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携秋水揽星河 ”

发布时间: 2020-04-29 12:10:5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24

欢迎你打开九号酒馆的第701篇故事世界上1%的人关注了九号酒馆感谢你也是其中一个1“我携秋水揽星河”人事无常,来日并不方长,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昨天,两个小时之前,是我二十七岁的生日。朋友同事们来我家聚会,欢饮达旦,觥筹交错

“ 我携秋水揽星河 ”

  欢迎你打开九号酒馆的第701篇故事

  世界上1%的人关注了九号酒馆

  感谢你也是其中一个

  1

  “ 我携秋水揽星河 ”

  人事无常,来日并不方长,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昨天,两个小时之前,是我二十七岁的生日。

  朋友同事们来我家聚会,欢饮达旦,觥筹交错。客厅里挤满了人,高高举起的酒杯聚成一朵花,朋友送的玫瑰撒得满地都是,聚会的蛋糕全都拍在身边人脸上,踩着音乐摇头晃脑,为了真心话爆出来的大料笑得人仰马翻,也为了起哄大冒险吹出赶骡子一般的口哨。

  一条香槟汇成的河流,一路高歌,直到午夜。

  我笑着送走还未尽兴却不得不离开的朋友们,哪怕今天是谁的生日或今天有多么开心,他们和我,都还有明天的工作和芝麻绿豆大的头疼。

  我赤脚踩上铺了满地的玫瑰,鲜艳的花馥郁出诱人的芬芳,像情人柔嫩的玉手,把我环绕——这满地的数不清的散在各个角落的玫瑰,都是朋友送的,他们说,玫瑰像我。

  他们不止一次地这么说,我也只是笑,或许是吧,我像玫瑰,明媚、张扬、娇美、带刺。

  沿着玫瑰铺成的道路走,卧室门前安然躺着一朵百合。百合需要水的滋润,这朵花摘下的时间久了,没了花开未折的心意,花边开始微微泛黄。纯洁的白色在光下和诱人的红色格格不入又相映成趣,枯萎了边缘的花瓣在黑暗中又与新鲜的花瓣没什么分别。

  我捡起那朵百合进了房间。

  我想起来,在很多人说我像娇艳的玫瑰时,有三个人曾经认为,我是一朵清纯的百合。

  第一个男孩。

  我十六岁的时候遇见他。所谓十六岁花季雨季,两个人最好的年华,不过是美在点不破的一层窗纸、大湖里捞不到的月,天际轻云遮住的星。

  如果花可以形容男孩子的话,那他当初恐怕比我还张扬。人家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是靠才华,他就真的是靠横。喝酒打架不学好,上课调戏老师下课和老师顶嘴。身后常常不是跟着一批小弟就是跟着一波迷妹,哪怕学习名次掉到倒数也不在乎,我刚入学就听说过他,初中部直升上来的高中,干啥啥不行,找事第一名。

  用通俗的语言说,程斯也,就是学校里的小混混。

  至于小混混怎么找上我的,大概就是我把他认成十来年没见的一表八千里的表哥,在走廊里叫了他一声,四目相对,时间在那一刻的静止,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脸也有些发烫,突然就擦出了一见钟情的火花。

  他的喜欢,来的极其迅速也极其轻易,摆明了就是随手一撩的妹子。

  初中时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乖乖女,直到遇上了他才有了一丝情开的迹象。这些我都没有细想,我只记得他表白的那个下午,他站在百叶窗前,一双眼里亮晶晶的,身后有万丈霞光。

  从此以后每当我巧遇从狭小的窗口射进来的一束黄昏的云光,眼前浮现的总是那番十七岁少年的模样,是那般情窦初开的青涩时光。

  我用我的沉默拒绝了他。

  原因就像所有乖巧的女孩都会说的那样——要好好学习。我不敢去想跟他在一起后会发生什么,也不敢想小说里那些美好得只能存在于小说里的感情会发生在我身上,甚至往长远想想,我和他哪有未来呢。

  我沉默的时候,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含笑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好像他真的什么都知道了似的。

  所有人,包括我都相信他只是一时心血来潮,今天的拒绝算不上打击,他明天就可以对着另一个女孩吹口哨。可谁知道,他真能坚持那么长时间。从高一的那个黄昏到距离高考一百天的时候,整整三年零八天。

