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这里留下一篇你的数学幻想小说吗

发布时间: 2023-03-20 19:00:5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故事 点击: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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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这里留下一篇你的数学幻想小说吗

寻求最小说上的一篇文章

貌似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是高中同学,那个男生坐他后面。高中过得比较平静。最后好像是报志愿的时候,那个男生说我要报***,那是个美丽的地方,你也一起去吧。
  2007.11 夏日未语

  ——如果说时光倒流,会不会比从前勇敢。
  ——如果说再给我三十秒,是不是就能够开口了。
  荒野乐园

  [一]

  蘑菇头,海军服,数学题,课代表。

  阳光,粉尘,黑板,作业,班长。

  当季颜以光辉强悍的美少女形象登场初一(2)班教室,昂着她那颗骄傲的头颅用女王的姿态俯视班上的“芸芸众生”时,的确,是被不小地震到了的。第三组第四排那个长的像野比的猥琐人不是重点,也不是指第一组最后那个目光呆滞的电线杆,更不是自己后桌那个面孔黝黑目光深邃的闷骚男。而是……

  十三岁的季颜通情达理的领悟到,在任何校园漫画里,猥琐者有之,愚钝者有之,奸诈者有之。然,体态纤细皮肤白·成绩优秀的美少年,更是不可或缺。她可以接受现实中让人看见就想打110的同学A,可以接受虚伪狡诈势利天生找打的同学B,但是她不可以接受让她梦幻了整个暑假且开学前夜激动得失眠的中学生涯,(虽然只是初中)

  居然没有一个赏心悦目,男,人。

  常言道“女大十八变”,这让以可爱LOLI出道的季颜坚信自己会蜕变成气势凌人的御姐。事实上,她已经成功了一半。而现在,季颜很想问古人,有没有“男大十八变”这个说法?

  什么叫鱼龙混杂?什么叫群魔乱舞?什么叫奇形怪状?什么叫世界之大?处于LOLI和御姐边界线上的季颜,在进入初中的第一个星期,对此“豁然开朗”。

  班主任很是喜欢这个梳蘑菇头身材高挑说话洪亮的女孩子,在语文课代表的基础上又将纪律委员这一艰难的任务交给了季颜。再那个学生普遍矜持且别扭(或者说假闷骚?)的时代,当老师满怀激情地分配班干部职务的时候等来的却是一张张呆板而怨念的脸。

  “吓……又是我?不要啦~~”

  “真倒霉……又是纪律委员!”

  “我不要当班干部!!!”

  类似这样的对话从教室里各个角落冒出,让精神有点大条的老师匪夷所思又微微恼怒。而季颜是为数不多的一部分爽快接受了分配的人。由此老师对她的满意指数再度上升十点,评价也变成了:认真负责豪爽开朗的女孩子。

  [二]

  下午的自习课不是一般的吵闹,端坐在讲台上的季颜甚至可以看见天花板开始很识趣地掉灰……

  ——“油!你坏啦!”

  第一条黑线。

  ——“啊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废柴男!”

  第二条黑线。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第三条黑线。

  ……

  当黑线掉了一屋子再也容不下多一条的时候,季颜觉得该是发威的时候了。

  “喂!你们——够了没有!”的确是一鸣惊人。在台下嬉笑打骂得过分投入的众人这才意识到台上站着青筋浮动目露凶光的季颜。顿时大脑集体短路眼前发黑舌头结冰。不错,收到了满意的效果。季颜暗中露出了个阴暗的笑容。然而,她的控制欲在目光触碰到倒数第二排的位子时,很不凑巧的裂成了碎片。

  是哪个人那么不是相!居然——定气神闲的端坐在座位上预习语文,过了很久才轻微的抬起头,做了一个很不屑的笑。不知道是在笑众人,还是在笑季颜。两道目光在闹哄哄的课室里打了个照面,又同时错开。仿佛是谁也懒得去看谁。

  季颜所就读的学校是寄读学校,学生统一着白色衬衫深蓝色长裤,女生则是一色“海军装”,在初一这个大家四肢都没长开的时段,这种偶像剧里才有的着装既不会让男生显得挺拔也不会使女生显得修长,只会显得异常别扭。一天时间里,季颜轻而易举地了解到,坐在倒数第二排的男生叫闻哲。所谓轻而易举,就是收作业本的时候故意磨磨蹭蹭,在男生挑起好看的眉毛显示出不满的时候偷偷瞄一眼他的作业本。

  啊——这个字!不是一般的难看啊!!

  喀嚓……少女幻想又破掉了一个。字怎么可以这么丑……季颜碎碎念着无声的飘走。

  闻哲的字属于五官扭曲而且向右倾斜的那种,不知是对这个傲慢的男生有深刻且强烈的印象还是那个字实在丑得太有个性,总之季颜在这以后,能够在五十多本作业里面准确地凭字迹找出闻哲的。

  季颜自认对美少年的要求很很简单:

  1. 身材纤细。 (绝对不可以是肌肉男或者鸦片男!)

  2. 皮肤要白。 (这样才王子啊啊啊啊~~)

  3. 高。 (高=有形)

  4. 有才华。 (纯粹是因为虚荣……)

  5. 声音要有磁性! (说情话的时候才好听)

  6. 家里有钱。 (呃……这是被偶像剧教坏的)

  7. 字要好看! (完全没有理由)

  季颜曾经听几个女生背地里讨论,例如“闻哲好有气质唉~”,“不愧是班长呢!”,“美少年!”之类在季颜看来非常肤浅的内容。

  闻哲?切……

  1. 身材纤细:是不是太纤细了啊!怎么腰比我还细啊!

  2. 皮肤要白:那是“死人白”吧!那么白有什么用!

  3. 高:……这个,是比我高那么七八厘米。

  4. 有才华:谁说班长一定有才华的!

  5. 声音要有磁性:简直是公鸭嗓。

  6. 家里有钱……据说连书包都是小学五年级的。

  7. 字要好看:……

  通过一番对比,季颜好歹平息了自己心中那波涛汹涌的愤恨。然而好不容易平缓下来的心电图在目光触及闻哲那半死不活如卡卡西一样找打的笑容之后又诡异得飙至顶点。

  什么啊!自以为是的男人!!

  [三]

  所谓编排座位,不过是老师根据“目测”学生的大致海拔按高矮从后往前排。季颜因为在女生群中尚属出挑的身高而有幸被分到了倒数第三排。这里的“有幸”不是指代那个“倒数第三排”,而是……她坐在闻哲的前座。她慢吞吞地拖着书包挪动到新的座位上,然后重重地坐下。

  如果说表面上是十二分不情愿,那么季颜的内心一定是欣喜若狂捶桌捣椅。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一下季颜的性格,“认真负责豪爽开朗”是显性,而“表里不一”和“控制欲”是隐性。

  季颜因为她天生好胜的性格,所以当她碰到闻哲这么一个外表正派内心正邪未定的人物,第一个念头不是闪得远远的和他当最陌生的熟悉人,而是顶着那股闻哲骨头里辐射出来的恶毒光波逆天行道。说起来,自己还真有点受虐倾向啊哈哈——

  季颜心中发出一声不长不短的感叹,重新埋下头研究那道棘手的数学题。事实说明逆天行道是违背大自然规律的……数学题左看右看了无数遍季颜都整理不到半点头绪,而闻哲那如同死鱼一样的笑容却频繁的冒出来搅局,闻哲……数学,闻哲……数学。演算纸换了一打,而结果却依旧没有得出。

  “喂,闻哲!那个第七题,完全没有头绪啊!”

  “第七题?呃……很简单啊,将OOXX公式变形就可以了。”

  “噢?真的耶!闻哲大人你是我的偶像啊!!!”

  什么?第七题!季颜耳尖地听到了身后对话的片段,他表情复杂的拿起桌上那叠写满了过程的演算纸,呆滞地望了片刻,动作僵硬地撕成两片,四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直到A4大的纸张变成了指甲大小的碎屑,在众目肃穆的注视下,季颜以平静地诡异的表情走到垃圾桶旁,把碎纸一股脑仍了进去。

  “季颜同学,你有想到另一种方法么?”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男生慵懒的往椅子上一靠,微微的笑着问。

  “……没。”没有任何起伏的语调。

  事情的结尾很简单。季颜坐在闻哲旁边的座位上,专心致志的看着男生的手中的笔在纸上来来回回,骨节分明的手握着笔的姿势季颜觉得很好看。在演算纸的最后一行,得出X=520。

  “喂,你刚才干吗问我那个。” 季颜收拾好书和作业本,在站起来的时候她。男生侧过头思考了片刻,他看见女生干练的短发被微风吹起小小的弧度。他弯了弯嘴角,说:“因为我不想看见有人因为内伤而死啊。”而季颜已经走出了课室的门了。

  闻哲望着窗外斑驳迷离的树影,碧绿的树叶缠绕着晶莹剔透的阳光,漾动玲珑的色彩,墨绿色、深绿色、浅绿色的色泽相互交错,盈满视野。漫长而聒噪的夏天。

  [四]

  季颜已经很少再去想所谓“纯爱校园生活”。偶尔和“美少年”闻哲拌嘴吵架,嬉笑怒骂,你来我往,明枪暗箭,彼此过招,倒也轻松自在。当然有时候男生也会抱头说出一些类似“好啦好啦不跟你一般见识”的话,又或者被季颜追着打饶着教室逃窜。这些属于闻哲的细节,在季颜眼里,都是“仅仅和季颜在一起才会有”的。

  平时的闻哲是怎样,安静,理智,淡定,骄傲,朴素,隐藏的毒舌,雷打不动的定力。老视眼中的好学生,学生眼中的神明,家长眼中的学习榜样。

  也曾经无聊地问过“为什么书包这么旧都不换?”

