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封建社会的定义是否出现了偏差

发布时间: 2023-02-11 10:01:0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1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何记载?我们曾认为资本主义前的社会形态都属于封建提起中国商周至清末的历史时段,人们会脱口而...

对古代封建社会的定义是否出现了偏差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何记载?

我们曾认为资本主义前的社会形态都属于“封建”

提起中国商周至清末的历史时段,人们会脱口而出:这是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的教育仍旧将“封建”一词和“落后”“停滞”捆绑在一起。好像“封建”的中国,就一定是落后的,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帝王将相,思想就一定是“不可取”的。我们如今提起“迷信”,往往鬼使神差地要在前面加上“封建”二字,似乎是“封建”的就一定是“迷信”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封建”到底是什么意思?


各自为政的欧洲“封建诸侯”

一、“封建”是一种语境错位吗?

“封建”一词,若从字面意义上来讲,意味着“封土建国”或“封爵建藩”之类的意义。近代以来,国人经由日本把“封建”一词带回祖国。日本人讲的封建,是针对英语中的feudalism一词延展出的词汇。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封建”一次便不再用来形容一种具体时段中的历史现象,而是将“封建”作为一个历史时期来使用了。

冯天瑜老先生曾在德国的莱茵河两岸目睹容客贵族们的田园古堡群,片刻间便对西方语境中的“封建”生发了一种“无声却有力”的体会。比照一下中国历朝历代的古史,“封建社会”一词不能说是被今人频频误用,最起码也是乱用大于实用了。


德国的新天鹅城堡

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形态论包括从原始社会开始之后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如何去理解‘封建’这个词汇,如何不去将它作为一种“程式化”的东西去套用,而是实际地去翻译和解释”,是每一位学者都要面临的问题。侯外庐先生就曾严厉地批评过当世的学者们对于“封建”一词的处理简直是“语乱天下”,这并非夸张之言。

二、千人千面的“中国封建论”

中国史学家对于封建社会的理解,可谓是“千人千面”。根据流传最广的几种认识,文史君将其总结为以下两种“封建论”。

第一种,是将“封建”一词在广泛意义上讲起的“泛封建论”。这种理解方式是从“土地的赐予与分派”概念上展开的。也就是说,中国古代领有土地的军功封臣可以被视为“封建主”,地主或皇亲国戚也可以被视为“封建主”。顺着这种思路,我们讲中国古代社会在很长时间内经历了“封建阶段”是不为过的。


西周分封诸侯国图

第二种,是将“封建”一词结合西方意义去理解的。这种看法是将西方语境中的“封建关系”作为理解“封建”一词的窍门。因为西人的封建并不仅仅意味着受封人的特殊权利,其历史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受封人对赐封者要担负起从经济到军事的特殊义务。假若按照西方的观点看中国,那么中国的“封建”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就有很多种讲法了。

熟悉了以上对于“封建”基本概念的判别后,我们再来看不同的历史学家是如何看待中国的“封建”问题的。

主张西周封建说的范文澜先生,是认同将马克思主义的“封建社会”当作固定的社会形态去看待的。他老人家认为“封土建国”是属于中国人和西方人共有的“封建”,若从中西相通的方面来看,只有周代的封建是最为标准和特殊的。即在“分封诸侯之时,已经规定了封建的剥削方式”,因此,范文澜老先生支持西周封建论。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封建秩序趋于混乱

主张战国封建说的郭沫若和翦伯赞先生,是在泛化的“封建论”上解释该词的。郭沫若将土地的私有和地主阶级的出现,定为封建时代来临的标志。而翦伯赞先生则认为,战国时期中国因废除了井田而第一次实现了“主动地委派和分封土地”。因此,二者的战国封建论可以说是自成体系,既与西人语境中的封建不同,又和汉字的“封建”相去略远。

侯外庐先生曾费了好大的力气去解释“封建”和“封国”的区别。他认为周代的“封建”缺失了一种经济性来往,也就是说周代仅“封国”而未将国土上的农民也顺带“赐予”地方领主。候先生支持两汉封建说,他认为汉代的“封建”已经开始将地方的管辖权和土地利用权统统交给领主控制。


汉初未处理好“封建关系”,诱发七国之乱

唐长孺、王仲荦和何兹全等先生并不赞成将“封建”的意义泛化来看。他们认为,“封建”的意义要从中西相通的地方去找。因此,他们从魏晋的封土采邑、门阀制度和佃客人身依附关系中看到了“封建属性”。这几位先生所做的“封建”释义,十分巧妙地结合了中国古代的社会发展变化特性与欧人对封建概念的理解,可谓比较“服众”。


