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找一本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3-18 14:00:3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故事 点击: 102

找一本小说,急!急!急!男主的弟弟是阎王,男主以前是阎王,女主前世是天庭的狐仙,小说开头貌似是一只女鬼跪在阎王殿前,番外女主生了...

急急急 !!!找一本小说

找一本小说,急!急!急!

男主的弟弟是阎王,男主以前是阎王,女主前世是天庭的狐仙,小说开头貌似是一只女鬼跪在阎王殿前,番外女主生了一个女孩,但是女孩的眼睛是蓝色的,和天帝有关,就被男主挖掉了一只眼睛。n想不起来小说名字了,有印象的网友可以帮忙嘛,谢谢!
鬼故事里找……
灵异:十三路末班车,犯罪。修仙:太古神王。文学:偷影子的人

急急急!找一本悬疑小说

我找不到一部以前看过的推理小说....现在很想再看一次……但是我忘了是什么名字nn我记得部分内容是这样的:n就是一个女生去城里打工,然后我们就可以看见她发给哥哥的报告自己情况的邮件,说自己结识了一个好朋友,最后她的邮件说那个朋友死了,还说了线索..好像是有关毛衣和长头发..还有扑克什么的,结局是.她的哥哥推理出所有的东西,凶手就是妹妹,“妹妹”却发邮件过来说,其实她就是妹妹的好朋友,的确是她杀了妹妹,说了很多证据,其中一条是..那个省略号的习惯,一个是三点一个是六点n她还是一句话..大概是“你的确很会推理,我可以说你对,也可以说你不对,你推理出了凶手和方法,却不知道死的是你妹妹,而凶手却是我.”nnn好像是情杀..好像而已..nn知道的请告诉我这本书的名字····
抓狂 第十章(4)
"哈,猜对了。奖励你一下。"李云儿冰凉的嘴唇凑过去亲了江希凡的脸,于是留下了一阵草莓果子味的透明的唇印。

去医院的时候,白洁正准备离开,看见江希凡他俩进来,又逗留了一会,仍然是不看李云儿的眼睛,但很客气,江鼎盛说道:"我去一趟公安局,你们在这陪陪希文。"

江希文对方芬芬道:"你和爸一起去看看他吧,告诉他,你是我的人,我会爱你一辈子的。"白洁的身体微微晃了晃,这么多年,仍然不了解江希文在想什么。

江鼎盛并不是去看费青龙,他是去找白昭宁。这个犯人必须得死,江鼎盛并不是个感情特别外露的人,但他看见江希文的肠子被刀捅出来时,他的心都碎了,有杀人的冲动。

"当然要判死刑,现在是'严打',而且他还有杀人案在身上。"白昭宁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

方芬芬终于见到了奄奄一息的费青龙。瘦得颧骨凸出,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这个男人,是自己曾经爱的那个吗,他的眼神似乎已经没有求生的光芒。

"你怎么那么傻啊?"方芬芬坐在桌子对面,隔着玻璃,即使有声音,也像隔了一个世界。

费青龙听到方芬芬的声音,缓缓地抬头,"我……傻。我死了,你要过得好一点,来世再做我老婆,行不行?"

方芬芬哭得厉害,抽泣着,"你不要死,行不行,不要死。"

费青龙的手很黑,摸着玻璃,但无法接触方芬芬的脸,方芬芬知道他是想帮她擦眼泪,于是哭得更伤心。

"我杀了人的,他们查出来了,你要保重身体。"说完,时间到了,因为方芬芬把宝贵的时间用到哭上去了,就没来得及多说几句。

费青龙在她转头离去的瞬间,嚅嗫地动了动嘴巴,"我爱你。"

他从来没有将这三个字说出口,但此时说了,似乎已晚。我的真心你听不到,听得到时你不要。

江希文康复的日子,是费青龙等死的日子。一个充满生的希望,一个满怀死的绝望,而倒霉鬼蜷缩在费青龙牢房的角落,和以前不同的是,手里的鬼孩子,已经不知所踪。

新年即将到来,这些日子对于在病床上的江希文来说很漫长,虽然病房里有电视有杂志,还有白洁特意买来让他消遣的恐怖小说,但仍然觉得无聊,怎么都比不上自由,躺在床上。方芬芬的爱有一半是内疚。因为伤口,所以下地需要人扶,上洗手间也是。

白洁和江鼎盛也不住在病房了,只是每天来探望,有钱人总是很忙的,方芬芬搬了进来,也是隔天来一次,每天老胡早上送她过来,第二天再送回家。

"芬芬,我……"江希文欲言又止。

"要上洗手间吗?"方芬芬今天穿得不多,因为病房的暖气很足,让藕荷色紧身高领毛衣和鱼尾裙相得益彰,头发也只是松松散散地绑着。

"麻烦你……"江希文拉着方芬芬的手。

到了厕所,江希文一只手搭在方芬芬肩膀上,一边对背朝着他的方芬芬说道:"麻烦你帮我拿一下。"

"哦。"方芬芬不好意思地转过头来,而它却已经硬得像医院屋檐下挂的冰棍,和冰棍不同的是,它很热,而且如果紧紧地握着,可以感觉到血液在不停地流动,就像握着兔子的两只耳朵。

