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史家庭的起源读后感(凯祥《中国家族文化》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9-27 04:12:2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5

中国古代文化史读后感老师叫我们写一篇1000~1500字的中国文化读后感,我该怎么写啊,可以提供一篇范文吗?谢谢文化史的崛起,是对传统史学范式的...

中国文化史家庭的起源读后感(凯祥《中国家族文化》读后感)

中国古代文化史读后感

老师叫我们写一篇1000~1500字的中国文化读后感,我该怎么写啊,可以提供一篇范文吗?谢谢
文化史的崛起,是对传统史学范式的反叛,“文化即人化”的基本内涵,决定了文化史注定要以人的活动和创造为中心,以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为中心。 从世纪之初“王朝政治”史学向文化史的转型,到70年代末“阶级斗争”史学向文化史的转型,百年文化史研究走了一个“之”字型道路。 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掘精华、寻求资源,同样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文化史自始至终关注的,是在历史和现实中探寻一个民族的民族性(包括民族的心理结构、性格趋向、思维方式以及长期积淀的若干稳定的观念)是如何生成、积淀、整合、定型的,这种民族性又是怎样渗入民族文化的各个领域,使之表现出民族特色的。 当历史即将跨入新世纪的门槛,中国文化史的研究也即将走完百年历程。这一时间上的同步并非巧合,事实上,百年文化史研究与百年中国社会变迁有着本质上的深刻联系。 史学范式的转型 20世纪的中国历史,是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程。从中国现代化开始启动的20世纪初年到今天,中国社会的一切变迁、动荡、冲突,中国所有的政治制度更替、经济结构转型、意识形态更新、文化格局重组,都包含在现代化变迁的大框架之内,都可以在传统社会现代转型的宏大主题下重新获得解释和价值意义。与这一历程同步,“史学革命”的浪潮强烈冲击着传统史学的故道,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传统的以王朝政治为中心的旧史学转向以人为本的文化史。 这是一种史学范式的转型。在传统史学范式中,史学家感兴趣的是王朝的更替以及统治者的政治行为,而史学研究的全部目的便是为帝王的政治统治提供“资鉴”。文化史的崛起,是对传统史学范式的反叛,“文化即人化”的基本内涵,决定了文化史注定要以人的活动和创造为中心,以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此,它关心人类的生活样式,关心社会制度、社会组织与道德风习,关心个体的存在与价值,关心民族精神的特性与生长轨迹,关心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交流。这样一种兴趣和重心,与历史的潮流是一致的,与人的主体性地位日益高扬的趋势是一致的。 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史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揭开了序幕。文化史研究的发蒙者梁启超一方面尖锐批判“旧史皆详于政事而略于文化”,旧史乃“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另一方面呼吁:“中国文学史可作也,中国种族史可作也,中国财富史可作也,中国宗教史可作也。诸如此类,其数何限?”把人们的目光引向文化史研究。1921年,梁启超规划写作多卷本的中国文化史并列出了详细大纲,虽然,这一构想最终未能实现,但他的气魄、眼光以及所设计的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构架足以令人由衷钦佩。 以梁启超为前端,批判旧史学、倡导文化史成为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史学的重要内容。如柳诒徵阐明他著《中国文化史》的动因时说:“世恒病吾国史书,为皇帝家谱,不能表示民族社会变迁进步之状况。”“吾书欲祛此惑,故于帝王朝代、国家战伐,多从删略,唯就民族全体之精神所表现者,广搜而列举之。”王云五在《编纂中国文化史之研究》中也指出:“我国士夫之著作,要皆偏于庙堂之制度,号为高文大册,其有关闾阎之琐屑,足以表现平民之文化者,皆不屑及焉。”而他编纂《中国文化史》的初衷,便是为了校正这一缺陷。顾康伯《中国文化史·自序》表述同样见解说:“历史之功用,在考究其文化耳。顾吾国所谓历史,不外记历朝之治乱兴亡,而于文化进退之际,概不注意,致外人动讥吾国无历史。二十四史者,二十四姓之家谱。斯言虽或过当,然吾国史家专为一朝一姓之奴隶,未始非缺憾也。”由此可见,本世纪上半叶的文化史研究,充满了史学范式转型的自觉意识,即从以帝王为中心的史学,走向以民族文化为中心的史学。 令人遗憾的是,1949年以后,由于对人类文明进程的片面理解,阶级斗争史学形成一种史学霸权,在这样的氛围中,文化史的萧条和冷寂自是必然。历史的转机出现在70年代末,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随着党的中心工作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史研究重新引起人们的注意。