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900以上(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

发布时间: 2024-02-20 05:04:4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5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海底的世界总是吸引着一部分人,因为它是神秘的,我们无法生存在海底,只能去探索这个神秘的世界。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

读后感900以上(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

  海底的世界总是吸引着一部分人,因为它是神秘的,我们无法生存在海底,只能去探索这个神秘的世界。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一)

  我从小便对各色科幻小说有着浓重的兴趣。喜欢过刘慈欣的《三体》,热爱过阿西莫夫的《银河帝国》,欣赏过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但令我爱不释手的却是被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它那精巧的构思,出色的想象,成熟的文字,无论何时回想,尤新依旧。

  翻开书本,一个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身份神秘、见识多广的尼莫艇长;善良淳朴、洒脱的内德·兰德;对科学充满热情的阿罗纳克斯……

  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一个并不起眼的配角——仆人孔塞伊。他在书中并不常常出现,但他的精神却让我刻骨铭心:

  在看到教授无意间跌出甲板时,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救起教授,这就是忠诚;在教授游不动时,他毫无怨言地将教授背在肩头,这就是善良;当教授嘴唇发青,呼吸微弱时,他义无反顾地与内德将氧气瓶里仅存的氧气渡给教授,这就是舍己为人。他从未委曲求全,从未阿谀奉承,从未低声下气,至始至终都保持着自己的那份自尊,令我震惊,更让我敬佩。

  读完全书,只觉得好像刚刚做完一场梦。梦中我随着主人公在海底徜徉了两万里:在海底森林打猎,被角鲨追杀;在珊瑚王国为牺牲的水手举行葬礼;参观柏拉图笔下的大西洋城……

  凡尔纳通过这些生动鲜明的人物描写,以及丰富精彩的海底故事教会了我许多我不曾具备的优秀品质。不必说内德的豪放洒脱,也不必说阿罗纳克斯敏锐的观察与分析,更不必说尼莫艇长一往无前的探索精神。

  无论是小说中哪个人物,都拥有着丰富的知识积累与人生阅历;他们或许很平凡,但那光辉的人性美为他们镀上一圈耀眼的光环;尽管身处逆境,但他们都没有放弃心中的梦想,我想这些都是作者想表达给读者的吧。

  那么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朝着自己心中的梦想不断奋斗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二)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品,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书中主要讲述了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及两位同伴随“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去海底探险的故事。

  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途中经历了搁浅,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险象环生的故事情节让我读得惊心动魄,手不释卷。

  书中精致的环境描写让我感觉身临其境,美轮美奂而又变幻莫测的海底世界让我感到神奇而为之着迷。书中的人物形象刻画也特别生动,一个个人物个性鲜明,跃然纸上,感觉就像成了我身边的朋友。

  尼莫船长是一个富有同情心,浪漫,带有神秘色彩的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智慧渊博,他会讲四国语言,包括英语,法语,德语和拉丁语。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又隐隐约约和陆地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所以在身世不明的他身上,肯定有一段悲伤的往事。

  我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和学识很钦佩。尼摩船长根据自己的创意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他逃避了人类,实行可怕的报复计划,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仇恨和不信任感。他赞美海洋,海洋对他来说是他的精神家园。由于他的神秘,让我对他的来历和去处充满了无数种猜测。

  书中的其他几个人物也各有特色。博物学家阿龙纳斯知识渊博,性情平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忠心耿耿,理性,冷静,还有着不同一般的智慧;加拿大捕鲸手尼德·兰脾气暴躁、使用鱼叉的技艺特别高超,等等。

  小说围绕这几个人物,描写了精彩的海底探险故事和神秘的海底世界。这本书的可读性还表现在它的故事情节紧张,扑朔迷离。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海底旅行中,时而将读者带进猝不及防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将读者引到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作者丰富的知识和神奇的想象力,令我叹为观止。

  所以,《海底两万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三)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的一个小镇,一本历史上的科幻巨作正在悄悄的诞生,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凡尔纳著名的海洋三部曲之一,这部小说以丰富奇特的想象带领着我们在神秘的海底世界遨游了“两万里”。