影视剧中的安禄山,唐代节度使也可看作是“封建”

文史君说

对于“封建”概念的解释,直到今天都没有在学界形成基本的认定。从以上诸家对“封建”理解的偏差即可看到,对同一概念的研究都能够产生如此大的分歧,对某一时期的历史作出判断更别提有多难了。文史君认为,封建一词既然最初是一种外来的“借用语”,那么我们在理解它的时候就更要在“求同”当中看到中西“差异”。“封建社会”的概念不能再被误用和继续泛化下去了,有必要在适当的时机给它一个清晰的判断。

中国封建社会时间,开始与结束

中国封建社会是指从中国古代战国时代中期开始,到清朝后期(鸦片战争前)结束的历史时期,其起止年限为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

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

①在经济上,私人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

②在政治文化上,实行高度中央集权专制制度;

③在文化上,以儒家思想为核心;

④在社会结构上,是族权与政权相结合的宗法等级制度。

扩展资料

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发达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解体,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封建社会

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请参见封建社会。

“封建”即“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于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让他们建立封国,保卫中央。

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同时,汉语对欧洲从中世纪起的君主制国家也称为“王国”,君主被称为“国王”,尽管两者有所不同,但从纯粹的土地分封来看两者都是一致的。

“封建”一辞,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封”之本义起始于“丰”字,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其字形状如“植树于土堆”,故“封”是“疆界”“田界”之意。“建”乃由“封”而来,“建”字可见于金文,指“建国立法”;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战胜的部族对于战败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统治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战争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著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周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封建制度”开始破坏。春秋战国,大国兼并小国,多以其国境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
中国封建社会的起始和结束的时间,是目前一个比较重大的学术问题.由于在学术界还没有比较统一的意见,所以说法比较混乱.主要问题是:
第一,根据马克思主义对封建社会的定义,中国如果有封建社会,那么中国的封建社会应结束于中国的战国时期.
第二,中国的秦朝已经不具备封建社会的形态,是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
第三,汉承秦制,社会制度也没有大的改变.
总的来看,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对封建社会的定义,中国自秦以后就不存在封建社会了.但这种社会形态算什么,马克思没有说.
补充:
第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作为封建社会的主要决定因素不够准确,是否为封建社会要看其社会的结构是一个什么形态.中国自秦朝以后是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一个重要的特征是所有的官吏由中央政权委派,这是与封建制完全不同的本质上的区别.
第二,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土地私人所有的制度.土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所以不能说中国历史上有土地私人所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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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为秦统一六国,是公元前221年
结束时间为傅仪退位,是公元1911年
开始于西周时期的封土建邦,结束于1912年1月1日,民国建立

