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的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 2020-06-19 10:54:4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1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是一本由(美)戈登·伍德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54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精选点评:●气象宏大,美国革命改变了时代●读了几个月,译本流畅,猜GordenWoo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的读后感大全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是一本由(美) 戈登·伍德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54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精选点评:

  ●气象宏大,美国革命改变了时代

  ●读了几个月,译本流畅,猜Gorden Wooden是圣诞老人一样的历史学家,娓娓道来讲故事一样,令人震惊的是,他在也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法律解释一书中受邀请的唯一一位非法学出身的commentor,他谦虚地表示自己研究18世纪美国史,但流畅的评论告诉读者他对英美法律史的熟悉程度不亚于一般的法律专家,对美国司法权力的分支的历史变迁,法官选任制度,美国革命时期的权力斗争更是如数家珍,非常好地理解了斯卡利亚大法官对普通法心智(common law-mind)和普通法传统的吐槽——用普通法化的解释方法解释成文定制法和美国宪法是司法能动弊病的根源,也是对美国民主的破坏。当然,在美国革命史学家眼里,司法权恰是民主时代制衡多数主义怪兽的唯一武器,并且从英国附庸的司法变成今天的独立法院,时代已无可倒

  ●美国政治史

  ●即使再不认同本书结论也不得不承认,伍德对史料的筛选编纂实在是既清晰又绵密,他勇敢地挑战了传统史论对美国革命之“不彻底性”的过度强调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美国特殊论的论断,从个人依附关系、知识精英的观念符号以及革命后大量的舆论记录中,真就梳理出了一条“激进主义”的主线。然而我不喜欢伍德的地方也在于,除了小细节上对史料的过度阐释之外,伍德有一种对当下政治的特殊关怀,尽管对于美国革命史研究而言这种关怀不仅必然也很必要,但他总是体现出历史学家在政治事务面前特有的、不令人讨厌但也绝不令人喜欢的天真之感。此激进非彼激进,用来解释现代民主政治相较传统政治的“信仰之跃”可以理解,但同19世纪诸多真正激进的思想流派相比,伍德的说法要么是小题大做,要么只能说是一叶障目了。

  ●“托克维尔式的写法”,几年后重读才有一点类似的感觉。

  ●2019-02-21 你推薦的

  ●美国的今天是怎样长成。

  ●清晰,简练,有说服力,三阶段论令人发醒,尤其是家长制那里颇多同感

  ●kindle版,不知道多少页,看到后面发现挺长。说美国革命不只是温和的自由革命,它所带来的民主制度其实也有激进的一面,打破了阶层的藩篱,让美国在19世纪早期成为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

  ●读过才知道其何等厉害,以后他的书会更多地翻译过来。读过会明白,建国初的那批领导人在建国20年后,对于他们创造的国家,何等地失望。明白阿伦特《论革命》所写对于革命后革命精神的失落,而深感痛心。明白古典主义的衰落,明白世俗化不可避免。明白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个时代洞悉最深的仍然是亚力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读后感(一):读书笔记

  戈登•伍德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能为日后相关领域研究者无法忽视的著作的原因在于,伍德跳出了传统范式上解释美国革命的窠臼。这种新范式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应将本书理解为伍德通过对激进主义一词的重新诠释, 而做出的一种探索性实验, 试图在高瞻远瞩的层面上, 将文化与社会、思想意识与物质基础完美结合起来的一种历史视野, 或者说是一种新颖的、综合的、宏大叙事的范式。 如果,我们认同“美国革命”有它自己的逻辑,那么我们就或许不得不赞同作者对于美国革命的诠释,即“领会它确确实实完成的 事业那一方面的意义。”美国革命的确和作为想象的革命不太一样,以至于有人认为应该对“革命”的含义重新进行定义,美国革命实在太不激进了,以至于我们很难想象他们“扑满香粉、身穿宫廷及膝短裤”冲进美国的“巴士底狱”,砍下君主的头颅,事实上,我们以前更多的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思想上的革命。其根源可以追溯到17至18世纪英国激进辉格派思想家阿尔杰农•西德尼( Algernon Sidney)、亨利•内维尔( Henry Neville)、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on)等人的辉格思想以及古代民主传统、启蒙主义、洛克理性主义、英国普通法原则、清教主义和契约理论所构成的思想理论体系。因此,若我们从思想变革的角度考察美国革命,那么美国革命为后来的反对奴隶制以及女权运动提供了思想源泉。也因此,美国革命决不是那么保守的,相反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激进、影响最深远的事件。

  伍德将他对整个革命历程分为三个部分,也就是他念兹在兹的社会形态,即君主制、共和制、民主制。三者在逻辑上的递推的,但难免笼统,以至于很难区分某种意识理念的流行时段。伍德考差了革命前夕,作为英属殖民地的美国,她和母国英国没有太大的区别,在思想观念上也并无推翻君主制思潮的流行,相反,它的传统体现在社会阶层单一、庇护制盛行、上下级隶属关系稳固的前现代社会。在这种实际上由上层精英独占统治的国家,以至于,像小查尔斯•卡罗尔这样的年青一代,再也不愿忍受这个溜须拍马的世界了。

  作为启蒙时代思想核心之一的共和主义,裹挟着古代社会的共和理念,蚕食着君主制最后的根基。当大部分绅士热切地谈论古罗马的共和主义传统,他们事实上已经在不自觉地支持共和制了。而古典时代的政治才能要求,远非常人所能承担,大公无私的精神、审慎明辨的思想毫无疑问已经向常人关上大门。士绅,作为拥有大量田产的富农,他们被认为是最具古典精神的人。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本应革命的殖民地,却没有我们想的如此革命,大众对传统依附关系的依赖,使得潜在的共和社会似乎难以诞生。

