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的部队读后感(将军的部队王蒙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0-19 11:01:0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2

将军的部队读后感600字以上《时间狩猎》作者:雷·布雷德伯里,墙上的牌子仿佛在一层飘忽不定的热气后颤动,牌子上的字迹闪烁着:时间狩猎公司到过去...

将军的部队读后感(将军的部队王蒙读后感)

将军的部队读后感

600字以上
《时间狩猎》作者:雷·布雷德伯里
  墙上的牌子仿佛在一层飘忽不定的热气后颤动,牌子上的字迹闪烁着:时间狩猎公司到过去任何时代狩猎您说出想打的猎物我们带您去猎杀艾克尔斯咽下喉咙里涌上的一口热痰。他嘴边的肌肉挤出一个微笑,同时伸出手去,向桌后坐着的那个人摇着一张一万美元的支票。
  “这次狩猎能保证我活着回来吗?”
  “我们什么也不保证,”职员说,“除了恐龙。”他转过脸去,“这是查维斯先生,你在过去时代的狩猎向导,他会告诉你射什么,向哪儿开枪。要是他说不要射,就不要射。要是你不服从命令,回来后会有另一万美元的高额罚款,政府还可能起诉你。”
  艾克尔斯的视线掠过这间宽大的办公室,望着那堆乱糟糟的、弯弯曲曲的、嗡嗡作响的线路和钢箱①,望着那条变幻着橘色、银色和蓝色的闪烁不定的光带。从那儿传来一种声音,像一堆燃烧着所有时代的巨大篝火,所有的岁月、所有的羊皮纸历书、所有的时刻都高高堆起来喷吐着火舌。
  只需用手一触,这燃烧着的东西即刻就会美妙地倒转。艾克尔斯一字不差地想起了广告上的话:从炭与灰中,从尘与煤中,古老的岁月、黛绿的年华将会像金色的火蜥蜴②般跃起;玫瑰在风中再吐芬芳,白发变得乌黑,皱纹消踪敛迹;一切都飞回芽胚,逃离了死亡,冲回它们的起点,太阳从西天升起,落向灿烂的东方,月亮也完全颠倒了盈亏的方向。一切都像中国盒子一样层层相套,像兔子回到魔术帽子里一样,一切都返回到那充满活力、生机勃发的绿色的涅磐状态,返回到起始之前的时刻。用手一触就能做到这些,只需用手一触。
  “天哪,天哪,”艾克尔斯喃喃道,机器的光照在他的瘦脸上,“一台真正的时间机器。”他摇着头,“想想看,要是昨天的选举不如人意,今天我在这儿就会跑得远远的。感谢上帝,基斯赢了,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美国总统。”
  “是啊,”桌后的那个人说,“我们很幸运。要是那个德国佬赢了,我们就会有一个最糟的暴政。那是个反对一切的家伙,一个好战分子,反基督、反人类、反理性。你知道,人们打电话给我们,半开玩笑地说,如果德国佬当了总统他们宁愿生活在1492年。当然,我们的业务是组织狩猎远征而不是领导逃亡。不管怎么说,现在基斯当了总统,你们只需操心……”
  “猎杀我的恐龙。”艾克尔斯替他把话说完。
  “一头霸王龙,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巨兽。请签上这个。你遇到的任何事,我们都无法担保。那些恐龙都饿着呢。”
  艾克尔斯气红了脸:“想吓唬我么?”
  “老实说,是的,我们不想让任何一个打第一枪就会发慌的人去。去年有六个狩猎向导和一打猎人送了命。我们给你一个真正猎人所需的最大鼓励,你将回到六千万年前去打那有史以来最大的猎物。你的私人支票在这儿,不去就撕了它。”
  艾克尔斯久久看着支票,他的手指颤抖着。
  “祝好运,”桌后的那个人说,“查维斯先生,他归你了。”
  他们沉默地穿过房间,带着枪,走向那台机器,走向那银色的金属与闪耀的光带。
  先是一个白昼,一个夜晚,一个白昼,一个夜晚,接着是昼——夜——昼——夜迅速更替,一星期,一月,一年,十年!公元2055,公元2021,1999!1957!
