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读后感(【高分悬赏】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2-09-24 03:42:4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9

急求读后感需要1.谆谆人世语,悠悠父子情,—读《傅雷家书》有感,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

浮云半书读后感(【高分悬赏】读书笔记)

急求读后感

需要
1.谆谆人世语 悠悠父子情
—读《傅雷家书》有感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
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象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的音乐译著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
这种关爱不是意识一个阶段,而是伴 父爱而来。这位严肃的父亲,从来就没有推卸自己的责任,即使在上海被日本包围成孤岛时,他就把孩子关在家中,而且很早发现在他幼小的身心中,有培养成为音乐工作者的素质,正如他对自己对人对工作对生活各方面都要求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一样,对待幼小的孩子一样,他亲自编制教材,给孩子制定日课,一一以作则,亲自督促,严格执行,他规定孩子怎样说话,怎样行动,做什么,吃什么,不能有所逾越。他做到了,也一同要求儿子做到了。真乃真父子。我为人间的这一遭父子情惊叹,对,是朋友,是同志。
除了感慨傅雷在创作上甚丰的翻译作品,骄人的成绩,还为他是这样一个集艺术与生命都美妙地融入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他的生活有规律,人生就是优美的弧线,那留给我们的点点滴滴那样温暖每个少年、青年、父母的心。
对待儿子,他说:“我高兴的是我有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而且,他谦虚诚恳地说:“我与儿子的相处中,学得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教会我们如何和孩子相处,以怎样的一种姿态交往。”孩子经受痛苦时,他说:“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的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他不为孩子包办,而为孩子这种蜕变的过程而高兴,并且鼓励他艺术要有更诚挚的心,“得失成败尽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
为了指导儿子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习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用坚强的信心,克制一切的烦恼,他说“艺术是目的,技巧是手段老是只注意手段的人,必然会忘了他的目的。”
面对现在大学生邮给父母的待寄汇款单,没有其余的问候,而这位父亲告诫儿子写信就是强迫你整理思想,也是极好的训练。在如今是多么需要啊。
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做事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与性情”。我觉的就是我们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而这样严于律己教子的人,他却说:“身外之名,只是为社会上一般人所追求,惊叹;对个人本身的渺小与伟大却没有相干。孔子说的‘富贵于我如浮云’,现代的‘名’也属于精神上‘富贵’之列,智者自甘淡泊,因此我们不因该受羁于贪念和欲望”。对成名成家的儿子不忘人生指南。
而当成年后,儿子面对感情的选择,他竟也不失时机的帮助:“要找一个双方缺点各自都能各自认识,各自承认,愿意逐渐改,同时能彼此容忍的伴侣(这一点很重要),要找永久的伴侣,也得用理智考虑,勿被感情蒙蔽,服人的眼光---结婚就会变,变得你自己都不相信事先要想不到这一着,必遭后来的无穷痛苦。”而当他们成家后,他有叮嘱切勿钱在手头,撒漫使花,越是轻视物质,越需要控制物质。
随处读来,有反复叮咛,有温馨提示,有如朋友交心,有的甚至连点重重的着重号,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些如细流般温润人心的句句话语,难道只是一般父母意义上的唠叨,这是千年修来的服气。翻动着每一页字字沁人心脾,我的心总能被染的金灿灿的。
随书还附录了儿子傅聪,傅敏给父亲的信,看来这些信并非一去不复返,并有幸被我们读者读到这样一本好书,比起其余诫子书更增添几分民主平等。不幸的是这样幸福一家被时代过早的拆散,作为一名教育者,一位家长,我力推这本书,或许你从中可以领略的更多,不妨亲自拜读。
2.读《傅雷家书》有感
每一封家书都是文化遗产,《傅雷家书》更不用说了。家书,顾名思义,是指家人、亲人之间往来的书信。大约在文字产生后,家书就出现了,可以说是源远流长。随着文字语言的逐渐丰富,纸张的发明,家书逐渐流行起来,一直到今天,家书都是维系亲情纽带之一。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以《傅雷家书》来说,傅雷所写下的近百封家书,总的主题是,教育孩子,立身行事,要以中华文明为准;立志成才,要以报效祖国为要务。整本家书,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优秀道德的最好阐释。
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历史,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将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清楚阐释出来,它不仅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也是我们立身行事的准则。
傅雷家书除了教人们立身行事,还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字里行间透露的亲情令人感动。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不是伟人,不像傅雷那么出名,也不能说出让人立身处事的大道理,但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不管做任何事,都会先为我考虑,为我打算。傅雷家书中有着许许多多做人处世的大道理,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父母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我的父母不像傅雷那样讲道理,然而他们总是为我好。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还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
