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古代没有“罚款”这一处罚

发布时间: 2023-06-25 08:01:1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4

古代女子过了出嫁年龄要罚款是真的吗?据说古代女子过了出嫁年龄要罚款,是真的吗?是真的,古代女子到了年龄没出嫁,是要罚款的。有的朝...

为啥古代没有“罚款”这一处罚

古代女子过了出嫁年龄要罚款是真的吗?

据说古代女子过了出嫁年龄要罚款,是真的吗?

是真的,古代女子到了年龄没出嫁,是要罚款的。有的朝代如果到了年龄没出嫁的话,还会坐牢,甚至家人都要坐牢。

其实,在最开始周朝的时候是实行晚婚的,男的三十娶媳妇,女的二十出嫁。但随着战乱造成人口锐减,渐渐演变成了早婚早育来增加人口,以至于这种到了年纪不出嫁就要罚款。这种制度在汉代的谋一时期,如果女子在十四岁还没嫁出去的话,不好意思得罚款罚全加一年口粮的钱。但大多数平民百姓家,物资缺乏一旦女儿到了能出嫁的年龄就会尽快把她嫁出去,这样家里少了一个人吃饭,还能用嫁女儿的彩礼钱给儿子娶媳妇,一举多得。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如果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出家,倒是不用罚款,而是全加都要坐牢。其中在晋司马家当权的时候的制度就比较人性化了,如果有女子到了年龄还不出家,就由官府来给你配一个,也就是国家发放男朋友给你当老公,这样你都来不及相相亲,了解了解家庭情况就嫁了,配啥样的人就嫁啥样的人,不允许讨价还价。

在咱们最开明的唐朝也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女子到了十五岁还没出嫁,也是有处罚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一是统治者要解决人口的数量的问题,古时候医疗条件不发达,婴儿夭折率很高,再加上战争人口可谓急速锐减,强制规定出嫁年龄就是为了解决人口问题,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古时候女子的地位低下;二是也给娶不上媳妇的光棍一个机会,从而增加人口的繁衍。

所以看那些穿越小说写的天花乱坠,其实女子穿越到古代只会过的很辛苦。

《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这项“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读是这样: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女孩子到了适婚年龄仍然没有出嫁,就是违反“计生”政策,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
720钱在当时并不是一笔小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仅仅因为没有及时结婚,就会被处以相当于一年的口粮的罚款。
是的。
随着女性独立意识的增强,晚婚晚育成了时代的趋势,不少女性不会因为年龄到了就选择嫁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剩女”出现,然而在古代,女子的婚嫁年龄是有规定的,且如果超过了年龄,还有可能需要接受罚款。

我国古代是一个 “早婚国家”,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而在晋朝,《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真的“发”个老公给你。

还有的朝代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古时候的人口数量就相当于是劳动力的数量,不论是对于个体还是对于国家来说,人口数量多意味着劳动数量充足,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一件事。虽然古时候的一些人也对早婚 提出了质疑,但是在当时的背景之下,想要改变这种状况是非常难的一种事情。

不仅如此,为了强制女子早婚早育,政府还规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例如如果家里的女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但是没有出嫁,那么整个家庭就要跟着受到惩罚,也许是身体上的惩罚,也许是赋税上的惩罚。在汉朝的汉惠帝时期就有相关的政策,如果女子没能按照规定年龄出嫁,就会征收此家庭五倍的税收。

古时候百姓要交的赋税本来就很多,如果再进行翻倍,即便是富裕人家也很难能够承受住,所以即便是古代的女子不想出嫁,他们的父母也会着急地把他们嫁出去,毕竟古时候的女子地位都比较低,并没有选择的权力。
当然的啦!!!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岁而娶,女的十四岁嫁人。二是处罚。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发好多钱的拉!!! 古代人口的多少关系国家赋税。兵源。国力强大的体现在人口众多。但古代婴儿夭折率高。人均寿命短。所以历代都鼓励生育人口。女子超龄不嫁是违反律法的。所以要受罚

现在上班迟到会被罚款,古代上朝迟到会被怎么处罚?

‍‍在唐玄宗时期,在《唐会要》中就有这样的记载:“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到了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后来再到唐文宗时期,变得更加严格,规定“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与此同时,唐律中还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可见,在唐朝,对于官员迟到,或者是擅离职守有着很严苛的处罚措施。‍‍
‍‍在后来的明朝,规定大臣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满3天罪加一等,如果达到20天要被杖打100大板。清朝乾隆时期,曾经有一个翰林因连日缺勤,就被皇帝下旨革职留任。‍‍

交通规则在我国的古代有哪些有趣的规定?

从古至今,交通出行跟咱们的日常生活一直息息相关。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如今汽车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在给人们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和道路交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道路交通之所以能正常运转,则依仗于我们完善的交通安全规则体系——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要减速,行人靠右边...

这些都属于最基本的交通规则,有人就禁不住好奇,在中国古代,有没有交通法规呢?

你还别说,虽然古代地广人稀,交通工具显少,但其实很早就已经有了交规,而且有些比现代的还要严厉!

