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迹应不应该开放

发布时间: 2023-02-24 14:01:2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2

历史古迹可以对游客开放的理由,求辩论式答案正方:1、历史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宝贝,不属于某一个部门,应对人民开放。2、历史古迹具...

历史遗迹应不应该开放

历史古迹可以对游客开放的理由,求辩论式答案

正方:
1、历史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宝贝,不属于某一个部门,应对人民开放。
2、历史古迹具有不可估量的人文价值,应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不应该封闭进来,白白闲置。
3、历史古迹的开放可以促进一些对这些专业或领域有兴趣的人深入研究,开放与否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域研究的进步。
4、历史古迹的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
反方:
1、历史古迹都是极珍贵和不能复制的,开放容易损毁。当前中国游客的素质还不是很高,不文明行为防不胜防,太冒险。
2、专业性太强,开放后可能门可罗雀,意义不大。
3、维护成本过高,可能不仅挣不到钱,还会赔上很多人力物力。
最佳方案:
1、限时开放,控制客流量,保证历史古迹的完好。
2、小范围开放,如对某些专业部门或团体开放,目的是发挥其科研价值,不埋没了好东西。
爱我中华

辩题求解!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应已开发为主

材料具体点!
故宫、长城、兵马俑、京剧、古籍和端午节,这些看似没有太多关系的景物,有一点是相同的,它们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优秀文化遗产,对亚洲乃至世界许多国家影响至深。作为这些优秀文化遗产的承继者,我们常常引以为荣。但在如何保护文化遗产问题上,人们却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前几天,国内某门户网站首页声称,有专家建议拆除故宫、修建商品房。这种说法虽然纯属无稽之谈,但却引起网上的热烈争论。我倒不很关心编造者的危言耸听,而是惊异于竟然有这么多人愿意论及此事。这种说法的编造痕迹十分明显,但之所以像真事儿一样传播开来,反倒衬托出我们长期以来似乎没有把历史和文化传承太当回事儿。如果我们认真地对待历史和文化,自觉承担起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使命,拆除故宫这种愚人节式的笑话,至多也就算作一种娱乐。
在传承文化遗产过程中,我们总能看到商业化的身影。在现代商业社会,商品化其实就是传统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衍生品。将文化遗产与现代商品、服务相互结合,很容易取得消费者的共鸣,能够提升文化和商品的传播性,甚至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许多国产白酒的名称都取自于历史典故或者遗迹,消费者在享受美酒之时,难免追思历史。对于商人来说,这就足够了。因为商品化不仅有助于拓展文化遗产的内涵、增强文化遗产的传播力,还同时开启了通往财富的大门。很多时候,追求经济利益,已经成为商人不遗余力开拓文化遗产市场的直接动力。
文化遗产是独占的,文化遗产的商品化必须是有序的,文化遗产商品化并非必然破坏文化遗产,它甚至有助于传播传统文化遗产。但在现实社会中,破坏文化遗产的商品化举动又相当普遍和严重。一方面,商品化有时会破坏文化遗产的真实内涵。为了实现最大利益,商人可能会对文化遗产断章取义或者任加演绎,让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从而打破了传统文化遗产的完整内涵。经过无度演绎,后人很难再享受到原汁原味的文化遗产。从文化遗产本身来说,这种演绎是篡改性的。另一方面,商品化有时会损害文化遗产或者自然遗产的真实面貌。
其实,文化遗产的商品化还会引发文化遗产衍生品市场中新的利益安排。端午节更像是一种文化,它衍生很多特有的精神内涵,更成为国人的心结。但当端午节与商业结合起来,就给原本平静的文化生活带来新的问题。去年,韩国原来要将端午节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这着实让国人着了很长时间的急。后来有消息说,韩国准备和中国一起办理申报,申报名义也限定为“江陵端午祭”,这又给国人带来某种安慰。文化遗产不仅已转变成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而且还给商人带来了实际利益。在民间,韩国某公司申请注册了“端午节.cn”的网名,今年端午节前,又有消息说某国内企业花钱从韩国公司手中买回了这个网名。类似例子很多,连我们从小阅读的“三国”、“水浒”等古代名著的名字,也被日本人抢注了商标或者网名。祖先留给我们太多的遗产,也给我们留下很多担心。其实,即使韩国公司注册了“端午节.cn”,这也构不成违法网站,而且也未必有损于中国传统文化。但这种做法确实让屈原的故乡人受到某种感情伤害,我们宁愿花钱把这个网站名称买回来。从商业来看,我们不得不佩服那个韩国公司的创办者,他注册“端午节.cn”的中文网名,或许就是为了在注册后把中文网名卖给中国人。
我们应该认真关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了,这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或者纯粹的商业利益问题,而是忠实传承、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历史使命使然。日本在100多年前就开始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韩国也紧跟其后制定了类似法律。我国几乎没有针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立法,甚至很少将保护文化遗产当作战略问题加以对待,这种状况难以与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影响相互匹配。我们祖先留下了太多的精神财富,历史也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文化,我们大可不必为文化遗产商品化而过度担心。但是,作为文化遗产的承继者,我们无权浪费祖先留下的优秀文化遗产;作为极富智慧的中华民族,我们应当更善于制定和利用法律规则。
核心观点:
1.开发是为了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事物走向完美的必然要求,所以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应已开发为主
2.开发语保护相结合,这样保护他们所彰显的核心价值一也会存在
3.这是一个孰轻孰重的问题,而两者不可或缺,所以强调核心理由,就可以胜辩

对于历史文化古迹应该免费开放你说对吗?

了解
不能说完全对。从大的方面来说,历史文化古迹应该是属于全人类的,不能以个人名义圈占,应该免费开放。从另一方面来讲,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文物保护学家,如果什么人都能进去,对古迹与文物进行破坏,那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况且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也需要经费,这批经费不能全由政府承担。这样来说为了保护古迹,收取一定的费用是有必要的。
我觉得挺对的,越是历史文化古迹,越应该低门槛,让人们都领略到历史的风采,维护是靠大家的,至于现在国民素质,可能还达不到对历史的绝对尊重,可能反而因为免费而给古迹带来环境上的灾难
免费开放还是不好吧,历史文化古迹,不是公园,怎么能随意进,不利于对文物的保护,免费开放,就我们国情来讲,不一定变成什么样子。还有即便免费开放,也要实行人员限制,要不会被挤爆的。
对的,让国人能随时瞻仰和学习。特别气愤的是长春的伪满皇宫以及日本大屠杀的纪念馆都要收钱,让国人受爱国教育都要出钱,不知道当地政府怎样想的。
我觉得开放是应该的,但是在此之前,应该做好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的心理准备,做好保护措施,不要因为开放了,就破坏掉了。
本文标题: 历史遗迹应不应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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