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鲁迅读后感600字作文(鲁迅观后感600字5篇)

发布时间: 2023-09-12 02:31:5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5篇,当眉间尺肿着眼眶,头也不回的跨出门外,穿着青衣,背着青剑,迈开大步,径奔城中的时候,东方还没有露出阳光。杉树林的每一...

励志鲁迅读后感600字作文(鲁迅观后感600字5篇)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5篇

当眉间尺肿着眼眶,头也不回的跨出门外,穿着青衣,背着青剑,迈开大步,径奔城中的时候,东方还没有露出阳光。杉树林的每一片叶尖,都挂着露珠,其中隐藏着夜气。下面我给大家带来铸剑鲁迅 读后感 600字5篇,希望大家喜欢!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篇1

《铸剑》的 故事 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 文章 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 教育 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篇2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篇3

《铸剑》是鲁迅根据 历史故事 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 传说 。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 事迹 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篇4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 儿童 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鲁迅读后感600字篇5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 散文 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 反思 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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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观后感600字5篇

鲁迅的主要成就包括杂文、短中篇小说、文学、思想和社会评论、古代典籍校勘与研究、 散文 、现代 散文诗 、旧体诗、外国文学与学术翻译作品等。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鲁迅 观后感 600字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观后感600字篇1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 文章 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 故事 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鲁迅观后感600字篇2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观后感600字篇3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担子,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然而我却还未觅得这答案。

你行走在一个黑暗混沌的时代里;你为浊世的人而深感悲哀;你以笔代戈,横竖为戟,战斗一生;你是整个民族的灵魂!

“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

初读这段话时,十分不理解,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不懂,然而心中却升腾起一种莫名的恐惧。真的是吃人吗?太可怕了。直到看完解读,才知并不如我所想象的那样鲜血淋漓。但“吃人”却比那种生吞活剥更加可怕,一千倍乃至一万倍。

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 人的阴谋。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

你终日走在暗无天日的路上,看着一具具行尸走肉,我不知你心中又会激起怎样的惊涛,怎样的骇浪。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时代?他们的眼神呆滞,意志被黑暗吞噬。他们变了,蜕变得狠毒,无知,麻木不仁。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浸染,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身体,被驾驭的思维,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难怪你说:封建主义吃人!

你委实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又意识到医学只能医治疾病,却无法救人心智,于是乎,你弃医从文,意用文字启迪国人。曾听过一句话“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我想它用在你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你用犀利的文笔生动的刻画出了人们思想的愚昧麻木和生活的艰辛,深刻剖析了中国人的人性,机智的文辞间,无不体现着大师的智慧。

你也曾参加过许多运动,也见过许多年轻人的血,层层淤积起来,能将你埋得不能呼吸。你说,你只能用这样的笔墨,写几句文章,算是从泥土中挖一个小口,自己苟延残喘。然而我要说,你没有苟且偷生,你一直挑战着这个世界的高度,用你的鼻尖书写着对人们,对中国未来的希望与召唤。你如飞蛾,虽知前路坎坷泥泞,却还在博动,向着光明前进,不被时代缴获。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你以手中的笔做武器,以各类杂志报刊为沙场,为了唤醒人民而奋勇抵抗 。你是无畏的战士,是浊世里的狂人!

鲁迅观后感600字篇4

读《风筝》有感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 儿童 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

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 教育 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 方法 ,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观后感600字篇5