"你不是真的想上厕所,对吗?"方芬芬有些紧张,因为握了很久他都没有尿。

"嗯,想你了。"江希文吻着她的嘴,嘴唇冰冷,舌头火热,唇齿相依,互换口水。

方芬芬有些恍惚,她分不清是费青龙还是江希文,直到她睁开眼睛看见医院门口那个鲜艳的红十字,为什么要是红色,可能是血写的。

方芬芬的鱼尾裙包得很紧,但拉链非常灵活,一下就脱了下来。

江希文非常温柔地滑进去,方芬芬觉得很意外。人有时候是不了解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也许在握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渴望,如同天气热的时候冰棍在嘴边就要吮吸一样。

慢慢的,速度变得非常快,一年的最后一天,多少是有点留恋的。江希文闭上眼睛,身体是方芬芬的,脸却在模糊的眼泪中变成了嘉碧琼,仿佛她的魂魄就在旁边看着。

方芬芬觉得一阵酥麻,大脑一片空白,毛衣贴在墙上很温暖,下体一阵冰凉,这样的罪恶感觉,让人生绝望。

忽听江希文一声惨叫,医生赶来再次缝合裂开的伤口的时候,小弟弟已经吐完了,还在一跳一跳地喘息着。

一年之中的最后一个下午,做一场酣畅淋漓的爱,然后把往事带到明年。

晚上,方芬芬睡在隔壁病房,睁开眼睛到天明。明年就是新的一年了,费青龙要死了。

晚上,江希文睡着了,小弟弟缩着小脑袋仿佛在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费青龙今天吃的不错,因为是最后一天,元旦的晚餐吃了干辣椒土豆丝和回锅肉。狱警也挺厚道,中国有句古话"要死做个饱死鬼",所以问了问你爱吃什么,就给了他回锅肉,还有一瓶啤酒。费青龙舍不得喝,想在临死前喝,这样也许不那么痛,烟有一根,也舍不得抽,想明天中午枪决前抽。想起胡萝卜了,这老头子,很快就要和他相会了。

晚上,费青龙看着小窗外的天,想着,元旦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吗,这一天为什么还有人不休息啊?
新的一年,又有多少人相遇,多少人分手,多少人相遇后分手,多少人分手后相遇?

明天是新的一天,倘若惜福,即使生活在煎熬中,心中那朵缓缓盛开的莲花,它会赋予天空的蓝色,谁看见,谁永生。

抓狂 第十一章(1)
但新年前的这段时间,李云儿和江希凡快乐非常。江希凡当学生的时候,李云儿偷偷地在教室后面看他;江希凡当老师的时候,李云儿就光明正大地看他。

江希凡并不讨厌她。反而觉得这个曾经烧坏脑子的小姑娘很简单,她的脑子到嘴巴的距离几乎不到一秒钟。带她去郊区看油画展,破落的工厂,或斑驳或鲜艳的油画,李云儿一边呵着手一边安静地欣赏,雪融化了,她的头发显得更红。

新年第一天,李云儿在家中等中午开饭,门铃响了,谁也没去开门,都在等其他人去。

保姆看不惯了,丢下手中的活去开门。

李云儿坐在沙发上"扑哧"笑了,坚持就是胜利。李爱书和姜红袖也相视一笑,果然是一家人,门都懒得开。但要是保姆说句"该喂狗狗了",一个个都抢着去。

新年总是有亲戚串门的,李云儿想吃完饭找江希凡玩去,看着门口的来人,心头一喜,扑过去抱着,像只小猴子。

"远叔叔,你怎么现在才来啊?"

刘思远显得有点累,衣服是黑色风衣,头发被风吹乱,鼻头有点红,鹰一样的眼睛锐利,但看到李云儿,一脸的无奈。保姆过去帮忙把衣服接了。

"大哥,大嫂。"刘思远老实地走过来打招呼。

姜红袖转头看是刘思远,连忙招呼保姆倒茶,"你来,不早说一声,我们好开车去接你。"

李爱书对李云儿道:"你闹什么,让你叔叔歇会。"

李云儿放下环绕在刘思远脖子上的手,回房间打电话去了。李云儿儿时的病,医院说没救了,但被刘思远给弄好了,念了几句鬼咒语,事后就认了这门亲戚,也算有缘。李云儿放寒假就去乡下玩,所以和刘思远的感情很深,叔啊叔地叫。

"这次过来有点事情办,过一天就走。"刘思远也不客气,在这里他已经来习惯了,刚好是元旦,顺便道个"新年快乐"。

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刘思远和李爱书聊了聊彼此近况,问道,"扎西怎样了?"

"挺好的,你去看看?正好要喂东西吃了。"李爱书站起来,姜红袖去厨房指点中餐。

李云儿从房间走出来,"我也要去,要去。还有思远叔,等下来我房间,我有事找你。"

刘思远点点头,这孩子,一点没变,傻得跟冬瓜似的,但毕竟活下来了。当时,她体内的那只恶鬼甚难驱除,自己全身跪地用了整整一天,当然,那是自己当学徒的时候了。

刘思远喜欢扎西这种凶猛的动物,它是藏獒和狮虎兽的杂交,当时研究经费不够,刘思远给的钱,这个研究和大鼠杏仁体基底外侧核中含D2受体的γ-氨基丁酸神经元受多巴胺能末梢支配有关。李爱书对外宣称实验失败,其实成功了,偷偷留在家里。扎西非常地聪明。

肉丢过去,扎西"扑哧"地啃起来。肉很新鲜,克隆的肉和本体的味道相差无几。

喂完扎西,刘思远来到李云儿房间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李云儿拿出一张符,得意地说:"我捡的,你帮我解一解嘛。"

刘思远的脸色惨白,胡萝卜不是被自己杀死了吗,怎么李云儿会得到这张符?