3.读《傅雷家书》有感
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教育方法,《傅雷家书》就是一本苦心孤诣的教育书,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最适合家长和孩子的阅读。
傅雷教育孩子的方法比较独特,他是通过书信把真情传递给远方的孩子,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进行真诚地指导,而且还暗暗透露了对儿子的牵挂和爱。一个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它可以决定一个孩子的人生,毕竟家庭教育是第一任老师,傅雷用了良好的方法把他儿子教育成才,让人赞口不绝。
不错,很多家庭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因此一个优良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可是有多少家庭可以适当地教育好孩子呢?在中国,许多家庭的教育不恰当,家长都没有用心与孩子沟通,不了解孩子的情况,没有正当地引导孩子,让孩子步入歧途,最后后悔莫及。还有些家长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材,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家庭暴力,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不但没有使孩子懂事,反而让孩子变得反叛。用合适的家庭教育教育孩子,家长们应该欣赏这本《傅雷家书》。其实,作为孩子的我们也有必要看看,因为它可以感染我们,让我们察觉到家长的用心良苦,懂得感谢父母,它更让我们懂得艺术的欣赏,在生活的处事做人,得到正确的指引。
《傅雷家书》是男女老少都适合的书,定会使人们有所收益。
4. <<傅雷家书>>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 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傅雷家书>>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 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傅雷家书>>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 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 书写而成.另外看<<傅雷家书>>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 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周国平 成为你自己 读后感 550~600字

多弄些来啊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非常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67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 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长恨歌 读后感900字....谢谢

《长恨歌》读后感作者:匿名来源:查字典作文网 阅读:1147次2021年04月07日 我要投稿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 《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书评,写鲁滨逊漂流记的

一共七篇,个人认为第六篇很好。望采纳。
1最近,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讲述了这样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鲁滨逊不顾双亲反对,放弃在家乡发展事业,一心只想航海,漂游世界,可就在他踏上甲板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他危险而多舛的命运之旅……他当过农夫,做奴隶,最终失去同伴,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但鲁滨逊并没有茫然失措地等待死亡的降临,而是以他的智慧和惊人的毅力生存下来,甚至还在荒岛上养山羊、种大麦、造陶器,成了荒岛之王。后来,因援助一位英国船长,在离家三十五年后,回来了人事已非的故乡。
鲁滨逊是一个坚强、有毅力的人。虽然他初到荒岛时,感到很悲观,但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能找到安慰自己的事物,燃起了奋力一战的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在这方面,我一丁点儿都比不上鲁滨逊。平时,我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到底。如有一次,我做一个实验,刚开始还做得不错,可渐渐地,就不能坚持下去。一旦做错,就像泄气的气球一样,没耐心再做下去。想到这儿,我十分惭愧。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主宰命运,而我,在平时都不能克服一点小小的困难,遇到挫折与困难就想要退缩。与鲁滨逊相比,我实在太渺小了。我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强、有毅力的人。
当我读到荒岛上的野人恶狠狠地追赶鲁滨逊,而他要时刻提防野人,想法没法逃避野人时,我又想到了我们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我们现在的社会,如果只满足于现状,不积极进取,很快就会被世界抛弃,被世界上的“野人”“吞吃”。我又想到我们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要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然,也就会被时代抛弃,被社会上的“野人”“吞吃”掉,应时刻提醒自己“强中更有强中手”!
