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生死观读后感(读《司马迁 关于生与死的话题》有感)

发布时间: 2023-08-16 13:34:5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0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

司马迁生死观读后感(读《司马迁 关于生与死的话题》有感)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1

  《史记》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史记》第一次以人为本位来观照、审视、记载历史,表现出对多种人物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的高度重视、对历史人物心灵与命运的极大关注。

  《史记》的史学价值还体现在:司马迁虽是王朝史官,却保持了相对独立的学者立场,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一部批判性的历史著作,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正是由于司马迁对历史和社会具有独特而深刻的理解与感受,对各种人物在历史坐标中的生存状态和活动具有巨大的包容性,并突破了正统思想的束缚,从客观的角度书写历史和人物,才使得《史记》的内容丰富博大,独具魅力,而区别于后代的正史《史记》同时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个小故事:赵国名将赵奢有个儿子叫赵括,此人从小学习兵法,谈军事。连父亲也不放在眼里。但赵奢看出了赵括的弱点。果然不出所料,在秦赵长平之战时,赵括抗害了四十万赵军,自己也落得个乱箭穿心的下场,这就是后人所说的“纸上谈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死读书,读的书应该把知识,联系实际将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付诸行动。

  只有通过实践,我们对书本上的道理才能真正领会,比如登山,可以设想不管别人对你说登上山峰时感觉是如何的”一览众山小“,你还是不容易体会到,因为你得到的只是间接体验。再如一个读书人和一个常年在山上打柴的樵夫比登山,读书人由于没有亲身实践,所以一到山上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满腹知识也都是毫无用处,但樵夫就不同,因为他经常上山,熟悉山上的一切,所以他上山就好似上山打柴一可望而不可及轻而易举不费什么力气,因此他们有如此大的区别。

  在我们人类文化发展中实践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富兰克林研究雷电就是其中的一例。他小时候,听他父亲说雷电是上帝在惩罚,于是富兰克林便想上帝在惩罚哪个可怜的人啊?可为什么只有在夏天发怒而冬天不发怒呢?于是从小立志要解开这个秘密,富兰克林长大后得知雷电是摩擦而成的,不是上帝在发怒,而是一种自然现象,请你想想:要不是富兰克林做个实验而是死读书,他读到的只是“上帝发怒”的答案,人类也会晚些得知雷电的秘密,至今还在浑沌的世界里,由此可见实践是多么重要。

  人们掌握知识从而离不开身体力行的求索,让我们感受赵括“纸上谈兵”的前车之鉴,在学习的过程中科学使用大脑,成为一个善于实践的人。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3

  《史记》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所著。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史记》之前,中国的历史书只有两类。一种是编年体史书,而另外一种是国别体史书。《史记》则开创了中国史传文学的先河,创立了纪传体这一文学体裁。鲁迅将《史记》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由此可见《史记》地位的重要性以及它经典的内容可以与《离骚》相媲美。

  读过《史记》,我从中深切体会到了作者的那种思想。他将自己的感情完全倾注到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中去。由于《史记》的大部分是作者忍受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所作,因此从整体上看《史记》饱含着作者的爱憎之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悲剧人物。

  拿《项羽本纪》为例:司马迁将项羽政治上的幼稚描写得淋漓尽致。例如在鸿门宴上,项羽本有机会将刘邦捉住,并将刘邦除掉。但是项羽却仍把刘邦视为自己的知己,认为刘邦还是自己的友军,自己的好兄弟。但他殊不知此时刘邦已是与自己争夺天下的敌人。因此放走了刘邦,而当刘邦逃跑的消息被项羽一方得知时,范增十分恼火,说了庶子不足以为谋这样愤怒的话,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用剑剁碎。而项羽却不以为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安然的收好。丝毫没有意识到刘邦的危机。并且在刘邦的一番阿谀奉承之下,将自己要杀刘邦的念头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作者通过范增等人的态度将项羽没能把刘邦除掉而充分的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失望,对刘邦的溜之大吉表现出了作者十足的憎恨。而当作者在描写项羽乌江自刎之时,作者对项羽的那句天将亡我又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惋惜与绝望。其实项羽是有机会生存的,他完全可以度过乌江,重整旗鼓。但他却早已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因而项羽唯心的说出了天将亡我这样的话。让司马迁以及我们后人对项羽的丧生感到扼腕叹息。