  如特纳在《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意义》中所说“直到现在为止,一部美国史在很大程度上可说是对于大西部的拓殖史。一个自由土地区域的存在,及其不断的收缩,以及美国定居的向西推进,可以说明美国的发展。”,耕地的贫乏以及外来移民不断涌入,人们进行着前所未来的迁徙,而这种迁徙带来的是社会关系网的重建和对传统权威地位的削弱。传统权威的地位岌岌可危,处处受到人们质疑。伍德通过解读兰登•卡特—一位弗吉尼亚州种植园主的日记,认为传统家庭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平等和自由的观念开始反映在雇佣契约、民兵效忠问题上。但是,如果说美国革命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问题的话,那也仅仅停留在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旧有的庇护关系消失了,新的社会关系还未建立。许多革命领导者岁从未受过高等教育,却继承了古典共和思想,在美国建国这一时期, 美德、仁慈、世界主义等等乌托邦式的理想成为美国人狂热追逐的对象, 就连华盛顿也正努力遵循这些古典的共和价值观念, 将自己塑造为一个古罗马解甲归田的英雄辛辛纳图斯式的人物: 辞去大陆军总司令的职务, 隐居芒特弗农( Mount Vernon)以赢得古典式英雄的美名; 辞去辛辛纳提兄弟会第一任会长之职, 因为杰斐逊建议这将有损于其古典美德的声望; 拒绝弗吉尼亚州议会赠的150股份, 尽管他长久以来梦想着靠这些运河来发财, 而且他需要钱。总之,大公无私、举止得体、品格高尚是那个共和时代社会精英们力图将社会凝聚起来的工具。可是,纯粹的共和主义时代似乎并未持续多久,理想的革命者发现普罗大众无法达到古典时代所要求的道德水准,而潜藏在共和思想中的平等观念开始影响人们。利益分化,随着职业阶层的分化而盛行,从抵制“印花税”开始,百工阶层纷纷成立不同的行会来争取合法利益,这使得政治领域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是大部分革命领袖未曾料想到的。黏合人们的不再是古老的君主制,而是利益。贤明政治成为烟云,商业利益集团的崛起颠覆了美国革命的基本信念。一种新兴的激进主义政治思潮开始不断攻击“贵族统治”,要求民主化就职的呼声越来越高,按照马克思•韦伯所说,理性化、客观化不断成为公职选拔的精神。这种官僚民主制的建立也是激进主义的产品之一。

  美国革命之后的美国,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欧洲君主制国家,也并非因袭古典时代的国家。其后果,绝非当时的领导者所能预见。美国的革命者梦想继承欧洲的传统建立一个充满精英美德的古典式共和国, 但是一个民主制度的美国属于普通的人和平凡的人,而非接受了古典学教育的绅士,因为是十八世纪不可抵挡的世界潮流。如伍德所说:“美国最终变成了西方历史上最平等、最实利主义、最个人主义的社会, 也是最受福音教派影响的社会。尽管这个新型的民主社会在许多方面同革命领导人曾经设想的社会恰恰相反。”而伍德之所以受到“新左派”的攻击,恰恰在于其不从政治正确的角度,从底层社会的角度解释美国革命,他在美国学术界走出来自己的道路,尽管这也是受到他的老师著名历史学教授伯纳德•贝林( Bernard Bailyn)影响,也是意料之中。伍德让我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在于对事件的深描,还在于对激进主义的复兴叙事,让读者不再执着于传统的范式解释,而是告诉你,伟大光荣正确的事情往往未必是当初发动者的初衷,而所谓的历史局限,就像是宇宙中的幽灵,时时哀怨地看着你罢了。

  1.苏麓垒:《共和理想的破产与民主社会的诞生: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学术界》,第88期,2001年3月,第185页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读后感(二):zz美国革命:“激进”or“保守”——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 童志超

  http://wethinker.com/2019/10/19/4176/

  书评| 美国革命:“激进”or“保守”

  ★经作者同意,如果需要,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按下述要求进行:本文转载自“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9),作者童志超。

  “如果我们仅用社会苦难和经济贫困的程度,或是用多少人被屠杀、多少庄园被焚毁的数量作为标准来衡量革命中的激进主义的话,那么,历来强调的美国革命的保守性的说法就合情合理了

  。但是如果用实际发生的社会变化的大小、用人们相互间的关系的转变多少来衡量激进主义的话,美国革命就根本不是保守的;恰恰相反,它也像历史上任何一场革命一样激进,一样革命。

  ”——戈登•伍德(Gordon Wood),《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导言

  激进的美国“社会革命”

  ——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

  童志超

  由当代最著名的美国建国史专家、布朗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戈登•伍德于1992年出版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American Revolution)在今天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一

  部任何相关领域研究者都无法忽视和绕过的经典之作。该书曾于1993年获得普利策奖(Pulitzer Prize for History),并在1997年首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引入国内。2019年商务印书馆全新

  印制了本书的简体中文版本,并得到了刘瑜、王晓渔和王建勋老师的推荐,成功获选“网易公民阅读2019年度十大好书”。

  而在我看来,《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为原创的一点就在于伍德选取关注并不是以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为代表的政治意义上的美国革命,也不是以生产力发展或物质资源再分配为主的经济

  意义上的美国革命(非贫困底层“揭竿而起”,更没有伴随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美国革命本身也不允许这么一种经济学解释),而是人际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社会意义上的美国革命。

  恰恰是这一独特视角让伍德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上推导出了“美国革命实为激进”的非一般结论。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全书按照时间顺序分成了三个部分,即独立之前属于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君主制”,独立之后体现国父制宪理想的“共和制”和联邦建立后现代政党政治初具雏形后

  的“民主制”。所谓的“激进主义”则又是指在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美国社会就由一个社会等级森严、人与人之间贵贱有别、庇护制盛行的君主制下的前现代社会转变为了人人地位平

  等(暂时不考虑当时残余的奴隶制、妇女被剥夺选举权的问题)、实用主义和个人主义至上的民主化社会。

  在这“君主制”和“民主制”中间则间隔了一个短暂的古典共和理想阶段。当旧的社会等级庇护关系随着独立战争的获胜而瓦解后,受古典共和理想熏陶的美国国父们并不憧憬一个民主化的

  时代。相反,他们曾幻想建立一个选贤用能的“自然贵族”(Natural Aristocracy)共和国。不仅诸如参议院(Senate)等由1787年联邦宪法定下的政治制度设计是参考古罗马共和制的产

  物,国父们还试图把自己也包装成古典贵族英雄式的人物。最明显的莫过于华盛顿仿效古罗马解甲归田的辛辛纳图斯,辞去大陆军总司令的职务, 隐居芒特弗农( Mount Vernon),以期赢得