  我们仿佛置身其中,跟着阿罗纳克斯先生漫步在奇异的海底森林,用心去观赏各种新奇美丽的鱼类,看到沉船残骸满地的瓦尼科罗群岛,游过美丽的珊瑚王国,穿过阿拉伯海底隧道,感受到捕杀金群的刺激,领略到大浮冰群的壮观,穿越极地冰袋,感受死里逃生的感觉,感受南极的冰天雪地与巨型章鱼进行搏斗,最后来到大西洋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这部小说以历险记为故事主体,让我们学习到海底世界的一些大概的知识,让我们对鱼类、贝类、珊瑚、海草、洋流、珍珠、海洋生物系统循环,都有一些简单的认知。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叫尼摩的船长,在社会上因为某种原因,对政府十分不满,所以制造了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对来往于太平洋之间的船只进行袭击。各国政府实在是容不了他这么嚣张。于是派出了林肯号军舰带领着几百个人前去消灭它,其中就有本故事的主人公阿罗纳克斯。在被鹦鹉螺号撞击后,阿罗纳克斯和他的古今人朋友被鹦鹉螺号上的人救了下来,于是本次冒险经历由此开始。

  在这次所有旅行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穿越浮冰群这一部分,他们用不屈的精神和超强的智慧,从被冰块挤压,可能面临船舱破裂的风险,到用智慧想出融冰的方法,然后脱险,在这之中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片段。他们从绝望到有希望的过程中,心里经历了一次大的穿越。

  小说中的各个人物被刻画得十分鲜明,如知识渊博遇事沉着冷静的宁波船长,通古铂金的阿罗纳克斯教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的康赛尔,与野性十足,性情火爆的鱼叉手尼德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阿罗纳克斯教授,我想像他一样博学,智慧,遇到事情能沉着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我想书后面没有写出来的,鹦鹉螺号到底怎么样了呢?它到底能脱离各大旋流吗?柠檬船长还会活着吗?他还会在海底进行那可怕的报复行动吗?还是在那最后一次大屠杀后就再也不干了呢?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四)

  今年的春天,我看完了《海底两万里》。《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鹦鹉螺号潜艇船长尼摩周游海底的故事。

  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了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船安全的考虑,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

  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了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了陆地。

  整个故事剧情连贯,而且对于航海知识的描写通俗易懂,像我这个对于航海毫无兴趣的人也可以读得津津有味。

  《海底两万里》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而且这本书不仅仅让我们在文字中领略到各种世界海洋无限美好的风景,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科学进步带给社会的进步,但是在社会进步的同时,我们的环境又是不是得到了改善呢?

  书中只是就海洋方面展开了令人深思的问题,例如告诫人们要保护海洋珍稀动物。可其实在许多方面,环境保护依旧是一直困扰我们的话题,也希望我们可以做到人人保护环境,不要让高科技成为环境的“杀手”。

茶馆读后感900字

  老舍先生的《茶馆》主要展现了戊戌变法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三个时代的生活背景,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茶馆读后感90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

  茶馆读后感900字(一)

  从《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就像是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污到那么厉害的程度。

  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我:“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茶馆读后感900字(二)

  向来都是在历史书中了解清末到抗战结束期间中国百姓的生活状态。那对于我来说是模糊的,程式化的: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殖半封,民族工业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畸形生存,文化是中西结合。这一切都是为了考试而被灌输的,可是我何曾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以及人民的生活有过那么一丁点的了解。说实话读茶馆只是因为它有名,而不是因为喜欢。因为这么一个中国老式戏剧的剧本真的不能够吸引我,相对的我更喜欢莎翁那种语言方式浪漫而犀利的西方戏剧。可是读完茶馆我真的被震撼了,说的夸张的一点它完全改变了我对二十世纪中国戏剧剧本作品的看法。虽说之前也读到过例如雷雨这样的好作品,可是只有茶馆给与了我这样的震撼。

