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宗室中就没有堪用的人物吗

发布时间: 2021-05-11 21:00:5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8

犯法了就要处置,明朝藩王有权处置地方官员吗?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

晚明宗室中就没有堪用的人物吗

犯法了就要处置,明朝藩王有权处置地方官员吗?

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亲之谊”,屏藩社稷。一旦国家有什么灾难,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民间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因此藩王处置地方官员,可以越权。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没有权处置地方官员。
公元1368年1月23日(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明太祖在应天称帝,建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今江苏南京)为南京,大梁(今河南开封)为北京 。同年闰七月,大将徐达攻克大都,元朝残余势力北遁。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朱元璋在与其谋士们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时,一致认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于是以前朝为鉴,决定建藩,于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分封诸皇子为亲王,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这一制度被明朝历代皇帝奉为万世不变的祖训,一直延续至明末。
明朝皇族为朱姓皇室,本贯源自沛郡朱氏,后明太祖朱元璋之父迁凤阳,故又称凤阳朱氏。由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于东宫和亲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字为一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系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系不拘。明朝规制,皇子封亲王,授以金宝、金册,亲王子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印、银册。皇姑为大长公主,皇姊妹为长公主,皇女为公主,亲王女为郡主。
明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五儿子(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殇,未封王), 与侄孙朱守谦,在内的二十六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形成“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理论上是无权的,但是是可以的,向朝廷打个小报告,这位就没命了,因为藩王毕竟是藩王,但在实际操作中就不太靠谱了。第一,藩王在当时十分不受皇帝待见(个别除外),而且自从朱老四革命成功后藩王成了朝廷重点监视对象,基本上是无职无权。第二,明代的官员,硬骨头不少,你要敢动我,我告你。当然,像县令之类的小官,罢免几个也是靠谱的(海瑞之类的不算)。
朱元璋建国以后,鉴于宋元不建藩屏、王室孤立的教训,便参照汉晋南朝之制,大封子弟,分藩就国,企图永保其朱明帝国的统治。按明代的分封制,皇子封为亲王,授以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其封地建王府、设官吏,其宫室、冠服、车旗的规格仅下于皇帝一等,公侯大臣都要俯首拜调,地位极为尊贵。诸王在封地,没有治民之责,但有统兵之权。备王府都设有护卫,其兵士少者3千,多者近2万人;而且当地驻军调动,还必须有亲王令旨。于是,分封到各地的藩王成了代表皇帝监控地方军权的人物,而每一个王国则成了一个军事中心。
明朝藩王无权处置地方官

明朝的时候,明皇有割地赔款吗?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是明朝才有的吗?清朝都签署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没有。“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这就是明朝的正是写照。

明朝无论是遇到多大压力,既没有屈膝投降,也没有割地赔款。在明末那种内忧外患中,明朝依然兵分两路对付满清和造反的李自成,对关外的土地依然没有放弃“全辽可复”的计划。

从英宗到崇祯的几次北京保卫战中,明廷更是坚定,兵临城下宁死不迁都,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

扩展资料

明朝军事

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宣宗以后渐无法维持,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在嘉靖年间,应付倭寇之乱时,将领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用招募民兵加以训练的方式,来取代不堪的卫所兵。

正因为明朝正规军卫所军的不堪用,故这些民兵,成为在明朝后期逐渐担负起维持明朝有效统治的作战部队,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戚继光的召募以浙江人为主的戚家军、李成梁李如松父子麾下的辽东铁骑及袁崇焕所召募以辽东人为主的关宁铁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朝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是明朝独有的现象,其他的朝代国度基本都是位于疆域中心的,至于清朝的条约那就多了,那就多了,给你列一下
康熙年间的《尼布楚条约》第一个,这也算是奇葩的条约,明明打赢了康熙大蒂还把东北的土地割了一片给沙皇俄国,算是开了先例了。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至于这口号么,不是哪个人提出来的,只不过是明朝灭亡之后现代人对于明朝这种现象的总结罢了
明代朝代开创时,将国家的首都确定为南京,后来迁都至北京。而北京就在当时的劲敌蒙古附近,迁都的实质目的就是“天子守国门”。在该点上同其他朝代是不同的。明英宗到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在国难临头的时候未曾丢弃皇都仓皇逃跑,说明了明朝“君王死社稷”。
永乐大帝朱棣第二次御驾亲征万里扫荡漠后班师回朝于北京时如是说:“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南岛西洋诸夷,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只是后世对于明朝皇帝的评价。

清朝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当年老朱家凭着汉家子的身份从外族手里夺的江山,恢复汉人山河,得国之正历代少有,这也是明朝廷的合法性的基础。这要一割地,就否定了先祖的荣光,否定了自身的合法性,再加上老朱家历代子孙好面子之极的性子,哪个敢割祖宗打下的江山给外族?
哪个皇帝真敢割了,不用皇族内部反对,就是下面那帮子比茅坑石还臭还硬的文臣们就敢把皇帝从龙座拉下来,后面土木堡之变皇帝都被鞑子俘虏了,还有鞑子重兵围困京城,要灭明,城内那帮子文臣硬是没投降,推了个新皇帝上台继续跟鞑子死磕……明末崇祯就是自杀也不愿离开京城,虽然败了,但也没违背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原则。所以说明朝皇帝虽然大多都不咋的,但是骨气还是有的。
至于清朝,这个异族政权以少数人口统治多数人口的特点,已经决定了其对汉族拥有最强烈的压迫性和剥削性,和对自己所统治的国家主权没有丝毫的责任感。
至于清朝跟外国签的不平等条约的数目,著名的有《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不注明的……基本上,后世的我们要认真计算的话,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分之二的日子都是各项不平等条约签署纪念日。
“宁与友邦不予家奴”“量中华之国力,结与国之欢心 ”这可不会是一个正常政权的首脑所能说出来的话。
终明一朝,不割地、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俘,也没有割地求和,崇祯皇帝在送走太子、后妃自尽、斩杀公主后,上吊殉国,实践了明朝皇帝“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诺言。清朝则不然,英法联军几千人进攻,咸丰皇帝逃往热河“避暑”,圆明园被烧毁,圆明园内住的后妃被.....;慈禧太后英勇的与“天下万国”宣战,遭到八国联军干涉的时候,扮装农妇狼狈逃往西安。清朝宁与友邦,不予家奴,大片的领土被割让,中国千年积蓄和几百年外贸流入的海量白银被掠夺。

明朝怎么节制藩王权力的

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亲之谊”,屏藩社稷。一旦国家有什么灾难,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民间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何况帝王之家,难不成要帝王的儿子两三代以后就成平民百姓甚至穷人么?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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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王爷的待遇

像王府多大,多少侍卫侍女,多少妻妾,俸禄多少,等等,有些我也说不出来,谢谢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随王爷自己了他们一般是藩王只要不是大规模违制
一般没人在意那些
也没设么标准
只要没有谋反的实力,朝廷给钱允许,藩王喜酒好色。爽的一逼
本文标题: 晚明宗室中就没有堪用的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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