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及朝鲜半岛出土了大量的秦汉至于隋唐时期的简牍和文书,其中反映的哪些历史信息让你印象深刻

发布时间: 2023-01-03 23:00:5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0

秦汉雕刻差异,秦汉考古,秦汉时代起自秦始皇统一中国,迄于东汉灭亡,前后共约440年,其间包括秦、西汉、新、东汉4个朝代。从公...

中国及朝鲜半岛出土了大量的秦汉至于隋唐时期的简牍和文书,其中反映的哪些历史信息让你印象深刻

秦汉雕刻差异

  秦汉考古

  秦汉时代起自秦始皇统一中国,迄于东汉灭亡,前后共约440年,其间包括秦、西汉、新、东汉4个朝代。从公元前3世纪后期到公元3世纪初期的这一时代,是中国铁器时代的发展期。当时中国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国势相当强盛,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发达,文化艺术繁荣,与周围少数民族的关系密切,与外国的交往频繁。秦汉时代文献记载详细,各种遗迹和遗物十分丰富。研究工作在调查发掘的基础上,以遗迹和遗物为主要依据,并结合文献的记载,这使得秦汉考古不仅有广泛的课题,而且有充实的内容,是中国历史时代考古学的典型。
  简史和现状
  秦汉考古的前身可追溯到宋代的。当时的许多金石学书籍,已广泛地著录了秦汉的、镜鉴、度量衡器、货币、印章、、碑刻和等。明代的学者,又著录了汉代的砖瓦。到了清代,秦汉的镜鉴、印章、、、等大量出土,更丰富了金石学研究的内容。在此之前,元代的学者还对汉代的古迹进行实地的调查。以调查发掘为基础的秦汉考古,到20世纪才开始。从20世纪的初期到30年代,英国、瑞典等国有人在甘肃、内蒙古、新疆各地对汉代的各种遗址进行掠夺式的调查发掘;30年代和40年代前期,日本人又趁军国主义侵略之机,在辽宁省和山西省的各地挖掘了不少汉墓。中国学者从20年代到40年代,对河南省洛阳附近汉魏故城遗址出土的石经加以收集、整理,在甘肃、新疆各地对汉代遗址和墓葬进行了调查发掘,还在陕西省宝鸡,山东省滕县,广东省广州,四川省彭山和重庆,河南省安阳、浚县和辉县等地发掘了许多汉墓。系统的、有计划的调查发掘工作,则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全面开展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博物馆、文物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单位,对秦汉时代的各种遗址和墓葬进行了广泛的、大规模的调查和发掘。出土的遗物数量很大,种类甚多。这使得秦汉考古的研究具备了丰富、可靠的资料。调查发掘和研究工作的成果,除了以简报、中型报告和论文的形式在、、等刊物上发表外,重要的专著则有《辉县发掘报告》、《洛阳烧沟汉墓》、《长沙发掘报告》、《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满城汉墓发掘报告》、《沂南古画像石墓》、《望都汉墓壁画》、《广州汉墓》、《巩县铁生沟》、《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云梦睡虎地秦墓》、《武威汉简》、《银雀山汉墓竹简》、《居延汉简甲乙编》、《塔里木盆地考古记》、《汉代画像全集》、《江苏徐州汉画像石》、《山东汉画像石研究》、《汉代的玉器和丝绸》和《汉代考古学概说》等。
  断代和分期
  秦和两汉,盛行在器物上作铭纪年。特别是从汉武帝开始采用年号,使得各种纪年的器物更不断增多。汉墓的墓砖有时也有纪年文字,而各种铜钱则都有明确的铸造年代可查。这些都使得秦汉考古的断代有可靠的依据。由于《史记》、《汉书》、《后汉书》等各种史书对秦和两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有详细的记载,调查发掘所得的实物资料可以与文献记载相对照。按照政治历史发展的阶段,结合物质文化的特点,秦汉考古可以从时代上划分为6期。
  秦和西汉前期 从秦始皇统一到西汉的景帝,共约80年。和战国时代一样,普遍流行木椁墓,但中原地区已多空心砖墓;日用的陶器仍有圜底带绳纹的;关中地区已出现仓、灶等陶质;瓦当除圆形的以外,仍有不少“半瓦当”;通行各种“半两钱”;铜镜主要是“蟠螭纹镜”。
  西汉中期 从汉武帝到昭帝,共约70年。除流行木椁墓以外,中原地区盛行空心砖墓,并开始出现砖室墓;陶器上的绳纹基本消失;棕黄色和绿色的铅釉陶器开始出现;仓、灶、井等陶质明器逐渐增多;通行五铢钱;铜镜主要是“草叶纹镜”和“星云纹镜”。
  西汉后期 从汉宣帝到平帝,共约70年。除长江流域和南方、北方的边远地区继续使用木椁墓以外,黄河流域普遍流行空心砖墓和砖室墓,墓内出现彩色壁画;半瓦当基本上绝迹;铅釉陶器显著增多;仓、灶、井、猪圈等陶质明器进一步普及;五铢钱继续通行;铜镜主要是“四螭镜”、“日光镜”和“昭明镜”。
  新莽时期 包括此前孺子婴的居摄年间和此后刘玄的更始年间,并可将重新发行五铢钱的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以前的东汉初期也包括在内,前后共约35年。砖室墓已在全国普及,其墓室顶部有隆起呈穹窿状的;画像石墓在中原地区兴起;某些建筑物上使用青龙、白虎等“四神”纹瓦当;铅釉陶器和各种陶质明器继续增多;通行“大泉五十”、“货泉”、“货布”等各种王莽钱;铜镜主要是“方格规矩镜”。
  东汉前期 从汉光武帝到和帝,共约70年。边远地区残留的木椁墓也已开始消失;中原地区的空心砖墓突然绝迹;砖室墓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画像石墓的分布范围扩大到陕北、晋西和川中;壁画进一步盛行;陶质明器除仓、灶、井、猪圈、楼阁等模型外,还普遍流行犬、羊、鸡等各种动物的偶像;开始用随葬;重新通行五铢钱,其形制又略有新变化;铜镜主要是“方格规矩镜”和“连弧纹镜”。
  东汉后期 从汉安帝到献帝的初平年间,共约90年。献帝建安年间基本上已进入三国时代,应除外。流行砖室墓和画像石墓;除买地券外,还盛行用镇墓瓶随葬;各种陶质明器和铅釉陶器继续流行;青瓷器开始在江南地区出现;五铢钱中有“四出五铢”、“剪轮钱”和“环钱”;铜镜除“方格规矩镜”和“连弧纹镜”外,流行“兽首镜”、“夔凤镜”、“双头龙凤纹镜”,在南方的长江流域还流行“神兽镜”和“画像镜”。
  各地区的文化面貌
  秦汉时代中国的版图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基本上奠定了此后历代的疆域。随着全国大一统的政治局面的巩固和发展,在文化艺术方面也渐趋统一。因此,秦汉的遗迹和遗物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大的共同性。但是,由于气候、地理、产业、民俗和民族等的差异,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地方性。从考古资料的特征出发,可将全国划分为9个地区。
  关中和广义的中原地区 包括陕西省中部、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中南部、河北省中南部、安徽省北部和江苏省北部。这一地区是当时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心所在。从秦、西汉到东汉前期,许多新兴的事物,如空心砖墓的盛行,砖室墓和画像石墓的兴起,彩色壁画的出现,陶质明器的流行,铅釉陶器的发明等,都首先在这里开始,然后影响到各地。
  长江中下游的江南地区 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南部和江苏省南部。与中原地区相比,木椁墓延续较久,砖室墓出现较迟,画像石墓罕见,空心砖墓绝无;印纹硬陶始终流行,青瓷器出现较早;铜矿丰富,铜镜铸造业发达。
  长江上游的四川盆地 包括四川省中部的成都平原和东南部的沱江、涪江、嘉陵江流域。这一地区开发较早,从秦代起就受关中和中原文化的影响甚多;西汉和东汉前期,铜器和漆器制造业发达,其产品远销各地;东汉中后期,崖墓盛行,砖室墓中使用画像砖。
  长城沿线和北方草原地带 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也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陕西省北部、山西省北部和河北省的西北部。这一带是当时主要的国防前线,长城、鄣塞和烽燧等是最具特色的遗迹。长城内侧早置郡县,治所附近的木椁墓、砖室墓、画像石墓的形制与中原地区近似;长城内外属于北方游牧民族的陶器和铜器等则与汉族有明显的区别。
  以辽河流域为主的东北地区 这里是秦汉辽东郡的辖境,为中原文化影响所及,而周围的匈奴、东胡等族则有其自身的文化面貌。东汉后期,公孙氏在此割据,郡治襄平附近的许多砖室墓和石室墓施彩色壁画,对此后高句丽的墓制颇有影响。
  岭南的珠江流域 主要是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汉前期的墓葬有明显的特点;西汉中期广设郡县以后,中原文化进一步传入,但陶器仍流行印纹硬陶,器形、纹饰与中原相异;铜器多施细线镂刻花纹,亦与黄河流域有别;海外交通发达,琥珀、玻璃质的珠玑等外贸品甚多。
