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问「什么是艺术 为什么你们说的艺术我看不懂」

发布时间: 2022-05-31 14:00:3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5

解释艺术最好的答案是什么??请各位师傅给我艺术最好的解释吧!!$导言“什么是艺术?”很少有这样引起激烈争论而又得不到满意答案的问...

孩子问「什么是艺术 为什么你们说的艺术我看不懂」

解释艺术最好的答案是什么??

请各位师傅给我艺术最好的解释吧!!
$导言
“什么是艺术?”很少有这样引起激烈争论而又得不到满意答案的问题。但即使不能得出最终结论,我们还是能够部分地解释它。首先,“艺术”是一个词,它意味着我们承认艺术观念和艺术本身的存在。没有这个词,我们也许就会对此产生怀疑,而且事实上,这个词并非存在于每个社会的语言体系之中。到处都有艺术被“制造”出来,因此,艺术也可以是一个物体,但并非所有的物体都是艺术。艺术是审美的物体。这就意味着艺术因其内在价值而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鉴赏,正是这一特性使得艺术超常。许多珍贵的艺术品被置于日常生活之外,出现在博物馆、教堂,甚至洞窟中。那么,我们所说的“美学”又是什么呢?它被做如下定义:与美有关。
当然,并非所有的艺术都是悦目的,而尽管如此,它们也还是艺术。无论“美学”这个词怎样差强人意,我们还是不得不使用它,因为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词代替它。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美学一直是从柏拉图到今天的思想家讨论的对象,但同所有与哲学有关的问题一样,这个由“美”而引发的论题可能从本质上就难以解释清楚。在上一个世纪,美学又成为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但也同样没能达到统一的认识。为什么会这样?一方面,既然人们具有相同的大脑结构和神经系统,那么所有人就一定会有许多极相似的基本感受;另一方面,我们的趣味和选择又会受各自的文化背景的限制。文化的类型是如此丰富多彩,以至于不可能赋予艺术一套普遍的法则,使之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文化。而且只有当艺术家明晰这些法则并有意识地照其行事时,这些“科学”的法则才会对人们的视觉感受力起作用。所以法则对于理解艺术来说毫无意义。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艺术的绝对价值都使我们深感困惑。我们不得不把艺术品放回它产生的时间和背景中进行考察。或许我们还有另外的办法,既然艺术品仍然在我们周围被创造着,那么就时刻注意着所发生的新情况,并迫使自己调整视觉取向。
#想象力
我们都有梦境,这是想象力在起作用。想象可以被简单地描述为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图象——一幅图画。人类并非唯一具有想象力的生物,动物也有它们的梦境。猫会在睡觉时产生耳朵或尾巴的颤动与抽搐;熟睡的狗或许会“呜呜”地咆哮,甚至还会凭空舞爪,仿佛它正在搏斗。在清醒的时候,动物也会在想象中“看到”事物。当一只猫注视壁橱中的幽暗时,它背上的毛就会莫名其妙地竖起来,这种情形就同我们并没看到或听见什么,也会仅仅由于幻觉、妄想而浑身打冷战一样。然而无论如何,人类和动物的想象力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区别。人类是唯一能够用语言或图画来表达自己想象的生物,只有人类才会有创造艺术的渴望。在野生条件下,没有任何动物能够自发地画出可辨识的形像。而即使是在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下,动物所画的图像,也只是传达关于实验过程的信息,而与艺术无关。
另一方面,人们都无疑地具有艺术天赋。任何一个普通的孩子在他五岁以前都画过圆月一般的扁平面孔。艺术创造力是人类独有的,这就如同划下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
如同发育中的胎儿总要追溯人类进化的大部历程一样,正在萌生的艺术家也要建立其艺术发生的第一阶段,很快地,他就可以完成这一过程并开始对周围的文化环境做出反应。甚至是儿童的艺术,也从属于塑造其个性的社会趣味和观念。事实上,我们总是倾向于用评判成人艺术的标准来评判孩子们的创造——只是采取适当的术语。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我们研究艺术家成长的每个阶段时,会发现一个孩子在成年以后若仍想从事艺术,他就必须拓展其所有素质:协调力、智力、个性、想象力、创造、审美判断力。由此看来,成就一个年轻艺术家的过程如同生命成长本身一样脆弱,它会因生活中的任何变化而停滞不前。那么只有微乎其微的幸运者才能够在成年以后继续保持创造灵感就不足为奇了。
艺术创造与这么多因素相关,那么它一定在艺术家的人格当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现代心理学之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认为,艺术构思是潜意识的升华。这一观点解释艺术创造未免有些不确切。因为艺术并不仅仅导源于受神经病症摆布的消极力量,而是成就个性的众多方面的积极表现方式。事实上,当我们在观看精神病患者的作品时,虽然会被其热烈的活力所打动,但还是会直觉地感到有某种东西不对头。因为这种表达是不完整的。
艺术家有时也会因不堪其天赋而倍受折磨,但如果是在精神疾病的束缚之下,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具有真正的创造力。想象力是难解的人类之谜,它被认为是意识和潜意识的结合物,我们大脑的许多活动都是在潜意识中完成的。想象力就是个性、智知与精神的契合点,因为它与三者相关联。它沿着由心灵与精神共同决定的道路前进,尽管无法预知其方向。因此,即使是最个性化的,甚至只是直觉产物的艺术作品,也可以在某一层次上得到知音。
想象力至关重要,它使我们在未来获得各种可能性,它还使我们以真正有价值的方式理解过去。想象力是创造的基础之一。就人类整个进化史而言,艺术创造力一定在相对较晚的阶段才被赋予人类。人类最早的艺术作品已无从得知,我们的祖先已经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300万年,而迄今所知的最古老的史前艺术发生在25,000年前。无疑这是踪迹难觅的长期发展之后所达到的一个顶点,即使是最“原始”的部落民族的艺术品也产生于具有稳定结构的社会之中,只代表艺术发展过程中较晚的阶段。
最早的艺术家是什么样的人?最大的可能性是巫师。比如传说中的俄尔甫斯,他们被认为拥有神圣的力量与灵感,可以在假死状态之中进入潜意识;与凡人不同的是,他们还可以回到现实中来。由于具有领悟未知世界的能力和用艺术将之表达的天才,他们就获得了控制隐藏在人类和自然背后的力量的权力。即使是今天的艺术家也具有使其作品迷惑或打动人们的魔力,使文明社会的成员陷入尴尬的处境,因为他们不想丧失理性控制的外表。
人类为什么创造艺术?其中一个原因无疑是出于装饰自身与美化周围环境的无法遏制的渴望。这又源于更深层次的欲望:不仅在作品中描述世界,而且要以理想的形式去重构自身与环境。所以艺术远远不止是装饰,它饱含意味,即使其意味有时是那么微妙和艰涩难懂。艺术使我们能够传达那些无法用其他方式来表达的东西,不论是描述功用还是象征意味,一幅画足以代替一千个词汇。同在语言中一样,人们在艺术中首先是象征意义的创造者,通过崭新的方式来传达复杂微妙的思想。我们不能把艺术看作是日常生活随笔,艺术是诗,为了传达新的,通常是更丰富的意义与情感,诗可以自由地重组传统语汇与句子结构。一幅画通常预示着超过其描绘内容的更多的含义。与诗一样,艺术的价值同时在于表达了什么以及如何表达。然而无论是通过寓意、姿态,还是表情、逼真程度来暗示其含义;还是通过线条、形式、色彩和构图等视觉因素来唤起人们的感受,都不能完全传达其内涵。
艺术的意义是什么?艺术品想要告诉我们什么?艺术家经常不能作清楚的说明,因为作品就是内容本身。如果这些内容可以用言语表达,那么艺术家也就成为作家了。幸运的是,有一些视觉符号及其象征意义在不同的时代与地区有规律地重复着,那就可以把这些看作是普遍性的东西。这些符号只有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才有其确切的意义,因而造成了艺术的无限的变化。
因此,艺术如同语言,如果我们想要恰当地理解,就必须了解它所处的国度、时代以及艺术家的风格与思想。我们对于精确再现的自然主义传统异常熟悉,于是就认为艺术就是模仿现实。而这种制造错觉的艺术手法只不过是表达某个艺术家对现实理解的一种途径。真实总是相对的。因为它不仅是眼睛所看到的,还包括心灵所感受到的。
所以,没有理由仅因为写实就高度评价现实主义,风格要与内容相称。现实主义作品最大的好处是它看去很容易理解。它的缺点,同随笔一样,总是摆脱不了某种程度的陈述和日常生活的表面现象。其实,现实主义该算是艺术史上的例外,甚至对于艺术本身的目的来说是毫无必要的。既然艺术家只依赖于他们的创造力,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他所创造的任何形像都是独立而自成的现实,有它自己的结局,遵循自己的法则。即使是最逼真的现实复制品也是艺术家想象力和理解力的产物。所以我们要不断地问为什么他选择这个题材,为什么他要选取这样的艺术表现方式。
#创造力
“制作”是什么意思?为了使问题简单一些,我们仅讨论视觉艺术。那么我们或许会说,艺术品一定是人手制作出来的有形物体。这个定义至少可以让我们把艺术品同鲜花、海贝、日落等自然现象区分开来。而这个定义显然是不完全的,因为除了艺术品,人手还制作出了其他许多东西。尽管如此,这个定义也可以作为一个开端。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毕加索的惊人之作:‖牛头‖(图1),它仅由一个旧自行车座和一付旧车把组成。我们的定义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显然毕加索使用的材料都是人造的,然而如果让毕加索和自行车制造商共享署名权将是一件多么荒唐可笑的事情。因为车座和车把本身并非艺术品。
当人们因识别出这件艺术作品的组成部分而感到震惊时,同时也感觉到了只有天才才会将它们以如此独特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并且我们也很难否认这是一件艺术品。尽管这件作品(车座加车把)简单到极点,而不简单的是毕加索的跳跃性思维,他从决不相干的物体中找到了牛头的形像。必须承认,这只有他才能做到。决不能将艺术创造与工艺或手艺混为一谈,部分艺术创作需要大量技巧,而另外的则相反。然而即使是最煞费苦心的工艺品也不能被称为艺术品,除非它凝结了活跃的想象力。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否就意味着,‖牛头‖创作的真正过程是在毕加索的头脑中完成的呢?事实并非如此。假设一下,如果毕加索不把车座和车把放在一起展示给我们而只是说:“今天我看到了一个自行车座和一个车把,它们放在一起就象个牛头!”那么就没有了艺术品的存在,而且谈论本身也显得枯燥无味,丝毫不令人激动。毕加索本人也不会得到完全出于个人想象而创造艺术作品的满足。一旦他产生了一个念头,就只有把它付诸实现才能够最终确定其效果。
因此,无论做着如何简易的工作,艺术家的双手都是创作过程中最基本的部分。‖牛头‖是一件理想的简单直接的作品,在产生灵感后只一步行动——将车座放在车把上面的适当位置,工作就完成了。想象的跳跃经常就象是灵感一闪而至,但是只有极少数能象宙斯在脑中酝生雅典娜一样形成新的想法,大多数都要经过一个长期的酝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绞尽脑汁想出实现它的办法。关键的一点,想象力要发现表面不相关的事物间的联系并找到表现它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艺术家不使用现成物品,他们使用没有或几乎没有自身形态的材料。创作的过程包括了一连串的想象活动,还包括了赋予材料以形态的种种努力。艺术家的手试图遵照想象的意愿,充满期待地画下一笔,但结果或许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因为材料本身的不合所用;另一方面,艺术家头脑中的形像也总是在转换和变化,因而想象本身也并不十分明确。事实上,只有当艺术家画下一条线之后,头脑中的形像才开始确定下来。这条线也就成了形像的一部分——仅有的确定部分。而尚未出现的其余部分,仍在变动之中。艺术家每次加上去一条线,就需要新的想象来把这条线同他头脑中趋于成熟的形像协调起来。如果这条线不可协调,他就放弃掉再画一条新的。
就这样,处于不断的创作冲动中,在自己的想象和眼前已局部成形的材料之间,艺术家逐渐明晰地确定了脑中形像,直到最后它整个被赋予视觉形像。诚然,艺术创作是一种很微妙的内心经历,不可能确切地描绘它的每一步骤,只有艺术家本人才能对它全盘经受。但他是那样地沉浸于其中,以至要将之诉诸他人却极其困难。
不过,用生养的比喻来描述创作过程,比之用“艺术家脑中形像的转换或投射”来更接近于创作的真实状况。因为艺术创作是既欢乐又痛苦的事,其中充满惊异,而决不是机械的。甚至,我们有充分证据可说,艺术家本人更爱将自己的创作视为有生命的东西。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创作曾经只是上帝的特有权力。因为只有他才能依自己的想法赋予物质形态。事实上,艺术家的劳作与《圣经》中上帝的创造具有相同的意义。但这种神圣的能力长期不被人注意,直到米开朗琪罗描述他的创作为“从大理石的禁锢中解放形像”。他比任何人都更生动地表达了创作经验中的痛苦与荣耀。可以这样理解他的话,他的雕塑过程开始于从采石场粗糙的块石中发现人物形像。(有时候甚至石块还未被开采出来,他就已经在观察它了。众所周知,他喜欢到采石场去自己就地选择材料。)