  飞逝!机器轰鸣着。
  他们戴上氧气头盔,测试内部通话设备。
  艾克尔斯在软椅上摇晃着,他脸色苍白,牙关紧闭。他感到手臂在颤抖,低头一看才发现手里紧攥着崭新的来复枪。机舱里还有四个人:狩猎向导查维斯、莱斯普兰斯,和另外两个猎人比林斯和克莱默。他们坐着面面相觑,岁月在他们周围燃烧。
  “这些枪能撂倒恐龙吗?”艾克尔斯开口问道。
  “只要你打得准。”查维斯在头盔话筒里说,“有些恐龙有两个大脑,一个在脑袋里,另一个在脊柱下部。我们得避开它们,不然就太冒险了。头两枪先射眼,要是你做得到的话,射瞎它们,再射穿大脑。”
  机器轰鸣着。时光像一部倒放的影片。
  机器慢下来,尖啸声变成了喃喃低语,机器停住了。
  烈日当空。
  笼罩着机器的雾气散开了。三个猎人、两个狩猎向导和他们横在腿上的蓝色金属枪,正处在一个古老的时代,一个确实非常古老的时代。
  “基督尚未降生,”查维斯说,“摩西还没有上山去与上帝交谈。建金字塔的石头仍在泥土里,等着被切割和堆砌。‘回忆’一下,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希特勒——一个都还不存在呢。”
  人们点着头。
  “那边,”查维斯先生指着说,“是基斯总统之前六千两百万零五十五年的丛林。”
  他又指着一条在巨大的蕨类植物与棕榈之间,在蒸腾的沼泽之上伸进荒野的金属小径。
  “而这,”他说,“是走道,是时间狩猎公司铺设供你们使用的。它悬浮在地面上六英寸,没有碰到一片草叶、一朵花或一棵树。这是一种反重力金属,其目的是防止你们以任何方式接触这个过去的世界。留在走道上,不许离开。我重复一遍,不许离开,不论什么理由!
  倘若你们跳下去,就会受到处罚。未经我们同意不要射杀任何动物。“
  “为什么?”艾克尔斯问。
  他们坐在远古的荒野中。风中传来远处的鸟鸣以及盐海、潮湿的草地和血红的花朵的气息。
  “我们不想改变未来,在过去的时代里我们并不属于这儿。政府不喜欢我们在这儿,我们得付出巨额贿赂才能保住我们的许可证。时间机器可是个麻烦透顶的该死营生,我们可能在无意中杀死一个重要的动物,一只小鸟,一条鱼,甚至践踏了一朵花儿,从而毁掉一个物种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我不太明白。”艾克尔斯说。
  “好吧,”查维斯接着说,“假设我们在这儿偶然杀死了一只老鼠,这意味着这只老鼠的整个未来家族的毁灭,对吗?”
  “对!”
  “还有这只老鼠的家族的家族的家族!你用脚踩死了头一个,就等于毁灭了一打,一千,一百万,十亿只可能存在的老鼠。”
  “于是它们死了,”艾克尔斯说,“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么样?”查维斯嗤笑道,“那么,那些靠吃这些老鼠活命的狐狸会怎样呢?因为少了十只老鼠,一只狐狸饿死了;因为少了十只狐狸,一头狮子饿死了;因为少了一头狮子,全部种类的昆虫、鹫鸟和数以亿计的生命形式被抛入了混乱与毁灭。最终就会导致这么一个结果:五千九百万年后,一个饥饿的人,整个世界上寥寥可数的几个人之一,来打一头野猪或剑齿虎充饥。而你,朋友,已经通过踩死一只老鼠而‘踩死’了这个地方所有的老虎。结果那个人饿死了,而那个人,请注意,不是随便一个可以牺牲的人,不!他是整整一个未来的民族。他可能生出十个儿子,而他们可能生出一百个儿子,如此延续下去直至产生一个文明。毁灭了这个人,你就毁灭了一个种族,一个民族,一部完整的生命史,这就好比杀死了亚当的一个孙子。你的脚在一只老鼠身上一踩,可能引起一场地震,其结果可能彻底动摇我们的世界与我们未来的命运。因为一个饥饿的人的死,十亿可能出生的人被预先扼杀了。或许罗马永远不会在它的七座小山上建成,或许欧洲永远是一片黑暗的森林,而只有亚洲变得繁荣昌盛。踩死一只老鼠,你就等于摧毁了金字塔;踩死一只老鼠,你就在永恒上留下了大峡谷般的脚印……或许根本就不会有美国。因此小心,呆在走道上,不许离开!”
