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能谈谈《最后的告别》这本书的读后感吗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02: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3

城南旧事读后感,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

大家能谈谈《最后的告别》这本书的读后感吗

城南旧事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500字(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南旧事读后感1

  人真的很奇怪,小的时候总希望长大成人,可长大了,又回忆起童年的美好,童年也许并不美好,可是比起大人们的世界,童年却多了一份天真、快乐……

  最近我正在看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这是一位中国近代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本代表作品。其中的第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名字是“惠安馆”,它主要讲了:“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只是可怜的母女俩最后竟惨死于火车轮下!而英子也因为爸爸死了,从而告别了她快乐的童年。”

  秀贞是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一个人,但她的孩子——小桂子却被人扔了,相信全天下的母亲都能体会到这般痛苦……在她认识英子后对英子很好,就像英子是自己的女儿似的,从她对英子的态度,便可知道她有多么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孩子。而英子又是多么的聪明、善良,不但帮秀贞找到了孩子,而且在后来还因为自己在荒草的上找到了一个小佛像,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使那厚嘴唇的年轻人被抓走而感到难过……英子真是一个既聪明又善良的好孩子!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在阅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优美文字,给我的心灵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文章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时光如梭,眨眼间,英子已经小学毕业。可正当她兴冲冲地赶到医院中,想将毕业证给爸爸看时,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回到家中,英子看到爸爸的花落了,她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无数时间在我们的身边流逝。但许多人,明知道时间的珍贵,还在大量的浪费时间。与其泡网吧、打游戏等做没意义的事,还不如多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文中的英子,也充分意识到时间的速度。因为时间,它匆匆的脚步,带走了英子对爸爸最后的告别。也正是因为爸爸的去世,才让英子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生活中,时间也留下了它独特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妈妈那浓黑的头发间,冒出几缕白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看见,爸爸那舒展的眼角,多出几丝皱纹。这一点一滴的细节,使我不禁想到,最近炙手可热的歌曲——《时间都去哪儿了》。

  是啊,时间都去哪儿了?正如《偶成》中的话:“少年易老

  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珍惜时间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城南旧事》这本书,叙说着一个叫英子的女孩的童年,《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我读完这本书第一个感想就是:有趣,作者写作的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作者一样刚开始就表明主人公的名字和家庭环境,而是慢慢的随着事情的发展才说到。

  故事是从一九二三年开始的,英子从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七岁小女孩到一个聪明、能干、成熟的小大人,在英子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和苦恼。影子经常给她不喜欢的人取外号,英子小时候,她妈妈的奶不够,所以就请了一个奶妈,这个奶妈叫宋妈,英子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是宋妈喂的奶,宋妈的丈夫没出息,从来都不干事整天闲着,所以英子就很讨厌他,英子发现宋妈的丈夫的牙齿很黄,就给他取个外号叫“黄板儿牙”,读后感《《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还有一次,英子要进小学,可是要被小学录取要会数目,英子吃饭的时候妈妈问她:“你来数给我听听。”英子就数起来:“一、二、三……二十、二十一……”英子的妈妈说:“不是二十,你听我年啊。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像这类有趣的事有很多。

  英子他们那个时候的童年乐趣是踢皮球、玩过家家、养宠物……而我们的童年比他们的童年比他们好多了,可以踢足球、打篮球、玩电脑、PSP……

  我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啊!

  城南旧事读后感4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近代女作家林海音,她于1976年编写这部短篇小说集《城南旧事》。

  这本书以生动幽默而又让人感动的笔触为我们描写了她的回忆。

  林海音小时候小名叫“英子”,她那时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巷子里,就是那里才让她有无限地恋童年的情怀。那时的她天真无邪,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比如有一次,英子和妹妹在天桥闲逛,突然,姐夫俩看到一个大汉在卖布匹,他又是卖弄又是减价的,终于把她俩人说动心了,掏钱高高兴兴地买回家去了。

  回到家把布匹给妈妈看过后,妈妈惊叫:“看你们买回来了什么东西!”英子和妹妹不解说:”一匹12尺的布啊!”妈妈哭笑不得说:“我一看就知道只有8尺!”可是倔强的小英子仍说:“绝对是12尺!”没办法妈妈只好拿来量尺,一量,果真只有8尺!妈妈又端详了一下布料,摇摇头:“单面的花布,十尺才卖七八毛,你们花几块钱买的?”英子一听吃了一惊,继而羞红了脸:“8块6。”妈妈笑道:“你们上当咯!”