  川黔滇高原地区 包括四川省西南部、贵州省、云南省东北部。这一地区为西南夷各族所聚居,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都有浓厚的少数民族特色,尤以、铜钺等青铜器为突出。西汉中期设郡县以后,中原文化影响渐深;东汉中期以后,流行砖室墓,与内地相似;铜矿丰富,东汉时所铸铜器远销各地。
  甘青地区 主要是甘肃省的河西走廊,也包括青海省东北部。 这里是西汉中期所置武威、张掖等河西4郡及王莽时所置西海郡的所在地。郡县治所及其附近,文化面貌与中原大体相同;由于气候干燥,纺织品及漆器、木器得以保存,其中包括许多木制简牍。
  新疆地区 由于地区广大,民族复杂,各处土著文化的面貌互不相同。西汉中期通西域以后,中原器物如丝织品、漆器、铜镜、铜钱等颇多传入。另一方面,由于中西交通的开展,中亚、西亚的文化艺术对这里也有影响。
  遗址的调查和发掘
  秦汉时代的遗址,种类多,数量大,在地域上分布范围广。它们可分为都城、县邑、聚落、长城、鄣塞、工矿、作坊等类,而各类遗址中又包含许多不同的遗迹。经过调查发掘的遗迹,有城墙、城门、沟渠、池沼、街道、宫殿、衙署、武库、礼制建筑物、住房、仓、窖穴、水井、矿井、工场、炼铁炉、陶窑等等。这些遗址及其所包含的各种遗迹,反映了当时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设施和规制,体现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具体情形。
  都城 都城遗址的调查发掘,是秦汉考古的一项重大课题。秦的咸阳城、西汉的长安城和东汉的雒阳城是统一大帝国的都城,是当时全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特别是长安城和雒阳城为汉代所新建,其设计除适应作为大城市的经济生活上的需要以外,还充分显示了政治上和礼制上的规格,对此后中国历代都城的营建有深远的影响。
  咸阳城 遗址在陕西省咸阳市东。1959年开始勘察,1974年以后发掘。城址南部被渭河冲毁,城的全貌不明。宫殿区在城的北部,许多大型的殿址保存良好。咸阳的宫殿都建立在夯土台基上。每座建筑物自成一独立体,但相互之间又以甬道、复道等连接,成为一个组合体。从每座建筑物的间次、门道的设计,到一个建筑群的整体设计,都采用对称式的布局。有的殿内用方砖铺地,墙壁经粉刷,有时还有彩色的壁画。秦宫的形制和构造,对汉代的宫殿建筑有直接的影响。
  长安城 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北。1956年以来,已究明了全城的平面形状、城墙和城壕的结构、城门的形制、城内主要街道的分布、市的位置、宫殿的范围。武库遗迹已全面发掘,究明了它的规模和结构。南郊的明堂辟雍和王莽九庙及西南郊的昆明池和上林苑的部分宫观的遗迹,也经勘探或发掘。调查发掘证明,长安城的形制、布局基本上与《周礼?考工记》的规制相符合。城的平面形状大体近于方形;城的四面各有3个城门;每个城门有3个门道,经由城门的主要大街都分成平行的3股;长乐宫和未央宫在城南部,东市和西市在城北部。
  雒阳城 遗址在河南省洛阳市东约15公里。1957年以来,经过长期的调查发掘,究明了全城的平面形状、城墙的规模、城门和城内主要街道的分布、武库和太仓的位置,并根据城门和街道的分布情形推定南宫和北宫的范围。城南的明堂、辟雍和灵台,是中国古代都城特有的礼制建筑物,自两汉以降,一直为历代所沿袭,灵台又是当时的天文台。太学的遗迹也经勘察和发掘,出土了许多石经的残片(见)。
  县邑 指都城以外的各地的县城,有的是郡国的治所。据历史记载,从西汉初年开始,全国的县邑普遍筑城墙。由于所在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内地的县邑和北方边境地区的县邑。
  内地的县邑 在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河北、北京、天津、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福建、辽宁等省、市的各地,发现秦汉时代的城址达80余处,它们都有用夯土筑成的城墙遗迹。结合文献记载,可以推定陕西省临潼的城址为栎阳县城,河南省洛阳的城址为河南县城,山西省夏县的城址为安邑县城,山东省淄博的城址为临淄县城,北京市房山的城址为广阳县城,天津市武清的城址为泉州县城,河北省易县的城址为故安县城,江苏省扬州的城址为广陵县城,湖北省江陵的城址为郢县城,湖南省宁远的城址为冷道县城等。经过发掘的城址,以河南省洛阳的为例,城墙宽约6米,周围全长约5公里,城的平面近方形。城内房屋多为半地穴式,屋顶铺瓦。粮库有方形的仓和圆形的。窖穴中出土“河南太守章”封泥,陶器上有“河亭”、“河市”的戳记。福建省崇安的城址,不见于文献记载,从出土的遗物看来,其兴建年代也许较早,而汉武帝灭东海王余善以后则可能在此设屯戍据点,但不是县邑。
  北方边境地区的县邑 汉代在长城沿线的内侧广建城邑,以充实边境,支援边防。在西起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东至辽宁省丹东市的地段内,已发现汉代城址近百处。城址平面多为方形,面积比中原地区的县城为小。城的中部或一隅往往另筑内城,官署设在内城中。其中,结合文献记载,可以考定内蒙古磴口市布隆淖古城为朔方郡临戎县城,同市陶升井古城为朔方郡三封县城,乌拉特前旗三顶帐房古城为五原郡九原县城,托克托县古城村古城为云中郡云中县城,同县哈拉板申北古城为云中郡沙陵县城,和林格尔县土城子古城为定襄郡成乐县城,呼和浩特市美岱二十家子古城为定襄郡安陶县城,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为西河郡富昌县城,准格尔旗纳林北镇古城为西河郡美稷县城,凉城双古城西古城为雁门郡沃阳县城,辽宁省黑城子外罗城古城为右北平平刚县城,丹东市瑗河尖古城为辽东郡西安平县城,等等。
  聚落 指县城郊外的市镇和村落,其数量远比县城为多。由于遗址面积小,堆积薄,周围又无城墙,所以发现甚少。经过正式发掘的,仅有辽宁省辽阳和江苏省高邮邵家沟遗址2 处。三道壕遗址面积将近1平方公里。房屋内部设炉灶,屋顶铺瓦。屋外有窖穴和水井,并有畜栏和厕所。道路用河光石铺砌。附近有烧砖的窑场。房址中除出土农具、工具以外,还有不少兵器。陶片有的印“军厨”戳记,有的刻“昌平”字样。从各方面的情形看来,这里不是一般的农村,而是西汉后期以降辽东郡治所襄平附近的一个屯戍的市镇。邵家沟遗址面积甚小。在窑穴、灰坑和水井的遗迹中出土铁犁、铁锤、陶纺轮、陶网坠和日用陶器、青瓷器、竹编什物、麻布的碎片,并有牛、狗、鱼的骸骨和核桃、瓜子等的残余,证明这里是江淮地区的水乡农村。
  长城、鄣塞和烽燧 秦汉时代,为了在北方和西北边境防御以匈奴为主的游牧民族入侵,修筑了长城,并在沿线建鄣塞,设烽燧,以加强守卫。因此,对长城、鄣塞和烽燧遗址的调查发掘,是秦汉考古的一项特殊任务。其成果主要在于究明当时的国防和军备。
  秦代长城 秦始皇时修建的长城,主要是利用战国时代秦国、赵国、燕国的长城而加以连接,有的地段则为当时所新建。秦代长城起自甘肃省岷县,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北上,穿越乌兰布和沙漠北边的鸡鹿塞。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后,逶迤在狼山北面的岗峦间,由石兰计北口东经固阳县北部,又经武川县南,沿大青山北,过集宁市境,由兴和县北部进入河北省围场县境。然后,又往东至内蒙古的赤峰市、敖汉旗、奈曼旗和辽宁省的阜新县一带。
  汉代长城 西汉时,主要是沿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至辽宁省辽河以西的秦代长城而加以修缮。据文献记载,并结合实地勘察,可以说明汉武帝时在辽东又直接利用战国时代燕国长城的东段,而加以恢复。其线路是自辽宁省阜新市一带往东,经障武、法库、开源各县,然后折而向南,经新宾、宽甸县境,直至当时的水。另一方面,汉武帝以后又新筑了从内蒙古居延海附近到甘肃、新疆交界处的长城,其走向是沿额济纳河南下,然后沿疏勒河向西;在敦煌以西,长城的城墙基本上与当时通往西域的大道并行。汉代和秦代一样,城墙的修建因地制宜,平地用土夯筑,山间用石块垒砌,有的地段则是土石混合。汉代新筑的极西长城,多在夯土中夹芦苇。
  鄣塞和烽燧 汉代在长城沿线普遍设鄣塞和烽燧。从新疆的罗布泊、甘肃的敦煌至内蒙古额济纳河流域,到西起内蒙古潮格旗、东至奈曼旗的漫长地带上,已发现鄣塞和烽燧的遗迹达数百处之多。其中以内蒙古居延地区的发现为最重要。从居延海附近的索果诺尔沿额济纳河向南,至于金塔、毛目附近,在长近300公里的地段上,至少分布着鄣塞遗址十余处,烽燧遗址一百数十处。从1931年到1976年,先后发现木简达3万余枚。根据木简的记录,鄣塞和烽燧的组织体制是将大群的烽燧分为若干部分,由都尉管理。都尉以下设候官、候长和燧长,有时在候官与候长之间设鄣尉。每一鄣塞都筑有围墙,平面成方形。肩水都尉所在的大湾鄣塞面积较大,约为350米×250米。肩水候官所在的地湾鄣塞面积较小,约为50米×50米。甲渠候官所在的破城子鄣塞面积最小,约为23米×23米。鄣塞外筑土台,便是烽燧,由燧长主管,附近往往遗有执举的竹竿和燃火的苇束。
