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知乎上恶性杀人行为是被群众所接受的

发布时间: 2022-11-04 06:00:5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情感文章 点击: 85

知乎上说的可信吗,知乎上的人靠谱吗,提起知乎上说的可信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知乎上的人靠谱吗,另外,还有人想问知乎上的回答靠谱吗...

为什么在知乎上恶性杀人行为是被群众所接受的

知乎上说的可信吗,知乎上的人靠谱吗

提起知乎上说的可信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知乎上的人靠谱吗,另外,还有人想问知乎上的回答靠谱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知乎的回答可信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知乎上的人靠谱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乎上说的可信吗

知乎的回答可信吗?

1、知乎上说的可信吗:知乎上的人靠谱吗

知乎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真实的网络问答社区,社区氛围友好与理性,连接各行各业的精英。用户分享着彼此的专业、经验和见解,为中文互联网源源不断地提供高质量的信息。”然而,这次知乎曝出“海贼-王路飞”一人分饰角,着实让吃瓜群众惊呆了。

知乎的虚伪其实早就被网民发现。年10月,自媒体三表龙门阵发表了一篇题为《知乎的恶和我的投诉史》的文章,炮轰知乎价值观不正确,对人身攻击或者的发言,比如锤子CTO池建强丑、说园前CTO冯大辉人品差、说三表本人“是搜狐的一条狗”这类发言不加处理,甚至有某种程度的纵容。文章说,人性皆有恶的一面,如果一个对此不加以引导和限制,而是漠视、纵容,你能企盼的就是它早点死,越早越好。为什么说知乎上的不能信。

抛开知乎的价值观不说,知乎缺乏也是事实。年6月前后,知乎用户“ck小小”发文,称自己是一名患有先天性心的女大学生,手术失败,生无可恋,不愿继续靠维持生命。“ck小小”公布了自己的,接受网友的捐赠。知乎大V“童瑶”随即推荐该文,称自己去看望了“ck小小”,希望大家为其募捐。经苏州警方调查,“ck小小”的真实身份是安徽无为籍男子童某,与“童瑶”实为同一人。知乎说的都是真的吗。

据童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先在知乎上注册了“小言”、“童瑶”两个网账户,并发布和回复“女朋友很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青梅竹马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等帖子,盗用其他网友的微博照片作为头像,虚构出“童瑶”这个充满正能量的美丽知性女性形象,使“童瑶”的粉丝数迅速上升,在知乎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乎上的爆料可信吗。

无论是一人分饰角,还是知乎诈捐门,都说明知乎并非如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是“一个真实的社区”,而是一个缺乏的网络。在知乎,几乎每天都存在人生攻击。一位网友因为其任职的公司在知乎上被造谣中伤,向知乎投诉,知乎的反馈竟然是“我们认为知名企业应该坦然接受公众讨论”。

知乎这种不负责任的德行,必然引起网民的愤怒,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知乎的是互联网知识讨论社区,指名道姓对公众人物进行人身攻击,显然超出“知识讨论”范畴;既然知乎标榜自己“真实”,对注册用户就应当按实名制要求进行把关。事实上,知乎的注册门槛很低,男性可以冒充女性,一人可以分饰多个角色,显然已经远离真实。知乎上面说的都是真的吗。

作为一个致力于分享专业知识、经验和见解的网络问答社区,知乎本应与新闻时政一定距离。种种迹象表明,知乎正在成为场上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去年的两大热点——“魏则西”和“雷洋案”发酵的源头都是来自知乎,在其后的纷争中,知乎也一直是重要的阵地。

一人分饰角,的是新媒体把关人机制缺失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知乎就不可能做大,更不要奢谈做强。所谓不作不死。知乎能走多远,完全取决于知乎对的是否有力。如果任由谣言泛滥,任由某些用户,必然没有未来。

以上就是与知乎上的人靠谱吗相关内容,是关于知乎上的人靠谱分享。看完知乎上说的可信吗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什么「山东刺死辱母者案」会引发全民关注与讨论?