米开朗琪罗并不能完全把石头中隐藏的形像看清楚,就如同人们看不清尚在腹中的婴儿。但我们相信他能够看到大理石中一些透析出的“生命迹象”——显现在石头表面的膝盖或臂肘。为了牢固地抓住这些模糊,流动的形像,米开朗琪罗总要画许多素描,有时还要做蜡制或泥土的小模型,然后才是真正地向“大理石囚笼”发动攻击。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同材料之间的最后较量。一旦开始雕刻,每刻一刀,他对于被囚禁的形像的责任就增加一分,只有当他正确地预料到形像的姿态时,大理石才会将其完全释放。
有时他的预想并不完满——大理石甚至拒绝显现其囚徒最基本的部分。米开朗琪罗失败了,只留下未完成的作品,就如同他的‖圣马太‖(图2)。它的每一部分都表明了争取解放的徒劳斗争。看看‖圣马太‖雕像的侧面(图3),我们也许就对米开朗琪罗的艰辛有所了解。然而,难道他不能以另外的姿势来完成它吗?显然还有足够的材料让他这样做。是的,他完全可以,但是也许因为不能以期望的方式来完成雕塑,反而会使他感到加倍的痛苦。
显然,艺术作品的创造同我们一般所谓的“制造”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那是一桩奇特而冒险的工作,直到艺术家实际上完成作品以前,他决不知道他究竟在创造什么。或者换言之,艺术创作是捉迷藏的游戏,寻找者并不明了他会找到什么,直到发现目标。(在‖牛头‖中,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大胆的“发现”,而在‖圣马太‖中,则是艰苦的探索。)
对非艺术家而言,真难以相信无把握性、偶然性竟是艺术家工作的本质,因为我们动辄就将创作同艺匠或工匠联系起来。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确自己想制造的是什么,选择好最合适的工具,并且对于自己干的每一步骤的实效都心中有数。这种“制作”可分两个步骤:首先,匠人制定一个计划;然后,他按照这计划行事。由于他或他的主顾们事先已经做出了最重要的决定,在执行计划时他只需操心手段,而不是结果。这样的工作毫无冒险精神,但或许也会有些冒险性,他的工作最终将趋于定式而会被机械所替代。
可是,艺术家却是任何机器替代不了的,构思和手法偕来并至,它们密切地相互依存,艺术家不可能将其截然分开。工匠只企求他确知可能的事,而艺术家总是被驱使着去追求那不可能的——至少是未必可能的,或难以想象的事。毕竟,直到毕加索发现为止,有谁曾想象到牛头会隐藏在自行车座和车把之中呢?若没有毕加索的创见,谁能“化腐朽为神奇”?难怪艺术家的工作方法总是与任何陈规戒律抵触,而手工匠的工作却基于标准化和规则的要求。当我们涉及艺术家,总是称他们为“创造”作品而不单是“制作”作品,这就是说我们承认两者之间的区别,尽管现今“创造”已被滥用得快失去了原意,几乎每个小孩或唇膏制造商都被标榜为“创造性的”。
无需赘言,人群中的工匠远远多于艺术家。因为我们对于熟悉的、可望企及的事物的需要,压倒了从艺术作品中发现创造力的能力,这种发现常令人心烦意乱。每个人都可能不时会有洞悉未知,发现新事物的欲望。在此意义上,我们都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潜在的艺术家——缄默无闻的弥尔顿。区别常人与艺术家的并不是探求的欲望,而是称为“才能”的神秘的发现能力。我们也称之为“天赋”,就是说那是上天的赐礼,或者称之为“天才”,这个词最初就意味着艺术家的身体被更高超的力量——一种善良的魔怪(精力充沛,技巧过人的精灵)所占据,并依其意愿行事。
关于才能,真正能说的只是它决不能混同于能力。能力为匠人所需,它只意味着在做一件任何普通人都能做的事情时,所显示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诀窍。能力是稳定的、专业化的,它可以通过测试,用成果来衡量,这种测试使我们能预见某人将来的成就。而另一方面,创造性才能看来完全不可预见;我们只能在过去的表现中窥探它。甚至过去的表现也不足以证明某艺术家今后仍会在同一水平上创作。有些艺术家在艺术生涯的早年便已达到了创作的高峰,然后就才思枯竭了;而另外一些艺术家,起步很晚且看来毫无前途,在中年甚或更晚些却可能作出令人吃惊的创造性作品。
#原创性
综上所述,原创性是区别艺术和技能的试金石。因此我们可以说,它是衡量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尺度。遗憾的是,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却谈何容易。一般性的同义词——独特、新奇、新鲜,都不够确切,词典也只告诉我们创造性作品一定不能是抄袭的。这样,当我们试图以原创性程度来估价一幅作品时,问题并不在于判定这件作品是否具有原创性(将明显的复制品或仿制品剔除多半是容易的),而在于确定它有多少原创性。要做到这一点并非不可能,不过我们被诸多的困难所困扰,以至只能作出假定性的、不完整的判断。但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该努力尝试,正相反,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努力的结果如何,我们总可以从评判的过程中获益匪浅。
一件直接的仿制品仅从其内部特征就可以被辨认出来。如果仿制者是个有责任心的工匠而并非艺术家,那么他将制作的就是一件工艺品。我们对他辛勤工作的评价也只能是平庸,缺乏想象力,没能领会原作的精神内涵。而且这件仿制品上还会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错误,就象印刷中常见的那样。但如果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仿制另一位同样伟大的艺术家的作品呢?把另一件作品作为他的“模特”。当然,艺术家并非象“模特”这个词本义所指的完全以其为蓝本。因为他并不想取得复制的效果,他纯粹是出于个人的意愿来摹制另一件艺术品,同时又在作品中留下了他特有的,任何人都无法模仿的韵味。换句话说,他至少不会因为自己的“模特”是另外一件艺术作品而感到受束缚或驾轻就熟。一旦了解这一点,我们就会很清楚,艺术家是在重新表现(他并不复制)另一件艺术作品,这并不会辱没他的艺术原创性。
两件艺术作品之间的这种紧密关系并非如人们认为的那样罕见,只是在通常情况下,它并不明显。爱德华•马奈的作品‖草地上的午餐‖(图4)在一个世纪以前首次展出时是一件如此具有革命性的作品,以至遭致各种流言蜚语,部分是出于艺术家竟然把一位一丝不挂的女士放在两位衣着时髦的年轻男子中间。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聚会无疑会遭到警察的查禁。观众们相信,马奈就是在表现生活中的真实场景。直到很多年以后,一位艺术史家为马奈的这组形像找到了来源:根据拉斐尔的作品而作的一组古代神像的铜版画(图5)。这种联系一经指出,我们都不禁大吃一惊。如此明显的事实,竟然被忽视了!这是因为马奈并没有“抄袭”或“复制”拉斐尔的构图,他只是“借取”人物的基本轮廓,然后赋之以现代语汇。
如果马奈同时代的人知道了这些,那么‖草地上的午餐‖就不会那么声名狼藉了。因为即使是现在,对拉斐尔的崇拜之情仍然挥之不去。(或许马奈就是想嘲弄一下保守的公众,希望在最初的震惊过后,会有人认出隐藏在他“可耻”的人物形像中的拉斐尔。)对于观众来讲,这种比较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了马奈作品冷静的、形式化的特点。但我们会因此而贬低他的原创性吗?他确实从拉斐尔那里有所“借取”,但仅是他把已被遗忘的古老构图带回现实生活的独创性与创造力,就足以使他清还所借并绰绰有余。事实上,拉斐尔的作品同马奈的一样是“派生物”,它来源于古罗马或更古老的艺术(参见浮雕‖河神‖图6)。
这样,马奈的作品、拉斐尔的作品和罗马的‖河神‖构成了关系链上的三个环节,这种关系发生在朦胧而遥远的过去,而又延伸到未来——因为‖草地上的午餐‖又成为了现代艺术的渊源。任何艺术作品,即使象毕加索的‖牛头‖这样的作品——都是相同的关系链中的一部分,与他们的先行者一脉相连。如果说“世上无孤岛”,那么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艺术品。所有的关系链交错成一张大网,每件艺术品在其上都有自己的特定位置,这就是传统。没有传统(这个词意味着“传递给我们的东西”)就不会有原创性,他为艺术家提供了或者说它本身就是发挥想象力的坚实土壤,艺术家的想象所着陆的地方又成了关系网的组成部分,为下一位艺术家提供飞跃的起点。
对于观众,这传统之网也同样重要。无论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我们都是在传统的影响下形成对艺术作品的看法,并估价其独创程度。然而,我们还须记住,这种估价要永远保持开放,并不断修正。因为要想形成确凿的观点,就必须纵观每条关系链的所有环节。对这点,我们只能望洋兴叹了。
如果原创性是区分艺术与技术的试金石,那传统就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基地。每个初出茅庐的艺术家都是通过模仿其他艺术作品,从技术学习起步的。以这种方式,他逐渐地吸取着所处的时代和地域的艺术传统,最终将深深植根于其中。然而只有真正具有天赋的人才能摆脱传统的束缚而成为自我的创造者。创造是不可教的,可教的只是作出创造的姿态。伴随着天才,他最终才能达到真境。艺术学生最初所学的和工匠、学徒一样,是技巧与技术——传统的素描、绘画、雕刻,以及设计的方法和观察事物的方法。
如果感到自己在绘画、雕刻或建筑方面天赋不足,他很可能会转向“实用艺术”诸多领域中的一项。这样他就会在一个相对局限的范围之内卓有成效,成为插图画家、印刷设计家,或者室内装饰家;他可以设计纺织图案、瓷器、家具、时装或广告,所有这些都介于“纯(pure)”艺术与“纯(mere)”技术之间。这些领域为具有艺术创作欲望,但又缺乏才能的人们提供了一定的创造空间。而这种创造是囿于成本、材料来源、制作工序、实用性、适用性和客观需要程度等现实因素之中的。实用艺术同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而它必须比绘画和雕塑更多地迎合大众的口味。
顾名思义,实用艺术的目的就是美化实用之物。这当然也很重要和光荣,但它毕竟不及纯艺术来得更高尚。然而我们常常发现很难区分两者,例如中世纪的绘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实用的,它被用于很实际的目的:装饰墙壁、书页、窗户、家具的表面。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雕塑也是相同的情况。如我们所见的古希腊陶瓶,完全是技术的产物,却常常由最具天分的艺术家来完成陶瓶上的装饰画。再说建筑中区分艺术与实用艺术彻底丧失了可能性,因为不管是乡村别墅还是大教堂,它们的设计都要考虑到地理位置、费用、材料、技术和建筑结构的实用性等限制因素(“纯粹”的建筑艺术只是“空中楼阁”)。因此建筑就被定义为实用艺术,但它同时也是一种主艺术(major art)(相对于其他次艺术(minor art)而言)。
#欣赏趣味
判断什么是艺术和评价一件艺术品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假使我们有一种绝对可靠的方法来区别艺术与非艺术,它也未必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艺术品的品质。长久以来,人们都习惯于把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他们通常问的是:“为什么这是艺术品?”他们实际是在说:“为什么这是好的艺术?”在今天的博物馆或艺术展中,随处可见怪异的,令人不安的艺术作品。而面对这些作品,人们曾无数次提出上面的问题,甚至我们自己也不免产生同样的疑问。这疑问中多少隐含着些愤懑,因为这意味着我们认为自己看到的并非艺术品,然而专家们(艺术评论家、博物馆馆长、艺术史家)却一定认为它们是,否则他们为什么要将其展现在公众面前呢?很明显,他们的标准与观众大相径庭,而观众对这些标准却茫然无所知,于是就希望专家们能提供一些可遵循的简明规则。或许这样我们就可以逐渐喜欢上所看到的东西,就会明了“为什么这就是艺术”。但是专家们却丝毫没给我们提供任何线索。于是艺术爱好者们只能退到最后防线:不错,我对艺术一无所知,但至少我知道我喜欢什么。
这个问题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已成为专家与艺术爱好者之间彼此理解的最难以克服的障碍。直到不久以前,两者之间还没有交流的需要;一般公众在艺术领域毫无发言权,因而他们的好恶也不足以对少数专家的判断构成威胁。现在,双方都意识到了障碍的存在(障碍本身并非新生事物,只是它比以往更加突出了)和清除它的必要性。本书及类似的书籍就是为此而写的。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障碍以及造成它的诸多原因。
首先,经过以上的讨论,深感困惑的艺术爱好者们可能很愿意把艺术看作是复杂微妙,甚至是神秘的人类活动。即使是专家也别指望能够确切完满地理解它们。但这一想法又很可能被艺术爱好者们用作他们固执己见的理由:“我根本不懂艺术。”真的有丝毫不懂艺术的人吗?如果排除幼儿和严重精神病患者或弱智者,那么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因为我们不自觉地总是懂一点的。就象不管我们对现今的政治或经济多么不感兴趣,可多少还是有所了解。艺术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时随处都有它的存在,尽管我们与艺术的接触可能只局限于杂志封面、广告海报、战争纪念碑、电视和我们所生活、工作和做礼拜的建筑物。
这些艺术大
  西洋所谓的「艺术」(Art,拉丁文称为Ars),大致与「技术」意义相近。从古希腊哲学家亚理斯多德(Aristotle)的:「艺术是自然的模仿」,看待模仿自然是一种技术。到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仍把制作一件器物、一幢房屋、一尊雕像、一条船、一件衣服等工作所需的技术称为「艺术」。

