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导论读后感摘抄

发布时间: 2020-05-05 16:54:4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8

《宪法学导论》是一本由张千帆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68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宪法学导论》精选点评:●可惜在以前法学院的时候没有细读●34,教科书写到这个份上,牛!●一针见血,称为[经典]不为过(17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摘抄

  《宪法学导论》是一本由张千帆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68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宪法学导论》精选点评:

  ●可惜在以前法学院的时候没有细读

  ●34,教科书写到这个份上,牛!

  ●一针见血,称为[经典]不为过(17年入手,想买得早买)

  ●作者特别向往西方的那种宪政,但在当下中国明显是不可能实现的。直接选举在中国是否可行?我是怀疑的。倒是违宪审查,觉得可以采纳。但中国的法院并不独立,在各个权力机构中属于弱势一方,显然无法,也没有魄力去担当这个职责。那是否能成立独立的宪法审查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从哪产生?也许只能人大任命或选举,但如果人大依旧弱势,这个机构也是没有希望能实现大家所期待的职能。最后,书中所说的内容竟然还能过审,大概以后是比较难再有这种机会了。

  ●居然没有标注过…这本还有梵师的《宪法学讲义》是最好的入门教材。

  ●在新时代看这本书 竟有一丝丝的刺激感

  ●这是我读过最好的由中国人写的说人话有个性的教材(任何学科)。

  ●概览屠龙之术。让我们了解到世界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政府、制度、民主都不是万能的。制度的选择上也往往有很多争议,权威有相当大的道理,但不能替代人民的选择。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很多,选择怎样的价值观去看待这个世界,无所谓对错。这是一本能够更加了解世界运行规律的书,也是一本非法律人士人人可尝试阅读的书。

  ●公民通识教育必读书目。

  ●【美国】:我们必须把面包平等的分给我们的人民,并时刻接受他们对于面包口感的建议和批评,以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可供选择的面包。 【德国】:我们的面包站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开放,只要人民对于面包的需求不至于对其他人享受面包的权利造成危害,那就应该随时提供。 【法国】:我们坚信人生来有吃面包的权利,所有人都可以不受责难地获取足量的面包,面包师傅除了提供面包以外不参与任何其他事务。 【中国】:什么是面包?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一):学科史并非学科,规范并非自然对象,爱乌并非爱屋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霍姆斯大法官。

  这句话也是我不觉得张千帆这本宪法学书有用的原因。实际上也不是针对这本书,而是针对『学科史』这样的『关于研究的研究』的。 在休谟的规范、自然对象二元区分中,宪法原本是规范属性的。然而通过学术研究,形成宪法学之后,国际宪法史就以某种『自然存在物』的形式出现了。 这个时候,原本用于实践的规范被蜕变成了用于逻辑的『自然对象』,宪法学实际上成为了抽离掉了宪法的东西,一种学术,而非经验。 读者们多为法律专业人士,对这样一本没有宪法的宪法学大家评价如此之高,此书可谓流毒深远。 我对历史一贯不感兴趣和无知。 我坚信学科与学科史是完全不同种类的学问,爱屋及乌跑去爱好学科史,反倒会坏了作为正业的学科研究。

  :这不是我的想象,这是波普尔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波普尔以他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将拥有比这本书显然更多拥趸的黑格尔理论判定为了『最好的对待方法是别去读』。 波普尔的现代方法与文科的传统方法的冲突就是这样的。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二):一个环境锁紧趋势

  一般来说,做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感受似乎好一点,做宪法教学和研究的则往往差一些。宪法学的论文和著作,发表、出版的事前审查过去几十年一直都是偏严的,现在当然更严,有的出版社已经形成制度,凡标题含宪法二字的书,一律走特殊严格的程序审批。

  说个笑话,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人即使政治上故意想出格、故意想犯错误,那都不容易做到,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环节帮你把关。所以,一个宪法教师,如果说课堂上说走了嘴,那不难想象,但如果说他/她编写的教材内容出多大问题,那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张教授的《宪法学》教材,我以前都读过,从第一版到第三版,这两天再次翻阅了,没发现什么问题。我猜想,或许是有关人员认为张教授介绍西方宪法制度的篇幅大了些,感到不适意,扣了他一个“宣扬、鼓吹”西方宪制的帽子。据我所知,张教授这部教材一直在准备出第四版,前几个月他还热情邀请我为其写2019年修宪新增加的监察制度这一章。最近张教授在微信中告诉我,说教材没通过审查,出不成了,我那章因而也白写了。他没说原因。这类事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不罕见,我能理解。……华东政法大学童教授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三):庭湛的便签笔记: 《宪法学导论》张千帆著

  书名:《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

  作者: 张千帆

  版本:2019年版

  是否有电子版:✔

  阅读次数:

  (1)2020.04.11 第一遍

  一、购书缘由:

  本科时买的

  当时宪法课上,老师一边讲课一边拿白色的毛巾(方巾?)擦汗or唾沫

  做了一扎笔记,又忘掉了

  二、本书内容

  宪法是法秩序中最高的规则,这意味着它具有法的品质(应该被适用)且控制着法秩序。

  作为最高的法,它所处理的首先必须是反法治的人治。

  由此展开的横纵组织架构,最后将落在基本权利保障上(宪法或者说法秩序的核心)。

  三、问题

  如果法治是理想,宪政则在更远的地方,那么现在问题是我们在不理想的环境中如何做好?