最早交规,男女分流

远古时候,路上的行人不多,车马还少,所以古代的交规主要侧重在出行礼仪上。

比如先秦时期,《礼记.王制》中记载:“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意思就是,男人要靠右走,女子靠左走,车辆就走马路中间。男人和女人竟然要各走各道,不能一起在路上走。后来,随着礼乐崩坏,这个规矩也就名存实亡了。

到了唐朝唐太宗时期,因为当时经济大发展,人力物力充沛,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各种交通工具也就多了起来。车、船、轿子、牲口,还有人、商贩,导致整个城市交通十分拥堵混乱。

而当时长安城非常大,人口最多时超过一百八十万,且每天大开城门,全国各地人口进进出出互通有无,甚至时不时还有外国使者进城朝拜。城内乱成一锅粥,城门口更是动不动就能堵上个大半日。

唐太宗听说这个事之后就十分忧心,觉得这样影响的是整个城市的方方面面。这时一个叫马周的人站了出来,就给唐太宗提了一个建议。

此人是当朝宰相,一生做了不少有利于唐朝初年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事,在“贞观之治”中更是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次也是他创新性的提出“来左去右”,也就是进城的时候往左边走,出去的时候靠右边走。

唐太宗一听十分高兴,于是在此基础上颁布了我国最早的交通规则——大唐《仪制令》。

这一举措具有超前的意义,其实已经和我们现在的行人靠右有差不多了,1300多年前古人就能够提出,足见古人的智慧。

只不过这项“来左去右”的交规在很长一段时间,都限用于城门进出时使用,并没有广泛运用在道路交通当中。这一点从宋朝名画《清明上河图》中就可看出。

车马争道路、人流拥堵、船只倾覆...整个交通杂乱无章。首都都是如此,更何况其他地方呢?

超速打屁股、超载要判刑前文提到,唐太宗办法了最早的交通规则——大唐《仪制令》,这项交规中还有许多非常有意思的条例。比如超速要打屁股,这可不是开玩笑!

唐朝虽然没有现代的小轿车,但马匹奔跑的速度也是相当快的,每小时可达20迈,如果是汗血宝马甚至能达每小时80迈之速。所以,古代的马匹就差不多现代的小轿车,一不小心也会出现踩踏伤人事件。

因此唐太宗在《仪制令》中规定,在闹市快速骑马或驾车的,被抓到立即打50大板!虽说是打屁股,但如果身体差或下手重,很容易就半身不遂,甚至丢掉性命也是有的。

如果因为超速导致严重后果的,刑罚就更严重!比如,骑马时不幸踩踏伤人,一律按照斗殴伤人罪判刑。若是撞死了人,没的说,死刑处理。

当然凡是也有例外,如果实执行公务,比如追查逃犯、传送急报,或者送医救人等,这些情况下可以酌情处理,免于刑罚,不过罚款还是要交一交滴。

超载的情况就比较简单,现代机动车超载一般就是罚款卸货,但古代货运超重也是要打板子的,50起步,超载严重的还要判处2年有期徒刑。

看到没有,古代的交通处罚,可是一点儿也不轻啊!

培训上岗,古代司机也要“考驾照”

我们刚刚讲到,古代的马和马车就相当于现代的轿车,而古代的“车夫”、“马夫”,也跟现代一模一样,也是要考驾照才能上岗的。

春秋时期,孔老夫子给学生们教授“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御也就是驾驭之术。能将驾驶技术并入“六艺”,说明古代想要架马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是人人都会的,自然,孔老先生肯定是一位驾驶技术高超的老司机,不然也没办法教学生了。

所以说,古代车夫虽不像我们现在考驾照一样规范严格,但也要经过专门的培训之后,才能上岗的。而且古代“考驾照”考不过可不像现代这样交钱补考行,古代考不过那可是要受处罚的。

比如秦朝的《除吏律》中就有记载,如果车夫靠“驾照”考了4次还不过,那就是给祖国丢脸,要被罚四年徭役并且还要交很多的罚金。

是不是突然感觉现在四次五次不过也可以重新来过的考试规则实在是太温柔了!

交通工具也分等级

如果说上面的古代交通都是促进了时代的发展,对现代的交规也是划时代意义的,那接下来要讲的这一条则体现了古代万恶的等级制度。

我国古代交通行政及规章制度方面的封建等级首先表现在“骑乘权”,也就是不同等级的高低贵贱身份之间的差异,能够通过他们所乘的交通工具体现出来。

古代并不是人人都能乘车的,倒不是经济原因,而是你的身份决定的。

比如汉朝,商贾再有钱也不准乘车、骑马;在唐朝,工商、僧道、贱民不准骑马;在元朝,娼妓不准乘坐车马。

坐轿方面的等级制度更为森严!

唐朝规定,士庶不得坐轿,只有当朝一品宰相、仆射在身患疾病时才可以坐轿;其余朝官,不论品位高卑,不许坐轿;

北宋初年,只有个别朝廷重臣经皇帝特许后才能乘轿。明朝京官三品以上方许乘轿,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只能骑马,不许坐轿。而清朝为保证军队武力,规定武士不得坐轿。

即便是相同的交通工具,不同身份所乘车马的大小、装饰、颜色也是有规定的,不可乘坐越过身份的轿子。

这也是为什么古装剧《知否》中,盛家姐妹回门时,墨兰会如此在意自己所乘车马与明兰的差别。车马的装潢,对应的其实就是乘坐者的身份。

虽然从现代视角来看,很多古代的交通规则遗漏颇多,还带有严重的封建社会主义色彩,但不可否认,它开创了交通安全法则的先河。通过对古代交通法则的了解,我们瞭望到古人的智慧,看到了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延续。

早在唐朝时我国就有了指导交通和礼仪的文书—《仪制令》。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为“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这便是我国最早的交通规则。
在古代的《仪制令》中有记载,“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表现出来古代尊卑的思想,同时现代人们靠右行走也是由古代演变而来的。
为了解决骑马超速的问题,《唐律》的交通条款规定在人多的道路上超速骑马,肇事车主将被打150次屁股,《大清律例》规定,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受伤的,不但得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连你的座驾都要赔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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