  同时在《史记》中的《季布列传》中,作者将自己的遭遇同季布在朱家当奴隶一事进行了深刻的托物言志。在《季布列传》中司马迁写到:以项羽之气而季布以勇显于楚,身屡典军,搴旗者数矣,可谓壮士。然被刑戮,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才,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在这里,季布与司马迁的遭遇似乎有些相似。季布在朱家为奴,日后成了汉的名将。而司马迁自身忍受着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日后写成了《史记》,成为伟大的史学家。

  在《史记》中,作者还语言犀利,文采斐然,表达了自己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因此,在读过《史记》之后,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司马迁的那种忍辱负重的精神。不仅做事要脚踏实地,还要淡泊名利,最终成就自己的大业!

史记与司马迁的读后感4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总共有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里的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这部世界闻名的鸿篇巨著,作者司马迁先生因此成为流芳百世的文化名人。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场景中。随着情节的起起伏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改变,我感受到了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多么纷繁的时代,多么紧张的情节,这本神奇的书仿佛把我带回到了那些遥远的年代。

  《史记中》,我印象最深刻的的人物是秦始皇——嬴政。为了一统天下,他努力奋斗,在一次次成功和一次次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千军统一六国。他于始皇十七年灭韩,二十二年灭魏,二十四年灭楚,二十五年灭燕、赵,二十六年灭齐,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他建立秦朝以后,还统一了货币,让天下使用同一种方孔钱;统一了商人们使用的秤、斗、尺的标准,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他的故事还有很多,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呢!

  通过读《史记》,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了解了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知道了一些已经被遗忘的历史典故,懂得了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有独特的背景、曲折的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读了《史记》,还让我学到了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呢!