  此后我养成了一个不在家吃早饭的习惯,每天早晨到学校书桌里一摸,就是一包牛奶和一屉小笼包,或者一块三明治。三明治是他妈妈做的,小笼包是我最爱吃的那家。

  我对很多东西都有莫名的偏执,哪怕那家小笼包绕多少个弯都不会出现在我上学的路上,我也只爱吃那一家的。我每天早晨要提前半个小时去学校早读,当我六点半坐在座位上的时候,小笼包还是温热的。从他家到包子店再到学校大概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不知道他要起多早,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让冬天的小笼包经历半个小时还是温温热热的。

  后来我去那家店吃小笼包的时候,总是会想到当年,他站在凌晨五点的夜空下,紧紧地把刚刚出炉的小笼包揣进怀里,那时只有东方一颗孤寂的启明星和寒冬的朔风,与他为伴。

  高二的那个情人节正好开学,也正是小半个寒假相思苦得以抒发的时候,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悄悄地搞地下活动,他却没一点动静。我心里似乎有点失落,却委实感到松了一口气。他似乎没那么喜欢我,我的不安和愧疚,也就少了那么一些。

  晚自习课间我和朋友在林荫道上散步,转过一个弯,他正和朋友笑闹,月光穿过一枝搭一枝的枯树枝洒下来,敛去浑身戾气,他的侧脸比月光还要柔和。

  我下意识地愣住,前进不得,后退不能。

  他朋友示意他,他便过来寻我,身旁都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我们两个面对面,委实有些尴尬。闲聊了两句,我转身要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同他见面都很没礼貌,平常学的相处之道都忘了个干净。“今天情人节呀。”我朋友同他关系好,又爱开玩笑,突然一把搂住我挑衅地对他笑,“我敢抱她,你敢吗?”

  我还没反应过来,被团团搂住的感觉立刻变了样。

  两三缕轻云遮住团月,清辉染上朦胧醉意,校园里百年老树的枝丫横在他头顶,投下的影子像张牙舞爪的小兽。四周的情侣三三两两,朋友聚在一堆,吃惊地忘了起哄。

  他从后边把我抱住,我僵硬的后背顶着他坚实的胸膛,耳廓因他厚重的呼吸变得粉红,鼻尖萦绕着他身上微微的烟草气息。我不得不承认,他把我圈在他怀里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到它在跳动着,砰砰的,他的心跳声。

  “你身上好香,有百合的味道。今天没有找你,是不是等了我一天?”他把我放开,给我转了个身让我对着他,有些痞气地问。

  我已经愣住了,我不知道我应该是什么反应,学校里没教我被表白了是该接受还是怎么,有男孩喜欢又恰好喜欢他怎么办,一个注定、必须上名牌大学的女孩和一个不学无术的男孩在一起会走到哪一步,两个不合适的人相爱又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知道了。”他再一次这么化解尴尬,好像他真的什么都知道似的。

  “好好学习,乖女孩。”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去过那家小笼包的店,我不知道是不是怕再遇到他,遇到他是否又能坦然地跟他打招呼来化解尴尬,我想我不能吧,毕竟是百合花柔嫩的时候,那是单纯的好感,也只得小心翼翼地去呵护。

  故人重逢就像老歌重唱,歌词没变只是意味深长。

  有一年我大学寒假回家过年,在街头远远地见了他一面。他一手拎着两袋零食,低头玩着手机。隔着一条马路,车队川流不息啊。绿灯亮了,他向这边走,我去马路那头,擦肩而过时,两厢回眸,便是久远的少年时光。

  但是相隔多年再见到他,心中也说不出那究竟是什么感觉,但他毕竟是我成长道路上抹不去的,是风景也好,是遗憾也罢,都将尘封在回忆里。他难忘、纯真,但终会随着时间慢慢褪色,他是初恋。

  我们终究还是各自向前走,穿着适合自己的鞋子。

  

