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3 名盗墓者盗掘明代古墓葬被判刑,该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发布时间: 2021-11-20 18:01:1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5

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告破,为何盗墓贼总比专家先发现古墓?个人觉得您提出这样的问题,显然对考古没有深入认识,属于典型的臆想。为何盗...

重庆 3 名盗墓者盗掘明代古墓葬被判刑,该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告破,为何盗墓贼总比专家先发现古墓?

个人觉得您提出这样的问题,显然对考古没有深入认识,属于典型的臆想。“为何盗墓贼总比专家先发现古墓”,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并不符合现实。而且恰恰相反,现实中有不少盗墓者是根据考古队的活动和相关资料来盗掘古墓的。

觉得盗墓厉害,无外乎是受一些畅销小说和影视剧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人问盗墓的是不是很厉害,怎么就能找到那么多年前的古墓。而这些好奇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都看过《盗墓笔记》和《鬼吹灯》之类的小说,不仅觉得盗墓者精通风水数术,而且认定他们使用了什么先进的探测仪,能够准确的发现深埋地下的文物。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盗墓是一种卑劣的行为,由于本身违法,因此进行的十分隐秘。正是因为其做法隐秘,被发现时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所以能人赃并获的情况比较少,大家仅知道有盗墓贼,却不知道盗墓贼长什么样。

见得少,就容易萌生想象。再加上一些小说和影视剧的影响,盗墓贼自然就在广大民众间“神化”了。但是,真实的盗墓,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神奇。其实,不少盗墓者也是暗中打探考古队动向,或者根据一些文献资料来选择盗掘对象。

另外,在不少人眼里,解释就是掩饰,面对一些专业人士的科普和介绍,反而会更愿意去相信那些虚假的内容。所以说,盗墓的总比考古的专家先发现古墓,本身就是一种悖论,是与现实相违背的。

综合上述,相信你已经明白,大家觉得盗墓贼很厉害,其实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小说里面的描述所影响,而不是现实。还有就是很多古墓被盗不止多少年之前的事了,而我国考古队成立才短短几十年,所以就会造就成一部分人认为盗墓贼很了得。

首先,民间的盗墓贼相比考古专家更加不受限制,他们不需要考虑经费、规矩等等,他们的动力比考古学家更大,因为他们没钱,就靠着盗墓开养家糊口,他们可以四处考察,靠着简单的工具和少数几个人就到处挖,专家不行,专家更有职业道德,他们讲规矩,不可能拿着铁锹到处挖。其次,盗墓比专家的信息来源更广泛,或者说他们更愿意相信一些小道消息,一个例子就是张献忠江口沉银的传说。2021年考古队才对江口沉银遗址进行了首轮发掘,而在这之前,这里早就经过有组织的水下盗掘了,比如5.1彭山特大盗掘文物案。
因为这些盗墓贼总是会利用很多的时间来探测这些墓穴,而且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积极性比较高。
因为盗墓贼根本不会想着去保护文物,主要以自身利益为主,所以他们会第一时间去发现古墓。
因为盗墓者总是在研究一些古墓,而且他们的工作就是这样,所以肯定会比专家更早发现古墓。

古代对盗墓的怎样判刑?

最近对考古很感兴趣,我听说古代对盗墓的人处罚很重,具体是怎样的?有多重?

劫墓,在古代绝对是一个恐怖的字眼,人们对掘墓者的不耻程度,甚至比盗墓者还来得咬牙切齿,因为这种人是不尊重自己的祖先的十恶不赦之徒,所以要“斩立决”。

盗墓现象以及刑法

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出于敌意而破坏墓葬的情形。山东泗水尹家城龙山文化墓地就发现了典型的实例,《吕氏春秋》说,一时陵墓随葬丰厚,“具珠玉玩好财物宝器甚多”,于是“无不扌日之墓也”,“大墓无不扌日也”。扌日,就是发掘。