  而男生的回答是很无辜的“我家穷啊~~”

  “少来!他们说你家是做生意的,有钱得很呐!别墅都好几栋!”这个时候男生就会笑得一脸顽劣地回答“就是因为我家买别墅买到破产啊!”鬼才信这种无聊的托词。

  绯闻,又叫八卦新闻。直到初二的上半学期,被无聊大众YY过与闻哲有关的配对已经不计其数。传得最火的是和热血开朗的文娱委员OO,然后是和文静温柔(有点做作)的女生LL。前者是因为职务关系,文娱委员和班长在很多活动时需要合作,这样就有给了肇事者们一个YY的好题材。后者是因为一些季颜如今也无法想清楚的原因。曾经有不少人在季颜面前拍着胸脯说“我保证闻哲绝对绝对是喜欢LL的啦!”

  什么叫喜欢?教题目的时候对她最耐心就是喜欢?对她笑就是喜欢?被她抛媚眼打情骂俏却不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反而更加温柔就是喜欢?在放学很久后都留在她身边给她讲解数学题就是喜欢?

  季颜到最终都没有询问过闻哲。而这些传言,都在闻哲“洁身自好”和“完全没有和任何人有进展”这两个事实中不攻自破。然而,却在初二上半学期期末考试中掀起了更大的风暴。

  事情是因为某同学在考完数学之后坐立不安于是借了闻哲的演算纸对了答案,结果看见了演算纸中央那句随手涂鸦的“我爱XX泠”。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谁也不知道,那张演算纸最终没有被找到,闻哲也没有辩解过哪怕一句。“演算纸事件”在绯闻女主角XX泠站在人群中间声音细细软软地解释:“我和闻哲只是普通同学关系~”“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么复杂呀!”“你们一定误解了~~”

  而闻哲在人群外,神色平静地拿着下一科考试书本复习。仿佛与这一切毫无瓜葛。

  季颜手拿着签字笔,松开,握紧,松开,握紧。直到下一科考试铃声响起。

  [五]

  期末考试之后万众期待的暑假。而暑假之前,是所谓的“放榜日”。也可以叫“判刑日”。

  ——“啊!闻哲大人!!要我怎样膜拜你啊!!!”

  ——“你让第二名怎么活啊闻哲大人!”

  是啊,是没办法活了。季颜一动不动的坐在座位上。大概自己身上的寒气可以让教室的玻璃结霜了。其实第二也无所谓吧。季颜虽然自认好胜,但是没抠门到“非第一不可非布什不嫁”的地步。闻哲就坐在身后,和几个聒噪的男生讨论《BLEACH》和《NARUTO》的最新连载。

  这家伙,何必做出一副受宠不惊的样子呢?何必呢?何必呢——

  自考完最后一科开始到现在,季颜都没有主动跟闻哲说一句话。我能对他说什么?已经没什么好说了吧。季颜对自己说。

  ——你真的写了“XX泠我爱你”?啊哈哈哈原来你喜欢她啊?

  这种话,怎么能说出口。要我怎么说出口啊?!

  以闻哲为中心的一堆男生,正在激烈地讨论着《NARUTO》的情节走向。闻哲背靠着墙壁——很舒适的坐姿,不时懒洋洋地接几句话。而大部分的声音是:

  “哈!我说——四代决对是鸣人的老爸啦!”

  “卡卡西的雷切……”

  “佐助现在绝对比鸣人强!”

  “鼬死定了唉……”

  “闻哲你怎么看?”

  季颜看见闻哲大部分时间都保持沉默,只有在某些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才作一个暂停的手势,这时所有人都停下来,把目光投向他。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什么啊!当闻哲是教皇啊!

  季颜是决对不明白,为什么一说到漫画那群男生就是这个样子,口沫横飞,上蹿下跳,跟服用了兴奋剂的猴子一样。曾经听某死党两眼放光手捧脸蛋得陶醉说:“季颜啊,你真的不觉得,闻哲这个人……即使在人群里面也特别抢眼吗?啊啊啊啊——头顶上好像有光环啊!!!”

  季颜的嘴角抽搐:“噢……你的意思说他升天了?不然怎么有光环这玩意儿。”

  可现在的闻哲,一脸平静的闻哲,若无其事的闻哲,在季颜眼里,已经绝对不是抢眼那么简单了。你怎么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可以,对此漠不关心。

  [六]

  季颜有时候觉得,似乎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在找着闻哲。

  “闻哲,第二题不会做!”

  “闻哲,你在干吗?”

  “闻哲,听说你拿了OOXX竞赛奖?”

  “闻哲,……”

  即使是在无所事事的暑假,也会不由自主地想,闻哲,现在在干吗?通宵打游戏,和狐朋狗友出去玩,游泳,旅游,走亲戚,睡觉。……季颜觉得,这么漫长的暑假,和闻哲在街上碰到的几率也几乎为零吧。住在完全不同的区,因为考进了同一所学校偏偏还是寄宿学校才有机会朝夕相对。

  啊啊啊啊——

  季颜揉着头发忍无可忍地大叫“我不要再这么闷骚下去了啊——不要再这么闷骚下去!”

  [七]

  因为是初二的最后一个学期,初三虽然不是迫在眉睫但是也是在渐渐逼近。所以即使是开学第一天,老师依然留了不少作业。季颜的习惯是留在教室里做完作业再回宿舍洗澡。这种玩命的举动被好友拍着肩膀说“季颜啊你是失恋了还是受刺激了——”眼皮明显地跳了跳,嘴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弧度,季颜拨开好友的手伸出了手指。

  “我数三声。”

  “一,二……”

  眼前的人已经以接近光的速度狂奔出了教室。

  失恋?谁失恋了?我怎么不知道啊。哈哈——失恋?失恋是什么玩意儿啊?我怎么没听说过。这叫失恋吗?连个恋字都没有,何来失?

  是开门的声音。季颜抬起头,已经变成紫色的霞光在窗外渲染出神秘而幽暗的大片颜色。微微泛紫的光透过门缝斜斜地倾泻。闻哲拿着水杯慢悠悠地走了进来。从那片模糊而平静的光晕里,走了进来。如果是以往,季颜会对男生说:“唉唉,这么早?”而现在,她什么都没有说,就低下了头。

  课桌上投下一片阴影。他们的距离那么近,季颜甚至可以闻到男生头发上洗发水的香味,扑鼻而来。就连他比平常人低的温度,都可以感觉到。

  “这题,定理用错了。”男生白净的手指着季颜作业本的某一处,声音低沉。

  “……啊?”被对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季颜条件反射地往后一靠,以疑惑的眼光望向闻哲。而闻哲只是无谓地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抛下一句:“你果然喜欢犯低级错误。”

  “犯低级错误的人不是你吗——”听起来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话。而女生的嘴角明明牵起的是细小的弧度。

  身后的男生没有什么反应。

  “写情书居然写到草稿纸上去——” 季颜感到自己声音发虚,他的视线所定在数学书的一角,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

  “不如让我教你怎么告白呀!”觉得男生似乎看出了什么异端,在闻哲做出回答之前季颜抢先说道,“我可是很讲义气的唷!”

  如果说从前看到“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这种句子的时候,季颜只会挥着手说“现在的语文就是误导小孩啊”的话,现在的季颜,竟然亲身体会了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庞大的缄默,连墙上的挂钟上秒针转动的声音也可以被无限拉长放大。就像日剧里长久的慢镜头,渐渐浮现出令人眩晕的色彩。

  ——听不到吧?

  ——我的声音好象很小。

  ——干脆不要回答我了啊。

  ——真的听不到么。

  ——果然……是不会理睬了吧。

  女生握紧了校服的一角。就像在行走的时候,突然一角踏空。

  那种感觉,应该叫失落……吧。

  “相信那种无聊传言的人,”半晌,闻哲淡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不是更低级么?”

  [八]

  季颜是个怎样的人。好胜,外表开朗实际别扭,时而迟钝时而敏感,虽然有轻微“控制欲”但是依然……很可爱。而闻哲不得不承认,用毒辣的语言或者眼神将她激怒,欣赏她闷声不响憋出内伤的样子,实在是他的乐趣之一。这种特殊的嗜好不知是何年何月养成。又或者说闻哲那压抑了十四年的恶劣性格(临床症状表现为:毒舌,倨傲,不可一世)是在遇见了同样十四岁的季颜后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的——不管怎么说,闻哲知道现在的自己,绝对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怀疑会憋出痔疮来”了。

  有时候也会被某个牛皮糖似的好友搭着肩膀揶揄说:“难道闻哲大人真的打算把学校当成寺庙吗?要是这样您也只能跟我这等俊美男子搞‘禁断之恋’唉!我这如花美少年可不想做受……” 闻哲瞥了死皮赖脸的好友一眼,突然伸手揪起还在喋喋不休的某人的衣领,猛地把他按到墙角,双手撑住好友肩膀两边的墙,嘴边挂着玩味的笑:“要试试吗?”这个姿势被旁人看到绝对会尖叫晕厥口吐白沫。而性状偏向女生的男生在闻哲的注视下不负众望的发出夸张而尖厉的叫喊:“啊啊啊啊——非礼啊啊啊啊——“

  季颜被这烦人的叫声吵得忍无可忍,虽然她并不相信闻哲是有龙阳之好的人……可这家伙,干吗要做出这种暧昧的姿势来引人注目啊!她心知此时发出“诱人”尖叫的人不过是个“女性向比男性向更明显”的“找抽受”,凭她对闻哲的了解,有轻微洁癖和完美主义倾向的男生是不会对这种“说话都要跷兰花指”的“俊美男”产生任何非分之想,别说非分之想,即使平时见到了都要饶路走宁愿迟到吧……

  可就是感到很纠结啊。这种讨厌的场景为什么被我看到。正沦陷在自己的怨念中无法自拔的季颜没有发觉“俊美男子”已经不知何时挪动到了她身边。不能用挪动……用飞扑比较合适一点吧……

  “啊啊啊——季颜救我啊!!你家那只要非礼我这纯情少年啊!!”眼前的人毫无分寸可言地手舞足蹈着。

  你家,那只?