  王利发有着多数成功生意人的特性:圆滑、精明、自私。另外不得不提的是他的远见即“改良”——卖茶不行开公寓,公寓没了添评书,评书不叫座招女招待。正因为他有不落后的想法老裕泰成了京城的老字号,甚至最后成了京城的独一家。可是即使如此,王利发最后还是失败了,在即将失去生活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的老裕泰的时候,王利发发出了最后的呐喊:我想尽了办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我可没做过缺德的事、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不叫我活着呢?我得罪了谁?谁?皇上、娘娘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读到这一段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无奈无助痛苦都降临在这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身上。以及伴他喝茶的失败的民资改良爱国者秦仲义和正直却落得老而无人收尸的常四爷身上。他们撒的纸钱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更是为那个恶人横行,善无善报的时代散出落幕的挽歌。

  读老舍先生的作品都是带着一种敬仰感去读的,生怕自己不够格,被别人说成故作姿态。我不知道找出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可是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些作品都有一种熟悉感。仿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旁,可是又一种无法启及的高度。书中出现的不同年代的形形色色的人物都那么真实,像茶馆里的王利发,我这一辈子里的我,都那么真实。说一句比较老生常谈的话就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也许,读老舍先生的作品是你无法在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可是随着内容的发展,你也就成了主人公,你会随着他或喜或悲,去演绎一个一个酸甜苦辣的人生。

  茶馆读后感900字(三)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读后感900字(四)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着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茶馆读后感900字(五)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茶馆读后感900字(六)

  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茶馆》变成了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读过这本话剧,我看到了中国那屈辱的历史,我看到了中国那斗争的历史。-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全剧以老北京一家大茶馆的兴衰变迁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从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50年间,北京的社会风貌及各阶层人物的不同命运。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

  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

  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看呐,这多么让我们思考的历史,让我们铭记的历史!一百多年前的中国,被腐朽无知的清朝政府统治着。凶狠霸道的洋人侵略落后的中国,闭关锁国、自满轻狂、胆小懦弱的统治者压迫人民。中国人民在这种压迫下表现出不同的一面。

  王利发是茶馆的掌柜,他心地不坏,却因为地位比赤贫阶层高出一截,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最后无奈吊死。他的形象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也表现出底层人民的愤怒。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创建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可以“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政府没收了。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全,全世界找得到这样的政府找不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让想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实现愿望。这又一次批判了黑暗的统治者。

  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松二爷、常四爷、二德子、刘麻子……他们代表不同的人物,但他们都反映了人民的苦难、愤怒、斗争……

  老舍的《茶馆》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屈辱斗争历史。铭记住这段历史,记住《茶馆》,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活着读后感900字

活着读后感900字7篇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活着读后感9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1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程里感觉不到作者的同情或者悲愤,反倒是那种出奇的冷静让读者的思想肆意发挥,任意驰骋。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2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它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有的人就出生在罗马。书本开头主人翁福贵锦衣玉食、腰缠万贯的纨绔子弟形象便赫然纸上。仗着家里的财产在城里穿梭于赌场、青楼。然而,纸醉金迷的生活却依然会有结束的那天。不知不觉间,他便被赌场的人下老千而败光家产。但是,当他脱下上等的绸缎玉帛换上粗布麻衣,从乌烟瘴气的赌场走向厚实广阔的土地,他以为一切的事物都从头开始、慢慢变好的时候,故事也才刚刚开始。父亲失足、母亲病重、妻子瘫痪、儿子医故、女儿难产、女婿工地事故、外孙吃豆噎死。福贵的一生,最痛苦的不过是见证着一个个亲人的接踵离去,而他还活着,活下来承受煎熬的孤独。孤苦伶仃,无人嘘寒问暖,独尝世态炎凉。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孤独在黄昏里散步,惆怅在夕阳下吟唱离别。或许我们体会不到为何所有亲人离世,自己孑然一身在世上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是每个皓月当空的夜晚,也许都会有一个身影席地坐在屋檐下,凝望月亮和远方,心中涌起无数回忆,与亲人们在深夜彻心交谈。到了黎明,他依旧会撸起早已熟悉了的粗布衣的袖子,一人一牛在田间继续埋头干活。

《活着》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物普普通通的生活,即使生命有时候会很脆弱。但是《活着》却又很复杂,沉浸于赌场青楼里的福贵那是活着吗?对,他有呼吸,他还能走动,但也仅仅是一具长着人模样的行尸走肉罢了。但是一个个亲人由于病痛和意外的离去无不在割剜着他的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但福贵依旧选择活下去,人只要活下去,感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的时刻迟早会来。