"真的是你捡的?"

"当然,我在垃圾桶里捡的。"李云儿认真地说。

刘思远松了一口气,拿起那张符撕成两半,"邪气的东西,给自己带来霉运的。"

"哦。"李云儿看着刘思远把那张符丢在角落的垃圾桶里,隐约觉得不妥,但想了想,也许他是对的,他懂这些。

费青龙哆嗦着跪在地上,双腿冰凉,双腿之间也冰凉,从此世上一切爱恨与自己无关,想喊口号,却不知道喊什么才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似乎有点土,还未开口,一颗花生米大小的子弹从后脑勺穿过,那一瞬间,已经没有了痛苦。

方芬芬在睡午觉的时候梦魇了,她梦见费青龙死了,医生在给他检查心跳,道士和尚在给他超度,他不理方芬芬,眼睛大大地张开。

白昭宁在办公室打电话。

"新鲜的,要不要,十万,不讲价。"

刘思远考虑了一下,"今天晚上,老地方。"

入夜,江希文在听音乐,是嘉碧琼唱的,人已去,心犹在。

月光下,那片坟岗分外冷清,这个角落,城市已经没有人能记起,除非它被地产商看中了。那些年代久远死去的人都成了骷髅,无名尸在现代统统火化变成肥料,无人供奉。

鬼火围绕着白昭宁,他不害怕,富贵险中求。

刘思远等候多时,已经是凌晨两点,残雪未融,覆盖着枯草,他在车里听着黄梅戏,他喜欢用瘦长的手指打拍子,等货的时候听。白色警车停下来,车上的白昭宁,还带着一个人,尸房的管理员红日升,两人干搭档很久了,二八分成,当然后者是二。

"今天的新鲜货,你不用验了。"白昭宁一脸漠然,一边把车的后盖打开,费青龙刚被从冷库拿出来,血已经冻住了,脸色青黑,两只眼睛睁开一线大小,嘴巴微张,舌头僵硬,据说这样的人死得不甘心。两腿之间的裤子已经结冰,如仔细看是黄色的,人在恐惧到极点会尿失禁,英雄狗熊都是如此。

即使如此,刘思远还是走过去看了看,随意掀开费青龙杂乱的头发,看见了后脑勺那个小血洞。

抓狂 第十一章(2)
后备箱打开,尸体塞进去,"砰"的一声关上,吵醒了熟睡的冬鸟,"哇啦哇啦"地飞。一切的罪恶都是这样心安理得。

白昭宁的口里哈着白气,跺着脚,老婆被自己下了安眠药在床上发梦呢。

"这次满意吧。今天晚上就走吗?"

"明天,天气冷,不容易坏。"刘思远面无表情地上了车,然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得意地吹了声口哨,得了个极品,身体强壮。红日升在车上拿着自己的两万块也是喜出望外,这下小孩的学费不愁了。白昭宁也松了一口气,妈的,总算能存点私房钱给杨梅买她喜欢的貂皮大衣了。这小娘们,花钱比自己狠得多,打人也是,上次只不过早泄了一下,打得小弟弟快残废,当男人真不容易。

就在这个冷清的夜晚,江希凡接到了李云儿的电话。幸好有那个电话,否则在窗外爬的那个红血脸女人就要进来了,一身冷汗,听到李云儿的声音,反而安全。

"怎么了?还不睡觉?"江希凡打开灯,眯着眼睛,看墙上的灯。

"我害怕。"李云儿卷了卷被子,窗外有车灯,刘思远回来了,半夜出去,已经见惯不怪了。

本来江希凡想说"我比你更害怕",但又没说了,因为那样十分的没有面子,劝道:"怕,我就陪你聊天。"

"老师,你知道吗?我好矛盾的。"李云儿的声音非常苦恼。

这让江希凡的心理得到了强烈满足,原来当老师有那么大的好处,声音不免又温柔了很多。这个孩子,和别的女人真的不一样,那么没有心计,脑子烧坏了,真可怜。原来,她也有心事,她也会矛盾,她画画那么好,她的头发虽然红了点,但发质也算不错,还有她的吻,一点色情含义都没有,顿时江希凡坚硬的心上立即铺上一层软垫子,"云儿,说出来,老师会帮助你的,至少,我是你的朋友,至少,你可以将你的矛盾说出来,我的意见,你可以参考……"

"真的吗?"李云儿苦恼地挠挠头发。

"真的。"江希凡的声音轻轻的,羽毛飘在蓝天。

"那我说了哦,是这样的,我很想上洗手间,但我又不想起床,继续睡着又更想去,但我还是不想起来。"李云儿苦恼极了,"老师,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如果江希凡有血可吐的话,已经吐完了。

最后,李云儿一边和自己的白马王子说话,一边睡着了,很香,幸福的口水在枕头上蔓延。而江希凡一夜无眠,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眼睛黑黑的一圈,李云儿问他:"老师,你昨天晚上一定没休息好。我猜对了吗?"

