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中文读后感(写一篇《红字》的读后感中文)

发布时间: 2024-03-14 09:19:2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9

《红字》读后感,《红字》是一部怎样的浪漫主义小说呢?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红字》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红字中文读后感(写一篇《红字》的读后感中文)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一部怎样的浪漫主义小说呢?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红字》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红字》读后感1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读后感2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3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读后感4

  《红字》是我接触外国名著以来让我最有感触的小说之一,它语言真实,故事凄美,让我十分深刻。

  《红字》是霍桑的作品,他主要介绍了在17世纪西欧向北美大移民的时代,一名叫海斯特·白兰的女性只身来到北美,她在北美生活了两年,她的丈夫却迟迟没有来,她以为她的丈夫遇难了,无奈自己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开始了艰苦的生活。但正由于她年轻貌美,与当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一名女婴,但是那时的社会是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的,尤其是妇女,最终事情败露了,因此她被判了刑。她必须在邢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忍受人们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并且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字母“A”作为惩戒,但她宁愿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忍辱负重生活一辈子,也不想告诉众人那男人的名字。之后她的丈夫出现了,她的丈夫是一位很优秀的医生,他叫齐灵沃斯,他非常的气愤,他发誓要报复自己的夺妻仇人。因此展开了非常悲剧的事情。到最后,海斯特·白兰到死都没有说出那男人的名字,因为那男人在当地教区有极高的声誉,而那男人由于自己的懦弱,一直不敢出面,在海斯特·白兰死后,他感到对不起白兰,对她十分愧疚,也在一年后死去,他将自己的所有财产全给了自己的女儿。而在那时,海斯特·白兰的丈夫也死了。在接受惩罚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海斯特·白兰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并以自己的宽厚仁慈取得了人们的同情和尊重,使代表邪恶的“A”字变成了代表圣洁美德。

  这是一篇既复杂又复杂的故事,在这篇小说中,它浓缩了当时社会的风气和现状,体现了旧社会的腐败和对妇女的不尊重。也让我看到了喜欢计较的人的后果,如果一个人能退一步的话,事情的结果就不会以悲剧收场,也许会变成喜剧也说不定。还有如果懦弱的人多一点勇气,他就不会在悲剧发生后开始自责,开始愧疚,之后抱憾终身。

  读了《红字》,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有勇气去面对一切风雨,要相信风雨过后会是一道美丽的彩虹;在面对别人的错误时,要懂得宽容,要不然就会像文中的齐灵沃斯一样,被妻子的背叛蒙蔽了双眼,最终也生活的不快乐,也去世了。所以要相信这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红字》读后感5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精选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精选,其实这是非常考验一个人的阅读技巧的,在书籍的世界中徜徉,阅读使人获得心灵上的安宁,阅读能够创造出与自己对话的世界,一起来看看《红字》高中生读后感精选吧。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1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2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 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红字》高中生读后感3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那么阅读完后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我在此整理了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1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2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3

《红字》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4

关于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我是从老师的介绍中才想去细读这本书的,它以1650年前后第一批清教徒在波士顿的移民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段为世人所不容的禁忌之恋。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也不是多么情深不寿,却发人深省,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不得不敬佩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人性之美。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虽美丽无比,却嫁给了外表畸形的老头罗杰·齐灵渥斯,两人也丝毫没有爱情可言。在丈夫长时期漂泊海外的情况下,她和当地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开始了幸福的恋爱,然而没多久事情便暴露了。海丝特怀孕被抓,被判为有罪。她需要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面对压抑的外部环境和沉重的精神压力,她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说出丁梅斯代尔的名字,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

海丝特是勇敢的,她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也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救赎她的灵魂。她努力地投身社会公益服务,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事实上,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各有特点。珠儿年龄幼小却懂得颇多,美丽可爱而不失勇敢。像一只美丽的野鸟,自由翱翔,无拘无束。牧师丁梅斯代尔有些许的软弱,他算是"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在宗教和人性之间来回徘徊。最终在布道词会上勇敢地承认自己即是珠儿的父亲,海丝特的同犯后,便悲惨地死去。罗杰·齐灵渥斯则被仇恨驱使,把一切推向了毁灭的地步,他的灵魂已然丧失,恶毒卑劣。

