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封建庄园制和中国汉代豪强地主的庄园制以及日本奈良平安时期的庄园制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发布时间: 2022-09-23 12:00:2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9

中国古代豪强地主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有何异同?封建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解体是这一时期欧洲历史的主线,中世纪的欧洲,文化落后,...

西方的封建庄园制和中国汉代豪强地主的庄园制以及日本奈良平安时期的庄园制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中国古代豪强地主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有何异同?

封建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解体是这一时期欧洲历史的主线,中世纪的欧洲,文化落后,思想愚昧,是历史上所谓的“黑暗时代”。从这一时间段来看,大约相当于中国的南北朝到明代。
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与所谓“庄园制”的关系问题,徐扬杰先生认为:“地主庄园制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再次强化,就是这一时期经济上的重要特点,也是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产生的经济上的根源”,“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就是一个地主庄园的经济实体,这是它的形态结构的重要特点之一”。徐扬杰先生认为,这一时期家族组织与地主庄园形态结构重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家族与地主庄园的二位一体。即“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庄园(当然也有许多大家族占有多个庄园的),族长就是庄园主。族长占有大量土地,将成片的土地用沟堑围圈起来,形成很大的院落或者园林。庄园内部独立地进行农业和日用手工业的生产,基本上不需要同外界发生经济上的联系,少量的物品交换也在庄园内部各户族众之间进行,即所谓的‘闭门成市”’;(2)以庄园为范围的聚族而居。“魏晋以后家族聚居的形式,除了那些族众尚未向同宗大地主依附、大地主尚未建立庄园的地方,仍然以村落为单位聚居以外,一个庄园即是一个聚族而居的单位,好像同姓聚居的村落一样。庄客多数为同宗族人,他们的住宅就建筑在庄园内部,而且大多环绕着族长的别墅建造”;(3)庄客的族众兼依附农民的双重身份。“一个庄园主(即族长)必须胁迫大批小农为庄客,把他们附着在庄园里,为自己耕种庄田,供自己驱使服役。这种庄客,在文献中又有佃客、庄户、徒附、私附、部曲、奴客、人客等等名称。名称虽然不同,身份却是基本相同的,大多都具有族众兼依附农民的双重身份”。
隋朝承袭北魏的户籍制.
封建庄园必须具备下列特征:封建庄园的经济基础是领主土地所有制;庄园生产者有农奴,也有依附农;农奴、依附农与领主具有人身隶属关系,一般不能自由脱离主人。农奴、依附农必须给领主纳租、服役;一个庄园基本上是闭塞的,是经营多种产业的自给自足的独立的经济实体,除了食盐及少数奢侈品外,一般生产及生活用品都在庄内解决;庄园原则上不给政府纳税,领主个人要向皇帝献贡品,或替皇帝出兵打仗。
我们从唐朝和唐朝实际生活看来,唐朝的“庄田”、“庄园”与领主庄园根本不同。首先,唐朝是中央集权国家,全国大小庄主,在庄内只有土地所有权,对自己的庄客,只有经济剥削权,没有人身统治权,人身统治权属各级政府机关。其次,从全局看,唐朝地租形态基本上是实物地租、劳役地租比较少。庄客除纳租外,只担负一部分劳役或者不负担劳役。其三,唐朝是封建经济高度国家,全国城乡联系相当密切。当时,粮食、纺织品、茶叶、生产工具等,已经成为流通全国城乡的商品。
第一:欧洲中世纪的庄园是国王把土地赏赐与分封给臣下形成的,是封建领主制;唐朝后期的田庄是由土地兼并而形成的,是封建地主制。
第二: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不能买卖,而且实行长子继承制,因而比较稳定;唐后期的田庄可以买卖,而且实行分子继承制,有的田庄经几代后便被分割,不能再称其为田庄了,所以这样的田庄不稳定。
第三:欧洲中世纪的庄园独立性强,庄园主在自己的庄园有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还有必备的军队,如同一个独立王国;唐后期的田庄主在自己的田庄内没有这些权力,这些权力由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统一行使。第四:欧洲中世纪的庄园实行农奴制,农奴除耕种自己的份地外向领主提供劳役地租,而且农奴的身份世代相袭,所以依附关系很强;唐后期的田庄实行租佃制.

中国与西欧封建庄园的异同之处(详细点)

应该是东汉豪强地主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异同吧
1、相同--经济上自给自足,独立经营;军事上拥有武装。
2、不同--东汉是皇帝的赏赐与豪强地主自行兼并,且能世袭,但必需受皇帝控制;西欧是分封土地同时分封人口,相对独立不完全受国王控制。

中国古代豪强地主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有何异同?