吃早餐的时候,刘思远告别,对李爱书说道:"哥,我先走了。过些日子来探望你们,还有嫂子,还有云儿,保重。"

李爱书送到门口,刘思远道:"下次的费用,我会尽快打到你账上的。"

江希文次日出院,大家一起到医院去接,李云儿也去了,嚼着口香糖,吐着小泡泡,有时候也把口香糖反扣在舌头上,用牙齿去吸,弄得"啪啪"作响,因为她觉得有时候太无聊了。

中午在外面吃饭,江希凡不知道为什么要带着她,非亲非故,但又有说不出的好感,也许是因为她画画有天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鬼知道呢。好吧,好吧,我就是有点喜欢她,他妈的喜欢一个人还要解释那么多为什么干什么,我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包括司机老胡一共是七个人,吃的是印度菜,江希文说要大开吃界,好吧好吧,玛莎拉咖喱鸡、玛莎拉咖喱虾、玛莎拉咖喱羊肉……咖啡色的牛腩,黄色的羊肉,鸡块是绿色的--上面浇菠菜汁。方芬芬没有吃过,满嘴的咖喱味让她不习惯,再上来又是印度烧烤,茶是印度香料茶,立顿红茶加上牛奶,加上玛莎拉咖喱一起煮。

"神秘的味道,最上等的玛沙拉咖喱。"李云儿大快朵颐,一边抓着Martabark飞饼,香蕉味,薄又脆。

在一旁等候的店主笑了,他只有听到客人的这样的评价才会满意地离开。

方芬芬很尴尬,她有点想吐,这个菜是什么味道,但也学着李云儿的样子,拿手去抓那些有点恶心的东西,拿饼蘸着,放入嘴里。

谁说李云儿傻了,聪明得要命。江希凡在心里笑着。聪明得要命就是傻,傻得要命就是聪明。最残缺的最完美,完美的极点就是残缺,爱完就恨,恨完继续爱。对不起后迎接下一个对不起,亲爱的亲爱的,先生你妈贵姓,小姐你在哪里见过,让我忘记,让我怀念,让我和你分离,让我们发世界上最美好的誓言,再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将它们粗暴地捅破后抛弃,让我冰冻让我旋转,我恍惚着看你重生,回来,我的爱,我不是回来,因我从未从你心里离开。

刘思远喜欢住在乡下,没那么多人打搅。修行,哪怕是邪恶的修行,都是需要安静的环境。

费青龙浮在大缸的红色液体里,没有死,他只是僵硬了。子弹没有打进去,开了一个缺口,开窍。红日升选了最准最可靠的枪手,子弹是特制的。

做坏事,要注意细节。

刘思远看着缓缓旋转的费青龙,突然停止了咒语,额头冒汗,双手发抖。费青龙的嘴慢慢地越张越大,到耳朵了,嘴角裂开。他体内是什么?轻微的哭声从费青龙的喉咙里发出来。难道是……

抓狂 第十一章(3)
怪婴哭的声音像夜半饿极了的猫。

刘思远喜滋滋地看着笼子里的怪婴,拔了牙齿的小兽仍然嚣张不已,一脚踢过去,笼子滚了几圈,在墙角停下来,那小倒霉鬼吓了一跳,老实极了,丢了几块肉过去,迅速捧着吃起来。

费青龙返过神来,嘴巴痛,怎么会这么痛,这是地狱,还是人间,总之,不是天堂,魔鬼为何生得人模样。

身上滚烫,刘思远从柜子里拿出药粉,在费青龙嘴的四周胡乱涂了一些,药粉很苦,苦得无法形容,苦啊,苦啊,有苦却说不出。费青龙的嗓子喊不出来,又闭上眼睛睡死过去。再醒来时,身边有两个人,穿白色衣服的男人,头发也是白的,手里拿着长长的针,那是用来缝嘴的,嘴皮扯过来,戳进去,抽线,再来,反复……

笼子里那个怪婴得了人气,越来越像人,知道自己是男孩子,慢慢爬起来站着撒尿,而不是高抬一只腿。

费青龙知道自己仍然是活着的那刻,是在一个星期后的早晨,肚子觉得饿……照镜子,嘴像一条大蜈蚣,线已经拆了,留下丑陋的疤痕,想说话,哇哇哇的声音,舌头不见了。舌头去哪里了?

"割了你的舌头是避免你贪吃,避免你说不该说的话。"镜子里突然出现一张脸,冷冰冰。

"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救了你,我也可以让你再去死。"刘思远轻蔑地看着费青龙,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他只是一具杀人赚钱的丧尸。

怪婴其实生得还算可爱,脸鼓鼓的,穿上小孩子的衣服,在地上慢慢地爬。刘思远抱他,如果他不老实,顺手就是一拳,鼻子打出血了,他就老实了。他有个好听的名字,阿冬,也可以叫他冬冬。

费青龙是木头人,比狗好一点的是不用训练他在哪里大便小便,白天自然不出去见人。刘思远出去谈生意的时候,费青龙就和阿冬在房子里玩耍,你咬我我咬你,没有过去的回忆,也没有将来的焦虑,这样的日子最开心。

李云儿打算在学校美术厅开个人画展,随口这么一说,江希凡觉得不错,"那你最近要少玩一点,多画一点。"

"开玩笑呢,出去玩吧。"李云儿摇头。

"我是认真的,你有这个希望。"江希凡看着她嚼口香糖的嘴。

"我想去海边看日落,浪漫的,在我没有男朋友之前,老师就当我的男朋友好吗?"李云儿咽了咽口水。

"先吃饭。"江希凡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最近染上了翘课的毛病。

露天海鲜烧烤摊是不错的选择,两人找了个座位坐下,眼前的景色迷人,红的落日照着李云儿火红的头发。大海在唱歌,一浪高一浪,远处的渔船像切开了的槟榔壳,摇晃如摇篮。

"你把头发弄黑啊,中国的女孩子黑头发会自然点。"江希凡拿一条烤泥鳅。

"没办法的,我生下来就是红头发。"李云儿嘴角沾满辣椒,辣得气喘,"我妈妈说我是妖精转世。"

