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社会现象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对中国的现代社会有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 2023-05-25 00:01:3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4

急求“中国传统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1500字a、“人道亲亲”(亲爱自己的亲属)的人伦关系。“人道亲亲”指的是个人和群体...

结合实际社会现象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对中国的现代社会有哪些影响

急求“中国传统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1500字

a、“人道亲亲”(亲爱自己的亲属)的人伦关系。“人道亲亲”指的是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因此,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个人的权力则显得不那么重要,这就是所谓“人道亲亲”。

b、家族本位。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单元是宗族。在宗族内,每一个人都不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起码要和上下两代人发生关系,各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不独立,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家庭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因此,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正是由于传统文化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因而总是强调个人在群体中的义务和责任,而忽略了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也就使得“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样的道德平等意识仅仅是一种理想,而“法制”在这样的系统之内没有用武之地。

c、修齐治平的政治学说。宗法制度与专制制度,思想上表现为儒法合流,文化上表现为“内圣外王”心态的形成。其作用是以伦理修养来沟通政治关系和家族关系,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强调从个人修身开始,由个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到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最终到天下国家秩序的稳定它以个人的道德实践为基础,以实行道德为核心,从小到大,由近及远。

d、宗法制和“家天下”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在组织结构方面,“家国同构”,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这种模式,形成了忠孝两全的政治伦理和传统,宣扬孝悌为“忠”之本,忠是孝的极致。当然这种学说也形成了中国古代重道德、轻法律的局面,往往以德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从而影响了法律的效力。

e、专制主义的充分发展,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一方面使中华民族在心理文化上普遍认同整体利益和集体原则,因而成为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得以产生的源泉;另方面也培植和强化了国人迷信权利、服从权威的官本位心态。

家族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浓重封建色彩的民族。

家族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与封建国家的统治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中国的家族主义又有着浓重的宗法色彩。
在我国“宗族”是指以某一男性为中心,由直系男性后裔及其家庭依照一定伦理规则而组成的血缘群体。宗族制度是以父权,族权为特征的一种宗法制度,是我国奴隶社会的产物,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制。以嫡长制为主要精神的宗法。这种封建家族制度建立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以父亲长为至尊,以血缘为纽带,以同族大家长为核心的封建家族制度。在这种家族制度下,与封建伦理制度和儒家学说相结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伦理体系。因此,家族主义是由宗法制度演变而来的家族制度。

家族主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中国民众大多以家族为本位,家族对个人的教化是潜移默化的,而封建国家法律思想,纲常礼教又在润物细无声中引导、规范着家族主义,因此,家族主义和封建国家的法律是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封建秩序的。

家族主义对于封建国家统治来说利大于弊,封建统治存在二千于年,与其对家族主义的维护是分不开的。当前,我国改革逐步深入,家族主义观念虽然弱化了很多,但是在少数边远地区,仍存在家族本位为主的村落,这些地区,一个家族往往占据了村落主要地盘,他们有自己的家法族规,与我国当下法治有不相融之处。那么,如何处理这种冲突就显得犹为重要。国家法律是根本,但是生硬地运用只会带来更大的冲突,反而激化了矛盾。只有逐步加大法制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培养民众的法律情怀才是根本之道。这条路显然任重而道远,须国家和社会大力支持,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法治社会的到来。
就是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关系,保证嫡长子继承制,解绝了继承权的争端。影响到中国人的宗族观念,同时使宗庙及相关文化兴起,当然,也包括祭祀文化。

在宗法制的影响下,封建社会前期(明朝中后期前)政治上更加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经济上,维护了小农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使得中国封建文化长期繁荣发展,后期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的社会转型,使得后一阶段,中国文化越来越封闭,保守,僵化。

综上所述,宗法制是成就渊源流差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中华文化含蓄保守的原因之一,具有两面性。

