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一下为什么中世纪英国产生了代议制政府而法国的王权逐渐绝对化

发布时间: 2022-01-31 15:01:5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9

英国是帝制国家么?为什么英国有女王,还有所为的皇室,那它岂不是帝制国家?还有他的皇帝(对了好像只有女王.为什么没有皇帝?)要不要...

请简述一下为什么中世纪英国产生了代议制政府而法国的王权逐渐绝对化

英国是帝制国家么?

为什么英国有女王,还有所为的皇室,那它岂不是帝制国家?还有他的皇帝(对了好像只有女王.为什么没有皇帝?)要不要处理国家大事,有没有工资?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没有皇帝,只有国王.现在在位的是伊丽莎白二世 (Queen Elizabeth II) ,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他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联邦的元首”。1926年4月21日生于伦敦,原名为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 (Elizabeth Alexandra Mary),是英国温莎王朝第四代君主、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女王是英国世袭国家元首,除英国外,女王同时也是澳大利亚、新西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元首。
女王不需要处理国家大事,只是王权的象征,国家的象征,没有工资,但是英国财政每年都有王室的费用拨款.王室自己也有很多的收益,王室有自己专门管理财政的机构和人员.
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的君主一般不参与国家的事物管理,国家意志主要由首相或者总理及其组成的政府来行使.
英国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政治体制,这外完全是由于历史原因的,当年大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由于自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以及当时英国国内主要的政治派别的妥协,他们放弃了彻底的推翻封建王室的机会,和王权进行了妥协,当然王室也做了很多的让步,经由双方商定形成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体制。不能因为说他们保留了王权象征以及王室就说他们的制度落后,这个仅仅是历史在不同的情况之下发展的必然产物。他在这种制度下同样保证了公民的权利以及自由,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与完善,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已经相当完备。
有人会问为什么到了现在这个时代了为什么没有直接取消君主立宪制而成立如其他国家那样的真正的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我个人认为有两点原因:一是这个是历史正常发展过来的,不是说想取消就取消的,况且人家英国人自己内部发出这种声音的人也是极少的。二是我认为英国历史上称霸了地球好多年,英国人习惯了自己的帝国身份,或者换句话说英国人就是有种帝国情节,所以他们喜欢保留王权的存在,并给予王室相当的尊重。
英国的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英国女王是英国及英联邦的国家元首。女王没有行政上的实权,只是象征性的,进行的礼节性活动,比如颁布法令,每年都要给一些人授勋、封爵,出席一些典礼等。

同时英国女王还是英国国教的教主,因为英国自宗教改革以来就脱离罗马教廷,自己建立了英国国教,也属于基督教,但是教义和宗属上都不同于天主教,也就是说,英国是不归教皇管的,他们自己管自己。

女王虽然没有实权,但是作为国家的象征和宗教的领袖,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在二战期间,当时还是公主的伊丽莎白二世在伦敦大轰炸后不顾危险,亲临现场安抚民众,极大了地鼓舞了民众的士气。因此女王虽然不行政但实际地位比英国总统高

皇室是受英国人民供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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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

英王在保障民主宪政制度,避免专制统治中的作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在英国,实际上最有权力的人是首相,因此,最有可能走向专制,危害民主制度和人民权利的是首相。但英国首相行使的大部分权力名义上是国王的权力,首相要推行专制首先面临如何摆脱国王这个障碍以解决名实相符的问题。国王在英国地位最高,但在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下,国王要恢复其原来的专制权力已经决不可能了。但这样一个虚位的国王却能非常有效地屏蔽首相,遏止首相走向专制统治。事实上,在现有的体制下,一个谋求专制统治的首相必定危害国王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国王甚至有可能领导人民共同抵制一个专制首相。一直以来,人民摆脱专制统治的最顽固的敌人就是君主,而如今,经过英国式的改造,国王甚至可能成为捍卫民主制度的一个可靠力量。真是让人感到奥妙无比!

1、从国王抱头鼠窜到各国纷纷采纳新型君主制度
随着人权、民主等思想的广泛传播,传统专制君主到处受到指责甚至武装反抗。尤其法国革命以来,王冠甚至国王的人头纷纷落地,国王们抱头鼠窜。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押上断头台,德国皇帝逃亡,奥地利哈布斯堡末代皇帝被流放,俄罗斯沙皇尼古拉二世全家被枪杀,中国皇帝溥仪被劳动改造……。在这滚滚的革命洪流中,其中一个古老的王室幸免于难,这就是英国王室。在由法国革命引发的将近二百年的革命浪潮逐渐平息下来以后,再去看民主宪政的老巢——欧洲,我们竟然发现,除了英国,还有许多国家依然保留着,或恢复了他们的君主制度,当然是模仿英国进行了改造: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挪威……。人们发现,这些国家的民主程度和人权保障水平绝对不比其他国家差。人权、民主与君主制度可以并行不悖。

1999年,澳大利亚进行全民公决:是采用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还是继续采用英国女王作为国家元首。公决结果表明:55%的澳大利亚人支持继续以英国女王作为其国家元首。这一结果发人深思:一个广袤土地上的人民,宁愿以一个相距万里之遥国家的国王为国王,而不愿自己选举自己的总统。这表明,君主制度——这个古老的政治制度,经过英国式的改造,在二十一世纪仍然是有生命力的。对英国的君主制度,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其权力、地位以及存在的价值。

2、英国国王法律上的权力
英国自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国王的权力处于不断的削弱之中。但在形式上和法律上,英王的地位至高,权力很大,一般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元首权。根据英国法律,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司法系统的领导、全体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因而英王是“国家的化身”,一切权力的源泉。对内,他有权解散议会和组织政府,任命官吏等;对外,英王有权代表国家与他国缔约、建交、宣战或媾和。

第二,立法权。从法律上讲,英国的议会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上院、下院和国王。“国王在议会中”,一切立法权的行使和上、下两院的运作在名义上都是在英王的意愿下进行的。议会开会和闭会由国王宣布,国王有权随时宣布终止议会对某项议案的审议和讨论,有权下令解散任期尚未结束的下议院,有权册封上议院议员。最后,议会两院讨论并通过的议案,只有呈请英王批准和签署并以英王的名义公布后,方能生效。

第三,行政权。国王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首长,并在法律的执行需要任何中央公务机关参预的时候,执行法律。”在英国,政府被称为“英王陛下的政府”。政府的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是以国王的名义进行的。国王作为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首长,在法律上有权任免内阁首相、任命首相提名的内阁大臣及其它政府高级官员;任命高级法官、武装部队高级官员、海外属地的总督、驻外使节和教会的各种重要教职;内阁所作出的一切重大决策,必须由首相亲自向英王汇报。内阁所发表的一切重要文件,必须由英王签署(首相或大臣附署)才能生效。英国与他国缔约、宣战、媾和,都要以英王的名义进行。英王以国家元首的名义出访他国,接受国书和接见外国使节等。

