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毛姆读书随笔》毛姆

发布时间: 2021-06-22 17:26:2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故事 点击: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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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毛姆读书随笔》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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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摘录

- 书籍点评


书籍摘录

乔治·艾略特所写的人物没有被限制在某个阶层里,而是来自五花八门的阶层,在他们当中,有拥有地产的贵族,居住在米德尔马契周边的庄园里面;还有一些专业人士、商人和小商贩,居住在米德尔马契。要想构建一个这样的故事结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你在读别的小说的时候,只有两三个人物的命运值得你去关注,就某种程度而言,他们生活的环境是真空的,并不会随着周围环境的变迁而受到太多影响。但是,当你读《米德尔马契》的时候,那个世界上各种各样人物的命运都是值得关注的。

乔治·艾略特创作《米德尔马契》的技巧非常高超,他将不同人物身上发生的各种故事自然而然地串联在一起。如果作家没有老练的技艺却仍然尝试如此复杂的创作,很可能只会创作出某一类令读者喜欢的人物,其他类型的形象则让读者无法接受。乔治·艾略特的本领是让读者喜欢她创作出的所有人物,而且当她把焦点由一群人转移到另一群人身上时,给我们的感觉是在现实生活里,我们通过某一些人认识了另外一些人,这太自然了。她的小说因此而显得非常真实,虽然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乔治四世执政时期,但是仍然给了我们生活就该这样的感觉。乔治·艾略特在《米德尔马契》里细腻地描绘了许多十分自然的人物,这是一些拥有自己特质的人物,任何一个都保持独立。

乔治·艾略特将各式人物都刻画得非常准确,她冷淡地对待这些人物,但冷淡中又满含同情,所以她的英雄比我们强不了太多,她的坏蛋也并不是特别卑劣的。由于她思考的方式是站在人物的思维模式上,所以我们不是作为旁观者来看这些人物,而更像是人物在审视着自己,所以就连卡萨波先生,在令人们憎恨之外,也会得到大家的同情。乔治·艾略特所创作的人物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对政治和时事同样关心,他们的生活也是平平淡淡的,他们和我们一样有情感,一样会思考,简单地说,他们同我们一样是真真正正的人,而不是只受情感的控制。我最后给乔治·艾略特的评价是:一流小说家应该拥有的全部素质,除了热情外她都有。只是她也有所欠缺,那就是尽管她文笔理智并富有怜悯,但终究少了一些浪漫。

文选体现了编者的选择和品味。编者在编选的过程中,对待过去的作品会满怀信心,对待同时代的作品却会犹豫不决,因为时间会把这些作品摧残得不成样子,谁能保证现在震撼我们内心的作品一定也可以使后人感动呢?

阅读理当成为一种享受,这是我首先要强调的。当然,也有许多书是我们必须要读的,因为某些时候,读书只是为了考试过关,或者得到想要的资料。我们阅读这类书的目的是接受教育,读了全书没有枯燥的感觉,就已经达到了我们的要求。我们读这些书,不是为了从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是迫不得已。我要谈及的“阅读”要把这些书排斥在外。我下面谈到的书,给不了你学位和谋生技巧,也给不了你船舶驾驶技术和故障机车的维修方法。但是,如果你能够享受这些书,就能把你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有些好书不容错过,否则就是一种损失。一些业余时间比较充足的成年人可以读一读这样的书。正是这样的人构成了我所说的“你”。书虫不包含在“你”之中,因为他们容易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探寻无人问津的孤僻小路,从找寻那些早被束之高阁的好书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我在这里要说的书,是那些真正的好书,是那些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被认为是经典的好书。这些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读的,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些书。有一些特别优秀的书不仅受到许多权威评论家的推崇,还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普通人读这些书会感觉枯燥,但学生们却会把它奉为必读经典。人们读书的品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以前被人热捧的经典书籍,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实在读不下去,只有那些意志坚定的人,才能坚持读下去。

读到这类书,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每个人的鉴赏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即便一本书评论家们都给予它很高的评价,你读起来却兴味索然,也不过是徒劳罢了。评论家就永远不犯错误了吗?回望文学批评史,权威评论家们出现了很多特别明显的谬论。一本书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恐怕只有我们自己最清楚。同样的道理,我推荐给你的书是好是坏,也只有你自己能够判定。

如果不喜欢那些书,就把它们丢进垃圾桶里吧!既然它们不能给你带来阅读上的愉悦,读起来还有什么用呢?没有谁强制我们必须要读诗歌、小说以及其他纯文学的书

我建议你阅读时遵照自己的兴趣,并且可以考虑一次同时读几本。我们每天的情绪都在变动,而且一整天都读同一本书也非常枯燥,所以我个人更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我选择出这个最适合我的读书方式之前,就充分考虑了这些问题。早晨工作前这段时间脑子最清醒,我就读一些科学著作或者哲学类书籍,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研究某个顽强人物很费脑力,刚做完工作的我就不愿意再去做这些了,于是就读一些历史、散文、评论或者传记之类的文章。我会把小说的阅读安排在晚上。除了这些,我还习惯于把一卷诗集放在手边,以便于想读诗歌的时候可以立即拿出来欣赏一番。我习惯于把这样一本书放在床边:任选一段开始读以及任选一段停下来,都不影响心情。我觉得这种书非常难能可贵。

我首先要推荐笛福所写的《摩尔·弗兰德斯》。英文作家里面,他描写得最逼真。读这本书的感觉就像在读一份报告,而没有读小说的感觉。你会有这样的错觉:书中的人物所说的话,都出自他们自己之口。他们的所有行为都合乎情理,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会质疑他们是否真会那样做。《摩尔·弗兰德斯》不是通篇都在讲道德,这本书有点杂乱,有点粗俗,也有点残酷,英国人骨子里那种坚韧的特质,《摩尔·弗兰德斯》也拥有。笛福缺乏想象力,同时也缺少幽默感,所幸的是他的人生经历非常丰富。他总能敏锐地察觉到一些突发事件,并且细节描写很出色,他可是一名优秀的记者。读者像是被人推着走,可以走到小马路上并随时开溜,而不会出现一股无力反抗的力量令读者欲罢不能,因为在他的故事中找不到高潮部分,也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公式。当你已经看了几百页差别不大的故事以后,可能会有厌烦的感觉,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可以随时把书丢在一边。不过我很想看到作者使女主角痛改前非的过程,因此更愿意始终与作者在一起,直到看完这本书。