  墓葬的调查和发掘
  秦汉墓葬的特点是墓的种类复杂,墓主人的身份各异,等级甚多,而墓的形制和构造等又因时期、地区的不同而有显著的差别。统治阶级实行厚葬的墓设施讲究,随葬品十分丰富,而贫民和刑徒的埋葬则极为草率。因此对墓葬的调查发掘,不仅能为研究秦汉时代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提供大量的资料,而且可以充分揭露当时贫富悬殊、阶级对立的情况。
  帝陵 在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中,帝陵有其特殊的规格。秦始皇陵是中国第一座帝陵,两汉帝陵继承秦陵的制度而又有新的演变。它们对此后历代的陵制有长远的影响。
  秦始皇陵 在陕西省临潼县,南靠骊山,北临渭水。现已进行全面勘察。陵园平面呈长方形,有内外两重围墙。坟丘在陵园的南部,寝殿在陵园的北部。墓室在坟丘之下,已探明东西两面设墓道。陵园内外,有许多陪葬墓和殉葬坑,有的已经发掘。坟丘西侧的车马坑埋置铜质的车马模型,制作异常精致。陵园东门外有规模巨大的,埋置大量的陶质兵马俑,其形体大小与真人真马相等。(见彩图[陕西临潼秦始皇陵园兵马俑坑]、[将军俑头像]、[秦始皇陵园]、[铜车马])
  西汉帝陵 除文帝的霸陵在陕西省西安市东郊、宣帝的杜陵在西安市东南郊以外,其余9帝的陵都在渭水以北咸阳市至兴平县的境内。1962年以来,进行了调查。除霸陵“因山为藏”以外,其余10陵都有坟丘。陵园以坟丘为中心,周围筑墙垣,平面呈方形;四面各设一门,门外立双阙。皇后陵在帝陵之旁,一般是在帝陵的东侧。汉承秦制,设寝殿于陵园。惠帝时在长陵设原庙,以后成为定制。各陵都有许多臣僚的陪葬墓(见)。
  东汉帝陵 除献帝的禅陵以外,其余11陵都在河南省洛阳市的附近地区。光武帝的原陵被认定在洛阳东北的孟津,尚待证实。其余诸陵,虽经多次调查,都未能确定。据文献记载,从明帝的显节陵开始,陵园周围不筑墙垣而改用“行马”。坟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从显节陵开始,陵园附近不再建庙。各陵都有许多臣僚的陪葬墓。
  贵族、官僚和地主的墓 秦汉时代贵族、官僚和一般地主的墓,从墓的构造上可以分为木椁墓、土洞墓、空心砖墓、崖墓、砖室墓、石室墓等不同的种类,它们又各有规模大小的差别。各类的墓,有的流行于不同的时期,有的则同时并存。由于墓主人的身份和财富的差异,他们的墓在种类和规模方面亦各不相同。(见)。
  木椁墓 主要流行于秦和西汉前期到中期,在长江流域及边远地区则延续至西汉后期和东汉。从高级贵族、大官僚到一般地方官和乡吏等人都使用。墓室为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坑内筑木椁。墓的规模因人而异,往往大小悬殊,所用棺椁有一定的等级制度。地面上都有坟丘,大墓还有墓域,设祠堂。已经发掘的重要的墓有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湖南省长沙、咸家湖汉墓、象鼻山汉墓,陕西省咸阳,安徽省,山东省临沂银雀山汉墓,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和等。
  土洞墓 从秦、西汉到东汉始终流行,但地域上只限于黄河流域及北方和西北地区。墓的规模都不大,墓室为横穴式土洞,往往设耳室。在已经发掘的大量的墓中,甘肃省武威磨嘴子汉墓和旱滩坡汉墓甚为重要。
  空心砖墓 流行于秦和西汉,东汉时已告绝迹。在地区上只限于中原和关中一带。在竖穴式的土坑或横穴式的土洞内用空心砖堆砌墓室,砖上印有各种花纹,少数的墓施彩色壁画。这种墓与木椁墓同时并存,墓主人一般多为中下层地主。比较重要的有河南省。
  崖墓 开始出现于西汉,在河北、山东、江苏等省的少数地点有发现。东汉时四川省境内特别流行。在山崖和岩层中开凿横穴式洞穴,以为墓室。墓的规模大小不一,从大贵族到一般的地主都有使用。已经发掘的重要的墓有河北省、山东省曲阜和四川省成都天山汉墓等。满城汉墓在地面上还有祠堂的遗迹。
  砖室墓 西汉中后期开始出现于关中和中原地区,不久便迅速普及,东汉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盛行。墓室用小型长方砖砌成,有时有彩色壁画。四川境内的墓,流行在墓壁另嵌画像砖。从高级贵族、大官僚到一般官吏和地主都使用。墓的规模因人而异,大小悬殊,地面上多有坟丘。大墓有墓域,建墓阙,设祠堂,立墓碑,置人物和动物的立体石雕像。已经发掘的重要的墓有山西省平陆汉壁画墓,河南省,陕西省,河北省、定县汉墓,安徽省,江苏省邗江甘泉汉墓,甘肃省武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等等。
  石室墓 开始出现于西汉后期至王莽时期,主要流行于东汉。其分布以山东省到江苏省北部、河南省到湖北省北部、陕西省北部和山西省西部、四川省中部等地区为最多。墓室用石材构筑,有的为砖石混合结构。因大多数有石刻画像,故称画像石墓。墓的规模一般都很大。地面上除坟丘以外,在墓域内立石阙,设祠堂,树墓碑,并有人物和动物的立体石雕像。墓主多为大贵族、大官僚。已经发掘的墓,以河南省密县打虎亭汉墓、唐河汉墓,山东省沂南汉墓、安丘汉墓、苍山汉墓,江苏省徐州汉墓,陕西省米脂汉墓等为重要。
  贫民墓和刑徒墓 贫民墓 多为小而浅的土坑,易受破坏,故甚少发现。1955年在河南省洛阳涧西发掘一批贫民墓。葬具都很简陋,有的使用陶棺,有的则用瓦片覆盖尸体,有的根本没有葬具。随葬品极为贫乏。
  刑徒墓 迄今发现的秦汉刑徒墓共有 3批。1979年在临潼秦始皇陵附近发现的秦代刑徒墓共有100余座,发掘了其中的30座。墓坑都为长方形竖穴,大的埋十余人,小的埋一、二人。尸体上盖瓦片,所刻文字记明死者的籍贯或原监狱所在地、刑名、爵名和姓名,可以判定他们是被征调来修筑骊山的陵寝的。1972年在咸阳汉景帝阳陵附近发现的西汉刑徒墓地,面积达8万平方米,估计埋葬刑徒在万人以上。从已经发掘的一小部分来看,墓坑形状不规则,排列无序。坑内或埋多人,或埋1人,尸骨上遗有铁制的刑具。参照文献记载,这些刑徒都是被征调来修建阳陵的。1964年在汉雒阳城遗址附近发现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发掘了其中的2000平方米,计刑徒墓500余座。墓坑都为长方形竖穴,排列十分整齐,每坑埋1人。尸体上置砖块,上刻文字,记明刑徒的姓名、监管机构、来自何处监狱、刑名、编制组织和死亡日期等。这批刑徒是被征调来参加与雒阳城的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劳役的。
  农业、手工业及其产品
  从各类遗址和墓葬中发掘出来的大量的遗迹和遗物,是研究秦汉时代的农业和手工业的重要资料。遗物的种类有农作物、纺织品、铁器、铜器、漆器、玉器、陶器、砖瓦、舟车等,它们绝大多数为实物或实物的残迹,有的则为模型。遗迹有与农业有关的沟渠、与采铜有关的矿井、与冶铁有关的作坊和炼炉、与制陶有关的窑、与造船有关的工场,等等。汉墓中的壁画、石刻画像和随葬的陶质模型类明器等,又从生产手段和生产关系等方面为研究当时的农业和各种手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形象资料。
  农业 根据出土的农作物、铁农具等实物,参考陶明器模型和壁画、画像石、画像砖等的图像,并结合经过调查发掘的有关遗迹,可以从农作物的品类、农具和耕作技术、水利灌溉、谷物加工、农副业以及庄园和屯田制度等方面加以阐明。
  农作物的品类有粟(小米)、稻(粳、籼、糯)、小麦、大麦、黍(黄米)、大豆、赤豆等谷物,芋、薏米、葵(冬苋菜)、芥菜、甜瓜、葫芦、笋、藕、生姜等瓜菜,栗、枣、梨、桃、李、杏、梅、杨梅、橄榄等果品,还有作为纺织材料的大麻和苎麻等。农具有犁、锸、铲、双齿或三齿耙、锄、镰,都是铁制的。犁上的铁铧多加铧冠,并配有犁。播种用耧车,平土保墒用带有排齿的大耙和用竹木编成的耱,和耕犁一样,可以用牛牵引。
  农民用桔槔或辘轳汲取河水、井水以灌溉,有的筑陂塘以蓄水。郑国渠、白渠、都江堰和芍陂等大型水利工程由官府经营,其规模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谷物的处理,有的用风车箱扇除秕糠,用践碓舂捣,或用转盘式的双扇石磨盘磨研而制成粉面。农副业主要是豢养犬、猪、羊、牛、马等家畜和鸡、鸭、鹅等家禽,并利用各种水面养殖或捞取鱼鳖、荷藕和菱角等动植物。植桑育蚕已普及到全国许多地方。江陵凤凰山汉墓出土的“郑里廪簿”等简文说明,当时自耕农土地少,产量小,而租税、徭役繁重。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建立庄园,农民们因破产沦为佃户和奴婢。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的庄园图,详细地描绘了东汉庄园中的各种情形。
  汉代实行屯田制,以解决军粮问题。据记载,边防部队中从事耕作和兴修水利的士兵分别称为“田卒”和“河渠卒”。罗布泊出土的木简,也有关于戍卒从事农作的记录。在时代略晚的甘肃嘉峪关魏晋墓的壁画中有“军垒图”和“屯田图”,形象地显示了军队屯田的情形。
  纺织 有丝、麻、毛、棉四大类。丝织品主要发现于长沙马王堆汉墓、江陵凤凰山汉墓、满城汉墓和新疆民丰尼雅汉墓等处。织品的种类,可分为平纹组织