鲁滨逊之所以能成为荒岛之王,是因为他并不屈服于命运,而是努力去主宰命运。其实,在真实的社会里,面对大大小小的挑战,我们都应该勇于面对,敢于拼搏,这样我们就能成为主宰命运的“鲁滨逊”,才不被命运左右,不受命运摆布,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
2恶劣环境的斗士——《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成书于1719年左右,是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受一个名叫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的海上历险经历启发而写成的。其主要内容是讲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读完全文,我觉得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典型人物,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清教徒的宗教信仰和严谨等。所有这些又都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鲁滨逊的坚毅的性格,就是通过具体的行动,如他怎样用整整42天工夫做一块木板,怎样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劳力做了一只独木舟,却不能使用,又顽强地开始造第二只船等等。笛福就是通过许许多多真实的细节把人物性格突出出来。
我认为在《鲁滨逊飘流记》一文中令读者最明显的感觉就是真实具体、亲切自然,巨大的吸引力让人不忍释手。这主要是因为笛福采用了“我”来叙述和回忆,给读者讲故事,并且经常取证于鲁滨逊的日记,将人物细微的思想活动刻画得纤毫毕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字句也是使小说广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作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鲁滨逊飘流记》的显著特点就是对事物一五一十地描摹。面对准确、细致的特征描写和形象刻画,读者很难分辨其中的真假,作品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多世纪过去了,这部作品还保持着巨大的魅力。
《鲁滨逊飘流记》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主人公惊险、新奇、真实的个人经历,但是其深层的吸引力却是普遍存在的人类的孤独感在读者心中产生的共鸣。其实每个身处闹市的人又何尝没有孤独的感受,而流落荒岛的鲁滨孙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知音,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让每个人都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喜爱这本书呢?
18世纪初期,资本主义正处在自由竞争的上升阶段,正因为有这样的时代背景,才孕育出了“鲁滨逊”这个前无古人的资产阶级正面形象,它具有相当典型的代表性:积极进取、百折不挠、白手起家地开创自己的事业。这些都让人们,特别是满脑子充满希望和梦想的青年人,不由自主地喜爱上他,也把他当作是自己学习的榜样。
我认为《鲁滨逊飘流记》的确是一部雅俗共赏的文学名著,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尝的文学大餐。
3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4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5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子都应该读读他。那么,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哪?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他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都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的。笛福开始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宾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此外,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这一切给作品增添了不少魅力
6人生的荒谬与嘲笑
——书评:解构《鲁滨逊漂流记》
人一生下来就是一个不断经历苦难的历程,这个历程永远没有边界。人是有家的么?也许有,也许从来就没有。
——题记
我很奇怪,在自己很小的时候经常会做一些这样的梦:一个人生活在青山绿水中,盖一间茅草房,没有人打扰,悠然逍遥,不与世争锋;游走八方,没有拘束;夜晚仰望能见天上繁星,侧耳可听百虫争鸣;与花鸟为伴,同流水唱和;功名利碌如粪土,荣华富贵若浮云。做这样的梦在那时到底有些可笑,那是出于不安份的心呢?还是对凡世的一种厌恶呢?我至今还说不出来。那时我还没读过桃花源,自然还没有桃花源的概念;如果说它是来自于潜意识的一种暗示,那会是注定我一生的飘流呢?
读《鲁滨逊漂流记》让人感到赏心悦目,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充满传奇色彩,同时荒岛的中后期生活附带了不少的温馨气氛。本文并不试图对该书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及其它功能做出评价,--这些早已写满几大堆纸了。本文主要是对鲁滨逊从梦想到梦想的实现这个历程引发一些哲学性的思考,这跟我在上面的一段表述有关。