在英国文学史上,最具有活力的书可能就是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了。这是一本颇受他人关注的书,一本令人勇敢、欢欣鼓舞、坚定、大度的书,一本十分坦率而又真诚的书。大家都很喜欢汤姆·琼斯这个角色,他不仅相貌俊美,而且活力四射。我们不像道学先生那样严峻,所以尽管他做的一些事情不道德,也没有谁去在意。菲尔丁是一位有自觉的艺术家,这是他与笛福的不同之处。他所创立的故事结构使得他有机会对许多事件进行描述,他所创造的人物各不相同,高调地生活在那个喧嚣而骚动的世界中。菲尔丁对待作品很严谨(理所当然,任何一位作家都应该这样),在每一章的开端都写进了他的一段论述,因为他认为这些话题由他亲自阐述是非常必要的。这些论述写得不仅幽默,而且真诚,但是在我看来,即便不写这些也无可厚非。《汤姆·琼斯》不仅有气概,而且朝气蓬勃,它实话实说,给读者带来内心的温暖,所以我觉得,所有读者都会愉悦地读这本书。

他对趣事的捕捉相当敏锐,形象短语的运用也非常恰当,他还有一个罕见的天赋,就是把一幕场景的氛围和一场生动的谈话活灵活现地再现出来。

我希望每一本被我推荐的书都是绝佳作品,不读就会感觉到精神上的贫瘠。

狄更斯是一位卓越的作家,他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不是把我们所熟知的世界描写出来。那是一个有悬念,情节富有戏剧性并且有幽默的世界,生活给人们的感受是繁杂重复的,是瞬息万变的,是喧嚣的。

狄更斯把复杂又让人不敢相信的故事运用技巧巧妙地叙述出来,可能只有他的同行才能完全懂得和欣赏他这种才华了。

简·奥斯汀很优秀,她写作的范围狭窄到总是讲述一些乡村绅士、牧师和中产阶级的故事,但是没有谁能比得上她对人物的洞察力。在刻画人物内心时,也没有谁能比得上她的细腻和理智。

我在这儿只想说一说她的本领,她写出的故事都是合乎情理的,人们总以为理当如此发展。她的故事没太大的起伏,也不会突然冒出一个戏剧性情节,但你却会情不自禁地一页页翻着(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迫切地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拥有这种天赋很重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就我个人而言,最喜欢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这本书里面有一个自命清高的女主角,有一个自大浮夸的浑蛋男主角,可是我并不注重这些,睿智和温情贯穿字里行间,既有讽刺的幽默,又有细致入微的观察,真是一本优秀的著作。

哈兹里特是一位充满活力、朝气蓬勃且大胆的作家,他说的每句话都很坚定。读完兰姆的散文,就像吃了一顿外表丰盛的大餐,肚子里面却没有丁点儿食物;哈兹里特的散文中有一种很真实的东西,看他的文章就像饱饱地吃了一顿一样令人满足。

诗歌的阅读需要在一定心情和环境中进行。我喜欢这样:在夏天的傍晚拿一本诗坐在花园中,或者坐在悬崖边上,抬头就能看到无边无际的大海,或者林子里长满青苔的时候,躺在溪边,将一卷诗从口袋中拿出一点点地欣赏。

不过就算是很卓越的诗人,写出的诗歌也有让人觉得枯燥的。许多诗人堪称精品的诗歌不过两三首,尽管他们写了数不清的诗集。我很想告诉他们这样已经很好了,但是我接受不了海量的阅读之后收获却微乎其微的事实。因此诗选更合我的脾胃。一些评论家认为,只有把一位作家所有的作品都读一遍,才算是对他的欣赏,我能够体会他们对诗选的鄙视。不过我可不是以评论家的眼光来读诗的,而是以一个普通人的眼光,我希望从诗中得到慰藉、治愈和一颗淡然的心。有些学者非常体贴,他们将那些算不得一流的作品从众多诗作中剔除出来,留一些精品诗歌供我一点点欣赏,我非常感激他们。

读诗的时候无法读原文,还不如不去读。我与诗人品鉴诗歌的角度是不同的。品鉴诗歌时,韵律和节奏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无论翻译的水平多么高超,都不能将原诗的韵味再现。用母语创作的诗歌是我们唯一可以全面欣赏的,因为语言与我们的经历关系密切,母亲的乳汁、来自童年的记忆和初恋的经历都深深影响着我们的语言。

写与自己相关的事情时,所取得的成就与理想之间的落差往往会造成作者的惶恐,从而导致他孜孜不倦地抱怨错过的机会,抱怨没能实现目标有多失望。这样一来,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不是理想得以实现的角色,而是一个遭遇了失败的平庸之辈。就像我们逛街的时候,无论站在哪一边,都会觉得街的另一边更热闹。我们都把自身的经历看得很平淡,也就无法创造出一个伟大的角色了。

屠格涅夫是这三位作家中最不重要的一位,但他是一位纤细的艺术家,捕捉生活的诗意时总是那么灵敏。他颇有魅力的作品为众生哀悯,处处散发着人性的光芒,或许不能强烈地触动读者,但读者也绝不可能有无聊厌烦的感觉。

《安娜·卡列尼娜》描绘的是19世纪后期的俄国,托尔斯泰向我们展现出一幅生动形象的画卷,但是故事太偏重道德,导致我读它时并没有愉快的感觉。对于安娜对渥伦斯基的爱情,托尔斯泰强烈抵制,他硬是把安娜的结局写得很悲惨,就是为了告诉读者,罪恶就要付出死亡的代价。如果不是托尔斯泰对安娜存有偏见,就会让安娜离开她不爱也不爱她的丈夫,转而投向渥伦斯基的怀抱,过上快乐的生活。女主角在托尔斯泰笔下变成了一个愚蠢又令人厌烦的女人,她成了一个求全责备、顽固不化的女人,托尔斯泰不惜如此只是为了实现脑子里面所构思好的悲剧结局。有很多这样的女人,她们之所以惹出这么多的麻烦是因为自身的愚蠢,我是不会同情她们的。

我之所以犹豫要不要推荐《战争与和平》,是因为觉得它有点冗长无聊。战争方面,书中做了太多细节描述,在共济会里,皮埃尔也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沉闷。不过我们可以把这些跳过去。《战争与和平》不失为一部经典之作,它将一代人的成长与发展刻画得大气磅礴,像史诗一般:自伏尔加河开始,到奥斯特里兹结束,一个个场景遍布欧洲;被刻画得活灵活现的人物纷纷登场;大量的素材得以恰当处理,一会儿把细节描绘得如荷兰画派一样细腻,一会儿又把另一种场景用一种令人窒息的气势写出来,就像西斯廷教堂里米开朗琪罗的壁画。