列举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书法发展的主要特征

历史。书法。人文

商至秦末

浑然入序的书法

从夏商周,经过春秋战国,到秦汉王朝,二千多年的历史地发展也带动了书法艺术地发展。这个时期内各种书法体相续出现,有甲骨文、金文、石刻文、简帛朱墨手迹等,其中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五种字体在数百种杂体的筛选淘汰中定型,书法艺术开始了有序发展。

秦代

开创书法先河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差异很大,是发展经济文化的一大障碍。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丞相李斯主持统一全国文字,这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伟大功绩。秦统一后的文字称为秦篆,又叫小篆,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而来。其中《绎山石刻》、《泰山石刻》、《琅玡石刻》、《会稽石刻》即为李斯所书,历代都有极高的评。秦代是继承与创新的变革时期。《说文解字序》说:“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书,八曰隶书。”基本概括了此时字体的面貌。由李斯秦之小篆,篆法苛刻,书写不便,于是隶书出现了。“隶书,篆之捷也”。其目的就是为了书写方便。到了西汉,隶书完成了由篆书到隶书的蜕变,结体由纵势变成横势,线条波磔更加明显。隶书的出现是汉字书写的一大进步,是书法史上的一次革命,不但使汉字趋于方正楷模,而且在笔法上也突破了单一的中锋运笔,为以后各种书体流派奠定了基础。秦代除以上书法杰作外 ,尚有诏版、权量、瓦当、货币等文字,风格各异。秦代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留下了辉煌灿烂的一页,气魄宏大,堪称开创先河。

东汉

求度追韵两汉书法

两汉书法分为两大表现形式,一为主流系统的汉石刻;一为次流系统的瓦当玺印文和简帛盟书墨迹。“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是汉隶成熟的标记。在摩崖石刻中(刻在山崖上的文字)尤 以《石门颂》等为最著名,书法家视为“神品”。于此同时蔡邕的《熹平石经》达到了恢复古隶 ,胎息楷则的要求。而碑刻是体现时代度与韵的最主要的艺术形式,中以《封龙山》、《西狭颂》、《孔宙》、《乙锳》、《史晨》、《张迁》、《曹全》诸碑尤为后人称道仿效。可以说, 每碑各出一奇,莫有同者。北书雄丽,南书朴古,体现了“士”、“庶”阶层的不同美学追求。至于瓦当玺印、简帛盟书则体现了艺术性与实用性的联姻。

书法艺术的繁荣期,是从东汉开始的。东汉时期出现了专门的书法理论著作,最早的书法理论提出者是东西汉之交的扬雄。第一部书法理论专著是东汉时期崔瑗的《草书势》。

汉代书法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汉隶书家,以蔡邕为代表。一类是草书家,以杜度、崔瑗、张芝为代表。

最能代表汉代书法特色的,莫过于是碑刻和简牍上的书法。东汉碑刻林立,这一时期的碑刻,以汉隶刻之,字型方正,法度谨严、波磔分明。此时隶书已登峰造极。

汉代创兴草书,草书的诞生,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史上有着重大意义。它标志著书法开始成为 一种能够高度自由的抒发情感,表现书法家个性的艺术。草书的最初阶段是草隶,到了东汉时期,草隶进一步发展,形成了章草,后由张芝创立了今草,即草书。

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隶书开始由汉代的高峰地位降落衍变出楷书,楷书成为书法艺术的又一主体。楷书又名正书、真书,由钟繇所创。正是在三国时期,楷书进入刻石的历史。三国(魏)时期的 《荐季直表》、《宣示表》等成了雄视百代的珍品。

两晋时期

晋时,在生活处事上倡导“雅量”“品目”艺术上追求中和居淡之美,书法大家辈出,简牍为多二王(王羲之、王献之)妍放疏妙的艺术品味迎合了士大夫们的要求,人们愈发认识到,书写文字,还有一种审美价值。最能代表

魏晋精神、在书法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书法家当属王羲之, 人称“书圣”。王羲之的行书《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其子王献之的《洛神赋》字法端劲,所创“破体”与“一笔书”为书法史一大贡献。加 以陆机、卫瓘、索靖、王导、谢安、鉴亮、等书法世家之烘托,南派书法相当繁荣。南朝宋之羊欣、齐之王僧虔、梁之萧子云、陈之智永皆步其后尘。

爨宝子碑(4张)

两晋书法最盛时,主要表现在行书上,行书是介于草书和楷书之间的一种字体。其代表作“三希”,即《伯远帖》《快雪时晴帖》《中秋帖》。

南北朝时期

南北朝时期的书法进入北碑南帖时代。此时书法以魏碑最胜。魏碑,是北魏以及与北魏书风相近的南北朝碑志石刻书法的泛称,是汉代隶书向唐代楷书发展的过渡时期书法。晋至八王之乱,王室内讧以后,势力逐渐衰微。在北方,随着西晋的灭亡。形成了“五胡十六国”的混乱时期。后拓跋氏结束十六国,建立北魏,促成了一百四十九年的相对统一,这是北朝。

北朝书法以碑刻为主,尤以北魏、东魏最精,风格亦多资多彩。代表作有《郑文公碑》《张猛龙碑》《敬使君碑》。此时书法是汉代隶书向唐代楷书发展的过渡时期。康有为说:“凡魏碑,随取一家,皆足成体。尽合诸家,则为具美”。钟致帅《雪轩书品》称:“魏碑书法,上可窥汉秦旧范,下能察隋唐习风。”唐初几位楷书大家如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都是取法魏碑的。

晋室东迁至灭亡,从公元三一七年至公元四二零年,是南朝。南朝书法,也继承东晋的风气,上至帝王,下至士庶都非常喜好。南北朝书法家灿若群星,无名书家为其主流。他们继承了前代书法的优良传统,创造了无愧于前人的优秀作品,也为形成唐代书法百花竞妍群星争辉的鼎盛局面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隋唐五代

求规隆法隋朝书法

隋结束南北朝的混乱局面,统一中国,和之后的唐都是较为安定的时期,南帖北碑之发展至隋而混合同流,正式完成楷书之形式,居书史承先启后之地位。隋楷上承两晋南北朝沿革。下开唐代规范的新局,隋有碑版遗世,多为真书,分四种风格:

1、平正淳和如丁道护的《启法寺碑》等

2、峻严方饬如《董美人墓志铭》等3、深厚圆劲如《信行禅师 塔铭》等

4、秀朗细挺如《龙藏寺碑》等。

唐代书学鼎盛

唐代文化博大精深、辉煌灿烂,达到了中国封建文化的最高峰,可谓“书至初唐而极盛”。唐代墨迹流传至今者也比前代为多,大量碑版留下了宝贵的书法作品。整个唐代书法,对前代既有继承又有革新。楷书、行书、草书发展到唐代都跨入了一个新的境地,时代特点十分突出,对后代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代。

唐初,国力强盛,书法从六朝遗法中蝉脱而出楷书大家以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欧阳通四家为书法主流。总特点结构严谨整洁,故后代论 书有“唐重间架”之说,一时尊为“翰墨之冠”延至盛唐歌舞升平,儒道结合,李邕变右军行法,独树一帜,张旭,怀素以颠狂醉态将草书表现形式推向极致,张旭史称“草圣”,孙过庭草书则以儒雅见长,余如贺知章,李隆基亦力创真率夷旷,风骨丰丽之新境界。而颜真卿一出纳古法于新意之中,生新法于古意之外。董其昌谓唐人书取法,鲁公大备。到晚唐五代,国势转衰,沈传师。柳公权再变楷法。以瘦劲露骨自矜。进一步丰富了唐楷之法,到了五代,杨凝式兼采颜柳之长。上朔二王,侧锋取态,铺毫着力,遂于离乱之际独饶承平之象,也为唐书之回光。五代之际,狂禅之风大炽,此亦影响到书坛,“狂禅书法”虽未在五代一显规模,然对宋代书法影响不小。

唐代书法艺术,可分初唐、中唐、晚唐三个时期。初唐以继承为主,尊重法度,刻意追求晋代书法的劲美。中唐不断创新,极为昌盛。晚唐书艺亦有进展。

唐代最高学府有六种,即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其中书学,专门语养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是唐代的创举。历朝名家辈出,灿若繁星。如初唐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中唐的颜真卿、柳公权等,都是书法大家。晚唐有王文秉的篆书,李鹗的楷书和杨凝式 的“二王颜柳”余韵。

隋唐五代书法可分为三个阶段

(1)隋至唐初

隋统一中国,将南北朝文化艺术相容包蓄,至唐初,政治昌盛,书法艺术逐渐从六朝的的遗法中蝉蜕出来,以一种新的姿态显现出来。唐初以楷书为主流,总特点是结构谨严整饬。

(2)盛唐、中唐阶段

盛唐时期书法,如当时的社会形态追求一种浪漫忘形的方式。如“颠张醉素”(张旭、怀素)之狂草,李邕之行书。到了中唐,楷书再度有新的突破。以颜真卿为代表为楷书奠定了标准,树立了楷模,形成为正统。至此中国书法文体已全部确定下来。

(3)晚唐五代阶段存唐遗风

公元九零七年,割据者朱全忠灭唐,建立后梁,由此历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称五代。由于国势衰弱和离乱,文化艺术亦呈下坡之势。书法艺术虽承唐末之余续,但因兵火战乱的影响, 形成了凋落衰败的总趋势。五代之际,在书法上值得称道的,当推杨凝式。他的书法在书道衰微的五代,可谓中流砥柱。另外还有李煜、彦修等有成就的书家。至此,唐代平正严谨的书风已告消歇,以后北宋“四家”继之而起,又掀起了新的时代波澜。

宋至明中

尚意宣情

宋朝的书法

宋朝书法尚意,此乃朱大倡理学所致,意之内涵,包含有四点:一重哲理性,二重书卷气,三重风格化,四重意境表现,同时倡导书法创作中个性化和独创性。这些在书法上有所体现,如果说隋唐五代的尚法,是求“工”的体现,那么到了宋代,书法开始以一种尚意抒情的新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这就是要墀书家除了具有“天然”、“工夫”两个层次外,还需具有“学识”即“书卷气”,北宋四家一改唐楷面貌,直接晋帖行书遗风。

无论是天资极高的蔡襄和自出新意的苏东坡,还是高视古人的黄庭坚和萧散奇险的米芾,都力图在表现自己的书法风貌的同时,凸现出一种标新立异的姿态,使学问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并给人以一种新的审美意境,这在南宋的吴说、陆游、范成大、朱熹、文天祥等书家中进一步得到延伸,然南宋书家的学问和笔墨功底已不能和北宋四家相比了。宋代书法家代表人物是苏、黄、米、蔡。

