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诗人中,谁是“中国的约翰·济慈”

发布时间: 2022-09-01 18:00:5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散文 点击: 92

忧郁颂的简介《忧郁颂》为济慈所作的一首诗歌。慈济,全名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

中国人诗人中,谁是“中国的约翰·济慈”

忧郁颂的简介

《忧郁颂》为济慈所作的一首诗歌。慈济,全名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国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其一生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强烈感受和热爱,为他赢得巨大声誉。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生平只有25岁,但其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诗人约翰济慈的简介

济慈,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诗才华横溢,他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诗人约翰济慈的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诗人约翰济慈的简介

约翰·济慈(John Keats),英诗作家,1795年10月31日出生于英国伦敦,浪漫派的主要成员。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等作品。1821年2月,济慈在罗马病逝。

父亲是马厩的雇工领班。自幼喜爱文学,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其父母在其青少年时期便相续去世,虽然与兄弟和姐姐相互支持,但过早失去父母的悲伤始终影响着他。在埃菲尔德学校(EnfieldSchool),济慈接受了传统正规的教育,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济慈受到了师长克拉克(CharlesCowdenClarke)的鼓励。年轻的济慈非常钟爱维吉尔(Virgil),14岁时,他将维吉尔的长诗《艾涅阿斯纪》("Aeneid")翻译成英语。1810年,济慈被送去当药剂师的学徒。五年后济慈考入伦敦的一所医学院,但没有一年,济慈便放弃了从医的志愿,而专心于写作诗歌。济慈很早就尝试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仿作,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出版。这本诗集受到了一些好的评论,但也有一些极为苛刻的攻击性评论刊登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一本杂志(Blackwood`smagazine)上。济慈没有被吓倒,他在来年的春天复印了新诗集《安迪密恩》(“Endymion”)。1818年夏天,济慈前往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旅行,途 中得到消息说他的兄弟汤姆得了严重的肺结核,济慈即刻赶回家照顾汤姆。这一年年底,汤姆死了,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Hampstead)的房子去住,现在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济慈之家。在那里,济慈遇见并深深的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芬妮·布朗(FannyBrawne)。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拉弥亚》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强烈感受和热爱,赢得巨大声誉。1820年3月,济慈第一次咳血,之后不久,因为迅速恶化的肺结核,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去意大利疗养的途中逝世。去世的时候,只有年轻而忠诚的朋友画家塞文陪伴着他。

诗人约翰济慈的创作生涯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十四行诗,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歌》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一个美丽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表现了反古典主义的进步倾向。

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海伯利安》等著名长诗,最脍炙人口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名篇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写成的。

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1821年2月23日,他客死罗马,安葬在英国新教徒公墓,年仅二十五岁。……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意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二十四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一年龄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在英国的大诗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比济慈的出身更为卑微。”

诗人约翰济慈的晚期生活

1818年夏天,济慈前往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旅行,途中得到消息说他的兄弟汤姆得了严重的肺结核,济慈即刻赶回家照顾汤姆。这一年年底,汤姆死了,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Hampstead)的房子去住,现在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济慈之家。在那里,济慈遇见并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方妮·布朗(Fanny Brawne)。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2月23日,济慈病逝于意大利罗马。他的书信,手稿等作品主要都收藏于哈佛大学Hughton图书馆,部分收藏于大英图书馆、位于北伦敦的济慈纪念馆等。

约翰·济慈是谁?有何作为?