鲁迅先生的《药》可以算是经典中的经典。这篇小说短短几千字,却将鲁迅心头的担忧,对愚昧无知者的讽刺,全部表现了出来,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下隐藏着深层的含义。其中华老栓的行径暴露了当时人民是多么的无知迷信,老栓妄图拿那所谓的血馒头,来救他儿子的命。小栓也真是可怜,被这毫无科学道理的“偏方”活活害死。而店中人们的谈话,更是封建思想统治下人民的真实反映。接受新思想的年轻人夏瑜被杀害,人们却不理解这个人。“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康大叔的这句话充分暴露了当时人们的奴性十足!人民习惯被奴役,习惯受控于他人,这便是当时人民的现状,封建思想仍未消退,这也正是鲁迅的心头之恨。鲁迅先生弃医从文,要拯救愚昧的国人,给他们来一剂猛药。而《药》这个题目也充分证明了这一切。从反面看,这是华老栓给小栓要的一剂毒药,用先进人士的血浇到馒头上救人,这种愚昧的事情也只能发生在当时毫无进取之心的社会中。从正面看,这正是鲁迅给当时国人下的一剂良药,给的一记警示,里面坟上的花圈也正是鲁迅心怀希望的象征。这篇小说,倾注了鲁迅太多心血,“华夏”二字也印在了小说里面,而鲁迅的那颗焦急的拯救国人的心也深深刻在了这篇文章中、那个时代中。

而同样的,在《故乡》中,亦有对这封建制度的痛恨,对封建制度下人民的同情而又愤怒。《故乡》中那个为人熟知的形象闺土,年少时的活泼开朗,与鲁迅为伴,而因为那封建等级观念却隔开了鲁迅与闺土,这使鲁迅感到十分悲哀。而那之前被人称作“豆腐西施”的杨二嫂,亦让鲁迅感到可悲。“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多么可笑,又多么悲凉。这都是那封建制度、思想导致的,人民十分具有奴性,人人自私自利,国家与已无关,家与国的联系淡化,鲁迅正是尽力改变这种局面。这一篇篇文章便是他的刀与剑,誓要捅破封建的罗网,解放人民的思想。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领袖,那个时代若不是他,我们或许还徘徊在黑暗之中无法自拔。他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战斗一生,他为这个国家,这国家的人民洒尽鲜血,费尽心思。他,就是我们民族的民族魂、指路人,撑起中华民族的脊梁。

永远怀念我们伟大的鲁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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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鲁迅读本读后感600字

鲁迅,他是黑暗的旧社会的一盏明灯,是穷苦人民心中的希望,一位可敬的战士。但是,鲁迅带给我的印象,却种类繁多,且截然不同。 

文豪的童年不但幸福,而且淘气无比。……只见一个小孩窝在墙角,闷头认真地挖着何首乌,慢慢仰起沾满泥巴的小脸,做着长生不老的美梦。可惜人形何首乌没有踪影,反因此弄坏了墙根。又不甘心地挥起砖头,抛向梁家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待鲁迅到了青年时,已是家道中落,使他过早地负担了家中的一切,尝到人间的凄凉离别,更早地看透了社会的腐败。长期的负担使他磨破了脚底,旁人的嘲笑使他饱受折磨,但这一切,却没有压垮鲁迅的精神的双肩。他以笔代刀,抨击了当时腐败的社会风气,造就了今日一片片的辉煌意义深刻的文字,使我由身到心的敬佩!他会骂人,骂无动于衷的人,骂无情残暴的人。在我心中,会骂人的人,不仅仅是正面批判别人的所作所为,还是通过讽刺,会让人们燃起爱国奋斗的意志的讽刺。而鲁迅的骂,骂的有水平,骂的恰到好处又不失形象风度,能够唤醒迷茫的人,这才是我最最钦佩的。 

看到这儿,鲁迅好像是一个严厉,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其实不然。他身为大文豪,却从不轻视底层人士:他批判社会,却无微不至的关心青年人的教育。他教育孩子的理念,哪怕是放在今天的社会上与今人对比,仍是有过之无不及。 

鲁迅的文章,是充满了各种思想的,我岂能读透其中深深的含义?因此,我对他的印象自然也是片面的。但从我仅能理解的一部分中,早已为鲁迅的、精神所折服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6篇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下面我给大家带来鲁迅作品 读后感 450字6篇,希望大家喜欢!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1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 文章 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2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 故事 ,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 清明 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3

今晚,突然发现身旁一本很久没看过的《鲁迅 散文 集》,也很无聊,便拿来翻了翻。

翻开有些泛黄的封面,看完题记,第一个感觉:好飘渺,好有深度!换句话:不知所云。可能用噶指代太多啦,我唔系当时噶人,所以就唔明白,不过可能简SIR会明噶!啊,不是“可能”,系“一定”会明白!做本天才噶老师一定要有翻甘上下先得噶嘛!