  古典美德的声望。

  不过纯粹的共和政治没过了多久就彻底失败了。一方面,普罗大众在革命热情消退后压根无法达到共和主义所期的道德水准。用伍德的话说,“《独立宣言》的墨迹还没干,许多革命者就开

  始对实现这些崇高理想的可能性表示怀疑了。”另一方面,财富分配更为平等的北美大陆似乎也负担不起大公无私的贵族精英政治。没有几个担任公职的人拥有像华盛顿和杰弗逊那么多的“

  家产”,能投身于不取分文的公共服务(事实上就算杰弗逊也因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其家人不得不在他本人过逝后变卖其庄园用于还债)。公职所支付的薪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或缺甚至是

  最为首要的。而当从事政治变成和经商务农一样的谋生手段时,贤明的古典 精英政治也就成了过眼烟云了。于是,在独立后没多久的美国社会,真正把人们黏合在一起就既不是封建君主制

  下的等级秩序,也不是理想化的崇高古典美德,而是最为粗鄙的私人利益。这则又都是让美国国父们所始料未及的。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主化了的美国社会让那些秉持共和美德“打下

  江山” 的“革命领袖”们彻底失望。1799年的华盛顿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表示当时已初具雏形的现代政党政治已经彻底摧毁了政治生活中的美德。同样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晚年也是在

  哀叹革命成果的迅速堕落中度过的,首任财长汉密尔顿后来则更是直言不讳的表示“现在的美国社会已经不是我呆的地方了。”

  或许可以说《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大贡献莫过于借助对社会关系变化的探讨,伍德成功地将美国革命放入到了前人所未能关注的宏大历史叙事当中。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如果我们只去

  关注以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为代表的政治意义上的美国革命,那么它当然谈不上激进。毕竟这样的“革命”只是由等级森严的君主制过渡到了人与人依旧有别的精英共和政治,与将君主送上

  “断头台”后又进一步消灭人与人之间阶级差异的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实在不是一个级别。但若我们能和伍德一样更高瞻远瞩一些,去形成一种更为宽广的历史视野,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政治

  意义上的美国革命很快就被社会意义上的美国革命所彻底颠覆了。换句话说,不是保守的美国革命造就了保守的美国宪法,而是激进的美国革命中有了保守的美国宪法这一短暂插曲。在不诉

  诸以“平等”之名的政治暴力的情况下,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终却实现了社会关系平等化的巨变,完成了从“君主制”到“民主制”的“三级跳”。套用伍德在本书导言中的话,让这一切

  更具特殊意义的是它的“产生并没有借助于工业化、城市化、铁路以及任何我们常常用以解释‘现代化’所需要的力量”。正是也只能是社会意义上激进的美国革命“彻底地改变了人伦关系

  ”,“摧毁了至少两千年以来西方早已知晓的贵族统治”并“使长期处于卑微地位的普通民众获得了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甚至有了支配权;他们卑下的劳作获得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在世

  界任何地方都无可比拟的尊严”。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读后感(三):真正激进的革命

  汉娜·阿伦特在《论革命》一书里比较美国和法国革命的不同,说法国大革命同时追求自由和平等,追求毕其功于一役,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反而毁了追求自由的解放,最终导致革命的失败。而美国革命则温和许多,单纯就是要求自由,没有涉及到对平等的追求。以至于后世的革命者从来不以美国革命为榜样,似乎将美国革命彻底遗忘了。

  两者区别的一个关键,是阿伦特所说的“社会问题”,或者简单地说,就是贫困。在革命前的西欧,贫困是“一种处于持续匮乏和极度苦难中的状态”。老百姓活不下去了,革命就必然会走向激进,他们求生的迫切需要必定会打破社会的既有秩序,“释放恐怖,将大革命引向毁灭”。在美洲的新世界,则不存在“社会问题”,贫困当然是存在的,但是没有西欧那样的彻底的、极度的贫困。所以美洲革命可以从容追求自由,而不必担心没饭吃的老百姓会愤怒地瓜分华盛顿或者杰斐逊的庄园,不必担心独立战争会发展成社会革命。

  美国革命的温和似乎已成定论。但戈登•S.伍德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挑战了这个既有观念。在他看来,美国革命并不是那么温和的,相反,它最早破除了中世纪以来的人类等级制度、贵族社会体系,让美国率先成为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在这个意义上,美国革命实际是人类历史上最激进的事件。

  戈登·S.伍德,生于1933年,美国历史学家。《激进主义》一书出版于1992年,转年获得普利策历史奖。他的另一本书《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于1969年出版,1970年拿了美国史学界的最高荣誉班克罗夫特奖。《激进主义》一书的中文版1997年由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傅国英女士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其后长盛不衰,多次再版重印,2019年的商务版还获评当年的公民阅读十大好书之一。

  在这本书中,对于阿伦特所提出的“社会问题”,伍德是同意阿伦特的判断的。他说:

  美洲也缺乏等级制的最下层。等级制的最下层是指像那些仍然是绝大部分欧洲社会的负担的广大贫民。到18世纪,严重的饥馑仍然威胁着欧洲的部分地区。尽管英国自从17世纪起就摆脱了饥荒,但是它还是有许多穷人。伦敦的贫民区充满了邪恶与暴力,贺加斯(用画笔)使这个满是杜松子酒气的悲惨世界得以长存。美洲没有这样的贫民区。虽然到18世纪中期,波士顿、纽约和费城等港口城市里穷人的数量增加了,但是美洲人知道,“我们中间”没有“一丝一毫饥荒的危险”。

  但是,伍德认为,虽然美国革命没有解决社会问题的迫切性,从死伤数量、惨烈程度上来看当然也是保守而温和的,但“如果用实际发生的社会变化的大小、用人们相互间的关系的转变多少来衡量激进主义的话,美国革命就根本不是保守的”。

  因为即使“社会问题”并不存在,或者没那么迫切,但十八世纪时的美洲殖民地,跟母国一样,仍然是一个传统的等级社会。殖民地居民对英国王室的尊奉,甚至比英国本土还要热忱(这个现象类似于北爱尔兰的新教徒忠诚派对王室的忠诚)。君主制代表了一个划分不同等级、每个人都相互依从的制度,从顶层的君主,到各级贵族,到平民阶层直至雇佣劳工和奴隶,人与人之间是“一系列的依附关系”。在殖民地,贵族阶层虽然并不多见,但“绅士”与“平民”、“上等人”与“下等人”之间的差别仍然是非常明显的,平民百姓对于自己的卑微、下贱并不以为耻,自卑和服从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天性。相应地,各个殖民地都有一些显赫地位的家族世代把持着政治职位和经济财富。平民百姓必须依附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家族,从而形成了庇护与被庇护的关系网络。“公”与“私”没有明确的区别,办事情主要靠士绅的个人影响力。