出身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滨逊很小的时候爱胡思乱想,什么都不喜欢做,一心想着要遨游四海。终于有一次在朋友的怂恿下,他不顾双亲的反对和规劝,坐上他朋友父亲的船出海了。说到这里,我不禁提出:鲁为何很小就有这种想法?他的反抗精神又从何处来?从鲁的家庭背景看,他父亲做着生意,而且门路宽广,他如果努力一点,完全可以像我们现代的很多人一样:致富发家,然后买辆小轿车或私人游艇,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再组建一个家庭,生几个baby,幸福快乐地度过一生。这些对于我们现实的很多人来说,何乐而不为呢?但他还是为了“见见世面”,不顾父亲的劝告而上了船。从表面上来讲,他是为了“见见世面”而有遨游四海的想法的,但我们读到故事的最后发现,鲁滨逊一生都是在世界各处游走的,后来他虽然结过一次婚,还有三个孩子,但他终其一生都没有停止对世界的好奇探索。在这一点上,鲁滨逊像个哲学家:人生的意义就是可以自由地探寻“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再说到他的反抗精神,这是很明显的对世俗的挑战。回到我们的现实中来,父母之命大过天,岂有违抗之礼?弃亲而不顾更是为不孝!在中国这个相对传统的地方,能够出现中国式的鲁滨逊却是不易的,即便是在外国,也不易出现第二个鲁滨逊。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是对自我个性的捍卫?还是对未知世界的热烈追求?在这方面,鲁滨逊又像一个清高的诗人,他用自己的激情向上苍证明:我活着,我思考。
鲁滨逊和他朋友坐船出海了,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出海。然而这次出海颇不顺利,遇到了大风暴,险些丧命。几经波折,为了生计,他开始在伦敦做了点小生意,后来在巴西花钱买了一个庄园,过上了庄园主的生活。但是他不甘于这种平庸生活,又再一次的出海了。话说到这里,你说你做得庄园主好好的,干嘛又抛弃这种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出去受苦呢?是傻了还是疯了?镜头再次对准我们的生活,我们大多数人的意志与感情及尊严因日子的磨砺而变得脆弱、麻木和妥协。成熟后的我们一般不谈理想,这太幼稚,只谈现实、金钱与女人,这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极少真正去爱别人,对美与丑、善与恶、良与莠早已不再敏感,早已无所谓;我们为了生存经常在别人面前低三下四,唯唯喏喏,以致把自己也丢了。然而我们却极少会像鲁滨逊那样自我发问:人为什么活着?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很多人不屑去思考这些问题,在她们看来,只有神经病才会去想那些问题;一些人则作过思考,但终因现实种种而无法改变自己的状况。在这里或许说明了一件事情,崇高的东西只能作为平凡大众的精神追求,社会发展的主流还是平凡的大众;人是社会关系的总知,离开人群的个体不是被毁灭就是自我消亡。至此,我们再去思考清高与流俗、崇高与平凡,会突然发现,人生本身是充满何其多的荒谬与嘲笑:清高借无知来讥讽流俗,流俗借贫寒来嘲笑清高;崇高借伟大来讥讽平凡,平凡借快乐来嘲笑崇高。
鲁滨逊没有想到,此次出海竟会是他苦难的历程: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船员全部葬身海底,而鲁滨逊本人却九死一生,躲过巨浪的卷食,爬上了一个荒岛,并在那里开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孤独生活。在岛上,鲁滨逊自力更生,借用触礁船上的物品,陆续为自己建了房子,种了粮食,养了羊,制作陶瓷,晾晒葡萄干等。闲遐之余,他还经常阅读圣经,与上帝交谈。在这里,作者为何要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弃到荒岛上,而不是任意让他去世界各地探险呢?按照某文学史家的观点: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有是孤独的,都遭受孤寂的折磨。……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对此我不敢完全苟同,下面引用《漂流记》的一段文字: ……我当前的境况是:虽然生活依然很艰苦,但精神却轻松多了。由于读《圣经》和祈祷,思想变得高尚了,内心也有了更多的安慰,这种宽慰的心情我以前从未有过。……和以往一样,我以虔诚和欣慰的心情,度过了我上岛的周年纪念日。我常常阅读《圣经》,并认真付诸实践,再加上上帝对我的恩宠,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全新的认识。对我来说,世界是遥远的;我对它已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期望。可以说,我于世无求。总之,我与世界已无什么牵连,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发生什么关系。因此,我对世界的看法,就像我们离开人世后对世界的看法一样:这是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但现在已经离开了。我完全可以用亚伯拉罕对财主说的那句话:你我中间隔着一条深渊。首先,我在这里摆脱了一切人世间的罪恶。我既无“肉体的欲望、视觉的贪欲,也无人生的虚荣”。我一无所求,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我是这块领地的主人,假如我愿意,我可以在我占有的这片国土上封王称帝。我没有敌人,也没有竞争者与我来争权争势。我可以生产出整船的粮食,可是这对我没有用处,我只要生产足够我吃用的粮食就行了。我有很多的龟鳖,但我只要偶尔吃一两只就够了。…… 在这里不难发现,鲁滨逊因对病痛的恐惧和生活困难而产生了一种宗教意识,乃至对世界和人生也产生了全新的认识,此时他的精神和意识都提高到了另一个水平。独处可以反省内心,观察自我,鲁滨逊正是在这漫长的孤独生活中用实践证明自己的思索以及在上帝那里所学到的东西,从而更加肯定了自己遨游四海的决心。作者正是这样把鲁滨逊抛弃到孤岛生活二十多年,用这二十多年的生活“论证”了作为一个人,应该懂得如何思索生命的必要性。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孤独的,恐惧、痛苦的时候,我们拿什么来慰藉自己的心灵呢?是来自上帝的曙光?可是脆弱的人啊,你终需自救!上帝创造了人,人一生下来就是一个不断经历苦难的历程,这个历程永远没有边界。人是有家的么?也许有,也许从来就没有,所以我们的一生都像鲁滨逊一样西处漂流,直至抵达生命的终点。
