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一样的黄昏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发布时间: 2024-03-11 11:00:0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3

诸神的黄昏读后感?在玻利维亚境内海拔4000米的安第斯山上有一座普玛彭古古城,这做古城很明显不是石器时代的人们建造的。在本书中,埃利希冯丹尼肯将...

永远一样的黄昏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诸神的黄昏读后感?

在玻利维亚境内海拔4000米的安第斯山上有一座普玛彭古古城,这做古城很明显不是石器时代的人们建造的。在本书中,埃利希冯丹尼肯将详细地描述让400多年前第一批到达普玛彭古的人惊叹不已的东西,他会向大家展示数百年以来的考古发现和人们对普玛彭古的破坏。埃利希冯丹尼肯还会向我们证明2021年12月,诸神将结束他们的旅程,重返地球,而这些神其实就是外星人。
诸神的黄昏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我在研究玛雅历法的漫长岁月中,总是时时刻刻都体会到玛雅人经常处于另类意识状态,这样他们才有可能编制星际历法,直到读了冯·丹尼肯的全部著作,才完全醒悟到他们的星际历法真的有可能是外星人留下的信物。很高兴看到冯·丹尼肯在他的新书《诸神的黄昏》中运用了我的考古研究成果,这下我俩扯平了,因为我曾使用过他的思想成果。
诸神的黄昏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如果你的心智十分开明,你就可以欣赏《诸神的黄昏》这部奇妙的书籍,享受阅读乐趣的同时,还能够不带任何偏见地审视冯·丹尼肯的惊人理论,你将发现,这些关于外星人的理论与科学思想和我们对宇宙的理解并不矛盾。

求季羡林的《黄昏》读后感

字数在两三百,内容要简洁、通俗。时间两天。
手捧季羡林《黄昏》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一贯如此。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这真叫做没法子。”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平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平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发情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黄昏》吴组缃读后感

这首诗是蓝莲花的近作。一首小诗,到底能够涵盖多少思想内容,折射多少理论思维,我不愿夸大其词,实事求是地讲,也就是写了一个黄昏的景致。在对黄昏的描述中,反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那是每个读者自己的体会,我不敢妄论。
读了这首诗,我的脑海里首先的反应是:“精纯”。精纯,不仅意味着没有杂质,也意味着高度浓缩。我有一个没有物理根据的看法,但凡事物高度浓缩,就会发光发亮,就会有放射性,就会有奔放或者奔腾的内在张力。这首小诗就具有这些特征。它是精纯的,因此是发光的,有放射性的,具有内在的奔涌的态势的。
没有杂质,就是说,它像是优秀的画师作画,就那么刷刷几笔,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少,不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多,要言不烦,洗练干净。
说它浓缩,是因为这首诗,以区区五笔,将一个黄昏景致描写的云卷云舒,浪翻浪滚。而要做到在方寸之内翻云覆雨,必须每一句都有所担当。这五句,确实每一句都非等闲之辈。每一句都是有“动作”的。五句读下来,给人一种步步紧逼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来自于诗人对于动词的使用。夕阳是滚的,是落的。雀鸟是腾空而起的,是射的。天空的暗淡是瞬间到来,给人以动感,夜色是如潮水般涌来,黑暗发出回声,也是一种主动性的态势,以我的个人想象,浓浓的夜色奔到山壁又反射回来,确如回声。几个动词一路下来一气呵成,抱成一团,共同组成一个动感十足的黄昏景致,使得本来是优美的画卷中透着刚劲的风骨。
因此,这首诗所放**的光是什么呢?就是动感刚劲的风骨,给人以鲜明的美感。
另外,诗人对于意象的营造也是有匠心的,比如雀鸟这个角色,它的腾空而起既是写实,同时诗人又赋予它象征意义,象征着时间的飞动,起到一石二鸟的效果,更增加了诗歌的凝练和饱满。
本文标题: 永远一样的黄昏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366774.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 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先领红包再赞助
    声明:凡注明"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励志妙语所有,欢迎转载,但务请注明出处。
    不要靠近8号门读后感(不要靠近8号门的图书信息)垃圾分类读后感350(垃圾分类以后的感想写作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