《战争与和平》好到令人震撼,堪称完美。书中所做的事情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是最难的,但是托尔斯泰却做到了。书中的女主角可能是最迷人的了,托尔斯泰将这个自然、迷人的妙龄女孩生动、活泼的形象展现给我们,在结局的时候,托尔斯泰让她拥有幸福的婚姻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原本的佳丽转而成为一个略显臃肿的妇人,她变得挑剔,变得平凡庸俗,这样的结局别的小说家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这样的情节使得你很震惊,不过好好想想就知道了,生活中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很大。这本令人震惊的小说,就连最后一点写得也很真实。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描写了大海剧烈的风暴,森林里疯狂燃烧的大火,以及洪水的汹涌澎湃,如果这些场景可以给你带来乐趣,这本书绝对不会让你失望。但是我曾经说过,我仅仅推荐这样的书:错过就意味着损失,阅读它会使你的精神财富得以增加,生活更加充实。

篇幅长且结构零散是《卡拉马佐夫兄弟》的特点,但是抛去某几个章节,整本书都会深深吸引着你。

略读是一个实用的技巧,我猜想只有学究才不略读,把蒙田散文里大量的拉丁文格言(在那个时期这很流行)细细地读一遍。如果有哪个读者逐字阅读《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最后几章内容,那他真算得上是一个勤奋的人。在审判的时候,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些很长的劝诫言论,这些话对我来说,只需要草草看一遍就已经很好了。我们的品味随时代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所以就算是名著,也可能有一些冗长、枯燥的内容。18世纪的文章流行论述道德,19世纪的作家喜好长篇去描写景色,现在我们已经不喜欢这些了。

我自己也不懂得怎样去略读,所以传授不了你略读的技巧。有些文字让我很厌烦,但是我还得一页页地读着,而不敢去略读,因为怕错过了那些对我来说有用的文字。但是只要我开始略读了,就会一直略读下去,我知道自己没有细细地读这些书,所以等看完了整本书就会怅然若失。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觉得还不如不读它们。

让我们再来聊一聊伏尔泰的《老实人》这个短篇小说。就这么几页纸却包含着机灵、嘲讽、调皮的情节,充满理性的态度,还有有趣的故事,这是同等篇幅的短篇小说所不及的。所有人都明白,在当时盛行的哲学乐观主义就是这本小说嘲笑、讽刺的对象。

伏尔泰的思维比任何人都更加灵活,更加巧妙,人们把宗教、政府、爱、野心勃勃和忠心不二看成很严肃的东西,他却用嘲讽、幽默来调侃这些东西,他想通过这些来告诉人们要学会大度,学会勤劳,做自己的事情的时候应该勤奋,应该百折不挠。

我现在要推荐的是让·雅克·卢梭的《忏悔录》。醉心于探索人性的读者会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他们读了这本书会有一种受益匪浅的感觉,这源于卢梭的坦诚,他让众人看到的是自己赤裸的灵魂。别的作家就算是谈论到自己的脆弱,本质上也是在说那些动人的方面,卢梭对自我的批评却是不留情面的,他坦诚相告,说自己是个不念恩情、卑鄙无耻的人,不仅狂妄,而且虚伪。你看清了真实的他,就不会再去同情他,因为他如此可恨,但是他就是这么喜欢真实。他那忧愁的心绪是那么温柔,他有着让人诧异的叙述天赋,这一切都深深吸引着你,即便你非常厌恶他。这本书的作者很悲惨,他意志很差,急躁粗暴,心灵空虚,我觉得任何一个对自己足够坦诚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深深反省,问自己一声:“我和他有什么不同吗?他的忏悔把我吓得不轻,但是如果把我的灵魂也全部剖开来分析,就一定比他好吗?

我觉得巴尔扎克是空前著名的小说家。正像狄更斯一样,他也不喜欢描写寻常的事情,而是热衷于那些奇异的人和事,相较于正面角色,他更喜欢描写反派人物。在创造力方面,他比狄更斯更令人震惊;在涉及的范围上,他比狄更斯更广。一定程度而言,他把当时社会的历史描述得很成功。巴尔扎克写出的故事让我们想到的不是某个团体,而是接触了整个社会,书里面所蕴含的不单单是个人命运的一波三折,更是在描述着一个时代的历史。在众多小说家里,我觉得他第一个认识到了描写大事件是多么重要。他写的人物,有的是店铺经营商,有的是实业家,他们或赚或赔,尽管他在小说中很大一部分都在讲述爱(其他小说家也是如此),但是在他创造的那个世界中,金钱依然是这一切的动力。他在写作上的技巧让人不敢恭维,一直处于极端,也不见有什么品位,但是他精力旺盛并有很大热情,这使得他创造出的人物肆意而畸形、壮烈地活着。巴尔扎克太过戏剧化的人物常常遭到他人的指责,但是正如风暴要在高山上和大海中气势才得以显现一样,我们也不可以将那些不一般的人物禁锢在一个充满章法的世界中。巴尔扎克写出了太多让人欲罢不能的小说,从中挑选一本来推荐给大家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我想把他的《高老头》推荐给你们,这是一本丰富多彩的书,深深地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我最喜欢的小说家就是司汤达。他的表达方式既简洁又精炼,心理分析既冷静又精确。他剖析人心时显现出灵敏的洞察力。他最推崇的一种品质是做事要有劲头。在他所塑造的众多角色中,耗费最多脑力的是那些不惧任何艰难险阻而奋勇前行的人。他们有着坚忍的意志,宁肯犯罪也要实现所决定的事情。我觉得《红与黑》前面三分之二的内容都写得精美绝伦,但是后面的三分之一却没那么理想了。只有一个原因,司汤达以事实为基础来写这个故事,但是在他的创造下,故事的主人公于连·索黑尔却不符合实际了。这样一来,当司汤达再把于连硬拉回他所创立的情境中的时候,你就会反感了,因为如此狂傲刚毅、充满野心的人竟然会愚蠢到不顾后果了,这一点让你很难相信。