人活着就应该热爱生活,而说到热爱生活,人也必须要热爱不幸、失败和孤独。

雁会回来,有人逝去有人在。日薄西山,一个身影在田野中直起腰来,一手叉腰,一手拂去额头的汗珠,望着天边的晚霞,口中念着老牛的名字——福贵,眼睛变得深邃而坚定。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3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4

《活着》这本书字数不是很多,但是小说内容几乎横跨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地主儿子富贵在挥霍完家产之后变成了生活艰难的贫农,在父母、儿女、妻子外孙都相继离去后依然顽强的活着的故事。

我想先简述一下这个故事,让没有看过这本书的读者感受一下福贵的充满苦难的一生。

富贵是地主儿子出身,父亲和他一样是个败家子,祖上留下二百多亩地,在福贵父亲手里一折腾就变成了一百亩,到了福贵手里因为赌博债台高筑,这剩下的一百多亩地也给霍霍完了。在还清债务之后,福贵父亲去世了,剩下福贵和母亲,妻子家珍和肚子里怀的儿子有庆,以及六七岁的女儿凤霞,一家人从砖瓦房搬进了茅草房,福贵开始了下地干活的农民生活。造化弄人,福贵去城里给生病的母亲请郎中的途中被抓去给国军充壮丁,幸运的是历经战火幸存不死。回到家已是两年之后,母亲早死了,有庆也已经会走路了,凤霞因为发高烧变成了聋哑人。一家人心酸团聚之后,生活继续对着一家人进行着无情的折磨,但是照家珍的话却是“你回来之后一切就都好过了”。

后来有庆慢慢长大上学,一家人为了让有庆上学差点将凤霞送人。日子是越过越紧巴,公社倒闭,上交给公社的粮食都吃光了,又碰上灾年粮食歉收,方圆几里的野菜都被人挖光了,老实善良的凤霞会因为被人抢走刚从地里挖出的一小块地瓜而和人打起来,家珍会因为被队长要走一小把米而心疼地掉眼泪,然而福贵的磨难不止于此。县长夫人难产需要输血,有庆的血型匹配,结果被无良医生抽光了血而死,然而更加令福贵痛苦的是新县长是他被抓当壮丁时认识且关系要好的春生。

此后,福贵的亲人接二连三地离他而去。凤霞好不容易嫁人了,结果生孩子时难产而死,刚从有庆的死中缓过来的家珍紧接着去了。凤霞的丈夫二喜和凤霞生了个孩子苦根,孩子三岁时,二喜在工地干活发生意外而死,此时就剩下富贵和苦根爷孙俩了,但是造化弄人,苦根七岁的时候发高烧,福贵赶着收棉花,给苦根放了一碗煮豆子,结果孩子吃豆子撑死了。前后几十年,身边的人相继离去,此时的福贵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了,福贵悲伤,但是依然顽强的活着,后来他从宰牛的手中买了一头即将被宰的老牛,继续着生活。

我想福贵的苦难应该到此为止了吧,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看完这部小说,心里很感概,看书的时候常常会为福贵悲惨的命运唏嘘不已,感叹着自己的人生幸运。但是幸与不幸也是相对的,福贵能从一碗稀米汤中喝出幸福与满足,这对于我来说却很难。从旁观者的角度,我有时候认为福贵是幸运的,经历了破产,灾荒和亲人的离去,他依然顽强的活着,有时候又认为福贵是不幸的,命运只惩罚他一个人活着遭受着这一切的苦难。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和钦佩就是家珍和凤霞了。家珍本是个女学生,米行老板的女儿,就因为被当时还是地主少爷的福贵看上了,就嫁给了福贵,用富贵的话说是嫁给富贵后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可是她的一生,任劳任怨,伺候福贵,操持家务,这种心态值得令人钦佩。还有凤霞,尽管变成了聋哑人,可是始终保持着对这个家的付出和爱护,保持着自己老实和善良,没嫁人前下地干活挣工分,操持家务,嫁人后帮助邻里扫大街,织毛衣,获得了邻居们的称赞。我想有这两个女人在福贵的生命中出现,也是福贵的一种幸运。