女企业家苏银霞因未还清债务。11名催债人当着她儿子于欢的面对其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长达一小时的凌辱后,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于欢用水果刀乱刺,致1死3伤。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之后这个事件迅速引发了全民关注。

这次事件,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也不是网络热议的了,因为在民众心中着火了!

为什么是说着火了呢??!!

整个事件过程挑战了我们的母亲和生活的尊严,挑战了我们的法律的神圣,挑战了我们的社会道德和正义存在和底线!

这次事件,应该比以前“强奸不配合”案(被强奸者不配合,至强奸者生殖器断裂案,而被判刑)法律意义要深远得多,应该比“呼格错案”的社会影响要深刻沉重得多!

所以,已然不只是在热议,而是在呼唤正义,呼唤生命安全,呼唤生存尊严!


请大家继续关注这个可能会旷日持久的法律事件、民众生命安全事件、社会公德安危事件!

******************


第一着火点:必须是母亲、母亲的尊严、还有儿子作为子的尊严!

母亲在一个家庭、在一个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神圣、不可替代、可分侵犯的!

着火,只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母亲!

这是任何一个小家庭,生命、活着的尊严和生命底线!

不管,母亲作了什么,任何人,不得侵犯母亲的神圣和尊严!更何况是当着儿子的面“对方竟然,公然脱裤子数分钟污辱”!

所以,民众必然“义愤填膺”,怒火中烧,不仅是为人子的,而且所有的人,都站在儿子的角度都“当时就拔剑了”!

(新闻截图)


第二着火点:黑社会,公然践踏我们的生命、尊严;黑社会公然挑战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

1、黑社会的公然存在。

2、黑社会公然存在,黑社会数次侵犯,,公安人员法律居然无视和无力制裁。

3、黑社会公然侵犯生命安全,最后的人命伤害案发生前,公安人员制止被之公然无视!

(从新闻中,可以看出,治安的人员的无奈和无力)


黑社会存在,就会为害一方!

黑社会存在,我们的正常的生活要被打破!

更可怕的是黑社会公然存在,“敢公然脱下裤子当儿子的面污辱母亲”,“某在被抓获前还涉嫌撞死初中女生的案件”,而案件中高利贷和“黑社会性质的行为”并不是案发前才有的!更能读出,黑社会行为能公然到“数次”、能公然到“公安人员面前”,而且达到无视的程度。

所以案件的本质,已经是公然挑衅和无视了!如果“有视”,早就“猢狲散”了,不可能发生“儿子和母亲的尊严”底线再次被突破!

也正是公安人员制止无效,所以“黑社会行为更倡狂”,所以“生命和尊严”底线更无法底线再底线的维护!


    (新闻截图)


黑社会性质的无视、公然挑衅,这才是民众着火点!

公安人员制止无效,这才是民众的对公信力着火点,这才是黑社会和“黑行为”最本质的“为害一方”!

有这样的黑社会存在,不只母亲,我们更多的亲人、朋友被生命和正常生活都可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所以,民众正义和民众公信必然是“万丈怒火”了,所以不只是热议了,而是在“万丈怒火”中批判和呼唤正义,批判和呼唤生命安全!


第三着火点:法律和公义道德撞车、法律判决再次挑战了社会道德和正义!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听到很多“法不容情”,此情只是私人感情和个人倾向,而这个案件中:法律和判决面临的是整体的社会道德和正义、还有法律的公正。


【“强奸不配合”案(被强奸者不配合,至强奸者生殖器断裂案,而被判刑)】

法律和社会争论意义至今,还没有定格和尘埃落定!

其判决结果挑战的只是个人人身安全维护和正义伸张和延续!


【“呼格错案”等等错案】

其错案的社会影响是,质疑执法和监督体系不健全,或者行政对执法的过度干预。

两个案件,是近几年中国社会争议和反响比较大、社会影响比较深远的案件。但【“山东刺死辱母者” 案】兼有二案的所有特性,而且社会关注、社会影响力、法律争议更加深刻沉重!


“山东刺死辱母者案”案件判决结果挑战了是社会道德和正义:

报道中,好多条款,比如“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只是在说法律条文,而事实是,生命尊严和生命安全被无情的践踏和无视!


