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帮忙科普一下吗

发布时间: 2023-04-05 21:03:0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3

律师可以了解具体案情是吗法律分析:可以。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

律师可以帮忙科普一下吗

律师可以了解具体案情是吗

法律分析:可以。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请懂得法律或者是律师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21年12月我爸被车给撞了,锁骨断了两根,当时交警判定是对方的全责,后我爸住院动手术,植入钢板,一直到2021年12月份才拆去钢板,2021年2月,也就是最近想处理一下这件事情!但是打听到说保险公司只赔偿3 -4个月的工资....所以有些不明白,请教一下:rn1.误工费的赔偿问题,那这一年多不能干活,保险公司只赔偿3-4个月的?rn2.即使保险公司只赔偿3--4个月,对方用不用额外赔偿呢?
我从保险方面来说下。现在好多人以为出车祸如果对方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费用会全包,这是个误解。保险公司只在对方买保险的合同中最大保险额度内进行理赔,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车险中大概划了两块,一是财产损失的最大保险额度,二是人身损失的最大保险额度。误工费包括在人身损失中的,具体误工费如何计算可参考楼上的解答,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误工费你可以先算到人身损失中,如果你的人身损失经法院认定的话,保险公司在最大保险额度内进行赔偿,如有超出部分则由对方进行补充赔偿。一般来说涉及人身损害无法自行调解的,用诉讼来追偿是最方便直接的。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可以赔的,打官司赢面很大。
误工费
要求医院出具建休证明,如果安装内固定的,第一次手术后与第二次手术之间要有连续误工证明,如果出院时忘了要求医院开的,补开也可以认定,但举证时会被动些。
法律规定是因伤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必须要证明“持续”。
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张律师:QQ596676396
看对生活有无影响,可以做下伤残鉴定。走民事诉讼程序,把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一并起诉,主张误工费,护理费等
如上所诉,已构成形式自诉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医疗费等
可以追偿的,但是要打官司了

律师可以向委托人介绍自己擅长的案件专业类型吗

可以。委托人请了律师,是需要了解这个律师的特长,以及擅长案件,律师可以向委托人介绍自己。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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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醉驾在预审大队转为普通程序怎么回事、当时吹的146.血液含量152.没有出任何事故这样还能判缓刑吗。经询问说的是因为案件太多转为普通程序,这样对后面的判决有影响吗?还能判缓刑吗?请大家帮帮忙科普一下,急急
立即委托律师,了解涉嫌的罪名,根据具体案情办理相关的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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