  “我明白了,”艾克尔斯说,“那么说来,就连碰倒一根草也会付出代价?”
  “不错!毁掉一株植物也会后患无穷。此时犯的一个小错会在六千万年间累积起来,大得超乎想像。当然,我们的理论可能是错的,或许时间不会被我们改变,或许只会有细枝末节的改变。此时的一只死老鼠或许只会打破以后的昆虫界的平衡,接着是一次人口失控,再后是一场庄稼歉收,一次经济萧条,饥荒,而最终是在遥远的异国引起一种社会气候的变化,或诸如此类更微不足道的事。或许只有像一阵微风、一声低语、一根头发或风中花粉般细微的变化,以至凑到眼前才能看清。谁知道呢?谁真能说他知道呢?我们不知道,我们仅是猜测而已。但除非我们能确定我们对时间的干涉会在历史上造成什么结果,否则我们就得当心。你知道,这台机器,这条走道,你们的衣服和身体,在这次旅行前已经消过毒了。我们戴着这些氧气头盔就是为了防止我们把细菌带到远古的大气中。”
  “我们怎么知道射击什么动物?”
  “它们被标上了红点,”查维斯说,“今天,在我们动身之前,我们派莱斯普兰斯乘机器回到这儿。他在这块特定的区域追踪某些动物。”
  “考察它们么?”
  “对,”莱斯普兰斯说,“我在它们的整个一生中跟踪它们,注意它们交配了多少次。次数也不多,因为寿命太短。当我发现其中一个被一棵树砸得奄奄一息,或是淹死在泥淖里,我就记下当时准确的时刻,然后射出一颗染色弹,在它皮上留下一个红点,以免我们认错它。然后我调整我们到达过去的时间,正好在这巨兽死前两分钟内遇到它。这样,我们只杀死那些没有未来的、不会再去交配的动物。你瞧我们有多认真。”
  “但如果你在这个早晨及时回来,”艾克尔斯急切地说,“你必定遇到了我们,我们的狩猎队!其结果怎样?成功了吗?我们全都活下来了吗?”
  查维斯和莱斯普兰斯对视了一眼。
  “那是一个矛盾,”后者说,“时间不允许出现这种混乱局面——让一个人遇到他自己。当真要发生这种意外时,时间滑开了,就像一架飞机撞到了一个气潭。
  在我们停下之前你没感到机器跳了一下么?那就是我们在返回未来的路上经过了我们自己。我们什么也没看见,无法说出这次冒险是否成功,我们是否打到了巨兽,或是我们全体——包括你,艾克尔斯先生——是否都活下来了。“
  艾克尔斯脸色苍白地微笑着。
  “说够了!”查维斯厉声说,“大家起身吧!”
  他们准备离开机舱。
  丛林高耸,一望无际;丛林就是这整个世界,永无尽头。空中充满乐音和类似帐篷扇动的声音,那是翼手龙在用呼呼作响的灰色翅膀滑翔,像是在谵妄与夜间高烧时才能见到的巨大蝙蝠。艾克尔斯在狭窄的走道上站稳脚,开玩笑地举枪瞄准。
  “住手!”查维斯说,“假装瞄准也不行,该死的!要是你的枪走了火——”
  艾克尔斯红了脸:“我们的霸王龙呢?”
  莱斯普兰斯看看怀表:“就在前面。六十秒钟内我们将见到它的足迹。寻找红点!等我们下令再开枪。呆在走道上,呆在走道上!”
  他们在晨风里向前移动。
  “多奇怪,”艾克尔斯喃喃自语道,“近在眼前,六千万年,选举日结束,基斯当选总统,大家都在庆祝,而我们却在这儿,数千万年消失了,而人类还不存在。
  我们成年累月甚至一辈子都在操心的那些东西还没产生、没被想到过呢。“
  “全体打开保险。”查维斯命令道,“艾克尔斯,你开第一枪;比林斯,第二枪;克莱默,第三枪。”
  “我打过老虎、野猪、野牛和象,可这次,噢,这次才够劲儿。”艾克尔斯说,“我哆嗦得像只羊羔。”
  “啊!”查维斯说。
  大家都站住了。
  查维斯举起手。“就在前面,”他低声说,“它在雾里。吾王陛下驾到了。”
  丛林一望无际,充满啁啾声、沙沙声和喘息声。
  突然万籁俱寂,好像有人关上了门。
  寂静。
  一声雷鸣般的怒吼。
  一百码之外,从雾气中走来了霸王龙。
  “不,”艾克尔斯低声说,“不!不!”