第四,司法权。英王是司法公正的象征和源泉,是司法系统的首领。英王任命高级法官,有权赦免犯人、减少犯人的刑罚甚至停止刑事追诉;有权允许殖民地的诉讼当事人向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提出上诉。

第五,其他权力。除上述权力外,英王全权统率英国的武装力量,英国的武装部队因此而被冠以“皇家部队”之名。在英国处于战争期间,英王有权代表英国对外宣战,并有权征用一切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投入战争。英王有权召开枢密院会议。有权听取政府的工作汇报。一般而言,每星期二晚上是首相向女工汇报政务的时间,汇报时间通常为一小时,谈话内容不做记录,属绝对保密。女王每天要花两三个小时批阅议会、内阁及各部的公文。

此外根据英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英王还是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是英联邦的元首。另外英王享有一些个人特权:除法律明文规定外,法律一般不适用于英王本人,英王不能被起诉等。

3、英国国王受到的限制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的国王权限一直没有改变,但是英王的政治权力实际上要受到一系列的限制,总的包括:

(1)国王“统而不治”,不直接参政。

(2)国王要严守政治中立,不参与或介入政党政治。

(3)国王对内阁提出政策建议,并无约束力,而大臣对国王提出建议,国王则有义务听取,并据此行动。国王的一切国事活动均由内阁建议或安排,国王不能对此行使否决权。

(4)国王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任免所有重要的国家职务。国王虽有罢免大臣的权力,但自1783年托利党人小威廉·庇特出任首相实行内部改革以来,从未行使过这种权力。

(5)国王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册封上议院议员。

(6)国王解散议会的权限只能根据内阁的建议行使。近100年来,从未出现过国王拒绝内阁解散议会建议的先例。

(7)国王批准两院通过的法案仅仅是个程序或形式。自1707年安妮女王否决了议会两院的关于苏格兰民兵法案以后,英王迄今已有290多年未再使用过法案否决权。

(8)国王必须授权下院多数党领袖组织政府,国王虽可自由任命首相,但实际上只是政党政治的一种安排。

4、现代英国国王的作用
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这段历史岁月中,英王的权力不断受到削弱。然而英国长期固守君主立宪制,君主在英国宪政体制中起着其他政治要素无法取代的作用。英王在英国宪政体制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英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英国人依然把君主看作是国民道德感情的表现,是国家的象征。为了充分体现这一点,英王原来所姓的姓氏是德国汉诺威家族的萨克斯·科堡·歌特公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改为“自古以来的英国姓氏”:温莎。这一姓氏的更换更加体现了英国作为一个独立和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存在。《女王万岁》被定为英国国歌。英王的生日是英国法定的国庆日。英王的登基、加冕、结婚、寿辰等均视为全国、全民族的节日。英王代表英国主持对外对内重要庆典仪式。正由于此,1976年进行的一次盖洛普民意测验的结果表明,竟有81%的英国人情愿保留君主,而只有10%的人愿意要总统。显然,英王在英国宪政体制和政治统治中所起的精神支柱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此外,英王的象征作用还表现在英联邦关系方面。战后在大英帝国分崩离析的背景下,英国为维护它在世界各地的利益及其在世界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建立了英联邦。至今英联邦有49个成员国。英国国王是英联邦的元首,同时兼任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内的18个国家的国家元首。英王通过任命总督代国王在除英国之外的17个国家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英王及王室成员经常对英联邦国家进行访问,出席两年一次的英联邦首脑会议和一年一度的英联邦国家财政部长会议,并参与英联邦国家一些重要的庆典活动,以此作为维系英国本土与英联邦国家的纽带。

其次,英王是国家宪政体制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体现和保证。马克斯·韦伯曾说过,单是君主的存在就保持了社会制度的重要性,因为一切决定都是以他的名义做出来的。[v]王位世袭制使国家权力在现代政党政治和代议制政府的条件下在形式上得到了连续性的体现。君主与政府的联系,赋予了政府尊严和正统性,从而加强政府体制和政府运作的合法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英国宪政体制的稳定性。

再次,英王是英国政党斗争和社会矛盾的协调者和缓解器。在实行政党政治的现代英国,政党之间围绕国家政权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执政党与在野党之间的冲突威胁着宪政体制的稳定性与有效性。在实行多元主义民主政治的现代英国,社会阶级、阶层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分化和整合日益明显与剧烈。在政党冲突和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秩序和宪政体制时,英王作为超阶级、阶层和集团、超党派的“中立人”,出面调解这些冲突和矛盾,从而在“国家利益”的形式下使这些冲突和矛盾得到协调和缓解。这种情况的一个典型例子是1931年的政党政治危机。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工党麦克唐纳政府陷入了政治危机。乔治五世出面斡旋,建议组成保守党、工党和自由党三党联合政府,并主张仍由三党中处于软弱地位的工党领袖麦克唐纳留任首相。三党中最大党的领袖鲍德温接受了国王的劝告,从而平息了这场政治危机。[vi]

最后,英王通过咨询、鼓励、忠告等形式,对内阁的执政活动作出实际影响。英王以其世袭、长期任职的地位,通过调阅内阁文件和其他文件的特权以及听取首相、大臣报告政务的机会,为掌权者提供一些经验。通过咨询、鼓励、忠告,在现代政党政治过程中保证政策的理性与效率。据《英国政事,1900-1979年》一书的统计,1909年至1977年间,国王在特殊情况下参与政事的情况有14起,其中6起与任命首相有关。
是君主立宪制,女王是个象征,实权在首相
那是因为他们是君主立宪制,并非帝制,欧洲很多国家都是这种制度。
并非落后,而是他们的革命不够彻底,最后向皇室妥协了。