正如30年代的学者曾经感叹“文化史的缺乏,正是现在学术界的饥渴”,80年代初的中国史学工作者也发现中国文化史的研究,在我国学术领域属于一个巨大的空白,不了解一种文明的历史过程,就很难了解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整个精神状态,“我们在大力发展学术文化事业的时候,必须注意填补这个空白,把加强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提到日程上来。”从1984年始,文化研究以前所未有的势态崛起,形成一股异常强劲的“文化热”。由于所有有关文化问题的讨论,都离不开历史的回溯,都必须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态、流变中寻求根源,因此,“文化热”同时也意味着文化史研究的高潮。李侃、田居俭先生指出这一历史动向说:“文化史研究的兴起,是中国史学界近几年出现的新气象。”颇有意味的是,这一新气象竟演变成持续性的热点,至今不衰。 从世纪之初“王朝政治”史学向文化史的转型,到70年代末“阶级斗争”史学向文化史的转型,百年文化史研究走了一个“之”字型道路。就文化本质而言,“王朝政治”史学与“阶级斗争史学”都是一种“政治本位”的史学,而80年代兴起并延续至今的文化史研究则是对本世纪上半叶的文化史研究的回归与深化,体现了对人的关注。从这一意义上言,百年文化史研究的“之”字型道路,表现了一种强大的文化趋势,这就是以人为本、以文化为本的史学,终将成为中国史学的主流。 现代化的文化支援 二十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充满复杂的文化冲突和思想冲突。由于中国的现代化是一种“后发外生型”,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碰撞和冲突十分激烈尖锐,由此必然导致两种思潮产生:一种是因顾恋传统而强化民族本位、放大民族自我意识的文化民族主义,另一种是因现代化先行国家的影响和示范效应而崇尚西方、轻视本国文化传统的“西化”观念。此两种思潮虽然各行其道,但对于现代化的进程都是有碍无益的。与此同时,传统与现代化也构成复杂的关系。一方面,“现代功能对传统体制的冲击就是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布莱克语)另一方面,任何民族的现代化,都不可能“全盘移植”其他民族的现代化模式,而只能是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出发,立足于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反省和重建

中国古代文化史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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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古代文化史有感

法律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从来就有。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的中国,在大约公元前5000年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产生了父权家长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的产生,导致贫富分化,阶级差异明显,平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产生了法律,也促进了华夏民族的融合。中国法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其独特的特点。
约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一种前所未有的奴隶制法律体系建立起来。继夏而兴的商,继承并发展了此种法律体系,并将神权法思想发挥到了极致。但夏商仍处于习惯法阶段,并没有进入成文法阶段。
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利用宗教神灵控制社会,宣扬“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是秉承天意来统治人世的,目的在于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政权合法化和神圣化,并赋予统治阶级的代表—国王以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尚书 召诰》曰:“有夏服天命。”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后建立了周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殷商的天道观已受到较大冲击。统治者不再宣称王是天帝的化身,而代之以“天只赞助有德”之人。总结了商朝重刑辟招致亡国的历史教训,结合在镇压三监叛乱中的实践认识,为了建立和巩固周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中国古人重视祭祀,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套以维护宗教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也就是“周礼”。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亦即“礼治”,也是西周的一大特色。