《包法利夫人》是现代小说史上的里程碑,它的作者是福楼拜,我们现在来聊一聊这本书。我近期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必须要提的是,福楼拜追求的是绝对客观,因此这本书有一些冷淡,有一些干巴,我因为这一点而不那么崇拜这本书了,但是我觉得它仍然是一本卓越的著作。精细、活灵活现的人物刻画,使得看完这本书的读者心中有一些蔑视的同时又有些沉重的怜悯,因为对那些小人物来说,生活真的很残忍。福楼拜笔下的这些人物看起来像真的一样,他们绝望地抗争着,导致他们已经不只代表自己,还代表着一种类型。如果必须要为小说找到一个寓意的话,那么《包法利夫人》告诉了大家一个重要的道理:无法实现的梦想是没有用的,这种空想只会给我们带来不幸。我们会由此想到《老实人》的寓意: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抱有自然的态度,履行自身职责时存一颗善良的心。

有一部很有名气的浪漫主义小说名叫《三个火枪手》。可能无法称它为文学作品,这本书很少有人物描写,构造的情节也粗劣了些,但是可读性很高。

我想让大家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位小说家水平能与大师相媲美,他名叫马塞尔·普鲁斯特。他的作品被翻译成了完美的英语,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我所说的这些作品中,这是唯一一本没有失去原先魅力的英译本了。他写的小说只有《追忆似水年华》这一部,但是总共有十五卷,这部小说刚面世就轰动了世界,受到文学评论家很高的评价。我也曾经这样评价这部作品:假如其他人的书让人读起来很愉快,普鲁斯特的书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我也宁可读普鲁斯特的书。但是大部分人第二遍读他的作品时都会更加理智。他有点儿啰唆,文中的自我分析让人觉得很累,他一次又一次地叙述嫉妒,这种令人枯燥的情感导致那些特别推崇他作品的读者最后都觉得很累了。但是相较于他的优点,这些缺点不足挂齿。他是一位卓越的作家,有着灵敏的感觉和超强的创造力,他能将人心看得很透彻。我觉得以后会把他归到很棒的幽默家这一类。

这本小说卷数很多,我建议大家从头开始读它,觉得哪里有些枯燥就把它跳过去,接着往下读。但是你一定不能把维尔特杜兰夫人或查鲁斯男爵这些地方跳过去,在这个时代里,他们是幽默感的典范。

我计划着只说那些被人称为经典的书。近代的作品被排除在外,对它们太陌生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有太多书籍在近五十年里相继出版,而要我现在就谈论哪部作品是经典的、永恒的,就有些太早了。一些评论家持有这样的观点:那些很受大众喜爱的作品是毫无价值的,因为它们只是在一段时期内热卖。这是个错误的观点,有许多经典书籍都卖得非常好,例如《大卫·科波菲尔》《高老头》和《战争与和平》。同样的道理,觉得能够热卖的书就是经典书籍的想法也是偏激的。一本吸引读者的书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这本书的价值会随着这些理由的褪色而消失。那些畅销书如果是刚刚出版了两三年,我就不会去读它们,因为你会有一个惊奇的发现,太多被人热捧的畅销书竟然不能让你有所收益,不去读它们也并没失去什么。

人们读书的目的应该是享受。我觉得那些把读书当成任务的读者是缺乏智慧的。我认为生活里众多美好的事情当中,阅读是其中之一。

有一点让我很惊讶,文史家们关注的焦点,在我看来差不多都与文学没有什么关联。他们往往热衷于谈论某一位作家写作时盛行的社会情况,以及政治风气对这一作品有什么样的影响。他们的评论当然也是正确的。

作家对社会时政的评价是他们最喜欢探究讨论的,他们也喜欢端详一番从这些作家的思想中提炼出来的哲理。这样做并没有错。但是他们好像并不注重作家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是否设计出了严谨的作品结构,有没有精美巧妙的情节,塑造人物性格时有没有新意。他们对作品的可读性避而不谈。我因此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些忧国忧民的评论家忽略了阅读的目的是获得快乐,没有考虑文学是一门艺术。

就文学本身而言,它是一门艺术。不能把文学当作哲学、科学,也不能把文学看成社会经济、政治,文学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他人获得快乐。

人们经常使用“天才”这个词汇,但是我不会随便将这顶桂冠扣在一个不过写了三四部优秀的剧本,或者两三部优秀小说的作家头上。我觉得天才的出现凤毛麟角,本章所谈到的作家中,我称任何一个为天才都会觉得心里不踏实。称赞他们富有才华已经是很高的评价。在他们之中,有一些才高八斗的作家,也有一些资质比较平凡的作家,大多数人的文学道路都充满荆棘。

文学史上的自传很少,在这很少的自传中,只有《富兰克林自传》蕴含的趣味是经久不息的。这本书写得像他本人一样朴素。富兰克林美妙轻松的语言得益于他从学于名师的经历。书中生动的叙述和富兰克林所描绘的生动形象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美国人对富兰克林很苛刻,说他是个人格残缺,语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这个评价令我很费解。他实际上不过是不浪漫罢了。他是一位机智聪明又勤奋的成功商人。他祝愿自己的同胞,却也能够摆脱他们的蒙蔽,同胞们的失败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进而达成目的。

有些目的的确是自私的,但是大多数却是大公无私的。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喜欢并不影响他真诚恳切地接受艰辛的时刻。富兰克林是一位很有勇气并且很大方的好伙伴。他说话机智尖锐,坦言自己喜欢女人和酒,能够从中得到乐趣。他是个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成就的颇有才艺的人。

如果你下意识地觉得人物的行为与常理不符,那么这部小说就会黯然失色,小说的作者也无法抓住读者的心。霍桑在故事的开端就遭遇难题。为什么海斯特·白兰明明能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却非要待在一个令她饱受屈辱、垂死挣扎的地方呢?

我把《红字》这本书推荐给读者,不是为了故事本身,而是因为它的词语十分华丽,令人读一遍就永生难忘。霍桑学习18世纪的大家,博采众长,创造出自己的语言风格。他的一些句子给人一种斯特恩的感觉,如:“他内心火热,而绝非冷酷,在他看来,拂去蝴蝶翅膀上的绒毛都很残忍。”我觉得这种感觉连斯特恩自己也会喜欢。

霍桑之所以能够创造出精美的句子,是因为他有着灵敏的乐感和优秀的技巧。他有写长句子的本领,所写的句子可以长达半页,后面跟着许多从句,让人读起来有一种掷地有声,抑扬顿挫的感觉,如水晶一样脆生生的。他写出的文字不仅宏伟华丽,而且复杂变幻。哥特式挂毯一样繁复中有着素净,他的散文就是这种感觉,而且没有任何浮夸和单一。他所运用的隐喻富有深远的意味,所运用的直喻妥帖恰当,所运用的词语与意境完美融合。