元代书法艺术

元初经济文化发展不大,书法总的情况是崇尚复古,宗法晋、唐而少创新。虽然在政治上元朝是异族统治,然而在文化上却被汉文化所同化,与宋不拘常法的意境追求不同,元朝之意表现为刻意求工的开式美的追求,所以苏轼标榜的是“我书意造本无法”,赵孟頫鼓吹的是“用笔千古不易”前者追求率意之意,后者才强调有意之意。元朝书坛的核心人物是赵孟頫,他所创立的楷书“赵体”与唐楷之欧体、颜体、柳体并称四体,成为后代规摹的主要书体。在元朝书坛也享有盛名的还有鲜于枢、邓文原,虽然成就不及赵孟頫,然在书法风格上也有自己独到之处。他们主张书画同法,注重结字的体态。

明朝书法艺术

明朝书法的发展表现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明初

明初书法“一字万同”,“台阁体”盛行。沈度学粲兄弟推波助澜将工稳的小楷推向极致。“凡金版玉册,用之朝廷,藏秘府,颁属国,必命之书”,二沈书法被推为科举楷则。明初书法家有擅行草书的刘基、工小楷的宋潦、精篆隶的宋遂和名满天下的章草名家朱克。和祝允明、文徽明、王宠"三子"。

第二阶段──明中

明中期吴中四家崛起,书法开始朝尚态方向发展。祝允明、文征明、唐寅、王宠四子依赵孟頫而上通晋唐,取法弥高;笔调亦绝代,这和当时思想观念的开拓解放有关,书法开始迈入倡导个性化的新境域。

第三阶段──明末

晚明书坛兴起一股批判思潮,书法上追求大尺幅,震荡的视觉效果,侧锋取势,横涂竖抹,满纸烟云,使书法原先的秩序开始瓦解;这些代表书家有张瑞图、黄道周、王铎、倪元瑞等。而帖学殿军董其昌仍坚持传统立场。

抒情扬理

中国清代书法在近300年的发展历史上,经历了一场 艰难的蜕变,它突破了宋、元、明以来帖学的樊笼,开创了碑学,特别是在篆书、隶书和北魏碑体书法方面的成 就,可以与唐代楷书、宋代行书、明代草书相媲美,形成了雄浑渊懿的书风。尤其是碑学书法家借古开今的精 神和表现个性的书法创作,使得书坛显得十分活跃,流派纷呈,一派兴盛局面。

明末与清,美学主潮以抒情扬理为旗帜,追求个性与发扬理性互相结合,正统的古典美学与求异的的新型美学并盛。清代书法的总体倾向是尚质,同时分为帖学与碑学两大发展时期。

明末书坛的放浪笔墨,狂放不羁。愤世嫉俗的风气在清初进一步延伸,如朱傅山等人的作品仍表现出自我内

书法大家精品集(3张)

在的生命和一种不可遇止的情绪表现。这一点在中期“扬州八怪”的身上又一次 复现。于此同时,晚明的帖学统也同时进一步光大发扬,姜英,张照,刘墉,王文治,梁同书、翁方纲等人在刻意尊 传统的时候,力图表现出新面貌,这就使帖学的颓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正此时,金石出土日多,士大夫从热衷于尺牍转而从事金石考据之学,一时朝野内外,学碑才趋之若鹜,最后成为清朝书坛的发民主流,加之阮元,包世臣。康有为大力张扬,碑学作为一种 与帖学相抗衡的书学系统而存在。当时著名的书家如金农、张船山、邓石如、何绍基、赵之谦、吴昌硕、张裕钊、康有为等纷纷用碑意写字作画,达到了尽性尽理。璀璨夺目的境地。可谓是中国书法文化的一在景观。如果说,帖学家们力图寻找质的愿望没有实现的话,那么这种愿望在碑学那里实现了。

近现代

在书坛走向多元化的今天,书法艺术升华到观念变革的高层次,这无疑是迈了一大步。书法现代性并不是简单地取决于书法艺术的形式、结构、线条等外在面貌,而是取决于内在精神的现代化。书法现代性的精神是指当代书法艺术所体现、传导的现代社会的价值趋向。

近现代书坛,仍然是碑派占主流地位。但和晚晴碑派不同,取法汉碑和上古篆书的书法家在这一时期较多。

很多书法大师如林散之,沙孟海,陆维钊等等在1949年之前即已从事书法创作,但直至文化大革命之后他们已近耄耋之年才以书法闻名。1949年之后到毛泽东去世的近三十年时间内,书法基本上不受重视。当时的人们正以极大的热情建设一个新中国。书法被认为是旧传统的代表。

近代书法艺术的色彩斑斓,与其书家队伍的空前复杂有直接干系。或许因距离太近,这段风景比此前任何时期都清晰明透。

商 甲骨文,
周,春秋战国金文(钟鼎文,大篆)
秦 小篆
汉 隶
晋 行楷

隋唐时期的治乱兴衰给我们什么启示?

隋唐时期的治乱兴衰之中,值得总结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很多。对于各种具体的历史启示,我们将在本书以后的各篇中论及。这里只从宏观的历史角度,做一个概括的阐述。

统一国家的重建,以及较长时间的维护,表明秦汉建立的以汉民族为核心的统一国家形态,在经历了南北朝的治乱和隋唐的加工后,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而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的长期实现,与这一时期采取的一系列维护统一的措施密切相关;分裂与割据的出现,也与统治者在一些重大关系上处置失当有关。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事关统一与分裂的大局。针对汉末以来的实际,隋唐王朝建立伊始,都着力加强中央集权。三省六部制及宰相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标志着中央集权统治的成熟;在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在县以下的基层加强户口编制与管理,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州县官员,由监察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地方进行专项或综合的监督考察,都古代风景使中央政府能有效地控制地方政权;废除汉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既改变了前代地方门阀垄断仕途的状况,又为中央王朝加强对国家的治理提供了有用的人才;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实行府兵制,并有意形成“内重外轻”的格局,更使中央王朝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威慑和驾驭四方。当这些措施在某些地方处置失当,就会给统一局面造成严重威胁。唐玄宗时出于对边塞用兵的考虑,有意将“内重外轻”的军事力量分布变为“内轻外重”,导致了“安史之乱”,几乎使唐王朝覆灭,此后又因府兵制的彻底破坏和节度使专兵,藩镇割据愈演愈烈。唐后期的中央三省六部及宰相政事堂议事制度遭到破坏,皇帝在扩大皇权的同时,不得不倚重宦官,又给宦官专权造成可乘之机,加剧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地方的分裂与动乱。

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如何,也与统一与分裂密切相关。魏晋南北朝长期分裂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矛盾造成的。而这一时期各民族的磨合,又为隋唐的统一创造了条件。隋唐王朝重建后,民族矛盾问题已远不如前代那样严峻,但与边疆各族政权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国家统一安定的大问题。总的来说,隋唐时期的民族关系处理的是好的,这一时期实行的许多民族政策是正确的和成功的。如对公然入侵内地,肆行残暴的一些少数民族贵族武装予以坚决的打击,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生活的安宁。对绝大多数友好的边疆少数民族,尽量实行和睦相处的政策,以“和亲”等方式加强民族间的交往与合作,为各族人民都带来了益处。当然,这一时期的某些时候,在民族关系问题上,有处置失当的情况。如隋朝和唐朝前期对高丽的武力讨伐,就带有明显的大汉族主义和侵略色彩,给汉族人民和高丽人民都造成深重的灾难,也引发了隋唐王朝的社会矛盾,为分裂势力造成可乘之机。唐朝后期中央与地方藩镇的战争中,中央王朝对某些少数民族武装力量的利用与低眉,在客观上于统一无大用,而有大害。

经济利益的分配与思想文化的导向,对社会的统一与稳定关系极大。隋唐时期采取的一些经济政策与措施,比较注意照顾社会各方面和各阶层的利益,均田制、租庸调制,以及后来的两税法,就政策本身而言,是既要增加国家的财赋收入,又要维护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还要适当照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用心是良苦的,在总体上也较好地协调了各方的利益关系。而一旦这些政策本身出现偏颇,或在实际贯彻中“走样”,就必然伤害某一方的利益,其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伤害百姓的利益,从而酿成社会动乱。隋炀帝时期的横征暴敛,唐后期“两税法”的变态,都严重地加剧了农民及工商业者的负担,引发了农民大起义和统一王朝的动乱与分裂。与经济利益分配同样甚至更为重要的,是思想文化的导向。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以及忠孝仁义等道德观念,已广泛深入到社会思想文化的各个领域,并在封建法律制度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开皇律》与《永徽律疏》就是典型的代表,而隋律与唐律的相对稳定与实施,对隋唐社会的长期统一与稳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制度文明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保障。隋唐时期的制度革新,是广泛而又深刻的,对于当时高度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这一时期制度革新的成败得失之中,有许多值得重视的经验与教训。

把握机遇,顺应时势,是革新制度的首要一环。隋文帝取代北周之际,大刀阔斧地改革北周官制,采用汉魏之制,是因为他看到了北周六官之制早已不适应当时统治的需要,汉魏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三省六部制,更能顺应时势所需,故能在大动作之中取得大成效。唐初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也是抓住了当时战乱之后人口凋敝、土地荒古代舞女芜、经济萎靡,具有推行这些制度的物质前提和社会前提,顺应了人民需要休养生息,经济需要恢复发展,赋税需要均平,社会需要安定的时势要求。唐中期以后,改革赋税制度,变租庸调制为两税法,也是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的顺势之举。相反,武则天时期,单凭个人主观愿望,以个人专制为目标,对中央官制屡屡变更,令人目不暇接,鲜有为后人称道的地方。