  中国古文「艺」字也有多种解释,《书经》:「纯其艺黍稷」,《孟子》〈滕文公〉:「种艺五谷」《荀子》:「耕耘树艺」,这些「艺」自有「种植」的意思。《礼记》乐记:「艺成而下」,《论语》〈庸也〉:「求也艺」,《史记》〈儒林传〉:「能通一艺以上者」,此「艺」字有「技术」或「才能」之意。即使所谓「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也与才艺或技术有关。

  由上可知,艺术的定义,古代中外解释不尽相同。现今对艺术的解释有二种:广义的是指:凡是含有技术与思虑的活动及其制作,皆谓之艺术,这和「技术」意义很近;狭义的艺术是指:凡含有审美的价值的活动及其活动的产物,而能表现出创作者的思想及情感,并予接触者产生共感者,谓之艺术。后者似乎较合乎真正艺术的含意。

  艺术品是人类创作的行为,或这行为所产生的有形的物体。艺术史则是对特定的艺术品所作的理智的及学术的研究,基本上是一门人文学科。通常艺术史只研究空间艺术或造形艺术,如建筑、雕刻及绘画、书法,而不探讨文学、音乐、电影、戏剧、舞蹈,但不忽略这些艺术形式与空间艺术的关联。艺术史的任务是在分析及诠释艺术作品。对於作品的材料、手法、艺术家、产生的时间及地点、意义或功能都要注意。因此艺术史学还要探讨艺术作品的流派、时代及文化背景,甚至作品与属於同一流派、时代、及文化背景的艺术作品之间的关系,但也不能忘却个别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审美上的特质。

  艺术史的研究范围包括建筑、雕刻、绘画、工艺、书法、篆刻等艺术种类的历史,涉及艺术家、艺术品、艺术理论、艺术思潮和艺术流派等各方面,同时和考古学、文化史、民族学、民俗学有交叉关系。艺术史需要哲学、美学、美术理论的指导,并涉及艺术批评,但它是以具体作品阐明艺术的发展为主,与专业的哲学、美学、艺术理论及艺术批评有所区隔。由於艺术史的学习,涵盖了艺术欣赏应具有的主要艺术知识,所以本「艺术欣赏」的课程架构以「艺术史」为基础。
你现在可能还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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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定义是什么?

