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谣言火起来的人罪责大,还是制造谣言的人罪责大

发布时间: 2022-07-23 11:00:0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2

大家认为谣言最可怕的是制造者还是传播者当然可以说谣言的制造者更可怕了因为一个谣言在不断传播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的被杜撰所以可以说每...

让谣言火起来的人罪责大,还是制造谣言的人罪责大

大家认为谣言最可怕的是制造者还是传播者

当然可以说谣言的制造者更可怕了
因为一个谣言在不断传播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的被杜撰
所以可以说每一个传播谣言的人都是制造者

谣言传播违法吗?谣言传播超过多少人可以定罪?如何定罪?

目前我国《刑法》是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目前我国刑法是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传播谣言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传播谣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传播虚假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犯法。

1、传播谣言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传播谣言如果情节比较轻,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传播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谣言,情节严重的,例如信息点击达到5000次;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等,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3)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故意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谣言制造者和谣言传播者谁更可怕?

这个问题就相当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很纠结,因为谣言制造者是他把这个东西制造出来的,如果没有他说的这个话,那么就不会有谣言传播者,但是如果没有谣言传播者,谣言制造者他的话也不会被广泛的传播出去,引起巨大的反响,所以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都很可怕。

我觉得两个人都是很可怕的,首先制造谣言的这个人动机就是很不纯的,还有就是传播谣言的这个人是很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对社会的影响特别的不好,所以这件事情是非常可怕的。

我认为应该是制造者,因为虽然说一个谣言,如果没有人传播的话,可能并不会有很多人了解,或者说会有很多人知道这个东西,但是我觉得最可怕的还是在根本上,因为只要这个谣言出来了,就一定会蔓延。
我觉得谣言制造者比较可怕,因为如果没有谣言制造者的话,那就不会有谣言传播者了,因为谣言都没有被制造出来,就不可能被人们所传播,所以谣言制造者是非常可怕的,如果没有他们,谣言不可能会被传播了。
我觉得谣言制造者和谣言传播者,相对来说,谣言制造者是最可怕的,因为没有谣言的制造者,就不会有谣言的传播者,谣言也就不复存在,对别人也没有太大的伤害,所以谣言的制造者真的很可怕。