  想来是从低处做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那就让它在残瓦碎砖里。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四):宪法与宪政文化

  虽然题目起的如此之大,但刚上半年课还是法学门外汉的我只能写一点普通的浅薄体会。

  说起来能读到这本书还有点坎坷。19年9月份专业开了宪法学课,老师虽然诚恳拙朴到让人感动但一口陕北普通话加上逻辑混乱的教课实在让我撑不住,就转而翻起来这本书的pdf找补。才读了几页就明白了用电子版随便翻翻根本不足以承担这本书的分量,必须得用纸质精读才行。上网买吧,发现各大电商都没有新书卖,只有淘宝上有影印跟二倍价的二手书,然后我就花100块买到了七成新的本书。还是太单纯了以为它只是简简单单地不再复刊了,某天跟班里一个男同学聊天才知道是被禁了,这本书在出版社那边积压了很多但是线上网店不被允许销售,唉。

  回正题,读完这本书我只能不断惊叹西方的宪政文化跟制度设计。

  宪法一词起源于古希腊雅典民主,指的是规定”国家“这种特殊社团的组织结构的法律文件,就现在而言本质上可以说是政府的组织法,使政府的权力被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以达到权利保障的目的。当宪法真正能作为更高法来控制政府的权力,宪政就实现了。

  于是,架构在”“自由”“民主”“平等”“权利”等社会文化之上的制度设计,无一不是为了实现这些价值。从国家结构到政府组织形式,从政党选举到宪法审查,每一个层级每一个细节中都能找到宪法中所倡导的价值取向。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关于美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设置:联邦政府是不可以把执法任务强行摊派到各州政府头上的:这样的结果是州政府官员无法代表人民的意志。民主最基本的实现方式就是选举,人民选出符合他们意志的代表来制定并执行政策,选举与否、选谁是规制政府行为能否和民意的方式。如果联邦政府把执法任务直接摊派给各州,那么执法的后果是由各种公民来承担,此时如果公民对执法效果不满却不能够通过选举来表达了——各州官员并不是这项执法任务的意思主体,也就是说,联邦政府对各州实行统治但无法受到各州选民的控制。这样两相脱节,民主从何实现。

  “他就像一颗种子,长成那么大,却已经扭曲了,因为这颗种子无法战胜它的土地。” 我问他,对此可以怎么做。 “你必须改变土壤。”姜文说。

  即使民主宪政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普遍的尊崇,很多传统上的专制国家不断建立起宪法跟法律来确立维护宪政制度,但实际能达到什么效果是跟社会土壤即宪政文化密不可分的。缺乏宪政文化的社会如同缺乏民主自由法治成分的土壤,将小苗硬生生插进对它来说贫瘠的土壤是很难结出预期果实的。

  我们一方面得尽力改造土壤,使宪政文化逐渐深入到公民的道德意识中去,另一方面还得不断插苗,以制度实践来使公民真正领略到宪政的优点好处,让秧苗跟土壤良性互动,让宪法法律跟宪政文化互相滋养,实现真正的宪政。

  这的的确确是一门艺术。

  《宪法学导论》读后感(五):天鹅已死,而歌声隽永

  声音可以消失,良知与信念永不磨灭。

  《宪法学导论》作为我进入大学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读下来的教科书,放在一堆红色的教材中显得那样不伦不类。

  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直处于一种尴尬的存在,许多学者都认为齐玉苓案最高法的“变脸”标志着宪法司法化的失败。宪法似乎成为高高在上而被束之高阁的象征——它太过崇高太过理想而禁止染指。这足以说明我们可以因此而对宪法视而不见?

  中国宪法学者最大的悲哀在于,他们环顾四野,无论是美国联邦法院还是德国宪法法院都在遥相呼应,探讨着宪法的普遍价值;而中国有效的宪法审查制度的缺位,导致了这种宪政经验完全是纸上谈兵,反认他乡是吾乡。一切的学术研究,都在讨论一部”不存在的法律“。

  “房间中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那些我们心知肚明,但却装作不知道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404”时代下,知乎上关于“宪法”的话题可以被屏蔽,微博上质疑春蕾计划的话题可以被封禁,豆瓣也经历了广播关停……发声如果有罪,真相怎么敢无言。人之所以为人,难道只是为了沉默?

  真正令他反感的,远不是这个世界的丑陋,而是这个世界所戴的美丽面具。

  所有指向个人权利的限制都可以被冠以正当的、崇高的目的,迫使我们相信这一定是条通往天堂的道路。而这条真理之路却不容质疑,甚至可以为了这条真理之路而不惜大开杀戒以昭证王道荡荡。但是最后证明,天堂是不存在的,而有人却成了杀人凶手。

人之可以是目的之本身,而不可以是目的之手段。

  如果说宪法给我最大的启发,便是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思考上的怀疑主义。个体主义要求将宪法意义上“人权”、“人民”、“自由”分解到具体而实在的个体,否则“人民”将流于口号,“自由”将假汝以名。而怀疑主义告诉我绝不存在亘古不变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接受自己的愚昧与理性的局限。

  宪法学究竟是不是“关于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的研究”?

  《宪法学导论》以法国为例:在缺乏宪法司法化制度的情况下,公民自然对宪法无动于衷;而当公民的权利受到宪法的保护时,公民自然会对宪法产生认可与依赖。

  张千帆在这本书中关注社会诸多问题如信访事件、拆迁纠纷、洛阳种子案,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折射出宪法运作中在社会层面的缺失。

  悲哀的是,不仅宪法似乎不存在,连关于宪法的讨论也似乎成为一种罪愆。

  宪法学老师最后一节课叹气:本来有一篇文章已经过了三次审稿,没想到最后印刷的时候还是被撤稿,原因是涉及敏感问题,编辑还给我开了天窗。

  什么时候,宪法成了一个敏感话题?

  宪法是一国公民所订立的书面契约,而人权则是各国宪法普遍承认价值之共识。

  前者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后者体现了为人的底线。

  悲哀归悲哀,但是正如谚语所言,杀死所有报晓的公鸡,也阻挡不了黎明的到来。

  天鹅已死,而歌声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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