艺术可以是宏观概念也可以是个体现象,是通过捕捉与挖掘、感受与分析、整合与运用(形体的组合过程、生物的生命过程、故事的发展过程)等方式对客观或主观对象进行感知、意识、思维、操作、表达等活动的过程,或是通过感受(看、听、嗅、触碰)得到的形式展示出来的阶段性结果。
特征包括:
1、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统一。
2、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
3、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扩展资料
八大艺术:
1、文学
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和再现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2、绘画
绘画是一种在二维的平面上以手工方式临摹自然的艺术,在中世纪的欧洲,常把绘画称作“猴子的艺术”,因为如同猴子喜欢模仿人类活动一样,绘画也是模仿场景。
在20世纪以前,绘画模仿的越真实技术越高超,但进入20世纪,随着摄影技术的出现和发展,绘画开始转向表现画家主观自我的方向。每个画家开始发展自己独特的风格。
3、音乐
广义的讲,音乐就是任何一种艺术的、令人愉快的、神圣的或其他什么方式排列起来的声音。所谓的音乐的定义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议,但通常可以解释为一系列对于有声、无声具有时间性的组织,并含有不同音阶的节奏、旋律及和声。
4、舞蹈
舞蹈是一种表演艺术,是于三度空间中以身体为语言作“心智交流”现象之人体的运动表达艺术,一般有音乐伴奏,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它一般借助音乐,也借助其他的道具。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会意义及作用,包括运动、社交、求偶、祭祀、礼仪等。
5、雕塑
造型艺术的一种,又称雕刻,是用各种可塑材料(如石膏、树脂、粘土等)或可雕刻的硬质材料(如木材、石头、金属、玉块等),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的可视、可触的艺术形象,借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感受、审美情感、审美理想的艺术。
6、戏剧
戏剧,指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即剧本。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等。
7、建筑
建筑艺术是按照美的规律,运用建筑艺术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以其功能性特点为标准,建筑艺术可分为纪念性建筑、宫殿陵墓建筑、宗教建筑、住宅建筑、园林建筑、生产建筑等类型。
从总体来说,建筑艺术与工艺美术一样,也是一种实用性与审美性相结合的艺术。建筑的本质是人类建造以供居住和活动的生活场所,所以,实用性是建筑的首要功能;只是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物质技术的进步,建筑越来越具有审美价值。
8、电影
一种综合艺术,用强灯光把拍摄的形象连续放映在银幕上,看起来像实在活动的形象。电视系列聚合了前七种艺术的特质,故变成第八艺术。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认识,通常有三种类型的观点:
一、从主观认识和感受出发,认为:艺术是美的追求,艺术是自己感情的真实体现,艺
术是为自己而创作,艺术是自由的等等,把自己的个性绝对化。
二、认为“艺术乃是创造,
在独特发现基础之上的独特创造,
新的审美境界及与之相关
的语言语境,新的图式结构、
“大象”,乃至于新的传统整合为一的全方位创造”。这一提
法的实质是在形式上作文章,是对优秀传统艺术的全面否定。此外,还有一种只追求形式,
不求内容,或把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加以颠倒,要求内容要为形式服务的论点。
三、认为艺术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源于现实的社会和自然景观,但它又不是对事物的、
简单的认识和反映,
而是经过人们主观的探索、
提练、
剪裁和加工,
采用相应的技法和工具,
根据不同的需要,使用一定形式语境构成的,
形神兼备的作品。形象地传达作者的感情,服
务于他人,服务于社会。
第一种说法强调了艺术创作的宣泄作用,
忽略了艺术质量有高下之分,
是艺术创作的第
一境界。
第二种说法追求技法的积累和创新,
是学习艺术的第二境界。
第三种观点肯定了艺
术只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社会的意识形态,是“高于生活”的一种状态。指明了高水平艺
术创作成功的道路。
所以,
一方面要保持创作过程的轻松状态,
另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
积累知识积淀生
活,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提高做人的境界,是提高艺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技能、认识和心态是艺术创作的三要素。
我们经常能听到人们说“艺术”二字,但是,什么是艺术呢,却很难回答出。原因在哪里呢?就是因为艺术属于一个庞杂的系统,如果真的定义了,其实,反而难以说清楚什么是艺术。一、艺术的各种争论 可以说艺术完全是一种心情,一种不同于通常情况的心情,比方一下,你在家里吃饭,这绝对不是艺术吧,但是如果把桌子搬到高速公路上吃,我们可以说你现在的行为就是艺术,为什么,因为这完全是一种异样的心情,所有的艺术门类都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特征产生震撼力!反过来,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习惯在马路上吃饭,那在家里吃饭又会对你产生触动,那在家里吃饭又变成艺术的,为什么唱歌是艺术,因为人不是以唱歌为交流手段,说话才是!自然唱歌就是艺术的,为什么舞蹈是艺术,因为平时人们交流肢体语言没有那么夸张,所以舞蹈也是艺术的,我们可以发现今天很多艺术门类闻所未闻,这都是时代衍生出来的,但是我们只要把握这样的原则很好理解艺术的出发点和特征,当然象四川美院的学生裸体街头还是免了,虽然也符合艺术行为的特征,但几个人身材真的一般,防碍了大家对作品的认同!!! 艺术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来把握和反映世界,表示对世界及自身,对二者关系的看法的一种特殊方式。其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及客体的相互对象化。通俗的说,艺术也就是人的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因为人类的某些经历是难以用言词来表述的,为了表述这些深存在内心的最强烈的感情和思想,我们就使用一种称之为艺术的更敏锐、更精巧的语言。艺术和科学不同,科学藉助人类的理性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艺术藉助人类的感性反映世界,包括客观和主观的世界。科学更多的是「发现」,而艺术更多的是「创造」。艺术是抛弃人类理性和信仰的感性认识。艺术是人类心里真实情感的反映。虽然文学也属於艺术,但由於文学过於庞大,通常将文学单独提出,再提到艺术一般不会包括文学。研究艺术的学科是艺术学。 关於艺术与美术的争议在中文世界中,艺术与美术常常混为一谈,特别在教育系统部分也常常出现争议,有的时候造成了学艺术的学生产生相当的困惑。一般说来,艺术是广泛的,美术是有范围的。有一说为八大艺术,分别是绘画、雕刻、建筑、文学、音乐、戏剧、舞蹈、电影。前七大都有渊远的历史可循,唯电影是近代才增列的。我们一般所谓的「美术」(典型的例子是「美术学院」)指的是以绘画、雕刻为核心的视觉造型艺术。而八大艺术中的其它分类则不在窄意「美术」的指称之内。关於艺术与美术的中英译名也常常出现争议,一般来说艺术是指英文的Art,美术则以纯美术Fine Art来代表。但有很多情况下,Fine Art也会被称做艺术。然而以当代的角度来看,仍有许多遗珠之憾在此八大艺术系统外,例如,数字艺术(Digital Art),装饰艺术(Installation Art),概念艺术(Conceptual Art),行为艺术,生物艺术等。这都造成当代艺术理论家的一块战场。通常来讲,往往把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70年代左右这一段时间内的艺术情态称为现代艺术,但也有看法认为,是否可以称为现代艺术是无法以这种方法来判定的。 当我们翻开任何一本艺术史,越写到当代,就越简略,这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可逐渐观察出一个趋势就是,美术开始变成较旧的用词,艺术因广泛性高,常常被重叠到许多不同的领域上。於是有人也渐渐的认为美术多指向於纯美术。这是一个短时间无法得出结论的争议,可知的是艺术分类系统正在剧烈改变中。而美术的范围性正渐渐的缩小。二、艺术的分类 迄今,还没有公认的艺术分类标准。各个艺术理论的派别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在时间轴上越靠近现代的艺术分类,就越繁复而且具有争议。一般来说,根据表现手段和方式的不同,艺术可分为:1.表演艺术(音乐、舞蹈等) 2.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建筑艺术等) 3.视听艺术(电影,电视等) 4.语言艺术(文学等) 5.综合艺术(戏剧、摄影等) 。比较新的分法,则根据时空性质将艺术分为:1.时间艺术 2.空间艺术 3.综合艺术。三、艺术的追溯及认识 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词语含义】 词目:艺术 拼音:yì shù 词义: 1、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形式,也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家按照美的规律塑造艺术形象,以人为中心对社会生活做出感性与理性、情感与认识、个别性与概括性相统一的反映,把创照性的生活与表现情感结合起来,并用语言、音调、色彩、线条等物质手段将形象物质和外观,成为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形象性与审美性是艺术作品最突出的特征。艺术起源于生产劳动并渗透到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人类自由创照能力的体现,它在发展过程中早已成为独立的精神活动领域。艺术活动是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优秀的艺术作品是全体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它促进人们之间的交往,推动历史的前进。 2、.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工艺等。 3、.指富有创造性的方式。例如:领导艺术,梅湘涵书法等艺术的产生和表现: 4、.含有贬义的意思 搔欺的意思 就是冬天光头 夏天戴帽子 冲大尾巴狼 这就是艺术 [编辑本段]【基本解释】 1、文学艺术:对社会生活进行形象的概括而创作的作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造型、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 2、领导艺术 :指在领导的方式方法上表现出的创造性和有效性。 【详细解释】 1. 亦作“蓺术”。1.泛指六艺以及术数方技等各种技术技能。 《后汉书·伏湛传》:“ 永和 元年,诏 无忌 与议郎 黄景 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蓺术。” 李贤 注:“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晋书·艺术传序》:“艺术之兴,由来尚矣。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宋 孙奕 《履斋示儿编·文说·史体因革》:“ 后汉 为方术, 魏 为方伎, 晋 艺术焉。”清 袁枚 《随园随笔·梁陈遗事出<广异记>》:“ 庾肩吾 少事 陶先生 ,颇多艺术,尝盛夏会客向空大嘘,气尽成雪。” 2. 特指经术。 清 方苞 《答申谦居书》:“艺术莫难於古文,自周 以来,各自名家者,仅十数人,则其艰可知也。” 3. 通过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而比现实更有典型性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如文学、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建筑等。 清 吴敏树 《与筱岑论文派书》:“文章艺术之有流派,此风气大略之云尔,其间实不必皆相师效。” 毛泽东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 4. 比喻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方法。 毛泽东 《<共产党人>发刊词》:“党创造了坚强的武装部队,因此也就学会了战争的艺术。” 徐怀中 《西线轶事》八:“ 严莉 把管理弟妹们的艺术运用到总机班长的职务上来了。” 5. 谓形象独特优美,内容丰富多采。 丁玲 《韦护》第二章:“她当面诽议 浮生 他们的生活太单调,太不艺术。” 萧军 《五月的矿山》第八章:“这字写得艺术极了。” [编辑本段]【定义概述】 艺术无处不在,每一行职业,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种形态都可拥有艺术的成份。自然界更是最大手笔的艺术家。而任何事物,无论战争、科学、爱情、文艺、生产制造等等都可以发展到艺术的层面。艺术是一种可以同时被绝大多数人赞同与惊叹的自然或人类的产物。它的表达方式种类不同,但都是反映和描述事物及其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过程,从而对人的情感、知识和意志进行交流、诱导、感化和训练。当任何平凡的事物演艺至艺术的层面,将几近于完美。 人类艺术,是人们为了更好地满足自己对主观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为需求而创造出的一种文化现象。艺术,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娱乐游戏的一种特殊方式,又是人们进行情感交流的一种重要手段,属于娱乐游戏文化的范畴。艺术文化的本质特点,就是用语言创造出虚拟的人类现实生活。艺术发生的基础是人类的语言,有效的艺术创造必须完全借助于语言。人类有什么样的语言形式,就会有什么样的艺术形式。不借助语言的所谓艺术创造,只能算是普通的游戏创造。在娱乐功能的层面上,艺术与普通的娱乐游戏具有同等重要的存在价值和发展价值。然而,艺术与普通的游戏在文化形态上毕竟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在文化的社会功能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着被认真关注的必要。 