江希凡好奇地拔了一根对着太阳看,红的头发,红得彻底。

李云儿"扑哧"笑了,"骗你的嘛,我是妖精就好了,我杀杀杀,杀遍世间坏人。"

哦,江希凡觉得有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是雅典娜。

果然,隔壁的座位和隔壁的隔壁的座位在打群架,李云儿赶紧躲在江希凡后面。大致原因是隔壁的女孩子很好看,隔壁的隔壁的男人多看了两眼,那女的就说"看死啊看,再看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然后就打了起来,八九个人打成一团,有人就拿着烧烤用的细铁棍戳瞎了另一个人的眼睛,好辣,好烫,他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血从指缝里流出来,全身都是沙子。

十分钟后,一切归于寂静。再过十分钟,警察就要来了,在这之间,李云儿扯了扯江希凡的衣袖,"老师,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什么?"江希凡拿出钱准备买单走人。

"有时候即使不吃饭,看看菜单,也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江希凡笑了,警察快来了,即使不是自己所为,也不想去录目击证人笔录,走为上策。

走啊,走啊,走到安静的海滩,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不说话,不接吻,不拥抱,只在各自想心事。

"给你讲个笑话。"李云儿觉得有点闷,快睡着了。

"讲吧。"江希凡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很好看。

"有一次,老婆和老公去海边玩。老婆抓起沙子说,'亲爱的,你说什么东西抓得越紧,消失得越快就像手中的沙一样。'老公说,'亲爱的,你就别提我那点可怜的工资了。'"

"嘿嘿。"江希凡笑了。

李云儿像只小熊一样扑过来,穿得挺多,像个面包。江希凡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心跳得厉害,主动的,也好,也好。

李云儿从嘴里吐出口香糖,是三条在一起嚼的,放到江希凡头发里,乱揉,等江希凡反应过来,悲剧已经铸成。

"我昨天做梦梦见你光头的样子嘛。"李云儿在理发店无辜地看着几乎要哭出来的江希凡。

也许聪明绝顶的男人才能和脑子烧坏了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因为这个,李云儿在临别时在商店买了一顶棒球帽送给江希凡,本来要签名,被江希凡阻止了。虽然李云儿一再安慰说"老师,你这样比长头发更帅",但江希凡还是在门口徘徊不敢进屋,不知道等下白洁见到自己的样子会不会晕倒?

抓狂 第十一章(4)
有时候,人在开心中找到伤心;有时候,人在伤心时寻找开心。怎么办,自己看着办。

接受变成光头的无情现实后,江希凡的头发开始疯长,李云儿拿手在短短的有点刺手的光头上摸来摸去。

摸到江希凡烦躁了,就会用嘴巴咬她一口。

江希文也顺利康复,在春天,在三月,在门外那株桃树开花的时候。方芬芬踮着脚尖采桃花,香气迷人,粉嘟嘟的红,树下有一条小溪,那些娇艳的花瓣顺着小溪排进下水道,和生活污水一起,像梦一样的美景。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春天,我们结婚吧?"

方芬芬一阵眩晕,"你说什么?"

白洁手里切牛排的刀"啪"地掉在地上,佣人赶紧去捡。

这一句话,可以让很多女人掉眼泪。方芬芬当时就哭了,最近几个月哭过两次,一次是偷偷哭的,《法制晚报》上登出费青龙被处决的消息,第二次就是这个。

是喜悦是悲伤,是希望还是死路,天知道,地不知道;你知道,我不知道;鬼知道,心不知道。

三月,费青龙完全听从刘思远的指挥,只有他,给自己生命,让自己呼吸,让自己有吃饭睡觉上厕所的幸福。方芬芬是谁,早已经忘记,不是动了手术忘记,而是因为自己想忘记。我错了,我不该爱上你;我错了,爱上你以后放开你的手;我错了,我以为爱上别人你会更加幸福;我错了,我该死却没有死,活着也不如死去。你再也听不到我说"爱你",因为我的舌头被人割掉了。

"去杀人!"刘思远抱着阿冬,他长得很快,可以咿咿呀呀地发音,说些鬼话,谁也听不懂,吃肉,獠牙一长出来就拔了,所以也没有再长,但普通的牙齿每一颗都比普通小孩要尖。刘思远塞了一块腐臭的肉到阿冬嘴里,一边掏出一张纸,"这是地址,杀完了回来吃饭,我等你。"

费青龙乖乖地拿起纸条,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点点头,戴上口罩准备出去,天很黑很冷,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无所畏惧,一个无哀无爱的人无所畏惧,一个为了吃饭而活着的人无所畏惧。

刘思远本不想这么做,但买家出价太高,钱也已经付清,没有必要去同情谁。买家的儿子要娶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女儿答应了后又反悔,把礼金加了十倍退还,买家的儿子跪下求,没有用,拿着刀片以死威胁,没有用,一时不痛快,割了手腕死了。买家要对方偿命,千托万嘱找到刘思远,谈妥了就在春天动手。