你对司马迁的生死观有何评价?500字左右

  复仇,是人类几乎各民族都盛行过的历史和文化现象。这种历史文化现象同时也成为各民族文学的宠儿,我们在人类文学宝库中可见人们以各种纷然杂呈的方式演绎着这个近乎永恒的主题。在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主要以史传为载体。[1]有“史家之绝唱”之称的《史记》,无疑成为这种复仇文学的一个经典,它为我们展现了无数个悲惨壮烈、可歌可泣的复仇故事。西方国家则从神话传说到古希腊罗马悲剧时代便开始了对复仇主题的演绎,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复仇主题已经发展成一种相对系统化的文学主题。这时候在英国产生了一种独立的戏剧类型——复仇悲剧。《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这个复仇悲剧家族中的一员,同时也是最具艺术魅力的一员。本文选取《史记》中独具魅力的伍子胥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的复仇故事相较而论,试图从两个同是为父报仇却处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下的经典故事中分辨中西方复仇文学价值取向的差异,并试图阐释此间差异形成的原因。
  一
  首先,我们从伍子胥与哈姆雷特的复仇行为过程中复仇主体的行为表现与复仇主体在整个过程中的心理变化中寻找其差异的表征。
  我们先看司马迁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对伍子胥复仇过程的描述:遭奸佞,父兄被杀;图雪耻,亡走异国;过昭关,越险赴吴;存大志,助阖闾立;谋国事,数请伐楚;得良机,引兵入郢;鞭王尸,终雪大耻。[2]
  从文本里我们可以发现,伍子胥在得知父亲遭奸佞所害之时起,就已心存复仇之志,决意弃小义雪大耻,借他国之力报父兄之仇。“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他在兄长被执后即与楚使者弓矢相向,既而亡走异国,相机复仇。去楚之际向至交申包胥表明复仇之志,曰“我必覆楚。”此后,文章极力表现伍子胥在吴国的军事行为,他与吴国国君共谋征伐之事,戮力伐楚,此间无任何犹疑。吴兵入郢之时,面对申包胥对他鞭平王尸这种行为的责难——“此其无天道之极乎”,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3]史记索引对此的解释是:子胥言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今幸而报,岂论理乎!譬如人行,前途尚远,而日势已莫,其在颠倒疾行,逆理施事,何得责吾顺理乎![4]执意复仇的伍子胥,抛开伦理的束缚,“倒行逆施”,可谓矢志不渝、心坚意决至极。
  《史记•伍子胥列传》的写作,主要是根据《左传》。伍子胥的父兄被害以及伍子胥引吴兵入郢的事件在《左传》中描述得相当精彩。[5]司马迁在改写《左传》这段文字时,着重加了两点。
  其一,增加了伍子胥逃往吴国时,一路历经磨难、备尝艰辛的情节。伍子胥先至宋,再奔于郑,又适昭关,昭关欲执之,“伍子胥遂与胜独身步走,几不得脱,追者在后”,赖一渔父渡之,“未至吴而疾,止中道,乞食”。[6]伍子胥为了复仇,疾病、乞食、九死一生,命运可谓悲惨。司马迁在描述这个过程中极力体现的伍子胥为复仇忍受的苦难和艰辛,无疑为塑造伍子胥含辛茹苦、隐忍就功名的烈丈夫形象添了重要一笔。
  其二,“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7]这段精彩文字,也是司马迁后加的。这种掘尸鞭之三百的复仇可谓是“怨毒之于人甚矣哉!”怨毒确是怨毒,但在这种残忍之致、怨毒之极的复仇行为中不难感受到复仇主体在长期心挂大仇,今朝得报的无比痛快、酣畅至极的心情。在此,司马迁舍弃了吴兵入郢“以班处宫”的残酷暴行[8],把历代统治者所标榜的“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仇”的谬论撕得粉碎,着力表现复仇主体舍伦理之义报血亲大仇的快意淋漓。
  从以上分析可见,《史记•伍子胥列传》所述伍子胥的整个复仇过程,从父兄遭难之时复仇之志产生,到亡走异国借力复仇,最后引吴入郢,鞭平王尸达到复仇目的,我们看到的都是一个矢志不渝、心坚意决,为复仇含辛茹苦、隐忍就功名的烈丈夫形象。在整个复仇过程中,伍子胥没有任何犹豫和疑虑,从始至终,他只有一个坚定的意念即是为父兄报仇,在复仇之前他忍受苦难,使用一切手段,借吴国之力伐楚,最后,复仇成功,他肆意享受折磨仇人的快感,鞭平王尸,雪大耻,报夙仇,这个结果也正是他一开始就想见的,此间复仇主体虽有激烈情感的波动,但其精神世界却是稳定的,并未因外界的风云变换而改变复仇心志。
  与此不同,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似乎已把充满鲜血与死亡的动态复仇行为抛在脑后,而在冥思之中另辟蹊径。《哈姆莱特》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像《史记•伍子胥列传》那样的动态复仇行为,而是主人公哈姆雷特静态的思考。哈姆莱特在剧中大部分时间都在思考与行动的矛盾中徘徊。而且,这个矛盾也不是简单的复仇与否的问题。