约翰·济慈(1795~1821年),19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出身于伦敦一个贫寒家庭,很早便喜好文学,但是没有机会求学深造。曾当过外科医生的学徒,后来又在伦敦医院当过实习生和医生助手。创作生涯始于1816年,第二年出版第一本诗集,带有模仿痕迹,其中也有像《蟋蟀和蚱蜢》、《睡眠与诗》等佳作。1818~1819年是诗人最痛苦、创作也最旺盛的时期,先后完成了长诗《安狄米恩》、《秋颂》、《希腊古瓮颂》和民歌诗体《无情的荚人》,十四行诗《灿烂的星,愿我能似你永在》等。除此之外,他还写了戏剧《奥托大地》,长诗《伊莎贝尔》、《圣亚尼节的前夕》、《拉米亚》和未完成的《海披里安》。
《夜莺颂》是济慈诗歌最著名的代表作。
《夜莺颂》共有八节,每节是十行,因此总共有80行。诗人通过对夜莺歌声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理想的追求,他坚信美的事物是永恒的,什么也毁灭不了它。
一开始,诗人写道:“我的心儿在痛,昏沉沉的麻木,把我的感官折磨,仿佛饮过迷药,又似刚把鸦片吞服。”他用匠心独运的比喻,衬托出自己在倾听夜莺歌声时候那恍如睡梦、如痴如醉的情景。济慈利用感觉和心情来表现出夜莺歌声的美丽和动人。因此,尽管诗人的“心儿在痛”,但是,歌声的迷醉让诗人把忧郁和痛苦一起忘掉,愿意沉入无边的“忘川河”之中。
接着是美酒,诗人在歌声的引导下,驰骋在美酒鲜花的想象中,游荡在醉酒赋诗的意境中。他说:“哦,但愿尝一口葡萄美酒”,美酒是醉人的,醉人的美酒带给诗人的是无尽的才思,泉涌的灵感。所以,诗人赞美美酒,“一尝酒想起那绿色的大地,想起舞蹈、恋歌和阳光下的欢乐!但愿有一杯洋溢着南国的温暖,满满的鲜红的灵感之泉。”醉酒后的感觉是无忧无痛的,所以,诗人“但愿我一饮而尽,悄离人世,和你一起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可是,为什么要用美酒来忘却呢?为什么诗人要用沉醉不愿醒来“隐没在幽暗的林间”呢?诗人在第三节中描述了原因。这一节概括了人间的悲剧。诗中说“远远地,远远地隐没,忘却那你在林中从不知道的一切,忘却那疲倦、不安和烦恼,忘却那人们悲叹的世道:瘫痪的老人颤抖着悲哀的残发,年轻人变得惨白,憔悴,夭亡”,所以,诗人认为,人世间是一个充满烦恼和哀愁的地方,人世间是“满眼绝望”的地方,所以,诗人要选择逃避,迈向那理想中的美丽之地,无忧之地。
所以,在诗的第四节,诗人就说,“飞去吧!飞去吧!我要飞向你处”。他就是要借助自己的想象,飞向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但是,诗人也认识到,美酒让人迷醉,但无法让人企及高远,因此诗人想借助诗来达到理想的境界,他说,“不坐豹拉的酒神的车子,而乘诗神无形的翅膀”。
在第五节中,诗人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把自己诗意的幻想全部表现在动人的诗句中他说,“这白色的山楂,牧野的蔷薇,绿叶丛中易凋的紫罗兰;还有五月中早开的鲜花,这挂满露珠、含苞待放的麝香玫瑰;和飞虫嗡嗡的夏夜”。这些大自然的美丽,让诗人痛楚的心灵受到抚慰。
接着是死亡。诗人在优美的自然景色中,在宁静祥和的气氛中,想到了死。诗人认为,在宁静中归于自然,该是何等的人生快事,他说“我在黑暗中谛听,曾多次爱上了寂静的死神”。“现在的死亡变得多么的壮丽,愿我在午夜毫无痛苦地逝去。”因此,到了这里,诗人的心境已经发生变化,在前面的诗句中难于忍受的死亡已经变成令人愉悦的事情。
但是,在第七节的诗句中,诗人又转变了看法,他想,如果诗人死去,那么如醉的夜莺之歌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他笔锋一转,把诗的锋芒指向了人类的不朽。他从死亡,从夜莺千古的传唱声中,描述了人类在岁月流逝中的沧海桑田、悲欢离合,把一种意境拉到了宏大的时间中,让人体会到一种庄严。
因此,在第八节中,诗人把一种美是永恒的思想传递给了我们,因此,人们将不再斤斤计较于易逝的生命和愉悦,超脱于幻觉之中,他说“呵,再见!幻觉,迷人的小妖,不能再耍弄你闻名的绝技”,“声音消失了——我睡着,还是醒着”。
《夜莺颂》写于1819年。当时,济慈正住在好朋友希朗的家中,他家中有一只夜莺正在屋中筑巢。夜莺那悦耳的歌声给诗人以灵感,于是他写下了如歌的诗句,即《夜莺颂》。
《夜莺颂》文笔优美,反映了诗人在文字运用上的杰出才能,例如,“惟有一丝天光,随着微风,掠过幽暗的树荫,苔藓的曲径”,这样充满宁静、祥和而美丽的句子在诗中随处可见。在济慈的诗中,美丽如同屋外静静开放的小花一样,触手可及。
但是,《夜莺颂》之所以著名,不在于诗人的妙笔生花,而在于诗的意境和境界,《夜莺颂》是诗人饱满感情的体现,正如王国维所说,有情则有境界。所以,《夜莺颂》有意境有境界。诗的境界就在于借用夜莺的歌声探讨的是人生的悲喜、死亡和不朽,因此是“所记者小,而所述者大”,时间的流逝,美的永恒都体现在动人的歌声中,而且是一只小小的夜莺中,这真是一场美丽的景致。
本文标题: 中国人诗人中,谁是“中国的约翰·济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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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看我这诗怎么样这个怪体诗怎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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