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的红字 英语读后感(霍桑<<红字>> 英文书评)

发布时间: 2023-12-06 22:04:3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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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的红字 英语读后感(霍桑<<红字>> 英文书评)

霍桑<<红字>> 英文书评

急需霍桑的英文书评,谢谢!!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 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那么阅读完后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我在此整理了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1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2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3

《红字》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4

关于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我是从老师的介绍中才想去细读这本书的,它以1650年前后第一批清教徒在波士顿的移民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段为世人所不容的禁忌之恋。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也不是多么情深不寿,却发人深省,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不得不敬佩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人性之美。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虽美丽无比,却嫁给了外表畸形的老头罗杰·齐灵渥斯,两人也丝毫没有爱情可言。在丈夫长时期漂泊海外的情况下,她和当地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开始了幸福的恋爱,然而没多久事情便暴露了。海丝特怀孕被抓,被判为有罪。她需要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面对压抑的外部环境和沉重的精神压力,她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说出丁梅斯代尔的名字,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

海丝特是勇敢的,她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也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救赎她的灵魂。她努力地投身社会公益服务,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事实上,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各有特点。珠儿年龄幼小却懂得颇多,美丽可爱而不失勇敢。像一只美丽的野鸟,自由翱翔,无拘无束。牧师丁梅斯代尔有些许的软弱,他算是"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在宗教和人性之间来回徘徊。最终在布道词会上勇敢地承认自己即是珠儿的父亲,海丝特的同犯后,便悲惨地死去。罗杰·齐灵渥斯则被仇恨驱使,把一切推向了毁灭的地步,他的灵魂已然丧失,恶毒卑劣。

坚定地做自己,我就是我,不论你们会怎么想我。最后的最后,海丝特终于赢得了他人的理解和应有的尊重。我也一直觉得,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它而从此丧失生活的希望,为什么不能将别人认为的耻辱标记转换为自己的人性光辉呢?不要让别人的定位打乱自己的人生轨迹,勇敢地做自己。红色的A字,也能变成人生中最闪亮的色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去。"用一颗坚定的心指引生活的航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到达自己向往的彼岸。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5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子”“是珠儿叫我活在这个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惩罚”----霍桑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霍桑的《红字》时才19岁,带着青春的朝气,纯洁的气息,天真的浪漫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还流着眼泪写了读书笔记,现在拿出笔记来再看简直是用两个字概括--幼稚。

从书柜里又找出了这本书,“久违的朋友,让我再感受一次19岁可笑的幼稚吧。”那模糊又清晰的故事内容让我又全神贯注身临其境,“血红的A子,永恒的光斑。”

我读过许多描写爱情的古典小说,大部分写的是女主角为了爱情牺牲了青春,尊严,甚至生命。海丝特.白兰只是其中的一个,可是男主人公绝大多数在初期爱的很深,一出现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退却,明哲保身。当事情发生的不可挽回,女主角已经受到最大伤害,甚至女方为了爱已经命在旦夕,或者已经死亡时,男方姗姗来迟的良心才发作或者误会解开,只有痛苦的后悔,或一下子衰老了,忏悔了,也来不及了。

丁梅斯代尔就是所有爱情小说里的其中一个男主人公(也是此书里的那个男牧师,就是他和海丝特.白兰相爱引发的故事。)丁梅斯代尔牧师生性羞赧和敏感,他们两人的爱情暴露之后,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使他备受煎熬。当自责的冲动催促他到达坦白的边缘时,“怯懦”就一定会用颤抖的双手托他回去。与此相比海丝特.白兰一开始就被惩处在刑台上罚站示众。裙袍的前胸绣着象征犯有奸淫罪大大血红的A子,为了爱人的名声,她始终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和耻辱。为了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直到她死后也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一个天使般的女性,

珠儿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导火索,可以这么说没有珠儿的出生,可能海丝特.白兰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出轨不可能被发现,正如书中所说小家伙是秉承着高深莫测的天意而诞生的,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泛滥中开放的一株可爱而不谢的花朵。海丝特.白兰把她看做唯一的财富和全部的天地,也可以这么讲;天父把珠儿送给海丝特.白兰,就是让她受到惩罚。同时也考验着牧师丁梅斯代尔对天父,对如此爱戴和热爱他的人们。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

