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与政治读后感(《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2-13 20:21:1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2

《合法化危机》读后感,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

合法性与政治读后感(《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合法化危机》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篇1

  随着现代技术的飞速发展,管理和控制的过度强调,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危机。分别有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系统中存在着四种形式的危机倾向,文化危机和行政系统的合理决策和有效协调等是更严重的危机。

  《合法化危机》一共三个部分,从“社会科学的危机概念”到“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倾向”到“论合法化问题的逻辑”。合法化危机原理是仿照经济危机的概念而成的。相互矛盾的控制命令是通过行政人员而非市场参与者的目的理性行为而表现出来的。这种危机原理的基础是一种一般性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社会认同是通过旨在维护系统整合的能力而间接确定下来的,在阶段结构基础上,这种社会认同往往是很脆弱的。这本西学书籍旨在从西方文明的整体进程出发,展示西方思想传统的生发流变过程,从而为我们返回现代中国之核心问题奠定坚实的文本基础。一系列争论都有来由,围绕合法性依赖真理的争论是由韦伯“理性统治”引起的:所有经验证明,在任何情况下,统治都不会自动地使自己局限于诉诸物质的或情感的动机,以此作为自身生存的基础。一切权力,甚至包括生活机会,都要求为自身辩护。一系列讨论引出概念,也同时证明其他问题,这是这本书的高深之处。第五章讲到的:复杂性与民主。本书作者哈贝马斯认为,主体正像在其之前的主体间性一样,首先是各种论证真理的潜能。人的主体性就在于能够通过主体间性的交往来明确理性的根据。复杂社会不再是通过规范结构而被聚拢和整合的,它们的同一性不再是通过贯穿社会化个体的主体间的交往而建立起来的。相反,从控制角度处理的系统整合独立于从生活世界角度能够实现社会的整合。

  危机概念在被当作科学学术语使用之前是个医学用语,危机是指疾病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将决定身体的自我康复能力是否足以使人恢复健康,危机过程就是疾病,似乎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把危机与一种客观力量的概念联系起来,这种客观力量剥夺了一个主体的某些正常控制能力。作为现代知识分子,你不仅要理解危机概念、还要意识到危机,有防范于未然的意识,挑起两重使命:国家的文化建设和精神建设。

  《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篇2

  初读《兴盛与危机》,虽然整体印象模糊,但是感觉到一股新气息,然后细读了三遍,当文章脉络慢慢清晰时,不免有些不安:结论有些说服力,但是论证过程却稍显牵强。是我没有领会作者的逻辑?于是进一步查找关于资本主义的,又重新温习了文化比较的经典《菊与刀》,最后确信:《兴盛与危机》确实是一个概念上的游戏,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作者从一个经典问题开始探讨:为什么中国封建社会在两千年之间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之后一一批驳了几种流行的观点,在“破”之后,重新发问:是不是问题本身就不正确?通过分析何为封建社会,作者重新界定了问题:为什么中国“封建社会”能保持自己的结构达两千年之久?借用控制论的观点,将社会看做系统,结构不变即系统稳定,于是问题转化成了中国的封建社会系统为什么能保持结构稳定?

  既然用结构的方法来讨论社会系统,首先当明确社会的结构是什么;作者将社会的结构定义为三个子系统的耦合,即政治结构,经济结构,意识形态结构的耦合,三者分别表现为中央集权,地主经济,儒家学说,然后指出封建社会具有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一体化”的基因。一体化既是国家兴盛的力量,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异化出导致国家衰亡的力量,即作者说的无组织力量。国家的兴盛和危机,衰亡,就是一体化力量和无组织力量相互较量的结果:国家初建,一体化力量使得国家慢慢强盛,与此同时,无组织力量也潜在滋生,统治者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于是进行改革,则推动国家继续发展强盛,失败则使给无组织力量继续发展的空间,直到国民动乱,国家濒临灭亡,系统启动自我修复,革命者推翻旧统治者,建立新王朝。

  显然,自我修复是社会结构演化的转折点,因为欧洲也是经历发展,动乱,推翻旧结构,但是却建立了新系统,即资本主义,而我们为什么建立的还是原来的系统?作者提出了两点:一,我们借助家国同构保留了一体化的基因,二,儒生阶层为该基因提供了复生的环境。简言之,新王朝初创,统治阶层的指导思想还是源自上一朝,所建立的系统自然也是原来的结构。打个比方来说,作者的问题是,为什么人自猿猴转化成直立人之后就一直保持现在的样子,而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因为人有生殖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这些系统的`耦合使得人一方面成长,另一方面也异化出衰老的力量,但是由于人的基因完整保存了自己的信息,在合适的环境中可以重生,即使自己已经死亡,后代也是人本身的结构而不会变成其他物种。

