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图片出自哪里,画面中的人在干什么(可能法制史相关)

发布时间: 2021-06-14 17:03:5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9

请教“天理、国法、人情”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内涵如题请教“天理、国法、人情”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内涵据说,山西平遥县城的县衙是中国目前保...

这张图片出自哪里,画面中的人在干什么(可能法制史相关)

请教“天理、国法、人情”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内涵

如题请教“天理、国法、人情”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内涵
据说,山西平遥县城的县衙是中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县衙之一。县衙分为大堂和二堂。大堂审理刑事案件,摆设着各种刑具,县太爷座位顶上偏后有一块匾,上书“明镜高悬”。二堂用来审理民事案件,陈设也简单,二堂里也有一块匾,上书“天理国法人情”,但与大堂不同的是,这块匾挂在县太爷座位的对面。
我感觉,二堂的这块匾里面包括了很多内容。

首先,大堂的“明镜高悬”匾挂在官员的头顶背后,面向天下,是给天下人看的,希望天下人相信自己如明镜般光明。县衙二堂上的“天理国法人情”匾挂在县太爷对面,是给县太爷审理民事案件、作出裁判时看的,它的作用可能在于时时提醒县太爷,该用什么样的标准裁断百姓之间的纠纷。

其次,中国古代也有西方所谓的“自然法”,中国的自然法就是“天理”。在古代人心目中,“天理”是最高的,是不能违背的。比如,国人将特别不能容忍的事情称作“伤天害理”、“天理不容”。在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杨三姐告状》里,杨二姐被其丈夫下砒霜毒死,结果杨家就发生了一系列蹊跷的事情,人人担惊受怕。这个时候,有人就说,“我又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怕什么?”“天理”的内容很广,调整着古代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相信“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的说法。

第三,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国法”的地位要次于“天理”。在现在,依然如此。比如,不孝。婚姻法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是,调整成年子女与年老父母日常关系的,主要不是婚姻法,而是所谓的“孝道”,“孝道”就是“天理”。在义愤杀人的场合,“国法”和“天理”的关系紧张到极点。杀人该偿命,这既是“天理”,也是“国法”。但是,为了清除恶霸而义愤杀人,符合“天理”但却是违反“国法”的。因此,义愤杀人者尤其是因此而铲除恶霸者,尽管是“国法”的囚犯,但却是“天理”的英雄。这就涉及到下面的问题。

第四,“国法”的正当性来源于“天理”。中国传统文化里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用“国法”的眼光来衡量,可能会有截然相反的界定。这些梁山好汉,基本上都有偷盗、抢夺、抢劫、打架、伤人放火甚至杀人的记录,而且非法持有枪械,处处和合法政府作对。因此,如果依据“国法”,从个人来讲,恐怕都要有刑事责任的承担;就整体而言,那肯定就属于非法组织了。但是,为什么梁山好汉无论从个体还是整个组织,在中国百姓心目中一直具有至高无上的、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呢?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当时的法律违背“天理”而缺少正当性,不具有法律的权威,当然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可。可见,在中国古人的理解中,“天理”是要高于“国法”的,“国法”要取得正当性,需要服从于“天理”。这也就是所谓“恶法非法”的道理。

第五,制定、适用“国法”时,要考虑“人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不是能够很清楚地区分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天理”和“人情”也是一种规范。无论立法者还是适用法律的人,都需要既考虑“天理”,也考虑“人情”。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史

1、开启汉代立法先河的是()A约法三章 B九章律 C傍章律 D越宫律rn2、法律答问是秦国的()A法律条文 B判例 C法律解释 D学者言论rn3、战国时期极力主张公布成文法的是()A法家 B儒家 C道家 D墨家rn4、西周时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王命令()A礼 B刑 C 诰 D誓rn5、从()开始宫刑作为一种刑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法制史重点整理

主观题

名词解释

1、 非公室告:指涉及家庭内部关系的诉讼

2、 公室告:对于直接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犯罪,由官吏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3、 上请: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一般司法机关处理,而应先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

