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能不能分享下法学相关书籍的读书笔记 或者论文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5-15 16:00:1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6

有关法律的读后感400个字今天,我们上阅读课的时候,在阅览室里看了一些有关法律的书,我深有感触。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

各位能不能分享下法学相关书籍的读书笔记 或者论文读后感

有关法律的读后感400个字

今天,我们上阅读课的时候,在阅览室里看了一些有关法律的书,我深有感触。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
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
学法律原来如此有趣!
——《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奇遇记》、《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历险记》读后感

东莞市袁崇焕中学 田睿蕴

以前,我总是以为法律这门学问有点枯燥,有点高深,有点遥远,在我阅读了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奇遇记》、《马米历险记》这套丛书后,我的想法完全改变了。
《马米奇遇记》和《马米历险记》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为青少年量身定制的普法童话,被称作“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目前有《马米奇遇记》和《马米历险记》两部作品,分别以“权利保护——理直气壮做孩子”和“预防犯罪——法律护航,快乐成长”为主题,用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讲解法律知识。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小学生马米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一次偶然的机会被赋予了神奇的魔法,成为一个守护正义的百变小超人,并且和来自克里斯星球的拇指超人成为了好朋友。由此,他们一起经历了好多好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有一次,主人公马米考试没考好,不敢让爸爸来开家长会,他就变成爸爸的样子参加家长会,并以爸爸的身份在家长会上吐露了希望减轻学生们课业负担的心声,精通法律的拇指超人由于身体只有拇指那么大,就藏在马米的头发里,他告诉老师和家长们: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和家长互相配合,保证小学生们的睡眠、娱乐时间,不得加重学业负担。后来老师和家长们采纳了“马米爸爸”的意见。令人意外的是,学业负担减轻后,学生们得到了充足的休息和放松,学习成绩非但没有下降,反倒提高了一大截呢!
通过这些妙趣横生的小故事,不知不觉地,我学到了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识,比如这则故事提到的休息娱乐权,还有隐私权、著作权等等。
《马米奇遇记》和《马米历险记》这套书让我感受到学习法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法律其实并不遥远,也并不陌生,他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像忠诚的卫士一样,无时不刻地守护着我们!

法律人的救赎后的读后感

法律人的救赎后的读后感
法律人的救赎

本书是一部充满人文气息的法学随笔评论集,内容包括“影像中的自由与制度”、“书香中的法意与人生”、“备忘录:法制的话语和实践”、“诗性正义:法律人的情感与关怀”、“自由交流:荒漠甘泉与丰盛生命”五个部分,收入的许多篇章曾经引起广泛的关注和反响。它们忠实记录了作者对当下法治状况的个人体验和反思,以及对中国法学教育和知识使命的实践和思考。   本书的视角既是制度的,也是个人的,作者相信制度对于人心的好坏都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也相信如果没有健全、自由而理性的公民精神作为支撑,法治的理想终究无法落实。作者因此指出,对于法律人而言,“认识和改变自我,或者说自我的觉醒,才是人生的最大目标,也是奉献社会的真正起点。因此,以自我救赎为标志的独立,不仅是一种姿态,简直就是严峻的生存法则,它是拓展生命空间的最为紧迫的行动。”   作者把这些文字看成是自我救赎的片段,它们反映了作者在法律事业的各个不同方向上的奋斗,也反映了作者从低处向高处的挣扎。无论是影评、书评和时评,还是法边余墨式的文字和与学生读书交流的心得,它们都表达了作者一致的心境和关怀。这些法律人自我救赎的努力,并非盲目于自我的力量,而仅仅是在坚守自我的位置。   本书因此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一种完全的、纯粹个体化的公民姿态,同时也提供了一种理性的、建设性的公共进路,值得广大关心中国制度建设和人心建设的读者共同关注,掩卷长思。

读后感:法学方法论-引论

最近在法律工作过程中,常常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在法律解释、法律逻辑方面的功力薄弱。就如昨天的小短文所说,“似乎一切都在进入瓶颈期”——上学时积攒的功力,似乎也已经用到头了。