“山东刺死辱母者案”判决结果挑战了法律的公正和神圣:

整个案件的参与者“涉黑人员”不知道有没有归案。(搜索新闻和案件并没有明显结果)

不知道,如果相关的人员没有归案,单独判决“杀人者”,是不是本质违法!


反过来,如果是“轻判”,那么必然悖斥法律条款。所以这是法律和社会道德不折不扣的撞车!可是又不得维护社会公道和公众正义!

所以,本案件已经延伸成了公众关注和社会公道和正义事件,延伸到了法律建设的领域,与案件本身并没有多少关系了。

这不是争议能解决的了,而是判决后的思考!是新时代法律和法律执行过程提出的新的挑战!


至此,民众燃着了正义火也是必然的!

正义之火,在呼唤法律正义,在呼唤社会正义,在呼唤生命安全在,呼唤生存尊严!



“山东刺死辱母者案”事件,应该比以前“强奸不配合”案(被强奸者不配合,至强奸者生殖器断裂案,而被判刑)法律意义要深远得多,应该比“呼格错案”的社会影响要深刻沉重得多!诸多的“挑战”和“冲突”,对法律建设提出了新思考和新定位,因为其面临的是必须存在,而且必须维护的社会道德力量和正义力量!



___篇_后_思_考___

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正义,被分割成两个不同的集合。

教科书上对法律和社会道德、社会正义,二者概念、区别、的关系做了详细的解释。

但是【“山东刺死辱母者案”】、【“强奸不配合”案】、【“呼格错案”等等错案】,却把这两个被分割的集合拧在了一起:法律绝不允许社会正义和社会道德受到践踏和侵犯,而且也不允许法律自身践踏和侵犯!


【“山东刺死辱母者案”】,一个案件,一个案件中的“黑社会行为”就挑战了我们所有的社会道德、社会正义、法律和执行机关的神圣和不可侵犯!


所以民众的正义之火,在呼唤正义,更是在呼唤正义、法律、法律执行过程的“新时代的切合点”!这才是真正的“社会正义”!

说到这里,想起了曾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法官的“诗意判决书”!(江苏现"诗意判决书",对此你怎么看?- 百度派)更多的人:法律是神圣的,规则不允许此类行为!但是这是职业所在,其母性良知所在、是社会道德和正义所在,实质是在履行维护法律的尊严的神圣职责!

社会正义和道德之不存,法律的尊严的神圣何以依附!


在没有法律之前,人们依靠社会伸张正义、恪守社会道德规则,依靠正义和道德的力量维护社会秩序和生命安全!所以从渊源上来讲,法律应该派生于社会化的正义和道德规则!(个人观点)


截止目前,较早曝出此新闻的网易新闻跟帖参与者已达2290273人。


这在网易新闻跟帖历史中前所未有,在其他平台也未有之。

不得不说,在当前信息分流之广前所未有的时代,这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其他诸如知乎、微博、门户新闻、地方论坛、以及百家号等各种自媒体已经分流了很多用户,但在网易还是形成了一个爆点,充分证明该事件影响之大。


究其根本,源于该事件的特殊性以及普世性。


所谓特殊性,即事件涉及到了“民间借贷”,关于民间借贷的话题,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笔者作为金融从业人员之一,对该行当有着充分的了解。借贷宝裸条事件风波尚未平息,这边厢又搞出个大新闻。这起事件又一次刺痛了很多人的敏感神经。


所谓普世性,中华古训:百善孝为先。当施暴者一次又一次做出对母亲充满羞辱性的举动后,当出警的警员简单询问后就想离开的时候,愤怒的儿子心中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丢失,转而变成绝望,人在绝望中,是无法理智的控制自己行为的,从而做出如此“悲壮”的举动。而根源也是由于孝道而起,从而也让大多数民众给予同情,进而对初审的判决不满,是故参与讨论者越来越多。


这次事件,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几乎所有主流媒体包括官媒都是出于客观公正且不失情感的来发声,并不是某些时候只是搬出冰冷的法律条文,比如人民日报旗下的侠客岛发微博称:司法,不仅关乎纸面规则的落地,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更关乎人心所向,伦理人情。




“世间若无仁义在,人人心中有梁山”。


当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绝望,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而此次事件的官媒态度无疑是让老百姓燃起希望的。


26日11:15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政务发布厅发布消息称,已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26日10:43

山东高法 通报辱母杀人案情况:已受理当事人上诉。


期待最终能有个在法律和情感之间,最合适的结果!