  儿时的她多么有趣,从儿时的琐事中,我看到了她的认真,看到了她的执着,“英子”的形象是所有人心中儿时的记忆。

  书中的情节仍让我记忆犹新,那个捣蛋、倔强、顽皮的“英子”总在我脑海里浮现。虽然无图,但却能给人无限的遐想。

  林海音编写的《城南旧事》也让我感慨万分,有些大人们儿时的文化现在早已流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我们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城南旧事读后感5

  今天读了《城南旧事》。这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

  书中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小女孩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我仰起头来,望见了青蓝的天空,上面浮着一块白云彩,不,一条船。我记得她说:‘那条船,慢慢儿地往天边上挪动,我仿佛上了船,心是飘的。’她现在在船上吗?往天边儿上去了吗?”“这句话很伤了我的心吗?怎么一听爸说,我的眼皮就眨了两下,碰着我蒙在脸上的手掌,湿了,我更不敢放开我的手。”“我慢慢躲进大门里,依在妈妈的身边,很想哭。”“‘不!’我反抗妈妈这么教我!我将来长大了是要写一本书的,但绝不是像妈妈说的这么写。我要写的是:‘我们看海去’。”“怪不得,宋妈的丈夫像谁来着,原来是它!宋妈为什么嫁给黄板儿牙,这蠢驴!”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6

  “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这是作家林海音《城南旧事》的片段。《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以温情的笔调,真挚的情感,叙说了作者小时候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反映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在英子的眼中,一切都是新奇的、纯洁的。人人避之不及的疯子,英子却认为只是一个清秀的大姑娘。为了疯子母子的新生活,英子偷来母亲珍贵的镯子给她们做盘缠;就连偷别人东西的贼,英子也认为是一个敦厚的老实人,是一位慈爱的哥哥;备受磨难的妞儿更是英子至真至诚的朋友,她的死去,使英子大病了一场……

  《城南旧事》也是作者探寻未知世界的心声表达。骆驼为什么颈子上系着铃铛?夏天它们会到哪里去?英子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个世界没有一处不令她惊奇。我的世界有些什么?我又想知道什么?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城南旧事》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生活。

  英子的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的童年也留在了记忆中,但童心可以不老。我试着去关注身边的一切,用爱去发现爱。如果有小孩摔倒在地,我会毫不犹豫的地把他搀扶起来;看见天上成双成对的鸟儿,我会幻想它们是相约去某个地方自由玩耍。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影响着我,让我的内心因为爱深深地感动着。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总之,《城南往事》带给我的种种有点甜,有点酸,有的开心,有点难过的味道,都是一双童真的眼睛告诉我的,我想,在我以后的人生中,这双充满童真的眼睛一定会永久伴随着我,而我的眼睛也会因而而清澈起来。但宛如又有点痴,不明确小英子为什么要搬迁,不明确妞儿和秀珍最后怎样了……我为小英子感到高兴,由于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们说“秀珍是个疯子”,而小英子却把它当成好朋友;他们说“那是个小偷”,而小英子却还在仔细地听他讲故事。我也为小英子又那么一点点难过,由于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基础不知道会有厄运降临在她身上:当她捧着求之不得的小学毕业证书,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时,自己的爸爸曾经快去另一个世界了。梦想的价值读后感

  在影片开始的景象里,小英子学着骆驼品味的样子容貌,这不仅反衬了她内心的灵活和幼稚,更为紧张的是奠基了她在影片中的叙事视点。全片大少数镜头因而小英子的低视角的客观镜头拍摄的,如许,随着小英子那纯真目光的追溯,“一切都离我而去”的伤怀感情显得尤为真切,同时也显得更加凄婉和痛楚。

  《城南往事》以它那清爽和隽永的散文叙事镜语表现了一个时代“童年往事”般的生理旅程。在影片中,小英子是故事中的叙事人,但由于她的年幼,这就一定消解文本的'深层语意欲望对象缺席的意味意味,从而也推脱了小英子的社会举动负担责任。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城南旧事是我“最喜欢书榜”里排名第三的书,我把这本书完完整整地读了10遍。我细细地品味着这本书,发现字里行间都表达了英子对老北京的怀念。作者林音海用谈谈的文字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看到了老北京的那个胡同,胡同里的那双充满童真的大眼睛,大眼睛里有无数的好奇。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像是一场梦。回忆童年,有许多是就像是梦一样。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看见了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是谁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