再看下一篇:《野草》。写噶系野草吸收天地精华,顽强甘生存,即使成日比人踩系脚下!系度我霖应该系指代我地受苦受难但自强不息噶当时噶人民。但距又讲句唔中意野草生存所在噶土地。好简单~就系指代当时噶社会现状啦。嗯嗯,我真系天才~

紧接着又看了一篇《过客》,讲一个“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乞讨人员”遇到一个阿伯同细路女,问阿伯比杯水距饮。阿伯好人甘同意左,叫距个孙裸水比距饮。于树阿伯又好无聊甘问距叫乜名,想去边。跟住个“过客”好酷甘回答:“我不知道”。嗯嗯,“究竟我系边个”呢个问题的确系一个好深奥噶问题,难怪咯乞丐唔识答啦。个乞丐又话“要到西边去”,但是阿伯讲“西边系坟墓喔”。乞丐讲“我不知道,但有个声音叫我一定要去”。

最后又看了《复仇》,可是看完不知所云,只感觉有些倦意,便倒头睡去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4

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百草园的快乐与三味书屋的枯燥。

百草园是作者童年时代的游乐园,在那里有享不尽的快乐:在那里可以尽情地捉蚂蚱,摘桑椹,抓蛐蛐斑斓和蜈蚣,最有趣的是,他可以听妈妈讲故事:“从前,有一条蛇。。。。。。”。冬天的百草园虽然有些乏味,但也是充满童趣的,可以堆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

三味书屋里,老师是严厉的,他不希望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紧要的事;他还是一个好心肠的人,就算学生在他讲课的时候偷偷跑出去玩,他依然不会惩罚他们,只会催促他们赶紧读书;他是一个痴迷于读书的人,在读到最好的文章时他总会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从这里看来三味书屋也充满了童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鲁迅先生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 儿童 乐园,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里是枯燥的、无趣的。我从小出生在城市里,没有像鲁迅先生那样的百草园,只有假期时偶尔才能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虽然现在时代发展了,但社会竞争也更大了,家家的孩子都比着上学习班,都比着上哪所好学校,跟过去的孩子来比,我们少了很多乐趣。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5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近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 说说 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 。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 。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 马拉松 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篇6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 神话故事 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 大雪 ,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 教育 ,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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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杂文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杂文读后感范文600字(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杂文读后感1

刚开始接触他的杂文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

鲁迅杂文读后感2

当我拿起《鲁迅杂文》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的特别!它是那样的沉甸,那样的让人为之一振。

这本杂文集汇聚了鲁迅大部分的有关论文和感悟,我读了一部分后感觉鲁迅的文章是那么的拗口,难懂。我曾经有放弃读完它的`想法,但最终我还是把它读完了。当我读完它之后才觉得原来在鲁迅眼里那时的中国社会竞有那么多的陋习,而鲁迅他也毫不留情的将他看不惯的一一抨击。虽然有的在现在的人看来是不好的,不文明的,但鲁迅他却毫不避讳的一一写出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领会到了鲁迅骂人的实力是多么的强,我以前听我语文老师说鲁迅曾经骂过很多当代和古代的文学大家,而那些被骂的人毫无还嘴之力,现在我终于得到了验证。但尽管这样他的文章也不显一点俗气之感,反而使他的文章更具说服力,更大众化,更易懂。我也觉得他的作品很具说服力,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观点,只要你读懂这本书你就会觉得鲁迅对与中国的文化是多么的了解,他的话语中经常夹杂着不同语言和不同的文化。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我学生去读一读,可能会对你们有帮助!