集思广益,上下一心,是革新制度的一个关键。制度革新,事关重大。决策一旦失误,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集思广益,在统治集团内部尽量取得共识,是非常关键的。唐太宗贞观时期,注意借鉴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在统治集团内部,充分发扬民主,鼓励人们大胆发表不同意见,在重大决策之前,展开争论,然后集中正确的意见,加以施行。故在这一时期出台的一些革新措施,大都比较科学合理,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并出现了被后世称道的“贞观之治”。直接关系制度革新的隋唐时期的立法活动,在多数情况下,也都注意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参古酌今,慎重损益,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积极影响的《开皇律》和《永徽律》,就可以说是集思广益、集体智慧的产物。相反,隋炀帝时的一些所谓革新,以及唐朝中后期一些皇帝的变革,尤其是“永贞革新”,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专断和神秘色彩,因而或是决策失误,或是难以推行,最终难免失败。

培养力量,稳步推行,是革新制度的重要保证。一般而言,顺应时势的制度革新,本身具有推行的社会基础。但革新与推行是互动的,因而在许多时候,又需要充分的准备,周密的部署,科学的步骤。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制度革新的力量,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行革新的制度,以降低制度革新的成本,扩大制度革新的效益。在封建时代,所谓培养力量,除了某些时候集中优秀人才外,最主要的是整顿吏治,这既是革新的内容,又是革新的保证。隋唐时期,废九品中正,行科举考试,废弃官员世袭,规定任期与回避等,都既是一种制度革新,又是其他革新制度实施的保证。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时,革新者都十分重视聚集志同道合的力量,整肃吏治,扩大宣传力度,并加强督促检查,使这些改革措施得以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行,这在唐前期的均田制、户口调查登记制等的实行中,反映得比较明显。相反,唐中后期“两税法”本身,不失为一种顺时应势的革新,但由于当时推行这一制度的主要力量——官吏队伍的腐败与失控,在贯彻实施中上下其手,造成了立法者始料不及的严重弊端。“永贞革新”的许多内容,无疑是进步的,但因革新者没有聚集更多的力量,又操之过急,结果只能是昙花一现。

掌握动态,适时修正,是革新制度时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法立弊生。一项再好的制度,即使创制者考虑得周密再周密,一旦实施之后,与多变复杂的实际情况之间,就会出现不相符的地方,而且在实施一段后,制度当初的针对性,会因被针对情况的变化而成无的之矢,甚至由治病的良药变为害民的弊政。从理论上说,制度革新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一劳永逸。从实践上说,则要求革新者必须始终掌握革新动态,适时修正革新措施。隋唐时期比较贤明的统治者,在革新制度的过程中,都比较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而有不同的实施要求;对那些所针对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而显得过时的制度,也能适时加以修正,这在律、令、格、式的及时修订中,可以体现出来。而那些比较昏庸的统治者,则往往满足于一时一事的举动,不懂得也不愿意甚至懒于去掌握动态。适时修正,因而大都难免在“法立弊生”中苟且偷安,由革新变为保守,由进步走向反动。

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造就了隋唐封建文明的基础,并构成这一封建文明的基本内容。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以及制度的创新,为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前提和动力;而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国家的统一与稳定,滋润着制度的文明创新。在这种辨证的关系之中,昭示出一些值得借鉴的东西。

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封建时代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措施,主要有两条:一是刺激与鼓励劳动者增加生产;二是轻徭薄赋减轻负担。这两条措施,在几乎所有的封建王朝中都曾实行过,但程度有所不同,成效也有大小。隋唐时期,在多数情况下,尤其在前期,都比较注意实行这两种办法,如限制官僚地主占田过多,适当抑制工商业的规模,加重工商业者税收,以促使更多的劳动者归于田亩;政府出面组织兴修水利等工程,改善生产条件等,有利于劳动者增加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实行租庸调法、两税法,加强对户口的调查统计和对户等的评定,精简政府机构,倡导节俭之风,这些又都利于公平税赋,减轻劳动者的负担。而在灾荒时期实行的各种“荒政”,如义仓、平粜、减赋、免役、救济、就医等等,带有强烈的封建“仁政”色彩,客观上也有利于恢复劳动者的生产能力,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这一切都有效地促进了隋唐经济的恢复、发展与繁荣。

科技是介于狭义的经济与文化之间的一个因素。科技的进步,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益于文化的繁荣。隋唐时期,在前代积累的基础上,科学技术有了新的明显的进步,而统治者在通常情况下,也比较注意把新的科学技术推广运用到社会的经济文化领域,使科技、经济、文化相得益彰。如这一时期发明的曲辕犁,较前代的直辕犁,有许多优点;耙和砺(用于水田)、磟碡(水旱田兼用),便于平治田地,除去杂质;利用水力转动的筒车,既节省人力,又能把低处的水引到山田,这些农业工具经推广运用后,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纺织技术、造船技术、制瓷技术、焙茶技术、造纸技术、采矿技术、建筑技术,都有新的进步,对于手工业各领域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主要在官方支持和倡导下发明的新的天文历算技术、雕版印刷技术,以及医药学领域的技术进步,对当时文化艺术的发展与传播,更是功不可没。

由国家出面,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集中兴办一些大的基础工程,是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经常采取的一项发展经济的措施,也是隋唐时期经济社会得以较快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隋和唐初大规模地营建长安和洛阳,以及对一些地处要冲的城镇的集中建设,都有利于经济尤其是商业贸易的发展。始于隋文帝、毕于隋炀帝的连接南北的大运河,对沟通南北,方便漕运以及沿河经济的繁荣,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唐朝前后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面组织力量修建的许多大的水利灌溉工程,对于保持当时农业生产在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上持续发展,贡献很大。当然,在由国家出面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时候,必须注意量力而行,注意社会各方主要是人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否则。就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结果,如果本来就不含多少好意,情况就可能更糟。隋炀帝修大运河,营造东都洛阳,就有这方面的历史教训。

实行对外开放,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自身的重要途径,隋唐封建文明的高度发展。与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密切相关。

隋唐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即不仅在经济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实行对外开放,就是一直被封建统治者视为禁区的政治领域,也实行对外开放。正是这种空前绝后的全方位的开放,给隋唐王朝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增添了许多活力,注入了许多创新的动力,造就了这一时期光辉灿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可以说。没有这种全方位的对外开放,隋唐的封建文明就要打许多扣折。如果隋唐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都能坚持这种全方位的对外开放,那么中国社会进步的速度和程度,完全有可能是另一种样子。

隋唐的对外开放,多数情况下是互通互利的。互通互利,是对外开放的本来含义。但历史上,也不乏以强凌弱、有来无往、有往无来、利益独霸的情况。作为当时世界上国力最强、文明程度极高的隋唐王朝,在实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做到有来有往,平等相待,有时还能给予外来者更多的优待。这不能不被当时和后世所称道。正是因为隋唐王朝能做到这一点,才吸引了更多的外来者,在带来国外文明的同时,传播着中国的文明;而且促使许多中国人走出国门,在传播中国文明的同时,带回世界许多民族与国家的文明,相互促进着那个时代人类文明的共同发展。

隋唐时期对外开放的全方位、互通互利的特点,是隋唐王朝自身强大的表现,又是隋唐王朝强大自身的途径。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实行对外开放是需要有勇气和自信心的,没有勇气和自信的国家与民族,是不敢和不能实行对外开放,尤其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这种勇气和自信,通常植根于自身强大之中,但更重要的,是来自统治者对实行开放的正确认识之中。否则,就只能是强大之国才可以对外开放,弱小之国就必须闭关锁国。这显然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趋势。可以说,隋唐王朝的对外开放,既来自统治者基于自身强大的勇气和自信,又来自统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实行开放的正确认识。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的对外开放才持续地保持在空前的规模和水平之上,促使隋唐王朝走上强大自身之途。

在总结隋唐时期治乱兴衰的基本经验时,除了上述各条外,还有三条很重要的经验,即:广开言路,重用贤才,依法办事。“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元和中兴”,无不因此而实现,反之,衰乱就会接踵而至。

广开言路,是治世的前提,在隋唐治世时期,是较好的。封建时代的广开言路,实质就是在统治集团内部,实行一定的民主。这要求君主有一定的气度,能够虚心纳谏;臣下有一定的胆略,敢于和善于进谏。皇帝求仙图在君主专制的封建制度中,只有广开言路,在统治集团内部实行一定的民主,才能有效地防止个人决断可能造成的种种失误,实行比较科学民主的决策,使封建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比较符合当时的社会实际,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后人称颂的“贞观之治”,就是以唐太宗能够虚怀若谷地纳谏,以魏征为代表的一批大臣敢于和善于进谏为基本特征的。当政前期的唐玄宗,也是在姚崇、宋璨等一批忠直贤能之士的匡谏之中,实现“开元盛世”的。“元和中兴”时期的唐宪宗,更是对转衰为兴的谏言广为吸纳。相反,隋炀帝的拒谏饰非,导致了隋朝的覆亡。唐太宗、唐玄宗、唐宪宗本人后来的志得意满,不听谏言,又直接导致了治世、盛世和中兴局面的逆转。

任用贤才,是治世的关键。在隋唐治世时期,表现较突出。唐太宗在贞观初年就强调用人要有正确的导向,用一个好人,好人都来了;用一个坏人,坏人都来钻空子。“贞观之治”的形成,与他任用一批贤良之才是分不开的。尤其是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被任为宰相,对他的辅佐极大。“开元盛世”、“元和中兴”时期,也是贤相毕至的时期。姚崇、宋璟、武元衡、裴度等都是后世仿效的一代名相。除了相才外,凡治世时期,又都十分重视对州县等亲民官员的任用,唐太宗、唐玄宗都是把州县长官的人选牢记在心的,并不时亲自加以简拔。通过广开言路、科举考试等途径来发现、选择人才,不避亲仇,不讲门第,坚持以德才为标准,以有无实绩任用升降官吏,也是这一时期治世得以形成的关键所在。一旦最高统治者背弃这些根本的原则,远贤近佞,朝政马上就会出现弊端,乃至酿成大乱。唐玄宗后来对李林甫等奸佞之辈的任用,就导致了“安史之乱”的爆发。