什么是艺术,艺术与人类的其他文化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目前似乎谁也不能够明确地给予回答。本文从人的主观行为的功能范畴及其所创造出的文化构成入手,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一,人的主观行为的三种基本功能 在社会生活中,人的主观行为,可以根据其基本的功能范畴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为了获得最基本的社会生活资料所从事的基本生产劳动,如寻找、采摘、捕获和种植食物,修造居所,制作衣物和其他生活必须用品等等,都属于基本生产劳动。如果没有基本生产劳动所获得的基本生活资料,人的基本生命活动就无法维持。第二类是为了保障最基本的生命活动所进行的基本社会生活,如做饭和洗衣、生殖和养育后代、社会交往和维持社会生活秩序、日常其他所必须的活动等等,都属于基本社会生活。如果离开了基本社会生活,人的基本生命活动同样无法健康维持。第三类是为了消耗人体自身多余的体能和精力而进行的娱乐游戏活动,如唱歌,跳舞,写诗,听戏,踢球等等,都属于娱乐游戏活动。离开了娱乐游戏活动,人的基本生命活动仍能够正常维持。 二,艺术是娱乐游戏的一种方式 艺术是人的一种主观行为,这种主观行为属于娱乐游戏的范畴,这似乎是人们的共识。因为,离开了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艺术活动,人类的基本生命活动都是能够正常维持的。那么,是不是人们所有的娱乐游戏活动都能够称为艺术呢?显然不是的。如,小孩子掏鸟窝、摸鱼、斗蛐蛐等等许多与之类似的娱乐游戏活动就不能称为艺术。而弹琴、作诗、画画、唱戏等等许多与之类似的娱乐游戏活动就能够称为艺术。这是人们的共识。尽管不能够把娱乐游戏活动都称为艺术,却能够把艺术确定为娱乐游戏的组成部分,确认为娱乐游戏活动的一种方式,这在逻辑上是不会有问题的,也似乎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 三,什么是艺术 然而,对于人类所有的娱乐游戏活动,可以把其中的哪些明确地称为艺术,又把其余的哪些明确地称为不是艺术呢?目前似乎还没有人能够明确地回答。但是,问题还远不止于此。如,对于画画这种娱乐游戏活动,人们一般都会认为能够称其为艺术。然而,是不是对于所有的画画活动都能够称为艺术呢?同样都是画画,老画家的绘画就能够称为艺术,这似乎是没有疑问的。随便一个小孩子的信手涂鸦能够称为艺术吗,这似乎有很多人是不赞同的。只有当小孩子的“信手涂鸦”达到了“一定水平”,人们才会称其为艺术。那么,小孩子的“信手涂鸦”的水平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够称为艺术呢?这又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据说美国的一只黑猩猩会“作画”,人们给它纸和笔,它能够“饶有兴致”地作出很多“有意思”的“画”来。如果把黑猩猩的“作画”也称为艺术,似乎有很多人更是不赞同了。那么,我们在理论上应该怎样区分艺术和非艺术呢?或者说,从理论上讲,究竟什么是艺术,艺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四,人的主观需求 人的主观是以人的“自我”形态为根据的,人的“自我”形态是以人的观念文化形态为根据的。人以“自我”形态为根据所产生的对客观事物的需求行为,称为人的主观需求。当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人在主观上就会产生快乐感觉;当客观事物不能够满足人的主观需求,或是损害了人的主观利益时,人在主观上就会产生痛苦感觉。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主观需求得不到客观事物的及时满足及经常被某些客观事物损害自己的主观利益而产生出许多的痛苦感觉。可以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全部行为内容,就是追求客观事物对自己主观需求的满足和拒避客观事物对自己主观利益的损害。然而,这种追求或拒避又经常会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够如愿,这就使得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主观上总是因许多事不能够如愿而存在着许多的缺憾,这种主观缺憾总使人持续地沉浸在痛苦感觉之中而令人总想解脱。 五,人体的三大功能系统 人体有三大功能系统:一是基本功能系统,二是认知功能系统,三是情感功能系统。基本功能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负责完成人体正常的生理代谢、器官发育和个体生殖等最基础的生命活动任务的。组成此功能系统的所有器官,称为人体的基本器官。认知功能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负责完成人体对客观事物的“认知”任务的。组成此功能系统的所有器官,称为体人的认知器官。人的认知器官,目前普遍认为是集中于人的大脑。情感功能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负责完成人体由认知成果所引起的“情感行为”的发生和人的不同个体间的“情感交流”任务的。组成此功能系统的所有器官,称为人体的情感器官。情感功能系统的“中枢”,被许多人认为在人体的“心区”。 人体的生命活动,是以人体器官与客观事物发生关系才能够进行的。人体器官与客观事物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机能现象,称为器官行为。人体的器官行为,是人体器官“天生”所具备的机能现象,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基础,是人体器官的本能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观需求。人体器官的许多行为,能够使人产生快乐感觉,这种器官行为正是人在主观上所企盼和追求的。确切地说,人的主观需求,正是以人体的三大功能系统对客观事物的需求行为为基础的。可以说,人的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主观上对一定形式和内容的器官行为的无休止追求。 情感器官通常所产生的行为内容,主要有喜、怒、哀、乐、悲、欢、思、恋、怨、恨、惊、疑、盼、烦、惧等等。情感器官的这些行为,都是人在主观上经常需要的。无论是在人们的基本生产劳动、基本社会生活或是娱乐游戏活动中,情感器官的这些行为都能够产生。然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情感器官产生这些行为,通常都需要人在主观上付出许多代价。如,劳动的过程和成果可以使人获得喜、怒、哀、乐,可劳动过程中的长时间的辛苦通常让人们在主观上不愿意忍受。许多的娱乐游戏活动虽然能够使情感器官获得较为激烈的行为反应,但娱乐游戏活动通常又要消耗大量的生活资料。 在生活实践中,人们发现,有些娱乐游戏活动只需要花费较少的社会财富,就能够使情感器官产生足够多的行为反应。如,说故事和听故事,就能够只花费很少的社会财富而使人的情感器官产生出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器官行为反应。 六,虚拟文化现象 在人们的社会生命中,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或违背了人的主观需求时,能够使人产生快乐感觉或痛苦感觉,并且能够引起情感器官的行为反应;人与故事中的虚拟的客观事物发生关系时,也同样能够使人产生快乐感或痛苦感觉,并且也同样能够引起情感器官的行为反应。而且,故事中的客观事物比起现实中的客观事物更容易引起情感器官的强烈行为反应。如,现实生活中的“小芳”会让人觉得善良美丽,会让人朝思暮想,寝食难安;然而,故事里的“林妹妹”更会让人觉得柔情万种,更会让人为她失魂落魄,伤感万分,痛不欲生。现实生活中的“小芳”经常不能够满足人的主观需求,而故事中的“林妹妹”却能够对人的主观缺憾产生非常好的慰藉作用而使人产生“别具滋味”的快乐感觉。 情感交流,是人的情感器官经常性的行为需求。心里的缺憾向他人倾诉一下,内心的欢喜事向他人陈述一下,听听他人讲些新鲜的事情,或有新鲜的事情向他人讲述,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需的情感交流行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经常都会发生一些“有意思”的和“值得说说”的悲伤或欢喜事。实际上,人们相互交流的绝大多数内容,都是相互听来或看来的关于他人的事,尤其是采用夸张和虚拟的方法编造出的关于他人的情节曲折和内容精采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说故事和听故事,具有非常好的情感交流效果和对主观缺憾的慰藉效果。自古以来,人们都非常喜欢听故事,也非常喜欢编故事。听故事的人总想听更精采的新故事,编故事的人也总想编出更精采的新故事。想听故事和编故事,早已成了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主观需求。非常自然地,听故事和编故事,就发生和发展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一种非常独特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其功能的主要方面是专门满足人的主观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为需求的,其文化形态的本质特点是虚拟人们的现实生活。这种文化现象,称为虚拟文化。本文把这种专门为了满足人们的主观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为需求而创造出的虚拟文化现象,称为艺术。一直以来,艺术的内含没有过明确的界定,每个对艺术有所关注的人对艺术 都有自己的界定,这是因为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界定艺术的客观标准。本文对艺术的界定,一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客观标准,另一方面明确定义了艺术的本质,从理论上把艺术同普通的娱乐游戏行为严格地区分开来,从而能够明确指导人们的艺术实践。本文对艺术的界定,也许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艺术”原来的词意,这并不要紧,因为类似的先例在理论界是有过的。 为了人们的精神快乐而虚拟现实,是人类非常重要的一项文化创造。这种文化创造,为人类的社会生活生产出了非常丰富的精神食粮。人的梦境虽然也多是虚拟的生活现实,但梦境的创造不是人的主观行为,不能把梦称为艺术。编瞎话骗取他人财物或故意损害他人利益,所用的手法也是虚拟现实,但骗人财物或故意损害他人利益不属于娱乐游戏。所以,也不能把编瞎话称为艺术。 七,艺术的本质 艺术属于娱乐游戏文化的范畴,是人们为了满足自己对主观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为需求而创造出的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的本质特点是用语言创造出虚拟的人类现实生活。艺术是人们进行情感和思想交流的一种文化形式,人们进行情感和思想交流是以语言为基础的,所以,艺术的发生基础是人类的语言。在人们的艺术实践中,艺术的发生通常总是要完全借助于人类语言,人类有什么样的语言形式出现,就会有什么样的艺术形式产生。人类语言有许多种形式,如口头语言、文字语言、绘画语言、形体语言、音乐语言及现代的电影电视语言等等。书法家梅湘涵指出艺术的发生在形式上就相应地会出现故事、小说、诗歌、绘画、舞蹈、音乐、电影和电视剧等等艺术形态。没有语言,就没有艺术的发生基础;如果人们相互间语言不通,就不能够实现艺术的交流。 艺术用语言创造出虚幻的事件,让他人通过对语言的理解来感觉虚幻事件的发生情景,在感受情景的过程中,人的相应的主观缺憾就会得到适当的慰藉,人的情感器官就会产生出活跃、激烈的行为反应。人的主观缺憾的慰藉及情感器官的行为反应,完全是以人在社会生活中对一定客观事物的主观需求为根据的。所以,艺术所创造出的虚拟事件,就必须以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观需求为根据,才能够发挥出显著的艺术效果。 有句成语叫“画饼充饥”,是对艺术的最形象的诠释:人由于饥饿想吃饼子,没有饼子,只好画一张大大的饼子来自慰,饥饿的人看到画中的这张饼子,主观上能够获得些许的满足感,情感器官也会产生出些许的喜悦。古人有赋:说梅止渴,稍苏奔竞之心;画饼充饥,少谢腾骧之志。这实际上是对艺术的发生原理和社会功能的最生动和精辟的阐述。 对于艺术,通常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 第一是从精神层面,把艺术看作是文化的一个领域或文化价值的一种形态,把它与宗教、哲学、伦理等并列。第二是从活动过程的层面来认识艺术,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创造活动,或对现实的模仿活动。第三是从活动结果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品,强调艺术的客观存在。一般认为,艺术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觉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形式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品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品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等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的最主要、舞蹈艺术最基本的特征。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唯美主义是审美的最完美发挥。除审美价值外,艺术还具有其它社会功能,如认识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娱乐功能等。其中艺术的社会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学的认识功能。艺术的教育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潜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艺术的娱乐观念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满足审美需要,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它不同于生理快感。 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反映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生产关系到思想关系的人类的全面的社会生活,创造美的精神产品,满足人类精神上的审美需要。通俗的说,艺术也就是人的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 艺术是一个空泛、混乱的词 通常需要更加空泛的语言来描述这个词,结果导致人们知道有艺术这个词,却不知道艺术具体指的是什么;一个不能统一的概念,实际上人类不统一的感知系统才是这个词的基础,也导致了艺术的相对有限性。