  小英子也是十分大方和会关心别人的人。在秀贞要去找思康叔时,小英子不仅拿出了自己的钻石表,还把妈妈打的金镯子也给了秀贞做盘缠。英子小小年纪就知道要关心、照顾别人,怪不得她的童年会那么快乐。童年中有许多的东西都流逝了,不像花儿谢了可以再次绽放。尽管我们伸尽手去挽留,依然不能改变。

  时间过得太快了,一转眼我就上五年级了,很快就要毕业告别童年了。所以我希望趁现在的时间,我要好好地把握自己的童年,将来不会再有任何遗憾。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城南旧事》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它写出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是林海音根据自已的童年故事改编的。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感觉好像回到了旧时代,心想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乏味的,可当我看过后,就深深地陶醉在故事中……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在自家弄堂结识了一位叫妞的小朋友,她是一个孤儿,给养父母卖唱赚钱。英子还认识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贞姑娘,其实秀贞就是妞的亲生母亲。英子知道后把她们娘俩送到了火车站,还把妈妈的金手镯也送给了秀贞,就在那天晚上,英子昏倒了,忘记了以前的事。于是,她只能搬到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不禁让人心酸落泪,英子是多么善良啊!正因为她的善良,才会让妞和她的娘相逢。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和英子一样的人,他们善良,乐于帮助他人。今年冬天,天气很冷,有一位老奶奶拉着小推车,推车上有帽子、毛衣、围巾……她在繁华的天一广场仔细搜索。原来她是给流浪在街头的人送去温暖,多么善良的老人啊!难怪网友把这位老奶奶评为宁波市最美丽的老人。我想,老奶奶跟书中的英子一样善良,她懂得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让爱温暖一切,让爱温暖人间。

  是的,让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位在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个北京人的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英子,故事中讲的是小英子的童年往事。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1918年3月在日本出生,不久后跟随着父亲回到了国内,在北京度过了童年。后来,《城南旧事》被拍成了电影,受到了观众的喜爱。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故事中六岁的小姑娘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极其富有同情心甚至还有点狡黠的孩子。小英子是善良的,她一点也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成了她的一个很好的朋友,而且还帮助她。

  故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我们看海去》里的那个“贼”,从他的故事里,我明白了他是一个因为没有好好学习而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的人,为了他的学习优异的弟弟能够漂洋过海去读书而做了“贼”,他的妈妈因为他没有出息而哭瞎了眼睛。那个“贼”其实也是不容易的,做“贼”并不是他的本意,只因生活所迫。他还劝过小英子要好好念书,不要像他这样,以后后悔就来不及了。

  小英子的爸爸因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提早的结束了,她长大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童年是短暂的,它就如一朵花,我们每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就结束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每一个陪伴我们成长的亲人及朋友,不要让它白白浪费。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部集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它将北欧美丽的自然风光与人物心灵的陶冶巧妙地融于一炉。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一次因为捉弄精灵而被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开启了他寻找小精灵之旅,不但没有找到,反而家里的一只雄鹅被一群大雁怂恿后想要飞走,尼尔斯害怕父母回来发现雄鹅不在后会生气,便趴在了雄鹅身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启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一路上,尼尔斯他们识破了可恶的狐狸斯密尔的诡计;用智谋从乌鸦强盗山逃了出来;在木偶的帮助下,逃脱了国王头像的追捕;还用智谋打败了灰田鼠兵团,让格里明五堡的居民们安心居住……虽然遭遇了重重困难,但是最终克服了。男孩多次帮助雁群脱险,大雁们非常喜欢他,便与他和睦相处,最终送他回到了家,这种友善的态度让他又变成了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名著,是世界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书中主要讲述一个不爱学习,喜搞恶作剧的顽皮小孩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把他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人,他骑在自家的一只大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去长途旅行,在旅行途中经历了很多磨难,听了很多传奇故事,从各种动物那里学习到了很多优点,交了很多朋友,长了许多知识,逐渐改正了自己身上的缺点,又变成了一个认真学习,善于团结,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这本书看后,使我明白了搞恶作剧会变成坏事,只有积极帮助别人才是最快乐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书中写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贪玩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小人。之后,他随大雄鹅周游瑞典。在旅行中他打败了狐狸斯密尔、乌鸦黑旋风,把雄鹅从坏孩子的手中救了出来,赶走了可恶的灰老鼠,帮助山羊赶跑狐狸,在瑞典的动物界里威名远扬。他不但战胜了种种困难,还饱览了祖国秀丽的风光,亲身经历了很多历史、地理、人文掌故,并从他的动物朋友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品质。所以,这才是真正的旅行、浪漫的旅行。