4、 折杖法:用决杖来代替笞、杖。徒、流四刑

5、 圆审:对于特别重大案件、或经反复审判而人犯仍然翻异不服的案件,则由皇帝令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和通政使等九卿会审

6、 八议: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7、 准五服制罪:是指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量刑。

8、 秋冬行刑:秋冬两个季节,统治者要顺应阴气肃杀万物的规律,决狱行刑,特别是死刑案件的审判必须在秋后,死刑的执行要在冬季。

9、 翻异别勘: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

10、 六礼: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六项聘娶仪式:纳彩、问名、

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11、义绝:指夫妻一方杀害对方直系或旁系尊亲属。

简答题

1、 简述《法经》的特点与地位

答:特点:从法典名称来看,《法经》改刑为法,初步确立了法的客观规定性;从法典结构看,以严惩盗贼罪为核心;从立法宗旨来看,《法经》首次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刑事立法原则;从法律内容看,《法经》贯彻重刑主义法制原则

地位:《法经》作为一个开创法制建设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是中国古代成文法典之源,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

2、 简述夏朝关于“昏、墨、贼”三罪的规定

答: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要处以死刑

3、 简述什么是亲亲得相首匿

答:是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4、 简述“八议”制度

答: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根据“八议”制度,这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而必须上报皇帝进行决议,其结果一般都能得到宽宥处理

5、 简述汉代的春秋决狱

答:西汉董仲舒等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以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6、 简述唐朝法制的特点与历史影响

答:一、儒家思想是唐律的灵魂 二、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 三、唐律对周边国家和后世立法的影响

7、 简述唐律的完备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第一,调整对象全面完备,对封建的社会关系实行全面的调整,更切合统治阶级利益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实际需要;第二,法律体系的完备。根据调整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形式,形成相当稳定的法律体系;第三,立法技术的高度完备

8、 简述唐律中关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

答:第一类:同一国别的外国人之间发生侵犯时,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准。第二类“不同国别的外国人,或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相互侵犯时,适用中国法律。

9、 简述汉代的“七出”“三不去”

答: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10、 简述唐律中“十恶重罪”的内容,简要评析

答: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以上十种犯罪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威胁、损害皇帝人身、权力、尊严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和大不敬)是十恶的核心内容。第二类是严重危害封建社会秩序的犯罪(不道)、第三类是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意义在于维护了封建政权和社会伦常关系的稳定。

11、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主要特点

答:1、采取资本主义民法的形式2、在亲属法和继承法中表现了宗法礼治的影响和封建法律的遗痕迹3、以形式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4、注意调查吸收流行于各地的习惯

12、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点

答: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2、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3、采取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4、规定严格的修改程序

13、简述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答:1、“更定刑名” 2、“酌减死罪”3、“死刑惟一”,(仅用绞刑一种,只有罪大恶极仍用斩刑)4、“删除比附”5、“惩治教育”

客观题

1、 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是“行天之罚”

2、 夏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礼和刑,夏商两代得君王命令,主要包括军法命令性质的誓、政治文告性质的诰及训令臣民的训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渊源

3、 相的地位最高,是仅次于商王的行政首脑

4、 商代的刑罚主要有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

5、 商代还制定了职务犯罪的规定,“官刑”

6、 夏商两代的监狱叫圜土

7、 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敬德保民”“明德慎罚”

8、 所谓“亲亲”,要求“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

9、 《礼记》上,明确谈到了适用三赦之法的具体年龄:“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

10、 惟眚:过失犯罪

11、 非眚:故意犯罪

12、 惟终:惯犯

13、 非终:偶犯

14、 傅别: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 质剂:是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 长券即质,短券即剂。

15、 西周的婚姻制度,婚姻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

16、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子拥有优先继承权和绝对支配权

17、西周司法机关的设置:大司寇(最高司法官)、小司寇、士师

18、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19、西周专门设置有司圜一职,管理监狱

20、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中的法律思想:一“事断于法”“刑无等级”二、“行刑重轻”“以刑去刑”三、“为法”“行法”“明白易知”