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变化,秦朝在统一天下后,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废除了六国各自的法律,使“法律由一统”。在巩固皇权专制的前提下,无论是嬴政还是韩非,李斯都极力奉行“缘法而治”的思想,厉行法治。从出土地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制定法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然而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奉行法家的治国原则。在重刑主义理论指导下,秦王朝承袭奴隶制的酷刑,给广大群众带来深重灾难,最终点燃了农民起义的烈火,公元前202年,经过五年楚汉战争汉高祖刘邦在秦帝国倒塌的烈火中建立了统一的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国家—西汉。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一向蔑视儒家的庶民皇帝刘邦采纳陆贾“无为”理论,为西汉以儒为本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建立做了铺垫。
从220年曹丕称帝至581年杨坚建立隋朝,政权不断更迭,但都操于士族豪门地主手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面对复杂矛盾的局面各统治集团都重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一时期立法频繁,律学发达,成为上承秦汉,下开隋唐的历史阶段。隋朝沿革了汉魏以来的法律形式,《开皇律》是其代表作。至唐初,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主张治国必须礼法结合,缺一不可。他们特别强调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司法也是重中之重,并集中在慎重刑罚方面,唐太宗要求司法官大公无私,做到“法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唐律处处体现礼的精神,还用法维护礼,君权,父权和父权得到了切实的保护。所以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
继唐而起的宋朝法制较唐有进一步的发展。可以将宋朝的立法思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北宋初年至仁宗末年,立法主要在肯定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第二阶段至北宋末,法律主要用来摆脱财政危机;第三阶段也就是理学发展完备,“因时适变,度时制法”成为指导思想。宋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律,他们参与立法,倡导律学考试,注重官员的法律素养。皇帝对法律的重视引起了社会价值的重大变化,争言法令成为一种时尚,以至于“天下争诵法令”。这是宋代社会的特色。
到了明朝,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又一次出现。明朝以元亡为鉴,提出了“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制指导思想。但这也并非是百世通行的治平之道。对“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中国传统法制指导思想,明朝统治者也可谓心领神会。他们虽有“重典治乱”表象的一面,但在实质层面上,更注重传统儒学与伦理纲常的教化作用。在他们看来,法律是推行教化的必要措施。教化与刑罚不应有主辅之分。
满族入关后,为笼络汉人,全面继承明朝法制。清统治者在“首崇满洲”的基础上主张“满汉一体”但对于汉族知识分子与官吏又极为猜忌,对其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其吹毛求疵的程度为历代所罕见。
自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大陆法系为主的西方法律原则和立法体例开始移植到中国,并与中国的某些传统相结合,使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纳入到世界近代法制的框架中。1905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十四个省宣告独立,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宣告成立。虽然由于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使得南京政府犹如昙花一现,仅仅存在了3个月,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仍积极进行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临时约法》和其他一系列革命法令,改革司法制度,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光辉的法制篇章。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法制的发展,包括宪法,民法和经济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新中国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改革开放后,新中国的法制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律的相继制定和颁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800字读后感

