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一本书读后感45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老人与海450字左右)

发布时间: 2023-08-26 23:57:3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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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本书读后感45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老人与海450字左右)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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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本书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篇二:我喜欢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篇三:我喜欢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读到高兴的地方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读到伤心的地方,她的心酸酸的,连眼泪也掉了下来。正是沿着“兴趣”的途径,冰心奶奶才攀登上了文学艺术的顶峰。你看,这不正说明“书山有路‘趣’为径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篇四:我喜欢一本书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书。有《快乐作文》、《读者》、《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意林》。
《意林》这本书生动、有趣、可爱。当你翻看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先是一首别有风趣的诗歌,接着就是一篇篇精彩有趣的文章,有令你感动不已的天使之城,还有令你哈哈大笑的霹雳漫游堂……
这里的每篇文章几乎都含蕴着深刻的道理,就比如说那一篇名叫《永远不涨价》的。主要写了:“我”有一天要过河去一个小镇旅行,摆渡的管大爷说过河只要五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过河只收那么少钱,后来从管大爷口中得知:管大爷的父亲在一次洪灾中用船救过很多人。从此,村民就把管父子当作了自己人。管父亲临终前叮嘱他,摆渡五分钱一趟,这价永远不能提。就因这,村民们对管大爷买东西从来都很便宜,物价也永远都不提!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不灭的灯照亮路途,感恩的心照亮人生。
等你读完一篇文章,下面还会有一则幽默的笑话在等着你看,保证逗的你哈哈大笑。比如一个:“我”跟朋友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惊叹道:“没想到快过年了,健身房还这么多人。”一个正在锻炼的人怒道:“我就不信今年春运我还挤不上火车!”怎么样?好笑吧。
《意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培养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读者。著名作家刘心武吟得好:“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作伴,意蕴可涤心。”我喜欢意林!
篇五:我喜欢一本书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关于我喜欢一本书的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作文(推荐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一看到题目,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你会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别急,下面我来慢慢告诉你。
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意志坚强的英国人。鲁宾逊在1651年9月1日登上了一条驶去伦敦的船。在鲁滨逊一等人在雅木斯的第八天早晨,不幸发生了!海风突然增大,海浪不留情地将鲁滨逊他们的船吞没了。
幸好鲁滨逊被海浪冲到啦一个荒岛上。就这样,鲁滨逊的荒岛生活开始了。在荒岛上,他的房子从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木屋到一个皇帝的堡垒、从一只小羊羔到一大群绵羊、从一名年轻小伙到中年打大汉。
在荒岛上,鲁滨逊不断地改变着自己,也在改变着整座岛屿不论遇见什么,他都不会恐慌、不会放弃。鲁滨逊在荒岛上自己学会了挤奶、学会做蜡烛,他会的太多太多...连爸爸都自叹不如。
鲁滨逊经历的困难实在太多了,但他并没有想到过放弃任何一件事!爸爸常常告诉我,就这一点,我就要像鲁滨逊学习!
鲁宾徐在我心中永远有一个不可抹灭的地位,因为什么?因为你坚持不懈的力量!

我喜欢一本书翻译用enjoy

我喜欢一本书
I enjoy a book

我喜欢读的什么书360个字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一本书——《水浒传》和林六年4班李兵指导教师:赵秀珍人的一生总有自己爱看的书籍,有人爱看童话,有人爱看寓言,有人爱看希腊神话,可我有点爱看这些,电脑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水浒传》是我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我读后非常喜欢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小说开始写了鲁智深,林冲、武松等人有声有色的反抗,落草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个人行为逐渐变成有意识的抗争。梁山上的好汉们,“不怕官府不怕天”里成了好汉们的天堂。自从小李广大闹清风寨后,众好汉纷纷奔向梁山。梁山实力大增,宋江自江州上山后,中国恒顿山寨,操练人马,能攻善守,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平曾头市,终于聚集起义相投的108位好汉,患难与共,生死相托。一同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多读几遍《水浒传》我想我的作文水平肯定会有所提高。梁山泊聚集了一伙好汉,首领是宋江,他们一共108个将领,个个武艺超群。朝廷中的几个奸臣想用武力消灭梁山泊,但是派了很多次兵都失败了。只好招安,但是几个奸臣心怀鬼胎,再找按后没有让他们进程,但派他们去征讨方腊。然而,去时108员将领,打败了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斑羚飞渡450字作文