1976年冬季,考古工作者参照《史记》关于秦国历代国君葬地的记载,在陕西凤翔灵山(陵山)一带寻找秦公陵园,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后来根据一位农民偶然提供的情况,来到凤翔南指挥村南侧一片历年生长情况不好的麦田勘察。这是因为古墓葬一般夯土坚实,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缘故。通过钻探,果然在这里发现了一座规模空前的秦墓,定名为秦公1号大墓。这座迄今所发现的先秦时期规模最大的墓葬,从墓葬形制、随葬品规格数量以及殉葬人数等现象看,是“厚葬”的典型。可能正因为如此,曾历经多次严重盗掘。发掘工作开始时,一揭开墓上耕土层,即发现盗洞247个。发掘到椁室时,仍然有十多个盗洞。盗洞的年代,自汉代一直延续至唐、宋时代。秦公1号大墓,是迄今所知发现盗洞最多的墓葬。

《史记》中曾经记述,中山地方民间风行“掘冢”习俗。游侠“铸钱掘冢”的事迹,也受到司马迁的注意。唐人颜胄曾经以这样的诗句写述民间盗墓的盛行:“行值古墓林,白骨下纵横。田竖鞭骷髅,村童扫精灵。”“石人徒瞑目,表柱烧无声。试读碑上文,乃是昔时英。”韩愈对于东汉陵墓多被破坏的事实,也有“丘坟发掘当官路,何处南阳有近亲”的感叹。

掘冢,也曾经是不法贵族官僚的一种游戏。如西汉广川王刘去,就有公开盗掘坟墓的嗜好。《西京杂记》说刘去发掘古墓“不可胜数”,“国内冢藏,一皆发掘”,其奇异者就多至上百。

王莽覆亡之际农民军对西汉陵墓的破坏,是见于史书记录年代较早的大规模的盗墓运动。《后汉书》也说:“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由于当时尸殓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发掘所见往往容貌如生,盗掘者有污辱女尸的行为。

古代战争中,取胜的一方往往放纵抢掠。盗墓,竟然也是如胜军洗城一类剽夺形式之一。《旧唐书》记载,唐宪宗在发动对强藩巨镇的军事斗争时,敕令诸军“不得妄行伤杀,及焚烧庐舍,掠夺民财,开发坟墓”。可见军队在新控制的地区难免有烧杀劫掠行为,“开发坟墓”,是其中影响比较严重的形式。

盗墓动机的心理分析

盗墓最主要的动机,是劫取墓主的随葬财物。司马迁在《史记》中论述社会行为往往为利益驱动时曾经说到,“劫人作奸,掘冢铸币”等敢于冒死而“不避法禁”者,其实都是出于财富的追求。他在列举所谓工商货殖之家走上成功道路的诸种致富方式时,又指出“掘冢,奸事也,而田叔以起”一例,说田叔这样的巨富竟然是因盗墓而发家的。

对随葬品的特殊追求,也是值得注意的。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到宋徽宗喜好夏商周青铜礼器,于是地方官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的故事。宋人笔记《铁围山丛谈》说,帝王“好古”,“世既知其所以贵爱,故有得一器,其直为钱数十万,后动至百万不翅者。于是天下冢墓,破伐殆尽矣。”

盗墓有时又有令人惊异的动机。《异苑》记载,汉代人京房的坟墓在东晋时被盗掘,遗体依然完好,“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之。”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元代有“木乃伊”可治愈“损折肢体”的传说,与“僵尸人肉堪为药”的迷信接近。而李时珍《本草纲目》引用此说,也值得注意。近世吴有如《点石斋画报》有题为“群贼盗骨”的故事,其中写道:“有匪徒将棺木撬开七八具,盗窃枯骨,有谓以之为闷香,有谓以之合药饵。事虽出于拟议,然非专盗衣饰可比矣。”这种取枯骨“以之为闷香”或“以之合药饵”的盗墓动机,实在令人惊异。

大家都熟悉的伍子胥“鞭尸”故事,则是发掘墓葬行为极端的复仇形式。历史上发冢斩尸(如拓跋王圭发慕容普麟冢)、剖棺焚骨(如王颁掘陈霸先陵)一类事例还有很多。不过,这种情形往往与盗取墓中随葬财物的情形相互纠结,不易明确分辨。例如策划组织武装盗掘清东陵的军阀孙殿英,竟然自我辩解道,“满清杀了我孙家祖宗三代,不得不报仇革命”,盗发东陵被标榜为“革满清的命”,“革死人的命”。然而其真实动机,其实与一般的盗墓贼并没有什么区别。