爱默生的文章就像在演讲一样,他可是一位演说家。音色和气场能给演讲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写出的文章却不会有这种力量。说实在的,我觉得他那很有名气的《论文集》并不能给人帮助或者让人感到快乐。他所写出的文章离陈旧腐朽并没有多远。他所写出的句子虽然生动,但却没有多大功用。如果把他比作一位矫健的溜冰健将,把他的陈旧腐朽比作冰面,他总能在冰面上跳出优美并且繁杂的舞蹈。

但是爱默生既然名声传得非常远,读者们理所当然地想弄明白他为什么在文学界取得这么高的地位。我希望你读读他的《英国人的特性》。这本书的内容很详细,《论文集》使用的语言含混、疏松,没有太高深的思想,而它的语言却完全不同。这本书中的词语运用比他的其他著作更形象、更贴切,内容也更有意思。我觉得阅读这本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爱伦·坡所写的诗歌直到现在都是美国最优美的,这些诗歌就像威尼斯那些美得看一眼就勾人心魄的名画一样。你在那一刻得到了感官上的深深享受,便不注重这些诗句是否给你带来启迪。

在爱伦·坡以后,也有很多作家进军侦探小说这片领地,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收获,但他们根本上来说只是在延续爱伦·坡所达到的境界,并没有增加任何别的东西。在创作恐怖小说和推理小说时,爱伦·坡可能受霍夫曼和巴尔扎克影响,但是他又非常重视读者的反馈,稳扎稳打地设计着他的那些故事,最后的结尾总会很精彩。它们因此完全配得上所得到的盛誉。他将很多传奇元素堆砌在一起,写作风格很夸张;不符合实际的人物对话安排,和人物一样虚假;他在一个很狭窄的范围内进行描写。但有一点值得我们肯定,那就是他带给我们的阅读体验是绝无仅有的。虽然他没有创作太多作品,但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带给读者一种享受。

他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颇有洞察力,并且拥有灵敏的感知能力,这使得他体会到人生的戏剧色彩,但是他的灵魂是平凡的,因此不能把人类的一些基本情感理解得很深,比如爱和恨,比如面对死亡时的恐惧和充满神秘的生命。他能够很灵敏地将事物的表象看穿,这点还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到,但是他却体会不了隐藏在表象下面的深刻意味。

《白鲸》被评论家们认为是一部华丽过度的作品,我却觉得这种风格与本书的主体非常协调。夸张可以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帮助作家迈向巅峰,另一种是导致作家陷入荒唐。

《白鲸》写到最精彩处气势宏大壮阔,处处蕴含着雄伟的张力和华美、永恒的辞藻。《白鲸》中讲述了一些从图书馆中总结出来的古董知识和鲸鱼的生物史,我觉得这几章比较拖拉枯燥。

《白鲸》的阅读会让我们有心慌、神秘的感觉,我们还会体会到书中所蕴含的预兆与热情,对生命的畏惧和惊惶,不可逃避的命运,以及那种庞大的罪恶力量。你的喉咙被它们勒得很紧,自身有被压倒的感觉,却又被神奇地抬高。如果你是一位在文学方面取得了很高成就的作家,如此神奇地影响了读者的情感和理智,那你就应该觉得非常骄傲。

马克·吐温身为一位幽默大师,在某个时期受到了冷遇,因为当代的幽默往往会遭到学者们的鄙视。但是他的死亡使他摆脱了窘境,他现在已经成为被众人认定的美国文学泰斗。

马克·吐温怀着庄重的态度进行文学创作(比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时候,写出的东西反而没什么价值,而他创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初衷只是为了展现给读者一个永恒的英雄形象,竟然写出了一部佳作。在美国方言写作领域,这本书是一个模型,对于现今最卓越、最具有美国特点的作家来说,我觉得它的影响依然很深远。写作风格的养成没必要只从17、18世纪的英国作家那里继承而来,它可以来自普通百姓平时生活中的谈话,这是马克·吐温告诉我们的道理。但是,请不要愚蠢地认为哈克贝利·费恩的话只是生活中的简单复制。有哪个小男孩没接受过教育,就把句子说得这样简练?就能这么贴切地运用修饰词?可能马克·吐温怕太口语化地运用第一人称进行创作会让文学很没面子,所以他选择了一种我们乐于接受的创作方法,读者们因此觉得小费恩说出的话非常真实。

惠特曼写出的诗,一部分套用了《圣经》里面有节奏的语句,一部分类似于17世纪的无韵诗,还有一部分模仿了俗气、不灵活又不动听的散文体。你也一定要认可这一点,这虽然是一些令人惋惜的缺点,但都是很容易就被忽略的小毛病。不管从哪一页翻开,《草叶集》这本书都可以让你读下去。读多长时间随你的便,累了就把书合上,下次想继续阅读的时候任意打开一页都可以。惠特曼写出来的句子纯洁又令人喜爱,能够让人的灵魂战栗,并且他经常迸发出灵感,这些灵感能神奇地令人感动。惠特曼这位诗人最令人精神奋发,关于这一点我无需说太多。他生命力很强,能灵敏地感应到生命的繁杂易变、热忱美好以及欢欣鼓舞。美国人能够慷慨地把这些特质当作正宗的美国味,并为之骄傲。平常的百姓也从他那里明白诗歌是什么东西;世人从他那里明白了,不一定只有月光中,残破的墙壁上或者惹上相思病的少女的苦闷里,才能产生出诗歌,邻里间、火车上、汽船中都可以产生出诗歌,工匠殷勤的劳动中,以及农妇平常的辛苦劳作里也可以产生出诗歌。

偶尔在讲座中说一些俏皮话,惹得台下的听众捧腹大笑。他声如洪钟,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可谓是口才卓越、撼动人心的演讲家。

永远不让你失望的只剩下哲学。由于它没有边界,所以你始终都无法抵达终点。它和人类的灵魂颇为相像,都非常丰富、绚丽。它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几乎涵盖人类知识的各个领域。宇宙、上帝、不灭、人类的理性、人生的最终目标、人类的本领和人类的限制,这些都是它的主题;假如你在这个高深、模糊的世界中遨游,头脑中一直带着这些疑虑,最终却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哲学就会给你一个答案——心态平和地接受自己的懵懂;它会让你明白,退一步会带来安定。

它开发人类的智慧,还可以丰富人类的想象力。对于平时喜欢哲学的非专业人士来说,哲学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思考,甚至超越了带给专家、学者的思考,其间蕴含着丰富的乐趣,让你不再感觉无聊、空虚。