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代议制

资产阶级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
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相对应;代议制属于间接民主形式,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共同与专制形式对应。在资产阶级早期多为君主专制,随意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不断壮大,作为新兴阶级的资产阶级不断限制君主的权力,主要是选举权、征税权等,这时逐步出现资产阶级代议制。
17~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封建主义的基础受到猛烈冲击,封建专制制度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中动摇。欧美的主要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经过艰苦斗争,先后建立起资产阶级代议制。   实现方式   革命战争、王朝战争、政变以及改革等,其理论来源启蒙运动的民主思潮。   核心   经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议会。   主要标志   是制定宪法,设立议会等。   欧美各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共性特点   尽管上述国家的资产阶级代议制产生的时间不同,每个国家又会由于国情差异所呈现的特点各异,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立法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以此限制和制约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同时也都通过立法保证资产阶级的利益。   评价   实行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各国铲除专制主义、实现政治民主化成果,这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政治模式的建立,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维持稳定秩序、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具有局限性: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在德法等国民主制尚未成熟。   总括从古代希腊大近代,西方哲人从未停止对政府形式以及政府原理的探索,这一探索的过程同时也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历程。梁漱溟先生曾不无赞叹地说:西方文化有两大异彩,一是民主精神,二是科学精神。前者正是西方政治文明之精髓所在,而这一精髓通过何种政府体制才能将其表现出来,一直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中心。其实质是对政治生活的核心——权力——问题的反思,既权利应当如何行使才是至善而合乎正义的,其中直接民主制和代议制是两大主要成果。   代议制民主(间接民主)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从阶级分析的角度来看,自然带有明显的资产阶级印迹。但较之于封建专制,代议制自有其不可磨灭的历史进步性。代议制民主是古代民主制的复兴与发展,从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来分析,既是对古代文明的承继,又是一次全新的发展。   代议制原理的核心是回答人民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其理论逻辑是,人民只有通过选举代表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由此可见,代议制是直接民主难以实现的情景下的一种最好的选择,而这一制度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普选。普选制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础,其普及与完善与否是衡量是否[1]符合民主原则的重要因素。   概而言之,代议制原理是近代西方国家构建政府体制的哲学基础,其根本点是企图寻求对政府权力和人民权力二者关系的合理解释,即提供政府与人民间制度性分权和合理划分权力的原则。代议制政府的原则是间接民主,体现这一形式的最好途径是完善普选制。代议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议会主权形式,主要以英国为典型;另一种是人民主权形式,主要以美国为典型。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和繁荣,资产阶级力量的成长壮大,要求打破封建王权的束缚,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以维护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自17世纪后期起约两百年的时间里,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英、美、法和德等国先后建立起来。其核心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议会,它形式上代表着民意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一过程中,民主与专制之间的斗争激烈异常,民主制度的确立几经曲折和反复,但总体上看,其本质是一样的,即资产阶级力图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主要权力,也就是立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限制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确立,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   编辑本段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形成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摆脱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国家。在近代历史上,英国之所以能够长期领先世界,它在制度方面的创新是根本的因素。 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实行的代议制度,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公民通过由自己的同意所选举出的代表组成议会,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英国的代议制形式是君主立宪制。   一、君主立宪制的概念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或“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制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形成   (一)形成背景      首先,英国有着悠久的宪政发展史,其发展过程相对平稳,在政治上表现出延续性的鲜明特点。英国议会的前身,是起源于13世纪的“大会议”,它是按1215年的《大宪章》建立的。《大宪章》的主导精神是保障贵族特权,保护骑士和市民的部分利益,把王权置于封建习惯法的约束之下,由此产生了法的地位高于主权的概念。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由僧俗大贵族参加的上院和由下级贵族与市民参加的下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虽然这一时期的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但是种种事实表明,英国早就形成了一种限制王权和注重议会政治的民主传统,并且从贵族民主向资产阶级民主演变。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   其次,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斗争的必然结果。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欧洲的商路和贸易中心由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英国处于大西洋航运中心线的有利位置,资本主义工商业出现并迅速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形成。15世纪末在英国开始的大规模圈地运动,使英国农村出现了很多资本主义农场和牧场,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形成。由于资产阶级和从事资本主义经营的新贵族在经济上日益壮大,他们不再甘心忍受专制君主制对他们的横征暴敛和种种限制。他们对君主专制统治日益不满,要求限制王权,扩大自己的政治权利。   再次,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是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政治前提。1688年的“光荣革命”,用和平的手段推翻了君主专制统治,建立起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革命后由詹姆士二世的女儿和女婿,即玛丽和威廉承袭英国王位,共同统治英国。但是,他们是根据议会的条件登上王位的,并许诺要服从议会的法律。新的国王是由议会缔造的,没有议会,新国王不会登上王位。这样,议会和国王的关系就完全反转了,不再是议会屈从于国王,而是国王从属于议会。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大成果,也是它在现代民主政治创制试验方面的最大成就。 (二)形成过程   “光荣革命”后,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他们所控制的议会,通过一系列法案来限制王权,而把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议会手中,逐步形成了议会权力超过王权,国王“统而不治”的君主立宪制。   1689年,议会通过《权利法案》,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初步确立。《权利法案》在立法、税收、军队等方面对国王的权利明确地作了一些限制,使王权有所约束;同时,它也把议会的自由、议会的权利用法律文件固定下来。   1689年英国还制订了〈〈叛乱法案〉〉,规定平时国王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才能征集和维持军队,而且这支军队只能保持一年。为了防止国王排斥议会而独断专行,保证议会能定期召开,议会在1694年制订了一个<<三年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议会在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对王位继承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性安排。并规定英国国王的王位不能传给天主教徒,英国国王必须加入英国国教会;同时,还对国王的其它一些权利作出了明确限制。   上述一系列法案,都对王权进行限制,同时把王位继承权等重大问题掌握在议会手里,从而确立了限制王权和议会权力至上的原则,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及其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区别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是限制王权和议会权力至上。   限制王权,就是通过议会分权的办法来分割和架空君主的权力,使国王受到法律和议会的限制。英国议会通过颁布《权利法案》、《叛乱法案》、《三年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法案,实现议会对王权的约束。这些法案颁布后,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的王权,已经完全受制于议会,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   议会权力至上,就是指议会成为一个常设性最高立法机构,由它掌握立法、财政、司法、军事等最重要的国家权力。在君主立宪制下,国家的权力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等一系列法案,从国王手中夺取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最高权力。议会的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从表面上看,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的批准,但这只是一种形式。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与之前君主专制制度的区别   首先,国王的地位不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王是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拥有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在君主立宪制下,国王仍然是国家元首和国家的象征,但王权要受到法律和议会的限制,国王只是没有实权的虚位君主。   其次,议会的地位不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议会无权直接对国家的行政事务进行干涉,议员只能讨论国王所颁布的命令;在君主立宪制下,议会成为国家的权力中心,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等权力。   四、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意义      (一)国内意义   首先,在政治上,君主立宪制的确立结束了英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体,使英国走上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在世界上第一个开始了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各派可通过议会斗争,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并使其政治斗争保持在一个有序的状态中,使英国社会获得了政治稳定的制度保障。   其次,在经济上,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发展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国际意义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它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政治体制,也有着巨大的影响。这是英国对欧洲乃至世界作出的贡献。   总之,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编辑本段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原因①政治基础。从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爆发革命以来到1688年光荣革命的最终胜利,其间经历了资产阶级(以克伦威尔为代表)与封建旧贵族(以复辟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二世为代表)的殊死较量,最后,在双方的妥协下,建立起既有封建性又具有较强的民主性的君主立宪制度。   ②经济基础。资本主义深入农村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特点,由于新航路的开辟,引起英国固有的阶级关系的变化,英国资产阶级和具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新贵族强大起来,经济实力的增强,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   ③宗教因素。思想意识上的专制的天主教与当时英国的新教的矛盾冲突升级,反映在社会形态上,使英国新教成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革命中战胜封建王权的一面重要旗帜。   ④历史传统。