  第二个男孩。

  高中三年厉兵秣马结束在那个炎炎夏日,我如愿以偿地考上重点大学,开始新的生活。那年少的心悸似乎也随着雪糕冒出的凉气蒸发在了浩瀚青天。

  人们说几乎每个女孩子都会遇见三个男孩,第一个男孩在高中,会在冬天捧着一杯暖暖的奶茶在路的尽头等你,肩上落满了雪,可奶茶永远是暖的。第二个男孩在大学,会在自习室痴痴地看着你学习的侧颜,有时候伸手拂去你落到胸前的长发,然后展颜一笑。第三个男孩在以后,愿意让你的鼻涕蹭上西装外套,在多少个辗转反侧的失意夜里拥你入怀,也愿意牵着你的手走过风雨一层又一层。这三个男孩,几乎就是一个女孩的整个青春了。

  图书馆里有一个温柔的男孩,眉眼像清冷的月簪上海棠,无端多了几分柔和。他的人和他的名字分外贴合。李从嘉。从嘉从嘉,从从容容,永远善良。

  故事的起源在于一本书。

  那是很久之前鲁迅先生的文集,很早之前的版本,是这所大学里所能收藏到的离鲁迅先生的手稿最近的一版。后来的再版很新很新,还带着刚刚脱离印刷机的油墨香,可似乎只有这一本珍藏,能透过泛黄的书页,真正走进先生心里去。

  毕竟是珍藏,我求了图书馆馆长两个月甚至不惜以卖身,哦不,是无条件打工一学期来做交换,各种方法都使尽了,馆长还是铁面无私地说出两个字——“不借”。

  没办法,某一天夜黑风高时,我溜进即将闭馆的图书馆。

  偌大的图书馆已经闭馆大半,只剩一角还亮着昏黄的灯光。深黄的灯光拉长几个稀稀疏疏的人影,仅存的几位好学者大多已哈欠连连,全靠一杯咖啡撑着。馆长不在,小义工也撑着脑袋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瞌睡。我溜进那列珍藏书架,打算趁人不注意拿过来先窃读一番,小英子说过嘛,窃读不叫偷。

  来来回回把书架扫了一番,一无所获,我正着急,旁边传来一阵低沉的声音:“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我一转头,便见他含笑看着我。他用极柔和的声音念鲁迅先生的话,却莫名铿锵。

  “你还真的来偷书了,馆长早就猜到了,他把那书转移阵地了。”我气鼓鼓地反驳他“窃书不叫偷”,还撅着嘴把馆长数落了一顿,说他不能体谅一个学子的殷殷好学心。

  他听这话,唇边的微笑更深了些,“学校的规矩,实在不能破例。不过他愿意让你每周一去他办公室看一小时,还有另一个破例的同学。你觉得如何?”

  他不徐不慢地说话,带了一丝穿越百年的民国文人风韵,字字句句在理,倒显得我不懂事的很,我的脸猛的开始发烫了,只得落荒而逃。

  谁料周一我去馆长办公室,推开门映入眼帘的,就是他站在书架前颀长的背影。他回头莞尔:“真是好巧,我就是那个被破例的同学。”

  “既然有幸觊觎了同一本书,不如做个书友嘛。”我在程斯也身上学来的痞气在这一刻发散得淋漓尽致。

  “荣幸之至。”

  他温温柔柔的语气像芦苇地里荡起的万顷碧波,眉眼里含了半江春水鉴星辰,似乎一笑就能将整个温柔的春天都牵来一般。

  那之后不出所料的图书馆里坐到最后的总是我俩。

  我同他讲程斯也,讲那段懵懂却不能后悔的年少,讲百合花的那份单纯。程斯也这个人对他来说那么熟悉了,哪怕没见过面,他也能像唤老友一样叫他“斯也”;他同我讲他走过的山河湖海,日月大川,在空旷的环境里刻意压低的声音让一切都显得神秘。他很适合我,我们一切都聊得来,我们都有着大好的前程和光明的未来,我闹小脾气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温柔地看着我,一对上他水波潋滟的眼睛,我就半点气性都没了。朋友说他喜欢我,很多人都说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但是很抱歉,我没有感觉。

  见到他的时候,我心口的小鹿不会乱撞,对他的感情也只像好朋友那般,彼此倾诉内心,不想辜负他这一份情谊,更不想对不起他,那是以爱之名的绑架。

  在离开程斯也之后,小百合也在慢慢蜕变着,众人眼中的我已经不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乖乖女,但我知道,我终究还是没有玫瑰的那份洒脱。我不想和一个我萌生不出情愫的人在一起,但是我又怕把话挑明了,到头来连朋友都没得做。

