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 2020-07-03 08:34:1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14

《红字》是一本由[美]霍桑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22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红字》精选点评:●软弱不应该被同情。不喜欢这辞藻的堆砌。●因为小丁丁引起的一场纠结●咦我觉得超级好看呀。。去公司面谈的路

《红字》读后感1000字

  《红字》是一本由[美]霍桑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22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字》精选点评:

  ●软弱不应该被同情。不喜欢这辞藻的堆砌。

  ●因为小丁丁引起的一场纠结

  ●咦我觉得超级好看呀。。去公司面谈的路上看完了0 0 因为来回4小时!!

  ●A——Adultery, Adult, Angel, Able, American. “霍桑把宗教的不可见的道德力量,与情人间的心灵变化,写得非常紧张真实。他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写悲剧的人。”这是木心说的。我说,现实主义浪潮已经过去很久了,原文或许庄重中带有激情,典雅浪漫极致,如今回望,都成了过去了。

  ●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 我们班一个女生抢了另一个女生的男朋友 被抢的女生的闺蜜是个很极端并自封女侠的人物 于是一天午休跑到我们班用水笔在那个女生的校服上笔划反反复复留下了一个大大A 那虽然不是我第一次知道《红字》这本书 却是第一次让我有兴趣想读这本书 结果忍耐了几天终于还是放弃了 前几天是第二次拿起来读 你猜怎么着 依然放弃吧哈哈哈

  ●三个人的世俗人间。一个人坚韧的对抗着整个世界,唯一的寄托则是这个世界所给她罪名的象征之物。一个人为了名誉忍受内心的煎熬,一个人为了报复处心积虑。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来收场,虽然让牧师以死亡和自白来解脱俗世的罪恶,但仍然把罪恶留给在了人世并没有消解。参与者都是罪者。唯一不喜欢的是笔调太沉闷,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字里行间,从第一章开始,就知道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语言深沉压抑又瑰丽饱满,这种张力简直要把人吸进去。人要把自己献给某种个强大的存在,某种秩序,可能是道德,可能是宗教,不然就只能是行尸走肉。

  ●被死死钉在十字架上

  ●购于成都方所。良心上的红字比衣饰上的红字更加深刻。处处用于加深表达意义的破折号还不是很习惯。

  ●那些用以应付许多平静岁月的生命力量被调动起来迎接一个重大的仪式性的时刻的惨淡的胜利,和日复一日的不得不凭借天生的普通的资力维持日常生活的考验。谁也难以被救赎。

  《红字》读后感(一):《红字》中奇林沃思的人物

  很可能由于文化的差异,还有国与国的差距,总之,处于模糊状态下的我,还是把它看完了,但是本文的前言“海关”未能去品味和思考。

  此类短篇似得小说在角色还是很鲜明的,为我们深邃的刻画出四个主要的角色,奥斯特,波儿,牧师,丈夫。前面说过,由于差异的问题,我无法去理解作者所说的阶层,象征等等,甚至于连人物都无法正确的理解,但是,我相信,我的理解,也是独一无二的。最让我感到疑惑的奇林沃思的角色,我并没有看出他魔鬼的一面,他虽然怀着复仇的目的而接近牧师,但是他并没有通过龌龊等等的手段加害于牧师,这要怪的是牧师自己的心里的秘密作祟。要说我最喜欢的应该就是他奇林沃思了,他七年前正直,有才能,七年后,他有复仇的恶鬼趋使他,但是我认为他并没有做错,他只是帮忙把牧师的悔恨都一一的深层次的表露出来罢了。七年后,他老了,丑了,而且是残疾的,这样的一个人,怎能让我不心疼他呢?