在岛上生活的后期,鲁滨逊救了一黑人,因救他之日正好是星期五,于是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鲁滨逊利用一次机会,和他的朋友星期五回到了老家。此时家里已物是人非,鲁滨逊的父母早已作古,两个侄子都已有事业。这种晃如隔世的情景,看了多少让人感到世事的荒谬与可笑:世界之于人到底是什么呢?我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回答。鲁滨逊因庄园的收入已成为当地的富翁,他娶了一妻子,生下三个孩子,几年后,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又燃起少年时的探险雄心,随他侄子出海了。总有一次出海,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故事到这里完了,这犹如人生终有结局一样。作为结尾,我只能这么说:人一生下来就是一个不断经历苦难的历程,这个历程永远没有边界。人是有家的么?也许有,也许从来就没有。人生一大梦,无论梦是善是恶、是悲是喜,一觉醒来,才发现梦里充满了如此多的荒谬与嘲笑。
7《鲁滨孙漂流记》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小说,书中写到了航海,荒岛,沉船等许多我们平时不曾经历的事情,还有关于对吃人生番,非洲海岸,巴西种植园等出色的景物描写.在阅读的过程中,仿佛与主人公在一起进行奇趣的旅行.
《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出生于伦敦的一个信奉新教的家庭,他接受了洛克的思想,反对专制,主张民权与信仰自由.笛福虽然长期从事政治,但是在政治上可以说一直很失败.《鲁滨孙漂流记》发表之后,笛福才认清自己是个写小说的.可是当时伦敦的达官贵人却认为笛福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但是也正是由于笛福降低了他的身份,他在文学界的声誉却已经上升到了不朽的地位.
在这本英国文学史上最早的,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之一的小说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莫过于主人公鲁宾孙了.这个极其生动的人物形象有着许多骄人的品质.
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地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行动来达到目的.
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他出生于中等家庭,父亲曾以过来人的身份劝他留在家中,舒舒服服地过日子.正是他不安于现状的性格决定了他将违背父母的意愿,去实现遨游四海的梦想.第一次远行经历的海上风暴虽然使他动摇过,但不久非洲海岸的成功冒险,使他更坚定了再次出海的决心.第三次航海到巴西,蒸蒸日上的种植园并不能使他满足,他还想另辟新天地.他这种胆大无畏,百折不挠的冒险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另外,他还是个具有实干精神的人.在杳无人烟的荒岛上,鲁宾孙要解决生存问题,他认为空想是无济于事的,于是他把船上能搬下来的东西全都搬下来了,这才为之后的生存提供了基础.他不断地与大自然作斗争,靠着自己的双手,改变了生活,逐步取得了成功.
正是有了这些品质,才能让鲁宾孙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多,始终保持着一个文明人的面貌.
小说中有一段让我感受颇深,是一段关于对鲁宾孙心理的描写,讲的是他自己非常矛盾的心理.他最初来到孤岛时,生死未卜,孤独寂寞,急切地盼望有人出现,一来可以搭救自己,二来可以排除寂寞.后来,他努力工作,为自己营造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生存空间.到这时,他又非常害怕人们来到这里,打破他刚刚营造好的平静氛围.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岛上有人的脚印,令他惊恐万分.由此看来,同一件事.即使是同一人所遭遇的,在不同的情况下,时而会让人感到高兴,时而会让人觉得烦恼.所以,如何用一种正确,冷静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中的悲喜和祸福.尤其是在如今这日新月异的社会,对于我们来说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鲁宾孙以他的智慧,毅力,坚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让我们懂得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过努力才能见到彩虹.只有做了一切努力,才能获得幸福.
本文标题: 浮云半书读后感(【高分悬赏】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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