福贵这样的故事在现在并不多见,可是事实上,我们有多少人在精神上像福贵一样不断地遭受着折磨,又有多少人像富贵一样顽强的活了下来。用作者余华在序言中写的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有的时候,放过自己,轻松一点,也是一种豁达。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5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我读《活着》。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6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读后感900字篇7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一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主要讲了出生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鲁滨逊,不顾家人所反对,与朋友一同踏上了漫长的航海冒险之路。令鲁滨逊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使他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力,在这个小岛生活了整整28年。最后,有一艘英国船经过小岛,鲁滨逊这才返回故乡。

难以想象,鲁滨逊一个人孤独地在小岛上生活,没有同伴,没有房屋,没有食物,一切都没有;只有那凶残的野兽,荒草丛生的土地…….可他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凭借着他的劳动与智慧,建造房屋,种植食物,打造简陋的家具,甚至还和野人结交了朋友。正是因为这些,才使鲁滨逊活了下来。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应该想尽办法怎样解决它,而不是想着去如何避开他。如果鲁滨逊也是这样,那么他可能早已饿死在那片与世隔绝的小岛,或者是成为野兽的食物。可他并没有那样做。我们也是一样,遇到困难应该保持一颗积极、乐观、向上的心,迎难而上,不畏惧一切。因为这样的人生才是值得我们记住的,难道不是吗?总是依靠他人,坐享其成,是永远也体会不到自己动手后取得成果的喜悦,在这一点上,鲁滨逊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其实,我特别喜欢《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也的确如此:一个具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而鲁滨逊是一个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喜欢无拘无束生活的人。面对困难,他冷静执着,他所做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彰显他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困难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困难,更是一种成长。同时,也磨炼了我们的意志,让我们变得更加勇敢,更加努力,并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而鲁滨逊正是通过了这种磨炼,才使性格得到了改变,变得更有韧劲,更顽强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困难是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就看你如何利用它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鲁滨逊虽然在荒岛度过了28年,但他的人生却比任何人都要精彩。因为他收获了许许多多我们收获不到的东西。人不可能永远依靠别人,总有一天需要学会独立,所以我们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鲁滨逊一样。不要觉得没有用,因为它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希望,我也要学习鲁滨逊,将来做个有用之人,报效祖国!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二

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得。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

鲁宾逊会成为我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缺点。而现在,我就要学习鲁宾学的这种精神,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三

我看过许多关于冒险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得是《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完了就推荐给了我妈妈,她也看得津津有味,连家务事都忘记做了。

英国的水手鲁滨逊。他从小得知自己的两个哥哥都落在海盗手里,牺牲在了大海中,便不想呆在家里过着无聊的生活,决定要出海冒险,尝试新的生活,也为了给两个哥哥去报仇。上了航海的大船他有着坚定的志向,连父母的劝告,叮嘱都当成了耳边风。就在他十四岁那年离开了家乡,登上了航海的大船。经历了一番磨练,又获得了许多丰富的航海经验。

我觉得鲁滨逊是个坚定不移的人。第一次杀他刚上船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好几位也来学当水手的年轻人、中年人,也是大家在航海的过程中能亲密无间。水手们纷纷走上船来,这一幕是多么齐心协力的画面。鲁滨逊踏上了船的甲板,就像三四岁的小孩刚走平衡木,不停晃荡,但他还是坚持,掌握着平衡。这种勇气值得我们学习,无论自己面临着危险,也要努力拼搏才会成功。眼看美好的航海旅行要开始了,可无暇的珍珠蒙了一层灰尘,海盗们驾着船从远处几公里外驶了过来。接着越靠越近,逼近了船板,敌人登上了船,拿着刀枪冲了过来一连就杀死了四位大副,和其他几位水手,一阵狂风大浪卷了过来了,十来位海盗和水手不幸掉落在海里,鲁滨逊忐忑不安,自己后悔不听家人的劝告,自作主张,但是为了航海的,又出发了,我们要学习鲁滨逊在危难关头不能改变自己的念头,要勇敢向前,坚韧不拔。

