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 短篇小说 读后感(毛姆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有感)

发布时间: 2024-05-05 01:39:4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9

毛姆《刀锋》读后感,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下面是由我精心为您整理的“毛姆《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借...

毛姆 短篇小说 读后感(毛姆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有感)

毛姆《刀锋》读后感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下面是由我精心为您整理的“毛姆《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借鉴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一)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基督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基督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毛姆《刀锋》读后感 (二)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三)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我精心推荐

毛姆《面纱》读后感

        经推荐看了毛姆的《面纱》,这本小说写了一个年轻貌美却无知虚荣的凯蒂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结婚,嫁给了一位自己不爱的医生瓦尔特.费恩。婚后不甘寂寞又不满无趣的生活状态而和香港助理布政司唐生发生婚外情。随后不久俩人的婚外情被费恩发现,由于唐生无意离婚,凯蒂不得已随费恩去霍乱最严重的地方。凯蒂在那里通过与修道院修女接触与救助伤员,渐渐唤醒自我。而瓦尔特却死在了霍乱中。死之前他说了那句小说里让人难忘的,死的却是狗。在小说中,凯蒂始终没有爱上本性善良,医术高明,有独特见解的她的丈夫瓦尔特.费恩。
       毛姆的小说很火,很多人看了《面纱》后都感动于瓦尔特.费恩在发现妻子出轨后所说的那段话,“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蜘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爱是对的,但却爱错了人。
   “你真的那么看不起我吗?瓦尔特?”

   “不。”他犹豫了一下,声调忽然变得非常奇怪,“我看不起我自己。”

       有人在看过《面纱》后,最大的收获是女主角的自我觉醒,虽然在小说的结尾,在凯蒂对自己孩子未来的期待中看到了改变,但在瓦尔特死后,凯蒂仍又一次躺在了那个她开始鄙视了的唐生怀里。对她的评论不置可否。这本小说,我想的是维持婚姻稳定的是因素是什么。

       年少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袭白裙,就能拨动我们的心弦,很多人爱的惊天动地,爱的执着,爱的无悔,却也有很多人遍体鳞伤。在多年后回忆起来,那应该是爱情懵懂的模样。

       现在流行追求有趣的灵魂,漂亮的样子转瞬即逝,有趣的灵魂才能长存。而我觉得,无论是漂亮还是有趣,都不如相互匹配最好。

       最近美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真爱的保鲜期是18~30个月。研究指出,爱情其实是由大脑中的化学物质巴胺、苯乙胺和催产素组成的,类似一种“化学鸡尾酒”,可它不是如老酒越陈越香,而是时间长了,人体便会对这种物质产生抗体,两年左右就失效。

        过了激情期,能让我们爱情保鲜的,便是彼此的欣赏与因为对方而自己变成了更好的你。不然节日时他浪漫的送给她玫瑰花,而她认为那简直是种浪费,不如逛逛菜市场来的更实惠。
       就像小说里很多人钟情的医生瓦尔特.费恩在凯蒂眼里不过是个读死书,无趣,呆板的人,而实际毫无主见,胆小,自私的唐生在她眼里却是个魅力十足,一直难以忘怀的情人。

      相互匹配不一定两个人就要完全一致,他可以喜欢经济财经类,而她却偏爱文学小说类,两个人却可以互相交流,相互讲解,从而拓宽彼此的视野,让对方成为更美的那个人。

      愿你我都能遇到那个对的人,愿你我都能揭开生活的面纱,去开启幸福人生。

毛姆《面纱》读后感

毛姆的小说总是让我惊觉这世上有作者竟这样犀利、毒舌,但是读来却很爽、极度痛快,读每一段都是对之投以感激的情绪。

我就是这样一个读者。

《面纱》是我读得最快的小说,只花了两天时间,我不记得我是在一个怎样的契机下开始读的,我自然是知道毛姆有这样一部小说的。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深有感触,那种对生活的透彻领悟不可言喻,只能独自品味。《人性的枷锁》我再也读不下去了,我承认故事是吸引人的,但是小说实在太长了,我并不能与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共情。

“面纱”二字在英语中表达的的意思是女性婚礼中的头纱,所以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和爱情、女性、亲密关系、婚姻有关;但是我读完,似乎觉得面纱更像是一个意象,表面上是以上这些,但是更多是描述一个拥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寻生活的意义,如何找寻“道”,如何进行自我救赎。

凯蒂的婚前人生并不幸福(当然她的婚后生活更悲惨),她出身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中,享受着物质的极大满足。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母亲是一个尖酸苛刻的人,母亲早先对父亲的职业抱有极大的野心和目标,不满足他还是一名小律师,希望他能成为当地的大法官,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名趋炎附势的女人,但是母亲的愿望落空了,母亲对父亲的压制与打击成了父亲一生的阴影。

凯蒂生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成年后的她极具美貌,所以自然母亲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凯蒂身上,希望凯蒂嫁给一个有声望的贵族人家,她从小就对凯蒂要求严苛,让凯蒂出入在各个酒会上,以便被哪个贵族公子看上,活脱脱将自己女儿培养成为了一个交际花。

凯蒂虽然美貌,可她是个花瓶,她空有其表,她虽有女主角的光环,但是挡不住她的愚蠢、虚荣、轻浮甚至可以说不要脸,她穿梭于各个酒会与舞会,她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轻有为,家庭富裕,可是她全都看不上,她把他们玩弄在手掌之中一一拒绝了他们,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漂亮。