  “什么叫‘你家那只’啊。” 季颜问。实际上,凭借季颜次次考试全班第二的卓越智商,这种寓意明显的句子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是什么意思。正如我们前文提到的,“表里不一”在季颜体内是呈隐性的。

  不可否认,季颜在听到“你家那只”这个说法的时候,心理的确小小窃喜一番。处于十四岁这种躁动又热血,LOLI又女王的年龄,青春期少女季颜和一般人一样也会偶尔犯花痴,而每当意识到花痴的对象竟然是“自以为是的男人”闻哲时,季颜心里的“第二自我”就会挠着墙说“啊啊啊啊——我怎么这么没出息——”不管怎么说,“美少年”闻哲,的确是个让正常人第一眼看上去就会有好感的,“自以为是的男人”。

  “你胡说什么~” 闻哲拖着“俊美男子”的后衣领往回走,而群众灼热的目光显然投放在“果然是攻和守啊”这一邪恶念头上,“你家那只”已经完全被无视了。相信不出一天,闻哲与其好友之间轰轰烈烈的“兄弟只爱”又会在出初二(2)班八卦界掀起BL浪潮。

  可是……

  青翠欲滴的绿叶在窗外摇曳着灵动的身姿,清凉的阳光跳跃在女生纤细的指尖夏天微热的风拂过她已经长过肩头的头发。可是,闻哲,好象根本没看到自己一样啊。

  从初二的第一学期开始没有再剪头发,就让他一直长下去。现在已经过了肩。不再是那个傻气的蘑菇头了。虽然也有死党说“季颜你还是适合短发呐——很干练很强悍的样子!” 季颜笑了笑说“我喜欢长头发”。

  “呐!闻哲你说,季颜长头发好看还是短头发?我说就是短发吧?” 好友不甘示弱地转过头问闻哲。少年把数学书翻向新的一页,夏日和暖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渡了一层薄薄的光。

  “其实季颜长头发还是短头发,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他抬起头,淡淡地说。

  [九]

  一样什么?季颜问自己。

  即使是在初三,挑灯夜读的时候季颜也会在发愣的时候想起初二那句无疾而终的对白。或许闻哲当初无心的那句“对我来说一样”不过指一个单纯的意思。又或者,闻哲对季颜是长头发还是短头发根本无所谓。可还是想保留一丝幻想的余地。就算是在自做多情,也好。

  记得闻哲曾经“送”给季颜一个蓝色封面的笔记本。也说不上是“送”。大概是拿了哪个学科竞赛的名次,于是获得的学校奖励的笔记本。季颜看到闻哲手里有两个,就开玩笑地说“要这么多本子也用不完不如送一个给我好啦!” “那你挑吧。” 闻哲回答。想起来,也算是自己向他索要的吧。即使是这样,当朋友问起“这是哪来的笔记本啊好漂亮”的时候,季颜也会略带骄傲地说“闻哲给的啊”。

  “啊啊啊——不公平啊!我也要啊!”

  “你可以问他要嘛!”轻描淡写又带有炫耀的口气。这样的自己,真的显得……很讨厌……很虚荣啊。努力想验证自己在他的眼中是“与众不同的”、“非同一般的”。而事实到底怎样。季颜不愿意去想。

  初三升学考试之前,是让众人都捏一把汗的填报志愿。被老师轮番恐吓过的学生都不敢将志愿报得太高。季颜虽然成绩一贯优秀,但是还是在Z中和Y中之间举棋不定着。

  “不用说!闻哲绝对是报Y中的啦!十拿九稳哦!”

  “季颜也能上Y中吧?”

  “是啊!他们两个,绝对能上……”

  这样的对话,季颜也不是第一次听见。可是,Y中的分数线……真的很高啊。很想和闻哲同一间学校。如果可以再当同学——季颜望着正奋笔疾书的闻哲的背影,终于还是低下了头,什么都没有说。

  可还是忍不住走过问闻哲要报哪里。答案是不出所料的“Y中。”“你呢。”闻哲问。看样子也只是客套的反问而已吧。

  “Z中吧。” 季颜想要回答的是“Y中啊,和你一样。”可好端端的话到最后却和初衷完全相反。而她,也很想知道这样一来闻哲会说什么,会有什么反应。

  是。

  ——“季颜,你还是报Y中吧。”

  或者。

  ——“我觉得Y中比较适合你。”

  又或者。

  ——“你绝对可以考上Y中。”

  还是。

  ——“我希望你报Y中。因为想和你再做同学。”

  而闻哲只是抬了抬眼皮,淡淡地回答“哦。”

  哦。一个简单的音节。就像呼吸或者眨眼一样简单的发音。因为你根本无所谓。我去哪里读高中,与你有什么关系呢。也只是——随便问问罢了。但是没有放在心上。

  是这样吧?

  [十]

  其实在自己才十四岁的时候,曾经很傻气的幻想过。

  在某一个盛夏的午后,恩,要有温度和亮度刚刚好的阳光,不至于出汗的温暖。

  要有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川流不息的人群和来来往往的车辆。

  要有加了冰的可乐,怀里沉甸甸的书本,清爽的上衣和休闲的七分裤。

  要有被阳光照得微微泛红脸颊,自然又俏皮的笑容。

  那里还有一个少年,逆着光站在五步开外。

  就算知道不可能,就算自己在过后也会很鄙视地在心里说自己“唉——看来我真的是神经质过头了!”但是在下一刻,十四岁的季颜,还是会重新坠入自己的幻想里,把那些烂熟于心的细节描得更细。

  很像遇见你,在我最漂亮的时候。
[十]

高一结束那年的夏天格外闷热,知了在树上聒噪地鸣叫,阳光穿过树叶和玻璃窗,热烈地在书架间投下大小不一的光斑。

白色宽大的衬衫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同样灰扑扑的裤子,洗得发白的运动鞋。

季颜怀里的书开始不听话地往下滑。汗珠从脸上滑落。使季颜无比怨念的军训,让她直到现在还没有脱离“非洲黑人”阴影。

现实总是与幻想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狼狈不堪地提着一大堆假期补习的练习册,提塑料袋的那只手被勒得酸痛。

季颜站在收银台前,一边腾出一只手从口袋里拿零钱,一边在心里暗暗咒骂那个服务态度恶劣的中年女人。

——“要我来吗。”

熟悉的嗓音,经过一年的时间,变得更加低沉淡定。闻哲站在季颜身后,伸手拿过了她手中的塑料袋。

说不清这一刹那的感觉。

是惊喜,是失望,是尴尬,是忧伤,是快乐,还是……苦涩呢。

那些直到现在仿佛还没有破灭的幻想,在闻哲出现的那一刻,就像水汽一样无声无息地蒸发掉了。

闻哲看起来比一年前还要高。简单休闲的白T恤和裤子,单肩背着书包,嘴角带着熟悉而陌生的微笑。那表情,就像遇见老朋友一样随意。

没有可乐和冰淇淋,没有梳得干净服帖的头发,没有调皮的笑容。

季颜僵立了两秒,如同置身一场虚幻的舞台剧。她不是自己曾经幻想过的公主,一直都不是。

就连午夜十二点会消失的南瓜车,她都不曾拥有。

并肩走出了书店,闻哲手中依然提着季颜的书,她想伸手接过,却被男生淡然却坚持的态度阻止。

十字路,红绿灯。车辆和人群。

音响店里的广播里放着郑融的歌:

“明明绿灯转眼变成红灯

假使相当勇敢怎可挽回自身

若要冲损伤怎可以不留痕

来又去要找的际遇未接近”

“闻哲……”季颜顿了顿,看向前面的男生。

“恩?”疑惑地侧过头。

“怎么一个人呐?不和女朋友逛街唉。”语调恢复了往常的调侃。季颜也停了下来,甩着手随意地笑。

“分了。”他淡淡地回答。

“噢……这样。” 季颜从闻哲手中接过书,弯了弯嘴角:“我快到啦。”

闻哲站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上红灯的数字正在不紧不慢地递减。他看见身边的少女微微仰着头等待绿灯。那一刻他确信季颜和他一样,在心里默数着这短暂的三十秒。

第三十秒。第二十五秒。第二十秒。第十五秒。第十秒。

……

季颜转过头看见闻哲淡定的侧脸。那张无数次偷偷凝视过的脸。记忆里搜寻不到曾经演练过要对他说的只字片语。

该以怎样的姿态在这三十秒的末尾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一句“再见”,用怎能笼统地概括两年里开不了口的秘密。想要说的不能说的一切,融化在夏天炙热的阳光里,连同夏天里混合着的可乐、冰淇淋、校服衬衫的味道,在空气里安静地散开,变淡。

——如果说时光倒流,会不会比从前勇敢。

——如果说再给我三十秒,是不是就能够开口了。

指示灯上的数字闪了闪,变成了绿色。

“那——我先走了哦。” 季颜微微地牵起嘴角,笑容一如既往地没有阴影。

“恩。小心车。” 闻哲看着眼前这个明亮得像光一样的女孩子晃着手走向马路对面,他用对方能够听见的音量对着五步开外的季颜喊道:“季颜,加油!”