从中世纪开始形成议会传统,在其漫长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成为英国人民同英国王权进行斗争的重要场所。   编辑本段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意义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人类从封建社会开始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一次重要革命,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对欧美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①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占统治地位的君主立宪制度,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②资产阶级革命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英国的统治地位,废除了封建土地的所有制,加速了统一的民族市场的形成,推动了英国的生产力的发展,为英国成为“日不落”殖民帝国奠定了基础。   ③在世界史上,资产阶级革命冲击了欧洲乃至世界各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推动了欧美等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加速了欧洲封建制度的崩溃,推动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   编辑本段英国首相与国王的对比①对于首相而言,拥有对国家各部门大臣和大主教的提名权并送交国王批准,拥有国家高级文官的任免权,议会的主持权,重大决策的决策权等国家权力,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多数党领袖数职,是最高的决策者、领导者,是国家实际的控权者,掌有国家的行政和立法大权。   ②对于国王而言,国王是国家的元首,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国王是国家的人格化,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国王作为英联邦的首脑,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③首相和国王都是议会的不可或缺组成机构。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所谓君主立宪,也就是说,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光荣革命”后,议会权力有相当的扩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在议会中所处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和巩固他们的统治权,并限制国王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英国议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权利法案》。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体制,这就是习惯上所说的“君主立宪制”。随着议会的不断立法,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是:未经议会同意,国王废除法律及其实施或者僭越权利均为非法。议会选举自由,议会的辩论、演说、或议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的任何法院和地方,受到弹劾和询问等等。其意义是:《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它进一步限制了王权,把国王真正纳入到了议会之中,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在英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保证了议会的立法、司法、财政和军权等,以致国王的权利被架空,使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得以确立起来。】   编辑本段英国的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及特点(1)形成:①“光荣革命”后,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其权力和重要性加强。②1721年,罗伯特·沃尔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   (2)特点:①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②随着责任内阁制的发展,两党制逐渐形成,首相和内阁必须从多数党中选出。   (3)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点:①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的。②英国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实际最高行政首长是首相。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③首相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手中握有行政权和立法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④整个制度是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的。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英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   英国最早建立起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代议制,不仅对于英国政治文明发展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而且对于其他西方国家确立现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建立的本质:即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限制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并通过立法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①连续性。近现代英国的主要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几乎无一不是从中世纪继承下来的历史遗产。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从英王的内阁到责任制内阁。   ②渐进性。英国制度的发展变化都是徐缓渐进式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在17世纪末形成,以后逐渐发展完善,实现了全面的民主化。   ③创新性。如内阁本是国王召集的咨询行政机构,革命后内阁作为国王的私人会议的成分减弱,内阁逐渐独立行事,于是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责任制内阁。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一、“分权与制衡”   1.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   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时,结成的是松散的州际联盟,这种联盟在战争时期可以联合13块殖民地的人民共同起来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但战争结束后,弊端很快显露出来:经济上,无权实行统一的保护关税政策,政治上,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调整原有的统治秩序,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成为当务之急。   1787年5月,美国各州代表云集费城,召开制宪会议。经过激烈论争,代表不同利益的各州、代表最终达成妥协,通过了延续至今的美国宪法。习惯上称美国1787年宪法。   1787年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采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 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利。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以代替过去松散的邦联。虽然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但新宪法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大为加强。   1787年宪法是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它规定了美国的基本政治体制:①美国实行联邦制,中央与各州分权,但中央政府及联邦政府的权力比邦联时期大为加强。联邦政府是唯一的主权单位。②根据“分权与制衡”原则,把国家职权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部门,彼此独立。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法院。三大权力部门相互牵制,保持平衡,以防止任何一个部门流于专权。③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制体,宪法明文规定:“全国各州实行共和国政体”,“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国会和总统均由人民选举产生,总统不对国会负责。但1787 年通过的宪法只字没提人民的民主权利,1789年经过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努力,国会又制定了对宪法的十条修正案,修正案规定了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等自由及建立陪审制度。   2.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按照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原则。美国联邦政府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议会时美国最高的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每州2人,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可连选连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州权平等”的原则。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但规定在职的联邦政府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院。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行使行政权。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每4年举行1次。总统任期4年。连任次数最初并无规定,后1951年生效的第22条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连任总统之职2届以上。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总统不对国会负责。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美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当选总统必须是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并居住美国14年以上的公民。宣战权虽属国会,但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有权宣布紧急状态,但应事先通知国会,紧急状态应在6个月后自行终止,但总统仍可以重新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同外国缔结条约,任命驻外使节。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除非两院各有2/3的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经参议院认可,有权任命联邦法官;享有赦免权(弹劾案和触犯州法律者除外)。总统虽保持强有力的联邦行政权,但也受到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一定程度的制约。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司法机关。最初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5人组成,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但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或年满65岁、任职满15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一州为诉讼一方的案件有初审权;对州最高法院或联邦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就法律问题进行复审;有权颁发调审令,调审下级联邦法院或法院审理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不论是初审案件,还是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后来联邦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3.1787年宪法的原则   《1787年宪法》把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主张付诸实践。宪法规定,美国政府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平等独立的部门组成,各部门有其自己的职权范围,彼此没有从属关系,但又必须互相依存、互相制约,赋予一个部门的权力由其他两个部门加以制约,以此防止滥用权力。美国三权分立体现的原则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它的核心是防止权力的过度集中导致集权。(如联邦法院如果认为总统和国会违宪,可宣布无效;国会可以2/3的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众议院可以对政府高官提出弹劾等等)   对权力的范围和运行做出规定是美国宪法的一个核心内容。1787年宪法确立的分权原则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已经同建国时期“国父”们的理想相去甚远了。然而,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仍就是美国宪法的典型特征、美国政治所固守的权力模式。事实上,这一设计存在着许多弊端,邓小平同志曾对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做过一针见血的批评:“三权分立使美国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 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   项目 美国总统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 总统 国王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选民选举 世袭   国家元首的任期 任期制 终身制   国家元首实有权力 有实权 无实权   政府行政首脑 总统 首相   内阁的产生方式 总统任命 议会产生   内阁的特点 美国总统不对议会负责 英国的首相和内阁对议会负责   美国总统受到议会的制约 英国由内阁协调首相和议会的关系 英国议会和美国议会的不同   英国议会:   从结构上看: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三部分组成。   