一个国家的素质何以体现,就是在理性和感性进行冲突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抱着怎样的态度。
盲目的说理性至上而忽略了感性的影响其实就是有失偏颇的,这个案件能够引发这么多吃瓜群众的关注,同时也体现了全民对国家的一种关心,对时事的一种注意,更是对人文情怀的思考。
法律有多少条,法律有多严肃都不足以说一个国家好,而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道德素质都能够达到空前的一个高度,那才是真的好。

那么这个案件也就是大家道德上的碰撞,法律和人性孰轻孰重。
在这里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法律是否足够公正和健全?全球的法律都不可能绝对的公正,因为这俩字本身就是一个玩笑,谁的想法敢称做公正?不过是考虑了一下大多数人都认为对的事情吧。

而全民的认知点发生了一个改变,越来越强调情感的我们其实反而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情感匮乏。而事关母爱,也确实激起了我们很多的感想。为了母亲我们应该这么做!
而且这个案件涉及了还不止一个点,很多点的关联也导致我们的兴趣和讨论。

首先就是这个“变态”,进行着高利贷的违法行为,追债的时候进行侮辱行为是否激起了我们大家的强烈反感,以至于我们要杀之以平心中之愤!

再者,就是警察的坐视不理到底激起了现如今多大的同样的现状,这方面的问题到底如何整改?以前奉为公平使者的警察,为什么现在反而成了激起民愤的对象?社会到底经历了什么,又或者是说什么造成了经济上涨,管查力度却下滑厉害的现状。

最后,也就是量刑的问题,正当防卫到底是什么样的?杀人服刑没有错,可是对方的行为激得你不得不杀人,那么面对这种困境,法律到底承担着这样的作用?

三大点压得每个拥有母爱的人喘不过气,将心比心,辱母之痛我们是否能够承受?所以我们是否能够真正的摆脱感情而去考虑这个案件呢?不可以,因为本身就是因为感情而造成的错误,既然走投无路,正反都是活不下去,那么拿起反抗的武器就成了我们唯一的方式了。

法律和人性极大的违背也导致了我们力挺人性的一方,不管是出于自己的感情,又或者是对母子二人的同情和怜悯,都让我们对一审判决的反对,还有其中的盘根错节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相大白于天下,对本性正直的渴望也让我们希望看到二审的不一样,如果可以,但愿能够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吧。

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如何终结,而在于其存活时候的方式和所带来的影响,死并不值得同情,善良才应该成为活着的主旋律!

每年因为债务纠纷而酿成的血案数不胜数,无论是起因还是审理还是最终的判断,都不会引起公众的热议,因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人尽皆知的道理,但发生在山东冠县的这起血案却截然不同,不但在判决数月以后依然引起了公众的愤慨,而且案件本身所存在的诸多疑点,也使得公众对该案判决的公正性缺乏信任,但之所以能够形成如此激烈的争论,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母亲受辱而奋起抵抗”这个细节上。

母爱的神圣和伟大,是每个有良知和人性的成年人都无可辩驳的,无论出于何种环境,如果自己的母亲受到极端侮辱,只要是正常人都会不顾一切的去维护母亲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如果在如此不堪的情形下依然标榜理智和法律,说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已经是人性泯灭,因为一个连自己母亲手辱都无动于衷的人,已经不能有常人的眼光来审视他,甚至已经不能用人的标准来要求。