关于封建制度

封建不是说就是风土建国吗 秦朝废分封实行郡县制了吗 怎么到清末还叫反封建?
  封建制度(Feudalism)
  简称封建或封建制
  封建制度 :
  fēnɡ jiàn zhì dù
  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剥削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对立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或农奴)阶级。农民(或农奴)生活贫困,无政治权利,他们与地主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十分尖锐。一般认为中国于春秋战国之交进入封建社会。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
  是一种社会制度。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请参见封建社会。
  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专制制度是权力组织形式的一种。权力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民主,一种是专制。一个人或一个党掌握一国或一方的全部权力就是专制。专制制度存在于任何形式的社会形态里面,包括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
  封建制度是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包括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制度。
  专制制度和封建制度二者不可相提并论,因为两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封建制度在上个世纪开始逐渐走向没落,但是专制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不同国家有不同国情,不同国情决定了是走专制还是民主的道路。譬如说台湾韩国和香港许多年前走集权的道路,社会发展很快。东南亚多国走的是民主道路,也不见得怎么样。
  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战胜的部族对于战败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统治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战争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著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周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 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封建制度”开始破坏。春秋战国,大国兼并小国,多以其国境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政府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中央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民国。
  西周封建
  周武王实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为了安抚殷民,同时加以监视;其次是进行武装移民,借此扩展势力;还有就是笼络人心,以巩固周朝的统治。
  第一次封建
  封建实际上是分封诸侯,即将土地分给诸侯去建立他们的管辖范围。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经过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数项:
  周武王灭商后,自动退出殷都,封纣王的儿子武庚到那里,继续管理商的遗民;
  周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监视武庚,称为“三监”;
  周武王定都于镐京后,又分封亲属和功臣为诸侯,这些封国大多数集中于黄河南岸。
  周公东征平乱
  西周建立两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儿子周成王年幼继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代理政事,这种做法称为“摄政”。三监不满,便散布谣言,说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又怂恿武庚共同起来叛乱,史称“三监之乱”。
  周公亲自领兵东征对付三监,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把乱事平定下来。后来他在洛邑(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把参加武庚叛乱的“殷顽民”迁到那里,又派驻重兵加以监管,将洛邑作为统治东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此外,周公又制定礼乐,藉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第二次封建
  第二次封建的原因
  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实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分化殷地遗民,防止殷民再次起来叛变;
  巩固周朝的统治,作为王室的屏藩;
  扩大统治范围,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第二次封建的情况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内容主要包括:
  把殷人旧地分封为宋、卫二国,以方便统治;
  大封亲属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
  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国向东移,部分更远至东方海边,借此扩大统治范围,并将殷人的封国包围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乱。
  分封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总共分封70余国,其中姓姬的诸侯占了53个,可见周初两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诸侯多数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称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威,分封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们作为中央的屏藩。
  此外,诸侯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定期朝见天子,并带兵随天子作战。
  宗法制度
  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宗法制度规定天子、诸侯等职位,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周朝封建制度的瓦解
  周天子在地位上的变化,是其封建制度瓦解的主要原因。封建制是以天子为首,由上而下的系统。自平王东迁后,因其弑父之嫌及诸侯拥护,地位日降,终至“王命不行”,乃诸侯崛起之时,霸政时代开始。为迎合需要,郡县萌芽,世卿世禄式微,上下阶级被打破,平民地位上升,经济教育权力下放。宗法随时间淡化,封建面临崩溃。及至三家分晋,战国开始,上述情况发展更盛,改变趋势锐不可当。“周初千八百国,至春秋之初,仅存百二十四国。春秋诸国,吞并小弱,大抵以其国地为县。因灭国而特置县,因置县而特命官,封建之制遂渐变为郡县之制。”[1]秦灭六国,废封建,置郡县,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统治制度。
  西汉封建
  封国与郡并行
  西汉建立之初,汉高祖把七个协助他对抗项羽的功臣封为异姓王(与皇室不同姓氏的诸侯王);后来用谋反的罪名或其他办法削平了这些封国,改封皇室子弟于七王旧地。至于其他地方,则仍采用秦代的郡县制。
  这种“郡国并行”的情形,使诸侯王国对中央构成威胁,埋下了西汉政治危机的伏线。
  平定吴、楚七国之乱
  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期间,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民生有所改善,国家一片兴旺。但诸侯王势力日盛,渐渐变得骄横跋扈,汉景帝为了加强中央权力,实行削藩政策,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于是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汉景帝派将军周亚夫平息了叛乱,并且削减了诸侯王的权力,使他们成为只食俸禄的闲员,不再治理人民。从而,中央集权统治的根基更加稳固了。
  削减诸侯王国的势力
  吴、楚七国之乱平息后,诸侯的权力已被削弱,不过他们仍拥有辽阔的领地,经济力量也很大。汉景帝死后,汉武帝承袭了其父的削藩政策,颁布“推恩令”,容许诸侯把王国的土地分封给他们的子弟,使诸侯王的力量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编辑本段]
  欧洲史上的封建制制度
  封建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时欧洲的贵族战士相应的法律地位及军事责任,都是围绕着三个中心:领主、封臣及土地。
  定义封建制度要求很多的条件,因为现阶段还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定义。然而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许多研究中世纪的历史学家在封建制度中包括了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加入了被束缚在庄园制的农民阶级,而被称为“封建社会”。还有一些人,自七十年代起,重新审视了之前的证据并得出结论——封建制度是一个不可行的术语而需要被从学术和教育讨论中去除,或者至少在使用时需要加上严格的限制和警告。
  在欧洲之外的地方,封建制度的概念一般仅仅用于类比(称为“半封建”),最常用于讨论在将军们统治下的日本,有时候也用于中世纪和贡德尔时期的埃塞俄比亚。然而,有些人把封建制度类比更广,把古埃及、帕提亚帝国、封建制的印度(封建印度),甚至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南部(美国南部历史)。

  词源

  最早使用“封建”(Feudal)字眼的是17世纪(1614年)的英国和法国律师,当时此词用来指称的这种制度正在迅速地消失或完全消失。封建制度盛行的时期,没有作者曾经用过此字。封建制度来自法语“féodalisme”,是法国革命期间所造的字。此字具有贬义,是用来形容任何视为不公或过时的法令或习俗。这些法令或习俗大部份或多或少与中世纪采邑制(拉丁语:feodum,首次出现是在西元884年的一份法兰克语的文献中)有关,并且因此合成为此单一名词。英国小说家史默莱特(Tobias Smollett)在其作品《汉弗雷克林可》“Humphry Clinker”(1771) 嘲弄此字:“每个政策、习俗、甚至性格的古怪之处都可上溯至此(封建)源头……我预计可以看到男用短裤及buttered麦酒都会归因受到封建制度的影响”。