费青龙翻墙而入,他变得更强壮更冷漠,戴着口罩冲进客厅。那家人正看《同一首歌》呢,狗在门口狂吠。那把刀是用来切西瓜的,锋利无比。数了数,加那条狗,一二三四五,没错。

那家男主人以为是来打劫的,赶紧把保险柜打开,蹲下的那一刹那,血溅三尺,头颅如西瓜在地上滚了一圈,脖子上有红色喷泉。那些血钞票,分外美丽。

第二个是女主人,中年微胖,切的是侧面,从沙发上逃到门口,抓住她的头发,脸只剩三分之二,死的凄凉。

然后是那罪魁祸首,拒婚的女子,跪地求饶,"要杀,就杀我一个人啊,不关他们事啊。"

费青龙戴着口罩,面无表情,手起刀落,一刀就是一个。

然后是那女子的弟弟,年轻,长的一般,个子一般,所以死相也一般,抹了脖子,血流成河。

那只狗扑过来的时候,费青龙用拳头打死了它。刘思远用激素拌牛肉块给费青龙补充身体,所以他的力气像牛一样大。

鞋子上沾满了血,费青龙走到门口,刀一扔,鞋子一脱,疯狂地奔跑,这是怎样奇异的感觉,让人疯狂。

吃完就睡了。刘思远却在深夜接到白昭宁的电话,"你做得也太过分了,狗都没逃过?"

"你银行账号没变吧?"刘思远在镜子前刮胡子。

那边电话没有了声音,大概是挂了。

阿冬也睡了,他是个孩子,他睡觉的样子蛮好看的。刘思远走过去,想起了刘昆健,顿时垂泪,虽然邓益明一家已死,但自己的乖儿子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从刘昆健死了后,刘思远再也没有吃过腊肉。

夜深人静,冬去春来,刘思远想,赚他今年一年的钱就收手算了,明年再找个新地方,找个老实的女人结婚生小孩。男人,就是这么现实。

方芬芬在失去费青龙的悲伤过后,决定答应江希文的求婚,毕竟,他是无可挑剔的,包括做爱完了后擦的动作。女人,也就是这么现实。

有时候,人的大脑会一片空白,比如方芬芬看着身边睡着了的江希文,他有时候会到自己房间来睡,说她身上的味道能治疗失眠。方芬芬想,没准和那瓶香水有关吧,是不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就喜欢用这个牌子的香水,问过江希文一次,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方芬芬想他一定很爱她,否则也不会做梦的时候大声叫那个女孩的名字。

方芬芬有时候也梦见费青龙,真的一样,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上面的花纹是星际争霸的图案,在一个十元旅店里,混杂,他看着自己,起初不说话,然后就过来吻。费青龙好像没有舌头,整个口腔都是黏糊糊的血,但下面的东西生长迅速,一跳一跳的,每次都来不及开始,就被闯进来的警察带走了。

这样的梦境让人困扰,江希文、江鼎盛和白洁去公司的时候,江希凡去学校的时候,大而空旷的屋子里就只剩下佣人和自己,不会用电脑,就在超级市场里买一个学生用的小本子写日记,等他们快回来的时候就藏到衣服堆里。小本子是可以上锁的,密码是"11057"。再有空的时候,到厨房向师傅请教做菜,有时候也自己动手,等他们回来吃饭时,夸自己的手艺不错。那种笑,是稳妥甜蜜的,还能追求什么,饿的时候有饭吃,冷的时候有衣穿,穷的时候有钱花,想结婚的时候有人娶。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吗?
  又译作:孤岛奇案
孤岛十命
十个小黑人
童谣谋杀案
  无人生还,又名《十个小黑人》《孤岛十命》《孤岛奇案》《童谣谋杀案》等,是阿加莎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在多种排名中均局榜首。虽然没有波洛,马普尔等名探出场,魅力仍不容忽视,值得一看!
  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众人正在惶恐之际,来宾之一忽然死亡。噩梦由此开始了。
  他们在自己的房间里都发现了这首儿歌: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
  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
  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飞来一蛰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是生非打官司;
  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
  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
  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
  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
  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一时之间,人人自危,都希望能找出一个办法拯救自己的生命。
  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谁是凶手呢?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
  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
  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是一部十分成功的小说,以至于后来许多推理剧都借鉴于此。

找一本小说,很重要,急急急!!!!