  “嘘!”
  它迈着油润而有弹性的巨腿跨步而来,这巨大的凶神,巍然高出树腰之上三十英尺。它那钟表匠般灵巧的爪子,在油腻腻的胸脯前蜷着。每条后腿都像一个活塞,一千磅骨骼深掩在厚实的筋肉中,外面包着一层带卵石花纹的皮,像一位可怕斗士的锁子甲。从那巨大的起伏喘息的上身前探出的是两只相对纤巧的前肢。当它弯起长颈,前肢上的爪子就能将人像玩偶一样抓起来端详。它的头就像一吨重的石雕,轻易地举在空中。它的嘴大张着,露出一排匕首般的利齿。它的鸵鸟蛋般的眼睛转动着,充满饥饿的神情。它闭上嘴,死神般地狞笑着。它跑着,身躯压倒了树丛灌木,脚爪抓着潮湿的泥土,在落足之处留下六英寸深的足印。它以一种似轻盈的芭蕾舞步跑着,极其平稳地平衡着它的十吨体重。它警觉地走进一片阳光灿烂的空地,它的漂亮的爬虫爪子感受着微风。
  “我的天!”艾克尔斯的嘴唇抽搐着,“它能伸手抓住月亮。”
  “嘘!”查维斯气冲冲地说,“它还没看见我们。”
  “我们杀不了它。”艾克尔斯轻声断言道,好像对此毋庸置疑,这是他权衡再三后得出的结论。来复枪在他手中就像一只玩具枪一样。“我们来这儿是犯傻。我们根本干不了。”
  “住口!”查维斯申斥道。
  “那是个梦中恶魔。”
  “回去,”查维斯命令道,“悄悄回到机器里去。我们会退给你一半费用。”
  “我没料到它这么大,”艾克尔斯说,“我估计错了,仅此而已。现在我要退出。”
  “它看见我们了!”
  “它胸前就是那个红点!”
  霸王龙抬起身。它那披甲的身躯像一千个绿色的硬币在闪亮。硬币上满是黏液,冒着热气。许多小虫在黏液里蠕动着,以至于这巨兽的整个身躯即使在静止时也仿佛在痉挛般动弹。它喘息着,阴冷躯体的恶臭飘散到荒野中。
  “带我离开这儿,”艾克尔斯说,“以前从未像这次这样,我总以为我能生还。
  我有好的狩猎向导、好的狩猎队和安全保证,可这次我想错了。我碰到了对手,我认输,我应付不了这个。“
  “不要跑,”莱斯普兰斯说,“回去,躲在机舱里。”
  “是。”艾克尔斯好像麻木了。他盯着自己的脚,好像试图使之移动。他无能为力地呻吟着。
  “艾克尔斯!”
  他视而不见地迈出几步,浑身发抖。
  “不是那条路!”