依法办事,是治世的重要保障,在隋唐治世时期,也比较明显。多少年来,人们有个误解,似乎在封建社会,是无法制可言的,也谈不上依法办事。其实不然。只要稍微仔细研究一下封建社会历史,就会发现,封建社会中,是有法制可言的。尤其隋唐时期,更是中国古代法制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时期。而这一时期的治乱盛衰,又都与法制建设的好坏直接相关。隋文帝的“开皇之治”,与《开皇律》的制订和实施不无关系;隋炀帝时期的衰乱,更是直接与法制被践踏相关,这是几乎所有研究这一时期历史的人们所无可否认的事实。贞观时期的唐太宗,更是强调法律的统一、稳定和严格执行。有许多典型的事例,表现这一时期在依法办事方面,的确做到了有法必依,赏罚严明,并出现了一批能坚持依法办事的良吏、循吏,他们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就是在现代社会中也堪为楷模。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坚持依法办事的执法官员,才能使社会上遵纪守法蔚为风气,使守法为国者能得到扶持重用,使贪赃枉法者能受到严厉惩处。就是皇帝本人,有时也不得不在他们面前收敛自己不够检点的言行。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君主专制下可能发生的不法行为得到遏制。当然,在封建君主制度下,又是不可能做到完全依法办事的。专制皇权及其代表的封建剥削阶级的利益,总要与法制相冲突的,即使这个法制本来是由他们自己制定并基本上代表了他们的意志的。这也就决定了依法办事,只能是暂时的,不能坚持到底,由此而来的封建治世,也只能是一时的,不能长治久安。“贞观之治”后的武则天的坏法,“开元盛世”后的“安史之乱”,“元和中兴”后的国家再度分崩离析,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君主专制与依法办事相冲突的必然结果。

书的来历

中国最早的书籍出现在商朝。

它们是由竹子和木头制成的。竹子和木头是常见的和容易接近的东西。在造纸和印刷术发明之前,人们把竹子和木头切成小块,用刷子在上面写字,但没有合适的书写材料。竹片叫“竹简”,木片叫“木简”。它们统称为“简”。

一般来说,只有一行字是写的,如果是错的,就用刀刮写。因此,在古代,“删削”这个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书大而小,古时简单而短,最长的三英尺,最短的只有五英寸。写一本书需要很多的简单,把这些简单化联系在一起就成了一本书。

在编目中,经常使用麻绳,也使用丝绳(称为“丝编”)或皮条(称为“韦编”)。古书中提到“韦编三绝”,意思是著名的思想家孔子,因为他经常读《易经》,把简化的管子擦掉三次。

根据一本书的长度,决定它应该用几段来编纂,通常是两段或三段,以及四段或五段以上。表示书籍数量的“书”这个词是象形文字,就像一根绳子连接着一系列简化的书籍。

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人们已经普遍用竹木简做书籍。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过写在丝织上的书--“帛书”,帛书比竹木简书轻便,而且易于书写,不过丝织品价格昂贵 ,所以帛书的数量远比竹木简书为少。

东汉又出现了纸书,纸书轻便、易于书写,价格比较便宜,深受人们欢迎。以后纸书便逐渐流传开来,到了晋朝,纸书完全取代了竹木简书和帛书。

扩展资料:

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书是在5000年前古埃及人用纸莎草纸所制的书。到公元1世纪时希腊和罗马用动物的皮来记录国家的法律、历史等重要内容,和中国商朝时期的甲骨文一样都是古代书籍的重要形式。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书的拷贝都是由手工完成,其成本与人工都相当高。

在中世纪时期只有少数的教会、大学、贵族和政府有着书籍的应用。直到15世纪谷登堡印刷术的发明,书籍才作为普通老百姓能承受的物品,从而得以广泛的传播。

进入本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网络的普及书已经摆脱了纸张的局限,电子书又以空间小、便于传播、便于保存等优势,成为未来书的发展趋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书籍

甲骨的书

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吉凶的书。当时纸尚未发明,人们就地取材,以龟甲和兽骨为记录材料,把占卜的内容刻在龟甲或兽骨上,这就是最早的图书---甲骨的书。

甲骨文的内容,即卜辞涉及很广,有天象,如日蚀、月蚀、晴、雨、风、雪等;有定期的预测,如卜旬、卜夕等;有预测即将发生的事件,如旅行外出、渔猎和战争,有生、死、病、梦等人事的休咎及对祖先、神灵的祭祀。前中央研究所在发掘中曾获一大龟甲,上边刻有:“丁酉雨,至于甲寅,旬又八日,九月。”这说明九月自丁酉至甲寅,连续下雨18天。又武丁时期的一条卜辞上记载: “翌戊午,焚擒?
戊午卜,?贞:我狩?,擒?之日狩,允擒虎一、鹿四十、狐百六十四、麑五十九。”

这条卜辞的意思是:第二天戊午,能否焚树林擒获野兽。戊午这一天占卜,史官?问道:“商王在?这地方去打猎,能否擒获野兽?于是这一天就去打猎,结果擒获1头虎、40头鹿、164头狐、59头小鹿。”这是一篇有关田猎活动的文献。

青铜器上的饰纹

青铜器上常有平雕的各种不同的花纹、浮雕、半浮雕的各种装饰,它具备特有的历史面貌和时代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工艺美术特征。

青铜器的艺术装饰大多采用动物的形象,自然界中的动物,其中有许多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关系极为密切。如:鱼、蛙、龟、蚕、羊、牛、象、鸟等。

在各种动物纹样中,最具特色的是兽面纹,流行于商代及西周早期。这种动物饰纹的重要特点是:眼睛巨大,凝视,大嘴咧开,口中有獠牙或锯齿形牙,额上有一对立耳或大犄角,并有一对锋利爪子。这种形象以表现动物的头部特征为主。这类饰纹旧称饕餮纹。据古代神话传说,饕餮是神人缙云氏的一个“不才子”。它非常贪吃人类,吃到把人塞在口中,但无法咽下去,终于害了自己,变成了有头无躯的怪物。古代儒生说,周朝鼎中有这种饰纹,其目的是让人们知道因果报应的道理。宋代学者把这种表现动物头部的纹物称之为饕餮纹,一直沿用至今。

石头的书

在古代,石头也用来作书写材料,甚至将整篇作品或整部著作刻于石上。

由于刻石的兴起,出现了拓印枝术。石面上所刻的字,都是正面凹入,可先将一张薄纸用矾及白芨水浸泡,贴在刻石的表面;以软刷将纸刷匀,再轻轻捶打,将纸嵌入铭文的笔划之内,待纸干后,以细布包裹棉花做成的拓包,蘸以墨汁,将它在纸上均匀捶拓,将纸剥下来,便得到相同的复本。这一操作过程叫“拓”,用墨汁者称墨拓,用红颜料者谓朱拓,单张叫拓片,装连起来叫拓本。

从《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的记载中可以得知,唐代宫廷中还有专司拓印的“搨书手”。 拓印技术源远流长,千余年来一直是一种文献复制技术。拓本成为一种图书类型,后期的主要作用已不再是传播知识,而是书法艺术借以流传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图书。书法爱好者可从拓本中掌握古代著名书法家的技法和艺术。

简牍的书

在纸发明以前,简牍是我国书籍的最主要形式,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日,有关图书的名词术语、书写格式及写作方法,依然承袭了简牍时期形成的传统。

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也作“板”)写的叫“版牍”。超过100字的长文,就写在简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写在木版上。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户籍、告示、信札、遣册及图画。由于文字内容有异,其称谓有别,如军事的文书叫“檄”;用于告示者称之“榜”;将信写于木版,然后再加一版叫作“检”。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署”---这是信封的起源。然后将两版合好捆扎,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盖上阴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现凸起的字,这就是“封”,使用的粘土叫“封泥”。由于写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长,故信函又叫“尺牍”。笺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是供读书者随时注释的,它系在相应的简以备参考之用。现在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从策、简、籍、簿、笺、札、检、椠等从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简牍的制成材料。

用于简牍的书写工具有笔、墨、刀、削。简牍上的文字用笔墨书写,刀的主要用途是修改错误的文字,并非用于刻字。先秦简牍,多用古文、篆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通行隶书,字体变圆为方,于是公文、信函多用隶书。

简是古代书籍的基本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一页。

一枚简牍称为简,常写一行直书文字。字数较多的,写在数简上,编连在一起,称之“册”。长篇文字内容成为一个单位的,叫作“篇”。一“篇”可能含有数“册”。至于简牍“卷”的称谓,还存在分歧。劳干认为,居延广地南部“候兵物册”共77简,以麻绳编之,如竹帘状,可以舒卷,故“简编则为册,卷则为卷”。陈盘指出:孔安国《古文尚书》序中有云:“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陈以为此处既曰篇,又曰卷,据此可证明一篇或数篇可为一卷。

缣帛的书

竹简虽然廉价,制作方便,但这种笨重的书籍携带不便,而且每简容字有限,编简成册的长篇著作一旦散乱,则发生“错简”,再说简牍的编连所用的丝带、麻绳、皮带易被磨断,使阅读带来困难。缣帛是丝织物,轻软平滑,面幅宽阔,易于着墨,幅的长短宽窄可以根据文字的多寡来剪裁,而且可随意折叠或卷起,收藏容易,携带方便,可以弥补简牍的不足。因此,帛书与简书并存,共同构成我国古代独具特色的简帛文化。

缣帛图书的书写十分考究,《太平清领书》是白绢上写字,用红色画直格,以青绢包头(古时“包头”就是现在书画卷的“护首”),用红笔写标题目录。后来纸本书中的“朱丝栏”“乌丝栏”,就是借用了在缣帛上织成的红黑界栏。

帛书可外加装封,以作保护。1931年,朝鲜乐浪汉墓中曾发现公元二三世纪时的漆盒二件,此黑漆套为半圆状,纹以五彩,二侧端皆有小孔,应当是装置卷轴之箧。

1908年斯坦因第二次来华,在敦煌发现两封公元1世纪的缣帛信件,保存良好。两封信发自一人,可能是驻山西北部成乐地方的官员致书敦煌边关的信,信内抱怨通信困难,信上没有注明日期。