随便选择一个句子、一段话、一个观点……写读后感,800字就好(最好是自己写的,简单通俗点,不急着要)
昨天终于帮导师校对完了《恩格斯法律思想》中属于我校对的部分,而我当初选择的,是当中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的部分》。上学期翻了翻,却没有看完。
恩格斯站在当时他所生活的环境的高度,批判了婚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现象,并将其归结为资产阶级中婚姻存在的问题。恩格斯认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根本没有自由婚姻而言,婚姻是随着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是随着男性统治地位的确立而出现的;是丈夫统治下的婚姻,充满着不可调和的内部矛盾。一方面是一夫一妻制,另一方面是杂混制以及它最极端的形式-卖淫,这是第一个矛盾;同时,在一夫一妻制内部存在着第二种矛盾-即使加以禁止而严惩,但终不能根除的通奸。
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标榜的自由平等的婚姻是虚伪的是由夫妻双方的地位决定的,因此总是衡量利害的婚姻,是不稳定的婚姻,依旧克服不了一夫一妻制的根本矛盾。针对婚姻总是对利害的衡量这个问题,恩格斯指出,由爱情而结合的婚姻是人的权利,买卖婚姻形式从表面上已不多见,但实际上却在愈来愈大的范围内推行,以至于不仅妇女,连男子都被标上了价签。这种价格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谈到当事人是在自由的条件下缔结的婚姻的;真正的婚姻自由只能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把相互的倾心爱慕当作他们唯一结合的动机。
因此,恩格斯得出结论,要想消除一夫一妻制中的根本矛盾,只有打破这种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时爱情成为唯一衡量婚姻的标准。那便是人类迈入共产主义社会。
恩格斯所说,拥有很大的合理性,在当时的角度,确实地位的不平等、经济的不对等确实是阻碍婚姻平等自由的一大瓶颈。因为不平等,导致双方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导致因为金钱的卖淫,导致,双方在结合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是否爱着对方,更要考虑双方是否能养家糊口,那个人是否值得自己依托。当经济因素阶级地位因素不再衡量的时候,爱情,确实成为了衡量婚姻的唯一标准。
然而,恩格斯似乎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在卖淫中,女方考虑的是经济因素,那么男方呢?男方的动机是什么?更何况,通奸,很多时候,都是打着爱情的幌子,而与金钱无关。如同亚瑟王中的兰斯洛与王后,如同西方中世纪中那些骑士与贵妇。在通奸中,更多涉及的,是感情的因素,而扉物质。更何况,在男女地位平等的今天,妇女经济的弱视地位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是,许多婚姻依旧存在着问题。经济,是制约婚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却不是唯一。即使以爱情而结合又怎么样?爱情,是脆弱的,异变的,让人妄自嗟呀,让人空劳牵挂。以爱情之名结合,同样以爱情之名分手。爱情啊,真的会有永恒不变的爱情么?要么,在日常琐碎日常争吵中消磨殆尽,要么转化为相濡以沫的亲情。维系婚姻的,也许并不只是爱情。维系婚姻的,是人性,是一种感情的纽带吧。一旦纽带断了,婚姻,也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爱情,不过是一个美好却飘渺的爱之梦。
的确,恩格斯指出的问题,现在百年后的今天同样存在。多少婚姻,真正是因为爱情而结合呢?太多的铜臭,参杂进了原本应该圣洁的婚姻。这种物质的考虑,使得贫穷的人不敢奢望爱情,爱情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能承受之重。而富有的人,不敢相信爱情。他们,真的不知,那些漂亮的女孩究竟爱的是他,还是他兜里的钞票。而家庭中,由于夫妻双方个体能力的差异,许多都会出现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当然,也就决定了双方的地位。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的因素、由于个体的差异,双方经济地位真正的平等,是很困难的事。当然并不否认,有许多经济地位大致相同的夫妻。也许真的只有到了马恩所说的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彻底消除经济对于婚姻的腐蚀吧。
然而,作为一个俗人,我无异贬低金钱,也不敢贬低金钱。我们是凡人,生活在吵杂的凡世间,如何能不考虑那些经济问题柴米油盐呢?有多少爱情,是像鲁迅笔下的《伤逝》中的子君涓生一样,因为爱情而结合,纯洁的爱情,却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消磨殆尽,只剩下此情可待成追忆呢?