在阅读的时候,我就像阅读小说,不去思考、辨析,只是寻找其中的激情、趣味。

沉醉于他那明白、流畅的文风,阅读他的作品,就像在清可见底的湖泊中畅游一样,透亮的波纹令你赏心悦目。

尼采的哲学之所以广为传颂,得益于他那动人的文体与简单、明了的形式,而不是因为他的思想多么深邃。如果哲学家不用通俗易懂的话阐述自己的思想,就说明他在乎的只是哲学的学术意义而已。

一个人,就算是一点想法也没有,实际上也拥有自己的哲学。首次说“把牛奶打翻,哭泣毫无意义”的老太婆,就是一个哲学家,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她通过这句话传达出一个道理,那就是后悔一点用处都没有。这就是一个完好的哲学体系。在决定论者看来,你生活中的所有行为,由你当时是什么样的人决定;你是自身的肌肉、神经、内脏、大脑、习性、观点以及种种思想。无论你对这一切的认知多么贫乏,无论它们怎样矛盾、狭窄、荒唐,它们都存在并左右你的行动。虽然你一直没有把他们挂在嘴边,但这些哲学确实在你身上存在。许多人都不想将它们以某种形式展现出来。他们所具备的只是一种不清晰的感觉,一种肌肉感那样的经验,是前一段时间生理学家发现的,不能把它们叫作思想,即便把它们叫作思想,也是一种无意识的思想。从社会的盛行理念中,他们各自得到这种感觉,再凭借自身经验对它们进行少许的更改。他们的生活遵循一定的规则,思维和感觉掺杂为一体,有了它就已经足够。其中蕴藏着智慧,是由一代代积累起来的,与平常生活中的一般需求很适合。

我阅读了很多医学方面的书籍,从这些书籍中,我了解到:人就像一个按照机械规则运行的机器,一旦机器停止工作,生命也就抵达终点。

假如我仅仅是机械力量的玩偶,受到生存竞争的推动,我不知道自己被灌输的关于善的思想还有没有价值。

后来,我形成了自己的观点:探寻自身的快乐就是人生的目的,别的目的是不存在的,就算是牺牲自己,成全他人,也不过是一种想象,觉得如果自己大方一点,就能变得快乐起来。未来充满变数,及时行乐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觉得这些知识渊博的哲学家们思维都很严谨,分类精致而细密,之所以具有不同的观点,源于他们的气质各不相同,而非理性的思考。

我因此产生了一个想法:哲学领域并没有可以用在每一个人身上的通用真理,仅仅有与个体的气质相协调的真理。既然如此,我只能收缩寻找的区域,找到一位与我的哲学体系脾胃相投、和我隶属于同类的哲学家。当他解答我的疑惑的时候,由于与我的气质相符合,所以能赢得我的认同。

在我看来,伯兰特·罗素的作品清晰明了,语句优美,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我对他的作品非常敬佩,特别希望由他为我指点方向。他知识渊博,通晓情理,能够容忍他人的缺点。但是,我很快就觉察到,这个向导对方向并不熟悉。他的性情、智慧都飘忽不定。他正如一个建筑师,你产生盖一所房子的念头的时候,他首先提议你用砖头建造,然后又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告诉你,用石头替代砖头会更好一些;当你认同用石头更好一些的时候,他又向你提议钢筋混凝土才是唯一一种适合的材料,并且理由也非常充分。你最终甚至没能把头顶的顶篷建造出来。我想找到一个首尾呼应的哲学体系,希望它无懈可击,正如布拉德莱的体系一样,内部的所有部分都凝聚成一个整体,每一部分都是无法替代的,不然整个都会遭到毁坏。伯兰特·罗素没有把这种体系为我建立出来。

我最终总结出来,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法寻找到这种令我满意的书籍,因为只有用我自己的思想才能写出这样一本书。所以,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亲自写出这本书。我找到一些哲学书,它们是为研究生划分的,目的是攻读哲学学位,然后一本接着一本仔细读起来。在我看来,这样做最起码可以为我的写作打造一个根基。当我脑海中迸发出这种思想的时候,我刚刚四十岁,我认为依赖四十年累积在一起的知识,与这种打造出的根基结合,还有我打算用几年时间好好学习哲学名著的决心,就会有能力将这个愿望变成现实,把这种书写出来。我很清楚,这本书仅仅对我才有一定的价值,最多只能表现出一个爱思考的人的灵魂——不知道有什么词语比这个更贴切,不如就这么说吧。这就表明,相比平常的专业哲学家,此人的生活经验更丰富一些。在哲学思维领域,我非常明白自己没有一点儿禀赋,因此打算从各个方面搜集理论。它们除了要满足我的性情、智慧外,更为重要的是,还得满足我的本能、情感以及难以撼动的成见。这种成见是一个人的一部分,很难将它们与本能分辨开来。这些理论有助于我建立一个哲学体系,令它产生一定的作用,为我的生活指明方向。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这是个繁杂的课题,也逐渐察觉到自身的无知。更令我心灰意冷的是那些哲学杂志。在那个地方,我看到某些题目明显具有很高的地位,并且论述的篇幅比较长,但是,我读着却觉得一头雾水,感觉它繁杂、深奥。他们的论证方法、推导途径、对所有论点的细致论述、对也许会碰到的对立面的阐述、作者对首次运用的术语的限定以及到处都是的旁征博引,都在向我们说明一件事: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研究哲学,最起码现代哲学是这样,业余人员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深意。我得花费二十年的准备时间,才能开始本书的写作,等到写作接近尾声的时候,生命垂危,到那个时候,我的劳苦也付诸东流。

在辛苦工作了一整天之后,也只有夜晚才真正地属于自己。我想,这时的你会因为纠结晚上该读些什么而站在书架前良久。有可能你会选一本《情感教育》《战争与和平》《米德尔马契》或者《追忆逝水年华》,对于这样的你,我会奉上我深深的敬意。

抱歉,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要我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她那里买了一个甜瓜,最后却发现这个甜瓜已经熟得不能吃了;也可能在她那儿买了一块喀曼波特软奶酪,最后却发现硬得像砖块一样;而且让我感到无知甚至迷惑的是,她曾向我保证这块奶酪五分熟的时候,那声音真诚到让人为之颤抖。