  巨兽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嗥,猛扑上来,在四秒钟内它越过了一百码。来复枪急忙上膛开火,人们淹没在这野兽口中喷出的黏液与污浊血液的恶臭中。巨兽咆哮着,利齿在阳光下闪耀。
  艾克尔斯头也不回,盲目地跑到走道边上,胳膊上挂着枪,跳下走道,在丛林里漫无目的地跑着。他的脚陷进了绿色的苔藓,他的腿带动着他。他感到自己独自一人,远离了身后发生的一切。
  来复枪再次开火,枪声的尖啸消失在爬虫的吼叫声里。那巨大的爬虫尾巴左右甩动着,抽打着,树木被打得枝叶横飞。巨兽抽搐着它那珠宝匠般灵巧的爪子向下面的人抓去,想把他们撕成两半,把他们像浆果一样捣烂,把他们塞进嘴里大嚼一番。它那巨石般的眼睛盯着众人。他们看见自己映在里面的影子,向那金属般坚硬的眼睑和炯炯闪亮的黑色虹膜开了枪。
  霸王龙像一座石像、一场山崩一样倒下来。它怒吼着,抓着树木,把它们一起带倒在地上,撞坏并撕裂了金属走道。人们急忙向后退去。它的身躯,十吨又冷又硬的肉撞了上来。猎枪开火,巨兽甩着它那甲皮厚厚的尾巴,扭动着长颈,躺下不动了。一股血从它的喉咙里喷出来。它体内的某个液囊破了,令人作呕的血淋了猎手们一身。他们站着,浑身血光。
  吼声消失了。
  丛林悄然无声。山崩之后,一片绿色的宁静;噩梦之后,来了黎明。
  比林斯和克莱默坐在走道上呕吐。查维斯和莱斯普兰斯拿着冒烟的来复枪站着,若无其事地咒骂着。
  在时间机器里,艾克尔斯脸朝下趴着发抖。他已经设法回到走道上,爬进了机舱。
  查维斯走进来,瞥了艾克尔斯一眼,从一个金属盒里取出纱布,回到坐在走道上的其他人那儿。
  “擦干净。”
  他们擦掉头盔上的血,也开始咒骂起来。巨兽躺着,像一座结实的肉山。在它体内,你能听见那濒死的内脏发出的叹息与低语般的声音。器官失灵,血液不再流动,一切都永远中断、关闭了。就像站在一台损坏的机车或废弃的蒸汽铲旁边,一切阀门都大敞四开。它的骨头断了,数吨重的躯体失去了平衡,变得死沉。纤巧的前爪抽搐着,抓着地皮。肉体堆委在地上,颤抖着。
  又一声爆响,在头上,一根巨大的树杈从茂密的树顶断落下来,以致命的力量砸在死兽身上。
  莱斯普兰斯看看表,“正是时候。就是这棵大树先砸死这头野兽。”他瞥了那两个猎人一眼,“你们想拍张纪念照么?”
  “什么?”
  “我们不能把猎物带回未来,这具尸体就得留在它原来死去的这个地方,以便昆虫、鸟和细菌能像原来一样得到它。一切原封不动,尸体留下,但你们可以站在它旁边留个影。”
  两个人想了想,还是摇头放弃了。
  他们沿着金属走道走回机舱,精疲力尽地瘫坐在靠椅里。他们扭过头盯着那死去的巨兽,那纹丝不动的肉丘。在那热气蒸腾的甲皮上已经有奇特的鸟儿和金色昆虫在忙碌了。
  机舱地板上传来的一个声音使他们一愣。艾克尔斯坐在那儿颤抖着。
  “我很抱歉。”他最后说。
  “站起来!”查维斯叫道。
  艾克尔斯站了起来。
  “出去自个儿呆在走道上。”查维斯说,他用来复枪指点着,“你并没回到机舱里来。我们要把你留在这儿!”
  莱斯普兰斯抓住查维斯的胳膊:“等等……”
  “你别管!”查维斯把胳膊挣脱出来,“这个傻瓜差点儿害死我们。不仅如此,不,瞧瞧他的鞋!他跑到走道外面去了,这可毁了我们!谁知道我们会被罚款多少!上万美元的保险!我们保证过没有人会离开走道,他离开了,噢,这个该死的笨蛋!我不得不报告政府,他们会吊销我们的旅行许可证。天知道他对时间、对历史做了什么!“
  “想开点儿,他不过惹了点儿麻烦。”
  “我们怎么知道?”查维斯吼道,“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全都是一个该死的谜!
  滚出去,艾克尔斯!“
  艾克尔斯摸索着衬衣:“我可以赔偿一切。十万美元!”
  查维斯盯着艾克尔斯的支票簿啐了一口:“出去。那头怪物就在走道边上,把你的胳膊伸进它嘴里去,然后你才能回到我们这儿。”
  “那是发疯!”
  “那怪物死了,你这笨蛋。子弹!子弹不能留下来。它们不属于这儿,它们可能会改变什么。这是我的刀,把它们挖出来!”
  丛林又活跃起来,充满了古老的骚动与鸟鸣声。艾克尔斯慢慢转过身去盯着那堆远古的废物,那梦魇与恐怖之山。过了好半天,他才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沿着走道蹭了过去。
  五分钟之后,他回来了,浑身发抖,胳膊直到肘部都被浸红了。他伸出双手,每只手都握着几颗钢制弹头。然后他倒下去,躺着一动不动了。
  “你不该让他做这事。”莱斯普兰斯说。
  “我不该?这话说得太早了。”查维斯碰碰那一动不动的身子,“他死不了,下次他就不会这样打猎了。行了。”他疲倦地对莱斯普兰斯晃晃拇指,“启动,我们回家。”
  1492——1776——1812.他们擦净手和脸,换下已经板结的衣裤。艾克尔斯又起来活动了,一言不发。查维斯瞪着他足有十分钟。
  “别看我,”艾克尔斯叫道,“我什么也没做。”
  “谁知道呢?”