21、子产(郑国)铸刑鼎 邓析“竹刑”

22、春秋后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打破了法律制度的秘密操纵状态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的神秘性,摧毁了旧贵族世代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逐步具有公开性和规范性

23、商鞅变法,在篇名上改“法”为“律”

24、秦朝法律中。以古非今罪:以三代之事,抨击当朝朝政罪。秦律称故意为“端”过失为“不端”“诬告反坐”:一般以所诬之罪处罚诬告之人。

25、秦律中的作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侯 P64

26、秦朝法律司法机关,司法官:廷尉

27、汉代考课官吏主要采取“上计”的方式,即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考察

28、汉代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中的“左官罪”:私自任命官吏及接受任命的官吏,都要严厉处罚

29、汉代的经济立法(赋税):田租、算赋、口赋、关税

30、三国时期新五刑:死刑,劳役刑、赎刑、罚金、杂抵罪

31、三国时期刑法体系的重大变革:一是逐渐废止肉刑制度、二是不断缩小族刑连坐范围 三是初步形成新五刑制度。隋朝制定《开皇律》,对北周五刑制度进行系统整理,正式确定为笞杖徒流死等五刑制度,一直沿用

32、“重罪十条”制度正式确立于北齐律

33、北魏首创以爵位抵罪和折当劳役刑的制度,南朝陈律规定的“官当”制度更为系统

34、按照西晋的规定,要在朝堂之外设置登闻鼓,允许有重大枉屈者击鼓鸣冤

35、《开皇律》12篇: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36、《永徽疏律》后人又称《唐律疏议》

37、六典: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

38、唐代的借贷方式分为:出举(有利息)和负债(无利息)

39、唐代离婚有强制和协议两种,强制分为官府强制(义绝)和丈夫强制(出七)。协议离婚又称和离

40、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第一:十恶重惩原则 第二,是贵族、官僚减免原则 第三,其他刑罚原则(累犯加重原则)

41、六杀:谋杀、故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去杀

42、六脏: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及坐赃

43、唐朝三司: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44、唐代诉讼:一是举劾(由监察机关、各级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二是告诉(当事人自己向官府提起诉讼)

45、直诉方式:拦截皇帝的车驾、击登闻鼓鸣冤、上表申诉陈情

46、审判回避制度:换推

47、慎杀: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序

48、出罪:即重罪轻判或有罪不判 入罪:是轻罪重判或无罪判作有罪

49、宋代的财产继承制度。第一顺序:儿子,未嫁女,诸子均分,未娶妻者多分聘财,未嫁女分男子聘财一半;第二顺序:孙、守寡妻妾,若儿子死亡,孙子可以代位继承

50:户绝资产的继承P181

51、宋代新刑法:1、折杖法2、刺配刑3、死刑(凌迟,先起于五代,法定于辽)

52、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上级机关的“差官别推”P189

53、《洗冤集录》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54、元朝把居民分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

55、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大宗正府

56、明初的治国立法思想是“重典治国”

57、《大明律》的制定P218

58、朱元璋《大诰》的目的,一个是用“当世事”警诫臣民,永以为训;二是用《大诰》中的严刑峻法,防范和镇压臣民的反抗。其次,《大诰》明确地将贪官污吏作为打击对象

59、《大明律》中增设了汉唐宋元刑法中所没有的“奸党”罪,罗列了奸党罪的种种表现。

60、明代增设了新的刑罚,廷杖,处罚大臣

61、三司会审: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御史/大审:定期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三法司官员录囚的制度

62、厂卫干预司法:P235

63、《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律例所载,严密周详

64、清朝选任职官以科举为正途,每三年一考,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65、所谓四格是才、守、政、年

66、清朝三法司仍旧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67、入关以后,刑部最为全国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68、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1907年8月27日),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69、《大清会典》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系统、最完备的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70、《大清民律草案》P284

71、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宪政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

72、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制定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7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边区的人民司法原则。为保证司法公正,《宪法原则》规定“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并且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对人民有逮捕、审讯的行为

74、抗日时期重点惩治三种犯罪:严厉惩治汉奸罪、破坏坚壁财物罪、惩治公务人员贪污行为

75、陕甘宁边区的刑罚,主刑死刑、有期徒刑、劳役、附加刑:夺公权、没收财产和罚金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关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制史专业应该如何准备?