  我认为大家都想当尼尔斯骑鹅以后的人,但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所以我们都要学习勇于舍己助人为乐,有责任感,有爱心的优秀品质。改掉自己的缺点,做一非常棒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4

  这本书里写了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因为欺负动物而被精灵变成了小人的尼尔斯和一只怀有飞向两天梦想的家鹅马丁。马丁因为坚持一个飞向蓝天的梦想,所以跟着野鹅群飞了起来,而尼尔斯也跟着马丁飞了起来,从此他们开始了神奇之旅。在这奇妙的旅途中,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诡计,尼尔斯和熊爸爸的故事,尼尔斯经过不懈努力救出了果果。

  在这神秘而奇妙又惊险的旅途中,尼尔斯渐渐地学会了关爱动物,与动物和睦相处。在这旅途中,尼尔斯与许多动物结为好朋友。森林里的小动物都在歌颂尼尔斯就小动物的事情,一时间,尼尔斯成了动物们赞叹的人。

  尼尔斯从一个欺负小动物的人,变成了爱于小动物交朋友的人,这种变化不是一天两天的,而是渐渐地转变。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因为尼尔斯变小后体会到了弱小,他知道这种滋味的难受,被别人欺负时的无助,所以他有了这种改变。

  如果我能像尼尔斯一样,拥有这奇妙之旅,让我能够和动物玩耍,那该多好呀!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5

  我在奶奶家看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妈妈告诉我,她小时候也看过这本书,还看过这个动画片呢,很好看。我一下有了兴趣。

  这本书写了一个调皮捣蛋,爱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的历险故事。他骑着大雁—马丁去周游各地,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尼尔斯一点也没有害怕,总是进取地想办法去解决。在旅途中,他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并帮忙它们,成了小动物的好朋友。

  经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应当爱惜和保护动物,不去欺负和虐待小动物,因为它们和我们一样都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不要害怕,要勇敢起来,进取想办法来解决才是最重要的。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和尼尔斯一齐经历了一次神奇趣味的旅行,一次大自然的旅行。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大拇指被人抓了起来卖给了克莱门,克莱门让尼尔斯住在公园里一段时间,当克莱门给他送饭拿来蓝盘子子时尼尔斯就自由了,可是克莱门家里有事把尼尔斯托付给了朋友,朋友忘记了克莱门的嘱托,没有给尼尔斯送饭,尼尔斯就一直住在了公园里,尼尔斯和大雁们又遇到了一些凶险后,尼尔斯和大雁们终于来到了尼尔斯家附近,尼尔斯想回家看看,可是他回家并且长大的就必须杀死莫顿。尼尔斯最终回到了他家,见到了爸爸妈妈并且长得比以前更高了,那么尼尔斯到底是怎么回到家并且长大了呢,他的朋友莫顿怎样了呢?小朋友们你们看完了这本书吗?

  这本书很有趣,尼尔斯从一个动物们讨厌的小男孩,经过一番旅行以及旅途中的惊险故事,使尼尔斯变成了动物们都喜欢的勇敢可爱的小男孩。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7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写了主人公尼尔斯变小后变得善良、勇敢、乐于助人。

  尼尔斯没有变小时他十分让人讨厌,也对读书毫无兴趣。但它变小后跟着大白鹅和大雁们南非时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惨败的狐狸、解救莫顿、老鼠的斗争、神奇的口哨……通过几场灾难,大雁和大白鹅把尼尔斯称为“大拇指”,因为尼尔斯几次帮助小动物,如:在神奇的口哨里,尼尔斯吹了一个口哨,把将要占领城堡的灰老鼠吓走了。

  让我深刻难忘的是开头“小精灵的惩罚”和“最后的告别”这两段,直观地表现出主人公没有变小和变小后回到家的差距。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有爱心,有责任心,还要乐于助人,这样别人才会喜欢你,也会在困难时帮助你。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8