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

我喜欢看的一本书 800字

身感乏累之时,我喜欢独坐一室,休憩片刻,疲惫之身便会得以放松;心感焦虑之时,我则喜欢手捧一本好书,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宁。
在好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这里有温馨的宁静,也有 *** 的舞动……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好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每至夜阑人静,握一书在手顿感思绪万千。我拜读过古今中外灿烂的长卷,翻阅过人世千般气象的纸页。触摸书中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品悟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顷刻间唤醒了我的心灵。有好书陪伴的日子,我充实,快乐,振奋!被荡涤过的心灵在书香的浸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做为一名图书发行工作者,更应该体会到书给我们带来的价值,拥有了书,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然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读书人求知若渴的心田;也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更多的人多读书,读好书!
我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不可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我在书中目睹了黄河的九曲喷薄,见证了长城的雄伟逶拖,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 ,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 *** 。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读书不在三更五鼓,用功只怕一曝十寒”。与好书为友,以好书为鉴,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在书香的陪伴下继续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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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这些赞颂书的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确,一本好书除了能丰富知识,增添智慧,还能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爱看书,大到世界文学巨作,小到一本连环画。人家常叫我“书呆子”但我却认为我不“呆”。
其实,刚上小学时,我并不爱看书,但自从我看了一本书后,竟爱上了它,
竟爱上了它,爱上了书。
一年级是,我调皮捣蛋,不爱读书,看见书就烦!考试一次比一次差,父母见此状,没少劝说,可我左耳进右耳出。把他们的苦口婆心当作“驴肝肺”。直到一次爸爸出差回来,带回了一本厚厚的书,叫《中华勤学故事》。他把书递给我,说:“你要好好看这本书,对你的教育很大!”我没办法,在父母的督促下,每天勉强坐在书桌前看上几篇。渐渐,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自觉地去看。我从书中找到了许多乐趣,对其他书也十分喜爱。我想:我也要向书中的人学习,将来要成为了不起的人,获得骄人的成绩就。
之后,我每日与书相伴,见不到书,就觉得缺了什么。从此,我也不在调皮,而是挤出时间看书。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它带我上天,了解宇宙广阔;它带我入海,了解海洋神秘;它又带我回到过去,了解鲜为人知的事情……
课外知识丰富了,自身修养提高了,遇事能以理服人。考试时,因为经常看书,所以语句更加丰富,成绩也上去了。
因为书,人们对我的看法改变了:他不再是当初调皮的孩子了,如今已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了。
好书伴着我,围绕着书香,荡漾在书海之上。它将伴我成长,伴我从书海荡漾到无边无际的书的天际之中……我爱书,爱它给我的知识、智慧,爱它为我铺设的成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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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霞谷山鹰作文

《梅里山鹰》读后感
《梅里山鹰》,这个故事的题目并不是多吸引人,但我听别人说好看,就买来了这本书,看完后果然感触很多!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日曲卡雪山一带的美丽母鹰——金蔷薇。它哺养了两只小雏鹰,哥哥叫金追弟弟叫蓝灿。按照梅里山鹰的生存方式,两只雏鹰只有一只可以存活。但金蔷薇为了纪念牺牲的丈夫蓝嘴钩,下定决心要把两只雏鹰抚养大。但两只小鹰总是不停地打架,想方设法把对方置于死地,以便独享母爱。金蔷薇费尽苦心,用食物诱导等方法,才逐渐培养起两只小鹰之间的手足之情。终于,金追和蓝灿成为了梅里雪山上的第一对兄弟鹰,他们还在第一次捕猎时抓住了一条脱了几次皮的老高山腹蛇。
看到“弟弟鹰蓝灿虽然竭力抗争,但毕竟晚出生两天,体小力弱,在哥哥鹰金追连续不断的顶撞下,被迫的一点一点从巢中央往巢边缘退去。”时,我觉得哥哥鹰金追实在是太横行霸道了,不能为了自己个人利益而伤害自己的兄弟吧!不能为了独霸母爱,就伤害自己的手足之情吧!同时,我也痛恨母鹰金蔷薇的冷静、执着,在这么危险的时刻也不帮助一下弟弟鹰蓝灿,还让它受哥哥鹰金追的欺负,金蔷薇真是心肠硬。但往后看看,我也明白了它此时此刻心中的焦急!

