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代的反种姓思潮为什么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发布时间: 2023-06-06 21:01:2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8

印度政治制度效仿英国,为何还是摆脱不了种姓问题?在印度,之所以种姓社会如此根深蒂固,很多情况下是因为贱民和第四等级的存在,所以印...

印度古代的反种姓思潮为什么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印度政治制度效仿英国,为何还是摆脱不了种姓问题?

在印度,之所以种姓社会如此根深蒂固,很多情况下是因为贱民和第四等级的存在,所以印度各地在第四等级之上的各个阶层都能够向第四等级的族群发泄,因为印度社会各地的第四等级和不可者或者说是贱民的群体成为各个地区的其他人群的发泄桶,更重要的是偏远的村庄有不可接触的贱民的存在,而第四等级作为四大阶层中的一个阶层,自然更加遍布广泛。

所以从此可以看到所谓的第四等级和不可接触的四年级实际上是印度社会的平衡器,也就是说,印度社会的压力是整体上针对了像第四等级这种被全印度的高层到普通种姓的人认为是最不合格人、最无耻的人也是实际上最无辜的人,他们可以是被他们之上的任何等级侮辱和损害的人,所以也是受到损害最重的人,甚至最贫穷的第三等级的穷人也可以殴打第四等级并无耻地吐露自己的歧视和毫无来由的愤怒,而即使是第四等级的穷人也可以任意的殴打贱民的身体并且侵犯贱民的女人,如果一个非贱民的的男人不能讨到未来的妻子,他也可以在不可触及者的女人中任意侮辱和发泄欲望,而第三种姓对于第四种姓的压迫也绝对的好不了多少。

于是印度教就是这样划分了一层又一层的社会种姓阶级,将整个社会分为不同的社会阶层的种姓,每一层的种姓必须服务于上层,同时可以任意压制作为人民群众的下层种姓,而不可接触者,也就是贱民,那些人被认为是不是完全的人类,可以被任意突破底线的方式进行践踏,禁止其他种姓与贱民之间的大多数的社会交流和非接触的交流。

而这种社会还有一个繁琐的等级划分,虽然不可接触者的作为社会底部的人群是在总数很多,但毕竟贱民阶层大幅度的广泛分散在全印度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全印度的国家乡土莫不如此,那么这些人无处不在,而这样分散开来对于当地的人群而言就是绝对的少数,同理第四种姓也一样。因此,反抗二字,就是天方夜谭,于是印度国家和文明也就在这种分级方法中,在首陀罗的第四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的贱民之中流传了下来。

因为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历史文化决定,这是千百年来已经形成的制度。印度人不可能模仿英国就可以改变种姓制度,这是很难被改变的。
印度政府在政治上哪怕是效仿英国,美国,都是没有用的。因为种族制度在他们人心中已经是根深蒂固的。不是轻易就能改变,哪怕他们在上100年也是变不了的。
这是因为印度无法从根本上效仿英国。印度的种姓制度来源于它上下几万年的历史,加上人民脑子里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导致中国女性问题无法摆脱。

政治好的,帮帮忙,印度这么贫穷落后,为什么不改革、废除掉种姓制度?

动作太大,取个例子:王安石变法,挺好,为什么失败了?触动的利益群体太多。
印度法律上已经废除了种姓制度,而且说印度不改革也是没有依据的,其实印度改革的成绩也还是蛮大的
每次改革都不是容易的
也许我们初中学的政治、历史,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好像只要有好方法,就能改革
其实
一次改革需要的支持是很多的
首先需要领导人的支持
然后需要民众支持
印度需要的
是一个时间
就像很多发展起来的国家一样
只不过印度这个时间有些长···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