我想报考2008年的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制史专业的法学硕士,我现在是法学专业的大三的学生,今年就大四了,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如何准备呢?还有这个专业都考些什么科目呢?rn我是比较喜欢历史方面的东西的,但是我不知道这个专业的前景如何~rn谢谢大家对我的帮助~!
法学院的专业前景都还不错,但是最好还是读经济法、民商法之类的专业,就业会更有优势。因为招生的时候是统一划线,不管那个专业有没有招满,所以具体报哪个专业差不多都是要考那么多分。如果你喜欢这个的话当然还是报它比较好咯。历史的前景不怎么样,不要把它当成专业来学,有兴趣的话听听课,多看点书就行了。

人大法学(顺带一提,我是人大的,不过不是法学院的,我认识的人里面有考上法学院的,知道一些,仅供参考)对专业课要求比较高,因为不考数学。专业课考两门,共300分,其中一门是法学综合,内容是曾宪义那套法学系列教材(这两年要求都要看,不晓得明年会不会改变);另外一门是专业综合,内容主要是那套书中与你要考的专业相关的几门。
因为对专业课要求比较高,建议你首先把那套书多看几遍,谙熟于心。再多看些人大老师编写的专业期刊杂志什么的,积累一些应用能力和答题技巧。因为当年我师兄考研的时候说有好多名词都是第一次见到,所以在看那些指定参考书的同时还是要多看些其他的材料,作为自己的知识储备。
如果你要考法制史的话,最好对历史等相关专业也有所了解,因为毕竟你要先了解背景,才能研究理论,这些年的考题也渐渐显出这种趋势。比如今年经济法考到巴塞尔协议,那是金融学里面的专业知识。
再来就是尽早搞到历年真题,研究透彻,有针对性的复习。
最后,专业课的目标是:一、对理论知识非常熟悉,任何东西都能往上扯;二、博览群书,因为你要考的科目时文科,考试的时候需要多写,要给老师造成一种错觉,那就是你很博学。

人大每年分数线都很高,所以公共课一定要学好,政治英语分数线一般都是60分,但是可能的话最好都能拿到70分以上,毕竟这两门课的分数比专业课的好挣多了。如果这两门课分数高,对你的专业课压力就不是很大,总分也比较容易提。

复习计划方面,首先,上半年主要是打基础,政治可以从暑假大纲解析问世再开始看。但是英语和专业课最好都从上半年就开始准备。
英语打基础一个是单词,另一个是长难句。对于英语复习,很多人都有误区,认为就是多做阅读,个人认为那基本上是没用的。英语复习一定要有远见、有耐心,以提升自己英语水平为目标。也可以买市面上的单词书和语法书来复习英语单词和长难句,但是我还是比较推荐找本英语教材(最好是难度比较高,比如大学英语精度课本,新概念4),上半年的时候来回翻几遍,背里面的单词,把每句话都搞懂。也可以把课文背一下。这个过程一定要非常耐心,直到你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有了一个质的提高。如果你觉得没时间,也可以把历年真题的阅读部分找出来,市面上很多历年真题分析都讲得比较清楚,包括生词和长难句。把每篇都搞懂搞透,对英语提高很有好处。总之这个时期英语一定要沉下心来仔细用功的“学”,等你到了下半年就会发现,你基本上没什么时间去复习英语。
专业课打基础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搞懂理论,另一个是形成体系。前一方面是从微观把握,在你第一遍复习看书的时候,就要以此为目标,把每个理论、每个细节都弄明白。第二个方面则是从宏观上的把握,在你复习完第一遍的时候,就要学会经常合上书,把整本书的逻辑框架梳理出来,这个时候目录就是一个很好的帮手,你可以看着目录,看看都有哪些主要内容,每个内容有哪些方面,每个方面你都能回想起多少,再针对自己没能记住和理解的内容,强化记忆。