于是,我苦苦地找寻书单,想再多补补课,弥补一下学点学生时代没有好好上的法理学。在寻找的过程中,我猛然想起:早在六七年前,我就买了一本卡尔拉伦茨先生的《法学方法论》。说到卡尔拉伦茨,就不得不提一句王泽鉴。法考名师钟秀勇说,王泽鉴先生是“迄今为止黄种人里民法学得最好的人”。而卡尔拉伦茨,就是王泽鉴先生的德国师傅。

这本《法学方法论》,我尝试度过几次,都没有成功读进去;现在又是自我提升的需求,又是工作刚需,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再尝试研读,并以读后感、读书笔记的方式,写写自己的看法和感悟。无论水平如何,总算是一个迈出尝试的第一步吧。

拉伦茨先生认为,法学研究方法目前(2021版)没有统一的标准,是“法学思考的确信之丧失”。至于什么是“法学思考的确信之丧失”,拉伦茨先生没有进行阐述。结合上下文,或许应理解为:有别于以往,当今的法学研究过程中,尚未有适当的方法来解答法学自身的问题。因此,“法学思考”的方式尚未固定,学界缺乏对“法学思考”方法的共识。

法律判断常常包含价值判断,而“法学思考”又丧失了“确信”,因此法律研究不再被要求得到恰当的答案,仅要求答案存在合理性,可以被接受即可。

但是,价值判断不像事实判断,没有相对客观的评判标准,因此,从价值判断出发的逻辑推理,不能保证接理论的正当性。

在此基础上,法官在价值判断和法律条文的指引下,将法律适用于案件;我们(指学者们;作为律师,维护法律正确适用自然也是义不容辞之责)审查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是否符合一般承认的法律原则。而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方法。

然而,前文已经提及,当今的法学研究中,尚未有真正恰当的学科研究方法;而作者又认为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不见得适合法律这门科学。因此,作者试图针对法律的“价值取向”发展出合理的法律方法论,其对该方法发展,源自于对法的理解。

最后,作者认为,在对法律进行理解,发展研究方法时,法哲学、诠释学、司法判例、法教义学等学科或内容,都是必须进行研究的学科。

法律是什么读书笔记?

写一万字刘星《法律是什么》的读书笔记
刘星先生的《法律是什么》用深入浅出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向我们描绘出法律概念的蓝图。第一,以边沁、奥斯丁为代表的分析法学认为“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第二,以格雷、霍姆斯为代表的现实主义的核心观念是“行动中的法律”。第三,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主张“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第四,法学家德沃金认为法律来自于解释。第五,以肯尼迪、哈斯纳斯、哈钦森、昂格尔为代表的批判法学认为“法律总是不确定的”。第六,以希莱格为代表的后现代法学主张法律是“地方性”、“区域性”的。第七,新实用主义法学认为,人们的知识和需求存在不同,人们应当通过交往对话来获得“法律是什么”的理解。这七种观点紧密联系、前后衔接紧凑,给读者描绘了一幅多角度分析“法律是什么”的景象。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法律“应然”与“实然”的分野

分析法学主张法律“应然”与“实然”法律的分野,尤为注重法律价值的稳定和法律改革的价值取向,是人们形成有实践意义的法律知识的必要途径。现实主义法学也主张区分法律的“应然”与“实然”,法律是法院的判决或官员的行动,在当事人这一方是一种法院将如何判决的预测。法律的“应然”是实际存在的,是由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制定出来的,并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如果说法律的“应然”是立法时所关注的,那么法律的“实然”则是司法、守法所关注的。所以不仅要立法,而且还必须通过司法和守法的过程使法律得到具体的实施和遵守。实际上,“实然”和“应然”是两种不同的状态,两者是有距离的,“实然”就是“实然”,“应然”就是“应然”,“应然”一直高于或者说不是“实然”。由此看来,我们应当关注法律“应然”与“实然”的区分,这将有利于我们找到一个标准区分法律和非法律,确定法律的法律效力。

读《法律是什么》读后感3000字
读后感我写好如何发给你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已经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在读完刘星教授《法律是什么》后,,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朦胧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作者从一般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亦意在抒发自己对法理学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法律是什么》读后感。以下是我的几点感受:

法律是一种命令。第一,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者制定者讲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第二,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刑事处罚问题。如当A为阻止B出版作品而将其作品藏匿,便会立即触及刑事问题,权威机关将会做出决定强行A将作品归还,如果A反抗执行机关的执法行为,则会最终触及刑事处罚。第三,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某些法律规定不直接说明权利义务,而是直接说明何者行为是否有效,如A趁B之危签订合约,则权威机关将直接宣布其合约为无效,并对A做出相应制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性。最后,法律是一种命令是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暴力制裁,法律作为一种命令便会失去意义,读后感《《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法律可以分为常识观点中的法律和实质上的法律。常识观点中的法律是一种白纸黑字式的观念: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或法院这些权威机构宣布的正式文件。法律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本文本身没有意义,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习惯服从。行动中的法律则更应该注重灵活性。由于法律的地方性,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在地方性法律的概念中,一切法律知识,不论是一般性质的还是具体性质,都是当下的知识,无一是可以永恒的,于是,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站在他者之上自称唯一正确,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唯一标准。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书的最后,作者提出了“恶法”和“邪恶要求”等观点。法律完善是一个长远哥过程,法律条文也是不可能具体到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我们无法保证法律适用者一定会给出一个确证性的解释,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
怎么写关于法律书籍的读书笔记?
看你是什么老师布置的作业吧……

如果仅是入门通俗易懂的话,有刘星、林达的书……洞穴奇案之类的书吧。

如果是专业课,就要分门骇类找一些专业的书来看了。不用贪多,但是一定要好好精读%
法律事务读书笔记300字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片面深刻与全面平庸:我们需要什么? 在“片面的深刻”这一话语获得颇为广泛认同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区别具体的语境来看待它。在学术研究领域,相对于平庸的全面而言,深刻的片面确实为人类的思想史作出了贡献,在无数次的批判中仍然得以流芳百世。而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则应另当别论。 比如,自然法学派所宣扬的 “不言而喻”的权利、平等、正义、自由确实激动人心,可过分强调“恶法非法”会损害法律权威、导致法律的不稳定性;而实证法学派主张法律与道德应当分离,但是在立法和司法时又不得不考虑道德的因素。把二者综合起来,则可能达到一种良好的效果。 又如,历史法学派萨维尼认为,法律既不是专断的意志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缓慢、渐进、有机发展的结果。这种观点对于立法要重视本国国情、历史传统当然有所助益,而不至于让强烈的法律变革导致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割裂从而损害法律权威。但是,立法不能一味消极的被动,通过相似传统的法律移植对于法治进程来说无疑也具有积极意义。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的读书笔记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片面深刻与全面平庸:我们需要什么? 在“片面的深刻”这一话语获得颇为广泛认同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区别具体的语境来看待它。在学术研究领域,相对于平庸的全面而言,深刻的片面确实为人类的思想史作出了贡献,在无数次的批判中仍然得以流芳百世。而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则应另当别论。 比如,自然法学派所宣扬的 “不言而喻”的权利、平等、正义、自由确实激动人心,可过分强调“恶法非法”会损害法律权威、导致法律的不稳定性;而实证法学派主张法律与道德应当分离,但是在立法和司法时又不得不考虑道德的因素。把二者综合起来,则可能达到一种良好的效果。 又如,历史法学派萨维尼认为,法律既不是专断的意志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缓慢、渐进、有机发展的结果。这种观点对于立法要重视本国国情、历史传统当然有所助益,而不至于让强烈的法律变革导致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割裂从而损害法律权威。但是,立法不能一味消极的被动,通过相似传统的法律移植对于法治进程来说无疑也具有积极意义。
读书笔记是什么意思?
读书笔记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

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所以,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要求自己:身边永远带着铅笔和笔记本,读书和谈话的时候碰到一切美妙的地方和话语都把它记下来。记下重要的知识如有不懂可以再看一下。
本文标题: 各位能不能分享下法学相关书籍的读书笔记 或者论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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