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炉子故事读后感50字(铁炉子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发布时间: 2022-12-22 22:54:0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7

火炉上的湖泊读后感急急急~~~!!!,抚仙湖在滇池的东边,距离昆明九十多公里。这个湖与另外两个高原湖——滇池、阳宗海同属于五亿年前的一片大海,后...

铁炉子故事读后感50字(铁炉子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火炉上的湖泊读后感

急急急~~~!!!
 抚仙湖在滇池的东边,距离昆明九十多公里。这个湖与另外两个高原湖——滇池、阳宗海同属于五亿年前的一片大海,后来地质运动,大海退走,这三个坑是海洋最深的部分,剩水残山就成为湖泊。说得诗意些,这些湖泊是海的心,或者是海的遗址。过去,昆明人是不去抚仙湖的,不必舍近求远,滇池就在昆明旁边噻。三个湖里面水最浅的是滇池,水深才有十米。抚仙湖面积没有滇池大,但水深不可测,蓄水量相当于12个滇池。公元二十世纪末,滇池灭。昆明人要游山玩水,只有长途跋涉,往抚仙湖去了。
  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去抚仙湖,不是去游山玩水,是去进行中文系的写作课实习。那时候没有旅游的概念,自然世界无所不在,昆明城里,蝴蝶花朵成群结队,昆明外面,四围香稻、半江渔火,还要去哪里旅什么游呢。当时抚仙湖还隐藏在黑暗里,像一个农民的小名,知道它的人不多。抚仙湖旁边是澄江县,这个县一半被荷塘包围着,盛产莲藕。县城的街道上,马车当道,马匹脖子上挂着黄铜铃铛,昂首阔步,就像刚刚被授衔的将军。我当时在云南大学中文系读书,来这里实习。我一直以为在云南,最蓝的是天空,忽然看见抚仙湖,才发现宇宙间最蓝的部分,是在大地之间,我的天,那个叫蓝!后来我去世界上游历,再没有见过比抚仙湖更蓝的水了。大学时代,风华正茂,才子周围,美女如云,我们像仙人一样飞翔。吴丹在天空的蔚蓝色大梁上飞跑,韩旭的眼镜融化成水珠,他可以看见远方了。桂枝和丽清跟着我们,80级最美丽的云,系在大地的腰上,内心隐藏着爱情的痛苦和迷惘。我四肢挺立在红色的高原之间,自我感觉像是一个托塔李天王,哈哈大笑着。这湖泊蓝得恐怖,像是古往今来,所有天空的源头,蓝色的生产基地就在它的内部,生产着巨毒之蓝。如果云南高原在夏天就像是正在开屏的孔雀有着无数眼睛的羽毛,它就是其中最蓝的一个眼。游泳的时候,我潜入深处,就像进入了墨蓝色的钻石里面,无数的光柱和齿轮在旋转、分裂、生产着晶体,鱼像车间里的工人游来游去,什么东西的背撞了一下我的腿,我顷刻浑身发冷,吓得双腿一蹬,浮上了水面,天空是另一种蓝,太平淡了。把抚仙湖比喻成孔雀身上的一只眼睛是很平庸的,但没有办法了,只能这么说。它是一种生命的毒液,进入它,不只是身体深入、潮湿、冰凉、抽筋,心灵也会变成墨蓝色。那个夏天,我成了一个有着墨蓝色心灵的兽,我总是坐在湖边上,与它四目相对,身体冰凉,直到日落,黑夜把前爪搭在我的肩上。它可以在黑暗里看着我,我却看不见它。
  那时候大地是自由的,没有边界。我们可以向任何一个方向前进,可以从湖的任何一处下水,只要你敢。我们随便躺下睡觉,感觉哪里好躺在哪里,身体喜欢哪里就占领哪里,沙滩、草地、林中、舟中、石头上、水面上。我们像国王一样不断地占有这个湖泊,但是它太深、太大,最后是它吞没了我们,我们离开了,消失了,它还在那里。就像两河流域的历史最终要吞没美国人。王冠是它的,世界最多的宝石闪烁在它的内部,而你一颗也无法带走。大学中文系的实习期是一个月,每天,我们乐呵呵地笑着,累极睡去,每个人都有一个抚仙湖,那时候穷得很,什么都没有,大学男生无法拥有他暗恋的女生,也不知道奔驰汽车生产线,但可以拥有抚仙湖。