  作者将这样的社会叫做超稳定系统,但是因为魏晋是个反例,所以作者进一步探讨魏晋的情况,指出魏晋其实是亚稳定系统,它的出现使得超稳定系统更加稳定,即起到了反向刺激的作用。然后作者大胆的借用数学来说明超稳定系统,作为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生,我对于作者粗糙草率的做法很是失望。并不是社会科学不能引入数学,而是社会科学本身的发展到了必须要用数学才能进一步发展时我们再用,而且用的时候,一定得保证所用的数学是合乎社会原理的。就本文来说,作者的数学模型是关于王朝寿命,简单的将王朝寿命分解为三个子系统的线性和,倘若如此,作者的意思就是三个系统的耦合就是加和,但是不论从原理还是文章看,都不是这样的情况。一旦核心的模型都是错的,后面再有什么数学的内容,不过都是空中楼阁,自欺欺人罢了。

  而作者的野心还不仅仅局限于此,作者要进一步将自己的结构分析法运用到整个人类社会演化史,并且据此得出演化的四种方向,静止型,灭绝型,超稳定型,进化型。姑且不论四种型是否有意义,只问两个问题:一,作者对于人类社会的知识是否足够精确完整?二,如果连结构的子系统耦合的概念都没有清晰定义,谈何系统结构方法?

  总体而言,文章运用结构分析法研究社会演化进程,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可惜作者没有清晰定义何为结构,各要素如何相互作用,因此文章整体不严密,有些结论也不是建立在推理上,而是直接引用马克思或其他人的话,或由某个特例便得出一般性断语,这样所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具有说服力;其次,作者论证过程涉及到相当一部分的文化比较,我本身没有多少这方面的知识,但是读过《菊与刀》之后,我认为从文化的历史渊源和当下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具体行为去比较更有意义。

  《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篇3

  读完《中国意识的危机》,我感到一阵的后怕,感觉中国人的意识已经开始走入一个让人感到恐惧的方向了。书中就提到“全盘西化”恰恰是只有中国人才想的出来的主张。过去的一百年里,我们可以看得出,“全盘西化”论是十分受当时的文化人欢迎的,他们在看到西方国家的强大时,觉得中国文化有着根本上的漏洞,必须彻底向西方学习才能够拯救自己。在今天都还有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

  将一个国家方方面面综合起来,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在改革的时候,不是一个部分改,而是一下子上升到整体的高度,去革新它。咋一听起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因为这种方法没有综合现实情况,没有分析到自身所存在的特殊问题,这种改革是必然失败的。但是回首“五四”运动期间的“全盘西化”不正是如此。它将中国古代文化和制度全盘性的推翻,然后将西方的制度文化生搬硬套的放在中国。

  作者将这种思想看做是中国人的特色,用他的观点来看,是中国儒家有机宇宙论影响的。自秦朝以来,儒家思想就提出了王朝帝制与宇宙天道都是彼此相关的有机整体,是一个整合性的结构。后来很多知识分子延续了这个思路,认为改变的第一个层次是世界观,其次是价值、信仰系统,最后才是政治经济层面的改变。

  知道今天,还是有很多人用这种方式去思考问题,比如香港的陶杰,讲中国文化的DNA,都有把中国几千年的复杂历史文化简化为一个整体的思维态势,并且认为这个整体有着根本的漏洞,只要彻底改变它,我们整个国家的面貌都会焕然一新。这就是传统一元论的延续。

  在我的身边也存在很多一元论者,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一个人的成绩不好,那么很多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十分糟糕的人,一无是处。仅仅是因为成绩,顿时变得如同4等公民一样不受待见,但是实际的情况确实,他在艺术或者其他领域有着别人不可比拟的天赋和优势。这是一个简单的,个人的一元论式思维。上升到民族,国家等复杂的结构存在时,给我们带来的灾难有多大呢?是不可想象的。