  首先,《哈姆雷特》中关于复仇的方式、手段及其目的的思考,不是一种简单直白的方式,而是更加复杂。如果说司马迁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叙说的伍子胥复仇行为过程是一个直线延伸的轨迹,那么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一剧中演绎的就是一段蜿蜒曲折的矛盾发展历程。
  相较于伍子胥在父兄遭难之际便已萌生的复仇之志而言,哈姆雷特的复仇之志并不是一开始就具备的。父死母嫁的突变使他震惊和悲伤,他只是感到这一切太不正常了:虽然王后和国王告知他“从生活踏进永久的宁静”“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他的母亲竟在父亲去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就嫁人了,而且她嫁的竟然是与老哈姆雷特相比简直有“天神与丑怪”之别的父亲的弟弟;从这一系列的事件中哈姆雷特推断:“那不是好事,也不会有好结果。”[9]这个阶段的哈姆雷特是忧伤的、悲观的,他的精神世界遭到轰毁,那曾经存在于他的幻想中的理想家园变得“荒芜不治”。他厌世绝望:“但愿这一个太坚实的肉体会融解、消散,化成一堆露水!或者那永生的真神未曾制定禁止自杀的律法!”[10]他想到了死,但并没有准备复仇;他没有找到复仇的依据,只是理想被击碎了。直到值班哨兵告诉哈姆雷特,已故国王的鬼魂一连几个晚上在城堡出现,他决定亲自观察,终于看见父亲的鬼魂,听到父王被害真相:“那毒害你父亲的蛇,头上戴着王冠呢”[11],这时,他开始酝酿复仇的计划了。
  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的最终形成是经过反复思考的。自从见到父亲的亡魂,为父复仇的念头一分钟也没有离开过他,但是,这位丹麦王子在思索复仇计划的过程中,并没有单纯地考虑杀仇凶雪父耻。按照一般的逻辑,在装疯试探、演戏证实后,哈姆雷特应该立即举剑复仇,杀死奸王,而且他是有机会这么做的。但是哈姆雷特却一再犹豫,放弃复仇良机:面对惊慌忏悔的克劳狄斯,哈姆雷特认为如果此时结果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的”,“这简直是以怨报德”,因而放弃了这抽剑一击的极好机会。[12]哈姆雷特将复仇同解救丹麦这所“牢狱”的责任结合起来,审慎地思索更适合的时机、更准确的途径去实现既定的目标。为了更切实、更有效地复仇,借助雪报这一非同一般的仇怨来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哈姆雷特处于思想的囹圄中痛苦不能自拔,他在痛苦的思索中意识到使命的艰巨复杂性,“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13]
  然而哈姆雷特这种思索并未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究竟怎么复仇,在未能等到理想实现最佳时机的情况下,他就在一个十分被动的状态中,不得不采取了远非上策的手段,借与雷欧狄斯比武之机揭露了克劳狄斯的罪恶阴谋,并杀死了仇凶。此时,哈姆雷特并不是整个复仇行动的策划者和驱动者,他只是在新的阴谋败露时,顺应各种偶然因素造就的必然之势,让那彷徨已久的复仇之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个迫于形势的无奈之举,没有完全实现复仇的正义目标,没有也不能解决他思虑的任何问题。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从乍逢巨变到除掉仇人的漫长过程中,尽情展示了复仇主体的内心世界和性格特征,使一个多思的哲人式的王子跃然台上。在此,莎翁使行动的复仇悲剧变成了人的复仇悲剧,这种悲剧不再以罪行、灾难等外部的矛盾和冲突为重点,而是以人的内部的矛盾斗争为中心,揭示一个作为自己的精神主宰的人怎样探索自我和外在两个世界。在这样的复仇悲剧中,事件本身居于次要地位,重要的是作为事件施动者的人。《史记•伍子胥列传》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复仇主体含辛茹苦、隐忍以就功名的复仇准备过程以及复仇成功时快意鞭尸的一个烈丈夫形象,我们从这个烈丈夫身上感受到的是那种忍辱负重、不屈抗争的复仇精神内蕴。《哈姆莱特》让人记住的却是丹麦王子在“牢狱”中沉思的身影。从这种意义上说来,哈姆莱特是这部剧的中心,复仇行动只是映衬他的一种手段。在此,独具匠心的莎翁拭去了复仇之剑上的斑斑血迹,将它改造成探索人性和世界的利器。我们也可以在复仇主体对人、对生命、对宇宙的思考中更多地体会到深层的人性底蕴。
  二
  中西方两个经典复仇故事体现的复仇观念,是中西方整个复仇主题系统整体性价值取向突出的表现。这两个复仇经典故事中所昭示的中西方复仇文学价值取向的差异,我们可以归纳成以下几点。