  有一个早晨,我们几个沿着湖岸向南方走,远远地看见天边有一座山,那山像一个巨大的锥子直立在湖边上。我一指说,我们爬到那个尖上去。那时期我就是那样的人,雄心壮志,总是渴望征服一切,我经常随便指着一个方向,就开始走,我们才不管前面是不是道路。古代约定俗成的习惯,大地上的一切是属于每个人的,自由就是你自己,你自己的身体和精力,你想做什么,去哪里,泅水登山,在平原上奔跑,对着月亮长嚎,在太阳底下干掉,全在于你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大地的传统就是自由,没有方向,没有道路,没有时间,没有势力范围,一切方向都是你的方向、你的道路,你的家、你的床铺、你的时间。你可以向着北方一直走,越过白令海峡,成为一个爱斯基摩人,或者一直向南方前进直到皮肤黑掉,在随便哪棵棕榈树下躺下去永不再醒来。那时候大地的传统将近尾声,但还没有消失,我还不知道我们已经置身古代世界的边界,这一切就要结束了,世界将建立起门票、围墙、铁丝网、别墅、单位的渡假区、城镇、社区、护照、户口本、划分成各种各样的势力范围。现代主义的洪水就要来了,我们毫不觉察,我们是最后的古人。抚仙湖周围依然是自由的,圈地运动尚未开始,任何人都可以在那里为它的腿创造出道路。自由是大地创造的,人类从大地上领悟了自由,自由不是西方今天写在英文教科书中的抽象概念。我是有福之人,我体验过抚仙湖的无禁区的免费享有的时代,像古代的大诗人苏东坡那样,大地对于我是“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的自由之邦。我们随心所欲地穿过湖畔的湿地、沙滩、石头,自己创造出感觉最近尖山的路走,其实我们走的是最远的路。比通过权力和行政修筑的公路远多了,公路削平一切直达,我们却不得不向大地的各种曲线、干湿、软硬、冷热妥协,小心地用足底抚摩伺候着它,它是一个凸凹丰富的身体,说是女人一点也不过分,在经过那些毛茸茸的、乳房般丰满的小山时,我甚至担心踩破了它们。我们的鞋干掉又湿透,再干掉。在一个小松林里,我们看见蘑菇,一群在草丛中东张西望的小脑袋,似乎立即就会变成十二个小矮人。到达尖山下面已经是下午,云南人土,给大地起名字不会玩文化,看见那山是尖尖的,名字也就叫尖山,而不叫马良山,说它是一支神笔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从远处看,尖山给人的印象很简单,就是爬不上去的,太陡了。到了面前,我们看出,爬不上去的只是一个面。在另一面,它并不那么尖,斜坡大约在七十度左右,我们绕到可以爬的这一面爬了上去,吴丹在前面,像班长一样为大家开路,山坡上布满碎石,踩在上面脚直往下滑,你必须在石子还没有松的时候就移动脚步。埋着头,说不了话,汗珠滚滚,爬了一个多小时,感觉是爬了一天。说是可以爬,也就是指少数的云南人,大多数人还是只可以远远地跟着喃喃地重复一句,哦,尖山,腿有点发软,也就算了。我们把许多碎石蹬塌,滚落下去,揪着草,抠住石缝什么的,最后贴着石头爬到山的尖上。山顶并不是尖,那里是一个一堆岩石组成的一个莲花座,上面坐着天空。我们像第一个猿人那样,缓缓地站起来,就看见了洪水之前的大地。我看见了一个“开始”,因为我看见的是无数时间之前就“这样着”的世界,它开始之后,就没有再前进过,改变过,我看见的和无数时间之前开始的那个开始一样。我无法说出我在“看见了”那一刻的感受,我真的是一个猿人,哑默,张口结舌。黑暗结结实实地浸透了我的语言,那时我才知道,我其实是一个什么也说不了的人。
  下山的时候我们找到当地人上下的小路,顺着到他们的村庄去。那村庄叫做禄充,沿着抚仙湖展开,水田,炊烟,白鹭,生产队长和他的故乡天堂,我们就在他家吃晚餐。菜就是鱼,鱼是用一只铜锅煮的,味道非常鲜美。这种鱼只有抚仙湖才有,叫做抗浪鱼。银白色的,摆在手掌中像一把冰凉的小剑。队长说,以前捕捉抗浪鱼最好的季节是在每年的五到八月,那个时候禄充附近的岩石群中流出的泉水,水温升高,比较适合抗浪鱼产卵,它们就顺着温水抢水上来,用竹笼就可以捕获。队长说,鱼多的时候,湖面上还会出现青鱼阵,由大鱼领着,各种颜色的鱼都有,一大片,就在那边,他指了指外面。后来他担忧地告诉我,现在捕鱼比较狠了,什么季节都捕,用炸药,用网眼很小的网,一个都不放过,捕鱼量非常大,感觉鱼比过去少多了,小鱼还没有长大就被吃掉,以后怕要绝种。我望着他炖在火塘上的一大锅子冒着热气的鱼,对他的担忧不太以为然。人不会绝种,树不会绝种,湖不会绝种,鱼怎么会绝种。