在凯蒂的妹妹成年结婚之际,她慌了。因为妹妹一成年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便要结婚,自己到了二十几岁却嫁不出去了。为了赶在妹妹之前结婚,她答应了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

沃尔特-费恩热烈地爱着凯蒂,而凯蒂却不当回事,费恩不善言辞,不会说那些漂亮话,只是在每次舞会上都去见凯蒂,在他要去香港任职之际向凯蒂表明了心迹。凯蒂实在太焦虑了,她比妹妹漂亮,不能接受妹妹在自己之前结婚,便答应了费恩的求婚,跟随费恩去了香港。这样她就不用在妹妹的婚礼上当“老姑娘”了,自此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可是凯蒂一点都不爱费恩,而费恩深爱着凯蒂,这种不对等的爱注定是不会幸福的,费恩喜欢的音乐会、书籍、工作凯蒂一点都不喜欢,她喜欢在酒会上喝着白兰地、愉快地聊天。费恩严肃苛刻,不善言谈,一点都不幽默,凯蒂甚至有点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专注于他的破工作。

所以凯蒂认识了查理,她有了婚外情。查理幽默风趣、深谙女人的心思,查理健壮厚实,凯蒂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和他进行了鱼水之欢。

而在这一天下午,被费恩撞见了,费恩并没有虚张声势,他悄悄的走了,他恨这对狗男女,他要构思一个复仇计划。

凯蒂和查理都慌极了,凯蒂希望和自己的丈夫摊牌,和费恩离婚,然后和查理结婚;但是查理是一个十足自私的家伙,他只是在玩弄凯蒂,他放弃不了自己妻子给他带来的官职与地位,与自己的利益相比,凯蒂一文不值,他只是自己寻欢作乐的情人罢了。凯蒂认识了查理所戴的“面具”,痛苦不已,她深深爱着查理,没想到却被查理骗了,她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费恩想到了复仇计划,带着凯蒂去四川的湄潭府,那儿正在肆虐着霍乱。他们踏上了去湄潭府的征途。

在这霍乱暴发的城镇,每个人都给了凯蒂很多震撼,那些孤儿院的修女们、同样来自英国的瓦丁顿、还有瓦丁顿的妻子—满族的一个公主,甚至费恩。

孤儿院的修女们来自遥远的法国,虽然这里有霍乱横行,但是她们不愿离开,她们中的三个修女已经因为霍乱过世了,但是她们心里有信仰,她们从一离开家就没想过要回去,她们身上肩负使命,这是她们自己选的路。凯蒂跟着修女一起照顾孩子,她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没有那么空虚,不再想着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对她来说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瓦丁顿来自英国,他从很早就来了,瓦丁顿是个毒舌、犀利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其貌不扬,但是他能洞察很多事情,他幽默、有情趣,任何人在他身边都能变得很快乐,凯蒂从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瓦丁顿就和她亲切地攀谈起来,就好像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一样,瓦丁顿给自己很多亲切的力量。

瓦丁顿的情人——来自满族公主,她深深爱着瓦丁顿,他去哪儿她就去哪儿,满族公主给凯蒂很大的震撼,这是一种来自异域的、神秘的力量,她想从满族公主身上寻找什么,她称为“道”。

当然费恩也让自己震惊,自己对原来的费恩有偏见,之前的自己看不到他的优点,也不了解他,更不知道面具下的费恩是什么性格,但是从修女的口中,从瓦丁顿的口中,凯蒂知道费恩是个英雄,他善良、有情义、认真负责,是个智慧的男人。

凯蒂在这个美丽、神秘的城镇得到了救赎,她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自己活着的价值,就算她现在染上霍乱死去也无憾。费恩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他全力救治那些得病的人,研究病毒。两人的情感世界似乎得到了暂时的休憩。

可是凯蒂怀孕了,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这个消息打破了她的充实生活,费恩追问她孩子是谁的,凯蒂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不想撒谎说是费恩的。

费恩内心充满了愤怒,他只能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整日整夜坚守,他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做活靶子来研究病毒,这类似于自杀,最终染上霍乱死了。在死之前,他对凯蒂说了一句话“死的是那只狗”。这句话来自一个典故,一个渔夫养了一只狗,那只狗想咬死主人,但是主人奇迹般的活了,死的却是那只狗。

凯蒂伤心、后悔、难过,只能回到英国母亲的怀抱,可是母亲在自己还没到家前就过世了,父亲好像得到解脱了一般,急着远离母亲的世界,凯蒂带着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

小说的最后说道:“我想要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不要犯我犯过的错误...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成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立。我把孩子带进和这个世界,爱她,把她抚养成人,目的不是让一些男人为了和她睡觉,就心甘情愿为她提供食宿,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我希望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依靠任何人,把握自己,我希望她自由地生活,比我活得更精彩。”

毛姆用撕裂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凯蒂对爱情的美好幻想,里面蕴含的道理很多,有人生的意义,爱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实与虚幻。

其中我理解到的就是凯蒂对自己人生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美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人性的解读发生了改变,她在湄潭府进行了自我救赎,也让自我心灵开始慢慢觉醒,渐渐看清面纱后的自己。

遗憾的是,在本书的最后,直到费恩死去,凯蒂都没有爱上费恩,爱情就是这么残酷,爱情却也是这么奇妙。那你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高尚而爱上他吗?读完这本书你也许会找到其中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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