  这种传统社会最终是如何走向解体的?伍德认为,是共和思想最终摧毁了这个等级社会,它不是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才发生的。思想的变化贯穿了整个十八世纪,缓慢地改变人们的思想,从内部侵蚀传统社会的根基。因此,伍德非常强调美国革命的思想运动性质,尤其是共和主义所起的作用。他说:

  就激烈程度而言,共和主义对18世纪的影响就如同马克思主义对19世纪的影响一样强烈。它向等级制、不平等、效忠国王、家长制、庇护制以及从属制等等那些君主制的基本观念和实践提出了挑战。它带来了关于个人、家庭、国家以及个人对于家庭、对于国家和对于其他个人的关系的一系列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共和主义实际就是提供了构建社会的一些新的途径。它反对和瓦解着旧的君主制关系,为人民呈献出其他可采取的依附关系和新型社会关系。

  这种共和主义的思想渊源,既有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思想的影响,也有英国受限君主制的影响。君主制的有限性赋予了英国君主制某种共和色彩,这种共和思想越来越强烈,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辉格党人是大力歌颂共和思想的,许多托利党人也接受了共和思想。再往前追溯,则可以到古希腊罗马的古典共和主义精神中寻找价值追求。这种古典共和的美德,在美国建国诸国父们的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华盛顿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荣誉,以古罗马式的解甲归田的英雄辛辛纳图斯自居。大公无私、品德高尚,是北美革命者们对献身公职者的要求,甚至因此对公职人员是否需要领取薪水而争论不休。

  思想变化的同时,是北美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巨大发展,边疆的拓展,让大规模的迁徙运动成为可能。人口的流动,逐渐破坏了原有的庇护关系、依附关系,等级社会的基础逐渐遭到侵蚀,等级差异越来越模糊。人们开始挑战各种权威,包括家长制。权威解体,个人化程度日益提高,个人获得广泛的自由空间。经济和市场的扩展与个人自由合在一起,让商业契约精神得以建立,对利益的追求越来越正当化。

  美国革命的爆发,使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和主义倾向“脱颖而出”。革命,让此前在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方面逐渐发展的共和化进程骤然加快,几乎是一夜之间,殖民地的独立清除了君主制的残余,创造出彻底的共和关系,也动员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人人都是平等的自由公民,国家政权的概念由此发生了激进的、根本的变化,公权力的现代观念取代了旧有的个人式的君主制概念。

  革命之后,接下来是最后一个阶段,那就是埋葬共和主义自身的阶段。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而最后的贵族气质,古典共和主义所强调的大公无私、品德高尚,则被对利益的追求所取代。既然人人生而平等,既然对利益的追求并无不当,追求个人利益就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那么人人都可以也应当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于是利益集团的民主政治取代了冠冕堂皇的德性政治。当然,在这里,共和主义被埋葬的只是它那古典的表面荣光,它的真正核心,平等,得以保留下来并且发扬光大。伍德写道:“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后的几十年间,美利坚合众国变成了世界历史上最平等的国家,不管它的财富如何分配不均,但是它直到今天仍然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时至今日,尽管美国的利益集团政治饱受诟病,尽管如阿伦特这样的思想家冀望于恢复美国的古典共和传统,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在十九世纪初奠定的制度基础,其参与度、平等性仍然是前所未有的。

  这里可以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同样是美洲殖民地,同样受到共和主义思想的影响,为何只有北美发展出了思想革命、自由革命,最终完成了社会革命,而南美的殖民地则长期陷入混乱和衰退?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在他们的著作《国家为什么失败》中,提出了包容性制度和汲取性制度的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大体来看,首先是南美发现了金银矿,于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将南美殖民地作为掠夺金银矿的基地,坐拥宝藏,失去了发展殖民地经济的动力;而北美由于没有金银矿,为了生存不得不发展生产和经济贸易。其次,西班牙、葡萄牙的君主专制主义,让国王可以垄断南美殖民地的贸易,独自大发横财,而民间商人未能从中受益。英国则由于有限君主制,国王虽然想仿效西班牙垄断大西洋贸易,但遭到强烈反对,不得不允许民间的广泛参与,商业增长和工业化得以可能,从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力。这个阐释既有地理因素又有政治因素,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重点是包容性和汲取性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伍德所强调的思想史路径,正可互为补充和印证。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戈登·S.伍德著,傅国英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8月。)

  2019年3月9日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读后感(四):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

  戈登·伍德先生是美国史学界的重量级人物,笔者在侯深老师的推荐下有幸拜读了本书,阅毕获益匪浅,感慨良多。今日下笔,以解心头之快。

  本书共分三章——“君主制”、“共和制”以及“民主制”,以独特的全新视角解读了美国革命在思想和制度设计上的激进主义,带领读者回溯了美国从君主制下的殖民地成为共和制蓝图下的伊甸,但最后回归了平庸的、令开国元勋们失落的民主制。作者以扎实的学术功底,详细考校了众多时人的书信与日记,构建了一个生动的18世纪晚期北美英属殖民地的生活图景,叙述着平稳统治下旧秩序(如家长制、庇护制)的悄然瓦解和新构想(如全新的美德社会构想)的渐渐涌现,以及最重要的——当理想照进现实后共和制的破产与延续至今的美国民主制的诞生。全篇并未着墨于开国元勋的驰骋疆场或者大陆军成员的浴血奋战,而是把目光聚焦和平时期社会关系的激进剧变上。恰恰是这一独特视角让伍德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上推导出了“美国革命实为激进”的非一般结论。