李宜霖的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v又是一个早晨,我推开门,新鲜的空气便扑鼻而来,晚上的小雨停了!
对面的房梁上不停的往下滴水,清脆的响声使人心旷神怡。雨后的事物是那么美好!现在正是初夏,玫瑰花在院子里开得灿烂一片,迎春花的叶子碧绿碧绿的,月季花的花苞才刚刚长成,它的根贪婪地吸收着水分,等待开花。但是,瞧:那边泥塘里的莲花,却比它们漂亮的多。昨天黄昏的时候,它们还都含苞未吐,只一夜的功夫,就展蕊怒放了。你看,它们开得多么纯洁,多么美丽。那粉的、红的、黄的、白的……一朵朵,迎着太阳,披着雨露,争妍斗艳,喷芳吐香,连我都被它们感染了。
难怪人们说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呢,它们从泥里钻出来,却显得越干净、整洁了。我向来喜欢花木,百花之中,尤其喜爱莲花。每当仲夏万木生长茂盛的时候,没有一朵花能与莲花相提并论。好像它们决意要和烈日较个长短,要与冰雹见个高低。
阳光越强,它们开得越茂盛,风雨越大,它们开得越艳丽。真不愧是一种富有纯洁的美丽的花儿。我爱他们亭亭玉立的风姿,我爱它们醉人的清香,我爱它们富贵典雅的神采,然而,我更爱它们“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操。

作文四百个字左右我喜欢一本书新华字典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老人与海450字左右

水天一色、寒风凛冽,吹白了圣地亚哥的头发,却吹不倒他的身影;大海茫茫、一望无际,望不到海的尽头,却望得见他的身影。即便船如此渺小,但足以支撑他走下去。
  捕鱼的老人积极乐观,足可气吞山河,却被命运折磨了84天,与鲨鱼搏斗时的执着坚强,本应凯旋归来,却不知在身后有多少藏刀的鲨鱼,但他无怨、无悔。
  还记得老人在鸟的指引下,来到了金枪鱼群,不经意间,老人和大鱼搏斗了3天3夜,经历了各种艰难考验,但因为他的乐观,即使筋疲力尽,也没有放弃。为了打起精神,他一路都在自言自语;为了击败对手,他不惜一切代价,心中默念着:“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最终,老渔夫获得了胜利,大鱼成为了老人的猎物,但鱼的血却引来了鲨鱼,老人手无寸铁,用手中的渔具击退了鲨鱼,但捕到的鱼只剩下了一条白骨,老渔夫却没有沮丧,重新准备渔具再次出发。
  纵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全书,这是一个悲剧,老渔夫历经磨难、一无所获,最后在鲨鱼群里逃脱,却也是失败的。是什么样的作者,有什么样的人生,能写出如此的故事?
  在茫茫黑夜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这便是书中想要表达的精神;正如在小说《过河入林》受到争议时,海明威继续写作,在古巴和美国打猎期间创作了《老人与海》,获得了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正是这样的经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让人们了解了什么才是人生。对我们来说,大海就是人生,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惊涛拍岸。我们会在人生中不断遇到挫折、失败,对此,许多人消极,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但要想在人生中有收获,我们只能驾驭着生活的小船去远航。
  老子的《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意义是天地之间,万物都是公平的,都要自生自灭。和书中老人相比,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压力,没有像老人一样的挫折;在平时,我们遇到困难,要深知:“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要保持一份乐观和谨慎,正如老渔夫所言:“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狼王梦》的读后感怎么写?