但实习结束的时候,我还是与吴丹写了一篇小通讯《救救抗浪鱼》,发表在《云南日报》上,编辑大约也觉得有危言耸听之嫌,鲁迅的“救救孩子”还有点意思,“救救抗浪鱼”太夸张了,把它排在报纸上一个很不起眼的位置。我们在月光下离开禄充乡村,一个典型的清朝延续下来的村庄,已经有漫长的历史,村庄中的小路是青石铺的。狗叫,黑暗中有东西在扑腾,抚仙湖无边无际,黑暗的容器,盛满巨毒,看不见,只感觉到它在着。后来下起了暴雨,很快将我们淋湿就跑掉了,我说,抚仙湖摸黑起来小便了一回,哈哈大笑。前面出现了另一个村子,我们走进一个亮着灯的大房间,里面一房子的人,都坐在草墩上,喝茶,抽旱烟,中间有一个人在说书,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说书。说书人我从小就习惯,我几乎每天都看见他在文庙的茶楼里站着。我对说书人麻木不仁,不感兴趣,那时候我以为它是一种永恒事物,所以不以为然,我热烈地向往的是新事物,是未来。但几年后,他们忽然间就消失了,一个也不见了。我们向门口的小伙子要了些水喝过,继续上路,我们已经离开县城二十多公里,沿着乡村马路急步往县城赶,走不动的时候,就一条条横躺在马路中间休息一阵。暴雨过后,月亮又踮着脚尖拨开云,在黑夜的窗帘后面整理星子。我们走到夜里1点才回到实习驻地,班主任非常气愤,当场要我们写检讨书,认识“自由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并且要记在档案里,毕业分配时作为参考。写就写吧,那天我写了一生第一次检讨书,在那样的大地上,我还顾得上什么后果,为热爱一个湖泊写检查,够牛B的。
  知道了抚仙湖是我大学时代最重要的收获,比阅读了金斯堡的诗歌还重要。他那一伙人的作品其实就是为了抚仙湖这样的天堂而写的,他们后来为什么到尼泊尔去?那里到处是抚仙湖啊。抚仙湖后来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圣地,每次去都像是朝圣一样,但这个圣地是可以体验的,我总是被湖水洗得很纯洁,很愉快,很蓝。
  这都是洪水到来以前的事情了。我最近阅读金斯堡那伙人中的一个叫杰克•凯鲁雅克的家伙写的小说《达摩流浪者》,我觉得他写的孤梁峰的情况与我在抚仙湖所遭遇的世界一样,在他们,到大自然里去流浪是一种“垮掉”,从美国的牛B物质文明中垮掉。在我们则不同,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国云南本来就没有什么物质文明,本来就是自然界,我们热爱抚仙湖是一种天性,因为中国本来就是一个迷信“道发自然”的世界,这种理论在这个国家流行了五千年,大家已经感觉不到它是理论,它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日常生活方式。中国人从来不把自然视为人类发展的障碍,自然就是天堂,就是得天独厚,我们总是要在自然中才会心安理得。例如画家倪云林,为了“在乎山水之间”,把房子田地都卖掉,在太湖上漫游一生,直到老死。他可以说是中国的一个达摩流浪者。这种人在中国多了,红颜弃轩冕,迷花不事君,王维、陶潜、寒山……中国人把“在野”、“归去来”,视为人生最后的归宿、退路,野是什么?野就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所谓“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的那种,所谓“造物主无尽藏”。注意了,苏东坡说的是“耳得之”“目遇之”,自然世界是自在的,它与人的关系是“人被它动”,而不是人主动,是“道发自然”而不是“道可道”,人之道。这个关系与达摩流浪者不太一样,在他们,“达摩流浪”是一个主动自觉的行为,一种对美国消费文化的反抗。你看看在书里面他怎么说的:“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汉,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达摩流浪者’的话,那会是什么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他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禁在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望,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的甚至数以千万计的美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