本已走到他前面的女孩缓缓停下了脚步,转回头来,温柔俏皮却清亮犀利地,微微一笑。

[完]

这是刚才的结尾,太多了所以退出登录了才发,希望是你找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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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完成我的心愿了 这个问题我老早就想回答了

请找个值得你爱的人去爱时间 作者:苏小懒
一、周凝整个人陷入客厅懒人沙发中,盯着电话出神。懒人沙发高高竖起的橙色花瓣将她包裹得像是刚刚探出头的花蕊,将她密密麻麻的心事也一并卷进去。--刚刚给A打完电话。又开始打给B,闲言碎语的聊了两句,挂断。接着又打给C.然后是D、E、F、G、H……就是没有打给Z。--其实,最想打的,也就是Z吧。却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跟ABCDEFG废话。二被周凝称作“Z”的,其实是她的后座曾清予。同桌梅南松嘲笑她,“其实暗恋这回事就像是用电饭锅煲米饭,眼看着由红灯‘煮饭’跳到黄灯‘保温’,要么拔掉电源插头开门见山大快朵颐倾诉衷肠愉悦享受;要么继续站在一边怯怯懦懦爱你在心口难开直至发霉长出绿毛倒入垃圾桶永无再见之日……”周凝侧过头“哪里来的歪理邪说”。“怎么会是歪理邪说,难不成你真想一直这么暗恋下去?等着曾清予这个大块头自己觉醒,只怕我孙子都出生了。”“喂!”“好啦好啦,不取笑你。”梅南松翻开笔记本,转头看下同桌,旋即扯下一张,匆匆写着什么,递过来,“晚自习就拜托你了。”周凝皱下眉头,“你疯了,又去见他?今晚班主任看自习哎。”“哎呀,你见机行事嘛。如果他问起,你就把请假条交上去;如果不问,你就甭管了。”“可是现在我们都高三……”“好了好了,你又开始婆婆妈妈。就这样,明天见。”梅南松掏出书包,冲着周凝眨眨眼,猫腰从后门溜走。剩下周凝一个人对着桌子叹气。她不知道是要佩服梅南松“勇于表白善于表白”才得以迅速和暗恋半年多的男生坠入爱河整日里卿卿我我,还是要庆幸自己时刻抱着“还是不要说得好,万一连见面都躲着走”的心情暗恋曾清予至今——虽然每天的对话都不超过十句,但至少不用像梅南松这样天天逃课,逃自习吧?“你是乖学生嘛。”梅南松总是这么揶揄她。周凝明白同桌的题外话---你是乖学生嘛,你只要死脑筋背书就好了嘛,谈什么恋爱嘛,你只要听老师家长的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就好了嘛。可是,也要有“坏学生”的资本才行啊。梅南松做的很多事情,借给周凝一百个胆子她都不敢做,哪怕班主任颁给她“免罪金牌”她也不干丝毫造次:放学后和钱泽年去咖啡厅约会,晚上12点才回家,不交作业,连班主任的课都敢逃,请假条编的理由就差癌症没有写,偷爸妈的钱给钱泽年买礼物.....梅南松做的这些从来不隐瞒周凝,说起时的语气,就像要周凝陪她去学校商店买冰激凌一样平常和无谓。当然,不是每个人的恋爱都像梅南松和钱泽年这样耗费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周凝不是没有憧憬过,要是真的和曾清予在一起,,两个人不逃课,也不逃晚自习,像平常一样上课就好了嘛,可以在食堂吃饭,不会动辄一堆计划外的开销,周末可以去图书馆或者书店。恋爱嘛,各有各的谈法。周凝想起梅南松的取笑,“所以,你只要暗恋就好了嘛。不花一点成本。只要时不时‘回过头来,望呀望一望他’就好了嘛。”哎。但叫一惯内向的周凝主动表白,呃,算了啦。还是‘回头望一望他’好了。终究是没有胆量。三、鬼知道梅南松喜欢钱泽年哪一点。钱泽年动不动就招惹是非,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提起他,整个年级的老师都摇头、叹气、撇嘴以表示鄙夷。年级倒数第一一直是他,把任课老师气哭的是他,拦住高一新生索要保护费的是他,在过道里或同一班男生抽烟、拦住女生吹流氓哨的是他。周凝常问梅南松,“你喜欢他什么?”梅南松反问,“你喜欢曾清予什么?”“我……”周凝犹豫着,似乎并不能说出什么特别的理由。“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车站,他穿白色无袖T恤,卡其色纯棉收口七分裤,戴着耳塞,似乎在等人。班车开过来时,大家一窝蜂般推搡着上去,我两次被人群挤出来。我只好一个人叹气。不知道泽年什么时候看到我,等到第三辆公交车时,突然蹿过来拉着我的手往前冲,一路挤过不知道多少肩膀,等我醒悟,已经坐在最后一排的双人座上。”“他还有这么一面啊,真是看不出来。”“我惊讶的看着他,他只是冲我眨眼,接着就戴上耳塞,什么话都没同我讲。”“你是说,就这样,你就喜欢上他?”周凝托着腮,“爱情来得也太快了吧。”“我知道他不是什么好学生,爱情和学习成绩有什么关联,我又不是老师,偏要喜欢成绩好的。”“所以你后来就开始跟踪他?”“是,我跟踪他,他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等我不再满足只是每天看到他时,便走过去,我说‘嘿,我们在一起吧’。他笑笑,走过来,拉我的手。”“所以他跟人打架斗殴打断对方鼻梁骨被校方开除,你也坚持继续爱他?”“当然,”梅南松有些吃惊,“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不跟人打架。”“可是他被开除后也没有另外找学校,是十足的无业游民,而你要考大学的啊!”“那又怎么样,谁规定大学生不准爱无业游民?”周凝气结。她一向都说不过梅南松。两人同桌两年多,她太了解梅南松,完全凭一时的情绪和想法做事,是一头十足的大倔驴,打定主意绝不回头,甚至带点叛逆心理,你越说东,她越往西。关于钱泽年的事情,周凝不知道劝过多少回,每次反倒被她一番大道理教育得低声下气。若不是梅南松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在周凝初升高一遭男友抛弃时,主动示好做坚强后盾——周凝才不愿意在这方面和她浪费口舌。那时,周凝和男友王奇双双考入S中,虽然不在一班,毕竟是同一所高中,原本以为感情会持久些,偏偏不到一个月,王奇便和同班的不到一米五的小个子女生卿卿我我,两人在楼后的垂柳下拥吻时,周凝手里正拎着刚从肯德基买来的,王奇最爱吃的鸡腿汉堡。如果说接班人比自己强,周凝多少还能好受些。但那个女生个子矮也就罢了,至少比较小鸟依人,偏偏又长了满脸的痘痘,整日里涂着厚厚的粉,笑的时候眼睛半眯着,粉也跟着往下掉。不知道王奇是不是听了她的教唆,或者接班人对仅仅得到王奇的身体和心灵,无法感到满足,需要继续得到舆论上的支持,校园里开始弥漫着种种周凝的流言——“看到周凝没,那个戴紫色发夹的,就是她,被王奇甩了。”“听说好几天哭着哀求王奇跟她和好。”“真看不出来,还挺骚的。”“说是王奇嫌她接吻的时候睁大眼,跟受惊的野兔似的……”跟脚底踩了一块狗屎般,擦又擦不干净,走到哪里,跟到哪里,周凝气得浑身发抖,她也是在那时明白,一个男生,爱你的时候是真的对你好;不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绝情也不会比任何人少。同班的男生虽然没有像女生那样七嘴八舌指指点点,却也会在见到她时吹长长的、尖锐的、刺耳的流氓哨,周凝明白里面的意思---“不要装清高了,我们知道你被人甩了”。又能怎样?三毛说,当狗咬我的时候,我不能反过去咬狗,但我可以用棒子打它。估计三毛自己也不知道,如果恶狗太多呢?打?也是打不过来的。于是,周凝在课桌上贴了一张纸条,连带着上面的文字用透明胶粘得牢牢的:寒山问拾得曰:“世间有人谤我、贱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识得曰:“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只要坐在位子上,就可以看到——权当自勉。贴了没几天,跟自己说话每天不超过三句的同桌梅南松突然递来一个字条,周凝疑惑的打开:请你找一个值得去爱的人去爱,让那些爱慕虚荣的、见异思迁的、虚有其表的、够不上了解你的思想感情和人格的人,去找他志同道合的伴侣吧。你总有一天会暗自庆幸,你幸亏没有得到他。——摘自台湾作家罗兰《罗兰小语》习惯了别人冷言冷语的周凝,冷不丁收到这样暖人的纸条,仰头闭眼好久,总算是把眼泪逼回去。成为互相攻击的敌人不过刹那,成为无话不说的知心密友,也同样简单。四、周凝时常想,到底怎样才能找到值得自己去爱的男生?毕竟,每个人的恋情都没有可参照性,适合她的,不一定适合你;同样的表白方式,她采用或许就会成功,但不一定适用于你。何况,曾清予是那么不善言谈的人。两人前后桌快一年的时间,每天说过的话很有限:“物理笔记我看下。”“今天上课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笔记写得象什么?你发电报吧?”“哎,不要靠桌子,搞得我字都写歪了。”或者在周凝和梅南松聊得忘乎所以时,用尺子敲周凝的肩膀:“拜托,你们不想学习,也请不要耽误别人。”周凝问梅南松:“你说我为什么会喜欢曾清予呢?似乎怕的成分会更多一些。他时不时借我各科的笔记,搞得我现在听课,耳朵都竖了起来,生怕错过什么,被他耻笑。”周凝没能好意思说出口的是,“每天一想到可以见到曾清予,就觉得上课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事情。”梅南松窃笑,“所以啊,我在想,如果有朝一日你向他表白,他肯定会皱皱眉头,说:‘你用的是祈使句还是疑问句?语文课笔记怎么做的?’”“呃……”周凝语塞,又找不到回击的,只好沉默。“那个,周凝,可以借我五百块吗?”梅南松低下头,“我有点急用”。“我现在没那么多哎,”周凝翻出钱包,“只有三百多,先给你三百成吗?”“行。”梅南松接过钱,“下个月还你。”“不着急的。”周凝盯着同桌的脸,,“你又看上什么化妆品?还是……”“泽年跟人打架,被叫到派出所……最后私了。我帮他筹钱。”梅南松尴尬的笑了笑,“你放心,我下个月肯定还你的。”“好了好了,不用这么为难,我真的不急。”周凝叹口气,“我只是觉得你们不适合。南松,放弃他好吗?你不觉得累吗?”“算了,我不借了。”梅南松突然翻脸,捏着钱往周凝手里塞。周凝只好赔笑 ,“当我什么也没说。”梅南松想了想,又低头把钱放回去。——所以,还是不要表白的好。周凝想,爱情是多么耗费时间、耗费金钱、耗费精力的东西。自从梅南松跟钱泽年在一起,整个人都变了。每周上的课有限,如果不是因为她爸妈常年出差在外,都不知道被请过多少次家长;如果不是时不时给班主任点小恩小惠,估计早就被开除了吧?为了这样一个人,放弃和耗费掉那本该美好的时光,周凝总觉得,太不划算。更何况,还是在高三这么紧张的关头。爱情高于一切?这句话,一定是一个不理智的,不分青红皂白跳进爱情火坑的人,为自己找借口和理由,才说下的这么一句后来的人觉得很经典的话。爱可以给予,但要有所保留的给予;爱是付出,但绝对不是无条件的付出。好像,自己有点太过理智了。那么,就这样跟曾清予保持现状好了。至少高考前这段时间,只要回头,他还都在原地。哪怕他除了外交辞令一般的话不会再说别的,至少还可以轻松对话。至少还可以看见他浓密的眉毛、思考问题时紧锁的眉头,以及同自己说话时,认真的表情。周凝虽有贪念,却更为清醒。不为人所累,也不累人——是高中时期关于爱情的绝世箴言。五、钱泽年似乎越来越过分。他从梅南松这里索取的,除了爱情,似乎还有更多。时间、精力、金钱,想个讨债鬼。周凝眼睁睁看着同桌几乎被敲诈的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她距离正常人的生活越来越遥远,甚至面目全非。很少看到她来上课,更不要提自习。打电话过去,没说几句就被挂断。哪里有一点学生的样子。可是自己,却偏偏无能为力。周凝想起前早看过的新闻:养熊场的工作人员为了长期能够从黑熊身上取得熊胆,会见一根塑料管通过“引胆洞”直接插入黑熊的胆囊内抽取胆汁。为了不让黑熊腹部的伤口愈合,每天都在一定时间段从它们身上抽取胆汁。在被人解救时,那些黑熊正被人关在半平方米左右的铁笼里,肚子上都有抽取胆汁留下的洞,泛着黄色的胆汁,散发着腐臭味,恐惧的盯着面前的“不速之客”。周凝看到现场记者拍摄的照片,那些可怜的黑熊,几乎每头身上都有撞伤的痕迹,“因为长期被‘获取熊胆’。身体在窄小的铁笼里不能动弹,只能以头撞铁笼自杀,但求死不得。”读到这里时,周凝打了个冷战。像是在说梅南松。爱情是不是就像是在讨债,你不知道会爱上谁,就像你不知道,有谁会来讨你的债。——可是,连黑熊都有人来解救,梅南松呢?六、梅南松终究是没能参加高考。那是在高考前两天,周凝去看她的时候,她刚刚从医院做完检查回来。脸色苍白,手脚冰凉,开着电热毯,缩在被窝里,脸瘦得只剩下眼睛。周凝坐在她床前,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钱泽年突然闯进来,看见她,微微一愣,但很快越过她,“给我一千块钱。”“我哪里还有钱。”“你今天不是去流产了吗?你流产有钱,我向你要就没钱是吧?”梅南松挣扎着坐起来,愤怒的、得眼珠几乎要瞪出来,“你给我滚!”钱泽年满不在乎的四处搜寻着,目光落在房间内明橙色的帆布大包,径直走过去,摸索半天,掏出梅南松的诺基亚N95,“没有钱,手机也成。”“你……”钱泽年将手机向上抛,诺基亚N95在空中翻了几个滚,又重新落在他手中。继而,他有意无意的瞥了周凝一眼,大摇大摆的摔上门,扬长而去。梅南松咬紧嘴唇,身体逐渐滑下去。周凝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帮梅南松盖上被子,想了想,又从钱包里掏出仅有的二百块钱,呆呆坐了一会儿,才小心关上门离开。七、回到班级的时候,教室里乱成一团,有人默默收拾书包,有人发呆愣神,有恋人在为即将的分离哭泣,也有人不甘的向心仪的对象告白,有人对虚度的时光懊悔不迭,有人准备充足攥紧拳头只待迎战。地面上堆满了纸屑、测试卷子、易拉罐、烟头,把教室衬托得好像逃难场。周凝想起初到班级时,梅南松坐过来,拍她的肩膀说:“嘿,姐们,咱两一桌了。请多关照。”还调皮地鞠躬,冲自己眨眼睛。那时的梅南松有着光洁的额头,清爽的长发垂下来,嘴巴微微抿着,周凝当时心里只叫“好一个大家闺秀”。一晃三年过去了,每个人的身上都被时光烙下深深地印子,冷暖自知。她想起现在的梅南松,有点恍惚。曾清予正在收拾书包。那时的他,仿佛和现在没有意识改变,一样的沉默、冷静、睿智,只是头发比那时略长。目光看向女生的时候,总像是在看敌人。如果那时自己也跟他表白呢?周凝苦笑,会是什么样子?会后悔么?她不知道,或许永远都不知道了。她想起升入高一后第一次化学测验,三十六分的卷子发下来,对于各科成绩从来没有掉下九十分的她来说,无疑是场地震。强颜欢笑,假装和班内其他人一样满不在乎,却在中午无人的教室里,呜呜咽咽。曾清予走进来的时候,她正花着一张脸,四下找纸巾,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些不适应。她只好低下头,伏在桌子上,蒙住脸。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曾清予对自己说过的最暖心的话,也不过是那天那句:“刚到高一,都会不适应的。化学本来就比较难。动不动就哭,你得哭到什么时候去?”不是没有震动的,却装作不为所动,继续把脸埋在臂肘里。他没有再说什么,没多一会,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周凝匆忙转身翻开他的卷子,鲜红的九十七分再一次刺痛她的眼睛。似乎那次后,并没有别的更多的交集。不过仅此而已,但一颗心,就莫名其妙的锁在他处的任何位置,畏畏缩缩不敢造次。“呃,你同桌,怎么样?”周凝回过神,意识到是曾清予在问自己,脸有些微微发烫,“还好吧,只是,不能参加高考了。”“哦,这样啊。”有些失望的语气,“那还有明年,你可以鼓励她复读啊。”曾清予诚恳的样子让周凝有些意外,“你呢?准备的怎么样?”“你呢?”周凝反问他。“差不多吧。嗯,我喜欢杭州。不出意外,应该会去浙江大学。”“你成绩那么好,一定会的。”短暂的沉默。周凝想,不要再有任何错误了。就这样吧。她抓紧书包,“我先走了,祝你……”她突然哽咽,但马上吸了吸鼻子,转过身,“祝你前程似锦。”【【【【【“杭州是很美丽的城市,你会喜欢的。”背后的声音让周凝愣住。“呃?”曾清予笑笑,斜背着书包,“每天被我借笔记,很辛苦吧?但是你也有进步啊,不收你督察费就不错了。”周凝惊愕的张大嘴巴。曾清予像是猜到她的表情,狡黠的笑,抿抿嘴唇,又问,“到时,我可以邀请你去西湖划船么?”】】】】】
刘麦加的 过去的,最好的 其中一个短篇