发掘冢墓在战争中又被作为心理征服的一种手段。明军发掘李自成家族墓地,清军发掘郑成功家族墓地,都是典型的史例。

与西汉广川王刘去同样有盗墓之嗜癖的官僚贵族,据《陈书》记载,陈叔陵“好游冢墓间,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令左右发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骨肘胫,持为玩弄,藏之库中”。他“历发丘墓”,“石斤棺露骸”的行为,与他“幼而很戾,长肆贪虐”的心理特质有关。所谓自幼性情凶狠怪戾,似乎有某种神经系统功能上的障碍,或许可以理解为反社会人格迹象在童年早期的明显表现。所谓“好开发冢墓”,似乎也可以看作病态人格的一种反映。心理学者对于盗窃癖这种“冲动障碍”的分析,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增益对盗墓嗜癖的理解。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G·迈耶、保罗·萨门在《变态心理学》一书中指出,盗窃癖中,“许多人都为了获得刺激”,“许多人都是盗窃狂,因为他们并不真正需要或使用被偷来的物品。他们寂寞的行为就是对一种‘无法抵抗的冲动’的反应,因为这样接着就可以获得一种放松感。”

曹操疑冢七十二

盗墓行为的猖獗,使得反盗墓技术也逐渐完善。

最普通的反盗墓方式,是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据说先古陵墓不封不树,不在地面设置突出的标识,其主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防止盗掘。《太平御览》卷五五七引《交广记》说到吕岱发掘南越王赵佗陵墓未能成功的故事,指出赵佗“鉴于牧竖所残也”,“乃令后不知其处。”

汉末三国时期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中,曾经出现了所谓“疑冢”“虚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据说曾经“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略取金宝”,“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的曹操所设置的“疑冢”最为著名。民间传说曹操有“疑冢”多至72处。南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说:“漳河上有七十二冢,相传云曹操冢也。”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也写道:“曹操疑冢七十二,在漳河上。宋俞应符有诗题之曰:‘生前欺天绝汉统,死后欺人设疑冢。人生用智死即休,何有余机到丘垄?人言疑冢我不疑,我有一法君未知。直须尽发疑冢七十二,必有一冢藏君尸。’”清人褚人获《坚瓠集》续集有“漳河曹操墓”条,说有捕鱼者,见河中有大石板,傍有一隙,入行数十步得一石门,“初启门,见其中尽美女,或坐或卧或倚,分列两行。有顷,俱化为灰,委地上。有石床,床上卧一人,冠服俨如王者。中立一碑。渔人中有识字者,就之,则曹操也。”

以“疑冢”防避盗掘的做法,后世仍有沿用,如石勒、石虎、慕容德、高欢等都曾采用这种史称“虚墓”、“伪墓”的形式。辽宁北票北燕冯素弗墓中人骨无存,骨骸朽毁和被盗墓者毁坏的可能都被排除,因而有学者推断,这是“经过科学清理的第一个‘潜埋虚葬’的实例”。(曹永年:《说“潜埋虚葬”》,《文史》31辑)

传统的反盗墓手段,又包括石椁铁壁以求坚固,储水积沙以防盗凿,以及以机弩飞箭、伏火毒烟来杀伤盗墓者的方式。

盗墓行为的道德批判和法律惩罚

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坟墓,曾经是能够维护祖先精神权威,体现宗族凝聚力的象征。保护冢墓,久已成为一种道德行为的准则。唐人杜荀鹤诗所谓“耕地诫侵连冢土”,表明这种道德规范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也形成了约束。

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应当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中写道,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淮南子》说到刑法有“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的内容。《魏书》记载,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毁废”,诏曰:“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这也是“穿毁”冢墓已经被法令严厉禁止的证明。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例如:“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通过刑法的内容,可知王族贵戚的坟墓,受到特殊的保护。而看守者在盗墓现象发生后也要受到严厉处罚,也是值得注意的。从《明史》的记载看,当时法律有严治“盗墓之罪”的原则。而《大清律例》有关于“发冢”的内容,对36种情形分别处罪。其条例计22条,内容备极详密。