  《达摩流浪者》是50年前写的,当时在美国文化精英里面是多么牛B啊,为了实践这种生活方式,那伙人可没有少吃苦头,这种生活方式甚至被主流社会视为危险,流浪者被警察追捕,作品被查禁。《达摩流浪者》这种类似《前赤壁赋》或者中国田园诗歌的作品,居然是地下读物。今天可不同了,达摩流浪者已经成为一种有着先锋派记号的消费品,非常时尚,数以吨记的背包在世界各地流浪,但最后他们并不能反抗物质文明,流浪结束,每个人都必须老老实实回去,工作、挣钱。“达摩流浪”成为时髦的休闲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严重地刺激了从美国到意大利的野外用品生产线和《国家地理杂志》的销量,为他们创造了巨额利润。你看看就是在当年达摩流浪者进不来的云南,如今哪里不是这些背着大背包,穿着登山鞋的酷人,轻松、时髦、惹眼,令土著和他们的女儿血液沸腾,但令他们沸腾的不是达摩流浪者为什么要千辛万苦来到他们的穷乡僻壤,而是那些价格昂贵的户外用品所暗示的别处的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其实一双登山鞋就是一辆更有文化的奔驰。
  我记得87年我和几个朋友再去抚仙湖,坐着马车,到了湖边,赶马车的顺着岸往南走了一阵,远远看见悬崖下面有一片沙滩,我们就叫他回去,自己背着包往下走。1987年我们还不知道垮掉的一代,在此之前的无数时间中也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王维,我早就是他的崇拜者,我可不知道加里• 斯奈德也崇拜他。我们的背包不是世界名牌,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兵留下来的,其实这个世纪中国从来就没有放下过背包,我们习惯背包胜过习惯床铺。在《达摩流浪者》一书中,加里• 斯奈德就是那个叫做贾菲•赖德的主人公,他是王维的崇拜者。马车夫把我们甩在悬崖上,说是第三天的中午来接我们,就走掉了,要从那高崖下到湖边可不容易,我背着一个大包,是李曙他父亲用来装煤球的,里面装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馒头啦、鞋子啦、口缸啦、铝锅筷子火柴啦白菜萝卜啦、还有半袋子土豆和半个火腿,也不知道李曙要带着这些干什么。我背的这个帆布包非常大,是一个伞兵的空降包,虽然旧些,但非常能装东西,我面对悬崖,空降包悬在我背上,使我无法转身,走到后来,我必须背靠悬崖才可以继续走,我倾斜着身子试走了几步,我想既背着包,又可以走过悬崖,什么都不放过,但我立即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我要么把包甩掉,要么和它一道滚下去,我当机立断,把手臂从背带里褪出来,把包一放,它立即扑腾着滚下去了,李曙后来对我的这个行为非常赞赏,说我是可以做大事情的人,得丢舍包袱,无官一身轻,那么大一包就不要了,滚到海里还不是滚进去。那个包没有滚到海里面去,而是滚到沙滩上,正是我们要搭帐篷的地方。我很不喜欢这个大包袱,抚仙湖就是一切,还需要带什么,这是我的逻辑,水么,直接把湖水捧来喝就行。我们在湖边上找些树枝条、稻草什么的堆在一起,又找了几个石头架起一个简易的灶。老方当过知青,在村子里面呆过多年,野炊很在行,蹲下去搞了一阵,沙滩上已经火焰熊熊,热锅滚滚了。我很喜欢搭帐篷这件事情,找些棍子,把塑料布的四个脚捆上去,然后悬空固定在沙滩上,一个家就建成了。几个人立即钻进去,躺着不想出来。吃的吃,发呆的发呆,去的人有一半是昆明地方的诗人,就谈论诗歌,在这种地方谈论诗歌是最自然的,谈得很有灵性,费嘉说:我对着大海开枪,我立即呼应:打在自由的胸膛上。