恩格斯批判资产阶级婚姻的虚伪性时批判资产阶级认为婚姻是契约的说法,认为资产阶级法律标榜的自由平等的婚姻只是谎言,无视实际生活而假定的平等。首先,我认为婚姻就是一个契约的说法,无何不可。也许,婚姻的本源就是契约,契约,是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一致。而婚姻,远古时期,在宗教意味浓厚的时候,就是人与神订立的契约,是人与人订立的契约,是神圣的契约。而契约本身,就是神圣的,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的法律传统中。契约是神圣的,是不可更改的。因此西方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一旦缔结,便不可撤销,也就是不能离婚,这也是恩格斯批判的地方。而婚礼上流行或者说一直沿袭的一整套充满了宗教神圣意味的仪式,那一整套行为方式,那婚礼的程序与婚礼上的誓言,就是最好的体现。
而形式与实质的矛盾,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矛盾自古就似乎无法调和,为了有一个同意适用的标准,只能用法律假设为前提,以法律规定为原则达到形式的正义,设定所有人法律地位的平等。而以个案的衡平自由裁量来追求实质正义,弥补正义可能因为个案特殊情况而造成的差异与缺失。法律,也只能依靠个案衡平来追求实质正义。如何使一部法律将所有千差万别的生活中错综复杂的实质正义全部考虑衡量规定?很难,甚至说,不可能。
针对中世纪流传下来的不能离婚的禁忌,恩格斯指出,“如果说只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活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这只会使人们省的陷入离婚诉讼的无益的淤泥中。”
对此,我无意否认离婚的合理性甚至是正当性,因为历史已经选择了婚姻自由的含义理所应当的包含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 然而,自由,权利也有界限,那便是不能妨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爱情,也如此。当爱情成为一种滥觞,爱情,也就不再纯洁,不再神圣,而发生了异化,不再是爱情,而成为了一种伤害,成为了一种以爱情名义为幌子,包着一副爱情糖纸外衣的一种最最返祖最最原始的兽欲,一种放纵.因为,缺乏了爱情中一个至关重要的东西,甚至是核心的因素-责任.

一位好友说过, 有的人经不起诱惑而背叛了自已的家庭,当别人指责他时他说“我和她之间是真爱”,他的话不假也没有错,他这样说并不一定代表他和原来的妻子之间就没有过真爱,只是随着婚姻生话而逐渐消失了,真爱不一定是永恒的。为什么他会背叛原来的家庭?他这是因为他和妻子、子女之间的亲情抵不过“她”那个含有爱情感觉的诱惑。所以当他以后再遇见下一个“她”时,他仍然可以真实的说出“我和她之间是真爱”,因为他和上一个“她”的真爱已消失。

我理解他们感情不再时的放开,理解他们的解脱.这种解脱,在某中程度上是合理的.然而,孩子却是无辜的.既然不相爱,既然害怕承担责任,既然不想承担对于孩子的责任,为何还要将孩子带到这个肮脏的人世间?父母们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他们如何面对那些无辜的孩子?看着那些无辜的可怜的孩子,我的心情无比的沉重.如何让孩子承受家人的分别,承受家人自私的背叛产生的那些负面后果?承受家庭的支离破碎,承受父母的天各一方,承受那些自己本不必作出却不得不做的那些痛苦的监护的选择?承受别人的白眼和闲言碎语?还有这写统统的一切该给自己身体和心灵上永远也无法弥补的伤害?不要说自己很无奈.堡垒总是从内部先被攻破的.问题的产生不再与外部的诱惑,而在于内部自身的问题,应当指责的,是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是自己没有尽到维护家庭的义务.不要说孩子们无所谓,孩子们很坚强,更不要头也不回义无返顾的冷血的离开.哪个孩子愿意承受这样的一切,这样的痛楚,这人世间一幕幕生离的悲剧?父母可以因为带给了孩子们生命,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既然如此自私,为何还要将孩子们带到这个世上?