  “不过是跑出走道,鞋上沾了一点儿泥,仅此而已——你想让我做什么——跪下祷告么?”
  “我们或许需要祷告。我警告你,艾克尔斯,我还可能宰了你。我已经准备好了枪。”
  “我是清白的,我什么也没做!”
  1999——2000——2055。机器停下了。
  “出去。”查维斯说。
  房间像他们离开时一样在那儿,但又和他们离开时不尽相同。同样的人坐在同样的桌子后面,但人和桌子又和以前有所不同。
  查维斯警觉地环顾四周:“这儿一切都好吗?”
  “好极了。欢迎回家!”
  查维斯并没有松懈下来,他好像在察看空气中的微尘,阳光透过一扇大窗户照在那上面。
  “好了,艾克尔斯,出来。别再斗嘴了。”
  艾克尔斯动弹不得。
  “你听见没有?”查维斯说,“你在盯着什么?”
  艾克尔斯站在那儿嗅着空气,空气中有种东西,一股化学物质的腐味儿,它是那么微弱、稀薄,只有他下意识里一声模糊的叫喊在警告他它存在着。那墙壁、家具和窗外天空的颜色:白色、灰色、橘色……他有种异样的感觉。他的身体颤栗着,他的手抽搐着,他用全身毛孔吸进这种奇异的感觉。肯定有人在某处尖叫,那声音只有狗能听见,而他的肉体也无声地尖叫着回应。在这个房间外面,在墙壁外面,在这个与以前不尽相同的人和这张与以前不尽相同的桌子外面……有一个街道与人群的完整的世界。现在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不得而知。他能感到人们在墙外走动,像许多被干风吹散的棋子……
  但他即刻看见了那块钉在办公室墙上的牌子,那块当他今天早晨第一次进来时读到的同一块牌子。
  但是,那上面的字竟然变得别字连篇了:寺间守猎公司到过去壬何时代守猎尼说出想打的猎勿我门带尼去猎杀艾克尔斯跌坐在椅子上,他发疯般地在鞋底的厚泥中摸索。他举起一团儿脏东西,颤抖着。“不,不可能,不会是这种小东西。不!”
  一只蝴蝶嵌在泥里,闪着绿、金、黑三色的光,极其美丽,但已经死了。
  “不会是这种小东西!不会是一只蝴蝶!”艾克尔斯叫喊着。
  它掉在地上,一个纤弱的小东西,它打破了平衡,像撞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引起一连串从小到大的连锁反应,改变了未来的一切。艾克尔斯头晕目眩了。它不可能改变什么,杀死一只蝴蝶不可能如此严重!可能吗?
  他脸颊冰冷,嘴唇哆嗦着问:“谁——谁赢了昨天的总统选举?”
  桌后的那个人笑了,“你开玩笑?你知道得很清楚。当然是德国佬!还有谁?