列夫托尔斯泰《什么是艺术》主要内容

《什么是艺术》
(托尔斯泰)

何永祥--译

美学上所有的“美”的定义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认为“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完善”的表现之一,而绝对“完善”是指观念、精神、意志、上帝。第二种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接受第一种定义的有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叔本华和研究哲理的法国人库赞、如夫拉、拉维松等人,第二流的美学哲学家这里就不提了。现代大部分有教养的人也都赞同这种客观而神秘的“美”的定义。这种理解很流行,特别是在老一辈人中间。第二种对“美”的理解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这种理解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学家中间,但也为我们这个社会一半人所接受,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由此可见,“美”的定义只有两种(此外不可能有别的结论),一种是客观的、神秘的,它把“美”的概念同最高的完善,即同上帝融合为一,这是一种幻想的定义,没有任何根据。另一种定义则相反,它是简单明了的、主观的,认为凡是讨人喜欢的东西都是“美”,我不给“喜欢”一词添加“没有目的、没有利益”等字样,因为“喜欢”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计较利益。
一方面,“美”被理解为某种神秘的、很崇高的,可惜并不明确的东西,因而它包含着哲学、宗教和生活本身。例如谢林和黑格尔的定义就是这样,他们的德国继承者和法国继承者的定义也是这样。另一方面,应当承认,按照康德和他的继承者们的定义,“美”只不过是我们得到的一种特殊的、无私的快感。这样“美”的概念虽然好像很清楚??可惜也不准确,因为它扩展到另一方面去了,即把由于饮食和接触柔软皮肤所得到的快感也包括在内,例如瞿渥和克拉利克等人就持这种看法。
的确,如果追溯一下“美”的学说在美学中的发展,那就可以看出,起初,即从美学初创时起,形而上学的“美”的定义占有优势。可是年代越近,那种实验性的、在最近几年来带有生理学性质的定义就越加明显,于是甚至出现了像维隆和塞利那种企图完全避开“美”的概念的美学家。但这种美学家成就很少,大多数民众和大多数艺术家与学者,仍坚持大多数美学著作对“美”所下的那种定义,即,或把“美”看成一种神秘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或把“美”看成一种特殊的快乐。
那末,在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里,被人们用来给艺术下定义而顽强坚持的那种“美”的概念,实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从主观方面来说,我们把使我们得到快乐的东西称为“美”。从客观方面来说,我们把外界存在的某种绝对完善的东西称为“美”。但是我们之所以认识外界存在的绝对完善的东西,并且认为它们完善,只是因为我们从这些绝对完善的东西的显现中得到某种快乐,所以,客观定义只不过是主观定义的另一种表示而已。实际上,这两种对“美”的理解都可归结为我们所获得的某种快乐。换言之,凡是能使我们喜欢而又不引起我们欲望的东西,我们都认为它美。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科学自然不会满足于根据“美”来给艺术下定义,即根据使人喜欢的东西下定义,而应探求一个普遍的、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的定义,以便根据这样的定义来确定各种事物是否属于艺术范围。但是读者在我前面援引的美学理论的摘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的。如果他能费心读读这些美学文集原著,那末,这就更加清楚了。想为绝对的“美”下定义的一切尝试,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是适宜,是各部分的协调,是对称,是多样化中的统一等等……所得到的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结果,或者是什么定义也没有下,或者所下的定义只不过是指某种艺术作品的某些特点,而远远包括不了被所有的人当作艺术看待的一切东西。
“美”的客观的定义是没有的,现存的种种定义,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定义或是实验的定义,都可以归结为主观的定义,而且,说起来也真奇怪,都可以归纳为这样的观点,凡是表现“美”的,就是艺术,凡是使人喜欢而不引起欲望的,就是“美”。许多美学家觉得这样的定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也是不稳固的。为了给这个定义寻找根据,他们问自己,一件东西何以会讨人喜欢,于是他们把“美”的问题转变为趣味问题,赫奇逊、伏尔泰、狄德罗等人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读者从美学史中或者从经验中可以看出,一切想为趣味下定义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而且我们找不到理由,也不可能找到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件东西这个人喜欢而另一个人却不喜欢,反之亦然。因此,整个现存的美学并不在于可以向这种自命为“科学”的智力活动期待什么,即不是要确定艺术或“美”。假定“美”是艺术的内容、性质和法则,或者确定趣味,假定趣味能解决艺术问题和艺术的价值问题的性质,然后根据这些法则而把与之相符的作品称为艺术,把与之不相符的作品摈弃不理,而是要——承认某一类作品是好的,因为它们使我们感到惬意,——制定出一套艺术理论,把某一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切作品容纳进去。有这样一个艺术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那些作品,菲狄阿斯、索福克利斯、荷马、提香、拉斐尔、巴赫、贝多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等人的作品,被承认是艺术,美学的见解也应当概括所有这些作品。在美学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见解,这些见解并不是以我们衡量某一事物的好坏的某些法则为根据,而是以这一事物是否符合于我们所制定的艺术规范为根据。最近我读过福格尔特的一部很不错的著作。在讨论艺术作品的道德要求时,作者直率地提出,对艺术提出道德要求是不对的,为证明他的观点,他举例说,如果我们容许这种要求,那末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尔》就不符合优秀作品的定义。但是这两部作品既然都列入艺术的典范,那末,上述的要求就不对了。因此,必须为艺术找出一个也能适用于上述两部作品的定义。福格尔特把“重要”Bedeutungsvolles??的要求当作艺术的基础,用以代替道德的要求。
现有的一切美学体系都是根据这一意义组成的。人们并不给真正的艺术下定义,然后再看一部作品是否符合于这个定义,以确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人们只是把由于某种原因而为某一特定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系列作品认为是艺术,并想出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这些作品的艺术的定义。不久以前我在一部很好的著作——谟特的《十九世纪艺术史》中见到了一个关于这种方法的极好的例证。在讲到已被看作艺术典范的“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时,作者不但不批判这种倾向,却反而竭力放宽自己的尺度,来容纳“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在他看来,这些派别是反对自然主义的极端性的合理反应。艺术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神志错乱,只要这种神志错乱一旦被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所接受,??就立刻会有人编出一套理论来,为这种神志错乱加以辩解,并使它合法化,仿佛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里,那过后就被遗忘、并未留下丝毫痕迹的虚伪、丑恶和荒谬的艺术都能被某些特殊圈子里的人们所接受和赞许似的。至于艺术的荒谬和丑恶可以到达什么程度——特别是当这种艺术被认为毫无缺点的时候,例如在现在,只要看看现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些什么艺术活动就行了。
因此,美学中所阐述的、模糊地为一般人所信奉的那种以“美”为依据的艺术理论,只不过是把我们——某个圈子里的人们——在过去和现在所喜欢的东西认为是好的罢了。
要为人类的某种活动下定义,就必须了解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要了解人类某种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就须根据这一活动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来考察活动本身,而不能单单根据它所给我们的快乐。
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活动的目的只在于给我们快乐,因而只根据这种快乐来为这项活动下定义,那末,这样的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给艺术下定义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正如那样认为食物的目的和用途是给人快乐的人们不可能认识饮食的真正意义一样,那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享受的人们也不可能认识艺术的意义和用途,因为他们把享受的这一不正确的、特殊的目的加诸于艺术活动,其实艺术活动的意义是在它和其它生活现象的关系上。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吃东西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时,他们才会明白,饮食的意义在于滋养身体。就艺术来说也是这样。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美”,即享受时,他们才会懂得艺术的意义。把“美”或者说从艺术得来的某种快乐,看作艺术的目的,这不但无助于我们判定艺术是什么,反而把问题引入一个和艺术截然不同的领域——即引入形而上学的、心理学的、生理学的、甚至历史学的探讨。为什么某些人喜欢这一作品,而不喜欢那一作品,为什么另一些人喜欢那一作品等等,因而使得给艺术下定义成为不可能。正像讨论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吃梨而另一个人喜欢吃肉决无助于判定营养的本质是什么一样。讨论艺术中的趣味问题,关于艺术的讨论不知不觉地归结到趣味问题上,不但无助于我们弄清楚被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这一人类的特殊活动究竟是什么,反而会使我们根本弄不清楚这个问题。
艺术使得千百万人为它付出劳动、牺牲生命,甚至丧失道德,艺术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现有的各种美学理论中找到了一些答案。这些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艺术的目的是“美”,而“美”是通过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快乐而被认识的,艺术享受是一桩好的、重要的事。换言之,享受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是享受。因此,被认为是艺术的定义,其实并不是艺术的定义,只不过是用来替人们为这想象中的艺术所遭受的牺牲作辩解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替现存艺术中那种自私的享受和不道德的行为作辩解的一种手段。所以,说起来也真奇怪,虽然论述艺术的书堆积如山,但艺术的正确定义迄今仍未决定下来。原因就在于艺术的概念是以“美”的概念作为基础的。
如果把那影响整个问题的“美”的概念撇开不管,那末艺术究竟是什么呢?下面是最近的几种最易理解的、不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艺术定义,艺术是一种在动物界就有的活动,它是从性欲和对游戏的嗜好产生的(席勒、达尔文、斯宾塞);这种活动伴有神经系统的愉快的刺激(格朗特,阿伦),这是一种生理的、进化的定义。还有一种定义是,艺术是通过人类能感受的线条、色彩、姿势、声音、话语、情绪而作的外部的表现(维隆)。这是实验的定义。塞利的最新定义认为,艺术是“某种永恒存在的物象或一时发生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物象或动作不但给产生者以兴奋的快乐,而且还能给一定数量的观众以愉快的感觉,而与当时所得的个人利益完全无关。”
虽然这些定义与那些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的定义相比有其优越处,但它们仍然很不精确。第一种定义——生理的、进化的定义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它所谈的并不是构成艺术本质的活动本身,而是艺术的起源。那种根据对人的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而下的定义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在这个定义里可以包括人类的许多其它活动,情况同新美学理论中碰到的一样,它们主张缝制美丽的衣服,制造芬芳扑鼻的香水,甚至烹调都算作艺术。实验的定义认为艺术就是情绪的表达,这种看法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一个人可以靠线条、色彩、声音、言词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他的这种表达可能并不对其他人起什么作用,这时候这种表达就不是艺术。
第三种定义,塞利所提出的,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给产生者以快乐,并给观众或听众以愉快感觉,但无利可图的那些物象所产生的结果”,也可以包括表演戏法、体操以及其它不能算作艺术的活动;反之,许多可以使人感到不快的物象,例如诗中所描写的或舞台上所表演的阴沉和残酷的场面,却无疑是艺术。
所有这些定义之所以都不精确,是因为它们也都像形而上学的定义一样,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从艺术得来的快乐,而不是艺术在个人和人类生活中的效用。
要想精确地给艺术下个定义,首先就不要再把艺术看作享受的工具,而把它看作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如果这样看待艺术,我们就不能不认为艺术是人们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每一部艺术作品都能使接受的人和曾经或正在创造艺术的人之间发生某种联系。而且也使接受者和所有那些与他同时在接受、在他以前接受过或在他以后将要接受同一艺术印象的人们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语言传达人们的思想和经验,是使人们结为一体的手段,艺术的作用也正是这样。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语言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感情。
艺术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接受他人表达感情时,能够体验到那感情表达者所体验过的同样的感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笑了,听到这笑声的另一个人也高兴起来;一个人哭了,听到这哭声的人也难过起来;一个人生气了,另一个见他生气,自己也激动起来。一个人用自己的动作、话音来表达蓬勃的朝气、果敢的精神,或相反地,用动作和话音来表达忧伤或平静的心情,这种心情就传达给别人。一个人受苦,当他用呻吟或痉挛来表达自己的痛苦时这种痛苦就传达给别人。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事物、某些人或某些现象的喜爱、崇拜、恐怖和尊敬时,其它人受到感染,也会对该事物、该人或该现象感到喜爱、崇拜、恐怖或尊敬。
艺术活动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受别人感性的感染这一基础之上的。
如果一个人在体验某种感情时直接用自己的神态或发出的声音感染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在自己想打哈欠时引得别人也打哈欠,在自己不禁为某一事情而笑或哭时引得别人也笑起来或哭起来,或是在自己受苦时使别人也感到痛苦,这还不能算是艺术。
艺术开始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有个遇见狼而受到惊吓的男孩把遇狼经过叙述出来,以便在别人身上引起他所体验过的那种感情,于是他描写自己的经过,他在遇狼之前的情况、所处的环境、森林、他的轻松愉快的心情,然后描写狼的形象、狼的动作、他与狼之间的距离等等。所有这一切——如果男孩子叙述时重新体验到他所体验过的感情,并以此感染了听众,使听众也体验到男孩所体验过的一切——这就是艺术。如果男孩子从未看见过狼,但时常怕狼,他想在别人心里引起他的那种恐惧感,于是捏造出他遇到了狼,而且讲述得那样生动,以致在听众心里也引起了男孩想象中遇狼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那末,这也是艺术。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或想象中体验到受苦的可怕或享乐的甘美,他把这些感情在画布上或大理石上表现出来,使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那末,这也是艺术。如果一个人体验到或者想象出愉快、欢乐、忧郁、失望、爽朗、灰心等感情,以及这种种感情的相互转换,他用声音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使听众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象他一样体验到这些感情,那末,这同样是艺术。
各种各样的感情——非常强烈的或非常微弱的,很有意义的或者微不足道的、非常坏的或者非常好的,只要他们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就都是艺术的对象。戏剧中所表达的奋不顾身、以及顺从于命运或上帝等等感情,或者小说中所描写的情人的狂喜的感情,或者图画中所描绘的淫荡的感情,或者音乐中以庄严的进行曲所表达的爽朗的感情,或者舞蹈所引起的愉快的感情,或者可笑的逸事所引起的幽默的感情,或者描写晚景的风景画或催眠曲所传达的宁静的感情——这一切都是艺术。
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能感染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
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而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把这种感情传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艺术是这样的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能被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艺术并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那样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并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人们藉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并不是情绪通过外在标志的表达,并不是惬意事物所产生的结果,最重要的——并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个人和全人类向幸福迈进的进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际的手段,它用同样的感情把人们结成一体。
由于人能理解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因此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全人类在思想领域内为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在现在借着理解别人思想的能力而参与别人的活动,而且能够借着这种能力把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和自己心里产生的思想传达给同辈和后辈;同样,由于人能通过艺术而为别人的感情所感染,因此他就能够体会到人类在他以前在感情的领域内所体验过的一切,能够体会同辈正在体验的感情和几千年前别人所体验过的感情,并能把自己的感情传达给别人。
如果人们并不能理解前人心里有过的、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一切思想,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那末人们就好似禽兽或卡斯贝霍塞了①。
如果人们没有另一种能力——受艺术感染的能力、那末他们大概还会更加野蛮、而主要是,还会更加散漫,更加充满敌意。
因此,艺术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像语言活动一样重要,一样普遍。
语言不仅通过布道、演讲和书籍来影响我们,而且还通过我们用以互相传达思想和经验的一切语言来影响我们;艺术也是一样,广义的艺术渗透了我们的整个生活,而我们只把这一艺术的某些表现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
我们习惯于把“艺术”一词只理解为我们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和展览会上所听到和看到的东西,以及建筑、雕塑、诗歌、小说……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我们在生活中用以进行交际的那种艺术的很小一部分。人类的整个生活充满了各种各种的艺术作品——从摇篮曲、笑话、怪相、住宅装饰、服装和器皿直到教堂的礼拜、凯旋的行列。所有这些都是艺术活动。因此我们所谓的狭义的艺术,并不是指人类传达感情的整个活动,而只是指由于某种缘故而被我们从这整个活动中分离出来并赋予特殊意义的那一部分。
人们向来都特别注意可以表达出从人们的宗教意识所流露的感情的那一部分活动,并把整个艺术的这一小部分活动称为真正的艺术。
古代的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希伯来的先知和古代的基督教徒也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回教徒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这样理解艺术的,现在的宗教人士也是这样理解艺术的。
人类的几位导师,如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里、最初的一些基督教徒、严正的回教徒,以及佛教徒等,往往还否认任何艺术。
现代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只要能给人以快乐,就是好艺术,而以相反观点来认识艺术的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艺术和语言不同,语言可以不听,而艺术却能使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其危险性是非常之大。如把一切艺术都取消,人类所受的损失也远比容许任何一种艺术存在要小。
这些否定一切艺术的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否定了一种不可否定的东西——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之一,人类没有它就不能生活。然而我们欧洲这个文明社会、这个圈子和这个时代的人们容许一切艺术,只要它们为美服务,换言之,只要它们给人们以快乐就行。他们这样做也同样是错误的。
从前,人们担心艺术作品中偶然会有一些使人腐化的东西,就索性禁止一切作品。可是现在人们只因为怕失去艺术给予人们的某种快乐,就袒护一切艺术。我认为后一种错误比前一种错误严重得多,危险也大得多。