鲁滨逊是个多才多艺,富有生活经历,冒险的人,自从上次被浪头冲上岸时,他来到了小镇和一位老板交了朋友,他送了鲁滨逊一块地,但没几天不幸就去世了,但它又是那么聪明,把它卖走了。鲁滨逊拿着盘缠又向大海起航了。让我感到鲁滨逊最勤劳的画面是。在他海边度假的时候,摘了葡萄、杨梅,制成了干,酿起了酒,又从海里抓来了鱼虾,甚至捕到大海龟,都放到篱笆屋里,有时又用套泥做出些怪器皿,用来煮东西,又和猎来的鸟教他说话,羊放养。而我们要学习他先苦后甜,只有付出汗水,就有享受。鲁滨逊还是个敢于尝试的人,面对可怕、凶恶的野人,用计谋打败了野人,他找到了一个最善良的星期五结了朋友,常常和他说话。还和三位英国船长成了朋友。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画面,我们要学习鲁滨逊敢于跟别人交往,性格张扬,而不能胆小如鼠。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勇往直前,不能半途而废。也告诉了我们做事要先付出才有回报。我要学习鲁宾逊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拥有探险精神、一心想去航海的青年——鲁滨逊·克鲁索航海而在岛上遇难的故事。

鲁滨逊曾没有听父母的教导,独自一人到海上去闯天下。在他的第一次航海中,鲁滨逊所乘的船遇上了巨大的风暴,鲁滨逊离开这艘船不久,就沉船了。

鲁滨逊的船遇难平安以后,过了一阵子,他的好奇心又像泉水一样涌了上来。于是,他做出了再一次航海的准备。可是鲁滨逊的第二次航海也很糟糕,在航海过程中,他遇到了强盗。就这样,鲁滨逊被留在海盗船长的家里,从一个商人变成了一个可怜的奴隶。他被奴役了两年,在这两年里,鲁滨逊千方百计地想要逃走,可是却一直都没有机会。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机会来了!海盗船长因为在海上做“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家里变穷了,便每天与鲁滨逊一起打鱼和海鸟。有一天,海盗船长让鲁滨逊一个人打鱼,打完鱼就送到他的家里来。鲁滨逊十分乐意,船长走后,他便积极筹备起来。不过他是在筹备逃离这个地方。于是,他与一个叫佐立的小孩一起逃之夭夭。他们来到了一个黑人岛上,向黑人们要了一些吃的,并打死了野兽。事后,鲁滨逊在巴西开了一家种植园,得到了不少财产。

生活还没有固定下来,鲁滨逊又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再次航海。这已经是鲁滨逊第三次航海,今天距离第一次航海已经过了整整8年。但老天似乎不喜欢鲁滨逊似的,又赐予了鲁滨逊一次巨大的风暴,使他漂流到了一座无人岛上。

他昏迷不醒,直到天亮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他将大船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搬了出来,作为日用品;还将大船拆了,用这些木头做别的东西。他用船帆和树上的木棍子做了一个帐篷,又用木桶等东西围住了帐篷,防止野兽来袭。这样,一个“家”就做好了。之后,他为了记录在这座无人岛上的生活,用船上的墨水和笔记下了每天的事情,不过墨水能省就省,慢慢写。他在岛上做了许多有用的东西,过上了安逸的生活:有自己的小屋、自己的麦田、自己的羊圈、自己的仓库和在岛上另一个地方的休息点。他在生活用品上也花费了很多心思,他做出了锅、锄头、梯子、渔具等等。让我明白了只要自己心灵手巧,肯吃苦,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生存。

鲁滨逊在岛上已经生活了6年了,在这6年里,他没有遇到野兽,更没有遇到野人。可是有一天,他在海边发现了一堆凌乱不堪的人骨,像是野人吃过的。他害怕极了,除了去羊圈和和收麦子,其他时间都不敢踏出家门半步,鲁滨逊每天都读圣经,向上帝祈祷。一个星期五,他看到了一群野人带着几个俘虏,像是要吃大餐的样子。鲁滨逊决定救出仅剩的可怜虫,他与野人搏斗,终于夺到了这个人。因为是星期五将他救出来的,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相处的十分融洽,星期五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的助手。