  这两个星期爸爸让我读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怀着兴奋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他很顽皮、不爱学习,还爱欺负小动物。他捉弄了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骑着雄鹅飞上天空,和阿卡的雁群一起开始了奇特的旅行。途中,尼尔斯看到地面上正方形的田地。尼尔斯和他的雁群伙伴不断遭遇各种挑战:奸猾的狐狸、凶猛的大鸟、黑压压的老鼠群……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我喜欢尼尔斯这个聪明、机灵、善良、勇敢的小男孩。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9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男孩尼尔斯。由于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变成了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天,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和他的雁群不断遭遇各种挑战:狡猾的狐狸、可怕的大火、凶猛的狗熊……但经过这段生气之旅后,尼尔斯不仅变成人了,还变成了一个机智、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想让大家欢迎你和喜欢你,那你就要学会助人为乐对人宽容。我明白了你如果尊重别人,不自私自利你就会誉满天下;可你损人利己,自私自利那你就会臭名远扬!

  所以我们要助人为乐,做一个大家欢迎的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0

  有一个男孩,常欺负家里的小动物。在动物的眼中,他就是个“小恶魔”。有一天他抓住了一个小精灵,就想让他实现愿望,但他的贪心惹怒了小精灵,小精灵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他想让小精灵帮他恢复原样,便四处寻找,但他发现自的家鹅要和大雁一起飞。阴差阳错之中,家鹅带着他飞向了天空。这个人便是尼尔斯。

  他骑着鹅,作了一次旅行,交了许多朋友,碰见了几个凶恶阴险的坏蛋,经过几番挫折,终于回到了家,变回了人形。

  这本书充满的趣味感动了我,我也想和尼尔斯一起作一次旅行,帮助所有动物开开心心的生活呀!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大约十四岁的叫尼尔斯的小男孩的故事。尼尔斯非常调皮,喜欢搞恶作剧捉弄人。一个晴朗的星期天早上,淘气的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一个非常小的人,而后他骑着大白鹅,跟随雁群游历了许多地方。在这期间,他经历了很多惊险而奇怪的'事情。

  读完故事,我从尼尔斯的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他在此次历险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凭借着勇敢、顽强的精神一一克服了它们,使最初不愿接纳他的大雁们最终信任他,把他视为朋友。在飞往大雪山的路上,他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坏天气,但是他毫不退缩,依旧勇往直前。尼尔斯这种勇敢的精神真让我敬佩!

  我想:如果是我遇到了这种事情,我会怎么做呢?恐怕我不会像他那样坚强吧!不过,今后我会学习他这种勇敢、坚强的品质。因为,困难就是成功的阶梯,任何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格芙。

  书的内容是,尼尔斯是个调皮的小男孩,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精灵变成了不到20厘米的小人。尼尔斯骑上他家的天鹅飞走了。在飞行时,尼尔斯和他的天鹅们一起睡觉,一起吃饭,成为了好朋友。在飞行的路上,困难一个连一个:有三只凶恶的狐狸要吃了他们,可怜的尼尔斯差一点就要被乌鸦吃到肚子里,有时候还要忍饥挨饿。但是尼尔斯最后和朋友们克服了所有困难,慢慢地变得勇敢和聪明,个子也慢慢长高了。最后,他终于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

  我的感想是:一个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只要他有决心有毅力去改正就一定能改正错误,变成一个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3

  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孩子。有一次他发现了小狐仙,接着,他捉弄了小狐仙,却被小狐仙变成了“拇指小人”。这时,雁群飞来,一只向往天空的雄鹅把他带到了天空与雁群飞行。

  在路上,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他和大雁们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帮助大雕逃出牢笼,找到了“妈妈”;他帮助年轻人找回被风刮走的手稿等很多事。通过这些事,尼尔斯变成了好孩子。最后,尼尔斯又变成了大孩子,不过这次是懂事的孩子了。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4

  尼尔斯是一个农家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捣蛋,总爱欺负小动物。一天,他捉弄一个小精灵时候,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