①卡斯贝霍塞即“纽纶堡的弃儿”??是1828 年5 月23 日在纽伦堡市场上被人发现的,看起来好像有十六岁光景。他很少讲话,几乎连平常的事物都全然不知。后来他告诉人们,他是被幽禁在地下室里长大的,只有一个人去看他,但他看到这个人的次数也不多。——译自谟德的英译本注。

列夫托尔斯泰一般指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19世纪中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世袭伯爵,曾参加克里米亚战争。返回雅斯纳·亚波利亚纳的农庄后致力于农民教育。1862年结婚后,创作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巨著《战争与和平》(1859~1869)、《安娜·卡列尼娜》(1875~1877)。1879年经历了一次信仰危机后信奉和平主义,主张以勿抗恶的方式对社会进行改革。并否定自己以前的作品。因执着于自己的信念使家庭关系恶化,死于出奔途中。其作品多达45卷。名著还有长篇小说《复活》(1899)、戏剧《黑暗的势力》(1886)和若干短篇小说和评论 。
他的文学传统不仅通过高尔基而为苏联作家所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在世界文学中也有其巨大影响。在文学创作和社会活动中,他提出了“托尔斯泰主义”,对很多政治运动有着深刻影响。
ART AS COMMUNICATION OF FEELING
LEO N .TOLSTOY
艺术作为感情的传达
托尔斯泰
《什么是艺术》
何永祥--译