  《红字》读后感(二):小说的可能性

  红字这种小说用一些标准来看是相当无聊的,情节戏剧化、转折生硬、语言老套,你都能感觉到几个世纪前的那种气息。但偶然的机会读到后,却能吸引我一直读下去,并且产生难得的阅读快感与激动,自有它的理由。

  首先,红字表达的东西还是比较深刻的,霍桑没有局限于一人一事的框架内,通过这么一件事情,把清教徒时代的宗教禁欲,人们思想被宗教的禁锢,社会舆论和道德被宗教的影响,都表现的很到位。一个人的思想受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可见一斑。所谓清教徒的道德标准,你可以以很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同时不能苛求他人,但同时要处理好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就很难了。所以真正能够处理好的才可以自身成就,同时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

  其次,语言。霍桑用老套的语言准确地表达着自己,一些比喻和长篇心理描写反映着他的天才之处,这是传统作家的过人之处,即可以将一个普通的事情写很多但又不会过度解读。霍桑的个人气质影响着这本书给人的感受。这种作家是有趣的,毕竟他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

  最后,小说的开头,霍桑用大量篇幅描写自己在海关的工作,更让我们看到,一个本性是作家的人,在日常琐碎的工作中,怎样来看待周围那种熬日子人和平凡的工作。

  《红字》读后感(三):红字——极端与中庸,霍桑的妥协

  再读《红字》,看到人物的命运发展,竟然和霍桑产生了一些共鸣,好像get到他想借这个故事发泄的一些情感,和一些不可能实现的奢求! “极端,斡旋”,这两个词就是两根藤蔓、两支笔,将这三人——海斯特,医生,牧师——缠绕在一起,书写了一出哀戚痛苦的悲剧。 医生病态的复仇欲望,牧师癫狂的自我鞭挞——两人都被某些极端的东西折磨得扭曲变形。这是霍桑想发泄的吗?是他想借这两人发泄自己走不了极端的愤怒吗?是不是他也在质问为何人不能长久的,执着地,单一地选择一种状态?我想到以前的自己,对这个模棱两可的,中庸的,相对的世界深恶痛绝,一心想要达到一种绝对,一种纯净,一种完美——恨了就没有爱,爱了就不容恨;承诺了就要兑现,刀山火海也不能食言。难道霍桑也是这样想的吗?那他一定也深深了解到,这个世界没有绝对。

  当所有对立都达到极致时,他们反而盘根错节,息息相关。

  在医生和牧师的死里,我看到自我毁灭的冷灰,尝到他心中的苦味。 “虚幻、真实”是双生子,在三人的内心深处相互撕扯,辨不明身份,讲不清对错。在罪恶和救赎,受伤和复仇的网里,所有人都深深迷失,走不出迷惘。医生被困在复仇的秘密里,牧师困在赎罪的秘密里。而海斯特是幸运的,她被红字束缚,却也被女儿珍珠照亮。牧师与医生在极端中被逼上崩溃,海斯特却被留有余地斡旋,成了胜者。 读到一半,脑子里突然出现《小城畸人》里的这句话,用来概括这个悲剧,竟然再合适不过: It was the truths that made the people grotesques. The old man had quite an elaborate theory concerning the matter.It was his notion that the moment one of the people took one of the truths to himself, called it his truth, and tried to live his life by it, he became a grotesque and the truth he embraced became a falsehood. 当人认定了一条真理,并在余生循着这真理活下去,这真理就成了错误。

  三个一样的生命,却因为选择了不同的路,认了不同的理,走向不同的结局。而人太怯懦,太弱小,决不能选太狭窄的路,否则,这路只会通向自我毁灭。只有海斯特的路——妥协的路,才是人应该走的。虽然过于委屈,不太体面,有些许无奈苦涩,却是唯一通向幸福,光明的路——黑色的土地上,这是血色的箴言。

  《红字》读后感(四):Adultery

  从这本书开始,我决定对看完的书都做一个内容梗概。

  以下内容来自看完一遍的我的纯粹脑回忆,不保证完全准确:

  【来自英格兰的赫斯特因为通奸在新英格兰(美国?)接受了审判,她抱着婴儿在行刑台上接受大家的审视。此后,在一段牢狱之灾后她在偏远的小屋里生活,为自己绣了A字的刺绣,缝在胸口的位置。

  在监狱中,她遇到了以医生身份来到新英格兰的丈夫罗杰。因为赫斯特不曾透露过与她生下小波儿的对象是谁,并决意要保守这个秘密,罗杰表示自己会查出那个对象。

  7年的赎罪中,赫斯特通过刺绣等手工养活自己和小波儿,也对其他人做一些慈善的事情,渐渐地,人们对她的仇视变得平淡。

  然而牧师迪梅斯戴尔因为自己与赫斯特犯下的罪,身型不断消瘦,失去了灵魂,还要在接受布道的人群面前装出一副高尚、上帝的使者的模样。在一次夜游中,他走上了行刑台释放般地大叫了一声,并与后来的赫斯特、小波儿牵着手一同站在那儿,之后人们都说那晚出现了红色A字的不寻常天象。

  自从监狱一别,罗杰作为医生,帮助牧师解决其身体虚弱,没有气力的问题。但赫斯特知道,他是为了把牧师当作他复仇的牺牲品,通过挖牧师的痛处来带来自己的快乐。她终于狠心告诉牧师一直以来与他同一间屋檐下的是她的前夫。

  时间慢慢过去,赫斯特蕴育了智慧与眼界。在与牧师森林的一聚后,她决定要和牧师、小波儿一起摆脱赎罪,坐船回到英格兰。

  就在四天后。然而在三天后的总督的就职布道上,赫斯特听船长说医生罗杰也要与他们一同前往,她感觉似乎逃不过罗杰的报复。然而,牧师布道后,在众人目睹中走上了行刑台并叫上了赫斯特和小波儿,告解了自己的罪,在告解完就倒在了行刑台上。在他法衣遮盖的胸口,好像也有A字。但人们都认为他已经是个崇高的人。而医生当天精神急剧衰减,竟也死了。

  最终赫斯特和小波儿回到了英格兰,但赫斯特后又一人回到原来的小屋,给女性们解答疑惑。

  一直在忏悔的赫斯特和迪梅斯戴尔都获得了原谅。】

  开头作者给自己写的序太长了,写自己的经历应该很快乐,但对读者简直是灾难。我大概就看了他找到了一个布上面有着红字的部分,由此应该是本书灵感的来源。

  本书将看似应该是有罪之人描述得像是在苦修的圣人,而被绿之人变成了面相丑陋且心灵也逐渐变成了魔鬼之人。甚至赫斯特和牧师的结合的果实小波儿也是美丽的模样。好像在告诉我们,犯了严格来说不算是罪的罪之人,经过长时间忏悔,可以渐渐被宽恕,而一直耿耿于怀想戳他人腐烂伤口的人才是恶臭。

  然而从我感性的一面来看,违背了道德的人不能强迫公众再以一般的眼神对他,忏悔也不是什么高尚的品德。且小波儿一遍遍不识场合且对他人包括母亲无理,简直是文学中熊孩子的典型。