  可以说,作者拨开了笔者眼前的迷雾,让笔者通过第一章的阅读对于独立前后殖民地时代的北美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地广人稀、郁郁葱葱的新大陆上,人们以几大家族为纽带被凝聚在一起,以家长制为基础,“各处的家族建立起亲属关系网,并把它们用于政治领域”——构建了君主制下的“庇护-服从”体系;而经济基础的变化(人口基数飞速扩大密度提高、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等)推动旧有社会结构松动,庞大的“拥有自己不动产的中等阶层……似乎就是为共和体制产生的”。社会关系和观念随之改变(对家长制权威的批判、对宗主国的反抗等),加上已存在多年的开明启蒙思想熏陶,美国人民对于庇护制依附下的腐败与权威日益反感。美国革命的主要动因成熟了,爆发了,胜利了。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建国初期的美国阶级成分是很模糊的。美国不存在欧洲大陆上严重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资源的分配相对平均。人与人的经济水平差距不仅小,而且在充满机会的新生国家里(尤其是西进拓荒开垦的处女地上),财富的差距很容易被缩小。在一个以财产论地位的新世界社会,阶层流动的门槛很低。汉娜·阿伦特在《论革命》一书里比较美国和法国革命的不同时,提到法国比美国拥有更严重的“社会问题”——简而言之就是贫困。地广人稀的处女地上,人均资源可以称得上十分丰富,“没有普遍的贫困,没有民怨沸腾,也没有残酷的压迫。”甚至直到20世纪后期的美国,“人人似乎都可以做工养活自己”——这也就是美国革命中“最激进最强大的思想力量”平等观念的基础:个人经济的独立而非依附。

  独立战争胜利后,信仰古典共和主义的开国元勋们踌躇满志,意图推翻旧有庇护制下的一切羁绊,建立一个全新的平等美国。但是,诚如本书所言,“共和革命的激进主义仅完成了一半任务,还必须有别的东西来代替这些旧的社会关系,否则美国社会将分崩离析。”于是,大规模的驱昧运动在这片处女地上开始了。开国元勋们乐观的坚信洛克的感知论,通过兴办公民教育试图构建完全由“开明和贤德之人领导的新的伦理道德体系以及新的社会制度”,最后用“仁慈博爱”的启蒙道德观构建人与人之间新的纽带。这份纽带没有依附关系产生的不平等,每个个体都是独立而友爱的。纽带最具有代表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共济会。信奉世界主义的开国元勋们,甚至还要把这份美德的纽带传播向全世界,彻底破除那些旧有庇护制下的人身依附关系。不过,这份努力最后被证明是失败的。在亲英分子眼中,这些倡导平等主义的“爱国者们……在某种高尚道德的华丽外表下,努力使社会全部解体。”至少他们说对了一部分:社会在因绝对化的平等而瓦解。家长权威的自由化(或开明家长制的出现)导致了社会组织的个人化,最后形成的是一个“不断分裂的美国……先是从英联邦分裂,然后各州独立,最后是个人完全独立。”邦联国家的分离主义倾向迫使以汉米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试图用新的君主制权威来弥补美德无法填补的社会关系,然后建立一个力量集中的强国——但在杰斐逊共和党力量尚强的情况下失败了。然而,在继任的麦迪逊、门罗时代,华盛顿方面的权力最终还是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依旧保留了君主制时代庇护制的残余。此外,启蒙思想构筑的“理性与怀疑的外壳”也最终被强烈的精神需求所突破,各式各样的宗教在美国广泛传播,拯救着人们“绝望的灵魂”和国家“破碎的精神”;过去高不可攀的高雅艺术与高等教育实现了与下层民众的“和解”,变得通俗化。庞大的中产最后诞生,成为驱动美国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

  进入19世纪后,更多的美国人变得越来越务实,他们承认伟大元勋们的高尚精神,但是,“请给我现金”。美国社会的主流声音是“商业”而非元勋们期待的美德与知识。退休的杰斐逊和亚当斯为世风日下的“上下交争利”而忧心忡忡,但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些争夺利益的商业行为刺激着美国经济的腾飞。各种利益集团把持了党派把持了国会,最后民选总统也成为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今天的美国民主制,就是在金钱的推动下取代了延伸了既有的共和制。公正无私的崇高修养,最终只留下了一条余脉:掌握司法权的美国大法官。美国的共和制梦想结束了,民主制正式成为了主流。

  二

  褒奖之词尽可去翻阅封皮,那么本书是否存在某些不足呢?笔者认为,本书还原了美国革命中理想化的古典共和制构架泯然为代表利益集团呼声之民主制的过程,但对于崇高理想幻灭的背后原因却并没有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此外,革命者的面孔依旧是模糊的——他们似乎仍然是过去认识中的“美国民众(people)”,革命则还是殖民地所有居民联合起来反对宗主国的压榨与暴政的斗争。是否有未参与者呢?参与者里又是怎样的成分呢?女性何在?黑人何在?原住民何在?作者在几个章节页提到了部分有色人种和妇女,但他们的地位是被弱化的。在书中他们之所以因为要以他们为例子,展现建国时期白人男性心中平等主义的不断觉醒。整本书的叙述核心,依旧是白人男性。而对于反感美国革命的亲英派,作者则只字未提,或许是因为他们对革命的消极态度并不契合激进主义这一主题吧。

  崇高理想为何幻灭?通俗解释的话,首先是因为对于个人的道德素质要求太高。理想化的共和制社会是一群有高素质高觉悟的公民,依靠启蒙思想驱昧带来的理智,选举出一众完美无私的政府领导人。然而,选举人和被选举人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客观和无私奉献。尽管小詹姆斯·奥蒂斯曾经号召人们牺牲自己的家产和健康去为国奋斗;约瑟夫·霍雷则干脆“决心不从任何政府那里接受薪水”;塞缪尔·亚当斯则因为清贫无私被人评价为“普鲁塔克笔下的人物”。但是更多的选举人是依靠劳动——被曾经的贵族看不起也不愿做的劳动——谋生的;更多的被选举人则是像亚当斯、汉密尔顿那样,一边处理政府事务,一边又不得不照料自己的种植园或者律师事务所,否则会穷困潦倒难以生存。想要达到理想化共和制的标准,无论选举人还是被选举人都得有稳固到无须费心经营也可支撑政治事业的雄厚经济基础——而很明显,更多美国人是在为了生计而劳动奔波——而且他们需要代表保障他们的权利,反映他们的需求。于是,在理想化的自我催眠下,共和国英雄们把选举权赋予了全体公民,然后失望的发现他们选出了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代表——粗俗愚昧,全无绅士的优雅与修养。“杰克逊国王”的当选,则标志着美国共和制理想的彻底幻灭:国家元首也不再是一个古典共和的绅士了。