德国数学家,证明4维空间真实存在,进入后可以直接看到人的一生,你咋看?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些科学无法解读的现象。面对这些问题,有人认为是第四维导致的。第四维,被德国的一位数学家证实是存在的。在四维空间里,人们不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等等的约束,这是真的吗?

一、要是这个是真的话,那就太爽了

喜欢读小说的人,应该知道东野圭吾先生,他在《秘密》里展现了妻子的灵魂住进了女儿的身体里,是不是很奇特?而这个第四维却可以看到一个人的人生,要是真的如此,那么,我们进入这个第四维,就可以知道自己的一生了。

要是真的如此,那就是郭敬明(网名叫第四维)写的小说《无极》了。《无极》里写满神需要让多少个人看到自己的命运,看完后尝试一下,那满神就完成任务,可以回到天界了。

而这些看过命运的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哪怕是厉害的光明。光明知道了昆仑会杀他,当时要是杀了昆仑,是不是就可以改变命运了?但是,光明很自信,觉得不可能。他也有自信的资本,他想用实力改变满神给他看的“命运”,谁知道,结果失败了。

《无极》里说过,一个人只要有了欲望,就会贪婪。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但是,有些人觉得,江山是我也要,美人我也要。最终,还是逃不过《无极》里的命运。

要是我真的能进入这个时光里,看到我的一生,那该有多好!要是真的如此,我就会想办法改变这里面不好的部分,回到现实以后,多多调整。哪怕是改变一点,也是改变了命运。哪吒都说:我命由我不由天,改变自己不好的地方,可以改写之前的命运。

而这位数学家展现的第四维,是不是我们常说的“平行宇宙”?要是的话,那就跟《解忧杂货店》里的场景是类似的。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看到之后我们之后的样子,这也是一种很神奇的经历。

就算是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也知道了自己每一步的经历,什么时候有什么事,自己一清二楚,哪怕是面对疾病甚至是死亡,都没有那么可怕了。所谓的可怕,是因为未知,知道了以后,心中有了建设,那就好很多。

要是真的可以看到自己的未来,也是美好的,虽然自己的命运无法改变,但这个事实可以告诉家人,让他们也有心理上准备,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很多人觉得,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更多可能。

自己无法做到,那就让家人提前做好准备,等到事情来临的时候,也好平静对待。这样,也算是我们知道未来的一个应对吧。毕竟,知道了未来,也应该知道如何面对已知的事情。这样就可以更好地面对生活。

有些人觉得,这样的事,是瞎扯。谁能知道自己的未来?要是真的出现平行宇宙的话,还是有可能的,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希望这个第四维是存在的,虽然很多人觉得,这个事情,噱头比较大。

二、要是这是假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那么认真

有些人感觉,作为一个数学家,就应该用严谨的知识,用科学的推理来展现,哪怕是未知的。这位德国的数学家就是这样的,虽然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还不知道。就如同很多当时人不相信,未来会有铁皮飞在天空里(飞机就是)。

等到那个时候到来,大家会觉得,之前的人,是一位预言家。很多人的想法,只是局限于当下,而不是未来。就算是这个数学家的推演,是错误的。那只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未知的可能,要是有的话,想象一下,也是蛮美好的,不是吗?