  作者写的很多部分都非常棒,总体来说表达这么一个主旨也是可以的,每个心怀“畸形念头”的人或者是已经犯下罪行的人,最终都可以得到救赎。

《红字》精彩语段1《红字》精彩语段2《红字》精彩语段3

  《红字》读后感(五):《红字》:婚外情的灵魂救赎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霍桑所写,前段时间被某综艺以话剧形式展现,讲述了一个严峻,阴郁,诗意的故事,篇幅不长,读起来却扣人心弦。 老医生罗杰的年轻妻子普林,和当地著名牧师迪梅斯戴尔发生婚外情,生下了牧师的孩子波儿。被大众知道后,普林被惩罚穿上了胸前绣有红色“A”字的衣服示众。为了保护牧师的名誉和地位,她始终没有告诉世人那个人是牧师。 婚外情确实是很大的道德错误,是可耻的,不可原谅的。所以作者在小说中给二人安排了相应的惩罚。普林,被世人唾骂,冷待,一直戴着象征耻辱的红字。迪梅斯戴尔,每时每刻灵魂深受折磨,身体日益虚弱,被魔鬼般的罗杰监视。 二人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因而最终的命运就不同了。美丽的普林用一生的善心帮助他人来救赎自己的灵魂,最终获得世人的尊重。 而智慧的迪梅斯戴尔身为牧师却没有坦白自己的过错,几乎每天良心在煎熬,身体在垮掉煎熬痛苦,身体在垮掉。七年后,牧师向公众忏悔承认错误,获得解脱,随即离开人世,至死他的灵魂才得以救赎。 01 走到牢狱门口,那女子把他甩开,动作干净利落,有一股性格中自然的尊严和力量,随后走出牢门,仿佛是她自觉自愿走出来的。 ——《红字》 故事的女主角,普林,一出场就不凡。从监狱出来,抱着婴儿,站在绞刑架示众几个小时。整个过程她看起来是十分高贵优雅的,仿佛天生有一种傲气与不屈。 本来示众后,她可以带着孩子离开这个发生错误的地方。然而,她没有,她之所以还在这里,也是为了向牧师证明她没有把秘密说出来。 即使在这个地方会很艰难,世人都会唾弃她,谩骂她,疏远她,她都没有离开。 犯错已成事实,眼前最明显的困难是她要独自扶养自己的孩子。普林很幸运,有刺绣的绝活儿,可以挣到母女俩的生活费。 普林作为单身母亲以自己的能力养育孩子是很不易的,她是勤劳的,是负责的,是独立的。除开自己的生活,她也会主动帮助穷人,受饿的人,有困难的人。但是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后仍然敬而远之。 她和波儿住在远离大众的地方,也正是因此,普林可以局外人的眼光看待那个社会,他们对她的一切不友好,丝毫不会影响她的生活,她的灵魂。 在小说七年的时间跨度中,普林始终在以做善事救赎自己。她的自由独立的人格也越发的充满光彩,培养了属于自己的人格魅力。正是因为这种与日俱增的高修养,她可以独自一人扶养孩子,牧师死后也能坦然平静的生活下去。渐渐的,她由犯重错贵妇人形象变成有独立意识博爱精神的圣母形象。 普林与牧师的感情,不是灵魂的堕落,而是宗教狂热的献身。正如她自己所说“我们俩做的事,有它自身的神圣性”。至此,普林从开始的贵妇人形象转变为精神的自由人。 普林,始终是高傲的。作为一名母亲,她是尽心尽责的。在那样一个处境下,她依然表现的坚强,坚韧,善良。难得的是,她有一颗博爱之心,对世人始终怀有善心。 那个象征耻辱的红字,戴在普林的身上,早已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那个A字,或许就是Angel的意思呢?又或者是Ability的意思呢 普林犯错了,被惩罚了,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做善事一生都在救赎自己。所以她会活的比牧师平静顺遂,最终也被世人所尊敬。 02. 迪梅斯戴尔,当地最著名的牧师。兼具在宗教上的天才造诣和无与伦比的演讲天分,使得其他牧师难以超越。 他才三十来岁,却总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面无血色,走路需要拄了拐杖。 他作为一名牧师,就是要向人们传播真理,直面内心,引导向善。他每天向世人传授的真理他自己都没有做到,这才是最折磨他的地方。 纵然作为一名牧师,他相当优秀。但与普林的事,他不敢向世人承认,甚至当普林受罚示众时,他还在做那个向普林劝告的人。