又过了许多年,陆陆续续有人在岛上遇难,鲁滨逊成为了领导者,带领他们自己劳动,获得回报。一天,鲁滨逊想要回家,便把这个岛的继承交给了其他人,早好了船,随着星期五一起去航海。在航海过程中,他们看到了一艘船,鲁滨逊便跟着这艘船回到了已经离开27年2个月19天的家乡。到了英国,他办理了各种手续,并把巴西的植物园卖了,重新开始幸福美好的生活。

鲁滨逊虽然历经千辛万苦,但他不气馁,只要有一线生命的希望,他就向前冲。他在岛上虽然无依无靠,但他凭着自己的智慧、坚定的意志和灵巧的手,在岛上建造了自己的天下。我们要学习他这种勇敢拼搏,坚持不懈,肯吃苦,善于劳动的这种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五

鲁滨逊在冒险,我在记录他的游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险历;一个个百思不解的难题;一次次伟大成功的突破,都令我难以忘怀。主人公鲁滨逊令我值得给予崇高的敬佩,也告诉了我他的“经验”,他是我成长中的伴侣与导师。

鲁滨逊的梦想是出海远航。于是,他在朋友的帮助下,不顾父亲的劝告,放弃了美好的生活,第一次登上了一艘大货船。但由于海上狂风怒号,大船沉了。幸运的鲁滨逊乘着预备的小舟,划向了海岸。而他没有因第一次航海的失败而胆怯,又一次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大船。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糟糕。他们的船遇上了海盗,鲁滨逊被俘虏成了海盗头的仆人。他负责耕种海盗的田地,为海盗打水、做饭。然而他的航海之梦并没有灰飞烟散。他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有一天,海盗头命令他去捕鱼,他心想:这正是逃跑的机会。他驾着小船逃向大海,之后被一艘西班牙船送到了巴西。在巴西,他又一次踏上航海之旅,不幸的是,这艘船在一片孤岛的边上搁浅了。一股震耳欲聋的海浪冲翻了大船,唯有鲁滨逊一人幸运地游到了孤岛上。

太可怕了!岛上孤独寂寞的生活,犹如白天的黑暗。他找了了一个好地方——一座大石头,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个能眺望海景的小丘。鲁滨逊用小刀将大树削成一根根木杆,再一个个排成一圈,成了一圈围栏,就像一位位战士保卫自己。之后,他用从船上带回的炸弹,将那块大石头炸成了一个洞,这就筑成了自己的“公寓”。他又做了许多许多——用岛上的陶土捏成各种器具;找了一块田地种庄稼;捕捉羊、狗当宠物养。经过他两三年的辛苦努力,一片“美丽的家园”筑成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逃到荒岛上的野人,这个野人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发誓从此忠心于他。由于救野人的时间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野人起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最终,他们俩救助了一位船搁浅了的船长,并与他联手抢了一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了家乡。

细数一下,鲁滨逊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的苦难与欢乐,都告诉了我——自己的梦想是不可摧毁的,要真正实现梦想,有时要冲破千难万险。来到荒岛,是一种痛苦,而鲁滨逊却从中找到了乐趣。我们在面对生活的难题时,难道不应该乐观面对吗?这本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最令我欢乐的一本书,是一本鼓励我战胜困难的宝典,更是我成长中的导航伴侣!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六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趣味盎然的世界名著,上面的内容使我记忆犹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生活的英雄传奇故事。鲁滨逊,一个热爱冒险的英国人,他从小就梦想着去世界航海。长大后,鲁滨逊坚决的放弃了自己舒适安逸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

有一天,他执意坐上了一条去往伦敦的桥,没想到,那条船触礁了,所有的人都葬身在茫茫的大海之中,唯独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可是,他却流落在了一个荒岛上,饥饿,悲哀每时每刻缠绕在他的心间,他的心里一片黑暗……

可是,坚强的鲁滨逊没有放弃,他靠着自己,开始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一段野人般的生活……他靠着自己的未雨绸缪,从破船上拿下许多的枪支弹药来捕猎;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建造了房子;靠着自己的努力与钻研造家具;靠着自己的辛勤劳动,种出小麦;靠着自己的耐心去驯养山羊;靠着自己对生的渴望研究做面包;靠着自己的勇敢去环游小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于他自己!在于他的坚强、勇敢、努力、乐观、聪慧……