求写 宪法读后感

希望是自己写的 ,不要再网上能找到.
从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到如今“八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中国宪法走过了百年历史。
19世纪中叶,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让中国人见识到西方国家的强大以及自己国家的落后,但所谓的认识也仅停留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阶段,而落后的根本的典章制度,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清朝政府并为进行变动。直到1904年日俄战争后,人们才从日本立宪而强大的事实中受到了教益,产生了立宪的愿望。1908年颁布了由官僚起草的以君上大权为纲的,具有明显欺骗民意的《宪法大纲》。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宪法则成为了各派政治力量争夺的“名器”,以使自己的统治取得“合法性”。期间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临时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宪法变迁史简直不堪回首。它以“君权宣言”开始,以破坏宪政的“临时条款”结束,历时41年,期间共出台宪法10部,除破坏宪法的“临时条款”以及政府组织的条款、国民党党治的条款得到实行外,凡涉及真正现代宪政原则的几乎从未兑现。所以,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宪法一天也没有过。
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了新中国自己的立宪工作。但实际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搞了一些地方性的宪法,如:1934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但事
实上,这些文件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实现。直到1949年秋,解放战争取得了基本胜利,新中国即将诞生。于9月21日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国策和总任务等。由于当时人民革命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在广大新解放区尚未进行,人民群众尚未充分组织起来,所以不具备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宪法的条件,只能以《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因此《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此后,我国先后完成了全国大陆的统一,完成了土地改革以及其他的民主改革运动。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建国后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1982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它正确总结了100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以及建国后30多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注意吸收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宪法的某些规定已经同发展了的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加以修改,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我国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20世纪下半叶,也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共通过宪法5部(含《共同纲领》),正式的宪法修正案5个,共有10次立宪、修宪行为,平均每五年一次。而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中,共制定宪法2部、通过修宪案5个,平均每3年一次立宪修宪行为,这些都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频繁的立宪修宪行为,在一个统一、稳定的大国中是罕见的。
中国宪法的百年变迁显示出了明显的民族特色。20世纪上半叶中国频繁受到外敌入侵和内乱影响,导致立宪、修宪频率过高,有实效的宪法不多,修宪的程序化程度低,政治导向过浓,以上这些原因让中国宪法走过了不安定的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际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稳定发展,政治经济平稳前进,我们可以预见,中国宪法将进入一个较为安定的阶段。但仍可根据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需要,作出适当的修改,更有利于国家、人民生活的发展需要。同时,只有监督和保障宪法的实施,才有利于更好发展我国的根本制度、健全法制,才能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读后感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是西欧中世纪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家。出身贵族的他,生前是天主教的重要理论家,死后被尊称为“圣人”。哲学界承认他为经院哲学的大师。天主教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优势。他的学说在各个方面无不披着宗教神学的外衣,以神学为基础的学说实质始终是以维持封建剥削关系和僧侣的及世俗的封建统治为目的的。而在他神学政治思想中,能够代表这一切的莫过于上帝,上帝成为了他近乎全部思想的源泉。

阿奎那曾经说过:“上帝以最可赞叹的方式安排了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安排都是以帮助善的产生为目的,善就在一切事物中由同一个完美的根源产生出来。仿佛天意要让从单一的根源产生的善力量强些,让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产生的恶力量弱些。所以,有道的政权最好单由一个人来掌握。”由此可见,在阿奎那的政体学说中,神学特点十分明显,在他认为,君主政体的合法性无疑来源于上帝,是上帝安排了这样的政体,自然,人们也应该完全遵守,完全拥护。这样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当然是为了维护这种长期存在的封建剥削关系,使君主的终生统治具有强有力的精神和理论支撑。

阿奎那认为,人不但有自然的和感性的欲求,而且人还具有理性,有追求善良道德生活的欲求和倾向。人的道德活动的自然律是趋利避害,理性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普遍、至高的善。人的理性是来自于上帝,人的道德活动不过是上帝烙在人类心灵上的自然命令和自然律。可以看出,在阿奎那看来,人的善、人的追求都是来自于上帝,都深深体现着上帝的烙印,人只靠自己的主观努力是不够的,关键要靠上帝的辅助,没有上帝,人没法达到善的境界。

上帝创造万物有等级之分,分为“高级”和“低级”两个档次。阿奎那曾经说过:“既然人有智慧和感觉,同时也有体力,这些禀赋就要由天意安排,仿照宇宙间普遍存在的那种秩序的式样,彼此处于从属的地位。由于同样的道理,在人们中间也可以找到一种体系;因为才智杰出的人自然享有支配权,而智力较差但体力较强的人则看来是天使其充当奴仆。”因此,在他看来,理所当然的是:等级是神创的,是合乎天意的。
在对于“法”的论述上,阿奎那宣称世界上存在四种基本法律:
第一、永恒法。是上帝领导和指导整个宇宙运行的规范,是一切法律的根据。
第二、自然法。是神的法律在人类理性中的反映,具有普遍性和不变性。
第三、人法,即人定法。它是根据自然法而明文规定出来的法律,它具体地适用于各个不同的环境。
第四、神法,即神的成文法《圣经》。其意义在于补救人法的不足。
综上所述,在阿奎那的政治思想中,上帝的理性、理想明显地高于一切,上帝是整个宇宙的统领者。
也许会有人质疑,真的有上帝存在吗?于是,关于上帝的存在问题,托马斯一方面认为上帝的存在与本质是绝对同一的,上帝的本质就已经包含了存在。但另一方面他又承认上帝存在对人类的理智来说并不是直接自明的真理,因而需要对此加以证明。由此出发,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
1.“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方面论证”。阿奎那认为凡事物运动,总是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动,因而任何运动都是由在它之前的另一个运动引起的,此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2.“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上帝的存在”。阿奎那认为在现象世界中,人们发现了有一个动力因的秩序。在动力因中,如果没有第一个动力因,那就没有中间的原因,也不会有最后的结果。所以,必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而这个最初的动力因就是上帝。
3.“从可能和必然性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存在,又是不存在,是可能性,又是必然性。有某一东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这个东西就是上帝。
4.”从事物中发现的真实性的等级论证上帝的存在”。阿奎那断言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这种原因为上帝。
5.“从世界的目的因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为一个目的而活动,其活动总是遵循同一途径,以求获得最好的结果。所以,阿奎那认为必定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着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就是上帝。
托马斯·阿奎那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成为天主教长期以来研究哲学的重要根据。他所撰写的最知名著作是《神学大全》。天主教教会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将其评为33位教会圣师之一。
阿奎那作为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政治思想可以说是一部神权政治论,其核心就是上帝高于一切,一切服务于上帝。他主张政治隶属于宗教,世俗服从于教会,皇帝受命于教皇,其实质是维护封建宗教神学和教会的利益。
阿奎那的上帝理论,在当时的社会状态下,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他将人们的思想统一于上帝,归结为上帝,现在看来也许是一种荒诞的退步,但是参考同时期的中国,天子的观念也是根深蒂固,作为特定时期的产物,会在特定时期内发挥它的作用。