这是多么令人难受的事啊。 他不敢,他懦弱,一旦承认,他将一落千丈,在世人眼中的神圣形象也就荡然无存。 所以他内心十分煎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煎熬。他的日益虚弱,世人以为是因为他对工作殚精竭虑。实则是为自己的过错深深不安,一直在欺骗着大众的一个人却还在整天宣扬真理。 他的红字虽然世人看不到,但深深的显现在他的胸脯上。那个红字在灼烧着他的灵魂。他活着愧疚中,自责中,痛苦中。他的病一直没治好,也是因为这个心病。 他好像知道自己每活一刻就会离死亡更近,所以他要在临死时向世人坦白。而此前,他深夜去了绞刑架一次,非常无助痛苦,但更多的兴奋释然,他终于可以说出自己的秘密了。然而,深夜,世人根本听不到他的忏悔。 在最后一次履行完自己作为牧师的职责时,似乎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人世,他向大众坦白了。至此,牧师的形象才高大起来,光明起来,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牧师终于得到解脱了,以胜利的耻辱的死亡形式离开。不管世人将如何看待他谈论他,他的忏悔已经向世人宣告了。 事实上当我们自己做错一件事,却没有承认时,内心其实也是深受折,一直不得安宁。良心和道德的深刻拷问,是最折磨人的。 03 罗杰,身体畸形,学识高深,精通医术以复杂的复仇心理和行为窥探迪梅斯戴尔牧师的内心世界。 他和普林年纪相差很多,二人也没有真正的感情。罗杰在小说中是一个复仇者,更像一个魔鬼,时刻监视着他的仇人迪梅斯戴尔,而戴尔始终不知道老罗杰的真实身份。 罗杰,像黑暗中的一双眼睛,令人毛骨悚然,仿佛他的职业就是专门探测人的内心。他是非常令人恐怖的一个角色。他似乎拥有上帝视角,他知道牧师做了什么错事,想要掩饰的是什么事,他要复仇,他要亲眼看着牧师的灵魂在痛苦中煎熬。 这种感觉就像,我做错事了我以为身边亲近的人都不知道,其实他们都知道,只有我还不敢面对做错事的事实。 罗杰形影不离一直缠着牧师,甚至在小说结尾,当牧师和普林决定带着波儿远走他乡重新开始时,他也买了船票要跟着去,因而毁坏了普林远走的计划。 罗杰不会让仇人和自己曾经的妻子好过,他要跟着他们,他要继续报仇。他要牧师活着受苦,时刻活在痛苦中。 罗杰,本可以得知普林的丑事后,凭借他的学识和医术,本可以在社会上等阶层中生活的很好,却一直被仇恨之心侵蚀,长达七年,直到牧师离世。 或者他也可以向世人揭发牧师的行为,他没有,他以畸形的心理监视着牧师,看着牧师每天被痛苦折磨。这就是他复仇的方式,亲眼看着仇人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或许是他最大的快感。 他确实是受害者,确实应该恨普林和牧师。可是他的仇恨把他变成了魔鬼,操纵了他的心智,让他一直生活在复仇之中,道德灵魂随之堕落,这又何不是在自己折磨自己呢? 如果被背叛了,短时间内我们是无法释怀,无法原谅,甚至做出冲动的举动。无论如何,都请不要忘记光明磊落。对方做错了事而不是自己,自己何必陷入其中不可自拔呢?给自己时间修复吧,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罗杰最终应该是想明白了,释然了,小说写到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波儿。这位老人在看到了牧师去世后,估计内心想了很多。他的象征邪恶的灵魂终究从黑暗中走出来,重获光明。 这部小说的意义非常深刻,直抵我们的灵魂深处。此外,书中的环境描写与心理描写艺术也很高超,读起来真的是激动人心。 看这种关于审判的、犯罪的小说,也是由此来审视我们自己的内心,自己的行为,去思考我到底是哪种人? 红色的字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看是属于哪种大背景,或许是耻辱的意思,也或许是尊崇的意思。总之,是一个警示符号,指导我们向真向善。

本文标题: 《红字》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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