大家一阵欢呼,感觉诗歌也钻进帐篷来在我们中间住下了,而且是最有魅力的那个。那一夜星星一坨坨掉在海里面,我抓了一颗吃掉,味道像某种以前吃过的汤圆。沙滩一直延伸到海水里四五米,在抚仙湖这种地方不多,一般都是走几步就是悬崖深水。我们就在那片沙滩上全裸游戏,张开长腿奔跑。李曙大叫一声,似乎灵魂已经出窍,眼镜接着就掉到水里面去了,一个个白屁股翻起来,潜到深水去给他摸眼镜。后来我们坐在沙滩上唱歌,把古往今来的歌都唱了一遍。在我唱歌的时候,,有一个人钻到帐篷里去了,里面原来就有一个人,她是眉冰,艺术学院美术系的。他们响起来的时候我们都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把歌唱得乱响。星星从海中央从里向天上爬去,它们的后腿上都长着金色的绒毛。“人生如梦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不明白我们是不是另一些人的人生之梦。”我说。我们在后半夜才钻进帐篷去睡觉,那两个人已经瘫软,不省人事了。我们这些人不是乞丐,却都是那种在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睡觉的人,我甚至就是在飞速前进的火车的钢地板上都可以睡着。我们直接睡在沙上,睡到半夜的时候,来了一个军的蚊子,把我们叮得抱头鼠钻,恨不得变成鸵鸟,钻进沙里面去。天快亮的时候,下了一场雨,雨水把塑料布压得很低,紧贴着脸,雨点的声音直接灌进耳朵,幸好塑料布绑扎得非常结实,没有散掉,我从小就有许多野营的经验,在这方面我不会太马虎。所以到天亮的时候,湖和陆地都湿透了,我们睡觉的这一块却是干岛。天一亮,大家就纷纷起来,都睡不着了,互相看看,皮子润的,都叮成了大肿脸,哈哈大笑呢。雨已经停了,就去找些柴来升火,蓬头垢面,逃犯似的在沙滩上奔走,李曙在地里面刨出来几个土豆,就放到火下面去烤着,那股味道持续了十多年,我现在还闻得到呢。太阳出来的时候,大家继续游泳,大朱不敢裸游,但看着其他人都光着屁股甩来甩去地走,就把裤子脱了一半,套着两个裤腿在那里蹲着烤土豆,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来,他可以立即把裤子套起来,把我们笑得要死。我们在那里呆了三天,没有看见一个外人,不认识的生灵都是鱼啦鸟啦虫虫啦,还有一只乌鸦,它在附近的一棵老柳树上呆了一个上午,干什么我就管不着了。
  这都是洪水时代以前的事了,或者说是楚国的事情了,眼看着秦的势力越来越大,屈原投了汨罗江。我没有屈原那种勇气,滇池灭,我继续活着,逃到了抚仙湖,抚仙湖灭,我可以逃到阳宗海,阳宗海灭,再说吧。我最后一次去抚仙湖是今年夏天。我说最后一次去,是因为我觉得我不大会再去了,我不想彻底消灭我那些洪水时代之前的记忆。当时我和马云等人乘了一辆快车,这个中巴车的司机为了多跑几趟,把车子开得飞快,我们的生命没有他即将到手的钱重要,算起来,也不过就是四五百元吧,他把我们当作两袋土豆,飞快地拉着跑。我印象里抚仙湖非常遥远,因为我去那里的历史基本上是步行的历史,最快也就是马车。所以当司机停车,伸手要车钱的时候,我感觉他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天外掉下来的飞行器面前,一群高高矮矮的水泥蘑菇,金属和塑料闪着光,小矮人探头探脑。我其实也知道最近二十年发生的事情,但有些情况我还是没有料到。我们被挡在一个大门外面,说是里面那个单位就是抚仙湖,进去要买门票,每个人交了十块钱才放进去了。大门附近有一个楼的门口挂着牌子,叫做“抚仙湖管理处”,我才知道它已经被管制了起来。穿过许多建筑、旅馆、饭店、网吧、邮电局、渡假中心什么的,忽然看见了湖水,灰蒙蒙地摇荡着,许多快艇在上面划来划去。我忽然陷入到加里·斯耐德式的厌倦和反抗里面,恨不得马上跳上开往西部的列车逃走,但我能逃到哪里去,我离开昆明,就是要逃到这里来,抚仙湖就是我的西部。一个老女人招呼我们住旅馆,说是又干净又便宜,还悄悄地附着马云的耳朵说几句什么。这个老女人显然是本村的人,当年在月光下荡浆出海的渔家女之一,现在却讲着难听的普通话,并且学会了红灯区的惯用语。我忽然想起住在另一个湖——阳宗海的管理局副主任老叶说的那句话,他的湖上漂满了避孕套。