便毫不犹豫地剪下自己的胡须送给李世。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可以轻易损伤的。至于皇帝,连身上的一根汗毛也珍贵无比。因此,李世感动得热泪长流,叩头直至流血,以表达他感激不尽的心情。李世民却说:“这都是为了国家,而不是为了你个人,你谢什么呢?”

对待有功之臣,唐太宗极力笼络;对待罪臣,在不徇私情的同时,他也动之以义,叫下属死而无怨。

侯君集也是唐朝开国功臣之一,但后来他居功自傲,贪污国家金银,在平定高昌国时,私自将一些无罪之人收为家奴,其后又私自取走高昌国的大量宝物,据为己有。班师回到朝廷后,他被人揭发,被关进了大牢。后来虽然被释放,却因此萌发了谋反的念头,与太子李承乾厮混在一起,秘密谋动反叛之事。后来,阴谋败露,唐太宗亲自将他传来,对他说:“你是有功之臣,我不想让你去受狱中官吏的侮辱,因此亲自来审讯你。”侯君集感动不已,一一认罪。

之后,唐太宗向大臣们征求意见说:“君集立过大功,留他一条活命,你们看行吗?”大臣们都不赞成,认为国法如山,不可无视同法。唐太宗只好长叹一声,对侯君集说:“既然如此,只好与足下永别了!”说完泪如雨下。

侯君集此时后悔莫及。临刑的时候,他对监刑将军说:“没想到我侯君集会落到这个地步,可我早年便追随陛下,在平定异族时也立有大功,请求陛下能留下我一个儿子,以保全我侯氏的血脉。”

按照封建社会的法律,谋反是要株连九族的。唐太宗听说了侯君集的请求后,最终赦免了他的夫人及儿子的死罪,只是将他们流放到岭南。

李宗吾认为,李世民开创大唐盛世功不可没,但是这也与他善于驾驭下属的厚黑之术有很大的关系。要驾驭下属就得笼络其心,要笼络其心就得有“贤”的招牌,以便使自己尽量符合人们观念中的圣贤标准。为了迎合大众的要求以得到大众的支持,就需要有仁义的面孔,摆出一副仁德的做派,其他的千古明君形象也是这样树立起来的。

本文标题: 中国封建历史上,是做自己人的奴隶过的好 还是做异族的奴隶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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