1972年,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各种颜色的丝织品,其中有绢、罗、纱、锦、绣、绮等,而最珍贵的是覆盖在棺上的一件彩色帛画。该画用朱砂、石青、石绿等矿物颜料绘成,色彩绚烂,画面大致分上、中、下三部分,表示天上、人间、地下的景物,其内容及技术,较战国帛画更为复杂多姿,但无文字。由于缣帛作书写材料,价格昂贵,所以缣帛用于书写并不普遍,除此之外,帛书中还有地图、祭文等。
中国最早的书籍出现在商朝。
它们是由竹子和木头制成的。竹子和木头是常见的和容易接近的东西。在造纸和印刷术发明之前,人们把竹子和木头切成小块,用刷子在上面写字,但没有合适的书写材料。竹片叫“竹简”,木片叫“木简”。它们统称为“简”。
一般来说,只有一行字是写的,如果是错的,就用刀刮写。因此,在古代,“删削”这个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书大而小,古时简单而短,最长的三英尺,最短的只有五英寸。写一本书需要很多的简单,把这些简单化联系在一起就成了一本书。
在编目中,经常使用麻绳,也使用丝绳(称为“丝编”)或皮条(称为“韦编”)。古书中提到“韦编三绝”,意思是著名的思想家孔子,因为他经常读《易经》,把简化的管子擦掉三次。
根据一本书的长度,决定它应该用几段来编纂,通常是两段或三段,以及四段或五段以上。表示书籍数量的“书”这个词是象形文字,就像一根绳子连接着一系列简化的书籍。
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人们已经普遍用竹木简做书籍。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过写在丝织上的书--“帛书”,帛书比竹木简书轻便,而且易于书写,不过丝织品价格昂贵 ,所以帛书的数量远比竹木简书为少。
东汉又出现了纸书,纸书轻便、易于书写,价格比较便宜,深受人们欢迎。以后纸书便逐渐流传开来,到了晋朝,纸书完全取代了竹木简书和帛书。
扩展资料:
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书是在5000年前古埃及人用纸莎草纸所制的书。到公元1世纪时希腊和罗马用动物的皮来记录国家的法律、历史等重要内容,和中国商朝时期的甲骨文一样都是古代书籍的重要形式。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书的拷贝都是由手工完成,其成本与人工都相当高。
在中世纪时期只有少数的教会、大学、贵族和政府有着书籍的应用。直到15世纪谷登堡印刷术的发明,书籍才作为普通老百姓能承受的物品,从而得以广泛的传播。
进入本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网络的普及书已经摆脱了纸张的局限,电子书又以空间小、便于传播、便于保存等优势,成为未来书的发展趋向。
  “法”的来历
  一个世世代代执掌兵刑的部族,在古代法律生活中发挥了持久的影响;水在原始社会中具有禁忌上的和行为准则上的特殊功能;在诉讼活动中证据具有重要意义以及由此可产生严重的后果。以上三方面的因素合起来就是“法”。氵,原于远古禁忌和流放,以水为界的部落,把“罪犯”赶到河那边去,江河便同时具有“国界”和“刑罚”的双重功能;水同样起了消灭疫鬼、保障平安的双重作用。廌,是蚩尤皋陶,世代执掌军事和司法之职的部族的图腾。廌非神兽,而是传说时代法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商代以“御廌”为法官之名。商末箕子发明了“明夷”(证据)制度,这是“法”字含有“去”字的原因。古“法”字当在箕子之后、西周初期形成。去,原于争讼的证据制度,由“弓”和“矢”二字构成。“去”与“夷”字字义正相反,“夷”是弓、矢相符,“去”是弓、矢相背。弓、矢是远古社会重要的生产工具和武器,人们常在弓矢上面刻上族徽或记号作为所有权凭证。《易经》中明(盟)夷制度是出示弓矢之前发誓。后来诉讼中出示弓矢与诉讼前发誓行为合一。[5]除了《大盂鼎》铭文,武氏主要运用古代神话传说进行推理和想像。
  中文的“法”字古体写作“灋”。根据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之所以偏旁为“水”,是因为法律如水那样公平;而之所以有“廌”,因为“廌”是传说中古代的一种独角兽,生性正直,古代用它进行“神明裁判”,见到不公平的人,廌就会用角去顶,因此也就有了“去”。
  律字以音律之义,那就更广泛地运用於各种场合,而很多人都以此义来考察律字的起源。律原为音乐之音律,音乐只有遵守音律,才能和谐,否则杂乱无章。在先秦典籍中,跟音乐有关的“律”字很多,其中最多的是将“律”看作是用竹管或者金属管做成的定音器,
  皋陶果然没有辜负舜的期望,他在做大法官期间,用獬豸(一种神兽)帮助自己判案。只要皋陶遇到不能断的案子,他就把獬豸牵来,如果獬豸顶撞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有罪;如果獬豸不触碰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无罪。依靠这只獬豸,皋陶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严格执行各种法律,做到了罪、责、罚相当。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皋陶还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法规,用以惩治天下罪恶,使违法犯罪之人都被绳之以法,为整个部落的安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我们的祖先在创构“法”字上,其渊源颇具智慧和神话色彩。“法”字古金文为“灋”。《字源》(约斋著,上海书店1986年版)用溯源法解释了古人构造“灋”字的良苦用心和丰富的想象力。“灋”字的造字构意,源出一个历史传说这种以角触断罪的方法,被古人用“会意”的方法放进了“灋”字的构形之中。可见,这个“灋”字造得很有深意,一是公平裁判、明断曲直,乃是我国古代先哲赋予“灋”字的基本涵义;二是“灋”或许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向往:“灋”应该对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应该坚决除去。
  繁体“灋”中的“廌”(读志音)是一种神兽,其形似麒麟,青毛独角,体态刚健,极有灵性。“廌”有三名:一曰獬豸(谢志音);二曰独角兽;三曰神羊。各种史籍都指出,獬豸是一种能辨曲直的神兽。汉代学者杨孚在其专著《异物志》中,对“獬豸”特性的概括最有代表性:“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ze音责,咬、啃的意思)不正者。”意思是说,獬豸能别曲直,见到有人相斗,它会用犀利之角触去理曲之人;听到有人相争,它会用嘴咬挑起是非的一方。东汉时期的杰出思想家王充在《论衡》中记载了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皋陶用獬豸治狱的传说: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故皋陶敬羊”。皋陶决狱明白,执法公正。遇到曲直难断的情况,便放出独角神羊,依据獬豸是否顶触来判定是否有罪。
  北宋  后来,由于便于书写和记忆的需要,“廌”字从“灋”中被隐去,简化为“法”,然而它所象征的中国法律传统文化并没有随之消失。獬豸在我国古代法制监督史上仍有着非凡的涵义。由于獬豸是“法”的化身这一特性,从先秦到明清,“獬豸”形象被当成监察、审计和司法官员廉明正直、执法公正的象征,在各种场合被经常使用并作为监察御史和司法官员等的重要标志。
  自11世纪后期,基督教在西方政治和法律的发展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基督教从地方君王的控制下挣脱出来,获得了对宗教事务的独立管辖权,从而实现了宗教事务与世俗事务管辖权的分离,由此“两剑说”才得以落实。根据“两剑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在伯尔曼看来,这种教-俗分离为后来的政-教分离埋下了伏笔,也为分权制衡的宪政提供了原型。其二,基督教最先发展起来一套政府管理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构建出以教皇为核心的教会文秘署、财政署和教会法院,从而成为近代西方第一个组织严密和富有管理效能的政治体,即近代意义的国家。这为各种世俗政治体的法律提供了样板。它们纷纷仿效教会的政治组织和管理方式,并都取得了重要的成效。其三,基督教最先筹办起近代西方第一批大学。在这些大学中,神学教授们所采取的经院主义方法对于近代西方法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学教授所讲授的罗马法为近代西方法律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材料。这都对近代西方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其四,基督教教会法率先禁止决斗和神明裁判,最早输入了教皇的选举制度,突出强调信守誓言和约言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做法都对于近代西方法律的理性化起到了推动作用。其五,基督教作为一个统一的权威,在各种政治体林立和君王割据严重的中世纪,对于限制世俗君王的权力,协调各种政治势力的冲突,以及遏制战争和维持和平,具有核心的作用。在伯尔曼看来,凡此种种都表明了基督教及其教会法对于近代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吉凶的书。当时纸尚未发明,人们就地取材,以龟甲和兽骨为记录材料,把占卜的内容刻在龟甲或兽骨上,这就是最早的图书---甲骨的书。
  我国最早的书还有“简策”、“版犊”、“帛书”。用竹做的”称“简策”。把竹筒破成一条条又窄又平的细分签,就可用笔在上面写字,当纸使用。一条竹签叫“简”,许多条竹签连结在一起叫“策”。“简策”最早出现在南朝中叶。
 
  用木头做的书称“版牍”。把树锯成若干段,再将段锯成薄片就叫“版”,在“版”上写字后,就叫牍。把薄片编起来,就是“版牍”。“帛书”是写在丝织品帛上的书。
 
  1993年10月,郭店楚简出土于沙洋县纪山镇郭店一号楚墓。这是一次轰动全世界的考古大发现。
 
  郭店楚简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现最早的原装书。共804枚,其中有字简726枚,简上字数13000余个。经古文字专家研究整理得知,郭店楚简全部为先秦时期的18篇典籍。其内容为儒家和道家两派著作。道家著作有《老子》(甲、乙、丙)三篇和《太一生水》,儒家著作有《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语丛》(四篇)。众所周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政策使先秦大量的学术典籍付之一炬,但郭店楚简在此之前深埋地下,逃过了这一劫难,得以重见天日。
本文标题: 中国及朝鲜半岛出土了大量的秦汉至于隋唐时期的简牍和文书,其中反映的哪些历史信息让你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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