我们找了一间可以看见湖的房间住下来,我推开窗子,看见水泥房子的尽头有一片灰色的水域,像是一个篮球场,就算它是抚仙湖吧。我们收拾好,下楼吃饭,满街都是小馆子,决定不了在哪一家吃,到处瞎逛,看见每个馆子门口都用玻璃缸养着几条鱼,问是什么鱼,老板说是抗浪鱼,怎么这么少?老板说,这种鱼太金贵了,吃了可以壮阳大补,他把那味叫做十全大补的中药的漂亮包装上写的说明文字给我背了一遍。我问,多少钱一斤,他一喜,我们是论条卖,你要称斤也可以,最低价两千五一斤。在昆明我早就听说这个价钱,现在相信了。我们向湖边走去,经过许多馆子,经过一个大厕所,一个停车场,经过几个卖游泳裤救生圈的摊子,又经过一群围着我们,要求我们用他们的汽枪玩游戏的人,打中一个气球奖励一个小熊猫,好像我们都是傻B弱智或者熊猫似的,我知道肯定打不中,因为他们把气枪的准星搞歪了。经过这些只想赚钱,并且用最弱智的方法来赚的人,我心情很不好,好像自己正在发臭,所以才被那么多人嗡着。小镇的尾部出现了沙滩,这些人真有本事,他们经过多年的设计、施工,终于把抚仙湖搞成了一个跟在旅游区后面的东西,一个后院。前厅的什么都比抚仙湖干净,到处有人打扫卫生,旅馆房间、浴缸、抽水马桶、餐厅、街道,都干干净净,散发着讨好的光泽,随处可以看见表扬卫生先进的小红旗、小奖状贴在显眼的位置。抚仙湖在一切的最后,没有人打扫,没有人把这个抽水马桶稍微擦洗一下。我感觉那沙滩有些不对,立刻发现,这是一个人工的沙滩,这里本来没有沙滩,他们从别处拉沙来,做了一块,人真是有本事,我相信他们有一天可以做一个抚仙湖。沙滩不大,停着一大群可以在水上骑行的彩色车子,使沙滩看起来就像一个威尼斯双年展上的美国作品。我正在想,如果我骑在那些丑陋的东西上面会变成一个什么,立刻就有四五个人朝我跑过来,我一看就知道他们想拉我去当妖怪,赶紧向湖边跑,头也不回走进水去了。
  湖水的样子非常可疑。那么多的旅馆、餐馆的污水和作废的精液都排到哪里去?虽然水泥排水沟修得煞有介事,但我总是怀疑那些脏水冠冕堂皇地拐弯抹角之后,又流到湖里去了。湖边停着一张轮船,已经改成餐厅和歌舞厅,这个地方搞完清洁卫生后排出来的又排到哪里去呢,我没有看到它的排泄管道。我戴着潜水墨镜向湖里走,满怀狐疑,感觉不是在走向自然界,而是在一家餐厅的洗手间里,担心着被呕吐物滑倒。但视觉没有那么恶劣,水还是清的,温度也是大自然的温度,刺激、冰凉,不是游泳池类似液体的温水。我一跃,游起来。
  滇池在世的时候,在自然界游泳是我的日常活动,一个星期至少要去滇池两次,有时候夜里12点出发,12点58分脱得精光,一点钟下水,月亮的角度恰到好处,可以照彻全身。月光下的滇池就像一条金身大鱼,周身都是鳞光。不时有鱼撞到我的身体,尾巴打我一下,嘴尖啄我一口,感觉像是在鱼国的闹市区行走。哗啦,一条鱼在水面翻个身,守财奴的金腰带亮了一眼,又收了起来。滇池去世之后,我的游泳活动就改在体育界开展了,这是一个温水区,没有水草也没有鱼,瓷砖的岸,透明如玻璃的水,在里面游泳,感觉自己就像金鱼。
  我从小就在滇池里面游泳,我少年时代从未想过滇池会死,更没有想到它会先于我而死。人谁会这么想呢?你也许会担心地震,但你决不会担心大地因此死掉,这种念头是无法产生的。在我的文化中,大地总是代表着永恒不朽,“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是因为我们迷信天长地久。滇池是我作为诗人的一种信心,因为我总是无意识地依赖着它,我的诗歌才具有活力。很难想象,我在知道滇池——它就是我的故乡,乃是死水一潭,我还能够对写作建立信心,我从来没有在古代诗人的作品里读到自然界死亡的描写,“海枯石烂”的意思,恰恰就是强调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这世界的大海、河流都是臭水,我们能够对写作建立信心吗?梭罗的《瓦尔登湖》写得非常缓慢,充满细节不动感情,他不必多情,因为他相信这湖泊会比他的生命更长久地接纳他的文字,比起滇池来,瓦尔登多么小啊,只可以算是水库,但作家梭罗是伟大的,天地有大美,一个小湖就可以成就一位伟大的作家,这就是自然的魅力。我的记忆呆在原地,我的生命其实在三十岁左右的某一日就停止了,此后的岁月只是回忆,只是对昔日的一次次徒劳无功的寻找、重返、想象和小规模的模仿。我不是一个可以不断地投入新时代,创造新生活的人,因为我无法创造新的故乡和新的滇池。那是滇池吗?就在我窗外十公里外的天空下散发着尸体气味的液体。那是我的故乡吗?那片水泥的多米诺骨牌。