印度社会的阶级制度。十六世纪时,葡萄牙人观察到在印度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因血统等因素而形成的特异制度,乃名之为caste(有血统、家世之义)。然而印度自古以来则称此制度为瓦尔纳(varn!a)。瓦尔纳,原为‘颜色’之义,当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时,以肤色显示支配者雅利安人与被征服者原住民之区别,因此此语另有身分、阶级之引申义,其后被使用为‘种姓’之义。此外,亦有使用ja^t或za^t以称此制度者;此系从印度古代文献所使用之jati^(出生之义)衍生而来,亦适合译为种姓或种姓制度。
古代印度在后期吠陀时代(西元前1000年左右至西元前600年左右),四姓制度已告成立。所谓四姓,即∶(1)婆罗门∶指祭司、僧侣阶级,可为他人执行祭仪、教授《吠陀》圣典、接受布施。(2)刹帝利∶指王族及武士阶级。其职责在于保护人民。(3)吠舍∶指从事农业、畜牧、商业的庶民阶级。(4)首陀罗∶指奴隶阶级。即被前三阶级所征服的原住民,以服务前三种姓为义务。
此四姓之中,婆罗门之地位最为尊贵,首陀罗则是最下等的阶级。《梨俱吠陀》中的〈原人赞歌〉即以为婆罗门系从创造者(大梵)之口所生,刹帝利由其两腕出生,吠舍由其两眼出生,首陀罗则从其两足出生。又,在四姓之中,前三种姓被称为再生族,属于此族之男子于十岁前后行入门式,具有作为雅利安社会之一员而参加吠陀祭仪的资格。相对的,首陀罗不能行入门式,因此被称为一生族(ekaja),在宗教上、社会上、经济上较诸再生族有种种差别之不平等待遇。此外,另有一种‘不可触贱民’,为四姓之外的混杂种姓,被视为野蛮人而倍受歧视。
后世,四姓中的吠舍与首陀罗,由于职业的关系而有所变化,吠舍唯指商人阶级,首陀罗则指从事农业、畜牧、手工业等生产工作的一般大众。随着此种变化,首陀罗之阶级差别渐趋于缓和,而不可触贱民之差别则渐被强化。另外,由于职业分化、种族差异、社会生活复杂化、宗教宗派相异等因素的影响,阶级制度渐趋复杂,而分出更多阶级,遂形成今日形形色色之多种阶级的社会现象。

种姓制度的内部构造,略述如下∶
(1)结婚∶有关种姓的结婚规制相当多样,原则上以同一种姓者为配偶系其义务(内婚),但是不可与种姓内特定集团之成员结婚(外婚)。此外,另有上阶级之男性与下阶级之女性结婚的情形,此称顺生(anuloma)婚,可被接受。但应避免与顺生相反的逆生(pratilo-ma)婚。又,身为印度教徒的父亲,促使儿子与家世相当之异性结婚,是宗教义务之一,因而印度社会广行幼儿结婚之风习。此中,内婚制乃种姓制度中最坚固的部份,即使今日之阶级制度已逐渐崩溃,然而,社会地位不同之种姓,彼此成婚的情形仍然甚为少见。
(2)饮食∶对印度教徒而言,饮食也是一种礼仪。依规定,不可食用不净的食物,上阶级者禁食由阶级低者所调理的食物,而且不同阶级者不可共食。然而有关饮食之规定,依地方之不同而有异,未必皆严守此一原则。就食物种类而言,高阶级者禁忌较多。中、下阶级一般吃山羊、鸟、鱼等物,有部份不可触民阶级不能食用牛肉。近年,有关饮食的规制全面放宽,尤其都市地区更为明显。
(3)职业∶各阶级都有其固有的职业,且职业世袭。因此,各阶级之名称与职业有关系者甚多。但阶级与职业的联系并非绝对固定。实际上,属于同一种姓者从事不同职业的情形亦颇常见。近代,由于传统的经济关系崩溃,种姓阶级与职业的联系渐形松散;今日,印度宪法(1950年公布)在原则上保障职业自由。然而,印度人虽脱离种姓固有的职业,但对于其出身种姓之归属意识仍然甚为强烈。
(4)自治机能∶为保证种姓制度的持续不墬,凡遇有违反上述结婚、饮食、职业等特有习惯者,则由长老会议或成员集会决定,而施以各种制裁。制裁的方法或为罚金,或采用驱逐出阶级的方式。驱逐有暂时与永久两种。暂时者可藉赎罪行为或净化仪式(沐浴等)恢复原阶级;永久放逐者,大多沦落为卑贱的下层阶级。

在古来的印度社会中,这种具排他性的阶级是由经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结合而成的。通常一个村落由十至三十种阶级构成。各个阶级集中居住,最好的土地由上层阶级居住,村落的边缘地区为不可触民之居住区。各村落内,职业关系颇为分明,偶而或与其他村落互换物品,但实际上是一自给自足性甚强的村落。又,各阶级间亦有上下关系,在礼仪上以婆罗门为最上位,不可触贱民为最下位。但政治、经济方面的阶层差别与由礼仪所定的上下关系有异,例如婆罗门未必是村落内之最富裕者。