  有一天,他骑在他家雄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一路上它门历经了千心万苦和种种磨难,动物们宽容的心感动了尼尔斯。在最关键的时候,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使大雁们脱离了危险,它和动物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也改掉了自己的缺点。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保护雄鹅安全的回到家中,他就能恢复人的形状,而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感受很深,在生活中不要欺负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伸出双手关心帮助他们。我们还要爱护动物、植物、不破坏环境。在学习上我更要向尼尔斯学习,不怕困难,去解决一道道难题。做个老师、家长、同学喜欢的好孩子。

《影的告别》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影的告别》读后感(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影的告别》读后感 篇1

这是一首构思非常奇特而巧妙的散文诗。流连于影的世界里,我担心被“黑暗”所吞并,或者被“光明”所消灭。

因为影“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所以它“不想跟随你了”。然而现实又是那样的无奈,处于一种生存困境中,它“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这样,不管是人,或者是影,出路只有一个,那就是反抗。于是,它反抗黑暗,因为反抗黑暗,故为黑暗所不容“黑暗又会吞并我”,可它的生命价值正在于反抗黑暗中。当黑暗被消灭时,光明真正来临之日,却又是影消亡之时,“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鲁迅先生写道“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鲁迅先生当时处于历史的生存困境中,而笔下的影之价值在于反抗黑暗,当自己辛苦奋斗得到的光明来临之时,却又甘愿于消亡。这是何等的生命境界,怎能不让我感动呢?最后,我想说,即便“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我还是愿意如鲁迅先生那样“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这就是《影的告别》带给我的最大的生命启示。

《影的告别》读后感 篇2

“人睡到不知道时候的时候,就会有影来告别,说出那些话——”或许,总有那么一个不知道时候的时候,我们看见了,或者忘记了;或者,就这么上了天堂,下了地狱。天堂也罢,地狱也罢。既然已经忘记,已经逃离,又何必苛求。但至少,影曾经追随过,在那浮浮沉沉之中,总有那么一抹倩影成为心中拂之不去的美丽。听说灵魂是个个体,再无影的陪伴,这道路,终是伶仃一人,那么,可曾设想,有多少时光,留给那抹倩影,做最后的告别。

打开书的扉页,已不知是谁用狂草写下“劲草之美”,也不知何时曾认真读过。细想来,年少不经事的心看着那苍白的字眼,只觉一丝枯燥。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读者,以至于我平淡的读完此书,再无勇气打开。现如今,若不是某些偶然和必然,它早已成为尘封已久的秘密了。打开书,看到的是别样的风景,想必这就是经典。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阅历下,看到的是不一样作者,听到的是灵魂深处潜藏已久的心。我不知道,下次启程是何时,只是如今,我准备延续这份丢失已久的冷静。

很多人和我一样,认识鲁迅却不了解鲁迅,欣赏鲁迅却不认同鲁迅。诚然,一个时代的背离,下一代的新生,使我们再无法真切的了解他。而我只是想,再多了解他一点,哪怕我所谓的了解只是浮烟。

他说:“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这是一种荷戟独彷徨的毅然,哪怕再苦闷,再无助也仍然选择欢笑。在那“彷徨于无地”之中,也曾有多少决然,那种与生俱来的坚强,让我看到哪怕是哭也不虚无的他。强颜欢笑,独自远行,终是选择了黑暗。确乎如是,黑暗给予的是不同于光明的力量。一杯酒祭奠,又将启程。

也许现时的率真不允许我们伪装坚强,不由,鲁迅文字中的假装,引起我们的不屑。可又曾想过,骄傲独立如他,又怎会用懦弱掩饰自己,只是我们不懂,我们永远承载不了他背后的重压。

那声“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往。”道出了心事,是谁追随者谁,又是谁独自承受,以至于锋芒尽显真情思。又是谁像谁在告别,告别你,灵魂深处孤独的人儿。那一刻,才是真正承担毁灭与虚无。

不过我想,所谓的虚无,也不过是似有却实无的假象,黑暗的代名词而已。“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这是难懂的话。姑且让我认为是一种回应,一种拒绝现有和将有,而毅然选择黑暗和虚无的过程吧!只是面对这世界,那些拒绝变得如此微弱。若不是一颗坚强的心坚守着,谁能设想结局如何。他是一个成功者,发出无从逃避的生命的声音。

最终还是,“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自己。”还是一个人远行,这份选择需要多少的勇气。独自承担,是失去了所有,却也收获了全部。这生命中,所谓的“有”“无”,也不过是一瞬的遐想,或许只是当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本我的最高点吧!我并不想真切地感受当一个人选择独行时的心情,许是落寞的,但只相信,有一种骄傲,那是在将要放弃时唯一的动力。