  其次,则是绝对的平等主义思想让整个社会扁平化,从而失去了一个凝聚分散力量的领导核心。过分强调平等,完全忽略人与人之间的主体差异过于天真。必须要承认,民众选择的不是高高在上的雅人绅士,而是真正能维护民众利益、满足民众需求的代表。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民众所处的位置决定了他在投票时能想到的就是自身利益可否得到维护,他不会站在国家的高度去思考何人适合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在不具备民主基础的情况下,就匆忙把选择权交给民众,所产生的就只能是平庸片面的代言人。

  另外,过早摒弃家长制也是一大问题。血缘是人们连接最原初的纽带,家庭是社会最基础的组织。仅仅为了破除权威追求平等而忽视家长制的积极作用,未免太过武断。与儒家“修齐治平”的理念相比,美国的做法太激进了。儒家认识到家庭、家族、宗族的重要凝聚作用并加以利用,强调“家和万事兴”,因而保障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不散;美国的发展水平还没有到可以脱离家庭建构替代性基层组织的能力,甚至到今天,父母子女两代人构成的核心家庭依旧是绝大多数社会的基础组织。在人的成长发展过程中,这种依附与庇护、服从与教育的关系是必然存在的。我们不能片面地批判一切权威,要明白正是这种家长权威的约束和教育让子女具备了进入社会的基础——而学校通识教育不可能彻底取代家庭教育。

  三

  综上所述,本书是一本优缺点具足的书,抚掌同时也不免扼腕。就其新颖的研究角度和厚达140页的考证来说,它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优秀学术著作。当然,在结语部分,笔者还想对于本书内容阐释一些自己的理解和想法。

  首先,笔者作为唯物主义史观的支持者,坚持认为这一切背后的推动因素不是社会关系而是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的激进变化也是经济基础变化的表现。比如18世纪晚期还普遍“矜惜名节”的美国人在进入19世纪以后已经不再如此,反而变得“汲汲于富贵”——“美国人民似乎变成了一个人人都不遗余力的追求金钱的民族。”这些现象的背后其实是由于人口基数和流量的指数级增长导致美国社会从一个“隐私不存在的”村镇型小社会发展成了大社会,人们的隐私空间因而得到更好的保障。人们不再热衷于关心家长里短他人毁誉,而更加务实的关注自我生活水平的提高。华盛顿曾屡屡痛苦不堪的名节问题在19世纪得到了简单直接的解决:Don’t care. 从而美国人实现了从务虚名到务实利的转变。

  其次,笔者通过本书的叙述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比较点:开国元勋们的共和制乌托邦与儒家思想中大同世界的架构高度重合。他们都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教育改变民众的素养,让小的个体以某种纽带连结,让美德由小及大,最后影响到整个世界,建立大同。然而共同的问题也就在于此:对于每个个人的自我修养要求过高,过分强调人性中的神性而忽视兽性部分的强大力量。大概还是如曹保平的《烈日灼心》所言,我们需要法律去限制人的动物性,法律算是“人性的低保”,王霸杂之,外儒内法,德法平衡,才能为社会良性发展奠定理念基础。笔者不暇深究,但诸君可以把它作为一个有意思的比较史学题目去做一下。

  当独立战争的硝烟散去,人们都以为毕其功于一役的时候,真正艰难的任务才刚刚开始。建设远比打破要困难,理想追求和现实阻碍必须兼顾,任何偏袒都会导致问题:过于现实会由于因循而难除沉疴,过于理想会由于盲目而难以落实。往事如烟散尽,如今共和制的残余——公允正直的本应最高法院大法官也随着特朗普的新任命而消逝。美国的共和与民主究竟要走向何方?国父之梦还有实现的可能吗?

  我们不知道。

  参考文献: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美)戈登·伍德 著,傅国英 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

  豆瓣网: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809673/ 作者 timeregister(来自豆瓣)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读后感(五):戈登伍德论律师

  我从没读过从政治史角度写律师的书,但发现戈登伍德在书中贯穿了大量对于律师的社会职能变迁的评论,有些还颇为精妙。感觉如果有人能写一本有关历史上律师和离开律师行业的人的书,应该会很有意思。

  这不是书评,是个摘抄:

  1. 君主制时期:律师之为“士绅消费者,而不是食品的生产者”

留在城市里的人“更加见多识广,更有教养,同外面的人有更广泛的交流,无形中取得了比乡村的农民更优越的地位。这些城市里富有的商人同牧师、律师、医生以及偶尔驻扎在那些地方的英国海军军官一起都被看作是士绅”。亨利·菲尔丁在1751年写道:“生来就是为了消耗地球上的成果,这是极少数人的特权(如果真能称作特权的话)。人类的绝大部分必须不辞劳苦地进行生产,否则社会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著名的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爵士说,他甚至担心农民手中的钱越来越多,足可以送他们的子女上大学,成为“律师、牧师、医生等”,并由此变成“士绅消费者,而不是食品的生产者”。在18世纪初期,丹尼尔·笛福给“士绅”下的定义是,“依靠自己的地产等生活,不受他人的雇用,他们其中包括有学问的人,如,牧师、律师和医生等”。布丰说,“博物学家、夜晚持火炬的引路人、修牙的人等”是“靠劳动谋生的人,是与绅士身份不相称的”。神职人员、医生、律师尚不是现代的职业工作者,并不需要像普通的工匠一样披星戴月地为生活操劳。他们的士绅地位不太依靠他们的职业技能,更多是依靠他们的门第、财产和所接受的大学的人文教育。缺乏这些东西的医生、律师和神职人员因此就成了非绅士的庸医、讼棍或骗子。**把律师当作绅士的前提是他们的收入必须和他们的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见Gawalt: The Promise of Power: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Massachusetts, 1760—1840

  2. 美国革命前夕的争论:律师是否是从事着“卑躬屈膝、唯利是图的职业”