从职权上看:英国上议院有两种职权:立法权和司法权;英国下议院的职权主要有三种: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   从内部组织上看:上院设议长一人,由大法官兼任;下院设四种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议会党团和服务性的行政机构。下院由组成内阁的本党议员构成   美国议会:   从结构看: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   从职权上看:美国国会两院地位是平等的,两院平等行使立法权:两院共有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财政权、调查权和弹劾权。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权、对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的批准权。众议院有财政案、弹劾案的提案权,以及当总统候选人没有任何一位获得绝大多数票时,在得票最多的3位候选人中投票选举1人为总统的权力。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资产阶级代议制以选举和议会立法为主要特征,使欧洲启蒙运动的民主思想有理论付诸于实践,从政治体制上对君主专制予以否定和替代,成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大厦的顶梁支柱;调节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了统治秩序;伴随着西学东渐的潮流,资产阶级代议制扩展到亚洲,产生了广泛影响;其维护的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在欧美部分国家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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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法君主专制制度是在什么情况下建立的?15——17世纪,这种制度发挥了什么作用?在什么情况下,两国先后废除这种制度?同时代的中国政治制度发生什么变化?你认为将发挥什么作用?rn2、 15世纪末16世纪初,新航路开辟的背景、简况、影响。新航路开辟后,西学东渐对中国的重要影响。rn3、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的原因、结果和意义。英国革命爆发期间,中国政治舞台发生了什么大事?rn4、 什么叫启蒙运动?欧洲启蒙运动爆发的背景、代表人物和主要思想主张。rn5、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的原因、成果和意义。美国如何确立联邦制度?在美国民族独立、建立和巩固政权过程中,启蒙思想发挥了什么作用?rn6、 18世纪后期北大西洋两岸分别发生了什么重大历史事件?对人类历史产生什么重大影响?同时代的中国,处于乾隆后期,对外政策做了何种改变?为什么改变?产生什么后果?rn7、 工业革命为什么首先爆发于英国?产生什么重大影响?rn8、 什么叫现代工厂制度?它是怎样产生的?发挥什么作用?
第一题
16世纪英法两国建立了君主专制统治,并呈现出相似的特点:一是封建君主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使教会民族化;二是封建君主与资产阶级关系密切;三是封建君主一反农本传统,采取重商主义政策,借以促进海外贸易和殖民扩张,鼓励资本原始积累.在专制主义充分展示其弊端的同时,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兴起,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由于“价格革命”,贵族地主的固定地租收入下降,许多人因陷入债务而出卖土地。但在政治上他们仍然拥有特权,有的担任中央或地方的重要官职,领受优厚的年俸,贵族的爵位世袭,他们大都要求加强专制王权,以保持高官厚禄,镇压农民的反抗,维持封建统治。但是那些在地方上拥有实力的封建贵族仍然抱有恢复割据局面的企图,因此法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 15世纪中叶,英法百年战争结束,奠定了法国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基础,接着,法王路易十一(1461—1483年)打败了伯根地公爵大胆查理,消灭了伯根地公国,进一步扫除了中央集权的障碍。到法兰西斯一世(1515—1547年)统治时,王权比较强大,三级会议长期停止召开。法兰西斯一世设立的御前会议掌握着行政管理大权,重大问题由他本人和近臣决策。他下令剥夺男爵的司法审判权,削弱贵族而加强王权。他又下令取消仍然保有自治权的那些城市的独立地位,削弱地方势力而加强中央。法兰西斯一世还着手创设常备军,以之作为王权的靠山。在中世纪的西欧,各国的天主教会是一个特权组织,是“国中之国”。随着王权的加强,政治的统一,从15世纪起,法国教会开始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实现教会民族化。1516年,法兰西斯一世又同罗马教皇利奥十世签订了波伦亚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国王有权任命教会的高级教职,有权向圣职界征税。结果教会的收入大部份归入国库,教会名义上从属罗马教廷,实际上却受制于国王,成为专制统治的工具。 法兰西斯一世也实行了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政策,他禁止法兰德斯、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毛织品进口,为法国商人取得在土耳其贸易的特惠权,从而保护了法国的工商业。他还部份地取消了国内关卡,开始统一度量衡,促进了全国市场的形成。
从明代到清代…经过清朝几年的发展,中国从连年的战争进入了相对和平的社会,使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题
背景:公元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欧洲人开辟了通往印度和美洲的航路,从而发现了美洲大陆,这个事件在历史上习惯称为“地理大发现”。欧洲人开辟新航路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经济根源。
(1)15世纪以后,随着封建经济的急速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开始从内部侵蚀封建自然经济的基础,瓦解封建制度,促进资本主义萌芽。当时,商品交换十分广泛,这就需要大量货币,这时西欧货币已经由银本位制过渡到金本位制,黄金、白银同是欧洲各国和欧洲各国间国际贸易的支付手段,地位很高,因而当时人们认为占有金银就占有一切,黄金能为灵魂开辟通往天堂的道路,因此,西欧社会各阶层,尤其商人和资产阶级,非常热衷于追求金银、财富,然而欧洲大陆所产金银有限,于是他们把注意力转到了东方。
(2)十五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兴起后,占领了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地区,不久又占领了克里米亚,控制了东西方间的传统商路,对往来于地中海区域的欧洲各国商人横征暴敛,百般刁难,因此,运抵欧洲的商品,数量少且价格高,而欧洲上层社会把亚洲奢侈品看作生活必需,不惜高价购买,这种贸易造成西欧的入超,大量黄金外流,于是西欧各国贵族、商人和资产阶级急切的想绕过地中海东部,另外开辟一条航路通往印度和中国,从亚洲直接获得大量奢侈商品。
(3)西欧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发现新航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使远洋航行成为可能。
(4)马可·波罗(Marco Polo)使欧洲人相信,到东方去是实现黄金梦的最佳选择,归国后著《马可·波罗行纪》,以夸张的笔法描写东方各国“黄金遍地”,这番渲染为苦于黄金匮乏、急于寻找黄金产地的西欧人指明了圆梦之处。
经过:15世纪末期,欧洲已经形成比较强大的民族国家,如英国、法国、葡萄牙和西班牙。任何事业都可以在国家的赞助下进行。当时的天文地理知识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古希腊地理学家的地圆学说日益流行,在航海方面,欧洲的造船技术得到了很大改善,中国发明的罗盘针在欧洲已经得到了应用,在大海中航行可以不迷失方向,这使远程航海成为可能。同时在欧洲出现了一批敢于冒险的航海家和赞助者。在新航路的发现中,哥伦布是最为典型的代表人物。
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哥伦布四处寻求资助者,但到处碰壁,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他的说法,更不愿把钱用在这种冒险上。1486年,哥伦布来到经济基础强大的西班牙王宫,向西班牙国王陈述了他的主张和设想,并提出了一些条件。西班牙国王于1492年4月17日和哥伦布签订了“圣大非协定”,决定给予赞助,并事先封他为将要发现的土地的宗主和统治者,即在各海洋中由他亲自发现或取得的一切岛屿及大陆的海军上将,新发现土地的世袭总督,他有权把新土地上总收入的二十分之一留为己有,但这些土地的主权属于西班牙国王。
经过一番准备,哥伦布终于在1492年8月3日从西班牙出发了。他的船队由三艘大帆船和87名水手组成。哥伦布指挥船队一直向西航行,到达现在巴哈马群岛中的华特林岛。由此向南继续航行,到达了附近的古巴和海地
不久,西班牙国王决定再次派哥伦布远航。这次,哥伦布先后到达多米尼加、海地等地。此后,哥伦布又两次到达美洲。1506年5月20日,他病逝于西班牙的瓦里阿多里德城。
与西班牙派人向西航行的同时,葡萄牙人也在不断地向南寻找通向东方的航路。葡萄牙人很久以前就在不断地向西航行。早在1487年,葡萄牙人迪亚士就在国王的鼓励下,组织船只沿着非洲海岸向南航行,到达非洲最南部的好望角。接着,葡萄牙人达·伽马(1469—1524)组织了更大的船队,于1497年7月8日从里斯本出发,先是循着迪亚士发现的航路,于同一年的11月到达好望角,并从那里折向北航行。1498年3月,他们到达了莫桑比克。
真正通过探险证实可以环绕世界航行的是麦哲伦。1519年9月20日,葡萄牙人麦哲伦(1480—1521)在西班牙国王的资助下,率领一支由五条大帆船和265名水手组成的探险船队出航,先是沿着已经知道的道路向西航行,然后转向南,沿着美洲大陆摸索着南下。此后,在春天到来之际发现了美洲南部的海峡,后来人们把这里称为麦哲伦海峡。1521年3月,终于到达了菲律宾群岛。麦哲伦的船队在这里得到了补充。麦哲伦在干涉岛上内部战争时,被当地的土著人杀死。当1522年9月船队返回西班牙时,水手们惊奇地发现所使用的日历少了一天。通过这次航行,地圆学说得到了确认。
新航路发现以后,世界的交往进一步扩大,但在初期,由于东西方在经济发展水平、武器等方面的差距,欧洲人开始了大规模的殖民活动,在非洲、亚洲和美洲占领殖民地,压迫剥削当地人民,进行奴隶贸易。
影响:第一,引起商业革命。由于新航路开辟,欧洲贸易范围空前扩大,西欧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世界市场开始形成。欧洲贸易中心由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意大利的商业地位逐渐被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尼德兰所代替。
第二,引起了“价格革命”。新航路开辟后,西班牙等国从殖民地掠回大量金银,西欧贵金属增加了3倍多,引起金银价格下跌,物价高涨,货币购买力降低。自16世纪30年代至16世纪末,西班牙的物价上涨4倍多,英、法等国上涨2倍至2倍半。资产阶级一面付出贬值的货币工资,一面以高价出售商品,牟取暴利。封建地主收取的定额货币地租,也受到价格革命的影响。价格革命是原始积累的因素之一,它帮助了西欧资本主义的成长。
第三,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葡萄牙和西班牙最早开始了殖民扩张、掠夺。
第四,证明了地圆学说的正确性。
第五,打破了世界各地相对隔绝的状态,为世界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六,导致亚非拉殖民地的贫困与落后。
第三题
原因:1)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新贵族的成长,使他们要求政治上当权,经济上发展资本主义。 (2)斯图亚特王朝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的封建专制统治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损害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激化了一些新生的阶级矛盾。
结果:1688年,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后来的玛丽三世和威廉三世)回国执政,发动宫廷政变,推翻斯图亚特王朝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统治,史称“光荣革命”;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标志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确立。
意义: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极大促进欧洲各国反封建努力,起到资产阶级思想启蒙作用,对世界历史产生重要影响。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推动了历史的进程。也使一些封建专制的国家陷入害怕和担忧。但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毕竟是不彻底革命,没有从政治制度上彻底铲除封建主义毒瘤。但对1789年法国大革命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
期间中国大事:1644年 李自成建立大顺政权,农民军攻占北京,明亡;1662年 郑成功收复台湾;1673年 三藩叛乱开始;1684年 清朝设置台湾府;1689年 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
第四题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在18世纪初至1789年法国大革命间的一个新思维不断涌现的时代,与理性主义等一起构成一个较长的文化运动时期。这个时期的启蒙运动,覆盖了各个知识领域,如自然科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等。启蒙运动同时为美国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提供了框架,并且导致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兴起,与音乐史上的巴洛克时期以及艺术史上的新古典主义时期是同一时期。
背景:
代表人物:1.孟德斯鸠:主要主张:①三权分立、彼此制衡 ②法律应当体现理性(代表著作如《论法的精神》、《波斯人的信札》等);2.伏尔泰:主要主张:①倡导君主立宪伏尔泰 ②主张天赋人权、自由平等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抨击天主教会,主张信仰自由;3.狄德罗:他指出,能够实现人民自由平等的是政体,任何政体都是要改变的,它的生命同动物的生命一样,必然趋于死亡。封建专制政体终会消逝,由适合人性的政体取而代之;4.卢梭:主要思想:①天赋人权、人民主权 ②社会契约说(著作有《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等) ③革命合法性 ④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5.康德:主要思想:人是目的。他强调人的重要性,提出人就是人,而不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工具;6.霍布斯:他既提出了一些最基本的启蒙思想,又带有明显的封建落后意识。代表作《利维坦》;7.洛克:他对霍布斯的思想进行了修正,认为人们按契约成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因此国家不应干涉公民的私有财产。
这些都是历史书上的内容。仔细找找看。这也是提高能力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加油了!
我无语了。。。虽然这些都是世界史,你也不至于一点都不知道吧。。。回去好好翻下书,自己找到答案会记得更清晰些的。。。加油吧!
一个问题100分还可以考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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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物主义哲学家F.培根(1561~1626)反对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肯定世界是物质的。他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口号,强调发展自然科学的重要性。主要著作有《学术的进步(1605)、《新工具论》(1620)等。