我读《影的告别》,竟再读不出影的虚无,许是鲁迅的文字有一种魔力,让我不知觉忘记事物表象。诉诸笔端的,已是那个充满灵魂的影。更觉得,鲁迅只是借这份虚无揭露事实罢了。这不仅仅是影的告别。有那么一些人,毅然选择离开这个肮脏的年代,用自己所及的去拒绝浑浊,那种奋斗,有人放开了富贵,有人甚至献出了生命,只有鲁迅,以笔作战。而这一战,打得太久太久,以至于今,再无法忘记。

说他救赎了世界。不然,世界也救赎了他。

鲁迅自己也说:“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鲁迅便是这般爱夜的人。黑暗中的身影,高傲如笔杆挺立着,即使肉体倒下了,脊梁也不会倒。他很成功,毅立在黑暗之上,掀开了一丝光明。当这份光袭下时,一切黑暗安息了。那个爱夜的人,终是光明的使者,而这份光明,便是黑暗的救赎。顾城“说黑暗给了我黑暗的眼睛,而我用他看到了光明”,也许便是这等意味吧!

写到这而,我不敢说我很了解。我想,他是一个大家,一个大家的魅力,在于他给我灵魂深处的震撼。

不仅是《影的告别》,整本《野草》,渗透出的思想境界,许是我一生都无法追逐的。本不需追逐,只是因为鲁迅,我开始思考有些人生,开始明白某些价值。说不上膜拜吧!

我永远无法明白,这个时代塑造的他有多坚强,读他的文字,想象着。不为什么,只为他是鲁迅,一个用生命在思考的革命者。他的记忆深处,有一种繁华落尽的苍凉,有一种乱世无争的坦然,一种不甘心。有时候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的时候,他依然抱着最初的理想。沉下去而又浮上来,这些,又怎是一个普通人做得到的。若是生在现代,必成大事,将是一代伟人。只是这一切又怎么能说,已是生于那个时代,他才是鲁迅,铮铮傲骨下一个不屈的灵魂。

《影的告别》读后感 篇3

“人在睡着的时候就会有影来该别。”这句话让我感受到其实人从来不是孤独的,因为至少还会有影的相伴。我不愿去地狱,天堂,黄金世界,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一种无奈,一种彷徨,一种淡然,一种释然。其实,我们不用时时刻刻地拼命去追求那是人认为无所不能的财富,权利。

我们只要能活得感受到生命每个阶段不同美感就好。我们不必随波逐流,死心塌地的追求着我们被世俗化了的梦想。像影一样,即使愿望只剩下彷徨于无地,我觉得才是最真切的。影只有在人们睡着的时候,才能够表达自己的梦想,自己内心的想法,而那时候已是黑夜。其实影一直都在不自由的环境下生活,它被时间控制,被人所在的位置所控制。它已经没有自我选择的留下或者离去的权利。

因此,即使我们心中一直相随的形影的概念也要被打破了,影要告别体,它不要再象曾经那样追随体了。但告别了体后却没有找到要去的地方,无论是地狱,天堂,还是黄金世界,都不想。因此,它只能彷徨于无地,要问无地是什么?我想这是作者能够意会的吧!不管无地是怎样一个地方或者不是地方,我想我都极其佩服影的勇敢。

《影的告别》读后感 篇4

鲁迅在中国文学界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从小到大听的最多的作家,最最熟悉的作家就是他了。佩服他在那样的一个残破的中国要挣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的时代,是为数不多的清醒者,满怀激情,用笔杆子去唤醒愚昧的国民,你也曾经彷徨,曾经呐喊,曾经伤逝,为的是激励一代代的有志青年,为的是追寻那一片光明。

人们把《野草》给予了很高的艺术地位。在五四落潮后反思思想上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以及社会的现状让他有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他感到烦闷和痛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野草》,便赋予了自己的那种微妙的感觉、心理、情感,是对绝望的反抗的一种艺术的再现。