美学上所有的“美”的定义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认为“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完善”的表现之一,而绝对“完善”是指观念、精神、意志、上帝。第二种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接受第一种定义的有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叔本华和研究哲理的法国人库赞、如夫拉、拉维松等人,第二流的美学哲学家这里就不提了。现代大部分有教养的人也都赞同这种客观而神秘的“美”的定义。这种理解很流行,特别是在老一辈人中间。第二种对“美”的理解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这种理解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学家中间,但也为我们这个社会一半人所接受,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由此可见,“美”的定义只有两种(此外不可能有别的结论),一种是客观的、神秘的,它把“美”的概念同最高的完善,即同上帝融合为一,这是一种幻想的定义,没有任何根据。另一种定义则相反,它是简单明了的、主观的,认为凡是讨人喜欢的东西都是“美”,我不给“喜欢”一词添加“没有目的、没有利益”等字样,因为“喜欢”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计较利益。
一方面,“美”被理解为某种神秘的、很崇高的,可惜并不明确的东西,因而它包含着哲学、宗教和生活本身。例如谢林和黑格尔的定义就是这样,他们的德国继承者和法国继承者的定义也是这样。另一方面,应当承认,按照康德和他的继承者们的定义,“美”只不过是我们得到的一种特殊的、无私的快感。这样“美”的概念虽然好像很清楚??可惜也不准确,因为它扩展到另一方面去了,即把由于饮食和接触柔软皮肤所得到的快感也包括在内,例如瞿渥和克拉利克等人就持这种看法。
的确,如果追溯一下“美”的学说在美学中的发展,那就可以看出,起初,即从美学初创时起,形而上学的“美”的定义占有优势。可是年代越近,那种实验性的、在最近几年来带有生理学性质的定义就越加明显,于是甚至出现了像维隆和塞利那种企图完全避开“美”的概念的美学家。但这种美学家成就很少,大多数民众和大多数艺术家与学者,仍坚持大多数美学著作对“美”所下的那种定义,即,或把“美”看成一种神秘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或把“美”看成一种特殊的快乐。
那末,在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里,被人们用来给艺术下定义而顽强坚持的那种“美”的概念,实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从主观方面来说,我们把使我们得到快乐的东西称为“美”。从客观方面来说,我们把外界存在的某种绝对完善的东西称为“美”。但是我们之所以认识外界存在的绝对完善的东西,并且认为它们完善,只是因为我们从这些绝对完善的东西的显现中得到某种快乐,所以,客观定义只不过是主观定义的另一种表示而已。实际上,这两种对“美”的理解都可归结为我们所获得的某种快乐。换言之,凡是能使我们喜欢而又不引起我们欲望的东西,我们都认为它美。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科学自然不会满足于根据“美”来给艺术下定义,即根据使人喜欢的东西下定义,而应探求一个普遍的、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的定义,以便根据这样的定义来确定各种事物是否属于艺术范围。但是读者在我前面援引的美学理论的摘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的。如果他能费心读读这些美学文集原著,那末,这就更加清楚了。想为绝对的“美”下定义的一切尝试,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是适宜,是各部分的协调,是对称,是多样化中的统一等等……所得到的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结果,或者是什么定义也没有下,或者所下的定义只不过是指某种艺术作品的某些特点,而远远包括不了被所有的人当作艺术看待的一切东西。
“美”的客观的定义是没有的,现存的种种定义,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定义或是实验的定义,都可以归结为主观的定义,而且,说起来也真奇怪,都可以归纳为这样的观点,凡是表现“美”的,就是艺术,凡是使人喜欢而不引起欲望的,就是“美”。许多美学家觉得这样的定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也是不稳固的。为了给这个定义寻找根据,他们问自己,一件东西何以会讨人喜欢,于是他们把“美”的问题转变为趣味问题,赫奇逊、伏尔泰、狄德罗等人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读者从美学史中或者从经验中可以看出,一切想为趣味下定义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而且我们找不到理由,也不可能找到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件东西这个人喜欢而另一个人却不喜欢,反之亦然。因此,整个现存的美学并不在于可以向这种自命为“科学”的智力活动期待什么,即不是要确定艺术或“美”。假定“美”是艺术的内容、性质和法则,或者确定趣味,假定趣味能解决艺术问题和艺术的价值问题的性质,然后根据这些法则而把与之相符的作品称为艺术,把与之不相符的作品摈弃不理,而是要——承认某一类作品是好的,因为它们使我们感到惬意,——制定出一套艺术理论,把某一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切作品容纳进去。有这样一个艺术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那些作品,菲狄阿斯、索福克利斯、荷马、提香、拉斐尔、巴赫、贝多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等人的作品,被承认是艺术,美学的见解也应当概括所有这些作品。在美学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见解,这些见解并不是以我们衡量某一事物的好坏的某些法则为根据,而是以这一事物是否符合于我们所制定的艺术规范为根据。最近我读过福格尔特的一部很不错的著作。在讨论艺术作品的道德要求时,作者直率地提出,对艺术提出道德要求是不对的,为证明他的观点,他举例说,如果我们容许这种要求,那末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尔》就不符合优秀作品的定义。但是这两部作品既然都列入艺术的典范,那末,上述的要求就不对了。因此,必须为艺术找出一个也能适用于上述两部作品的定义。福格尔特把“重要”Bedeutungsvolles??的要求当作艺术的基础,用以代替道德的要求。
现有的一切美学体系都是根据这一意义组成的。人们并不给真正的艺术下定义,然后再看一部作品是否符合于这个定义,以确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人们只是把由于某种原因而为某一特定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系列作品认为是艺术,并想出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这些作品的艺术的定义。不久以前我在一部很好的著作——谟特的《十九世纪艺术史》中见到了一个关于这种方法的极好的例证。在讲到已被看作艺术典范的“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时,作者不但不批判这种倾向,却反而竭力放宽自己的尺度,来容纳“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在他看来,这些派别是反对自然主义的极端性的合理反应。艺术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神志错乱,只要这种神志错乱一旦被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所接受,??就立刻会有人编出一套理论来,为这种神志错乱加以辩解,并使它合法化,仿佛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里,那过后就被遗忘、并未留下丝毫痕迹的虚伪、丑恶和荒谬的艺术都能被某些特殊圈子里的人们所接受和赞许似的。至于艺术的荒谬和丑恶可以到达什么程度——特别是当这种艺术被认为毫无缺点的时候,例如在现在,只要看看现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些什么艺术活动就行了。
因此,美学中所阐述的、模糊地为一般人所信奉的那种以“美”为依据的艺术理论,只不过是把我们——某个圈子里的人们——在过去和现在所喜欢的东西认为是好的罢了。
要为人类的某种活动下定义,就必须了解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要了解人类某种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就须根据这一活动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来考察活动本身,而不能单单根据它所给我们的快乐。
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活动的目的只在于给我们快乐,因而只根据这种快乐来为这项活动下定义,那末,这样的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给艺术下定义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正如那样认为食物的目的和用途是给人快乐的人们不可能认识饮食的真正意义一样,那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享受的人们也不可能认识艺术的意义和用途,因为他们把享受的这一不正确的、特殊的目的加诸于艺术活动,其实艺术活动的意义是在它和其它生活现象的关系上。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吃东西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时,他们才会明白,饮食的意义在于滋养身体。就艺术来说也是这样。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美”,即享受时,他们才会懂得艺术的意义。把“美”或者说从艺术得来的某种快乐,看作艺术的目的,这不但无助于我们判定艺术是什么,反而把问题引入一个和艺术截然不同的领域——即引入形而上学的、心理学的、生理学的、甚至历史学的探讨。为什么某些人喜欢这一作品,而不喜欢那一作品,为什么另一些人喜欢那一作品等等,因而使得给艺术下定义成为不可能。正像讨论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吃梨而另一个人喜欢吃肉决无助于判定营养的本质是什么一样。讨论艺术中的趣味问题,关于艺术的讨论不知不觉地归结到趣味问题上,不但无助于我们弄清楚被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这一人类的特殊活动究竟是什么,反而会使我们根本弄不清楚这个问题。
艺术使得千百万人为它付出劳动、牺牲生命,甚至丧失道德,艺术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现有的各种美学理论中找到了一些答案。这些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艺术的目的是“美”,而“美”是通过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快乐而被认识的,艺术享受是一桩好的、重要的事。换言之,享受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是享受。因此,被认为是艺术的定义,其实并不是艺术的定义,只不过是用来替人们为这想象中的艺术所遭受的牺牲作辩解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替现存艺术中那种自私的享受和不道德的行为作辩解的一种手段。所以,说起来也真奇怪,虽然论述艺术的书堆积如山,但艺术的正确定义迄今仍未决定下来。原因就在于艺术的概念是以“美”的概念作为基础的。
如果把那影响整个问题的“美”的概念撇开不管,那末艺术究竟是什么呢?下面是最近的几种最易理解的、不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艺术定义,艺术是一种在动物界就有的活动,它是从性欲和对游戏的嗜好产生的(席勒、达尔文、斯宾塞);这种活动伴有神经系统的愉快的刺激(格朗特,阿伦),这是一种生理的、进化的定义。还有一种定义是,艺术是通过人类能感受的线条、色彩、姿势、声音、话语、情绪而作的外部的表现(维隆)。这是实验的定义。塞利的最新定义认为,艺术是“某种永恒存在的物象或一时发生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物象或动作不但给产生者以兴奋的快乐,而且还能给一定数量的观众以愉快的感觉,而与当时所得的个人利益完全无关。”
虽然这些定义与那些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的定义相比有其优越处,但它们仍然很不精确。第一种定义——生理的、进化的定义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它所谈的并不是构成艺术本质的活动本身,而是艺术的起源。那种根据对人的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而下的定义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在这个定义里可以包括人类的许多其它活动,情况同新美学理论中碰到的一样,它们主张缝制美丽的衣服,制造芬芳扑鼻的香水,甚至烹调都算作艺术。实验的定义认为艺术就是情绪的表达,这种看法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一个人可以靠线条、色彩、声音、言词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他的这种表达可能并不对其他人起什么作用,这时候这种表达就不是艺术。
第三种定义,塞利所提出的,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给产生者以快乐,并给观众或听众以愉快感觉,但无利可图的那些物象所产生的结果”,也可以包括表演戏法、体操以及其它不能算作艺术的活动;反之,许多可以使人感到不快的物象,例如诗中所描写的或舞台上所表演的阴沉和残酷的场面,却无疑是艺术。
所有这些定义之所以都不精确,是因为它们也都像形而上学的定义一样,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从艺术得来的快乐,而不是艺术在个人和人类生活中的效用。
要想精确地给艺术下个定义,首先就不要再把艺术看作享受的工具,而把它看作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如果这样看待艺术,我们就不能不认为艺术是人们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每一部艺术作品都能使接受的人和曾经或正在创造艺术的人之间发生某种联系。而且也使接受者和所有那些与他同时在接受、在他以前接受过或在他以后将要接受同一艺术印象的人们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语言传达人们的思想和经验,是使人们结为一体的手段,艺术的作用也正是这样。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语言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感情。
艺术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接受他人表达感情时,能够体验到那感情表达者所体验过的同样的感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笑了,听到这笑声的另一个人也高兴起来;一个人哭了,听到这哭声的人也难过起来;一个人生气了,另一个见他生气,自己也激动起来。一个人用自己的动作、话音来表达蓬勃的朝气、果敢的精神,或相反地,用动作和话音来表达忧伤或平静的心情,这种心情就传达给别人。一个人受苦,当他用呻吟或痉挛来表达自己的痛苦时这种痛苦就传达给别人。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事物、某些人或某些现象的喜爱、崇拜、恐怖和尊敬时,其它人受到感染,也会对该事物、该人或该现象感到喜爱、崇拜、恐怖或尊敬。
艺术活动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受别人感性的感染这一基础之上的。
如果一个人在体验某种感情时直接用自己的神态或发出的声音感染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在自己想打哈欠时引得别人也打哈欠,在自己不禁为某一事情而笑或哭时引得别人也笑起来或哭起来,或是在自己受苦时使别人也感到痛苦,这还不能算是艺术。
艺术开始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有个遇见狼而受到惊吓的男孩把遇狼经过叙述出来,以便在别人身上引起他所体验过的那种感情,于是他描写自己的经过,他在遇狼之前的情况、所处的环境、森林、他的轻松愉快的心情,然后描写狼的形象、狼的动作、他与狼之间的距离等等。所有这一切——如果男孩子叙述时重新体验到他所体验过的感情,并以此感染了听众,使听众也体验到男孩所体验过的一切——这就是艺术。如果男孩子从未看见过狼,但时常怕狼,他想在别人心里引起他的那种恐惧感,于是捏造出他遇到了狼,而且讲述得那样生动,以致在听众心里也引起了男孩想象中遇狼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那末,这也是艺术。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或想象中体验到受苦的可怕或享乐的甘美,他把这些感情在画布上或大理石上表现出来,使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那末,这也是艺术。如果一个人体验到或者想象出愉快、欢乐、忧郁、失望、爽朗、灰心等感情,以及这种种感情的相互转换,他用声音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使听众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象他一样体验到这些感情,那末,这同样是艺
术。
各种各样的感情——非常强烈的或非常微弱的,很有意义的或者微不足道的、非常坏的或者非常好的,只要他们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就都是艺术的对象。戏剧中所表达的奋不顾身、以及顺从于命运或上帝等等感情,或者小说中所描写的情人的狂喜的感情,或者图画中所描绘的淫荡的感情,或者音乐中以庄严的进行曲所表达的爽朗的感情,或者舞蹈所引起的愉快的感情,或者可笑的逸事所引起的幽默的感情,或者描写晚景的风景画或催眠曲所传达的宁静的感情——这一切都是艺术。
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能感染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
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而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把这种感情传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艺术是这样的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能被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艺术并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那样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并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人们藉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并不是情绪通过外在标志的表达,并不是惬意事物所产生的结果,最重要的——并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个人和全人类向幸福迈进的进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际的手段,它用同样的感情把人们结成一体。
由于人能理解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因此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全人类在思想领域内为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在现在借着理解别人思想的能力而参与别人的活动,而且能够借着这种能力把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和自己心里产生的思想传达给同辈和后辈;同样,由于人能通过艺术而为别人的感情所感染,因此他就能够体会到人类在他以前在感情的领域内所体验过的一切,能够体会同辈正在体验的感情和几千年前别人所体验过的感情,并能把自己的感情传达给别人。
如果人们并不能理解前人心里有过的、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一切思想,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那末人们就好似禽兽或卡斯贝霍塞了①。
如果人们没有另一种能力——受艺术感染的能力、那末他们大概还会更加野蛮、而主要是,还会更加散漫,更加充满敌意。
因此,艺术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像语言活动一样重要,一样普遍。
语言不仅通过布道、演讲和书籍来影响我们,而且还通过我们用以互相传达思想和经验的一切语言来影响我们;艺术也是一样,广义的艺术渗透了我们的整个生活,而我们只把这一艺术的某些表现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
我们习惯于把“艺术”一词只理解为我们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和展览会上所听到和看到的东西,以及建筑、雕塑、诗歌、小说……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我们在生活中用以进行交际的那种艺术的很小一部分。人类的整个生活充满了各种各种的艺术作品——从摇篮曲、笑话、怪相、住宅装饰、服装和器皿直到教堂的礼拜、凯旋的行列。所有这些都是艺术活动。因此我们所谓的狭义的艺术,并不是指人类传达感情的整个活动,而只是指由于某种缘故而被我们从这整个活动中分离出来并赋予特殊意义的那一部分。
人们向来都特别注意可以表达出从人们的宗教意识所流露的感情的那一部分活动,并把整个艺术的这一小部分活动称为真正的艺术。
古代的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希伯来的先知和古代的基督教徒也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回教徒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这样理解艺术的,现在的宗教人士也是这样理解艺术的。
人类的几位导师,如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里、最初的一些基督教徒、严正的回教徒,以及佛教徒等,往往还否认任何艺术。
现代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只要能给人以快乐,就是好艺术,而以相反观点来认识艺术的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艺术和语言不同,语言可以不听,而艺术却能使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其危险性是非常之大。如把一切艺术都取消,人类所受的损失也远比容许任何一种艺术存在要小。
这些否定一切艺术的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否定了一种不可否定的东西——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之一,人类没有它就不能生活。然而我们欧洲这个文明社会、这个圈子和这个时代的人们容许一切艺术,只要它们为美服务,换言之,只要它们给人们以快乐就行。他们这样做也同样是错误的。
从前,人们担心艺术作品中偶然会有一些使人腐化的东西,就索性禁止一切作品。可是现在人们只因为怕失去艺术给予人们的某种快乐,就袒护一切艺术。我认为后一种错误比前一种错误严重得多,危险也大得多。

①卡斯贝霍塞即“纽纶堡的弃儿”??是1828 年5 月23 日在纽伦堡市场上被人发现的,看起来好像有十六岁光景。他很少讲话,几乎连平常的事物都全然不知。后来他告诉人们,他是被幽禁在地下室里长大的,只有一个人去看他,但他看到这个人的次数也不多。——译自谟德的英译本注。
本文标题: 孩子问「什么是艺术 为什么你们说的艺术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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