2,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T.霍布斯著有《论人》(1658)、《利维坦》(1651)等书,反对王权神授论,提出社会契约学说和国家起源说。他反对教皇和天主教,主张把教会置于国家和君主管辖之下,由国教管制人民。

3,机械唯物主义经验论创始人J.洛克对启蒙运动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他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源泉;反对王权神授,主张立法、行政、外交三权分立,拥护代议制政府,提倡自由和宽容。主要著作有《政府论》等。

4,哲学家、历史学家E.赫伯特(1582~1648)于1624年发表《论真理》,创立自然神学说,认为《圣经》荒诞无稽,理性是寻求真理最可靠的依据。

5,唯物主义哲学家和自由思想家J.托兰德(1670~1722)于1696年著书《基督教并不神秘》,主张人的理性能理解圣经教义,无须借天启之助。

6,唯物主义哲学家J.普里斯特利(1733~1804)则大大推动了18世纪的自由思想。1782年所著《基督教的讹传教义史》,认为三位一体、得救预定、神启圣经都是荒谬的。他于1769年发表的《论政府的首要原则以及政治、民事和宗教自由的性质》一书是18世纪自由思想的代表作,主张人民在政府中应有发言权,人民对自己的行动应有自主权,人民有为捍卫民主自由而进行革命的权利。