  首先,西方较为偏重复仇行使时主体精神世界的冲突;中国则较为关注复仇事件本身的结局,包括关注复仇者自身在复仇成功后的命运。两者一重人性揭示,一重伦理实现。《哈姆雷特》中极力展示的是王子在复仇过程中静态的思考与行动的矛盾,复仇主体作为自己的精神主宰的人探索自我和外在两个世界的过程。而《史记•伍子胥列传》中更多的是关注复仇事件本身的发展状态,伍子胥在复仇过程中的行动,司马迁浓墨重彩地描述伍子胥复仇之路上的艰辛并特意展示复仇的结局——伍子胥掘平王墓鞭尸三百,终报父兄之仇。此外,伍子胥在复仇成功后又遭吴国奸佞所害,自刎而亡的命运也在司马迁笔下以大篇幅的笔墨展示。
  其次,西方写复仇,注重个体性格成熟的过程、人格的变化与完善;中国则偏好于伦理目标实现的社会效果,少了必要的心灵冲突与过程描叙,而让最为痛快淋漓的仇凶毁灭的结局尽快地充分展露,以期大快人心。哈姆雷特最初在剧中出现的时候只是一个受过现代人文主义教育的单纯的大学生,而在经历为父复仇的整个过程中,通过一段痛苦的思索,对个人与世界进行探索的精神洗礼中逐渐成熟,他对世界的认识也从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转到了现实和残酷中,并对这种班驳的现实有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试图借复仇之机改变现实的荒乱黑暗。《史记•伍子胥列传》在复仇主体心理冲突方面则几乎无所涉及。按一般逻辑,伍子胥经历如此震撼的家变,复仇之路上经历甚多艰辛,心理上肯定有个变化过程,史记索引中也曾提到伍子胥“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但文中却没有关于伍子胥心理痛苦的文字。而复仇结局——掘墓鞭尸在历史上给人的审美感受确实是达到了大快人心的效果,同时也由子报父仇的的成功结局实现了伦理目标。
  其三,西方复仇之作常引发人们对个体与命运抗争的悲壮感,让人反思深省;中国复仇之作更多的激发善必胜恶的愉悦感。哈姆雷特的整个复仇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来,也是与丹麦黑暗现实、与悲剧命运进行精神与肉体的抗争的过程,这种抗争的失败无疑带有强烈的悲剧色彩,使人面对这种结局时产生强烈的悲壮感,并随着悲剧的复仇主体对生命、对世界、对宇宙的思考而陷入反思。伍子胥的复仇,抛开其中的君臣礼仪不说,掘墓鞭尸的结局以复仇主体在此间的痛快淋漓、彻底雪耻而言,势必使人产生恶人得诛、善人大仇终报的愉悦感。相较而论,西方的复仇每每牵动着震撼人心的重大悲剧主题,也往往涉及了对人灵魂的拷问,很少驻足于伦理上的具体个别的是是非非、善恶美丑。
  三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中西方复仇文学的价值取向之间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由中西方文化习俗、文学传统等诸般差异作用的结果。
  复仇在上古氏族社会即已有之,上古时代的复仇是以血族复仇的形态出现的,其在“死后有灵”的神秘观念支配下,认为横死者要求本氏族成员为自身讨还血债;借助氏族成员的义务,“以血还血”的信念强固了氏族群体意识,并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建构了复仇伦理。[14]在中国,到了周秦极其以后的宗法社会,复仇继续流行,这时候作为原始人血族复仇的直接延续,复仇演变为为家族,家庭成员雪恨,即血亲复仇。古代中国血缘宗法制度根深蒂固,一族之人按照血缘关系上的亲疏远近彼此负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亲人复仇即是其中之一,这种责任与义务一旦发生,就是必须履行的,不可推卸的,[15]这种观念造就了现实中血亲复仇的持久与普遍受推重,而这又离不开先秦儒家学说中对复仇的肯定。
  以孝悌为本的儒家思想对血亲复仇给予充分的肯定。《孟子•尽心下》:“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也。”汉初的儒家经义对复仇也作了具体的解释。《礼记•曲礼》:“父之仇也,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孔颖达疏:“父是子之天,彼杀己之父,是杀己之天,故必报杀之,不可与共处于天下也。天在上,故曰戴。”此外,在《周礼》等儒家经义中也散见许多对复仇的肯定言论。可见,早期儒家学说中对复仇的态度是一致的,它鼓励提倡人们血亲复仇。
  复仇是受害主受到侵害后迫不得已进行的极端性报复方式,复仇的实施,往往企图从肉体上毁灭仇主,复仇主体所期待达到的,与执法所得结果并无大异。在礼崩乐坏,正常社会秩序被打破的情形下,复仇又每每作为对善被无情毁灭的一种正义抗争。对此,儒家学说中没有正面的论述,但孔子以直报怨的观点却是对这种正义抗争的的一种支持。[16]此外,先秦儒家将复仇从原始心态和个体冲动中提纯升华,赋予了复仇以正义庄严的伦理内核与肯定性的道德评价。