首先从土地所有的角度来讲:东汉田庄的地主占有土地,就是说他们有土地的所有权,而西欧田庄的领主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还属公有
其次从雇佣关系来讲:东汉田庄的地主大都利用宗族关系,利用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贫苦宗族来为他们耕种土地
再次,随着西欧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西欧田庄内的产品逐渐与市场联系,要经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价值
一个是我国的,另一个是别国的

中国封建庄园与西欧封建庄园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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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vi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
中国封建庄园,比较类似大家庭的从属关系;而西欧封建庄园,则比较类似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中国封建庄园农民有人身自由,西欧封建庄园农奴不具有人身自由

中国与西欧封建庄园的异同之处(详细点)

中国与西欧封建庄园的不同点如下:

一、中国封建庄园的土地是地主私人所有制;而西欧封建庄园的土地是领主等级占有制。

二、中国封建庄园的土地一般来源于赏赐和自置两方面;而西欧封建庄园的土地一般是由国王或上一级封建主封授的。

三、中国封建庄园的土地由于是私有制,因此可以进行买卖;而西欧封建庄园的土地不能买卖,不能转让。

四、中国封建庄园比较分散,不便于管理;而西欧封建庄园往往连成一片,易于统一经营管理。

五、中国封建庄园不是区分封建等级的严格标准;而西欧封建庄园往往代表了严格的封建等级。

六、中国封建庄园的庄园主与佃农之间无法形成累世的主仆关系;而西欧封建庄园是占有农奴人身权。

七、两种庄园的风格不同。中国封建庄园多为自然式,而西欧封建庄园多为规则式。

中国与西欧封建庄园的相同点如下:

一、两种庄园都是用来供庄园主及家属、宾客观赏之用。

二、两种庄园都是的达官显贵所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身份的象征。

扩展资料

日本与西欧封建庄园制产生的不同点:

日本的封建庄园制是由日本本土落后的制度文化与中国唐朝先进制度文化融合的结果,是落后的封建生产力、土地私有制、个体生产方式、劳役地租逐步整合的结果。

日本这种封建发展过程与西欧封建化过程具有相似性,所不同的是日本的落后制度文化是由日本本上提供,先进制度文化由外界(中国)提供;而西欧的先进制度文化由罗马本身提供,落后制度文化由外(日尔曼)提供。

日本封建化是先进的封建制度文化在落后生产力作用下向现实生产力水平的回归,西欧封建化是在战火的焚烧下先进生产力向落后的上层建筑的屈从,只是这个上层建筑包含了萌芽状态的原始的封建制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西欧封建庄园

百度百科--中国古典园林

百度百科--日本园林

封建庄园是封建社会一种大土地生产经营方式的组织单位,是无论在西欧还是中国都曾经存在过的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实体。本文拟对中、西封建庄园进行比较,弄清二者的差异,着重点在探讨中国封建地主庄园的一般特点。一、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因此,考察中西封建庄园,必须先从土地所有制着手。我国的封建庄园的土地是地主私人所有制,而西欧封建庄园的土地则是领主等级占有制。西欧封建庄园的土地一般是由国王或上一级封建主封授的,所有权属于最高封建主,受封者得到封土
应该是东汉豪强地主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异同吧
1、相同——经济上自给自足,独立经营;军事上拥有武装。
2、不同——东汉是皇帝的赏赐与豪强地主自行兼并,且能世袭,但必需受皇帝控制;西欧是分封土地同时分封人口,相对独立不完全受国王控制。
中国园林 : [中国园林]
我国的园林艺术,如果从殷、周时代囿的出现算起,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世界园林艺术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在世界园林史上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并具有极其高超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民族风格。园林是人们为了游览娱乐的方便,用自己的双手创造风景的一种艺术。由于各民族、各地区人们对风景的不同理解和偏爱,也就出现了不同风格的园林。归结起来,世界上的园林可分为三个系统——欧洲园林、西亚园林和中国园林。我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它那“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艺术原则,那熔传统建筑、文学、书画、雕刻和工艺等艺术于一炉的综合特性,在世界园林史上独树一帜,享有很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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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庄园:庄园,指乡村的田园房舍; 大面积的田庄。中国古代包括有住所、园林和农田的建筑组群。根据庄园主的地位,庄园有不同的名称。皇室的为皇庄,称苑、宫庄、王庄等;贵族、官吏、地主的为私庄,称墅、别墅、别业、别庄等;属于寺庙的称常住庄。中世纪英、法等国出现带有防御设施的庄园宅邸,宅邸中的大厅为庄园主的会议厅和佃户集会的场所。

中国园林,多假山,水,池之类的。 庄园,你看电视电影都有感觉啊。 我个人认为他们的更接近自然。 国内的园林,太假了。很多
庄园是庄园主的堡垒,里面有仆人伺候他的起居,有佃农替他耕地,有骑士替他护卫。我国东汉后期曾经就是一个“庄园”时代,那时全国有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庄园,庄园带围墙和了望塔,里面基本自给自足,是庄园主的世界,实力强大的庄园主连皇帝都奈何不得
本文标题: 西方的封建庄园制和中国汉代豪强地主的庄园制以及日本奈良平安时期的庄园制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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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是否有可能延续千年甚至两三千年 如果有可能,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历史上,有哪些牛逼人是被自己至亲至信之人坑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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