《狼王梦》读后感如下:
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深有感触。狼自古以来都是反面的代表,可读了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文中说到,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孩子当上狼王,她付出了一切,可是几个孩子相继死去。她又不惜任何代价,尽自己所能地保护小狼孙,和最危险的猛禽——金雕同归于尽。虽然紫岚已是匹老狼了,没有了锋利的狼爪和尖利的狼牙,没有了敏捷的身手和矫健的身躯,但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体现动物的母爱也是伟大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突然记起刚上一年级时,在严寒的冬天,妈妈去学校接我,那时我小,有点顾不过自己,自理能力差,放学后竟然没穿羽绒服,只穿了小薄毛衣就出来了,妈妈看见了,二话没说就脱了自己的棉袄穿在我身上,可她自己只穿了一件薄衬衣,当时离停车的位置还挺远,妈妈就这样拉着我缩着身子跑到车上。回家后第二天感冒了。一连几天都发烧。看到妈妈难受的样子,我不免也有些难过。
通过读这本书及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妈妈,以后我也会像你爱我一样去爱你。《狼王梦》读后感如下:
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深有感触。狼自古以来都是反面的代表,可读了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文中说到,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孩子当上狼王,她付出了一切,可是几个孩子相继死去。她又不惜任何代价,尽自己所能地保护小狼孙,和最危险的猛禽——金雕同归于尽。虽然紫岚已是匹老狼了,没有了锋利的狼爪和尖利的狼牙,没有了敏捷的身手和矫健的身躯,但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体现动物的母爱也是伟大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突然记起刚上一年级时,在严寒的冬天,妈妈去学校接我,那时我小,有点顾不过自己,自理能力差,放学后竟然没穿羽绒服,只穿了小薄毛衣就出来了,妈妈看见了,二话没说就脱了自己的棉袄穿在我身上,可她自己只穿了一件薄衬衣,当时离停车的位置还挺远,妈妈就这样拉着我缩着身子跑到车上。回家后第二天感冒了。一连几天都发烧。看到妈妈难受的样子,我不免也有些难过。
通过读这本书及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妈妈,以后我也会像你爱我一样去爱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50 字左右

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周国平的《人生哲思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超脱》――周国平提倡人需要重视精神活动,需要给自己的心灵或精神留有一定的空间,而不是每时每刻都被琐事所占据。
他不反对事业和忙碌,但需要与自己从事的事情适时适当地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就是我,遭遇是遭遇,惊浪拍岸,卷起千堆雪。我自己也非常喜欢的一个诗句是“荣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很有意境,也很佩服主人的韬略。
超脱是要与忙碌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产生美;给心灵一些空间和时间,来回味体会自己最近做的事情。但超脱又不能过于深刻,完全脱离于忙碌和世俗,游离于人间肤浅之外,甚至遁入空门,也不是最佳境界和结果。
《自足》――讲的也是空灵。和作者一样,我的性格也是两个方面;一个好动,想尝试各种新鲜和好奇,想体验人生各种可能;一个好静,经常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省。记得好长时间的习惯是晚上睡觉之前回忆自己一天的事情,分析得失和利弊,有日省吾身的习惯。也经常一个人夜深人静时在小区的广场里度步,任凭思绪万千,想人生想爱情想婚姻想事业想友情,好像好多问题都在那个时刻想明白。我另外一个习惯是画和写,怕自己的脑袋容量不够用,把困扰自己的事情写出来或画出来,分析权重或排序,将一些好像很重要很紧急很棘手的事情通过这种方式取舍掉。
《独处》――我给属下经常讲的一个词是“慎独(慎重独处)”,和周先生提倡的独处不是一回事。D教授告诉我安静也是一种享受,我才幡然醒悟,但她没有体会还有惆怅或一丝忧愁和伤感的独处,我认为是一种缺憾。七年前在布鲁塞尔的一个教堂里,我独自一个人(其他人都上街闲逛去了)在教堂角落的一个椅子上安静地坐着,那种不可言表的氛围和奇妙感受我至今难忘,简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冲击,由此也痛恨国内的教堂是那样的简陋和人声鼎沸。
我也喜欢一个人周末在躺椅上沐浴在阳光下悠然看书喝茶的感觉,也渴望一个人住在大山里没有电话骚扰没有熟人滔滔不绝地交流自己安安静静地呆着的感觉。经常体会外面下着雨坐在窗户下或车里,看着外面绿油油的树木和庄稼,或想着自己失败的初恋情人或想着去世的父亲心里泛出一股淡淡的惆怅。
非常同意周先生的这句话“一种缺乏交往的生活是一种缺陷,一种缺乏独处的生活则简直是一种灾难。” 赞同0| 评论 1 小时前 灵荟521 | 二级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本文标题: 我最喜欢一本书读后感45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老人与海4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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