  儒家对血亲复仇的这种无条件的肯定,对古代复仇文学、复仇文化价值观的建构是决定性的。古代中国复仇文学的总体倾向是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表现模式,演绎善对恶的正义讨伐,而复仇者在复仇行为过程中的心坚意决、无所顾忌也往往得到“一面倒”式的褒举同情。这种对复仇主体“一面倒”式的褒举以及复仇主体的心坚意决在中国的上古神话中就已深植其根。陶渊明《读山海经》诗咏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讴歌的就是两个复仇神话故事。《山海经•北山经》、《述异记》等载炎帝的少女名叫女娃,溺死在东海,死后化作精卫鸟,经常衔西山的树枝小石投入东海,想填平它,其名字又叫冤禽、志鸟;刑天与天帝争作主神,头被砍掉,他就以乳头为目,以肚脐为嘴,手操斧盾挥舞而战。这两则神话中的复仇主体,都不因身死体残而罢休,而是执著地完成未竟的复仇事业。可以想见,复仇的过程展示已说明了其占据复仇主体的整个追求目标,而且体现了对复仇不惜代价的倡导。上古神话对复仇的倡导,对复仇精神的褒扬在后来的复仇文学中衍生的正是对直接体现复仇精神、复仇者命运的复仇事件发展过程、复仇事件的结局、复仇主体命运的关注。
  同时,儒家鼓励、重视复仇的思想,经汉人的复仇世风传递,[17]逐渐形成以能否完成血亲复仇的义务来判断其人的道德品质的评价标准,这种价值取向在古代中国复仇文学中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古代中国史传描述载录的众多行孝尽伦、行侠尽忠的复仇故事中,复仇与否,往往成了个体人格品位评定的重要风标。在《史记•伍子胥列传》结尾,“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18]对于伍子胥引吴兵灭楚国及入郢后的倒行逆施,司马迁认为“怨毒之于人甚矣”,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但是对伍子胥所选择的复仇之路,却是非常赞赏的,他认为假若伍子胥为尽孝而与父亲一块死,那么他的死“何异蝼蚁”?毫无价值和意义。而伍子胥为复仇选择了“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的“隐就功名”之路,司马迁认为“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在此可见司马迁对复仇的肯定,复仇与否成为伍子胥为“蝼蚁”或“烈丈夫”的个体人格品位评定的风标。
  西方文化以个人主义价值观念为内核,偏重个体尊严及其人格价值。西方人的价值观认为,个人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和出发点,人必须为自己个人的利益而奋斗,为自己才能维持社会正义,爱自己才能爱他人和社会,为自己奋斗也是为他人和社会奋斗。在这种以个体为本位的文化价值体系下,复仇的价值取向往往是维护个体的荣耀尊严,异于中国文化以家族、社会为本位,复仇乃是行孝尽伦的社会使命。这种价值取向在复仇文学中直接表现为对复仇主体精神世界的冲突、复仇主体的人格变化,完善成熟的过程以及复仇主体在这个过程中与世界、宇宙、命运等的关系的关注。
  此外,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在西方文化圈中我们受到的教育是,对曾经得罪过自己的人“怀恨在心”,念念不忘,这不是善的本分。基督教认为灾难是由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人的性格和行为是其祸福的根源。而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的文艺复兴带来的人文主义思潮的崛起,对人世生活乃至人本身价值的关注,使得西方平等、正义等观念普遍被接受。在这种追求善,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文化背景之下,西方复仇文学的褒贬性倾向呈现出一种动态性的流变,明显地显示着文明演变的轨迹。在这个流变过程中,它更多地体现出对复仇的方式、手段及其目的的思考。
  大体上说,西方复仇文学表现可分为古希腊神话传说、文艺复兴后以及18世纪后这三个阶段。[19]西方文化对复仇的反思,可以说从古希腊传说中就埋下了种子。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复仇观念丰富复杂,每每表现一些不全是正义的、有争议的复仇,以及让复仇主体饱受灵魂撕裂、懊悔不已的甚至非正义的复仇。复仇主体在手段实施过程中的犹豫、焦虑及其复仇后的心灵搏斗,连同复仇的代价都给人以深深的启迪。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尤其是宗教改革之后,复仇文学中对复仇褒贬的倾向就更加减弱了,古希腊罗马神话传说、悲剧中的复仇颂歌在很大程度上打了折扣。文艺复兴时期,在人文主义思潮中,复仇文学主题倾向了对生命与宇宙的重新认识,对现实的深刻批判,这种社会批判,又往往是站在一种抛开所有片面之见的公正立场上,而力求揭示一种深层的人性深蕴。《哈姆雷特》中复仇主体“生存与毁灭”的疑问,主体对荒芜黑暗的现实的认识与这种现实激起的强烈的责任感,以及贯穿整个复仇行为过程的对人灵魂的拷问,都显示西方复仇文学中复仇观念的深刻复杂,这种状态下的复仇主题,就决不会驻足于伦理上的具体个别的是是非非、善恶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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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司马迁的生死观有何评价?500字左右