  特色

  封建制度有三大最基本的特征:领主、封臣和采邑;封建制度的结构由这三大元素配合。领主是拥有土地的贵族,封臣是拥有领主所分封给他们土地的人,而这些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封臣要为领主战斗,作为对领主给予采邑的回报。在领主、封臣和采邑之间的关系与责任构成了封建制度的基础。
  领主、封臣和土地在一个领主把土地分封给某人之前,他得先令那人成为封臣。这需要一个正式的象征性的仪式,称为赞誉仪式(commendation ceremony),该仪式包含两个部分,忠顺誓言(act of homage)和效忠宣誓(oath of fealty)。在忠顺誓言中,封臣承诺听从领主的命令作战。“效忠(Fealty)”来自拉丁语“Fidelitas”,也就是忠诚;效忠宣誓因此成为一个保证,即封臣会忠于领主。一旦赞誉仪式完成,领主和封臣就建立了封建关系,拥有了双方承认的相互间的义务和责任。
  领主对封臣的主要义务是给予一块采邑或是其收入;采邑是封臣建立封建关系的主要原因。此外,领主有时还需要承担别的义务。其中一个就是维护这块采邑。由于领主并没有割让这块土地而仅仅是租借,所以维护这块采邑仍然是领主的责任。而封臣拥有权力获得该采邑产出的收入。另一个领主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他必须保护采邑和封臣不受伤害。
  封臣的主要责任是向领主提供“援助”,也就是服兵役。封臣用采邑的产出来配备自己的武器装备,并响应领主的征召服兵役以保证领主的权益。这种军事上的安全机制是领主建立封建关系的主要原因。此外,封臣有时候还需要承担对领主的别的责任。其中一个就是向领主提出“忠告”。这样当一个领主面临大的抉择,比如是否进入战争,他会召集所有的封臣并召开一次参议会。封臣也可能被要求上缴采邑产出的一部分给领主。封臣有时候也被要求在领主所有的磨坊和烤炉中磨碎谷物和烘烤面包并向领主缴税。
  封建制度中的关系都是围绕着采邑。根据领主的权力,封地可以是小至一块小农田或大至一个区域的土地。现在封地尺寸的标准和过去相当不同。封臣关系并不限制于圣职者;主教和男修道院院长也可以是统治者。
  因此,有很多不同“级别”的统治权和封国。国王是一个领主,他租借采邑给贵族们,他们是国王的封臣。同时,贵族是他们的封臣,是他们的土地上劳作的农民的领主。最后,皇帝是向国王们提供采邑的领主,而国王则是皇帝的封臣。这一传统形成的基础的'君主制'来作为一个帝国联盟与世界秩序。
你好!
春秋战国时期是古代社会从奴隶社会转向封建社会的时期,秦朝是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实行封建制度。而分封制是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制度,秦朝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在中央取代了分封制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而郡县制实际在春秋战国时就已经出现了!辛亥革命时才真正废除封建制度,推翻了清政府,结束封建社会!因此清末当然还是封建社会,进行的革命当然是反封建!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封建的本义的确是封王建国,但是后来多用的是其衍生出来的含义,即以地主阶级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在这个制度里,土地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为地主所有,人民分化为主要两个对立的阶级: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围绕着这两个阶级的矛盾,历史不断地演化,在中国,直到清末太平天国起义,都属于这两个阶级的斗争,武昌起义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却没有推翻地主阶级所有制,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胜利进行三大改造之后,才彻底推翻地主阶级所有制,才彻底在中国完成反封建的任务。
所以反封建,直到1952年才成功。
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的确是封土建国的意思,而广义的封建制指的是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从而确立了以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这正是清末反封建的主要内容之一。
百度百科上有详细介绍,可以看看。
封建不是简单的风土建国。

大约在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这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从此,中国进入了奴隶社会。

之后在西周的时候有了井田制和分封制。他们大概的关系是井田制决定分封制,分封制巩固井田制。
然后到了春秋战国的纷争和名族融合,这是我国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大变革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出现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主,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使得耕种的人变成了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
这样一步一步的推进,我国就进入了封建社会。
在大约公元前221时,秦统一全国。它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
本文标题: 对古代封建社会的定义是否出现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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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适合初学者的高等数学科普类书籍呢(工程方面)俄乌战争结束后乌克兰的领土是不是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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