据《新唐书》记载,卢龙节度使张弘靖因安禄山、史思明于此初起反叛,而当地民众中仍然心存安、史崇拜,于是“惩始乱,欲变其俗,乃发墓毁棺”,然而适得其反,以致“众滋不悦”,使民意更为倾向安、史而背离朝廷。这正是因为“发墓毁棺”的做法过于极端,与民众传统情感习惯不相合的缘故。《旧唐书》也记载,张弘靖“发(安)禄山墓,毁其棺柩,人尤失望”。民众的“不悦”,民众的“失望”,都表现了一种对于“发墓毁棺”的作法有所反感的共同的心理倾向。

《南史》记载,传说张骞墓有人欲盗发时,就听到作战时的鼓角声,盗墓者不得不惊退。宋人程大昌《考古编》说:“史载温韬概发唐陵,独乾陵不可近,近之辄有风雨。”史书又频繁可见盗墓时遇大蛇围绕、崩雷晦雨等异象的记载。如果有人不畏惧这种保护墓葬的灵异警示,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惩罚。《异苑》写道,士燮墓常蒙雾气,屡经离乱,没有人敢盗掘。晋时地方官温放之前往发掘,在回程中即坠马而死。袁枚《子不语》有“掘冢奇报”条,说“以发冢起家”的朱某发富人坟,石椁坚不可开,于是纠同僧人诵咒开椁,“诵咒百余,石椁豁然开,中伸一青臂出,长丈许,攫僧入椁,裂而食之,血肉狼藉,骨坠地,王争王争有声。”朱某后来也“以讼事破家,自缢于狱”。类似表现盗墓恶报的故事还有许多。这一现象,也是民间否定盗墓的社会舆论倾向的一种反映。

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残酷啊!
偷坟掘墓,斩立决

3岁萌娃从14楼坠亡,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了减少孩子的坠楼伤亡,我们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好好照看孩子,要在家里面装防盗窗!首先,对于孩子坠亡这件事情,我们觉得非常的可怕。因为孩子是一个家庭美好的未来,但是却因为意外坠楼而亡!这个事情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对于他们的父母来说,也是非常晴天霹雳的消息!

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悲剧发生,我们也一定要做出一定的措施。在家长在照看孩子的时候,绝对不可以让孩子独自在一个房间里面。否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孩子在一个房间里面会做些什么。而哪些东西,又会对孩子造成致命的伤害!所以我们一定不可以,让孩子单独的呆在一个地方,那样是非常危险的!

除非说孩子有了自主能力,否则的话,我们绝对不可以让孩子长时间呆在一个封闭的地方!而且在我们家里面,我们照看孩子的时候,绝对不可以让孩子接近阳台和窗户。因为这些都是容易造成孩子意外的地方,对于这些地方,我们一定要有所防范!我们绝对不可以让孩子到阳台上去,要把阳台上的门关上。不让孩子进去!

在窗户上面,我们也一定要安装一个非常安全的防盗窗。因为这个样子也可以防止孩子不小心,坠落下去!这些都是对孩子的保护,其实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们一定要细心。因为只有细心,才可以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而且父母的细心,也会保证孩子的安全!现在很多儿童因为没有人看护,从楼房上坠亡。这些事件频出不穷,也就体现出了这些楼房的不安全性。所以在楼房上面我们一定要安装好防盗窗,而且也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因为正是由于一些家长的疏忽,导致了这些悲剧的发生。

家长要注意看管孩子,窗户旁边不要放着椅子之类可以爬上去的东西,还要装好纱网、防盗窗等。
家里装防盗窗和避免孩子独处等。装防盗窗,可以避免孩子到窗边玩耍的危险;不让孩子独处,可以及时制止危险的发生。
装防盗窗是减少娃儿坠楼最好的防护措施,就算有专人照顾孩子,也有一个不注意的时候,三到五八岁的宝宝又处在最好动的时候,所以有宝宝的高楼层最好装上防盗窗。
为了减少这类事件发生,首先我们得明确小孩子是不懂或者说不明白在窗边很危险很容易坠楼的,即使家长给予再多教育与管教也可能都无济于事,最好的办事只能是给窗户加装防护装置才能避免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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