  地质革命没有毁灭掉的东西,被我的时代毁掉了。地质运动在数亿年的沧海巨变中改变不了的海的心,被我的时代在二十年中就消灭了。我应该迷信时代,这个没有身体的庞然大物,一切身体的敌人,唯其没有身体,所以任何力量都永远无法阻止它、打击到它,它是不会死的,它是抽象的、形而上的,它是一个虚无的意志,但却有造物的力量。大地却无可奈何,它就摆在那里,它是身体,挖掉一块就是一块,怎么糟蹋都可以。
  我幸运的是,我的诗歌信心是建立在我一生的前三十年的世界上,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一个渚清沙白的滇池和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足够成就一位诗人了。我不知道此时代的诗人如何建立他们的文化信心,在汽车上?玻璃和塑料之间?抽水马桶?汽缸?通过禄党的示威?我幸运的是,我的诗歌得以和过去五千年的中国山水诗歌的传统相联系,我得到这样的洗礼,大地乃是诗人的教堂。但现在我的诗歌只能活在记忆中,我是被放逐的说谎者,有什么证据证明存在过一个于坚的滇池?没有。20多年前,滇池还活着的时候,我开始成为一位诗人 

初一读后感

蝴蝶的颜色主要内容加感想,详细一点,不要找的,要自己写的。谢谢大家了
晚上拿出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读着读到了一个书写她上小学的文章叫《蝴蝶的颜色》,原来三毛的小学也和我的小学大相径庭啊,她在五点半的黑暗中起床,冬日清晨的雨地上,一个一个背大大的书包穿着黑色的外套和裙子的身影微微地驼着背,随身两个便当一只水壶放在一个大袋子里面,一把也是黑色的小伞千难万难地挡着风雨......
跟着三毛的笔触我也慢慢回到了我的小学,我的小学在文革前一座寺庙来的,文革时被毁掉了后来就改成了小学。可能内地和台湾的冬天是一样的,都有雨季,我也和三毛一样每天清晨天还没亮就被妈妈叫起床,妈妈帮我穿好衣服,那时我还不会穿衣服,妈妈怕我在学校冷,我总是给我左一穿右一件的往身上穿,外面还穿一件棉袄。脸盆里早已倒了热水,洗漱完毕后,现在总记得爹妈给我洗脸的样子,总是在最后擦一下我的鼻子。早餐已经做好了,早就是炒鸡蛋饭那是最好的早餐了,没有像三毛那样的早餐,还有喝一杯牛奶。那时我都不知什么是牛奶,更没看到过奶牛长什么样。
吃完早餐后就背着大书包,因为我不能将三毛一样一手提着便当一手撑着雨伞,妈妈帮我铁饭盒扣好后放书包里。妈会在灶里烧一块碳放在一个圆型的炉子里套一个红色的套子上面有一根绳子挂在脖子把炉子放在衣服里面,哇,好暧和哦!一切准备就绪。打着一把大雨伞摇摇晃晃的穿着雨鞋上路了,有时到学校衣服也会被淋湿,我不怎么会撑雨伞,到现在我也不会撑雨伞,无论是下雨还是天晴我都是早早的到学校,从来没有迟到过。参加早读,早上读课文并要在老师在那背诵,背过了老师会用红色的笔在那篇课文的标题上打一个勾在旁边写下日期,我们的老师也一个和三毛的老师一样的武器——竹教鞭,背错了老师会用竹教鞭打一下手心,有会很轻有时会很重这就要看老师的心情了。打完之后就低着头回到桌位上继续坚持不懈的苦背直到划上那个神圣的勾,说到背书我就想起一个语文老师来了,一天一个同学跑到讲桌前去背书,那个老师趴在桌上抬头看了那同学一下示意可以开始了,那老师继续保持原来的动作了,那个同学背了几分钟后,一个意外的事儿发生了。那同学站在那足足十多分钟,那老师睡着了,哈哈~别笑了,那老师现在还健在别让他看见了哦!我那时以为是个偶然事件呢,后来听年级的哥们说他就在站那十多分钟呢?哈哈,现在估计要是和小学同学讲起那时的趣事还会被提及。
上午的课总算上完了到了吃饭的时间了,拿出饭盒来,里面总是有妈妈精心制作的饭菜,总是会把饭盒里的饭菜吃的干干净净,那个熟悉的铁饭盒又回到了我的眼前。记得那时候我们班上有一对双胞胎姐弟,他们每次都会每一个人带一个好大的鹅蛋,总是不解为什么鹅蛋那么大,看的我们流口水,我坐在他们旁边,就看着他们吃......,我到现在也没吃过鹅蛋.