坚定地做自己,我就是我,不论你们会怎么想我。最后的最后,海丝特终于赢得了他人的理解和应有的尊重。我也一直觉得,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它而从此丧失生活的希望,为什么不能将别人认为的耻辱标记转换为自己的人性光辉呢?不要让别人的定位打乱自己的人生轨迹,勇敢地做自己。红色的A字,也能变成人生中最闪亮的色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去。"用一颗坚定的心指引生活的航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到达自己向往的彼岸。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5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子”“是珠儿叫我活在这个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惩罚”----霍桑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霍桑的《红字》时才19岁,带着青春的朝气,纯洁的气息,天真的浪漫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还流着眼泪写了读书笔记,现在拿出笔记来再看简直是用两个字概括--幼稚。

从书柜里又找出了这本书,“久违的朋友,让我再感受一次19岁可笑的幼稚吧。”那模糊又清晰的故事内容让我又全神贯注身临其境,“血红的A子,永恒的光斑。”

我读过许多描写爱情的古典小说,大部分写的是女主角为了爱情牺牲了青春,尊严,甚至生命。海丝特.白兰只是其中的一个,可是男主人公绝大多数在初期爱的很深,一出现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退却,明哲保身。当事情发生的不可挽回,女主角已经受到最大伤害,甚至女方为了爱已经命在旦夕,或者已经死亡时,男方姗姗来迟的良心才发作或者误会解开,只有痛苦的后悔,或一下子衰老了,忏悔了,也来不及了。

丁梅斯代尔就是所有爱情小说里的其中一个男主人公(也是此书里的那个男牧师,就是他和海丝特.白兰相爱引发的故事。)丁梅斯代尔牧师生性羞赧和敏感,他们两人的爱情暴露之后,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使他备受煎熬。当自责的冲动催促他到达坦白的边缘时,“怯懦”就一定会用颤抖的双手托他回去。与此相比海丝特.白兰一开始就被惩处在刑台上罚站示众。裙袍的前胸绣着象征犯有奸淫罪大大血红的A子,为了爱人的名声,她始终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和耻辱。为了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直到她死后也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一个天使般的女性,

珠儿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导火索,可以这么说没有珠儿的出生,可能海丝特.白兰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出轨不可能被发现,正如书中所说小家伙是秉承着高深莫测的天意而诞生的,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泛滥中开放的一株可爱而不谢的花朵。海丝特.白兰把她看做唯一的财富和全部的天地,也可以这么讲;天父把珠儿送给海丝特.白兰,就是让她受到惩罚。同时也考验着牧师丁梅斯代尔对天父,对如此爱戴和热爱他的人们。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

奇灵渥斯也就是海丝特.白兰的丈夫。本来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一个受害者。他有权知道真相,有权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他被复仇扭曲了心灵。他无时无刻的在精神上折磨着丁梅斯代尔,在牧师把全盘托出时奇灵渥斯跪在身旁表情呆滞:“你总算逃过了我”这个再没有魔鬼给的任务可以进行时,他的全部精力活力枯萎了。是爱走向极端的恨,还是恨到最后出现了黄金般的热爱?他的遗嘱告诉了我们。是海丝特.白兰唤醒了他的良知。

海丝特.白兰的赎罪全过程,丁梅斯代尔从懦弱到真诚承担起自己的耻辱,奇灵渥斯从寻找真相到复仇--最后死亡的遗嘱,都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在全书中天使般的仁慈。心灵的高尚,他对天父真正的敬畏所必须接受的惩罚。直到最后又佩戴红字回到原地,这儿有她的罪,有她的悲伤,也还会有她的忏悔。死后虽然他们的坟中间留有一块空地,然而两座坟却共用一块墓碑。真正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对丁梅斯代尔无私的爱。