可以提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有孩子,什么时候得病,什么时候去世,难道不好吗?哪怕是改变不了什么,知道了以后,也好面对这个事情,是不是?有人说,这是在宣扬命运决定论,这是一种迷信。

假如真的有命运这个东西的话,我们可以相信。因为人,总要有点信仰。万一这个信仰可以帮助你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呢?要是没有的话,那也是无所谓的事。光想就很美好,这是事,不好吗?

自己没事的时候,不要刷视频,不看网页,冥想一下,也是不错的。想一下自己以后会怎样,不是很开心的事吗?尤其是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以后,看看自己的未来对周围人产生了什么影响,光想这个事,不是很有趣吗?

一个很有乐趣的事情,为何要弄得那么严肃?人活着,为何要有那么多严肃?平时工作的时候,就够严肃的了,这个时候,皮一下,不好吗?重返童年时代,也挺好的。就算是别人不知道,我们自己知道,在心里皮一下,总可以吧?

有人说,作为数学家,一辈子跟数字打交道,为何要如此不严谨?人家只是提出了一个假说,这个是对未来的一个探索,难道这样也不行?没有这些人的努力,哪会有科技的进步和人生的圆满?

我们都知道大科学家牛顿,他的牛顿三定律,在中学的时候学过。他的这个物理学经典,在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是不适用的,微观领域用普朗克的量子理论来解读,宏观领域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我们不能否认牛顿的贡献,是不是?

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位数学家的努力,哪怕他的这个推理可能是假的,那我们就当一个笑话,一笑了之就可以了。有必要那么大张旗鼓地批判吗?更何况,要是未来证明这个事情真的有,那么,谁尴尬?

为了避免到最后自己是小丑,那就先顺着他的思路走,不好吗?没有实现,我们就当一个笑话听,听着笑话,也会开心一阵,不是吗?要是实现了,我们就可以对外人吹牛了,我们提前知道了自己的未来。

数学家的想法,应该是超越了我们的想象,可能是我们的格局小了,没有想到他有那么超前的眼光。当然,这个事情,从专业的角度看,我看不懂;从业余的角度看,我也看不明白。因为数学对我而言,就是买菜时候的数字。

三、数学家这样推论,可能有数学原理,但现实未必会实现

数学家的具体描述,说实话,真的看不懂,那么,我们能做的,就看结论吧。他的结论是第四维是存在的,还可以看到人的一生。那么,数学家先生,您进入了自己的第四维了吗?您看到自己的未来了吗?

这位数学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能证明自己的结论是正确的?要是没有的话,用我们的老话说,这是不是一个江湖骗子?就是为了骗流量的?要是的话,那么就好解释了。骗子真的很多,不一定仅仅存在于江湖中。

这位数学家的结论还是挺轰动的,让很多人觉得要是真的出现了,那么,这个世界可能会乱,因为知道自己命运的,会想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样会对其他人的命运产生影响,这样的结果是整个命运安排,就会大乱。

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出现问题,那么,这个第四维的存在就跟我们的克隆技术一样,会在人类世界被封印。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算是知道了第四维真的存在,那也是没有办法看到的,看到的人,仅仅是几个人。

而且,这几个人还只能是自我约束能力极强的人,就算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也不会去想着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样才能保证这个系统的稳定。要是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事情就会发生变化。

很多人认为,这个事情的结果,可能会跟克隆技术一样,一时风光而已。等到后来,克隆技术没有进一步消息和报道了。很多人觉得,这个事情的结果,跟克隆技术会差不多,要是如此的话,那就更应该皮一下了!

例如,大家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以后,知道跟谁结婚生子了,要不是眼前的那位,直接提出分手,会不会被打?要是知道孩子以后会危害社会,在怀孕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想想办法了?

要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对谁有重大影响,要是朋友还好说,要是情敌,会不会心里偷着乐?要是这样的话,会不会恶搞他(她)一下?反正知道了结局,也没有办法改变结局,不如整一下,让自己happy一点点。

数学家本人也有可能是抱着整蛊大家的目的,才发表这样的言论。反正这个事情,现在无法得知真假,这样可以让大家关注他的同时,还关注他的研究成果。要是这个是错误的,其他的呢?要是正确的,那么,他的研究成果就会受到关注了。

这不失为一个宣传自己的好办法啊!看来,这位数学家不仅仅是研究数学的,还研究着传媒学,要是真的如此,他可真是一位人才!这样的人才,是不是来自于火星?

写在最后:

这位数学家,的确是脑洞大开,能够想到这样的事情,要是真的有第四维,那么,我们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这个人会不会以为就掌控全世界了?要是有第四维存在的话,那会不会有第五维?大家喜欢他这样的想法吗

他提出的,可能是一个假说,这个无关对错,只是一种可能。要是真实存在的话,那么,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绚烂多彩。要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命运,但无力改变它,会不会有些人崩溃呢?要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有人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然而人类要多久才能走到科学尽头呢?至少目前的人们还无法解释多维度空间,当多维度空间这个概念诞生以来,曾有许多科学家奋不顾身的沉浸进去探索,最后德国有一位数学家站出来表示称,自己已经证实了四维空间的存在,其真相可能令人们无法适应,因为进入四维空间后,全部的事物将会同步。

01

所谓的“维度”从物理学角度看来,主要属于描述物质衍变时需要的参数,故称叫“维”,那么既然是需要参数才可以,那么多少参数就决定多少维。通常我们想表达一扇门的位置,就得采用角度来描述,因此其属于一维度而非二维。最终有人就把这种情况定论为凡是能够度量的物质都会产生维度。

从几何上看,简单的一维空间是从无限个点构成一条线,当中无高度、宽度仅有一个长度。那么二维事物则是属于无限根线条组织而成的位面,此时增加了一个宽度,成为只有长与宽的二维世界,据说蚂蚁就是存在二维空间里的动物,它们与生俱来只能辨识宽度跟长度,而不知道高度是何物。

故此,推出二维空间没有高这个概念。那么三维空间指的就是拥有长、高、宽的世界,人类循规蹈矩,从一维衍变二维,又从二维衍生三维空间。

然而上述的理论推论下来,自然就有了四维空间的概念出现,目前以人类的认知仅有了解到三维空间,对于四维空间知之甚少。

那么它真的存在吗?到底除了长高宽还有一种维度是什么呢?

其实该问题已经困惑了几个世纪,很早以前科学家们就对四维空间十分着迷了。19世纪初,在德国有一位知名数学家名叫伯恩哈德·黎曼,他凭借自己的数学天赋推算出四维空间是真的存在。

伯恩哈德·黎曼

不仅如此,伯恩哈德先生还给后来的爱恩斯坦“相对论”留下了良好的数学基础理论,特别是其对微分几何的杰出贡献,以及创造出来的黎曼空间构想,都侧面的真实过四维世界真的存在。

02

其实目前的主流理念都把四维空间形容为标准的欧几里得空间,并且维度可以无限增加到N维世界。对此,人类光靠想象是很难领略该维度空间的存在,只有通过数学方式推算,才容易实现出来。简单点说四维空间就是在原有的长高宽维度上增加了一个时间维,从而构成四维空间。空间的联系值为速度,因为有了时间维才能够描述出各种物体运动的快慢关系。

然而无奈的是我们人类现在还未具备适合四维空间的能力。蚂蚁看世界都是长而宽,而人们的肉眼能识别出二维的事物,看到2个二维空间的投影,通过视觉传入脑部加以分析处理,逐形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效果,所以人类活在三维世界,看到的都是三维空间的一切,其理解也仅停留在三维空间,基于这种限制,就算让我们进入四维空间,也难辨识出四维中的事物。

如果4维空间真实存在,那么进入4维空间后人会变成什么样?