人们认为,工匠和其他靠手艺吃饭的人缺乏独立精神,目光短浅,只局限在自己的工作里,因此不能胜任要求公正无私的公职。实际上,除了上流社会的绅士,人人都从事着某项职业,“职业”(occupation)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要去工作,终日不得闲暇为公众服务。就连从事法律和神学等专业的人士,如果把其工作当成主要的经济收入的来源的话,也会被认为不具备做高尚的领导工作的资格。在美国革命前夕,弗吉尼亚人在报刊上辩论,争论律师是否是从事着“卑躬屈膝、唯利是图的职业”。尽管一位批评者承认,律师这一行是“三种高雅的职业”之一,但是他争辩说,与医生和神职人员相比,律师必然会为犯有更多的“轻微盗窃罪”而感到羞愧不安。詹姆斯·麦迪逊的大学同学威廉·布雷德福为他要当律师的决定据理力争。他明白大多数律师的行为是“可耻的”,但是他辩白说,他们至少同商人有所不同。商人唯一的追求就是利润,因此他们“比律师更有可能见钱眼开,贪得无厌,而律师则是既追求财富也渴望名扬天下”。麦迪逊不愿从事某种专业,麦迪逊并未被他的朋友说服,但是他确实承认,从事法律这一专业至少可以使布雷德福用上他们两人在普林斯顿大学学到的法律知识。他说,大学的人文教育“是一种大众情人,他追求所有司职文学和艺术、高雅和美德的女神”。这个费城有钱的大律师告诉他的读者们,他是一个农民,“自得其乐”,“不受纷繁的世事干扰”,他要他们相信他的绅士般的公正无私。忙忙碌碌的城市律师们参与市场的机会太多,无法成为理想的共和领导人。他们不断地“争争吵吵”,他们对“任何出得起钱的事情”的支持“抹去了所有是非的界限……即使不受金钱影响的人也是一样”。据说“正直和诚实的品格”“在专业人士中如凤毛麟角”。因此,人们总是强烈地要求律师们证明自己是有道德和公正的。

  3. 制宪:“律师担任政治领袖”成为一个流传至今的观点

要决定哪些人是这些仁人志士是制定宪法时辩论的关键问题之一。许多士绅同迪金森学院的校长查尔斯·尼斯贝特一样,都确信:“有学识、有闲,而且生活条件舒适的人……如果他们既德才兼备,又仁义忠厚的话,比普通阶层的人要更适合从事各项政府工作。”可是谁会是这些出类拔萃之人呢?汉密尔顿自信,他是既有聪明才智又品德高尚的精英分子中的一员,然而,他欠缺“舒适的生活条件”去过有闲的生活,去完全摆脱锱铢必较的市场活动。不止一位朋友告诉他,他就像许多其他为生计所迫的绅士一样,不得不依靠“干法律赚辛苦钱”来生活。但是,汉密尔顿能自圆其说。他说,满足生活所需并没有使律师变成商人或者匠人;律师不是一个行业,它有别于其他牟取利润的经营活动。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三十五篇中写到,技工、商人和农民都深深地卷入了市场活动,因而有各自的利益要发展,这也许是对的。但是需要学问的职业并不是这样。“他们丝毫没有在社会形成独自的利益集团”,因此最适合担任政治领袖。他们“会在不同行业的纷争面前不偏不倚”,同时也最有可能在社会庞杂的利益集团和行业中充当“公道的仲裁者”。由此,强化了一个流传至今的观点:律师和其他从事需要学识的职业的人不知怎么就与市场无涉,而且更少自私自利之心,所以,比起大商人和小商贩,他们更加适合担当政治领袖和承担公正决策的任务。

  4. 民主化任职:古典壁垒的灰飞烟灭

在他们不同凡响的讲演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手工业者、劳动者和各种各样新生的商人们向那些贵族发泄着他们压抑许久的争取平等的激愤。他们相互鼓励,“坚定不渝地大声疾呼,反对法官、律师、将校和其他诡计多端的人,未来将会是我们的天下”。他们要求人民“在选举中尽全力阻止一切才子、律师和富人们当选”。在美国革命后的半个世纪里,这些普通平民层层剥去了北方贵族的虚伪矫饰的伪装,说这些人装腔作势,并且毫不留情地诋毁他们的统治能力。普通平民最后在美国改变了什么是绅士和政治领导人的含义。在对贵族统治,包括对杰斐逊的“天然贵族”的毁灭性打击中蕴含了真正的美国革命,它是对美国社会性质激进的变革,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它的影响。然而,律师们也接着发现他们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批评:他们是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寄生虫,是靠他人的担心和忧虑谋饭吃的。现在人们在“游手好闲、一无是处的”绅士与“进行生产劳动的阶级”之间、在“有学识和钱财的人”与“努力在世上有些作为,并使孩子受到教育的自由劳动者”之间习惯地划出了分水岭,那些想要在政界谋求发展的绅士们发现,用传统的士绅的措辞来为赋闲生活辩护几近枉费心机。难怪像爱德华·埃弗雷特这样的准贵族恳求所谓的劳动者各方相信以前的赋闲的绅士们也都是劳动者。甚至狄摩西尼、凯撒、培根、牛顿、富兰克林、华盛顿和拿破仑通通都是“吃苦耐劳的人”。埃弗雷特连篇累牍地宣讲,一切价值尽在劳动之中。人是一种劳动的生物。“劳动是他的宿命,是他的天性。”埃弗雷特写到,“幸福诀窍”并不是像英国的一个文学人物“德鲁兹”曾说的那样,是优哉游哉;相反,幸福的奥秘在于勤劳,把自己投身到事业中去,即便是做赚钱牟利的生意也好。因此,埃弗雷特说,在19世纪20年代组建的各种新的劳动者组织不像其他的人为的、昙花一现似的发明,他们注定要“永无尽期”地存在下去,因为他们的“首要准则就存在于我们的天性之中。”至少是在美国,这些劳动者组织不得不包括社会上任何一位诚实工作的人。这里的任何一位人既是指绅士、专业技术人士,也指工匠和普通劳动者。“就拿一位专职的杰出律师例子来说吧。”埃弗雷特说,“他整天都在事务所里,为顾客提供咨询,常常是有关私人事务最枯燥乏味的鸡毛蒜皮的琐事,或者是在法庭上就千篇一律的案子进行辩论。”他并不比技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事实上,“律师、医生、牧师以及公职人员、有钱的资本家、商人等”全都“承担着生活的各种重任”。从这一方面讲,“从事体力劳动的最卑微的劳动者”与富兰克林、牛顿或莎士比亚这样聪慧的天才们之间实际上没有什么不同。一切劳动者,不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绅士,“尽管他们的职业各异”,都是用自己的头脑和自己的双手进行着劳动,这一点因而把他们团结成为“一个利益集团”。埃弗雷特在他那些讲演和文章中大胆轻松地抹掉了世代相传的差别,至少说这也是个惊人之举。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文学与理工的区别、赋闲的少数人与劳苦大众的区别、为公众工作与为牟利工作的区别——所有这些古典的壁垒现在不经意间灰飞烟灭,转化成了一个阵营。他们很快就断定:“爱国主义这一行与开业律师这一职业格格不入。”马里兰州的托马斯·斯通在1778年从国会退出,因为他“认识到如果不放弃挂牌做律师的工作的话,我就无法像每位代表应做的那样自始至终地出席国会会议”。北卡罗来纳州的詹姆斯·艾尔德尔担心,他怎样既能辞掉没有报酬的职务,又不损害自己名声,最后在1776年,由于“可恶的贫困”,他不得不拒绝再次入选国会。北卡罗来纳州的詹姆斯·艾尔德尔担心,他怎样既能辞掉没有报酬的职务,又不损害自己名声,最后在1776年,由于“可恶的贫困”,他不得不拒绝再次入选国会。为了避难或休养从国家的公职上暂时脱离政务和避开社会混乱是可以被接受的传统做法。但是美国的政界领导人们,特别是在北方的领导人们,不得不接连不断地隐退。他们不是为了在乡村幽静的地方消遣放松,而是在城市里从事繁忙又繁重的律师工作来赚钱。“职业”根本就不是什么标准:这些是律师,那些也律师。如果我们感觉不到的话,他们同时代的人是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差别的,受过哈佛教育的律师同从没有上过大学的见习律师之间横亘着巨大的社会鸿沟。