  不是那个该死的可怜虫基斯。老天作证,我们现在有了一个铁腕人物,一个有魄力的人!“这个职员停下来,”有什么不对吗?“
  艾克尔斯呜咽着,他跪下来,用颤抖的手指拨弄着那只金色的蝴蝶。“我们就不能,”他向世界、向自己、向职员们、向那台机器恳求道,“我们就不能把它送回去吗?不能让它再活过来么?不能从头开始么?不能……”
  他一动不动,闭上了眼睛。他等着,颤抖着。他听见查维斯在房间里喘着粗气,听见查维斯摆弄着枪,咔嗒一声打开保险,把枪举起来。
  一声霹雳。
  注释:
  ①指时间机器。
  ②传说中一种生活在火里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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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的部队王蒙读后感

《将军的部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和人们的无助;我们没有生在那个年代,没有经历过灭绝人性的屠杀,是多么美好啊。可是,现在我们也将战争渐渐遗忘了,没有老一辈们经历的令人难忘的时代。我爷爷生在战争时期,它常常跟我讲述战争时期的老事情。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我爷爷讲述的故事,有了更深的理解,明白了现在生活来之不易。
我常常在电视上看见讲述抗日时期的种种故事,却感到枯燥无味,虽然电视上讲述的是真正的历史,但我却一点也不喜欢;相反,我更喜欢富有艺术形象的历史,虽说这样达不到真正了解历史的程度,但却显得生动更吸引人。
过去的孩子们是怎么过的呢?我想,一定不是和现在孩子们一样玩些玩具吧,他们应该是讨论一下未来吧,也有可能是已经逝去的战争。
老一辈们的童年是在战争中度过的,那段历史他们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他们从战争中走出来的。如果有一天,他们向你讲述过去那段不愿回想起的历史,请耐心倾听,因为,那是他们记忆深处的伤口,他们带有恐惧的伤口;也是为新时代所高兴的“伤口”。
现在,当我们生在一个告别战争的时代,一个告别阴霾的时代,我们不仅会感叹道:“生在一个远离战争的时代;一个新的社会;一个拥有好政策的时代。这是有多美啊,生在这个时代,真好!”‍

《将军与蜘蛛》的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一篇题目叫《将军与蜘蛛》的文章,我被文中的将军的一次又一次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

  我很佩服将军。在举世闻名的滑铁卢战役中,英国的.威灵顿将军以很少的兵力对抗人数很多的拿破仑军队,交战六次,都被打败了,将军被迫撤退了。将军躺在一间简陋棚子的地上,准备放弃一切希望,他觉得再努力也无济于事了。正当躺着思索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蜘蛛在织网。蜘蛛经过十几次失败又一次尝试,终于织好了网。将军受到了这蜘蛛的启发,做第七次尝试——反攻,最后打败了人数、武器却优于自己的拿破仑的部队。

  我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更加佩服将军:将军准备放弃希望,但还是最终站了起来。

  而我在失败的字典一直走了很久,直到现在我读完《将军与蜘蛛》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失败就是成功之母,只要有信心和尝试的心,就可以成功。

  我明白了这点,想想自己第一次的成功蕴含着不就是一遍遍的尝试吗?记得前一阵我要背一篇很长的课文,结果一直背到三更半夜,都背不下来。这时候我准备放弃了,妈妈陪伴着我,鼓励着我……我只好坚持着,背啊背,第十次,第十一次……啊,我终于背了下来,我高兴的上床上睡觉去了。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再次回忆那篇课文,课堂上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自那次起我好像不记得失败和放弃是什么东西。

  我一定要再多读一些像《将军与蜘蛛》这样让我们受启迪的好文章,这样的文章让我们一生受益。

小镇上的将军读后感

小镇上的将军读后感
1.   《东周列国志》是明代著名的通俗小说家冯梦龙创作的一部小说。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既混乱又精彩的时期,奴隶制社会开始瓦解,新的封建社会制度开始形成。西周灭亡后,代之而起的东周没有约束力,各地诸侯称霸一方,经长达数百年的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形成许多国家,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先后登上历史舞台,演出各种精彩紧张的历史故事。舞台上,有倾国倾城的美人,有力能拔鼎的壮士,有精于兵法的将军,有心怀叵测的奸人,当然还有很多或昏庸无能,或精明强干的君主。众多的人物一起组成了书中绚丽的场面。   书中有许多个性不同的人物,最让我敬佩的人是勾践。他在越国辅佐君主。一次,吴国为了报以前越国侵犯的仇,发兵伐越,结果大败,后来吴国君主死后。波的儿.夫差即位为吴王。他打败越国后,越国勾践求饶,吴国答应了。于是,勾践到了吴国养马,而且整天穿着童仆的衣服,天天斩草料喂马,还亲舔过夫差的大便,夫差见勾践如此忠心于他,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实,他每天都要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就这样,20年后,文种训练的越国精兵终于灭了吴国。他那种短时忍辱,最后报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假如我们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结果不堪设想时就晚了。   愿大家不因小失大。   2.草房子读后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3.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部历史小说,因为它从内部描写了欧洲近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崩溃的过程。