奇灵渥斯也就是海丝特.白兰的丈夫。本来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一个受害者。他有权知道真相,有权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他被复仇扭曲了心灵。他无时无刻的在精神上折磨着丁梅斯代尔,在牧师把全盘托出时奇灵渥斯跪在身旁表情呆滞:“你总算逃过了我”这个再没有魔鬼给的任务可以进行时,他的全部精力活力枯萎了。是爱走向极端的恨,还是恨到最后出现了黄金般的热爱?他的遗嘱告诉了我们。是海丝特.白兰唤醒了他的良知。

海丝特.白兰的赎罪全过程,丁梅斯代尔从懦弱到真诚承担起自己的耻辱,奇灵渥斯从寻找真相到复仇--最后死亡的遗嘱,都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在全书中天使般的仁慈。心灵的高尚,他对天父真正的敬畏所必须接受的惩罚。直到最后又佩戴红字回到原地,这儿有她的罪,有她的悲伤,也还会有她的忏悔。死后虽然他们的坟中间留有一块空地,然而两座坟却共用一块墓碑。真正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对丁梅斯代尔无私的爱。

现在才真正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站在宗教的教义上和作者当时的创作的环境上去理解,去刨析人物,分析人物。诗一般的语言,哲学的独白,细腻的刻画人物,真正感受到了爱的伟大。一个阴暗的故事,一段凄美的爱情。


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红字》读后感

时隔那么久,以后要不定期地开始写作了,这次重新建了一个专题——《读后感》,用来记录我读过的书,希望我能够坚持下去吧。

《红字》的作者为英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翻译者为姚乃强学者。我阅读的版本为译林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好老的一个版本了,毕竟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哈哈)。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女主海丝特·白兰因为通奸受到审判,在刑台上拒绝说出通奸者的名字,随后女主海丝特带着惩罚——胸前的红字和她的女儿珠儿一起生活。而通奸的另一方是牧师丁梅斯代尔,因为职业的神圣性以及在海丝特受到审判时未曾一起接受审判,内心始终焦躁不安。海丝特的前夫医生罗杰·齐灵渥斯在出海归来以后发现刑台上遭受审判的正是自己通奸的妻子,于是他决定复仇。在不断的追寻中,他发现妻子通奸的对象是丁梅斯代尔医生,便不断攻击丁梅斯代尔先生的心里防线(我认为这是他的复仇方式吧)。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牧师的一次见面后,丁梅斯代尔牧师决定在布道日中说出真相,说出真相之后,丁梅斯代尔牧师死去了。一年后,医生罗杰·齐灵渥斯也去世了,并把自己的遗产留给珠儿,珠儿和海丝特到其他地方生活。多年后,海丝特回到此地,尽力帮助他人解决自己的困惑。

读这本书,最深的感受莫过于对一个有良知的人最深的惩罚便是一个人忍受内心的煎熬而无处释放。丁梅斯代尔牧师因为他职业的特殊性,不能说他做过的事,即使他和海丝特彼此相爱,一个人在内心忍受着煎熬和折磨,最后说出真相才能得到一点点宽慰,就还是挺惨的吧。

他们的女儿珠儿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反到像是一个审判者,在一旁看着她的母亲和丁梅斯代尔牧师。只有最后丁梅斯代尔牧师说出真相后,才得到了珠儿的亲吻。这么看来,我觉得珠儿就有点上帝的化身的意思。

“红字”是什么呢?是一种耻辱的标志?是天使?还是有什么其他意味呢?从最后的结局来看,墓碑上写着“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我认为“红字”就象征着海丝特的一生--热烈而鲜艳(也许这个描述不太准确)。海斯特回到新英格兰,并且还是佩戴着“红字”标志,并尽她所能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妇女,这个结局像是丁梅斯代尔也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和海丝特一起为世人送去帮助。

《红字》的英文评论?