我初知司马迁的大名, 是从学习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开始的。毛主席在这篇文章中说:“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那时起,我就认为司马迁一定是提倡大义殒命慷慨赴死的。特别是自己迈出学校门的第一步就跨进了部队,接受的是战场拼命勇于献身的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一直认为凡是不惜生命慷慨赴死必定是伟大光荣的,凡是忍辱保命苟且偷生必定是渺小可耻的。后来读的书渐渐多了,才知道敢情事理远不是这样简单。 特别是读司马迁写的和写司马迁的书多了以后,才知道其实司马迁是并不提倡盲目赴死的。
司马迁的生死观是“贤者诚重其死”。“诚重其死”,即不愿轻易死去。在司马迁看来,一个人在紧要关头,慷慨赴死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恰当的处置生与死,即所谓“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他认为虽然“知死必勇”,但是“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
司马迁的这个“诚重其死”、“处死者难”的生死观,贯穿于整部《史记》之中,充分展现了他那高出凡人的史家炯炯眼光。管仲曾三次在战场上临阵脱逃,他赞成鲍叔牙“不以为怯”的看法;管仲的主上公子纠败绩,同为臣下的召忽选择了大义殒命慷慨赴死,而管仲却选择了幽囚受辱苟且活命,他肯定了管仲“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的自圆之说。汉初三杰之一的韩信未出仕时,一个市井匹夫曾当众羞辱他说:“你如不怕死,就一剑把我刺死;如怕死,就从我胯下爬过去”。你看韩信所为:信熟视之,俛出胯下,蒲伏。司马迁对此写道:“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此句话活脱反衬出司马迁不屑此市议俗见也。我们仔细想来,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大辱,又何尝不是大勇呢?
司马迁的不同俗常的生死观,自始至终是以“义”为前提的。这个“义”就是大是大非,就是他人、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处死者难”,难就难在上下左右反复权衡是否符合这个“义”上。只要符合“义”,无论是慷慨赴死还是理智保命都是大丈夫所为,反之就是“婢妾贱人”之行。