下半年是复习的关键时期,一定要全面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同时不要三心二意,或是走走停停。下半年英语复习最主要的是研究真题,把你能找到的真题都找出来,吃透。英语大纲有必要买来看一下,研究一下命题人的思路和命题角度。英语答题也是有技巧的,这种感觉必须在真题中培养,模拟题不用多做,免得形成误导。
政治主要是看大纲解析。如果那本书真的写得太恶心让你看不进去,推荐任汝芬的《要点精编》。政治复习注意一个字:懂!你看了这两年的真题就会明白,基本上没有直接考记忆的题。必须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考好,死记硬背是没用的。但是政治不需要担心,这门课只要你弄明白了,分数很好拿。另外,千万不要被考研班牵着走。政治考研班和英语考研班都是很容易给人造成误导的,如果你要报,各科听明白了就行,千万别把老师的话当成圣旨。记住,政治一定要以大纲解析为圣经,而不是考研班,毕竟,考研班和大纲解析讲的话还是有区别的。
专业课这个时候有两件事要做,一是加强记忆,二是研究真题。把书反反复复多看几遍,参考一些专业论文期刊什么的,全面提高专业课水平。同时多看真题,仔细考虑答题方法,这个时候的目标就是,即使你什么都不会,还是能写出很多东西来。

如果你还有什么细节想问的话,站内联系吧。
最后,考研最重要的就是持之以恒,一定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再选择这条路。当然也不要把它想得太可怕,毕竟千千万万的人都走过来了。只是你要考好,就一定要付出努力而已。

祝你成功!
我是人大法学的研究生,所以更有发言权吧,我下面主要把要点归纳一下:
1。复习的时候主要看人大出版社出版的那套指定教材,现在一定要看第二版的即“蓝皮书”。而且要看三遍,五遍的,人大法学这几年出题比较规范,考试内容基本都是上面的。
2。除了教材之外如果还有精力,还要看一下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上面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当年的热点问题,看文章时不一定只看人大老师写的文章。
3。往年试题是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因为可能会有重复的题目。
4。推荐一个重要的网站:www.civillaw.com.cn 这是中国民商法网的网站,上面的BBS里面的“考试相关”主要探讨人大法学考研的内容,人气很旺,上面有历年考试试题和大家考人大法学的心得。上面的师兄师姐都很热情,你有什么不懂得问题可以向他们提问。这个网站是每个考人大法学的同学必看的。
5。法制史专业总体说来就业肯定不如国际法,民商法等热门方向,但大部分同学工作最后找的还是不错的,比如有些国家部委及一些公司等要法学院的毕业生可能更看重学校而不是专业。你的专业背景对你学好法制史是非常有好处的,而且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
劝你不要考法制史了,这个专业找工作不好找,好多人又打算接着读博了。如果你不是对这个专业非常感兴趣并且又对找工作很自信或者有继续读博的打算的话,那就要考虑一下付出很大的代价去考这个专业之后要干什么。毕竟现在考研在降温。我是宪法专业的,我们专业找工作就比较难了,就别说法制史了。
要是想考人大的话,还不如考私法类的专业,找工作相对会好找一些。要在个人兴趣和找工作之间权衡一下。其实两年的时间学不到太多东西,第二年开始就得找工作了,真正学习的时间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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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星堆里的文物跟盗墓笔记里的描述为何如此相似,这个出土的时间节点跟笔记的写作时间谁先谁后,三叔如果德军在1943年高加索战役和斯大林格勒战役获胜的话,苏联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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