7,英国医生和哲学家D.哈特利(1705~1757)1749年著《对人、其结构、其职责及其期望的观察》,提出身心功能一致说,对哲学和心理学作出了重大贡献。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勇于为真理和正义而斗争。他们甘冒身陷囹圄、逃亡异国的危险,不惜遭受种种苦难,给“天国”的神灵和世上的王权以沉重打击。他们的著述描绘了未来“理性王国”的蓝图,启发并培养了一代革命者。启蒙运动为摧毁腐朽的封建制度、确立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启蒙思想家所宣传的自由、平等、民主和法制的思想,对1775~1783年的北美独立战争、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以及19世纪欧洲爆发的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我了个X
这个真的是历史书上都有的内容

英国移民在殖民地设置责任制政府?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启,欧洲许多国家开始了海外殖民地的争斗,其中英国在美洲大陆,印度半岛和澳大利亚都建立了不少殖民根据地。到了19世纪中叶,伴随着海外贸易的需求增加,许多英国本土移民者到陆续抵达全球各地的殖民地,在地方上就开启了自治或是代理地方管理权的模式,也就是所谓的殖民地责任政府的出现。实质上早期英国宗主国对于殖民地的管控者叫做地方总督,后来演化成代议制,再发展成为地方责任制政府。毫无疑问,这种山高皇帝远的管理方式就注定了责任制政府下的殖民地会走上独立的道路,那么为什么英国没能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呢?还是说这是英国的放任自流的结局?


不同的殖民模式,不同的管理道路

1600年12月31日,英王伊丽莎白一世批准了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负责东方贸易。第一批船只于1608年到达印度,于今古吉拉特的苏拉特城入港,借此打开了印度的大门,4年后与莫卧儿签订了通商条约,条约规定:允许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建立贸易据点,以此作为从欧洲运输商品过来的报答。这英国看似是冲着贸易和生意来的,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对印度进行殖民主义。随着东印度公司于1612年在苏拉特建起了第一家代理机构,英国接着在次大陆依靠东印度公司组建的军队开辟殖民地。

这以贸易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殖民地,其管理者叫做总督,旗下管控的大部分属于印度本土居民,此阶段英国白人移民还相对较少。为了维护英国在印度的利益,围绕着总督所建立起的地方行政被视为“公司化的殖民地”,由英国王室向殖民地公司颁发特许证件,准许他们在此进行殖民生产和贸易。


这就意味着,大量的英国白人到此进行殖民贸易和长期生活,从人口结构和数量上就和印度殖民地拉开了差距,印度是以被征服为主体的殖民地,而美洲和澳洲则是以欧洲移民为主的殖民地。对比印度的“公司化殖民地”,后者属于“业主殖民地”,同样是由英国国王向私人授权,允许他们在海外建立殖民地。

但是为了忠诚于宗主国,他们必须效仿宗主国英国的本土制度建立殖民地方政府,这种模式便被称为旧的代议制体制

:殖民地的总督、委员会和立法机构均与英国的国王、枢密院和英国议会对应。总督作为地方最高长官,权力最大,控制着殖民地的性质、司法以及军事指挥权力,但是总督是英国的外属官员,不仅需要对宗主国负责,还要时刻推行宗主国的政策。委员会则是总督安排任命殖民地官员组成,协助总督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可以说,移民殖民地的代议制政府是微缩版本的英国政治机关,一方面受到了英国传统政体的影响,同时也参考了地方的习俗和中世纪行会、商业公司的管理法则,并不是说所有的制度全部源自英国宪法。


新的格局,新的综合:从皇家殖民政府到殖民地代议制政府

当独立战争于1775年打响的时候,也真是一场奇怪的战争,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殖民者都对战争不大起劲。英国处在既想教训一下北美人,又不想把他们搞垮这种矛盾心情中,他们从来没有投入足够的兵力,加上北美殖民者一方的军事行动规模也表明他们没有完全致力独立事业。殖民地人口在1775年达到300万,从理论上讲,殖民地军队可从约30万青壮年男子中选取志愿者。但事实上,大陆军从未超过2.5万人。绝大多数的殖民地男人,他们要么只是暂时性参战,要么根本不参与这场爱国运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场面呢?

被迫出现的皇家殖民政府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美洲大陆的殖民属性属于“业主殖民地”,早期的移民们几乎都出生于土地非常匮乏的国家,在这块耕地异常丰富的大陆上,他们对土地的痴迷和对游荡的痴迷紧紧抓住。所以时间一长,他们在此的利益分配趋于定型,根本不想在按照宗主国英国的意思行事,特别是移民地的白人居民逐渐增多,他们要么抱团,要么各顾各的。更有意思的是,殖民地的官员有意走上单打独斗的道路,一旦打开独立的“潘多拉盒子”,紧接而来的便是北美13个殖民地先后闹独立,但是此时英国在海外的势力还依旧辉煌,依然不想放弃自己的殖民地利益。

在此情况下,英国不得不开始了“第二帝国”的营造,通过不断新增其他殖民地来扩张势力,那么数量庞大的殖民地就不止是单向的存在模式了。英国为了加强对这些殖民地的控制,不得不把所谓的“公司殖民地”和“业主殖民地”混合起来,变成皇家殖民地。1774年,《魁北克法案》宣布:把皇家殖民地政府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统治形式。


皇家殖民政府转换为代议制政府,只因为宗主国和殖民地势力的此消彼长

实际上皇家殖民政府体制是一种变异的总督专制体制,它的立法准则从属于行政、地方政府,且都依托于帝国政府来的,唯一的改变就是取消了原先的地方立法大会。转换为总督集权,总督掌握着地方最高行政权,同时还兼任了立法权。随着殖民地政治的发展需要,总督下面设置的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都是以总督的咨询机构模式出现。简而言之,总督是殖民地的首脑,属于地方上的“唯我独尊”,但是这个人须有英国的国务大臣依据国王权力任命,他是英国国王在地方殖民地的个人代理,在地方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力。

因此也可以说,皇家殖民地政府体制下的总督,是遍布全球殖民网络中的英国国王的“地方代理人”,其地方殖民政府逐渐转换成为代议制的政府一点也不奇怪。

如1791年,加拿大就通过内部斗争实现了在英国的殖民地建立代议制政府。紧跟而来的是其他各地的争取诉求,这种大场面的附和使得宗主国不得不同意在殖民地重新建立立法大会,施行代议制度。在代议制度的体系里面,总督所代表的权利,既要维护宗主国的利益,也要维护移民自身的利益,一人分饰两大阵营的领导者,自然就成了矛盾的根本。


殖民地政体的定局:从代议制到责任制政府

代议制政府的总督责任矛盾不能自洽,只会随着移民殖民地内部的矛盾不断地深化,到了无法翦除时,宗主国英国本土不得不做出让步。因此19世纪上半叶起,这些白人移民们为了争夺更多的殖民地权益,把斗争指向了内部自治问题,移民殖民地从北美大陆,到澳大利亚,包括新西兰和南非等地,都在陆续地争夺自治权利。于是代议制政府站不住脚,直接转向成了责任制政府。到了1887年,召开第一次殖民地会议时,已经有了17个殖民地走上了责任制政府管理模式。

所谓的责任制政府是什么呢?一般是指立法大会由选举产生,行政会议由立法大会组织召开,同时行政会议对于立法大会还有一套严格的责任制度。站在殖民地长期居住的白人移民角度,这是他们对于现在和将来独立管控当地社会的开始,不过限于当时英国海外势力还未衰微,总督的权力还保留着,那么英国在殖民地上的利益也还留存着。但是从皇家殖民地政府到代议制政府,再到责任制政府的过渡,总督的权力已经被大大地压缩,地方的立法权力从隶属于总督转移到地方立法大会和行政会议中,也算是分权的一个关键。

是过河拆桥还是“分家”?殖民地为何要以责任制政府管控?