个人意见

中国文化的特质有哪些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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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1.1 重实际求稳定的文化心态
这里的“实际”是相对于“玄想”而讲的,它更多的侧重于现实问题。在中国,长期的农业耕作对农民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他们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生存的基础就是保有土地并且辛勤劳动,他们秉承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信念,脚踏实地的进行生产活动,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总结出经验的东西,以更好的服务于他们的现实生活。因此,这种农耕经济的生产心态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形成重实际黜玄想的务实精神。对中国人而言,拥有了土地,就拥有了安全感和归属感,就有了生存的底气。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使得他们为了生存而安于现状并且知足常乐,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农民的稳定安居就是农耕社会发展的前提。
农业耕作作为一种简单再生产,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循环。农业生产依四季变化而变化,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种周而复始的生产方式使得他们对土地有着很深的眷恋,这种归属感使他们世代皈依于土,他们满足于维持这种简单再生产而相信一种不变的永恒。董仲舒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就是对这种永恒观念的表述。当然,中国传统文化也蕴含着丰富的变易思想,使它内蕴着一种独特的创造力。正是在这种变易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形成不断进取、刚健自强的精神,由此催生出中国劳动人民无穷的创造力,为中国文化的辉煌与灿烂做出贡献。
1.2 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
中国农业经济的格局和聚族而居、安土重迁的社会生活方式使中国人形成以家族单位,以“小家—中族—大国”为链条的社会结构,因而尤其看重血缘、亲缘关系。可以说,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就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所谓宗法,就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推崇共同的祖先,规定继承的秩序及成员自身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法则。中国的家就是社会的核心,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因此在父家长制的影响下,父乃家君,君乃国父,家国一体。
《礼记·丧服小记》中说“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以父、己、子三代为核心,形成了三个同心圆,由父亲往上推一代是祖父,由儿子向下推一代就是是孙子,经过这样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由原来的三代延伸为祖、父、己、子、孙五代。接着,再由祖、父、己、子、孙五代分别再向上、向下推两代,经过这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延伸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由此构成整个宗法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基本框架中,受宗法观念的影响,尊卑秩序是尤其重要的,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是无法凌驾于家族之上的,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个人的利益要绝对服从于宗族的利益,由此可见宗法等级的森严。
1.3 尊君重民的政治文化
中国的农业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相对比较独立的经济模式,这也就要求国家的管理必须高度集权,才能将这种分散的社会加以整合便于统治。同时,就如我们所熟知的:君舟民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只有以农民为主体的黎民百姓安居乐业,才是农业宗法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社稷稳定的根本前提。
关于尊君的思想,个人认为比较典型的是韩非子的观点。韩非子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认为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也正是在这种君主集权主义思想的支配下,国家大一统才能变为现实。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重民思想。儒家有关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就是最好的例证。只有重视人民的利益和生活,注重人民论文联盟的根本需求,才是天下得以保全、社稷得以稳定的根本前提。因此,既强调民以君为主,又强调国以民为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1.4 中庸之道的社会心理习惯
中庸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体现了崇尚和谐与统一的社会心理。所谓“中”,即不偏不倚,所谓“庸”,即用。中庸就是待人接物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它是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小农经济共同作用下的产物。
中庸之道作为经国之大道,它要求政治上刚柔并济,经济上与民为惠却又不铺张浪费,文化上和而不同;作为一种处世之法,它要求中正平和,至诚守信;作为一种中国人独有的审美情趣,它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表现在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1.5 以人为本的仁者风范
以人为本是相对于以神为本而言的。在古代,由于人们无法科学的解释一些自然现象而将其神化,作为自己的信仰崇拜。周公曾说过天不可信,天命靡常,最先将对神的崇拜拉回现实,认为天命无常,靠得住的就只有德;天不可信,信得过的就只有人。随着思想的理性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的作用。所以,神的人化逐渐转变为人的神化。在古代,有资格的被崇拜的人有六种,圣人、成人、贤人、大人、善人和君子。儒家思想作为传统中国的主流思想,而它的核心便是“仁”。仁作为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成为这种划分的标准古人对圣人的崇拜实质上是对道德的崇拜。这其实是古代统治者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就是使人安分守己,守秩序,以此来维护政权的稳定。
2 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影响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必然存在所谓的精华和所谓的糟粕。中国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在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延续,也势必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在古代,这种文化仅仅是作为中国封建统治的工具,但是在现时代,它的影响和意义则不只如此。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首先,文化心态的稳定性与实际性,一方面使中国普通劳动人民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得生存稳定感,可以说确保了古代中国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缺乏冒险精神,按部就班成为中国人民,尤其是农民的一贯准则。这种小农意识的滋生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古代中国小农经济长久不衰。
其次,古代中国特色的宗法集体主义和尊君重民的政治文化对封建社会统治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可否认,宗法集体主义在很大程度上确实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统治,但等级的森严和尊卑的明确也隔阂了亲人间、友人间的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而充满压抑。比如皇族中,以皇帝为尊,在古人的眼中,皇帝是天子,可也就是这种严格的等级之分,使我们的天子高处不胜寒,孤独无人懂。他们的兄弟叔舅都是臣子,称呼上得尊卑立见高下。伦理上的长辈在政治舞台上同样对晚辈作揖,甚至下跪。君乃国父,所以每个人都要对国父下跪,然而,没有了民何来君。因此,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是经典的政治理论,无论对古代中国还是现代中国,都是经典之最。
第三,中庸的心理习惯使得中国人不擅争取而常以自谦为美。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中庸之道的误解使得它变成一种近似贬义的词。可事实上,无论是在国家大事,还是生活小事,中庸的心理贯穿在每一件事情中。所以,现代要真正懂得古人中庸的智慧,还需要进一步捧读经典。
第四,仁者风范,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具备的。在古代,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仁”,而这也被统治者用来作为一种高级的道德崇拜或者道德标准来约束百姓,真正的从心理上和道德上对国家的政治统治发挥了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现代人沦落于商业经济的漩涡无法自拔,而对自身的道德要求似乎远远跟不上物质力量的壮大。
3 结语
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文化是古老而又深邃的。它所蕴含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至今仍影响、制约着我们。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究竟如何坚守自己的文化阵地而不中各种包装下的外来文化的毒?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有思想意识上的觉醒,只有这种文化意识的觉醒,我们才会认识、尊重和反思我们的文化,就像费孝通先生讲的那样,要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而自知之明是“为了中华民族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在世界新文化的生成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物质条件和精神自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我们的文化传统转变、更新为一种更适合于新世纪的道德资源和精神力量,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宗法制对今天社会的影响?

  当时影响: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法制度是清朝灭亡前中国几千年来一直传承下来的制度,这种制度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度对今天社会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大体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文化的“君、臣、父、子”到了现代依然留下了痕迹:

君臣关系主要表现在现代社会中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上,现实中,大多数人无法把“上下级”的关系简单看成简单的分工不同,而总有一种地位上的差别,便源于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社会思维意识形态。另外,这种上下级关系还体现在下级对上级家属没其他合理原因的尊重上。

父子关系也是同样(可以延伸到长辈与后辈),从原始思维逻辑上来分析,父亲对于儿子来说,是年少时候的保护者,便应该成为年老之后的回报者,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情感也是维系亲情关系的重要纽带。 然而在现实中,长辈对于后辈来说多了一种地位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无法从亲情,道德,礼法的角度去解释,只能归为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思维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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