难道新的感情真的只会成为旧的感情的绊脚石而非试金石么?我不知道

凯祥《中国家族文化》读后感

伴着中华文化几千年的历史长河走来,家一直是中华文化之中不可磨灭的重要一笔,宗法血缘的家族意识已成为一种文化渗透入我们华夏儿女的血液之中,在众多的小说之中,以家族为基点,用一个家族来折射时代的特点与变化的不在少数,中国的最典型的莫过于《红楼梦》,而当代的仍有《百年孤独》的百年发展史,同是以家为基点,但是它们却在我们的文学史上经久不衰,我想,正是因为它们是一面时代的镜子,折射出一个时代的酸甜苦辣,而这赋予他们的历史的厚重感,正是使它们经久不衰的最重要的原因。
于是,让我们走近一群人,走入一个家,走进一个时代。
一群人,这是他们的时代。
在这样一个家族之中,巴老为我们塑造了一群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外表和谐的一家之中,我们却可以明显感觉到整个家族在看似的血缘联系之下已被慢慢的分割成几个板块。四代同堂留给我们的确实思想的最严厉的碰撞。
作为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是当时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他曾在清朝当过官,凭着精明能干最喜欢了一大份的家业,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在高老太爷的生命中,维护大家庭的秩序、兴盛,是他意志的全部,他的理想以及人物塑造其实透出了作为封建阶级的人们的最原始淳朴的思想:家族兴旺,维护家族利益。但是在这样的一条道路上,他确走向了一个极端,或许是一个最淳朴的美好的愿望,但之所以酿成了一个家族的悲剧,在我看来作者塑造高老太爷这个角色无疑是在向我们揭示作为封建制度的弊端,在封建思想的教育之下,人们追求一味的门当户对,追求绝对的等级观念,以一种阶级的自豪与自私去压迫下层的人民毫无关怀之言,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上层人被磨练的失去了原有的人的关怀与怜悯,而下层人则失去了作为人的最初的尊严,于是,在黑暗的压迫内,我们可以窥窃到在这样一个近似冷酷无情的制度下的社会,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的悲剧,于是我们看到了鸣凤的惨死,看见了梅的惨别,注意到了觉新的无奈……而促使这惨剧所发生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时代吗,高老太爷代表着当时整个社会之中的上层人士,他们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同时也操控着时代的黑暗。
而在下一辈之中,随即登场的是下一辈的人,在这一辈人中,我们看见的是在于整个封建制度下的人的堕落,克安、克定,他们在外人看来是光鲜亮丽的绅士,是当时社会的达官显贵,但是我们可以看见在这样一个优越的家庭里面生活的他们,却早已将自己的内心所腐朽,被虫蛀的千疮百孔,他们饱读诗书,最后却吃喝嫖赌、荒淫无耻又极端不孝,在这样一个外表礼仪齐全的家庭内部却充斥着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这等卑劣遭人唾弃的事情却发生在这一群“君子”的身上,这不正是一群人的堕落,一代人的堕落,一个时代的堕落吗?在一个等级森严,思想落后的时代内,这样的奢靡之风以早早蔓延于人们的心中,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局限于自己的小天地内,由于思想的落后,促成了人们的骄奢淫逸之风,于是只有沉沦。这一辈人,是处于旧时代的一代人,他们或许迷茫,但是他们却在迷惘之中轻易选择放纵,他们不愿用自己的双手去开垦,他们注定将生命糜烂于这样一个制度之下。
黑暗的社会,与同样黑暗的家庭,就像一个外表看起来璀璨夺目,绿意盎然,
内里却腐败不堪,布满荆棘的鸟笼,将那一颗颗自由的心牢牢的所在了里面,任那自由慢慢得腐败成古板,希望悄悄滋生出绝望。
在家这篇小说之中,我们任然看见还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这样的封建制度之下,既没有选择反抗同时也没有从中希望索取,他们或许已经从这样一个制度下找寻到了他们的弊端,但是他们更多的是选择沉默选择不抵抗,而最终,他们成为了这样一个封建制度的牺牲品,作为时代的牺牲品我们可以看见这样两累人,第一类是觉新和梅这一类的,他们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顶层的人”但是它们在这样的生活之中虽然衣食无忧,但是它们却过上了并不幸福的生活,在小说之中我们可以知道,觉新在最开始是受过了较为先进的教育观念,同时他也有自己的理想与思想,但是当遭遇了被逼婚于父亲死去之后,他选择了默默牺牲,用自己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自己的一生的幸福,最后也祸害了梅和自己的妻子瑞珏,觉新的人生像我们传递出了在当时觉新是出于时代的新旧交替之际,但是他却与自己的兄弟走出了截然相反的路,他所代表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下的内心不坚定,软弱胆小的人,他选择的是在这一切发生之后默默沉沦,他们不敢冲出牢笼。他们不知道,冲出牢笼之后应该飞往何方;他们不敢想象,没有了这外强中干的家族的依托,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捉住的命运究竟会是怎样。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法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