如何评价网络谣言者和制造者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最主要的信息获取平台,但是网络在方便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谣言的传播。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会对个人和集体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让普通事件的解决难度加大,同时也会让人们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降低,破坏政府部门的形象,还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主体
1、一般网民
一般网民因为对自身状况的不满,可能会选择某种方式来发泄,而网络的信息高扩散性和低门槛性使其成为了最佳选择,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制造谣言。
2、邪教组织
一些邪教组织通过网络谣言蛊惑群众,来达到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
3、网络推手
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媒体和企业为了自身的曝光率和关注度,经常利用网络推手来进行虚假消息的传播和有意误导,从而来引起群众的关注,让自身的曝光率和点击率提高。
4、娱乐明星或者记者
在信息时代下,一些娱乐明星为了能快速蹿红,经常在网络上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来引起人们的关注,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少数记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不惜制造一些虚假信息来引起人们的关注。
二、网络谣言的影响
1、社会恐慌
2021年,日本福岛的第一核电站发生了核泄漏和爆炸事故,这则消息原本并没有过多值得重视的地方,但是在核泄漏发生几天时间,我国群众开始出现疯狂的抢盐现象,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网络中出现了这样三条消息:日本的核辐射会对我国造成影响;日本核辐射会对海水造成污染从而影响到我国的食盐;吃含碘食盐能有效避免核辐射的影响。这几则消息一出就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人们开始纷纷加入到抢购的行列中。所以网络谣言的传播会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恐慌,对社会和谐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网络信息的可信度降低
2021年2月,在网络上出现“致癌皮革惊现市场”等类似文章,这些文章在出现后就被各个商业网站疯狂的转载,面对这样的情况相关部门开始积极的辟谣,希望人们可以理性的思考,不要轻信谣言。但是自从这些文章出现后,我国奶制品行业就变得比较脆弱。也正是因为网络谣言的传播,导致网络信息的可信度降低。
3、事件复杂化
各种信息可以在互联网上广泛的传播,这些信息表现出的价值和观点呈多元化,加上每个人的实际利益需求不同,这就导致社会舆论变得更加复杂。个体在网上发布信息时不会经过非常严格的筛选,所以互联网上的信息不仅量大,而且真假也不容易分辨,对事件的真实性不能全面反映,最终可能让事件变得复杂,解决时难度也就会相应的增加。
4、损害个人及集体名誉
网络谣言传播的速度比较快,而且覆盖面也很广,所以网络谣言造成的危害大。对个人来说,网络谣言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扰,也可能对个人的声誉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而对集体来讲,网络谣言可以让某单位或者企业的名誉受到损害,让其在社会上的信任度降低,甚至还可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
1、加强政府引导
(1)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谣言并不是空穴来风,所有的谣言在形成的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客观基础和事实根据。通过相关的调查可知,大部分群众都认为政府发布信息不透明是谣言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在人们不能从正规渠道去获取相关信息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通过网络的渠道。当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故发生时,人们都希望能够尽快获知事件的真相,但是政府部门大部分时间都会选择封锁消息,希望可以及时的消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人们不能从权威部门获取事件真实信息的时候,就只能到互联网中去需找事件的真相。谣言的传播主要根据事件的重要性和真相的模糊性。如果不能有效消除政府和群众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群众对谣言的追逐程度就不会减退。所以当产生谣言后,政府部门应该要及时发布信息,将事件的真相告知群众,防止谣言的快速传播。
(2)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府部门在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时,应该首先要对网络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和制造者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对制度管理进行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建立起相应的治理和预防机制。
2、规范媒体监管
(1)新闻媒体加强监管。新闻媒体是一个公共信息平台,也是舆论监督的平台。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我国传媒业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很多值得重视的问题,如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以及缺乏公信力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受到各种文化思想和利益关系变化的影响,新闻媒体的商品性开始表现得越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应该加强对虚假新闻的防范,更好地杜绝网络谣言的传播,另外还要对媒体行业的职业伦理进行严格规范,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
(2)积极进行谣言屏蔽。在网络时代,对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普通民众很难去查证,大部分网民面对网上信息时基本上都是选择接受的态度。另外还有一些法律素养和基本道德素养缺乏的网民在网络上制造谣言,编造假新闻等来引起关注。这些行为都会对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造成影响,最终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的正常发展。所以在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要正确认识到网络谣言可能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来对谣言进行屏蔽,比如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和对互联网信息进行过滤等。 (3)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意见领袖”是比较特殊的一类人群。“意见领袖”就是在信息传播时经常给他人提供一些新意见、评论,能影响其思想行为的“活跃分子”。所以在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和防范时,应该要重视引导和培养“意见领袖”,让“意见领袖”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网络谣言的治理和防范工作。
3、不断提升群众意识
(1)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现阶段我国群众的法律意识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人对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零散、片面和直观的层面上。要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治理和防范,就需要让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加强网络法制教育和网络法制宣传,让群众能快速树立起系统和科学的网络法律意识。这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群众才会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思考,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其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导向,主动承担自身的历史使命,树立起正确的义务和权利观念,让其能够用比较合理的方式去面对网络谣言、抵制网络谣言,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并通过自身的方式去感染和教育周围的人。
(3)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公民素质是某个国家的公民在改造社会和自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智力、体魄和思想道德的总体水平。在治理和防范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让全体公民的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就应该从下面两点来进行:首先要为公民的素质教育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另外就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公民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当公民整体素质提高之后,才可能会采用比较合理的行为来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来降低网络谣言的危害。
结语
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网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在认识到网络好处的同时,也应该要重视网络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比如网络谣言。网络谣言的传播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只有通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相应的应对策略,这样才能让网络的优势更好的发挥出来,防止网络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网络是虚拟社会,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直接关系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网络谣言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如果任其横行,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污染网络环境,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没有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刑法》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
本文标题: 让谣言火起来的人罪责大,还是制造谣言的人罪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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