不过有人设想,如果人们有一天真的能闯入四维世界,那么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适应那里的规则,毕竟四维跟三维千差万别,其想象空间无限大,甚至有科学家认为在四维空间的人将不再受限于过去、现在跟未来,因为那里的全部事物都已经同步了。

故此,人在那里掌握了诀窍后,能翻阅任何事物的过去、现在跟未来,就像翻书一样。甚至在进入后可以直接看到人的一生,能像看回放一样看一个人的过去跟心中所想。还有人或许能在四维空间获得一些所谓的“法术”,像穿越物体,瞬间移动到千里之外。

当然这一切也只是数学家们的猜想。

03

如果从广义理解的话,所谓的维度是指跟事物有关联的概念数量,有关联意思是说通过2个抽象的概念构成的另一个新的抽象概念,那么四维空间等于就是采用4个有关联的幻想概念组构得成。

其中前三个概念是长、高、宽,再加上时间概念就成为了四维空间,那么第5联系值就是速度。另外,四维空间又可以延伸到N维空间的概念,在名人拉格朗日以及达朗贝尔的文献中都有提及过四维空间。关于N维空间最早的猜想,其实在18世纪就已经萌生。

公元1844年,德国数学家格拉斯曼在沉迷一段时间四元数之后,终于感悟出一套理论,随即他就发布了研究文章《线性扩张》,这文章在当时形成了不小的轰动,但格拉斯曼始终觉得哪里有缺陷,于是再接再厉的研究。

到了公元1862年,格拉斯曼在历经近二十年的研究后,终于把该理论出书,并且定为《扩张论》而内容中,格拉斯曼老爷子就已经提出了N维几何的构想。用他的话说就是:“那么我扩张的衍算确实建立了空间理论的抽象基础,它脱离一切空间直观,变为一种纯粹的数学科学,但只对空间作特殊应用时才构成几何学”。因此N维几何这概念从他口中诞生后,深深影响的当时的数学界,直到后来诸多数学家才开始承认N维几何的理论。

故此,目前的四维空间的概念也能用研究几何的方法来探究,有的学者用代数方式解答了几何概念,因此可以用研究几何的方法去证实四维空间以及N维空间。

四维空间真实存在。这是真的,无须证明。因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实质上早已经把物质和运动,时间和空间,统一起来了:他的质能方程告诉我们,质量就是能量,能量就是速度,速度不是运动吗?!运动必须时间,没有时间,怎能运动?怎能有速度?所以,也把时间和运动和速度统一起来了。爱因斯坦说:时间并不(孤立)存在。正是这个意思!当代的一些科学家们,误解了爱因斯坦。既然动动就是时间,时间就是运动,空间的三维,每一维都是运动,都是时间,空间岂不是时间的叠加态!空间的每一维都是时间了。还找时间那一维,岂不是画蛇添足、无病呻吟吗!?
至于进入四维空间后,可以直接看到人的一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我认为现在对于维度的研究,大家都在按照目前所认知的方向在研究。就好比盲人摸象。想研究现在的真实世界,首先要先了解清楚这个世间从宏观到微观是如何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的。也就是到底如何系统的构成的。然后再去找到这世界里每一个隐藏的答案。比如说多维空间吧!先要明天这个世界是如何构成的。这个世界是由微小的不能再微小的,多种能够产生磁场的微小相互作用的粒子作用组合成的。我们眼看到和看不到的包括我们的意识思维,其实都是磁场相互做的产生的。相互作用就要有一个相互影响的范围最佳值和和逐步淡去的离逸值。在最佳值里就是我们的感知到的真实世界。淡去离逸的就是我们看到远去的和消失的空间时间人或者是物。那么四维和各种维度其实都是磁场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所以各种空间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看不到感觉不到,但是意识到。是因为我所接受的磁场信息不是我们的本身所具有的所能够感知和认知的。。。。
我认为非常厉害。因为四维空间一直没有被证明过,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是一件好事。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你们在成长过程中一定接触过不少的书吧?向大家推荐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吧!以下是作文栏目我为你带来的《推荐一本书的作文》20篇,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好的书就如同好的朋友,在伤心的时候,你会想去找他诉说;在你开心的时候,你会想去与他分享。

  我有一个“朋友”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我的知心朋友。这是一本非常励志的书籍。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过一本带有拼音的彩图本。那时的我,只喜欢看童话故事,可是,我刚刚看了这本书的第一段,就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面对无数的挫折与失败,他不仅没有感到畏惧,反而以坚强的心去面对一切的困难。保尔•柯察金不畏艰难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二):《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同时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便爱不释手了。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这本书中的人物有很多,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诸葛亮,他足智多谋,面对危险事镇定自若,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难题。只要有他在,任何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三国演义》中有着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刘备得知诸葛亮的住处后决定去拜访,请他出山为完成创国大业。他带着张飞和关羽来到诸葛亮的住处前,让童子去通报一声,童子说诸葛亮出去了,不在家。刘备没有灰心,回去准备后过几天又来到诸葛亮的住处,谁知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又没有见到他。不过刘备并没有因为两次失败而灰心,这次他很早带着关羽和张飞来到诸葛亮的住处,在得知诸葛亮还没起床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走,而是在床边等候诸葛亮醒来,过了好几个时辰后,诸葛亮的身子动了一下,不过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又过了几个时辰后,诸葛亮终于醒来了。他见刘备为了百姓诚心诚意请他出山帮忙,决定帮助他治理国家。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想象中的诸葛亮是这个样子的:一身书生服装,手拿一把羽毛扇,头戴一顶帽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诸葛亮那样的人。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三):《幻想数学大战》

  妈妈每次从济宁回来,都会给我买几本书。去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五本书——《幻想数学大战》。一听书名就知道是和数学有关的书。我正在猜它是什么样的书时,妈妈说话了:“我看了一下这本书,觉得很有趣,它是以漫画的形式来教你学数学的,所以我就先给你买了五本,喜欢的话,我再给你买其他几本。”

  我打开书翻了翻,立刻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描述了一个美丽而富饶的数学世界——-亚特兰蒂斯,这里的万物皆有数值组成。一千年前的数学大战中,勇敢的精灵和聪明的人类联合善战的杜沃夫勇士们击败了无限魔王和七个军队。千年后,战争再次打响,来自人类世界的X骑士能否拯救他们⋯⋯

  正如妈妈所说,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分数加减乘除,方程⋯⋯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四):《我要做个好孩子》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当然了,我喜欢读书,因此我的书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书脊上写着“我要做好孩子”这几个大字,它是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的。作者是著名的黄蓓佳。封面上画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就是主人公金玲。看!她拿着一张97分的卷子高高兴兴的回家呢!我觉得她一定是一个好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刚升入小学六年级的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极富正义感的女孩。她努力地想成为一名让老师放心,家长满意的好学生。并为此付出了种种努力。她的语文成绩还可以,尤其是在回答一些难度较高,课外阅读知识补充的题目上,她总能出奇制胜。写作文时碰到对胃口的题目,她激情洋溢时,能写的酣畅淋漓,妙语连珠。她有一个坏毛病,就死粗心。在这方面,我跟她离奇的相似。我想:我如何能改掉粗心大意的坏毛病?妈妈总说我太快太马虎。我以后一定要认真加细心,争取取得好成绩。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也希望小朋友们读这本书,变成一个像金玲一样的好孩子。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五):《八十天环游世界》

  大家好!今天我推荐的书是《八十天环游世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没错,对我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有益的,怪不得比尔盖茨说:“所有的成功者都是阅读者。”我特别爱读书,我从书中获得了无限乐趣。

  今天,我要给同学们推荐一本书,书名是:《八十天环游世界》。这本书,令我觉得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美国绅士福克先生与仆人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完成了人们眼中纯属疯狂的一个壮举——八十天环游世界。真本书情节升腾又跌宕,让人感到紧张,趣味横生。在书中,我佩服福克先生。因为福克先生是自信的,对旅行充满自信,是自信让他取得成功。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心。从书中我更体会到时间的宝贵。福克先生说:“争分夺秒,利用好时间,就没问题了。”他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用的是争分夺秒,用的是自信。这,就是他成功的关键。

  我相信,利用好时间,利用好自信,所带给我们的力量,一定会作出比八十天环游世界这一更大的壮举!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六):《安徒生童话》

  众所周知:“书是人类进步和阶梯”、“书是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让你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也许能把你带到黑暗的世界。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点落在了田地里,屋顶上。我感到十分无聊,就拿出书柜里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可是书里的故事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回味无穷。故事里有美丽善良的公主;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有聪明的阿拉丁;有惨遭厄运的灰姑娘;还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死了,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对她很不好,可是到最后,一个王子娶了灰姑娘,因此世界上再也没人叫她灰姑娘了。

  故事书里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为我们开启了文学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让我们学到无尽的知识,使我们飞向文学的王国。

  同学们,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有趣的童话书里吧!它们为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知识,为我们送来了新的朝气,新的期望。让我们像干燥的海绵一样,在书中吮吸知识的甘霖。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让我们热爱书吧!热爱书就是热爱自己。推荐有趣而让人回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七):《爱的教育》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

  朋友们你喜欢看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_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你一定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八):《骆驼祥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多看好书。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祥子如何从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誉,讲义气的车夫堕落到一个乱多狡猾,极端自私,耍无赖的“刺儿头,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祥子本来只是一个守本分的车夫,不怕吃苦,健壮,喜欢沉默而又又生气,靠自己的劳动换来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原本打算等攒够了钱再做个车厂老板。她很要强,希望能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但是由于他生于一个黑暗的社会,新车去被抢,后有委曲求全去了虎妞……着一连串的悲剧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于是他对生活的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开始一点点的丧失,最终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祥子一生几起几落最终沉沦,这个故事反应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里层任命的悲苦命运,也证明了生活在那个时候的来动人们要想只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成果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要是堕落了,那还能做什么呢?我推荐着本书就是因为它让我明白,每一个人都应带有目标,有理想,更要为这目标和理想而努力,但是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也不要放弃,更不能堕落,是是应该坚强。而且我觉得这本书揭露了旧社会的腐败,我像大家看了一定会动的如何坚强,如何珍惜眼前的生活。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九):《绿山墙的安妮》

  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就在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无意间读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很快就被有趣的故事情节和主人公安妮的身世深深吸引住了。安妮和我年龄相仿,加上精彩的故事,我快马加鞭地读完了这本书。