  不敢说爱,怕说出口就覆水难收。

  他用水墨画给我画了一朵百合,那幅画至今还挂在我的床头。从嘉最喜欢百合花,他说,那花轻轻柔柔、洁白美好。玫瑰也有玫瑰的姿瑰艳丽,但他偏爱百合花不胜凉风的一抹娇羞。

  有一天我们和往常一样坐在图书馆最里面的那排长桌前看书,突然不远处有个女生招手喊他,声音在图书馆里略大了些,引得周围人都看她,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对着从嘉腼腆地笑了笑。

  我看见从嘉露出了温柔的神色,这和他平常的温柔不一样,是他看心爱之人的样子。从前我也在他看我时,见过这般温柔的模样。

  现下他看我,眼里干净纯粹,没有一点杂质。

  他开始收拾书包:“弄玉,”我叫岑弄玉。他唤我时,弄字带着一点鼻音,像刚睡醒的小孩子一般可爱,“我该走了。”

  这一刻来临时,我早已做好了准备。我含笑点点头,后来他跟我说,那时我笑得如此明媚,真像一朵玫瑰似的。

  “很抱歉,等了那么久,我还是没能等到你。其实呀,你的心思我明白,就如你明白我喜欢你一样,但是感情毕竟是不能强求的呀。以后,就真的只是朋友啦。”

  他像哄小朋友一样揉揉我的头,然后拎着书包,去找旁边的那个女孩。

  他走的是那么坚定,就像放弃一段缠绵许久的爱是那么简单一样,但是我相信,那个女孩可以让他走出来。

  现在我们还是朋友。昨夜他带着未婚妻来参加聚会,给我的朋友,他的朋友,我们共同的朋友,展示了他未婚妻无名指上的戒指。

  我的心中也在祝福这对新人,也在感叹着岁月的不饶人。

  我感觉心头稍稍堵塞,便先出去透了透气,宝石蓝的夜,万家灯火的街,这万家灯火,何时有一盏为我。

  数不清有多少夜晚在阳台吹着冷风,有时候那风直抵胸口,开始我还会穿件厚的外套,慢慢的习惯了,也不在乎那风的侵扰,手捧咖啡的我,还在熬着一个接着一个的平淡无奇夜晚。

  十六岁每天清晨热腾腾的包子,十六岁月夜下的拥抱。二十岁图书馆里翻过的书页,二十岁用尽心思的水墨画。他们都是很好的男孩,不好的,只是我而已。

  有人问我,你还爱他吗,我差点就脱口而出,爱,为什么还会爱他呢,大概是听到你的名字还会心头一颤,想起和你有关的过去还是会难受,看见你的背影心跳依旧会漏半拍,最后我还是咽下所有的思念摇了摇头,说早就不爱了。

  既然不愿意将就,那就要自己走一程。

  

  第三个男孩。

  这朵有点脱水的百合花,是这个男孩送给我的。

  今年我二十七岁,是一家小有规模的杂志社的副主编,在城市中心之外有一套小公寓,有辆小车,还没有找到可以走半生的男人。

  按正理来说,一个二十七岁的成熟女性身边围绕的男人不能再用男孩来称谓,但魏信年,还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孩。

  他是杂志社实习生,某高校大四学生,青春活力,光芒四射。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的程斯也,但比他要成熟。

  甫一进社,社长就把他交给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穿着一身墨绿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衬衫,白色的西装裤。他见我第一面,就笑嘻嘻地说:“主编姐姐好漂亮。”

  我乐了,随手把怀里的文件扔给他,“就让嘴甜来开启你一天的工作吧。”

  从那以后,他就每天都围在我身边,姐姐长姐姐短地叫,我很轻易地,从他眼里看到细小的爱慕之情,像细碎的宝石。

  转折在那天晚上。社长谈下了一个大合作,某当红明星的一年专题采访都由我们承担,实在是一件好事,社长高兴地请我们吃饭,酒到兴处自然嗨,我光荣的喝多了。

  我醉眼朦胧地看着魏信年,怎么看怎么好看,一时激动一把扑上去,抱着他小声嘟囔,也不知道都嘟囔了些什么。社里的人都围观,小男生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赶紧抱着我逃离现场,在我嘴里套了半天的话也没套出来我住哪,最后绕来绕去,绕到酒店开了个房。