当时,我拥有大把空闲时间,正是读书的好时候,例如该读一本英语文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著作来充实一下我的思想。对于《罗马帝国衰亡史》,我所读过的前后加起来也不足一章,只是断断续续地读了一点。我曾无数次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会从前到后一字不落地把它读一遍,而现在就是一个绝好的时机。在一艘四十五吨的帆船上生活是不得安宁的,尽管生活得很惬意。厨房就在船舱的隔壁,水手们做晚饭时锅碗瓢盆撞击的声音持续不断,此外,他们还一边做饭一边大声讨论他们的私生活。有一个水手进来拿一罐沙丁鱼,或者是一罐汤,突然想起要保持船舱的供电需要打开发动机。这时,从甲板的楼梯上噔噔走下来一名服务生,说他抓了一条鱼,要不要晚饭的时候一起煮了,顺道开始布置起用餐的桌椅。同时,对面的船长冲这边招呼了一声,一个水手为了寻找船长想要的东西会从你头顶上的甲板跑过。这两个人说得很起劲儿,而且都扯开了嗓门大声呼喊着,想要自动过滤这些声音真是难如登天。所以我很难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中集中注意力进行阅读,当然,如果我真的打算在这种环境下阅读这本书,我想那是对作者的大不敬。因为我远没有达到不被外物所扰的地步,能够在此时此景还满怀兴致地去阅读这本书。

在卧病在床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现我仿佛得到了解放,可以抛开一切生活的重负,各种奇怪的、乱七八糟的想法也都开始滋生出来。

虽然侦探小说的理念非常简单,在这之前我也曾说过,但是在创作之路却是艰难重重。因为作者的目的就是要使出百般方法来使凶手的身份扑朔迷离,直到小说即将结束才肃清事情原委。但是作者又不得不与读者进行公平对决,故事中所设定的凶手角色不但要在所有角色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而且还不能把凶手安置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或者让凶手少了戏码。当然,这样做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在故事中凶手表现出了优异的一面,赢得了观众太多瞩目,为此,人们开始从私心里去同情他、庇护他,不愿看到他最终被送上刑台。或许作者的出发点是让你去同情另一个人,然而人们的同情心却难以把握,很可能与作者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金钱、复仇和恐惧便成了侦探小说家所能利用的最合理的杀人动机。一个谋杀犯必须能够承受巨大的风险,因为这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行当。所以,以移情别恋或者有人在公司里超越了自己作为杀人的理由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只有有足够价值的赌注,谋杀犯才会愿意冒此巨大风险。而作者就是为了让读者相信,这些赌注足以构成谋杀犯杀人的理由。

几年前,为了筹备一本短篇小说选集,我特意将柯南·道尔的故事集重读了一遍,这让我惊奇地发现,他写得不是一般的烂。虽然不论是故事的引子,还是故事的背景都无可挑剔,但是就故事本身而言,太过骨感了,给人一种徒有声势、缺乏实际的感觉,甚至在读完整个故事之后都没反应过来。

不过,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实在有说服力,他的确抓住了大众读者的心。而且他的大名在文明世界里传遍千家万户。

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作者采用的是生动的粗线条,并且对这个人的特殊癖好进行了不断的重复叙述,使得他的形象在读者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这种方式的刻画效果相当明显,与一些广告大师在推销啤酒、肥皂、香烟时所使用的策略一致。在将五十篇福尔摩斯故事读完之后,你仍然对福尔摩斯没有一个更深的认识,但是肯定早已臣服在他永不停歇的唠叨之中。这样一个戏剧化的、被刻画出来的人物也就在你的思想中获得了生命力,就像密考博先生和伏脱冷先生一样。

侦探也分为警探、私家侦探和业余侦探。毫无疑问,一直以来最受人们欢迎的就是业余侦探。为了能够创造出一个可以重复使用的侦探形象,侦探小说家们可谓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当警官表现出他最美好的一面时,他通常是机智、警觉、理性而敬业的,但大多数情况下他是一个缺乏个性的传统人物,甚至是一个想象力不足的老顽固,这就给了业余侦探足够的发挥空间,突出业余侦探的聪明才智,而警官在此时也就成了他的陪衬。为了让读者更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业余侦探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人,作者通常会赋予他一些奇怪的性格。有时,连苏格兰警探都不曾发现的线索,他却能够按迹寻出,充分证明了专业警探未必比业余侦探更加聪明能干。

虽然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但是见到权威一方受到嘲弄还是很高兴、很激动的。作者所要赋予业余侦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个性就是幽默。可以想象,如果读者被逗乐了的话,情绪就会随之起伏,而到了后边更加惊险的地方便会引起他们更加强烈的反应;当然,这一切都不是作者的真正目的。之所以这样做,作者是有更重要的原因的。这个业余侦探,不管是机智还是荒唐可笑,事实上都不过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家伙;为了掩饰这一明显的事实,他不得不选择用业余侦探的幽默感来引起读者开怀大笑,从而博得观众对他的同情。

通常,业余侦探的出场都是一副正义凛然、无私奉献的样子。对于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这样的伪装太过虚假,还不如说他是秉着一股探索求真的热情来的。其实,他四处张望、爱管闲事才是真的;对于这些事务,我想任何谨守本分的人都应该交给司法机关秉公处理,然而他却硬生生介入进来,对这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横插一脚。所以,为了使这个人物能够让读者接受,作者常常赋予他健美的身材、让人愉快的言行或者是可爱的个性等。而他在言谈上的幽默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不过非常不幸,能有精妙的幽默感的侦探类小说家寥寥无几。他们所能想象或刻画出来的都是一个满嘴浮夸,行为做作喜欢引用老套诗句的人。

我始终认为,在侦探小说中填充一些幽默元素是不妥当的行为,虽然我很难说明这种元素的嵌入是否有必要,但是主观上并不排斥。唯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在侦探小说中掺入爱情。或许,爱是能够让地球位置旋转的土壤,但是一旦被放进这如水一般的侦探小说里,就会变得一片浑浊。好姑娘花落谁家根本不是侦探小说的重点,有谁会关心她爱上了谁?是风度翩翩的私家侦探,还是严肃理智的首席警探,抑或是被诬告的主人公?这都不会造成影响。“侦破案件”才是我在侦探小说中想要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很清晰的发展趋势——谋杀,探寻,怀疑,真相大白,惩处;而加入的年轻男女的爱情则注定是跑题的、令人厌恶的,哪怕那姑娘有多么迷人,那绅士有着多么男子气概的下巴。