鲁迅的作品,初次的品读,我的第一感觉是晦涩的,很难捉住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的作品就像烈酒,初入可能是顺着喉咙流下去就象是一团火一路烧下去的感觉,但细细的品味有一股浓浓的香醇味,回味在身体里的一种舒适感。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对于《影得告别》的赏析,纯属我个人的看法。正如鲁迅曾经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面队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淋的鲜血。”“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面对激情消退的青年,他呼吁,他呐喊。在面对明与暗之间,他选择了坚持,选择面对黑暗的现实。人的影子,在完全黑暗与完全光明的情况下,都要消灭,它只能存在于半明半暗之中。反抗黑暗,黑暗会吞并我;而光明真正到来之时,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境地。但作者宁愿被黑暗沉没,也不愿苟活于明暗之间。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影的告别》读后感 篇5

闲暇读鲁迅先生的这首构思奇特而巧妙的散文诗,感觉是那样地深入我的内心,影的告别读后感。我竟然也担心被“黑暗”所吞没,或者被“光明”所消灭。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既不愿沉溺于黑暗之中,却又没有勇气去寻找光明了,因为我是那样地不想和自己的影子告别。我似乎也看到了影“彷徨于无地”的凄凉,内心似有一种东西在涌动,内心一次次地被打动,深深地发颤。

我为鲁迅先生的那种无边的孤独感而哀伤;更为我自己那深无边际的孤独感而哀伤。

一直以来,感觉自己一直在黑暗里独行,无论怎样都感受不到有别的影的存在,或许,没有更多的人会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仿佛是一潭深深的黑水,无数次地把你淹没,仅管无数次地挣扎着爬上来,但那黑潭仿佛有种不可抗拒的'魔力,无论你怎样地小心躲避和逃离,然而总在不覚间又被深陷进去,沉溺……身处在“黑暗”与“光明”的交接点,无疑就陷入了生存的困境之中,然而,现实却真是那样的无奈,于是我想,或许真的只有沉没,世界才会真正的属于自己

鲁迅的文字很深邃,让人看不透,却总会让人有新的收获。我读《影的告别》也能够强烈感受到鲁迅文字的魅力,以为自己读懂了,好像又没有读懂,处在一种似懂非懂的状态中。

读《影的告别》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一首诀别诗,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被抛弃的凄恨。影子在控告抛弃它的“人”。天堂,地狱,甚至黄金世界,影子都不肯去,却一直跟随着“人”,为什么,因为是人把影子带到这个世界上,赋予影子的灵魂,所以在影子的世界里,人就是它的全部。可是在人的世界里,影子却可有可无。最后,影子决定离开,离开便是灭亡。“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很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终究是生命之重无法承受生命之轻。

这首诗让我想到了鲁迅笔下子君的命运,是涓生唤起子君解脱禁锢的勇气和激情,一旦被“生命全部”抛弃的子君最后的结局便是灭亡,读后感《影的告别读后感》。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千千万万的子君——把生命附属在男性身上的薄命女子。这究竟是男权社会下造成的悲剧,还是女子性格的悲剧,谁又能说得清楚呢?联想到现在,女权解放运动提倡了那么久的当代社会,可是如今又有多少的子君能够摆脱男权,得到真正的解放。

开始读《影的告别》我毫不犹豫地将其看成是绝恋诗,可是读多几遍,我又不以为然了。再次读的时候,觉得鲁迅大概说的是人的悲剧吧。人没有办法脱离社会寻找绝对的自由,不得不在“黑暗”和“光明”中寻找自己的生存之地。

人本来就是一个双重体,在光明的白天,总是以一种“自我”的形态出现在社会,可是到了黑暗的夜里,“本我”的欲望就是显现出来,总“彷徨于明暗”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影子想找到“那全属于我自己的世界”,人又何尝不是呢?最求个体的自由,从社会的各种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可是谁又能做到呢?《影子的告别》大概说的就是人对自由最求却无法实现的彷徨吧。像顾城,海子,海明威,追求自由不得便是灭亡。

《影子的告别》还让我读出一种人生的无奈。在历史的浩淼中,个人本身就无足挂齿,轻得就像影子,“你还想我的赠品,我能献给你什么呢?”历史是要在人的推动,可是作为个人的人又能对历史起到多大的作用,到头来人生就是一场空,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鲁迅想到表达的意思,可是我总是会想到自己,我不是伟人,只是一个平凡得再不能平凡的人,在庸碌的社会中生存着,最终像影子一样,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更不会被世人和历史记住,那究竟生存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本文标题: 大家能谈谈《最后的告别》这本书的读后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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