公众舆论通常情况下很温顺的,但当触及人性底线的事件发生以后,即使是温顺的民意也会不激发,这就是山东冠县“刺死辱母者案件”能够迅速发酵的原因所在,因为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法律上,死者都给人一种死有余辜的感觉,而对行凶者来说,是因为做了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情,因此得到公众舆论的支持也是意料之中的,毕竟此类事件已经触痛了公众极为脆弱的那根神经,通俗点说,谁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面对侮辱母亲的恶人,在警察袖手旁观的情况下持刀杀之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如果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受辱而无动于衷,说明这种人已经只能将其称之为生物,因为其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不可否认,如今的社交平台上依然存在不少的所谓专家,为了蹭热度和提高知名度,不惜违背人性良知去诋毁行凶者及其母亲,这也是我们如今这个社会最大的悲哀,对此只想说一句“母辱不护,国辱何御”,在发表所谓观点的时候,不妨换位思考一下,或许只有真正置身于当时的情境,才能明白杀人者的内心感受。

很显然,虽然是杀人致死的刑事案件,但是却得到了公众一边倒的支持和肯定,这是因为死者触碰了公众的道德底线,而当地司法系统的黑暗,也激发了公众的愤怒,对此案件如果没有客观公正的审判,必然会颠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传统认知。
山东最近出现的因为侮辱自己的母亲,最终导致儿子刺死人的案件,已经在网络上面被传的家喻户晓,这件事情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事情的发生本身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当时警察能够做到自己职责以内的事情,那么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可是现在悲剧已经产生,而且法院的判决也存在争议,所以这件事情愈演愈烈。

大家关注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有几个,首先是高利贷的行为,我国有现在存在民间贷款和银行贷款两种不同形式的贷款方式,银行贷款因为难度比较大,一般的企业很难得到大批量的银行贷款,所以转而进行私人贷款,也就是民间贷款。但是民间贷款,欺骗的性很强,基本上现在的民间贷款已经变成敲诈勒索的一个工具。

本案中的苏银霞就是找死者进行贷款,利息达到不可思议的10%,一年下来就是120%,如此的民间贷款本身就是一个犯罪的兴旺,所以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次的案件本身就是一个高利贷引发的社会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有愈演愈烈的态势,所以社会的关注度会越来越高。

我们要注意的是民间贷款和高利贷是不同的,民间贷款只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话,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在中国的民间贷款,已经完全的混乱,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变成一种嗜血的工具。全国各地出现民间贷款的问题,现在呈现上升态势,而且民间贷款的犯罪越来越多,变成一种普遍的现象。

全国各个地区很多的人,都卷入到民间借贷的问题之中,所以现在大家都在关注这次的事件,因为这次事件是一个有很强的代表性的一个案例,老百姓要看的是国家对于高利贷如何处理,因为高利贷的危害,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借贷行为,这是引起老百姓关注的一个重要点。这就是,为什么【山东刺死辱母者案】会引发全民关注与讨论,因为这里面的民间借贷问题,已经变成社会的大问题!

为什么观察者网在知乎风评颇差?

因为观察者网对外国人物言行的报道有着强烈的正负面偏向。对于某些人物,挖苦、暗示层出不穷,抓取只言片语替其塑造人设。一定程度上对吃瓜群众理解、看待世界不利。

观察者网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自媒体发展到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广大年轻人对西方媒体与社会的厌恶的情绪。虽说西方媒体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这种靠激发他人负面情绪来获取流量的方式确实不可取,观网如果一直靠这个手段发展的话会变得越来越极端。

历史沿革:

观察者网创立于2021年,依傍春秋综合研究院与各行各界领军人士进行线上及线下的沟通互动。2021年4月16日,观察者网正式上线,新闻理想正式启航;2021年10月31日,观察者网手机站开通,观察者网开始在路上。

2021年2月1日,观察者网苹果app上架,越来越多的用户群体开始接受观察者网;微信、微博相继上线。

知乎故意杀人如何判刑我国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如何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司法解释如下: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本文标题: 为什么在知乎上恶性杀人行为是被群众所接受的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qingganwenzhang/244169.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 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先领红包再赞助
    声明:凡注明"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励志妙语所有,欢迎转载,但务请注明出处。
    好想在这里问大家一个问题“在感情方面是选择听家里安排,还是选择自己真正的呢”存 200 张亡妻照片手机丢失男子痛哭,民警帮找回,如何看待男子对妻子的情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