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逢时的悲哀 断魂枪读后感1000字(老舍 断魂抢 反映当时中国怎样的社会现实)

发布时间: 2024-01-29 22:54:4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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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逢时的悲哀 断魂枪读后感1000字(老舍 断魂抢 反映当时中国怎样的社会现实)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5篇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

  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2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的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3

  “水浒”一词出自《大雅·绵》“率西水浒,至于岐下”一句。该诗所述,乃周人始祖古公亶父寻出路初建基业事。古人释此诗,说是古公亶父避狄人之乱而走。乃知《水浒传》所讲,实是众人于黑暗社会中寻求出路之事。一如古公亶父来到岐山,众人聚义梁山,欲开创一片新天地以寄身。然此事成功的方式颇令人心寒:“宋江奏道:‘天帝哀怜臣等忠义,蒙玉帝符牒敕命,封为梁山泊都土地。众将已会于此,有屈难伸,特令戴宗屈万乘之主,亲临水泊,恳告平日衷曲。’”

  好汉们奋斗一生,竟直到死后在徽宗梦中才得以找到出路。其中含义,不言而喻:社会如此,活着便无出路可寻。

  林冲被陷害之初是怀着希望的,直至草料场还想着“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却不曾想因高衙内一点色心,高俅要害他至死,连陆虞侯也不容他活着。武松起初也相信司法的公正,用口供证明哥哥身死的真相,也不曾想到如宋江、张青、施恩般善待他的张都监陷害他并不需要证据。宋江在江州之前坚持不上梁山也是以为自己尚能回到官场,不曾想有黄文炳谋他,一心要他死。于是,山神庙中摆起三个人头,鸳鸯楼上题写了八字血书,浔阳江口也确被血染红。鲁智深道:“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皂了,洗杀怎得干净?”乃是看破了这社会已无药可救。但宋江仍要写“望天王降诏早招安。”于是招安,众人十去其八,梁山就此覆灭。这结局其实早有伏笔:“更兼这十节度使,旧日都是绿林丛中出身,后来受了招安。”

  十节度使出身绿林,后征讨梁山,荆忠横死,王文德、韩存保等被擒,与宋江讨方腊何其相似!招安的出路便是如此,即使宋江剿平方腊生还,奸臣还是要他死。

  那出路何在?

  公孙胜、燕青、李俊等人的结局似乎指明了出路。隐居山林,出海为王,都能活下来。只是如此活下来已与落草前的生活大异了。阮小七兄弟三人本为温饱而上山,却不曾想会走这十几年波澜壮阔的一遭。征方腊时,两个哥哥不明不白地身死,阮小七终也丢了官回石碣村打鱼。循环一番,归于起点,还丧了至亲,这样一来,十几年的奋斗又有何用?徒剩白发渔樵江渚上了。大闹一番后悄然归隐,便是那些幸存者最佳的写照。闹的效果也是难说,朝廷至结尾昏暗依旧,除了从草寇变成忠臣义士、被供着吃冷猪肉,他们还改变了什么?隐逸者看破了,便抛弃了一文不值的名利消失,但这本是他们先前就能做到的,只是原来没看破罢了。

  众人在求生的道路上徘徊,都失了本心。武松从沧州到阳谷县到孟州再到二龙山、梁山,早忘了他当年只想回清河县寻兄长,也再也回不去了。在黑暗的现实中寻出路,心中的路却迷失了。这时,唯有鲁智深拨开迷雾,看清了心中的出路。天孤星孤身一人看破凡尘,留下一句“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便随潮归去,无处跟寻。众人忙碌于寻现实中的出路,却不知出路只在心中。惟有顿开金枷、扯断玉锁般无视身外之物,才“解使满天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超脱生死,遁入空门,方是《水浒传》中唯一真正的出路。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4

  今天,我们学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这篇课文给予我的启示是: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理想。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不读《水浒传》的人,都知道武松这个人,堂堂七尺大汉,为人忠义,是个典型的侠义之士。武松的哥哥武大郎是个相貌丑陋的人,而武松并不嫌弃他的哥哥,在经受了嫂嫂潘金莲的诱惑之后,并不为之动容,反而大大教训了潘金莲可见他是个正直的人。后来得知自己哥哥的死讯之后,有知道了其中的原委,便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这不就是忠义的表现吗?后武松被押到安平寨,不予钱两给差拨和管营,可见他为人率真,施恩要免了他的100杀威棒时,武松还不同意,后得知施恩的酒店被蒋门神给所夺了去,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打蒋门神,这难道就不是侠义的表现吗?