现在才真正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站在宗教的教义上和作者当时的创作的环境上去理解,去刨析人物,分析人物。诗一般的语言,哲学的独白,细腻的刻画人物,真正感受到了爱的伟大。一个阴暗的故事,一段凄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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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Nathaniel Hawthornes(霍桑)的代表作。
  我读到的这个版本可能是删节版,因为书中只写了一个有关通奸的故事,而我在以前课本的印象中依稀记得该书应由四个不同的有关通奸的故事组成,不去管它。今此只对我读到的这个故事略抒牢骚。
  故事的情节其实相当简单,出场人物也绝不复杂,我却不得不佩服霍桑大师用最少的人物描摹出的一件平凡的事情背后的匠心独运。他那精巧又不乏叛逆与鞭笞的文笔勾起了我一气呵成读完全书的冲动。
  没读过此书的朋友大概不知道书名“红字”一词的含义,就其英文本义“The Scarlet Letter”来讲即红颜色的大写字母之意。实际指代红色的大写字母A(英文“adultery「通奸」”一词的缩写)。但这也仅仅是其书其文的表面含义,实质其包蕴扩展的隐含意却更为开阔,由于我对此书的窥视不深,不敢乱谈。
  小说的主人公Hester Prynne以一个饱受舆论、世俗观与宗教谴责唾弃的犯有通奸罪行的少妇出场,她虽然含垢忍辱,却敢于面对现实、乐观人生。她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只有觉悟却毫无后悔。她的坦然与坚强、勇敢与超脱刻画出了一个超呼同类的新殖民地女性的不俗性格。她的思想中饱含着强烈的反抗与挣扎精神,虽然凭借一己微薄之力无法斗争到底,但已表现出鲜明的反清教反世俗的立场。由此可以看出霍桑对清教历史、清教徒是进行了否定与憎恶的剖析的。
  小说的另一位主人公Dimmesdale自始至终都备受良心的谴责和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她人造成的恶果的愤怒及对自己无限敬仰的上帝的信念的徘徊迷惘。与她的情人Hester Prynne相比,身为牧师的他实在是谨小慎微到不敢面对现实却又在痛苦埋怨的折磨中不断自惭的地步。每当读到牧师的内心独白时,急得我恨不能把当页纸撕碎,我的脑子便不时冒出这样的疑问,“两位主人公为什么不私奔呢?如果一开始就选择私奔,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进行全新的生活,不好吗?赶快私奔啊!”。霍桑当然没有这样安排剧情,因为Dimmesdale身为牧师的宿命只能决定他最后以悲剧的结局收场。即便当小说尾声两位主人公总算萌生我所期盼的私奔想法时,作者也没让他俩善终。我想,这也许正是大师文章结构的绝妙之处。我太过忽视Dimmesdale对上帝的依赖与崇拜,他的所有个人言行无时无刻不在受着《圣经》制约,他不得不用神职人员的教理来规范净化自己的品德与心灵,他对上帝的虔诚与忠实不允许他出卖自己的灵魂、背弃自己的信仰、搪塞自己的过失。所以,牧师虽然隐藏了七年通奸的罪恶,但他内心所受的折磨与打击其实要远盛于Hester Prynne.对此我只能表示惋惜,我对牧师性格的归纳是:内向并由于爱情的永恒始终无法凌驾于上帝的恩泽之上。否则,本书的结局不该那么悲惨。
  当然,霍桑还在文中巧妙地安排了一个处心积虑却也同样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Roger Chillingworth,作为Hester Prynne的丈夫,在得知其妻的通奸罪恶事实后,所逐步表现出来的老谋深算、恶毒狡诈的对情敌Dimmesdale的复仇计划,实在令人发指。即使当最后牧师心力衰竭步向天堂之际,Roger Chillingworth仍不忘对牧师咆哮,“Thou hast escaped me”,大概对Dimmesdale没有死在至少没有完全死在自己精心报复安排之下仍有很大的不甘于不平。本来作为受害者出场的Roger Chillingworth却导演着整个故事的发展流向并最终成为一名害人的恶魔。Roger Chillingworth自书中开头体察出牧师与其妻情感的微妙关系后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失常的心态与恶毒的计划,其心何其孽也,全为“情”字所困。看来如果一个读书人,当他把书本知识转嫁到报复的才能中去时,应是相当可怕的事。
  Pearl是Hester Prynne和Dimmesdale通奸的产物。小女孩是天真无辜的。她是书中能给读者不经意的眼泪揩上一丝手绢或携上一缕轻风的人物。作为一个还在懵懂之中的儿童,Pearl不理解母亲Hester Prynne胸前绣着的红字的含义。但却始终对红字充满了好奇与向往,甚至当Hester Prynne一次扔掉红字后大显脾气表达出极度的不习惯。作为两位主人公悲剧的结晶物,她在天真中深刻而又缓慢地体察着这个奥妙无情的世界,也许她对红字还不能理解透彻,但我相信,如果故事还能发展下去,她一定会为母亲的红字正名并洗刷耻辱的。
  霍桑对人物内心矛盾的刻画十分到位。文中不断使用象征手法,与之同期的作家爱默生、梭罗、麦尔维尔等风格迥异、特点鲜明。其人饱读群书、其文洒脱怪异。喜欢美国文学的朋友,霍桑的作品,不可放过。

《红字》内容的中文简介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简介: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 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本文标题: 红字中文读后感(写一篇《红字》的读后感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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