  我拉着他说了一夜的前尘往事。

  后来他跟我说,我那天说了那么多错过,直把他心说得拧巴拧巴的疼,我却云淡风轻,好像说的不是我自己的故事,那些夜里的愁肠百转,明明就在耳边,却让它生生错过的遗憾,似乎发生在别人的青春里。

  他说他就是在那一刻喜欢上我的。哪怕遗憾也不要将就,他觉得很可取。他说我的犹豫是在为我留更好的后路但是也可能断了我的后路。他说我看似是玫瑰花沾染了红尘水,其实还是像百合花初绽的一星羞涩。他说程斯也是我的朱砂痣,烙在心上,只是遗憾但没有结果。他说,李从嘉是我的白月光,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说,他相信他会让我觉得不将就很合适,他会把我当成他的明月珰,心尖尖上的宝贝宠着。

  我坐在他旁边听他说,脑子里还氤氲着醉意,床头开的一盏小灯光亮朦胧,让他的脸也朦胧了起来,他所描绘的未来显得遥不可及。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我虽然年纪大了,可还没到需要一个小孩子照顾的地步。”

  “你比我小六七岁呢,你需要一个愿意陪你去看海边的日出山间的晚霞的女朋友,而不是需要一个身边有很多比你优秀的男人的、优柔寡断放不下的、心里泛不起年少心悸的姐姐。”

  我揽住他的脖子,以一种暧昧的姿势贴进他耳边,清晰地听到他越来越快的心跳声,我晃了晃手里的水杯:“你看,我不需要一个喜欢的女人喝醉了都不知道给她倒一杯水的小孩子照顾我。”

  “你怎么就觉得我跟你很合适了,你怎么就觉得我会喜欢你呢。”

  他笑着把我推开,起身去前台要了一碗醒酒汤,“因为刚才我听到你的心跳声了,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好像要穿透你的胸膛跳进我的胸膛,就像我的心一样。”

  那天之后他不再称呼我为带有敬意的主编或姐姐,开始省去姓氏唤我“弄玉”。弄玉两个字在他唇齿间发酵的暧昧十足。

  “弄玉,我今天通过实习考试啦!!今后我们就可以天天一起工作一起上下班了!”

  “弄玉,今天去吃什么啊?楼下开了一家特别好吃的面馆,我带你去呀。”

  “弄玉,今天想不想我啊?为什么又不吃早饭?幸好,我给你准备好了。”

  “弄玉不能喝酒,我替她喝吧。”

  “弄玉,年龄不是问题,只要我喜欢你就好。”

  “弄玉,生日快乐呀。”

  这段文字,我打了很长时间。每一段文字之后,我都要停一停,去想一想那个男孩。我打完最后一个字时候,那朵百合花还在我床上躺着,看看表,是五点二十分。

  手机打过来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清亮的男孩子的声音,

  “弄玉。”

  “犹豫不会让你得到幸福,奔向我才可以。”

  你们好

  我是小绿

  在读学生

  很高兴认识你们

  | 第701篇故事 |现言故事|

  | 文章有时会同步更新到荔枝FM1898596电台|

  | 欢迎收听关注 |

  | 更多故事我们讲给你听 |

  | 这里是九号酒馆|

  文/小绿

  音乐/《旧时光》

  顶图/麻海夕微

  编辑/顾晞妖妖

  封面设计/画小书

  文中部分插图来自于网络 | 侵删

  “ 听说北海有个岛 ”

  白衣红伞月下人

  “ 告亡灵书 ”

  182期 酒馆电台 | 上元虚妄

  系列文 | 23期 余音当铺之踏碎云端

  “犹豫不会让你得到幸福,奔向我才可以。”

  一个有故事灵魂的公众号

  JIU HAO JIU GUAN

本文标题: “ 我携秋水揽星河 ”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jingdianwenzhang/114790.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 微信扫一扫赞助
  • 支付宝先领红包再赞助
    声明:凡注明"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励志妙语所有,欢迎转载,但务请注明出处。
    人品重如山,良心比金贵!无法解决的事想通就是放过自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