下雨的时候晚上放学时爸爸都会去学校接我,还没下课里就会看到爸爸在窗户外面等着了。下课了同学都一股劲的冲出教室。我收拾书包后就跟着爸爸走过从手中接书包背在肩上牵着我的手朝回家的方向走去。回到家里了吃完饭就开始做今天作业,有时一下雨就没电了,点着蜡烛,趴在桌子上开始写作业,将课文中的生字一个写一行抄在田字本中里,那种本写着写着就卷角了,卷角了我就特别不好写,有时把右手拿起来压在本子上,右手不听使唤,一不小心就把本子抓烂了,妈妈就陪在我旁边看着我写,我不敢用右手压了,写到卷角的那一行时用下巴用压一下。写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一边在本子上沙沙地写着一边咬笔头上的橡皮,带着泪光时不时的望望烛光中的影子。在不知写多少字时左手的小指上多出了一个圆圆的茧子。等做完作业已经不知道几点了。。。一天最后在睡梦中结束了。
那时候似乎很流行在有太阳的时候带上凳子把我们弄到操场上去一排排的坐在那背九九乘法表,好多同学背错了都惨招毒手——揪眼皮,我也是其中一个,三毛也被她老师揪过眼皮,哈。
写着不知不觉眼泪从眼角淌出来了。
三毛在有一次作业课上写了一篇文章她说“想到二十岁是那么的遥远,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纪就要死了,那么漫长的等待,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隧道......我走不到那个二十岁......”
她在后面说日子无论怎么慢慢地流逝总过去了,有一天发觉已经二十岁了,有了两双不同高度的细跟鞋,一支极淡的口红,一双小方格网状丝袜......
“...流去的种种,化为一群一群的蝴蝶,虽然早已明白了,世上的生命,大半朝生暮死,而蝴蝶也是朝生暮死的东西,可是依然为着它的色彩目眩神迷,觉着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已在蜕变中张显了全部的答案。而许多彩色的蝶,正在纱帽山的谷底飞去又飞来。就这样,我一年又一年的活了下来,只为了再生时蝴蝶的颜色。”
而在她第二个二十年1991年因病住院手术,在医院以丝袜绕颈窒息身亡。享年四十八岁。
最近读三毛的《雨季不再来》时常让我感动,我的雨季也远去了。

50字的读后感(5篇)

小学生读的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致生致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以为不会再羡慕谁。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空间之别。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
《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放鹅姑娘的读后感想

童话,是孩子们的梦想天地;童话,是一个属于孩子们的世界;童话,是开阔孩子思维的钥匙。
今晚我和女儿读了《格林童话》中的《牧鹅姑娘》。最大的收获是:首先做人要诚实,欺骗的幸福是不会长久的。另外,故事中的那位公主再勇敢点,也就不会吃那么多的苦头了。
这些有趣的童话带领着我们走向另一个世界,在阅读中不自觉地形成鞭笞邪恶、颂扬正义、歌颂善良、勇敢、勤劳等优良品德的价值观念,从而拥有优美的内心世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本文标题: 铁炉子故事读后感50字(铁炉子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268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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