  安妮是个长相不好看的小女孩。她自幼失去了父母,被很多人领养过。她心地善良,领养人对她不好时,它能够理解并且包容,对领养人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安妮总是乐观地面对生活,她走房梁摔骨折了,却很高兴地说:“我原本会摔死的,可现在只摔骨折了,我真幸运。”而且她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每当自己不高兴时,她会用想象力让自己重新开心起来。安妮还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她考上女王学院后,养父去世了,养母的眼睛也快瞎了,为了报答养父养母,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留在养母身边照顾她。读了这本书,你会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不但说明了许多道理,而且讲了不少写作手法。有对景色的描写,比如写海滨风光的那一段,文中写出了树林、悬崖、砂石、鹅卵石、海鸥的各自颜色,空间位置布置,海滨景象很快出现地你眼前。书中有的地方埋下了伏笔,比如马瑞拉让安妮留在家,回家却没见到安妮的一段。借马瑞拉生气埋下伏笔,吸引读者的眼球,让大家都急着看看安妮到底会怎么样。还有对安妮考试前后紧张心情的描写,运用“双手发冷”、“脑袋发晕”等词,让我们感同身受。

  总之,读了这本书,你肯定会受益匪浅。既能学到许多道理,又能学到不少写作手法,简直是一举两得。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是否已经心动。心动不如行动,如果你还想了解这本书的更多故事、知识,就赶快去书店抢购吧!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汤姆索亚历险记》

  向你推荐一本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

  汤姆。索亚是本书的主人翁,他是个机智、勇敢的孩子,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他为了救出贝琪,冒着生命危险,与印第安。乔周旋,最终逃离了山洞,还发现了一笔相当不可思议的财产—被印第安。乔藏在鬼屋地下的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二个金币。

  最有意思的是汤姆被罚粉刷篱笆围墙那章,汤姆。索亚被姨妈强迫刷围墙,汤姆极不愿意干,可又不得不装出很情愿、很高兴的样子,当他的朋友们看到他粉刷篱笆墙哈哈大笑并嘲笑他时,他灵机一动说:“刷篱笆墙可是一个男子汉的活,谁如果刷了墙就表示自己已经成为一个男子汉,能养活自己家了。”朋友们一听,都很羡慕他,纷纷争着粉刷篱笆墙,他这样巧施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一):《鲁滨孙漂流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二):《聊斋志异》

  向你介绍一本《聊斋志异》,古代名着之一。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也是中国古代灵异、志怪的集大成之作。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的蒲松龄,世称聊斋先生。其中描绘的全是灵异鬼怪故事。内容十分离奇,多谈狐、鬼、妖,更是以此来揭露人性的丑恶与在封建王朝社会的黑暗。

  书中《促织》故事中,写的是一个爱斗蟋蟀的皇帝,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之私,而不断的让百姓进贡蟋蟀。在乡下,一个孩子不小心弄死了他父亲千辛万苦找来进贡给皇帝的蟋蟀,由于害怕责罚,竟跳了井。后来小孩变成了那只蟋蟀,斗败了宫里所有的蟋蟀,而小孩家中也因此变富。皇帝的一个小小爱好,既能害百姓家破人亡,却也能让百姓变得富贵。这故事讽刺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天子为了私欲而残害百姓、迫害百姓的事情。也揭露了当代小人当道的黑暗历史,而最主要的是这皇帝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正所谓“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天子一怒,谁会劝导,不都是纷纷附和?天子,所谓的天子利用他那无上的权利来狂妄。

  聊斋志异,故事生动有趣,剧情曲折离奇。这本书也教会了我们要不畏权贵,勇于反抗,才行虽好,品德却是一定要佳的品质。向你介绍一本《聊斋志异》,希望你会喜欢,也希望你也懂得了许多以前你所不明的事物。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三):《礼物》

  我读过很多书,有童话、寓言或名著......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名著,书的名字叫做《礼物》。

  这本书几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的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一个青年人在事业上遇到了困难。于是他向他友好的朋友--老人求助。老人告诉他:是因为他没有找到生活中的“礼物”,只要找到那个“礼物”,就可以活动生活的快乐。于是,这个青年人在生活中努力的寻找老人说的"礼物”,可是他一直找不到,十分烦闷,工作一落千丈。于是,他又去找到老人,老人就开导他,其实寻找这个礼物,是很简单的,有时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有发现他。青年人似乎明白了老人的话,又去寻找生活中的“礼物”。于是,青年人经历了一些事情后,终于找到老人所说的那个“礼物”,也明白了这个礼物到底是什么以及礼物的含义,他又高兴的找到老人,告诉老人这个消息,同时也十分感谢老人对他的帮助。老人也为他感到感性,同时送给他一些生活的名言。从此,青年人在事业上更加认真,老板也提升了他。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这个生活中的“礼物”就是在生活中发现乐趣,享受生活的乐趣,使自己快乐的把精力投入到生活中!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四):《游戏中的科学》

  你试过在游戏中发现科学吗?你试过在科学中发现游戏吗?而我就尝试过很多次。我的灵感就来源于《游戏中的科学》。

  在里面你会看到一些五花八门的简单好玩的科学游戏,例如:杂志粘在一起拉不开,这个小游戏的原理是:由于大气压的存在,使纸和纸会粘在一起;而且,在纸和纸之间存在着摩擦力。虽然每张纸之间的摩擦力并不大,但整本所产生的摩擦力却很大。

  一元枚铜亮晶晶的原理是:因为空气中的氧与铜币的铜产生反应,形成氧化铜覆盖在硬币的表面所致。醋内含有醋酸和氨基酸,可以溶解造成硬币发黑的氧化铜,氧化铜与氨基酸结合,溶于水中。因此,铜币变得亮晶晶!

  在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很多很多类似这样的简单好玩的科学小游戏,里面蕴含着很多知识,只要我们细心观察,才能不停地发现。

  那么你听了我这两个介绍,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开始喜欢这本名叫《游戏中的科学》的书了呢!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五):《淘气包马小跳》

  我读过许多书,有搞笑的《笑猫日记》,有好听的《格林童话》,有感人的《假如给我三天的光明》,也有经典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但是,我最喜爱的还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杨红樱主编的《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虽然是一本漫画,但是和别的书一样,给了我许多启迪和快乐。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人一生下来就会跳的淘气包马小跳,从小到大就爱贪玩。老爸马笑天和既漂亮又天真的妈妈丁蕊组成的一个幸福家庭。

  马天笑是一位玩具设计师,他根据他儿子马小跳一生出来就会跳的本领设计了一个丑乖丑乖的玩具——跳娃娃。因为这个跳娃娃,马天笑先生还获得了玩具金奖。因此,马天笑先生让马小跳从小就跟着他玩,所以,马小跳从小也变得很会玩。

  丁蕊是一名橱窗设计师,她有着许多小女孩都有的天真,她爱哭,高兴的时候爱哭,难过的时候也哭。当马小跳给她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时,她却不要吃,她把这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放到了橱窗里,然后每天带人来家里。当那些人赞叹马小跳有孝心时,她就会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妈妈。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也让我爸爸妈妈学到了许多,我学到了小孩子要有孝心,爸爸妈妈学到了怎样能和孩子沟通。《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太好了,希望你去看看!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六):《丛林之书》

  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之书》。它描写了一个叫“毛格利”的小男孩,被凶猛的老虎“谢尔可汗”叼到了丛林,被孤狼“阿克拉”收养……的故事。

  这本书讲了关于毛格利的八个故事,这些故事仿佛把我带进了奇幻而又真实动人的热带丛林之中。

  这本书是英国的吉卜林写的,他用他那细腻而真挚又带着些童趣的语言让我深深的陶醉在这本书中。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作者创造出了奇妙的丛林法律。借老熊“巴鲁”和黑豹“巴赫拉”给外号叫做“小青蛙”的“毛格利”讲“丛林法律”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从这些知识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要对别人有礼貌,礼貌是人类、动物共处的金钥匙!

  我喜欢《丛林之书》!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十七):《狼国女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都知道这句话吧。它还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就给你推荐一位吧。

  我推荐的这位朋友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写的呢,它的名字叫做《狼国女王》。

  我先介绍一下书里的主角:她是一匹名叫紫葡萄的母狼,她的丈夫叫盔盔,是狼群的狼王。故事有时让人流泪,有时让人激动,让人兴奋。

  我先介绍一下让我流泪的开头:故事发生在冬天的雪山上,一群狼在寻找食物,但一无所获。主人公紫葡萄和她的丈夫就在这个狼群。紫葡萄带着女儿白燕燕走在狼群后面,白燕燕也许是饥寒交迫,叫了一声就晕了过去,紫葡萄着急了,急忙过去为她取暖,并要喂她吃食物,但是紫葡萄也饿了好几天了,根本没有食物。这时有一只老虎叼着一只鹿出现了,盔盔见了,狠下心来,决定虎口夺食救女儿。但一不小心,却被老虎残忍的杀死了。老虎又叼起鹿,大摇大摆的走了。白燕燕也因为没有食物,不久就饿死了。

  从那以后,因为没有合适的公狼,紫葡萄就胜任了狼王。有一次,黑三因为狩猎时不小心掉进了沼泽,紫葡萄就冒着断尾的危险,用尾巴当绳子,想把黑三救出来,别的狼再三劝她放弃,她也没有动摇,因为她的坚持和努力,黑三被救了出来,但紫葡萄的尾巴却动不了了。

  结尾让我激动,兴奋:两个狼群合并,他们选了紫葡萄当狼王!紫葡萄带领着新的狼群,开始了新的生活。

本文标题: 可以在这里留下一篇你的数学幻想小说吗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gushi/294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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