鲁迅杂文读后感3

杂文,顾名思义,是指现代散文中以议论和批评为主而又具有文学意味的一种文体。是随感录、短评、杂说、闲话、漫谈、讽刺小品、幽默小品、知识小品、文艺政论等文体的总称。

鲁迅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而《鲁迅杂文精选》这本书收集了鲁迅的部分杂文,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的坚韧人格和鲜明个性。杂文虽然古已有之,然而直到到了鲁迅的手里,杂文的艺术魅力和思想潜力才充分表现出来。在艺术形式上,鲁迅的杂文擅长分析,以其高度严密的论证,总能够在有限的篇幅里,一针见血地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因此具有高度的说服力。同时,鲁迅杂文特别擅长使用讽刺手法,把社会上公然的、常见的、不以为奇的,但却不合理的事物,加以精练、夸张,给予辛辣的讽刺,使其文很有感情力量,常常能制强敌于死命。鲁迅经常运用典故或自己创造的故事,以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总之,鲁迅的杂文,形式丰富多彩,手法不拘一格,莫不清新独创,给予读者以隽永的艺术享受。

对于文明,它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资本主义文明、半殖民地文明,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都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深刻地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对于社会,它对社会的一切黑暗、统治者的凶残、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都给予了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与此同时,对于统治者的压迫以及文化界同仁的诬陷攻击,鲁迅也不惜用杂文对他们进行毫不留情的讽刺。

读了鲁迅先生的杂文,我仿佛看到了他本人正在对社会、事物做一个评判。文章详细的学出了作者的内心思想及观点。我忽然也理解了许多,更多的思考像泉水般涌现出来,读了鲁迅的文章真是能让人豁达开朗啊。

建议大家都多读一读这本书!

鲁迅杂文读后感4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却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如果写了,恐怕就不能达到这种效果了吧。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阿长与《山海经》之间到底有多少故事,那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因为“山海经”不存在于阿长的世界,那显得太过复杂,阿长的世界中,只有她与“三哼经”的回忆。

鲁迅杂文读后感5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本文中,作者对长妈妈不做外形描写,而是集中写她的某些特点,从而凸显她的神态和精神。鲁迅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刻画,颇为集中地汇映出长妈妈的愚昧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善良的心灵。就在她教给小主人的许多道理和不许这样或那样的管教中都微妙的表现出她对“我”的钟爱,在这艺术手法上,有点类似以藏为露的含蓄。其实,在家里,只有她真正关心“我”,了解“我”,这一心意就在购买《山海经》的情节中猛然外露了。

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长妈妈的思念与不舍之情。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鲁迅杂文读后感6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鲁迅杂文读后感7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看到文章《故乡》的第一句话,我就忍不住继续仔细往下读了起来。开头的一句话,竟然就能抒发这么多的情感,对故乡的思念以及回到故乡时候的失望与落寞,对自己不能忆起故乡曾经样子的懊恼。多么真切的语句啊。

后来慢慢地往后读,读到母亲提到搬家的时候,眼角有一丝落寞,然后又决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话,将母亲难舍故土,不想远离这里的心情描写地淋漓尽致了。母亲的眼神凄凉,一个老人在故土住了这么多年,看到故乡日渐荒废,人的'容颜也慢慢变了,有的人心也变了,见证了太多的沧海桑田,内心是何等的凄凉。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一生的操劳,钟爱的老家,内心竟也有了点心疼。

读到作者回忆与闰土儿时交谈玩耍舍不得对方离开时,我想起了从小的发小们。因为我读书读到中途就转去城市里了,几年的不见,明显感到与他们之间有了淡淡的隔阂,以前一起嬉戏打闹的场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伤的事情,是曾经熟悉的人渐行渐远。透过文字我也能体会作者心里的失落与无奈。

曾经那么爱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轻的时候爱擦粉,爱打扮了,坐着的样子也不再那么端庄了。甚至变得有点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贪婪小便宜的恶习。时间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坚守本心,有的人却在时光里沦落了,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这是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落魄时代的悲哀。

年少的闰土和自己无所不语,长大的闰土对自己卑躬屈膝。年轻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样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时很讽刺。每一个人都曾经历最艰苦的时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会在岁月里沉沦。

鲁迅杂文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其中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本文标题: 励志鲁迅读后感600字作文(鲁迅观后感6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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