  5. 现代开业律师:律师的职业化道途具有人民党主张的激进分子们抵制这种说法,尽力区分“律师的法律和立法机关的法律”,并且要求清除所有的审判中的“职业神秘性”。但是,他们的这种做法无济于事:即使是在联邦党人从政治领域被完全清除之后,为推进这些平民式的激进措施而做出的每一次努力都在杰斐逊的共和党内部制造了保守的对立面。人们对民主政治怀有绵绵不断又日益更新的恐惧,这些恐惧培育了人们对建立一个独立的、由专门人才组成的司法制度的渴望之情。传统上,人们任命法官的依据是他们的社会身份与政治地位,而不是根据他们的法律专长,许多法官甚至没有经过法律培训。他们曾行使一种适合他们自己的社会地位的官吏权威,而这种权威所覆盖的面很广,其性质也是规定不当的。法官们被看作是政府的成员,而且仍然同政治保持密切的关系。例如,虽然托马斯·哈钦森并不是律师,但是他曾身兼数职,同时担任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副总督、参事会的成员和马萨诸塞州萨福克县的遗嘱检验法庭的法官。在18世纪90年代,约翰·杰伊和奥利弗·埃尔斯沃斯在担任最高法院的法官的同时,还执行着外交使命。1789年杰斐逊访问法国,事实上,在等待杰斐逊回国期间,杰伊既担任国务卿又担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塞缪尔·蔡斯为了代表联邦党的事业进行拉选票等政治活动,而他自己觉得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19世纪头10年波士顿最知名的文人约翰·西尔维斯特·约翰·加德纳抱怨道:“我们的律师仅仅就是律师,我们的医生也就是医生,我们的牧师只是牧师。所有的东西都带店铺味,只要交谈不出几分钟,你就能察觉一个人的职业。”可是,像汉密尔顿和伯尔那样的绅士不得不依靠工作来赚钱,他们对此总是觉得左右为难。因为他们两人都没有独立的财源,两个人都不得不经常被迫中断公务活动,暂时回到他们设在纽约的律师事务所,照看自己的私人业务。但是他们却都不把自己当成碰巧身为绅士的现代律师。相反,他们尽量把自己看作是传统的绅士,偶尔做些法律业务。对于他们来说,与其说法律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专门职业,不如说是学识渊博的人应该懂得的一门知识,按约翰·昆西·亚当斯的话说,这种素质是“对人类最有益的素质”。詹姆斯·肯特同意他的观点,他引用吉本的话说,“从事法律研究需要的只是地位与教养”,即,做一位绅士。人们要求这种绅士律师既要读贺拉斯的书,也要读布莱克斯通的书;既要读西塞罗的书,也要读柯克的书;要读历史和诗歌,也要读普通法。毫无疑问,杰斐逊是律师,但是他几乎完全不像现代的开业律师。他坚信,法律同所有学问一样,之所以重要是基于多重原因的,“它使人对自己有用,对周围的人有用,也对社会有用。它是在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最可靠的进身之阶。”但是到19世纪早期,许多律师不得不用各种不同的言辞来向人们解释他们的工作。懂得法律不再是作为有学识的绅士的一种素质了,法律已经变成一种技术性的和专门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必须集中精力才能胜任它。有些人拼命反对这些变化,抱怨道:“就像你无法同时身处两地那样,你不可能在做律师的同时,又做其他工作。”然而,这种职业最终还是被改变了。戴维·达德利·菲尔德在1844年写道:“现在法庭上塞满了忙乱和不安分的人……上一代人镇定自若、举止得体、庄重和博学的风范,现在则极少能同时看得到。新的一代已经崛起,并且取代了上一代人的位置。”律师们已经无心去学习古代经典。他们变成了与其他人相同的劳动者。事实上,在1824年,费城的富兰克林协会进行了首次展览,它向所有的劳动者表示祝贺,这些劳动者就包括医生、律师以及商贩、制桶工、面包工和制砖工等。如果律师们本身不是一个利益集团的话,那么他们至少已经变成了其他相互竞争的经济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他们为自己作为政治上的代表这一不寻常的角色进行辩护,他们的理由同汉密尔顿曾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三十五篇中提出的理由相同:他们不与任何专门的经济利益集团的利益相联系,因此他们可以更好地协调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

本文标题: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的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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