英国移民殖民地的责任制政府实质上不是现代的责任制政府(现代意义:政府行为能够向人民负责),大部分殖民地责任政府成立后,并不意味着殖民地获得了真正的自治,只是为了削弱总督的权力而提出的诉求。那么这些移民为什么要推行责任制政府呢?


宗主国英国自身的政治制度变化

早在中世纪时期,英国本土就奉行的是议会政治,议会各方面制约着皇室权力的施行,后期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议会更是占据了政体的主要位置,成为了整个英国的权力中心。从1688年《权利法案》的推行,再到1707年的《任职法案》,国王的权力逐渐退出了政治中心,而内阁受到议会的影响也逐渐加深。特别是英国第一次议会改革后,王权的衰弱力度,导致英国数十年间都呈现“虚君政治”现象。内部的转变必将影响到外部殖民地的治理模式,因此各移民殖民地纷纷效仿宗主国内的议会政治,选择责任制政府管控。

移民人数的暴增

从宗主国情况转回到殖民地,1749年,英国在北美大陆上的新斯科舍建立哈利法克斯,从英国本土征集了3千人来此定居,14年后又有六千余人移民到滨海殖民地,大量的欧洲人向往着海外的世界,纷纷踏上了殖民地的土地。移民们到了新居住地带,还是按照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生存,这就使得各大殖民地间带有浓厚的宗主国气息,他们自然不满意当地总督的专制统治,希望殖民地能够像母国的政治治理模式一样,于是他们开始参与到当地的殖民管理系统中,在内部和原先的当地官员展开了内斗。越发多数量的白人移民,背景实力也逐渐增强,迫使地方的总督集权的代议制政府转变治理模式,逐渐走向责任制政府。

自由贸易取代了重商主义的影响

在航海时代初期,重商主义席卷了整个欧洲的,当时的殖民地被视为最大经济利益的地方。不管是西班牙荷兰还是英国,都采用关税和航海法案来鼓励殖民地成为原料产地,因此禁止殖民地的“业主”私自进行其他交易,因为各殖民地除了宗主国以外的国家进行贸易往来,就要受到航海法案的惩罚。

但是一到19世纪,英国经历了工业革命改革后,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自由贸易产生,取代了原先的贸易壁垒。因此殖民地的经济发展也随着自由贸易的开放而高速发展,这个时期的殖民地已经丢失了原先的意义价值,有了自我发展的动力。于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使得殖民地的移民更加迫切地想要摆脱宗主国的控制,选择责任制政府就是最好的对抗方式。


英国同意殖民责任制政府的得与失

作为宗主国同意建立这种治理模式本身就是为了缓解和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但是殖民地责任制政府的出现无异于大大地瓦解了英国在殖民地的控制权。

如此便刺激了殖民地的政治发展,北美13个州的独立就是最大的放权导致的,随后其他的白人移民们开始联合起来,推动地区争取独立。由此看来,殖民地责任制政府的出现不是单一个体,加拿大首当其冲地成为英国第一个地方责任制政府后,对于美洲大陆的南面势必会产生影响。而美国的独立运动影响下,英国控制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变化也导致了英国在澳大利亚的权力。这样牵一发而动全身地趋势让各个移民殖民地都向往责任制政府的政体治理模式

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上的需求,殖民地则是大搞独立运动,纵身跃迁到了和英国同等位置的英国联邦成员,互相之间要么成为贸易合作伙伴,要么彻底“分家”。

英国通常会在殖民地设置责任制政府,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镇压反抗活动,让殖民地的人民在英国的掌控之中,最重要的是为了维护英国自身的利益。
因为英国殖民地的居民经常会有反抗活动,为了镇压这些反抗活动,所以英国会在殖民地设置责任制政府,让殖民地的人民能在英国政府的掌控之中。
因为英国在当时的殖民地太多了,每个殖民地都由英政府亲自管辖也不太现实,所以才设置责任制政府,用当地人管当地人,英政府只需要拿捏住这个责任制政府就可以了。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书本
英国君子立宪制的特点:
一、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1、18世纪时,国王还能运用手中的实权,恩赐官职,笼络保王势力,以后,王权逐渐削弱。
2、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王权大大衰落。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是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
3、就法律地位而言,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4、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其存在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
5、在对外交往中,君主代表英国。
6、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虽然如此,英王仍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作为国家的象征,英王可以在维护国家团结、调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或就内政、外交问题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也还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某些权力。

二、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1、光荣革命以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统治确立,推翻了君主专制,议会的权力大增,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旨在限制国王权力的法案。
2、议会君主制政体的权力重心在议会。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
3、英国议会实行两院制,上院议员不经选举,由各类贵族组成,故上院也叫贵族院。下院选举产生,贵族不得竞选下院议员。下院任期5年,届满全部改选。
4、在1832年改革以前,议会选举制度十分混乱。
5、通过19世纪中期议会一系列的改革,资产阶级争得政治统治权,打击并排挤王权和贵族对议会的控制,使议会下院成为表达资产阶级意志的最高权力机构,促进了议会民主。
6、20世纪以来,选举权不断扩大。候选人名单,一般由参加竞选的各党派提出。
7、议会的职权主要由下院行使。英王批准只是一种形式,从18世纪初叶以来,英王从未行使过否决权。
8、议会的财政权由下院行使,实际上议会对财政起不了监督作用,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
9、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
10、议会君主制所确定的议会至上原则,在19世纪中期确曾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现实。

三、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新教徒)
这意味着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352933.htm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三制合一。君主立宪制度是由君主制、民主制和贵族制融合而成。
(2)保留君主制。保留君主的同时,限制、约束和架空君权,建立起以议会内阁制度为核心的对首相负责的“责任制政府”。是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相互妥协的产物。
(3)国王的地位──政治象征作用;
①国王作为国家的国家元首,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
②国王是国家的人格化,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
③国王作为英联邦的首脑,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

削弱王权.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议会掌权成为权力中心.实行两院制..19世纪末国家权力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好像就这么多
特点:①在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国王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但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作为国家的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②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
本文标题: 请简述一下为什么中世纪英国产生了代议制政府而法国的王权逐渐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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