此外,他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正因为如此,他才看不惯那些吃俘虏的野人,救了将要被野人吃掉的“星期五”,并且用爱心,驯化了他。从此以后,这个叫“星期五”的野人就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最知心的朋友,陪伴他整整三年。

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次回家的机会,又成功的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英国。鲁滨逊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度过了整整二十八年,那是多么漫长的人生岁月呀!鲁滨逊究竟是靠着什么度过了那么艰苦的生活呢?对!就是他掌控命运的方法!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掌控命运,鲁滨逊就是一个榜样!他面对困难,永不屈服,凭着他对生活的渴望与敢于吃苦耐劳的精神,他才得以生存下来。

是呀,一个人,总会经受许许多多的磨难,这些磨难其实就代表着自己将来的命运。也许,数不胜数的风风雨雨会把你击垮,让你消极,让你心中没有活下去的信念,你就永远不会成功,你的世界就会一片黑暗。也许,数不胜数的风风雨雨会让你学会坚持,让你凭着毅力,执箸地从挫折中站起来,那么,你就会走向成功!

命运其实在自己手中,挫折其实就是成功与失败的分岔路口,如果你选错了那个路口,那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你要好好的掌控自己的命运,顽强不屈地面对挫折,努力地改变,创造,这样,你就会拿到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落难到了那个荒岛上,可以活上几天?是一天?两天?还是三天?如果我落难到了那个荒岛上,还有没有活下去的渴望?如果我落难到了那个荒岛上,是否为自己的生存想办法?这一切的答案都是不理想的。再瞧一瞧鲁滨逊,他可以那么好的掌控命运,让大家瞩目,都是因为他自己。

朋友,如果你拥有自己远大的梦想,那么,你们就要努力拼搏,奋发向上,勇敢无畏地面对生命中的磕磕绊绊,把命运好好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不要亲手毁了自己勇闯风浪的船舵!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00字以上篇七

我是个爱读书的小女孩,每次,我拿到一本新的书,就立刻跑回书房看了起来,这不,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了。

读了一会,我觉得有些词语看不懂,就拿了词典查了起来,这样才使我养成了一个遇到不认识的字要查,遇到不理解的词也要查的好习惯。我花了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名叫鲁滨逊的人不听父母的劝告要出海远航,有一次,他们的船出事了,鲁滨逊被海水卷到了一个孤岛上,都好几天了,鲁滨逊什么都没吃,什么也没喝。正当他绝望的时候,他看见了那条被废弃的船,他跑到船上去,把日常用品和枪都从船上搬了下来。随后他又挖了一个山洞把这些东西放了进去,鲁滨逊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活了近30年。终于,有一天,一条船来到了这里,把鲁滨逊带走了。

他那种敢于同恶劣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出来。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我从他身上学到的。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为了一些小事情就有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丰富多彩,所以我更要珍惜这美好生活,遇到挫折时不要轻易放弃,想一想鲁滨逊当年的困难,我们的这点挫折又算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挫折,但也同样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只要我们去挖掘就能发现。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是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正是这一句话使我明白了为什么他不放弃,因为他生存的念头不许他放弃。

读书让我养成了许多好习惯,从我会读拼音时妈妈就买了许多有拼音的书让我阅读,在散步时,马路边上总会有一些店的招牌,我如果看见了,就要爸爸妈妈教我念,然后记在脑子里。以后遇到这些字就不用看拼音了。现在,我长大了,遇到不认识的字就不可以问爸爸妈妈了。应该查字典或词典,也不能再读有拼音的图书了,我应该读一些名著,知道一些名人,在考试时平常的日积月累就非常重要了,我每次都能过关,因为我平常看的书多,知识当然就丰富了。

我爱读书。

本文标题: 读后感900以上(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以上)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363169.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 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先领红包再赞助
    声明:凡注明"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励志妙语所有,欢迎转载,但务请注明出处。
    孩子_把你的手给我读后感(2021001《孩子 把你的手给我》读后感)社交礼仪的读后感(有关社交礼仪心得感想5篇精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