受封建迫害的另外一群人,是作为那个时代的最为底层的人,他们作为底层的人民,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他们的权利遭到剥夺,他们不受到别人的尊重,他们的命运被安排在这样的那样一群人的手中,而他们的人生注定也将走向悲伤的边缘,在《家》这本书中,作者着重塑造了鸣凤这一人物代表,鸣凤只是一个为爱痴狂的女子,她的执着于对于爱情的美好的向往令我们每个人都为之感动,但是正式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之下,她饱受着摧残,当得知自己不得不嫁给别人做小时,她的所有的梦想都已完全破碎,最后鸣凤选择了用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对于她来说,死或许是最好的解脱方式,她一生就这样卑微的活着,至死甚至都只能被别人将最后的幸福操控,相比于觉新,鸣凤这样的一个人是更具有悲剧色彩也更值得我们深思,如果说觉新代表着那一代自己沉沦于旧封建之中,不愿意打破枷锁的人,他们是一个时代的人心人性的腐烂与堕落,那么像鸣凤这样的社会的最底层人物则是抒发了作者对于这个时代的控诉,他们不像觉新一样,他们深陷于这样一个时代的泥潭之中不能自拔,,他们没有权利掌握自己的一丁点儿的权利,对于他们来说,死亡的解脱就是最勇敢的方式离开。
于是,在一片的腐朽之下,我们却仍还有幸看见这样一群人,觉民觉慧和琴作为受五四新思想所领导的青年人,早已看透了这样一个腐朽制度下的不堪一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进行反抗,他们积极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他们不畏强权,顽强的与整个家族作斗争,亦是与整个封建制度作斗争,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见了从家的封建批判之中所折射出的一丝希望的曙光,正是由于当时这样一群热血青年的存在才使得整个封建社会渐渐瓦解,从而迈向一个自由民主的新的世界,他们决心要甩开旧的思想的包袱,去完成自己的理想去不断奋进,他们是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他们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
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
各色人马相继登场,他们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有着不同的信仰,这个凭借着血缘关系所维系的大家庭,实际上早已锈迹斑斑,不堪一击,于是就在这新旧的思想的碰撞之中,一个家族正慢慢走向灭亡。在这样一个时代下,所培养出来的定是各色人等,而他们也奏响了这个时代的不一样的乐章。
人物与这个大家庭的矛盾的塑造固然是《家》最重要的部分,在这样的一群人物之中,我们看见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我们窥窃了这样一个时代的腐朽,在五四运动刚刚落下帷幕,整个时代正处于新旧交替之中,在各色人等之中,巴老以俨然为我们勾勒出了这样的一个时代下的各色人等,这样的一个家,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觉慧积极参加学生运动但是却遭到了军人官兵的追捕,这正代表了在当时那样一个时代,学生们的爱国思想的宣泄并不仅仅受到家里,社会的舆论的质押,更有的是这样一个腐败的政府的阻碍,这是在后面,我们同样看到了在这样的一个军阀混战的下对于人们的摧残,把这样的一个大家族内,人们对于生的最基本也是最迫切的渴望,战争对于人们内心的摧残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软弱无能的政府即使被一次次的推翻,如果没有全新的理念,也只会在无尽的黑暗的淤泥之中挣脱不开。
在家中我们注意到作者用脚、较大的篇幅描写了全家人四世同堂一起过出
本文标题: 中国文化史家庭的起源读后感(凯祥《中国家族文化》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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