支持种姓制度的思想,主要为净、不净思想,以及业、轮回思想。此略述如下∶
(1)净、不净思想∶此种思想在印度教中非常盛行,印度之种姓制度即以净、不净的观点评价各阶级的职业与习惯。其中,最清净的婆罗门为最高阶级,而最不清净的不可触贱民阶级则为最下阶级。
(2)业、轮回思想∶印度教徒相信,灵魂受前世的行为所缚,以各种样相轮回。在此种业、轮回思想之下,印度教徒相信人之所以系属于不同的阶级,系前世行为的结果。因此必须专心于其所属阶级的职业,以求来世的幸福。如此彻底的宿命观对于阶级社会的维持有很大的作用。

在雅利安人的社会体制之下,种姓制度的各种习惯从古代持续到现代,并全面性地支配印度人的生活。甚至于在印度文化及印度教所影响的国家中,如印尼的巴里岛、回教国家巴基斯坦,或佛教国家锡兰,也都有种姓制度存在。

不过,佛教虽然是在印度产生的宗教,但对种姓制度是排斥的。佛教提倡平等主义,佛陀否认种姓的绝对性,尊重人类主体的实践,认为人人皆可出家修行,并组成僧团以实现此一平等思想。此外,近世印度教中毗湿奴派中之罗摩奴阇派的修行者罗摩难陀,也否定种姓制度,而倡说人类平等。其后,致力于印度教改革的喀比尔、那那克等人,对种姓制度也都持反对态度。

在现在的种姓制度中,古代印度的四姓差别,正逐渐地消失。在四姓之中,唯有婆罗门阶级内保存本来的特性,刹帝利唯在拉遮普族中仍存其名,吠舍亦只在巴涅(Banya^,商人阶级)之中留有其名。加上1848年的英国解放奴隶政策,也使相当于奴隶阶级的首陀罗渐形消失。在南印度及孟加拉地方,首陀罗的地位仅次于婆罗门,而形成银行员、律师、医师等知识阶层。

其后,印度独立,所发布的宪法(1950年公布)也规定人皆平等,又因工业发展、社会政策实施,乃使阶级现象在表面上更为锐减。

然而,有关结婚等问题,种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地支配着印度人,农村也仍有阶级的束缚。尤其被称为‘不可触贱民’者所受的虐待,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甘地尝称彼等为神之子,意欲除去他们与一般人的差别待遇。而他们也曾发起解放运动,但前途似仍坎坷。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废而不止的原因有哪些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废而不止的原因有哪些

印度教将人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除了这4个种姓以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被排斥在社会之外。

其实,印度的种姓制度十分复杂,虽然印度种姓只有四个,但这四个种姓衍生出一万多个(亚种姓)。种姓之外是不可接触者,也就是没有种姓的人。虽然传统上不可接触者连种姓权利都没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也在逐步觉醒,因此他们也有了自己的“种姓”——表列种姓。

印度人之间十分清楚彼此种姓的区分。一般而言,从名字上就可以辨别不同种姓。种姓等级越高,姓氏往往越简单。如果从名字无法识别,那么通过几句简单的交谈,就能立即辨别清楚。

依据印度教的教义,不同的种姓有不同的职业划分,各个种姓的人生来就有应该从事的职业,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最受歧视的“贱民”只能在农村当佃农,或在城市从事清扫、屠宰等被认为“不洁”的工作,不能进入寺庙、学校等公共场所。虽然印度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已经立法禁止对低等阶层的歧视。但多年来歧视仍然不变。社会上最为肮脏、卑贱和无尊严的工作都约定俗成的交给贱民来做。不仅如此,他们的职业生下来就是固定的,即要继承他们的祖辈所从事的职业,而且一生中只从事这一种工作,很少有改变的机会。

印度贱民所做的工作包括拾粪、处理尸体、收拾垃圾等。并且贱民阶层没有选择和过问这种安排的权力。他们一旦拒绝只会为自己带来麻烦,会更加遭受社会的排斥和暴力对待。尤其是拾粪的妇女,他们往往会遭受着双重歧视,一是社会上的歧视,再就是回家丈夫的嫌弃。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印度的种姓制度受到一定的冲击。1948年,种姓制度被废除,印度政府把此前最大也是受压迫最严重的“贱民”进行甄别,分别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保护,尤其在大学入学、政府部门入职的比例上给予照顾。

许多低种姓的人通过大学“配额制度”,为低种姓的人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2006年起,印度教育部宣布大幅提高“保留配额”比例,以便增加社会低种姓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中在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管理学院以及全印医学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将来自低种姓家庭的入学名额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学则提高到27%。虽然此举引发了高种姓学生抗议逆向歧视,然而这项规定却坚持了下来。

此外,在“保留政策”的推动下,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低种姓人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记录里不再有任何关于种姓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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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族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孩子不喜欢阅读科普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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