【我的书评】

美剧-侦探:斗智斗勇,紧张刺激还开脑洞

美剧-医疗:妙手仁心,疑难杂症还开眼界

美剧-鬼怪:天堂地狱,有血有泪还露大腿

日剧-侦探:通过破案过程体现出人类内心世界的复杂以及人性的丑陋

国剧-侦探:破案人员之间的爱情故事

国剧-医疗:医护人员之间的爱情故事

国剧-鬼怪:神经病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

【原文】

当然,也许是作者为了给这个侦探故事调剂一下而加入了一个爱情故事,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品位绝对出了问题,不可原谅。在侦探小说中,根本不应该给爱情故事留有任何余地。

还有一个作家经常犯的错误——谋杀手段的荒谬,不合情理。或许是由于读者已经读了太多这类故事,好奇心已经渐渐消失;作家为了激起读者的好奇,便打算剑走偏锋,从描述离奇的谋杀手段入手。

侦探小说家的任务就是用简练的语言来叙述一个故事。对于读者的注意力他应该尽可能地抓住、保持,因此快速进入主题便是重中之重。引发好奇心,设置悬念以及塑造一些吸引人的事件便成了维持读者兴趣的主要手段。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这些人还啰唆个不停。当一个主题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已经到达了顶点,而这些人却不能明白这一点,因此就出现了他们用四百页的篇幅对一百页的东西进行冗长描述的现象。使得这样的习惯更加肆无忌惮、无可约束的是当时所流行的“心理分析”。可以预见,当今的“严肃”小说在滥用心理分析的情况下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一如十九世纪的小说受到了滥用景物描写的破坏,它们是如此相似。现在我们都明白,景物描写只不过是情节发展所需,简洁一些是理所应当的,同样的道理用在心理分析上也恰如其分。

作者们几乎用尽了所有谜团、背景和线索,作者们对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因此,他们转变方针,企图以更加夸张的创意对这些已经被讲了几百遍的故事增添一些新趣味。很显然,这样做的效果不大,因为无论是谋杀方式,还是破案技巧都已经被人重复使用过无数次;那些企图蒙骗读者的手段以及各个阶层的各种生活场景也都被不断重复运用。纯粹的推理故事已然末路。

康德教授讲课的时候经常坐在一个小桌子后面,而且讲课声音很轻,像是在谈话一样。为了使讲课的内容变得生动,他常常举一些丰富、幽默的例子,打手势是他很少做的事情。让学生独立思考是他的教学目标,所以他非常排斥那种他说什么学生便记什么的教学方式。 有一次他这样说道:“我的话并不是神谕,所以没必要句句都记得那么清楚。” 他还有个习惯——经常观察离自己最近的学生的表情变化,并以此判断自己讲的内容是否被他理解。

如果你的思维比较独特,那你在观察一幅画的时候可能会着重于它的线条、色彩、空间和光线的整合手法,当然,这些与作品所要传递的审美价值是毫无关系的。我想,你不仅仅是在看画,也是在读画,是在用你的全部个性去读——带着你的情感、习惯、生活经历以及本能的爱憎。你个性的丰富与否同时也决定了作品传递给你的内涵是否丰富。只有画家才能充分欣赏绘画的说法落在画家的耳朵里很是受用,但这样的说法无疑是极其愚蠢的。这样的说法只会误导他们,让他们仅限于职业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画作,从而鄙视评论家所看到的一些东西。这样的想法无疑是画家的噩梦。

《苦艾酒》是德加的一幅名画,现在卢浮宫中。这幅画所描绘的是一位女演员——艾伦·安德烈和一位当年声名远播的雕刻师。在他们那个行当里,他们之间的关系谈不上丑闻。画中是一间小酒馆,酒馆很破,摆着一张铺着大理石面的桌子,周围的环境肮脏而庸俗,两人面对着桌子肩并肩地坐着。一杯苦艾酒摆在艾伦·安德烈的桌子前。两个人的衣衫非常邋遢,好像很长时间不洗衣服不洗澡了,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臭味。两人的表情阴沉而凝重,醉醺醺地仰倒在长沙发上。他们的眼神无精打采,你甚至能够从他们的眼神中读出无动于衷的绝望和麻木的自暴自弃,他们仿佛已经陷入堕落的深渊无法自拔。

这幅画没有任何愉悦和美感可言,但它确实无疑成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画作之一,它给人带来的审美冲击是非常纯粹的。对于它漂亮的色彩、高超的构图以及坚实的线条我不是看不到,只是我注意的是比这些更有价值的东西。我的感性在接触到这幅画之后变得异常敏锐,我仿佛看见了塞纳河的码头以及它们的二手书店,仿佛看见了《马奈特·萨罗蒙》,仿佛看见了圣米歇尔大街以及那些肮脏大道的小酒馆和咖啡店,仿佛看见了兰波和魏尔伦的诗……这一切都是出于意识与潜意识之间,源于我的思绪背后。不过单从美学价值的审美上讲,显然是不应该有这些联想的。我没有必要去在意,因为这些联想让作品给我带来的快感大大增加。这幅作品能够给予人们无限的遐想。

现在我必须向读者坦白一件事。虽然一直以来我看似很轻易地对“美”进行谈论,但对于它的含义我也不是很清楚、很确定。毫无疑问,“美”必然是有内涵的,只是我们不清楚是什么。我们认为一件东西很美,那么我们能否为此找个原因?排除它所带给我们的奇特感觉,美是否还有其他含义?我发现,美学评论家们也同样被这个词困扰,甚至有人刻意避开它。有人说,在形体关系、对称以及和谐中会有美的存在;有人说真和善其实就是美;还有人认为美仅仅局限于让人愉悦的事物之中。康德对美做出了多个定义,但都脱离不开“思考之乐”这样的观点,在他看来这才是美所带来的快乐。虽然这与我个人的见地不同,但康德始终坚信美是不可变的,这一点与很多美学评论家的想法一致。

大自然是无法左右我们的人格的,哪怕它能够夺走我们的一切。人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就像是一根苇草。一滴水、一口气就能置人于死地,所以用不着动用整个宇宙来对他进行毁灭。尽管如此,他仍旧比置他于死地的东西要高贵得多,因为他明白宇宙对他的优势是什么,明白自己即将死亡,而宇宙仍旧如往常一样懵懂无知。”


书籍点评

这本书正如毛姆在文中所言不必全读,遇见自己不喜欢的章节可以带着轻松平常的心情略过就好。毛姆不像很多严肃的文学大师,他像王尔德一样有种颇为接地气的诙谐有趣的气息,常常能够从出其不意地角度出发写出一些非常具有启发性的文字,这正是这本读书随笔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本文标题: 读书笔记:《毛姆读书随笔》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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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之彩雪须逊她一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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