此书的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忠于史实,而在于作者以卓越的漫画式手法,准确、深刻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及医院、教会的反动而又虚弱的本质。这个帝国的一切残酷、肮脏、荒谬与丑恶,都没能逃脱哈谢克那锋利、辛辣的笔,他无情地揭露了这个庞大帝国所加于捷克民族的种种灾难,并塑造出帅克这个平凡而又极富于机智的不朽形象。   当我翻开它的扉页时,我心灵为之一动,它是那么超凡脱俗的一本书,又是那么符合大众口味的一本书。我越是往下看,越是不能自拔,我惊叹作者的才华,佩服他独有世界性的幽默;每次读到主人公说话的时候,我都心情澎湃,书中的幽默感都渗透着作者对战争的不满和控诉,让我们每一个识字的人都懂得书中的讽刺和讥笑。   4.《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5.这几天,我一直在津津有味地看《汤姆索耶历险记》,这本书很合适我们青少年,我看了有很大的感悟。   《汤姆索耶历险记》描写了渴望建功立业的汤姆和哈克怎样冲破家庭、宗教和陈腐刻板的教育制度的束缚,从游戏和冒险中寻找他们在生活中找不到的自由和浪漫的故事。主人公汤姆和哈克都是伸张正义、善良勇敢、自尊要强的孩子,这些被人们看作是“调皮捣蛋”、“没有礼貌”、“不懂规矩”的毛孩子,长大后却变得富有朝气、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成为了十分可爱的少年。主人公对一切与教会有关的清规戒律都感到无法忍受,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反对刻板的戒律和规矩。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具有少年生活的特点的娱乐和冒险,通过扮演海盗、强盗等来实现自己天真烂漫、自由轻松的生活理想。   这部长篇小说的作者就是马克吐温。作者出生在一个大家庭中,妈妈心胸宽广、热情开放、心地善良给他很大影响。马克吐温从小不喜欢约束,喜欢自由自在。后来因爸爸去世,马克吐温走上了谋生道路。马克吐温从小耳闻目睹了当时社会中市侩、赌棍、奸商、歹徒和流氓为金钱玩弄的种种欺骗和敲诈勒索的勾当,加深了对社会的了解,他才写下了这部长篇小说。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向汤姆学习,我们不能死读书,要学会用脑子,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不能死记硬背,要巧记巧想。遇到困难,要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去克服它。我们渴望自由,喜欢自由自在,喜欢大自然,喜欢外面的大千世界,不要做一只蜗牛,整天呆在蜗牛壳里,做胆小鬼。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睁开眼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独自闯天下,创造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汤姆的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的品质。我也很欣赏汤姆的天真烂漫,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即使做错了事,他也一笑而过。我们也应该学会遇到困难要用乐观的态度看待。同时,我们也要向作者看齐,做事要精益求精,虚心请教,这样才会成功。主人公汤姆和作者马克吐温都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   6.《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读后感   打开这本书的目录,我看到了无数个“为什么?”我发现这些“为什么?”我都答的出来,我心想:这有什么可看的?我就把它放到一边。回家之后,我便想看看它里面有什么神奇之处,它那小小的文字吸引住我的眼球,我便开始认真地看了,我越看越新奇我就有了下面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很无聊,其实他对我们的思想是很有用的,里面告诉了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一些我想问的问题。这本书叫了我们怎样生活,怎样办事……比如说:为什么布丁是软的,石头是硬的?按照我们的想法,布丁本来就是软的,它就是这样被制造出来的,石头本来就是硬的。这是我没有看这本书时的想法。而我看了之后思想就有很大的改变,我从以前很单纯的想法,变成很成熟的想法了。我们为什么要上学?这是我在想:这是因为让我们更好的生存与这个世界,为国家的事业付出。看上去我这种想法回答的还不错,其实是有缺陷的,而我看的这本《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后我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我为什么会生病?我听妈妈跟我说过,妈妈跟我说:“人身体需要排泄,如果排泄不出来就会生病。”我很疑惑当时妈妈为什么跟我这样说,于是我去翻到了这本书。这本书的解释真是让我意想不到,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树叶是绿的?我想到了因为树是这样长的,所以树叶是这样的,看起来我这个回答很白痴,可是我一看了这本书后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发掘……   这可不是一本一般的科普书,它里面的推理头头是道,但似乎也没有一点不对,这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因为我们这个年龄,经常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问题。很多问题我都是在这本书上找的答案。其实大自然中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挖掘,只要细心去观察一定会发现更多新鲜事! 发了两篇,我觉得第二篇比较好~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本文标题: 将军的部队读后感(将军的部队王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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