对司马迁一生的感想!

可以说,从人类有意识以来,就知道有生必有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死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是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生命只有一次,故贪生怕死也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有意思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到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的事,就催生出了不朽的理念。古人对不朽有三个经典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三条之一,就可以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这一估价或者离事实不远。由于有了这个明确标准,古往今来的志士仁人、英才俊彦就不约而同地攒足了劲为了实现不朽这一目标奋斗不息。
但在生死一途上并不因为引进了不朽的理念就万事大吉。因为无从把握、难以预料的命运从来不会让人们按部就班、妥妥帖帖地经营自己的不朽事业。于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就不断提供了面对生死抉择的画面。由于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避死向生的本能,人有别于其他生命体之处或者就在于,为了某个自认为崇高的目的,可以逆本能而动,主动选择死亡。就如孟子曾经所说: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就如为了坚守士可杀不可辱及人活一口气等等信念。所以一旦人们在可以生的时候选择了死,总是表现出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般的壮烈,荡气回肠,激越千古。
当不朽与做人的基本信念不可调和时,是生还是死,这一难住哈姆雷特的选择题就常常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概念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勇敢或怯弱来界定。生死关头最能显示英雄本色,通常选择死,肯定会被认为是有勇气的表现。但英雄与否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当这道生死难题摆在司马迁面前时,经过无尽的掂量,他以比选择死更大的勇气毅然选择了生,并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这一观念的提出,对于后人在解决这道难题时或者有一定的帮助。
司马迁的生死观是对不朽理念的进一步诠释。而不朽理念本身就包含了对死亡的原始恐惧。据笔者可以查找到的这种恐惧的最初表述,当是出自孔夫子。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记有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然而欲使名垂后世,也不是一件容易如愿的事。比如《伯夷列传》就记载了伯夷、叔齐因相互辞让君主之位而相偕去国;又因反对周武王以暴易暴,不食周粟而死。司马迁指出,如果不是因为孔夫子记录了他们的事迹,他们就会如许多怀有同样情操者一样湮没无闻了。所以司马迁在传末又一次引述了孔子的话:“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司马迁才情既高,追求不朽正是他本人及家族的梦想。但他本人肯定也是时时刻刻受到达不成不朽的恐惧胁迫的。本来作为一个朝廷小官,司马迁没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也没有像孔夫子那样的圣人予以提携,达成不朽应该是相当困难的。但达成不朽的机遇还是出现在了司马家族的面前。这个机遇是,他们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承平时代,又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大量的文献资料,他们有条件继续自孔子以后中绝的著述事业。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开始,就着手为开创家族的不朽事业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可惜天不假年,司马谈只好以临终嘱托的方式将使家族不朽的接力棒交到了司马迁手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在司马迁时代,这个生命还属于父母、家庭、家族。正是背负着家族与先人的重托,司马迁开始其对不朽的追求。当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述进行到第七年时,发生了李陵事件。司马迁也因为为李陵说情,而使他的不朽事业面临夭折的危险。
在后人看来,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算是他的人生污点。但放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正是允许发生的。无论如何投降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为了张扬光大生命的价值,以期有更大的建树以达不朽之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类似的屈辱又是可以接受的,早先的先贤就这样做过。当时去古未远,古代遗风的影响不容低估。从上述意义上来说,李陵之降就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逆不道行径。毕竟大一统国家时间不长,大汉民族的概念尚未形成,还没有形成忠于民族大义的铁律;毕竟为国捐躯与张扬个体的生命价值同时受到推崇。大汉立国之初,就曾认可了这种因势不敌而降的人,如韩王信、堂阳侯孙赤都曾因战败而投降项羽,后重新加入汉阵营而继续受重用。就是司马迁时代的赵破奴,曾被匈奴俘去十年,就未闻失侯夺爵。此事记在《卫将军骠骑列传》里。因此,且不说司马迁受刑时李陵降否难明,即使坐实,两国交兵,叛来降去,在过去是通行的做法,至少在司马迁时代还不是当局用以定罪的名目,至少汉武帝就没用这个名目给司马迁定罪。大概司马迁在为李陵说情时提到了李陵之败与其上级二师将军李广利之败的联系,因为后者在李陵失败的同时也折损了五分之三的人马。李广利是因为与汉武帝的裙带关系而受到重用的。所以汉武帝给司马迁定罪的名目是,攻击皇帝用人不当而造成李陵之败。
本文标题: 司马迁生死观读后感(读《司马迁 关于生与死的话题》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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