  还有林冲,他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不敢反抗。对朝廷忠心耿耿,一直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后来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才上的梁山,这不就是古代上层被逼造反的典型吗?

  这许许多多的好汉聚集在梁山上,打着替天还道的黄巾旗,理应胜利,可是后来却走向了失败,这是为什么了吗,那就是宋江的过错了。

  宋江在一开始水浒传中写的就是好汉们的榜样,一说到及时雨宋江,便能联想到黑面小三蓝,他散尽家财,接济他人的实际,为人身份中医和孝顺。他的老父亲宋太公叫宋江不要落草梁山泊,宋江因为小幅,于是停了,课后老被留置债搜哦比,才上梁山,后聚集一百单八将,可是宋江一味的要招安,最终是梁山好汉一个个的死去,虽不能讲责任全部推给宋江,可是宋江太愚昧了,当时朝廷奸臣当道,皇帝被奸臣蒙蔽了双眼,人有奸臣左右,而宋江、卢俊义等人一味重案追究功名利禄忽略了奸臣当道的情况,走向失败。

  然则为何要接受招安?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社会风气所造成的。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宋江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5

  《水浒传》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属于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讲述的是大宋仁宗嘉祐年间,洪太尉闯祸龙虎山,放出三十六员天罡星和七十二位地煞星,继而展开引出一百单八将的故事。《水浒传》故事情节的确是情节跌宕起伏,紧密相连,最终结局却是一百单八将英雄好汉的离去,非常凄凉悲惨。

  朝廷招安,虽然有了各种封号,却并未重用他们,但最终他们还是只熟悉战场不熟悉官场,斗不过蔡京、高俅等贼臣。而宋江明知贼臣阴谋,却为了忠义,担心李逵再上梁山而说服其亦饮下药酒。不得不说,他如此了解李逵性格,是一个好的领袖,但是他也替李逵做出了选择。所以宋江是强龙之首虽不及,贼臣之术却也略通一二。

  皇上虽然决定处置贼臣,但被贼臣婉言掩饰,故不加罪。由此可见,宋朝皇帝大多耳根子软,虽然明白事理,却太容易改变。宋朝本身就是一个软弱的朝代,英雄造就时势,时势造就英雄,同样的,时代会影响君主,而君主也将带领朝代,所以宋朝会产生靖康的奇耻大辱,终被元朝所灭亡取代。

  梁山好汉们虽然轰轰烈烈地过了一辈子,却也可谓“生不逢时,逢时不生”。反观高俅等贼臣,虽为小人却生得很逢时。人的一生要如何选择,还是要看自己。《水浒传》讲的是英雄好汉,自然连接到小人,乱世之中,每个人都要找到一种方法生存,梁山或者朝堂,这是两个对立面。然而,怀着一腔热血想报效国家,却忽略了政坛水深的梁山好汉,可谓是合格的军事家,而不是合格的政治家。一些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利,一些人为了公平道义。可是没有权利,又如何创造自己的公平与道义呢?

  我心中的《水浒传》不是封建王朝的衰败,不是政坛的水深,不是忠义为何,不是天地溯源,而是一百单八将的梁山好汉。他们或许没有衣锦还乡,又遭到奸人的迫害,但是他们传奇的一生抒写着什么叫做侠肝义胆,什么叫做义薄云天,什么叫做英雄豪杰。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你处于什么地位,有些成功就得用棋子的命来换。当然有时候,一颗棋子,也要自己来扭转乾坤,别人把你当棋,只要你能布超越他的局,那他就不会再把你当局。