对《红字》有深入的认识,深层次地挖掘人心灵的不为人知的角落! 谢谢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I Hawthorne,1804一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他的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为业,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小纳撒尼尔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全靠才貌双全的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霍桑十四岁时,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深为同学所推重。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响。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炼,霍桑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著称。
一八四二年婚后,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返回自然”的基地,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苔革的大本营。可想而知,霍桑后半生多在此地居留,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形成了他的复杂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O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O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请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霍桑熟谙新英格兰的历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写的这类故事。读者在《红字》中所看到的情节和人物,在他的一些短篇中都可见端倪。少《教长的面纱》中牧师和少女的隐情,《思狄柯特与红十字》中胸佩红字示众的美妇,《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人们倔偷到黑暗的森林里与魔鬼密约,《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假托在意大利)中那位学识渊博、医术精湛但灭绝人性的医生,等等。作者大概为了说明《红字》故事有根有据,居然在正文前面难脱流俗地写了一个楔子。这个楔子在英文原文各版本中都有,约三万七千余汉字,名为《海关》,主要是叙述作者在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九年间任海关督察时的一些较事,文笔幽默流畅。因与本书关系不大,放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但其中有一部分涉及本书的源起,或许读者会感兴趣,现摘译如下:
一个雨天,我阔来无密,却有幸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两。我在圈阅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文献时,我的注意力披一个神秘的包裹所吸引。那包裹是一块红色细布所做,已经磨损褪色,上面依稀尚有众线刺绣的浪迹,侗己朽得不见原样,看不出光泽了。显而易见,那是极其美妙的引线活,那种针港手艺现在已经失传。仔细湃认,便可看出这块猩红的破布片呈字母“A”测。精确量米,每个笔划险好是三又四分之……英寸长。毫无疑问,原先是用作衣裙上的装饰品的;至于当年怎样佩戴,或长表示什么等级、效件和薄严,我却无从猜测。但它却奇怪地引起我的兴趣,使我目不转睛地盯视不已。诚然,其中必有深意,颇值琢磨。
我边看边思,或许这字母是白人设计出来饰在身上以引起印第实人注目的,便拿起在胸前一试。当时找似乎感到——读者尽可以发笑,但务必不要怀疑我的话——既下完全是又几乎就是肉体上的一阵烧灼,似乎那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滚烫的烙铁。我一惊之下便不自主地松手把它掉在了地上。
由于我专心注意那红字,却忽略了红布包着的几小张烂纸。次时我打开—看,竟满意地发现上面是老督察普先生的笔迹,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事情的始末。其中有着一位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妇女的言行,她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是个令人颇为瞩目的人物。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诺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普督察所记的是一些老人的口述,他们小时候曾经见过她:虽然上了年纪,但并非老态龙钟,而是外貌端庄。她惯于在乡间四处助人,象是一个志愿看护,……再往下读,我还发现了有关这一奇特女性的其它愤况和所遭苦难的记载,读着自会从本书中一一读到。请大家牢记,本书所写的主要事实均证据确凿,自有普督察的文献足资证明。原件及红字本身,仍存于我手,可供对本书感兴趣的读者随意验看……
这一番声明原是作者故弄玄虚,实在不足为凭。不过,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当局制定的法律中确实有这样一款:凡犯有奸淫罪者,“当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当众施以鞭打。”可见,当年受此羞辱者会大有人在,霍桑并非杜撰。而书中的贝灵汉总各和威尔逊牧师也是实有其人,作者本想用来增添作品的真实气氛,却引起一些人去考证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否影射约翰·科顿①,这恐怕违背了作者的初哀。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du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作为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霍桑的文学作品及其艺术成就对当时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
在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的《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斡.班扬的《天路历程》(1678—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所采用的象征比拟笔法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当时即为麦尔维尔所师法,经过爱伦·坡的评论,转而为法国的波德菜尔所效仿,并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
至于霍桑那种造染气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为后世所推崇,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犹太作家索尔·贝委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运用。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他的代表作《红字》无愧于不朽巨著。
《红字》于一八五O年出版后,翌年便有了德译本,三年后又有了法译本。在它流传的一百四十年间已被译成多种语言,并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我国自三十年代以来亦有多种译本问世。这次重译也是在前辈劳动基础上的新尝试,但愿能将原著的风貌忠实地奉献给读者。
本文标题: 霍桑的红字 英语读后感(霍桑&lt;&lt;红字&gt;&gt; 英文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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