男主好像是凤凰,女主也是,有一次的情节是女主写了一封信,然后男主表面上回复的很好,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却是一只老母鸡指女主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凤求凰,,应该是吧,,男主叫清歌的 ,,具体的,,就去看下吧,是紫晓的哦
  。。。。你又不是不知道,但凡跟小凤凰有关的事情,天同可一点也不老好,谁叫你差点打断他的好事?!”另一个腰上系了一条红绳子的老头数落他。
  “我只是好奇嘛,天上好不容易又出了一对,比金童玉女还般配,我只是高兴一下,谁知道星君不领情!”老头颇不知死活地嘀咕。。。。。。 这是只新出生的凤凰吗?
  可是万年神林里没有任何生物,除了他。
  然后,他的眼角瞟到了地上碎裂如同蛋壳的冰透玉片,蓦然明白了前因后果。
  很多很多年前,因为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任务顺利完成,天机高兴之下,竟然把自己收藏的一尊天界最精致华美的凤凰玉雕送给了他,玉帝眼睁睁地看着肖想已久的绝美玉雕归了“善良”的天同星君,流口水兼气愤伤心之余,顺手把甫完成任务的天机重新打回人间吃苦。
  为了防止他不在星君府的时候,这凤凰玉雕被玉帝老儿悄悄偷去,他便把它带到了神林,然后,他继续睡觉。
  也许睡了千年,也许睡了万年,他在静静地沉睡,而这最具灵气慧根的凤凰玉雕却努力吸收着天地精华,日月灵气,以及他的仙质,慢慢地修行,终于,脱去了静物的本身,进化为动物……
  他突然有点佩服这丑丑的雏鸟,它到底知不知道,从静物进化为动物,起码要万年的时间,而从动物进化为人形,又起码需要万年的时间,再从人形进化为神仙,依然需要无尽的时间,它,能够坚持下去吗?
  他静静地看着雏鸟清越稚气的凤眼,雏鸟含着他的食指,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声音异样地浑厚悦耳,刹那间足以洗涤他心头万世积累的尘埃!
  这就是所谓的凤鸣吧?
  可是它为什么一直含着自己的食指?
  人间,似乎流行着一种说法,刚生下来的小动物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不管是什么东西,它都会将这东西认作是自己的母亲……
  “啪——”他从休息的树上滚了下来。
  雏凤窝在他怀里,很快乐地跟着他一起滚下来。
  一眼,永恒!
  他不知道,雏凤的眼里世界是什么,但是雏凤却很容易弄明白,自己的眼睛里——只有他。
  “如果你饿了,我喂你吃蟠桃,好不好?”他试着对这只不知道能不能听懂他的话的雏凤开口,“我的手指,嗯,不好吃。”
  雏凤圆圆的凤眼奇怪地看着他,然后,松开了嫩黄的小嘴,皱起脸,似乎是在跟他抱怨,含的时间太长,它的嘴巴都酸了。
  他忍不住笑起来,在天上,第一次,开怀地笑起来。
  也许,有一只需要修行的傻傻的凤凰陪他待在神林里,是一种打发无尽岁月很不错的方法。
  “你要明白,我可不是你的母亲。”他含笑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很有兴致和这只什么都不懂的雏凤聊天,也许,他的确是太寂寞了。
  雏凤歪着圆圆的头颅看他,似乎在表达一种不满,撇娇的不满。
  “但是,不管你是不是玉精,只要你永远保持眼底的这份纯净,我就帮助你修行,让你能够尽快幻化人形!”他忍笑对似懂非懂的雏凤道。
  雏凤挥挥肉乎乎的完全没有羽毛的翅膀,轻柔地叫了一声,清越如金玉相击,缪和婉转,回音缭缭,直透九重天极!
  他心头一震,这丑丑的雏凤,看似不起眼,却于平平淡淡的一鸣中,蕴藏了无限的生命力和灵力,绝非一般凤凰可比!
  她发出的鸣声之清奇,远远超越了天界那些伴随祥云瑞霭的鸾凤,这才是真正让人人迷醉的天籁之声……
  天界的鸾凤虽然也能够幻化成美丽优雅的男形女形,但本质上都是玉帝王母的宠物,可是他不能想象,这只叫声如此骄傲有力的小凤凰,会甘愿做一只华美的宠物!
  “好吧,反正,我有得是时间,只要你真正有心修行,我定会帮助你达成心愿!”
  雏凤一个轻跳,跳到他怀里,他微笑。
  焚起半炉香,调整好五音,他投入地弹琴,琴声冲淡温暖,它静静地窝在一边,看他朦胧的侧脸,慢慢地,眼皮沉重,陷入了香甜的梦乡。
  梦乡中,到处都是他身上好闻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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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依然不具备意义,可是时间已经让他有了心动的期盼。
  每一次下凡,每一次的分开,每一次再见,他都能察觉到它一点一滴的变化,它的眼神日趋明亮,它的羽毛日趋丰满,它日渐拥有风华绝代的王者气息——是了,他忘了,它是凤凰,百鸟之王!
  天同这次下凡的漫不经心,终于让天机窥出些许门道,不顾反对,硬是要求和天同星君同去神林。
  天同就是天同,再不愿意,也不会轻易拒绝别人——嗯,别神。
  远远地,神林外聚集了一大帮无聊至极的神仙,或坐或站,或躺或倚,只是无一例外地在痴痴地倾听着什么,风尘千仆仆的天同和天机一怔,跟着,知道他们在倾听什么了。
  一阵悠扬至极的悦耳鸣声从神林的中心飘传出来,声音穿透了无边无际的时间和空间,仿佛整个天地只剩下这回味无穷的天籁之声,神林上空在刹那间祥云四合,天女散花,鸾凤聚集,百鸟朝拜……
  连懒洋洋的金乌,都静止地悬桂在神林上空正中央,一副陶醉其中的欠扁模样!
  老天,它终于长大了吗?如果不是他在神林外设了结界,这些蠢蠢欲动的神仙是不是早就闯了进去?
  生平第一次,天同以没有人料到的速度,向神林中央射去……
  “呃,天同……”
  那群神仙的正中央,舒服地雪白躺椅上的玉帝,刚伸出手,准备和天同笑眯眯地打了抬呼,就失去了天同的身影。
  “奇怪,天同不是天宫最老好最温吞的星君吗?怎么也会有火烧屁股的时候?”玉帝喃喃自语。
  旁边几个肥头大耳的神仙老头,听到玉帝的话捂着嘴偷偷笑。
  天同刚刚冲到神林中央,就被一阵灿烂强烈比金乌还厉害的金光刺得睁不开眼睛来!
  适应了金光的刺激,他慢慢睁开眼睛,脑中还没有任何准备,便被眼前的美景镇住!
  游龙翩然,凤尾如云,光彩华斓,高贵绝世,端步如王,凤眼生威,修颈高雅,羽翼烂漫,问我其谁,百禽之皇!
  凤眼依旧明耀生辉,可是在纯净的光彩中,又多了一抹他不能确定的艳彩,似乎,好像是——人间那狡诈与光明并存的壮伟。
  他慢慢朝它伸出手,它快乐地小跑过来。
  “你已经长大了,未来的修行更是步步维艰,所以我要把你介绍给神林外的神仙们!”他柔声道,“若我不在,他们也会帮助你克服修行的困难!”
  “如果你希望这样的话,我听你的。”它快乐地道。
  他顿时一惊,“你已经修到可以开口说话了?”
  不能说,它不是修行界的一个奇迹,仅仅百年,它便可以开口说话,可以说是天赋异禀,让他亦忧亦喜。
  忧的是,时间越浅的修行,未来遇到的劫难越重:喜的是,它若本身没有坚强的意志,岂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
  “我想告诉你,我以后,会修成女神仙!”它开口,凤眼弯弯,似乎笑得很甜。
  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玉无雌雄之分,凤凰与自己相处日久,按说应该修炼出男身才对,可是修成女神仙——它见过仙女是什么样子?在天宫,男女其实不都一样?有些神仙,甚至同时拥有男女之体,也没见他们日子过得不好。
  “不管你修行成什么,只要不做坏事,我都支持你!”他微笑着如是道。
  它——她着迷地看着他的微笑,玉本清冷,可是他的微笑却仿佛是一道温暖的光,柔柔地包裹着她,让她冷冷的身躯一直暖到血液和骨髓中。
  她的隐私修行,成为天宫的一个奇迹,果然不出他所料,玉帝马上喜颠颠地要收她做宠物,被她严词拒绝——“我将来要修成和你们平起平坐的神仙,要是现在做了你的宠物,以后岂不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我不要!”
  她高傲自信的口吻,震傻了大大小小的一群神仙,老好人天同星君怎么会调养出一只傲气非凡的凤凰?瞧那轻瞥漫然的傲慢凤眼,还有那雄赳赳气昂昂的华丽尾羽,她,她,竟然耀眼到让他们一众神仙不敢逼视的地步!
  “这凤凰不得了,以后一定会成为天宫的风云人物。”天机悄悄凑到天同身边,笑嘻嘻地道,“看不出来,你还是典型的闷骚型——不声不响养了个未来无限风光的宠物……”
  “我有没有告诉你”天同突然温和地告诉他,清眸含笑,“她是你送我的凤凰玉雕修炼成身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只漂亮的凤凰,本来应该是我的宠物?”
  天机眨巴着灿亮的眼睛,心头霎时吹过一阵刺骨的北风——不要,他也想要这么有面子的宠物啊……
  那边,玉帝正在笑眯眯自以为十分慈祥地逗着“天真可爱”的小凤凰。
  “好吧,你既然不愿意做宠物,那你打算做什么呢?总不好一辈子跟在天同的屁股后头吧?”
  凤凰瞥了不远处的天同星君一眼头,“我也要和他平起平坐呢!