  水泊梁山是一个地理位置极佳的地方,天时地利人和,可梁山好汉们为何还要归顺朝廷?大概是因为他们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是宋王朝的问题,却单纯的认为只是奸臣的问题。以为只要皇上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就会有用武之地一展拳脚,就会替天行道报效国家。最终却事与愿违,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皇上会听信贼臣谣言杀害他们,死的死伤的伤。

  一本书里往往都是作者的构思和布局,可是,当你抱着不同的心情来阅读他们时,就会有不同的感触。期待有一天,我翻开《水浒传》,又有一个新的境界缓缓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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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断魂枪,1000字左右

这是开头第一句话。一句话道尽无尽的沧桑。何为镖局?那是刀口上舔血的活儿。奔走于大江南北,受人钱财,为人保镖。洋溢着男儿的热血与激情。与客栈,简直是八竿子打不着。
可是走镖,已经没有饭吃了。
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炮声压下去马来与印度野林中的虎啸。半醒的人们,揉着眼,祷告着祖先与神灵;不大会儿,失去了国土、自由与主权。门外立着不同面色的人,枪口还热着。他们的长矛毒弩,花蛇斑彩的厚盾,都有什么用呢;连祖先与祖先所信的神明全不灵了啊!龙旗的中国也不再神秘,有了火车呀,穿坟过墓破坏着风水。枣红色多穗的镳旗,绿鲨皮鞘的钢刀,响着串铃的口马,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声名,连沙子龙,他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成昨夜的。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听说,有人还要杀下皇帝的头呢!
外国的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也摧毁了沙子龙原本的信仰与认知。
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在西北一带,给他创出来:“神枪沙子龙”5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是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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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名人传》有感
  音乐家。艺术家。文学家。
  三个巨人。
  忍者永不言弃
  “我窥见我不能加以肯定的目标,我每天都迫近它一些……如果我摆脱了这疾病,我将拥抱世界……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绝不能让我屈服……能把人生活上千百次,是多么美!”
  这是贝多芬发自内心的呼喊。
  从1815年开始,贝多芬就只能和别人在纸上交谈了——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拿走了。这对他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曾想放弃作曲、离开祖国、过隐居生活。但经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思考,不知多少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开始面对命运、顽强耕耘,写出了交响曲《英雄》《田园》《命运》,钢琴协奏曲《皇帝》,小提琴奏鸣曲《克鲁采》,钢琴奏鸣曲《华伦斯坦》《热情》,歌剧《菲德里奥》……
  有个叫密契尔的人,他也许没有贝多芬著名,但也有贝多芬的精神。他曾自认为世界上最倒霉的人:46岁时因车祸烧得面目全非,51岁时又因坠机造成瘫痪。但他不甘心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最终凭借自己的顽强意志,成了既是受人爱戴的演说家,又是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出名,凡是有贝多芬精神、与命运抗争的人,都是伟人。
  贝多芬的坚强意志在他的音乐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他的精神和音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这样的话:“当你站在他的灵柩跟前的时候,笼罩着你的并不是志颓气丧,而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我们只有对他这样一个人才能说:他完成了伟大的事业……”
  勇者无所畏惧
  米开朗琪罗的性格可真不是太好:软弱、胆小、多疑、优柔寡断、做事有始无终……但在艺术上呢?为了寻找好材料,他在采石场一呆就是几个月;为了运送精心挑选的石料,他亲自带领工人开山筑路;为了使壁画保持鲜艳不脱落,他摸索颜料配方,一有差错就得从头再来,于是尝试了又失败,失败了再尝试;为了建造陵园、铸造铜像,他不得不从头学习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炼铜术、建筑学;为了掌握人体的结构,他用尸体来解剖,不仅惹来人们反感,还累得大病一场……他在生活中也许不勇敢,但在探索艺术时,他从未胆怯过!
  冯刚,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也有着这样超人的勇气。为了将野生动物的美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唤起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他背着十几公斤重的照相器材,足迹遍及天山南北。为拍藏羚羊,他克服了高山反应,摆脱了重重困境;为拍野牦牛,他孤身步行8小时,冻坏了双脚;为拍蒙古野驴,他曾在40℃的高温中迷路14小时;为拍大白鹭,他裹在雨衣中等了4个多小时……他和米开朗琪罗一样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勇气十足。
  米开朗琪罗一生作品无数,他却因未完成的太多而认为“虚度一生”。其实他不知道,只要是勇敢地与艰难搏斗的一生,都是成功的一生。
  仁者悲天悯人