求《政治学是什么》的读后感

这本书显然要比我学的政治学来的痛快,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感到自己有了那么一点政治学的感觉,至于大学期间学过的《政治学原理》,基本处于不懂或者没用的状态,读过这本书我才相信政治学是一门科学,有自己的规律而不是一个伪科学。
    不知道我以下的理解对不对:
     政治学研究的是权力(或者说是权利)的产生、分配、使用等的规律。政治是社会活动的产物,只要社会活动存在政治就必然存在。国家问题是政治必然讨论的问题,是政治权利规律运行的外在表现。
     权力的产生来源于人在社会中的差异,这些差异划分的标准很多,比如最简单的是性别,在父系社会,男的就比女的更有权力。其他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族,家族,暴力,知识,经济等等,有一些标准是与生惧来而终身不改的,比如种族和家族的划分,有些是后天可以改变的,如知识,暴力等。社会文明的程度越高,可变的划分占的权重就越大,每个人就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比不文明社会更多的利益。但是这样标准是客观存在的,不论是可变的还是不可变的。在这本书中权力被定义为大家行为的同意(如果是心里也愿意并自觉服从的话那就转化成了权威)。是什么体现一个人权力的大小呢?我自己理解是对利益的占有调配程度,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对利益的分配被秩序化了就变成了制度,当制度存在的同时国家也就存在了,于是我们看到国家在社会生活中设计种种制度来分派权力,于是不同的人群(以前叫阶级)获得不同利益,这些就是国体,国家中各阶级的地位。为了保证地位实现于是就有了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凌驾在这些表面背后的就是意识形态,也就是制度设计的观念,这些制度也反映了专制、民主等词汇的涵义。当人们对这个国家的政府设计的制度认可的时候就表现为出了政权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它反映了一个政权执政在道义上的合理性和应然性。
     政治是有规律的,也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我读过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自己琢磨这社会生活啊起码有两个特性,一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历史在往前走,想倒回来是不可能的。举个小例子,在大学报志愿的同时你可能当时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当你读了之后也许会发现原来自己也适合,但是在最后你会发现,自己的原来的理想和目标早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而且如果你再想回到自己的原来的路上的时候,你会发现是如此之难。二是社会不是加速跑,什么都是一点一点来。社会主义可以搞商品经济在顾准的时候就提出过,但是现在我们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也许一些事情在我们看来这是毫无疑问的不合理并且有更好的方式,但是操之过急的结果就是物极必反。政治的规律在于历史和他国给我们演绎的不朽,什么样的制度可以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几乎是不变的,使用过的制度就象一个药方库,我们只要照方子抓药就可以了,但是最重要的是对现实病症的诊断。抓对了你就是千古流芳,抓不对你就是遗臭万年;抓对了人民就安居乐业,抓不对那就是生灵涂炭。
     还有一些小困惑通过这本书我找到了答案。在现实中的划分起码我看到的有:家庭、经济条件、学历、能力、身份、资力。
     正因为人和人之间的不同,我们在权力的占有中才有多有少,毫无疑问的是能占有更多的权力会让我们的生活跟游刃有余。于是我得出的结论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要被边缘化,都要在权力的不断划分中争取划在圈内,大家都带你你才能混的要吃有吃要穿有穿。这就是政治学和伦理学的不同。马基雅维理说:“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以至一个人要是为了应该怎样办而把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置之脑后,那么他不但不能保存自己,反而会导致自我的毁灭。”
本文标题: 合法性与政治读后感(《合法化危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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