一切尽在不言中啊~zhichia!!!
重生之凤凰传奇》
传说中,凤凰是人世间幸福的使者,每隔五百年,它就要背负着积累于人世间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投身于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丽的终结换取人世的祥和和幸福。在肉体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轮回后它们又能得以更美好的重生。
  超级消防员在一次防暴救援中,遭遇炸弹爆炸身受重伤。他如火中的凤凰涅磐重生,随后发现自己拥有了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异能。
  一幅幅惊心动魄的场面,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一段段至死不渝的真情,一个个鲜活动人的人物形象,把它们交织在一起,化成了一段美丽的凤凰传奇。

你要的是这本书吗 \(^o^)/~
盘丝洞38号,香蜜沉沉烬如霜,小凰不是仙,一只凤凰的炮灰情史
重生之凤凰传奇
凤求凰,,应该是吧,,男主叫清歌的

急急急!找小说

急急急!找小说有一本小说,校园言情,是出版的。讲的是女主是黑巧克力族人,意外进入了巧克力贵族学校。男主是白巧克力贵族。女主被同学嘲笑,男二就帮助女主,所以女主就很喜欢男二。有一次上课,女主在使用魔法时出了岔子,结果让男主只能跟在女主身边,否则就会变成便便。女主想追男二,于是男主就帮助女主变美,最后两个人相爱的故事
《可可哥斯拉》巧乐吱写的,简介:十八岁生日那天,唐小甜发现自己竟然是人类和巧克力族的混血儿。为了适应这个新的身份,她必须和自己熟悉的世界告别,进入为巧克力族人专门开办的学校就读。
在前所未有的新世界里,她遇见了讨厌的男生乔柏宇,也遇见了梦想中的王子甑子安。
为了给乔柏宇一点颜色看看,为了追求温柔的甑子安,唐小甜彻底化身哥斯拉,将战斗力发挥到了最高点!
只是为什么在战斗过程中,她发现自己的心越来越偏向那个讨厌的家伙了呢......
我没看过这个小说,我也爱莫能助
本文标题: 急急急 !!!找一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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