  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人世间后,表现出了不平常的奉献感和拯救感。他为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却从无所求。他为心中的真理而奋斗,屡遭误解也毫无怨言。他写了不少书,展示了历史的广阔画面,谱写了民族之魂,塑造了一大群鲜活的人物形象。慢慢地,他成了德高望重的人,他的书被人们称赞,他的善行被广为传颂,他的名字被人们默默敬仰。他离开人世间若干年后,他还一直被人们深深怀念着。他有着优越的地位,健康的身体,美满的家庭。倘若他安于现状,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那么若干年后,将没有人记得他的生存。
  他,就是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喜欢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徒步旅行。有一次,他在一个小火车站的月台上休息,月台边列车上的一位妇人误将他当成脚夫,叫他去候车室取回手提包。他照办了。妇人随手塞给他五戈比小费。他先是一愣,而后自然地收起来。这时周围的人认出了托尔斯泰,妇人由惊讶变为了窘迫,请求托尔斯泰将那五戈比还给她。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用劳动挣来的正当收入,我要把它留下来。……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您不必感到不安。再见吧,祝您一路顺风,夫人。”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他的行动让人们看到了他灵魂的崇高和人格的伟大。
  这就是这三个巨人。但却是命运待他们不公: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有贝多芬和托尔斯泰的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不像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有追随者?……他们有种种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遇上挫折时表现得勇敢坚毅,沉着地与困难抗争。他们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勇敢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三个“大写的人”。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本文作者:悠凌·夜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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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南旧事读后感范文二: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近日,我又在网上读了文言文版的,获益匪浅啊。
  这《西游记》啊,可谓是妇孺皆知啊。一些小孩子,一般是图个新鲜,或者是看看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并没有领悟其中的真谛。我这次看,与以往可谓是天差地别啊,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虽如此,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他讽刺了当时朝政的腐败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腐败,。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也使我们想到当时的朝政是怎样的,朝政中当官的又是怎样的。其实,那些腐败无能的官员往往与天上的神仙大佛有一定的关系,不是有一些妖怪就仗着自己与天上某某神仙有一定的关系或是拿了天上某某宝物就在人间为非作歹!我想这些人间的官员也不过如此吧,借自己身后有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导致了朝政的腐败以及社会经济不景气。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有时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一定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史上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叶挺与北伐军第四军第十二师少将副师长张发奎是好友,当时十二师下辖三个团:叶挺的第三十四团,朱晖日的第三十五团,黄琪翔的第三十六团,据张发奎称:叶挺当上三十四团团长还有一段故事,当叶挺与张发奎都当营长时,叶挺在广州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在他姐姐出阁前,父母不让妹妹先行出嫁,因为姐姐是个麻脸,叶挺追求经年,一直不成功,在失望之中,他剃光了头发。在张发奎于1925年升任师长时,叶挺在第四军军部担任参谋。当时他女友的姐姐已经出嫁,但其准岳父又提出新的条件:叶挺必须当上团长,才同意嫁女。叶挺只得请求张发奎帮忙以成全他的婚事,并说就是婚后立即免职也可以,就这样,张发奎推荐他当上了三十四团团长。
  据说1927年广州起义时,起义部队指挥没有接受他的意见而导致大部人马被包围,叶挺及聂荣臻及时撤走部分队伍,保存了部分生力军。但是,叶却因而受当时左倾的党中央的责难。之后,叶远赴欧洲,与党中央失去联系。
  1946年,叶挺获释次日即致电中共中央,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党中央马上回电接受。但是,据推测此举惹恼了蒋介石,以至于后来飞机失事,可能是有人故意破坏飞机。同行的王若飞、博古、叶挺夫人及二名子女同时遇难。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000字)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本文标题: 生不逢时的悲哀 断魂枪读后感1000字(老舍 断魂抢 反映当时中国怎样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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